从依法治国的视角看思想政治教育的调整_依法治国论文

从依法治国的视角看思想政治教育的调整_依法治国论文

依法治国视域下的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依法治国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6)02-0187-06

      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战略的大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得以传播和发展的重要方式,作为国家形态下意识形态教化和个体政治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必须根据自身所处的政策环境、根据时代和形势的发展变化,对自身做出调适和创新,才能使国家战略得到更好的实现,使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

      一、依法治国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基本诉求

      (一)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是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重要遵循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推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中国的依法治国战略,必须以新中国民主法治实践为基础,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必须以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为基点进行调适和创新,必须坚持五个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内在要求。”[1](p165)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调适首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价值基础,思想政治教育调适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成为改造世界的武器。再次,思想政治教育调适必须坚持正义观教育,平等公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指向,指明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方向。同时,思想政治教育调适必须坚持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法治思维。最后,思想政治教育调适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马克思曾强调:“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2](p11)这就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调适,必须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满足中国的实际需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是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重要遵循。

      (二)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基本追求

      思想政治教育总是不可避免地处于一定的政策环境中,而周围的政策环境总是在不断发生变化。思想政治教育只有不断进行调适,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政策环境,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得到充分地发挥。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要得以政治清明、经济兴盛、文化繁荣、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完善的法治建设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选择法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也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

      思想政治教育承担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主要责任,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政策解读宣传的主渠道,必须积极主动适应政策环境的发展变化,推动政策实施,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因此,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追求,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切行动,都要自觉围绕这一基本追求、实现这一基本追求。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体系,还是思想政治教育治理能力,目前我们都有许多能力不足之处,因此,我们必须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体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治理能力。具体而言,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科学规范、持续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体系,形成稳定的法规、程序组织,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制力;提高统筹规划、系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能力,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格局,为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法治理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维护依法治国的权威是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重大使命

      依法治国战略,强调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人民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法律最高权威得以确立的精神动力和信念支持,是依法治国权威建立、发展的基石。正如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强调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3](p3)法律只有得到人民的真诚信仰,才能真正获得普遍的社会感召力,若只能依赖国家强制力来维护其实施,法治精神和原则就名存实亡。确立依法治国的权威,就要求在人民的内心世界树立起法律的至上性和权威性。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依法治国的权威,需要使每一个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真诚信仰者、自觉拥护者、坚定捍卫者,共同推动法治现代化的实现。

      人民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的培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人民普遍守法和护法精神,是培育人民法律信仰的重要手段。正如卢梭所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4](p20)只有对人民进行法治教育,使人民获得对法律的真诚信仰,使人民敬畏法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调适必须加强法治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民价值观念中成熟发展,提高人民的法律信仰程度,维护依法治国的权威。

      二、依法治国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价值导向

      依法治国视域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以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为基点进行调适和创新,而正确的调适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价值导向由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社会背景和根本利益所决定,是价值观念与社会存在的统一体,在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价值导向体现为人文化、制度化、组织化和系统化。

      (一)人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

      人一直是哲学家们思考研究的主题,人文关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价值取向。“对人的关注是哲学的根本诉求和使命,这是一切思想的旨归,马克思则将对人的关注从天上拉回人的实践中,回到人的生活世界。马克思哲学致思的起点,不是学术的而是生活的;不是理论的而是实践的;不是无关乎人的就是对人的思考和关心。”[5](p102)当今,全面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注重“人文关怀”,弘扬法律人文精神。人是法律之本、法律之源,人民意志是法律的基础,是法律成立的依据。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同时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依法治国的目的,离开了人,依法治国既无存在的必要,也无存在的可能。

      法律中的人文关怀引导和要求将人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价值取向和目标。长期以来,思想政治教育存在“泛政治化”的危险,国家和社会需要什么,思想政治教育就注重什么,这固然是必要的,但这些毕竟只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思想政治教育的本体价值——对人性的提升与对人的发展的关注也是不容忽视的。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说是面向人这个永恒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切均发端于人也落脚于人。因此,为了实现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必须构建人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在以“人”为中心,以人文精神为精神核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要求下,人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说,应以尊重人的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以实现人的价值为价值取向,以依靠人的行动为本质特征,制定符合人的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实施素质教育,从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提升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法律素养,提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力量。

      (二)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

      新制度学派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6](p225)新制度学派将制度理解为一套标准和规范。制度化是我们在分析管理活动时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制度化”概念中的“化”表示转变成某种状态或性质的过程,因此,制度化则是建立和实施标准和规范,协调和模式化行为,不断推进和发展各种规则、程序和组织获取价值和稳定性的动态过程。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不论是在宏观指引还是微观指导方面,制度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是维系、保障社会和具体对象稳定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邓小平同志在强调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时曾指出:“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制度是决定因素”,[7](p308)“所有领域,所有的方面,都要订出章程,建立规章制度,要严、要细,标准要高,一点差错也不能有”。[8](p67)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得以传播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国家形态下推进意识形态教化和个体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其有效性,就必须吸收依法治国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思想,改变思想政治教育的任意性、随意性,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构建和发展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订出章程,建立规章制度,协调和模式化思想政治教育行为,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规则、制度、组织和程序获得稳定性。

      过去,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不完善,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任意性、随意性的问题,造成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混乱、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损害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威。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为法治教育提供内在价值取向,思想政治教育本身随意性较大、“人治”化色彩浓重,其法治教育的效果不言而喻,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理想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构建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形成规范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制度体系,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制力,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施行的权威性。但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并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简单的标准化、形式化、模式化以及程序化。制度化的核心是制度、规范和标准,但是要掌握好制度化的“度”的问题,即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不同的对象及不同的任务制定规范,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人的需要,实现人的价值,使规范内容合理正当、宽严得当,保持思想政治教育的灵活性,防止出现标准化弊病。

      (三)组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

      组织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作为实体本身的组织又是作为一个过程的组织活动,既是组织形式,又是开展活动的有效工具,组织能够合理有效地将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组织起来,为共同目的努力奋斗,从而实现预期目标。依法治国作为一项全方位的国家发展战略,事关经济长足发展和政治恒久清明,事关当前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未来中国的繁荣复兴。从总体上规划实施这一基本方略,是一项宏大而持久的战略工程,既有赖于立法、行政、司法各部门的主动推动,也有赖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既有赖于人民的积极自觉参与和拥护,也有赖于党的坚强领导。实施依法治国战略,需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形成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发展的强大合力,这是一项组织化程度非常高的组织活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组织化,可以为思想政治教育调适指明方向,提供借鉴,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筹划、领导、开展和保障等方面的组织化程度。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效率低,思想政治教育机构重叠或缺乏,都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化程度不高引起的,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必须构建适应人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组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组织和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贯彻执行思想政治教育方针,协调社会劳动,确定各部门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任务的完成;组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建立合理而高效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使各部门及成员有机结合,合理分工、职责范围明确具体,为达成目标而协调一致地行动;组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各方协同配合、全社会支持参与,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格局;组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统筹、领导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治理能力,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法治理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

      系统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以系统的分析研究为基本框架。一般系统论的创立者贝塔朗菲将“系统”定义为:“处于一定的相互关系中并与环境发生联系的各组成部分(要素)的总体(集合)。”[9](p27)世界事物都以系统的形式存在,人们生活在各种系统中,系统论为人们认识系统与外部环境提供了思想工具和理论方法。我们应对系统内的各组成部分(要素)进行合理有效安排,使各个部分都能有效发挥其职责和功能,进而使系统健康协调高效运转,并且使系统效能得到优化,这也是系统化的过程。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法治的主体、法治对象、法治活动本身,都是一个特定的系统。因此,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合理有效部署依法治国各要素,“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而使法治中的各要素之间协调运转,进而使法治系统最优化地发挥效能。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系统化思想,而在依法治国的系统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政治和思想方面的保障都不能缺位,因此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科学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突出的是系统目的性思想、系统整体性思想、层次等级性思想和系统开放性思想,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各要素协调运转,使思想政治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意识形态和社会教化功能。第一,系统目的性思想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有明确的目的,目的不明确,势必导致混乱,通过确定系统内的共同目标,将各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系统内的各要素紧紧围绕共同目标来确定自身的目的及职能。第二,系统整体性思想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整体审视和长远对待的发展性思维,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大整体,立足“四个全面”的伟大格局,着眼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三,层次等级性思想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构建党委组织系统、工团组织系统作为体制支撑系统,高校网络及报刊媒体作为舆论支撑系统,思想政治理论课、党校培训体系作为信念支撑系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培训系统作为规范支撑体系的层次性系统,明确每一层次的功能、任务、职责和权力范围,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第四,系统开放性思想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系统开放性思想,及时了解外部信息,根据社会环境变化和大系统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以使系统产生有序结构,保持活力,从而增强系统的整体效能。

      三、依法治国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调适的现实路径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拓展

      邓小平同志曾强调:“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10](p64)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能否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关键在思想政治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关键性要素。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建设的核心,在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素质。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素质要求不是一成不变和僵化的,而是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不断改变的。在当代依法治国基本战略实施的条件下,必须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法律素养的培训,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者具备较为健全的法律知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由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者担当法治教育的重任,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治教育有一支专业化、学术化、素质过硬的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主体队伍。

      与此同时,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不能单单为专职主体队伍,而且应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资源,将法治人员等纳入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队伍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壮大思想政治教育兼职人员队伍,提高依法治国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事实上,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过程中,在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法治人员相关能力的发挥,他们拥有更专业和更具说服力的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调动这些人员的积极性,邀请他们投入到依法治国视域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来,如法治人员等可以将自己实际经历过的真实案例作为素材,从而激发大众的兴趣,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向大众传递法的精神。除此之外,教育部门可以联合法治部门等开展多种社会实践活动,如通过“模拟法庭”、“模拟审讯和上诉”、“我来当法官”,到立法机关旁听等活动,为大众提供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从而可以吸引受教育者的兴趣,尊重受教育者的需要,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依靠受教育者的行动推进法治建设。

      (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整合

      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政权机关已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我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都已“有法可依”。但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无效率和无效益的现象。以上情况的存在,正是我国民众缺乏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现实反映。我们可以通过立法机关在短时间内制定出法律,但我们却不能奢望民众在短时间内掌握法治的精神和形成法治意识。实践证明,即使有了比较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如果民众缺乏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再好的法律也会因为得不到有效的遵行,而失去其成效和价值。法治意识落实不到每个人的素质中就难以建立真正的法治,所以,法治并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当民众树立起对法律权威的普遍认可和信仰,树立起自觉的法治意识时,才能自愿遵守法律的规则,才能将守法、护法、用法内化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标尺,才能有效推动依法治国战略的施行。如同英国法学家哈特所指出的:“如果一个规则体系要用暴力强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须有足够的成员自愿接受它;没有他们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11](p196)因而,推动法治建设,必须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民众的法律素养。然而,法治意识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并非民众天生具备或自发形成,其生成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有目的进行培养,加强教育是一条重要途径。法治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至关重要。

      因此,必须将法治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中,并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内容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在对公民的“世界观”教育中渗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而使每一个公民自觉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引导,自觉维护法律原则。在对公民的“人生观”教育中渗透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教育,法治教育不可能仅凭掌握法律知识就可以实现,而必须在提高民众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前提下实现。在对公民的“价值观”教育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个公民逐步树立公平、自由、法治等法律价值观念,引导公民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从而维护法律权威。在思想政治教育课堂上加大对“依法治国”战略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培育民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民众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提高民众的法律修养和素质,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民众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种意识的培养,一种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法治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并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党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到哪一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跟进到哪一步,目标明确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为实现法治目标奠定思想基础。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取得实效,就必须选择合适的载体。正如毛泽东同志曾指出的:“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12](p139)“桥”和“船”是实现过河任务的载体,同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离不开合适的载体。载体合适,可以使受教育者更好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载体不合适,就会事倍功半,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就低。法治知识通过自发的方式来普及是远远不够的,需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大力推进。因此,必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调适,探寻合适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运用各种方式动员各种力量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了新媒体时代,新媒体技术使人们更便捷、更迅速地获取信息,新媒体作为一种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深刻地影响着民众的思想观念、政治认同和价值判断等。因此,在当今时代,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着重运用新媒体载体,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数字化建设,立足社会开办一批有吸引力、有特色、影响大的网络法律名站名栏,着力培育一批政治价值导向正确、影响广泛的网络名师,建设一支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网络法治意识宣传员队伍,打造示范性法治教育资源网站、法律主题网站和网络互动讨论组,推进法治机关工作人员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建设。

      “媒介发展过程并非是新旧更替的,而是以叠加的方式不断融合并扩大。旧媒介不因新媒介的出现而消亡,反而会在与新媒介的竞争中吸收新的元素,继续满足人们对于信息的某种需求。”[13](p133)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要继续发挥传统媒介的固有优势,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辟各种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栏目,并且利用全国各地的报纸杂志宣传法治思想。同时,语言也是思想政治教育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受教育者互动的重要载体,在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应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词语,尽量使用简洁、明快、通俗的语言,使用大众化的口语,从而贴近大众的生活,增强语言的生动性和感染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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