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验物理主义何以可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物理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94/j.1000-0763.2015.01.005 先验(a priori)与后验(a posteriori)是认识论中的经典对子,前者意味着概念的把握或知识的获取独立于经验,后者主张它必须依赖于经验。传统认识论相信,任何概念、命题、知识的获取或辩护,要么先验,要么后验,除此别无例外。若以心物条件句P→(P为用物理语汇对世界所作的完备描述,为用现象语汇对世界所作的完备描述)来刻画物理主义,这个区分同样有效。物理主义因而有了先验辩护的和后验辩护的两种形态,它们可被简称为先验物理主义和后验物理主义。前者的意思是说,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物理的(或被物理事物所实现),给定了完备的物理事实,一切事实——包括第一人称心理经验的现象学事实——都能从中先验推出。后者认为若要拥有心理经验的知识,必须涉及到第一人称的亲知体验,这个要求不妨碍心物条件句为真。换言之,二者都认同心物条件句必然为真,但对于为什么它是为真的却有分歧。这个分歧的背后旨在回答,怎样理解世界的物理方面与表面上非物理方面有如此强的模态关联?先验物理主义认为,世界的物理方面与其它方面必须具备概念上的先验关联,正是这层关联使得心智的现象属性被物理属性必然实现变得可以理解。前期的杰克逊(Frank Jackson)和查默斯(David Chalmers)是物理主义的重要论敌,但在先验物理主义与后验物理主义之间,他们赞同前者。这是因为,只有采纳先验物理主义,他们各自构造的论证——知识论证和可构想性论证——才能对心物条件句构成威胁。同理可见,正是为了避开这一类反物理主义论证,以现象概念策略为代表的后验物理主义近年来才广受欢迎。然而这种“后验转向”并非坦途,后验物理主义的逻辑合法性遭到了斯多嘉(Daniel Stoljar)的挑战。 一、斯多嘉的两个批评 澳大利亚哲学家斯多嘉在“斯坦福哲学百科”《物理主义》词条和《物理主义与现象概念》这两篇文章中,对后验物理主义提出了两个批评。第一个批评试图表达,若物理主义通过克里普克式的后验必然性来刻画,一旦对心物条件句的成真方式作出细致区分,就有可能导致逻辑矛盾。第二个批评针对现象概念策略这条后验物理主义进路,指出该策略最多只能说明心物条件句不是先验的,却无法排除它是先验综合(a priori synthesizable)的,所以现象概念策略无法达到它所预期的辩护效果。我们首先考察第一个、也是更具一般性的批评。 斯多嘉首先指出认知与模态的关联:任何必然的陈述都被当作是先验的。虽然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性论题破坏了这个传统理解,但是斯多嘉认为这里隐藏着一个问题。当我们说一个陈述后验必然为真(或称之为后验必然真理),它有两种解释可供选择。一种是“推导观点”(derivation view):后验必然真理能够从后验偶然真理中先验地推导而来;另一种是“非推导观点”(nonderivation view):存在着不经推导而来的后验必然真理,也就是说,这些必然真理不是从后验偶然真理中推导出来的。斯多嘉认为,采纳“非推导观点”的解释让人难以理解,因为我们不清楚一个真命题如何能从模态上的偶然性跨越到了必然性,于是这个跨越需要用“推导观点”加以说明。然而问题在于,在心物条件句P→这个为真的陈述中,若是采纳“推导观点”解释它的后验必然性,又将面临逻辑矛盾([1],sec.8)。 若“推导观点”为真,并且若P→是一个后验必然真理,可以得到如下推理: (1)后验必然真理能从后验偶然真理中先验推导出来; (2)P→是一个后验必然真理; (3)根据(1)和(2),有一个后验偶然真理,→(P→)先验为真; (4)由于a→(b→c)与a&b→c逻辑上等值; (5)根据(3)和(4),P&→先验为真。 斯多嘉接着指出,既然P是世界物理本质的完备描述,也就包括在P中,P&→无非是P→的扩展,也就是说,命题(5)是命题(2)的扩展。既然命题(5)是先验的,命题(2)也应该是先验的,这就意味着P→不可能后验必然为真。 笔者认为,对这个论证有两种反驳方式。第一,P是世界物理本质的完备描述,是一个根据“推导观点”这种解释规则构造出来偶然真理,与P的关系相当于对象语言和元语言,它们也许处于不同的逻辑层面,不能说二者具有蕴含关系。第二,不难发现,“推导观点”解释规则本身就承诺了先验物理主义,因而该论证有窃取论题的嫌疑。在其中,一个真命题的模态必然性是通过认知上的先验性来担保的,这是在假定“非推导观点”是不合理的情形下采纳的方案。但是“非推导观点”并非真的如此不可理解。当然,我们不打算简单采纳这两个反驳就敷衍了事,本文第三节将重新探讨这个问题。 斯多嘉的第二个批评旨在反驳现象概念策略,论证结构也更精致。现象概念策略的意思是说,我们在思考意识经验时,用到两种不同的概念类型——物理概念和现象概念。前者能使我们客观地描述意识经验,后者能使我们主观地思考同样一个意识经验。虽然两类概念的认知通道截然不同,却指称了同一个神经生物学事实,所以心物条件句P→必然为真。由于意识主体要把握一个现象概念,必须依赖于拥有一个相应的意识经验Q——它被称为“经验论题”,因此P→是后验必然为真的([2].p.471)。 但是斯多嘉表示,现象概念策略并不蕴含后验物理主义,它只能排除心物条件句不是先验综合的,从中无法推出它就是后验的。 首先,他从我们通常理解的“先验”概念中区分出“先验”和“先验综合”。对于一个条件句“如果A,那么B”而言: a.“如果A,那么B”,对于逻辑正常的人来说,只需把握用以理解这个条件句的概念,就知道它是为真的。 b.“如果A,那么B”,对于逻辑正常的人来说,只需把握用以理解这个条件句前件的概念,就知道它是为真的。([2],p.478) 在斯多嘉看来,若a为真,相关的条件句就是先验的;若b为真,相关的条件句就是先验综合的。它们之间的关联是,一个命题是先验综合的,蕴含了该命题是先验的,但一个命题是先验的并不蕴含它是先验综合的。 为证明他所刻画的先验与先验综合的关系,斯多嘉举了一个例子: c.如果x是一个矩形,那么x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属性。([2],p.478) 很明显,若c为真,则先验为真,人们只需理解其中的概念就知道c是为真的。然而c不是先验综合的,因为要理解c的后件,还需拥有关于“属性”以及有关“属性”量词化的诸多概念。另一方面,为了理解前件,只需理解“矩形”这个概念即可,但理解“矩形”不足以让此人理解“属性”。总之,要知道c是否为真,仅仅把握前件是不充分的,所以命题c是先验的,但不是先验综合的([2],p.479)。对这个说法,读者可能会感到困惑。我们暂且不考虑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按照这个区分准则,纯正的先验综合命题大概只能专属于“如果A,那么A”这样的重言式条件句了。不过,哪怕这个区分不可靠,我们不妨暂且默认,继续看看接下来的论辩。 斯多嘉用这个区分考察心物条件句,以求达到反驳现象概念策略的目的。由于现象概念策略诉诸经验论题,于是物理主义者事实上承认,对于心物条件句P→而言,人们仅仅通过把握前件P来理解后件是不充分的,还需要获得依赖于意识经验Q的现象概念,才能从P推出。这样的话,我们对于心物条件句的认知情形和c是一样的。因此现象概念策略最多只能说,心物条件句不是先验综合的,结合斯多嘉对先验与先验综合的关系论断,到这一步仍然没有排除心物条件句不是先验的,所以也就无法有效地证明它是后验的。总结起来,第二个批评的要点在于表明,现象概念策略是失败的,因为它不能蕴含(因而也就不能解释)心物条件句是后验的([2],pp.478-479)。 二、后验物理主义再陷困境 针对斯多嘉对现象概念策略的批评,蒂亚兹-莱昂(Diaz-Leon)在《澳洲哲学杂志》发表了一篇回应文章,任会明(Huiming Ren)随后也在这份期刊上指出了蒂亚兹-莱昂论证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要表明,如果不考虑额外的因素,任会明能够成功地反驳蒂亚兹-莱昂。 蒂亚兹-莱昂对斯多嘉的批评有一个诊断:他预设了现象概念策略蕴含了心物条件句后验为真。在斯多嘉看来,现象概念策略诉诸了经验论题,也就是说,要把握一个现象概念需要拥有相应的意识经验,这就承认了现象概念与意识经验之间有十分紧密的关联。但是蒂亚兹-莱昂表示,斯多嘉的这个预设并不正确。现象概念与意识经验之间的关联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密不可分。另外,即使经验论题非常重要,解释心物条件句为什么是后验的,不是现象概念本身,而是其它理由。 首先,顺着斯多嘉的做法,蒂亚兹-莱昂以洛尔(Brian Loar)的“认出概念”作为现象概念策略的具体分析版本,她指出,经验论题的重要意义在于表明,拥有一个现象概念意味着拥有某种“认出倾向”:S拥有关于经验E的现象概念C,当且仅当S在拥有E时,拥有辨识和确认E的倾向([3],p.602)。 接着,蒂亚兹-莱昂指出,“认出倾向”促发了(motivate)她所谓的“心理区别论题”。该论题表示:现象概念和物理概念在心理上是有区别的,这两类概念无法以特定的方式形成直接的认知关联。“心物区别论题”表示,即使某人拥有相关的意识经验,从而把握了所有的现象概念,这些现象概念与物理概念仍然无法形成直接的认知关联。放在心物条件句P→中,意味着即使一个人同时把握了前件P和后件,也无从知道这个条件句是否为真。也就是说,P→不仅不是先验综合的,它同时还不是先验的,所以只能是后验的([3],p.603)。 值得注意的是,蒂亚兹-莱昂的反驳策略,事实上是把现象概念在心物条件句中所扮演的角色给虚置化。认出倾向不是解释后验性的理由,它只是促发了心理区别论题,心理区别论题才最终排除了P→是先验的可能性([3],p.606)。在这个推理过程中,现象概念对于心物论题的后验性而言,事实上并没有出场,它在其中不具有实质性作用。 论述至此并没有结束,蒂亚兹-莱昂还考虑了斯多嘉有备而来的一个反例。斯多嘉表示,如果心物条件句P→满足了由认出倾向所促发的后验性,那么下面这个条件句d也是后验的: d.如果x是一个数字,那么x就不是红色感知。([2],p.479) 在这里,“数字”是一个心理上区别于现象概念的抽象理论概念,“红色感知”与“不是红色感知”都满足认出倾向的要求,若按照蒂亚兹-莱昂的说法,那么d也是后验。但是很明显,人们直觉上相信d不是后验的。因此d作为反例挑战了蒂亚兹-莱昂的方案。 对此,蒂亚兹-莱昂首先表明条件句d不是后验的,接着指出,d的先验性来源,是一个与现象概念或认出倾向无关的、额外的、一般性的理由,并且该理由与心物条件句后验性的理由不形成正面冲突,这意味着d的先验性与心物条件句的后验性是可相容的。蒂亚兹-莱昂通过分析d的先验性来源,展示了d承诺以下三条原则: 数字:如果x是一个数字,那么x是一个抽象事物 抽象-具体:x是一个抽象事物,当且仅当x不是一个具体事物 感知:如果x是一个红色的感知,那么x是一个具体事物 既然这三条原则都是先验的,d也是先验的。并且d的这种先验性的来源或“一般性的理由”,也是任何一个现象概念策略的支持者所认同的,所以d对心物条件句的后验性不构成实质威胁([3],p.607)。同样的道理,在一些前件先验为假的恒真条件句中也能得到反映。蒂亚兹-莱昂认为,总之,这些表面上的“反例”最多只是告诫我们,“现象概念策略不承诺这样的强硬主张:满足认出倾向论题的概念,与任何物理概念的关联,不是先验的”([3],p.608)。 针对蒂亚兹-莱昂的这个辩护,任会明认为,她所提供的“一般性理由”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好理由。因为这里有两个漏洞:第一,她对条件句d背后的三条原则分析本身并不靠谱;第二,通过分析条件句d背后的三条原则,所展示出的一般性理由,与她处理条件句c的方式并不一致,而蒂亚兹-莱昂应当以连贯的策略说明反例d。 任会明用归谬法展示了蒂亚兹-莱昂的第一个漏洞。他让我们设想,“心理状态”(mental state)与“抽象事物”这两个概念是否有心理区别?如果有心理区别,蒂亚兹-莱昂则需对此提供一般性的理由,又将退回到类似于对条件句d的分析上。如果它们之间没有心理区别,“心理状态”与“抽象事物”两个概念就会显示出有着先验关联。可是,“心理状态”与“红色感知”显然也有先验关联,并且由于认知关联有可传递性,“抽象事物”与“红色感知”也将拥有先验关联([4],p.349)。这样一来,蒂亚兹-莱昂对条件句d的先验性的一般性理由就无法成立。 为指出第二个漏洞,任会明先从蒂亚兹-莱昂所举的前件先验为假的恒真条件句e入手: e.如果x是一个方的圆,那么x是一个红色感知。 蒂亚兹-莱昂认为,e和d在语义结构和认知情形上没有本质区别:它们的前件概念与后件概念都有心理区别,后件也都是现象概念,而且e和d都是先验为真的。因此,条件句e的先验性理由也是额外的、一般性的理由,但是这个理由不会在心物条件句中出现。任会明指出,e的先验性与d不同,e的特殊性在于,前件概念“方的圆”先验为假。虽然e的后件中有“红色感知”这个现象概念,但在这里,是否把握后件对于e的先验性无关紧要,任何别的概念替入e的后件,e都是先验为真([4],p.350)。因此e于d不属于同一个条件句类型。相比之下,d与心物条件句更类似。既然蒂亚兹-莱昂所提供的d是先验性的“一般性理由”有问题,那么在处理d时,与她之前的策略应当保持一致,那就是,把d后件中的现象概念在d的先验性中所扮演的角色给虚置化,以此使得这个条件句若非先验综合,那么它也就不是先验的。由于蒂亚兹-莱昂无法做到这一点,她对斯多嘉第二个批评的反驳可以说是失败的([4],pp.350-351)。 可见,如果任会明对蒂亚兹-莱昂的批评是正确的话,不仅现象概念策略难以立足,后验物理主义也将一并再陷困境。 三、后验物理主义何以可能? 这一节里,我们通过引入牛津哲学家威廉姆森(Timothy Williamson)对先验与后验二分法的批评表明,任会明指出的第一个漏洞,对于蒂亚兹-莱昂的论证来说,即使是公允的,也不至于“一击毙命”。面对所谓的第二个漏洞,蒂亚兹-莱昂则可以按照任会明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修正,从而为d的先验性提供一个连贯一致的“好的理由”。尽管如此,我们相信,后验物理主义的最佳出路,反倒在于取消“先验物理主义”与“后验物理主义”这种提法本身。 刚才已经看到,蒂亚兹-莱昂对d的先验性所给出的三条原则分析,重点落在“抽象事物”与“红色感知”两个概念的心理区别上。任会明在二者之间加进了“心理状态”概念,以非此即彼的设定,批评了蒂亚兹-莱昂把“心理区别”当作先验与后验划界准则的可靠性。然而,任会明忽视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在这个划界标准中,完全可以合理地存在着一些界限模糊的“居中事例”(borderline case),哲学中的每一对理论范畴,几乎都能找到类似的事例,而“心理状态”、“抽象事物”、“红色感知”这些概念很可能恰恰落于其中。我们只需对数学哲学中的本体论研究、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之争,以及心灵哲学中的心-身问题略作了解,就能窥知个中情况的复杂性。所以说,任会明指出的第一个漏洞并非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即使确实存在着第一个漏洞,从而要求蒂亚兹-莱昂找到一个说明d是先验性的“好理由”,也就是把d后件中的现象概念所扮演的角色给虚置化,要满足这个要求也不困难。 本文一开始提到了哲学家对“先验”和“后验”两个概念的惯常定义,但是这种定义事实上极其含糊。以“先验”概念为例,按照威廉姆森的说法,我们对此有两种刻画方式:“自上而下”的直接定义法和“自下而上”的范例举证法。前者通过“独立于经验”这个短语来说明,后者通过类似于“如果A,那么A”这样的范例来举证。但是这两种刻画方式往往相互依赖、相互支撑([5],p.3),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向,并且两种刻画方式都有问题。这里我们只考察“自上而下”的直接定义法。“先验”意味着独立于经验,但是事实恐怕就像奎因对“分析”与“综合”之分的批评那样,也许不存在完全独立于经验的先验概念或先验命题。“如果天晴,那么天晴”算得上是一个正宗的先验条件句,但要掌握这个句子,还需掌握“天晴“这个概念,哪怕它在句子中的作用是虚置化的,多多少少也得涉及经验因素。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个合理解决方案,在威廉姆森看来,就是区分经验因素在命题中所扮演的两个角色:证据性角色(evidential role)和能动性角色(enabling role)。“现在是天晴”是一个典型的后验命题,在这里,“天晴”这个概念所关涉的经验发挥了证据性角色。相反,在“如果现在天晴、那么现在天晴”这个先验知识中,经验只发挥了使动性角色,也就是说,我们只需在早先时候拥有“天晴”这个概念,并不是一旦掌握了“天晴”的概念,就要决定它当下是否得以应用([5],p.5)。 现在,我们就用这个区分考察条件句d。在“如果x是一个数字,那么x就不是红色感知”这个先验知识中(如果是先验的话),“红色感知”所涉及到经验因素发挥的是哪种角色呢?我们可以想象,从出生就关在黑白屋子里的玛丽,即使从未有过任何关于颜色的感知,也能断定这句话是真的。这个例子对于现象概念策略的经验论题不会构成直接威胁([6],pp.82-94),但我们要说的是,“红色感知”这个概念,在玛丽先验地知道这个命题为真的情形中,经验因素发挥的就是它的能动性角色。这里所说的能动性角色,恰好能够解释任会明所谓的概念虚置(idle)。因此,在任会明指出的第二个漏洞面前,借助于威廉姆森关于先验命题中的经验角色的区分,蒂亚兹-莱昂是可以为她的论证作出合理修正的。 行文至此,我们已经抵挡了斯多嘉对后验物理主义的两个批评,并且,由第二个批评引发出的任会明对蒂亚兹-莱昂论证过程中两个漏洞的指责,也在本节得以化解。不过,我们不妨进一步通过威廉姆森的洞见,指出还有两个问题有待处理。第一个问题涉及到第一节中提到的先验性与必然性的关联,第二个问题则要讨论用经验的“证据性角色”和“能动性角色”作为先验与后验划分标准的合理性。 正如斯多嘉在对后验物理主义的第一个批评中所展示的那样,威廉姆森指出,哲学家通常用认知上的先验性来担保模态上的必然性:一个命题是先验的,那么它就是必然的,或者它的必然性是可以理解的;一个命题是后验的,那么它就是偶然的([5],p.3)。这自然让我们联想到从康德以来的语义、认知与模态的“金三角”关联。奎因和克里普克的工作已对这个“金三角”构成了威胁,在这里,威廉姆森的一个论证再度表明,认知与模态之间的关系并非牢不可破。 我们知道,“289+365=654”是一个典型的数学先验真理,“中国有航母”是一个典型的后验事实。如果张三数学很好,但是不了解中国的军事现状,更没有来过中国,他先验地知道前一个命题为真,却不知道后一个命题为真,那么,关于“289+365=654或者中国有航母”这个析取命题,张三先验地知道它为真。如果李四数学一塌糊涂,却看到过中国的航母,那么他并不先验地知道“289+365=654”为真,却后验地知道“中国有航母”为真,于是,关于“289+365=654或者中国有高铁”这个析取命题,李四后验地知道它为真([5],pp.6-7)。这样的话,同样一个必然真理,即使不引入克里普克关于专名的直接指称理论,人们把握它的方式,既可以是先验的,也可以是后验的。这就表明,先验性与必然性的关联并没有斯多嘉想象的那么强。如果威廉姆森的这个论证是正确的话,后验物理主义大可以绕过斯多嘉的两个批评而高枕无忧了。 不过,威廉姆森认为,把经验所发挥的“证据性角色”和“能动性角色”作为先验性与后验性的区分标准,事实上也不可靠。他构造了一个思想案例,涉及到两个不同的真命题,一个命题被视为先验的,另一个命题被视为后验的。但是,一个人知道前一个命题的认知过程,与他知道后一个命题的认知过程,实际上非常相似。我们先看以下两个真命题: p.所有的胭脂色都是红色的。 q.所有最近一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都是红色的。 关于第一个命题p,假定张三通过观察两种颜色的样本(胭脂色是红色的一种),以相互独立地方式掌握了“胭脂色”和“红色”这两个概念。尽管他能熟练判断什么是胭脂色什么是红色,但是从来没有人教导他按照p的规则把两个概念联系起来,他甚至此前都没考虑过二者的关系。但是没关系,他会很快知道p。对此,他无需盯着胭脂色的样本,也无需回忆某个胭脂色的东西来考察它是不是红色,只需根据以下步骤简单反思一下就会接受p: 首先,张三用他作出“胭脂色”的视觉判断技能,视觉性地想象一个胭脂色的样本。接着,他用作出“红色”视觉判断的技能,在想象推断中得出“这是红色”的判断。这涉及到人类的一种普遍能力,也就是把最初在知觉中发展来的“在线”认知技能,调入应用在作为“离线”认知技能的那个相应的想象中去。在这个关于胭脂色的例子中,先前经验的片段记忆没有发挥什么作用。这种粗线条的描述或许遗漏了许多细节问题,它仍然大致勾勒了张三掌握p这个先验知识的认知过程([5],pp.8-10)。 关于第二个命题q,张三在知道“最近”、“一期”、“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等语词基础之上,理解了“最近一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这个短语,虽然他不知道q所表达的规则,暂且也没有把“最近一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和“红色”联系起来,但是通过实践反馈,他能用眼睛非常熟练地判断某个东西是不是最近一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以及它是不是红色的。当被问及q能否成立时,他此前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然而,他很容易就知道q,即使他不去现场查看最近一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是否是红色,也无需回忆它是不是红色的。他只需根据以下步骤简单反思一下就会接受q: 首先,张三用他作出“最近一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这个视觉判断技能,去视觉性地想象某个最近一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封面的样本。接着,他用作出“红色”视觉判断的技能,在想象推断中得出“这是红色”的判断。它同样涉及刚才所说的那种人类普遍能力,也就是把最初在知觉中发展起来的“在线”认知技能,调入应用在作为“离线”认知技能的那个相应的想象中去。先前经验的片段回忆,同样没发挥任何作用。这个说法同样大致勾勒了张三掌握q这个后验知识的认知过程([5],pp.10-11)。 根据这个案例,威廉姆森得出结论表明,当我们说一个知识是先验的或后验的,虽然大体没错,却无法反映深刻的认识论区分。先验性与后验性的区分,好比把所有的植物分为灌木的和非灌木的,听上去没错,然而过于粗浅([5],p.33)。这个区分没有太多的价值,因为它没有在认识论的节点上作出真实而深刻的刻画。关于这个问题,威廉姆森建议,哲学家需要借鉴认知心理学潜在的经验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套更加详细精准的认识论语汇,以此替代先验与后验的区分([5],p.35)。 回顾一下本文讨论过程中提到那些条件句,它们的认知情形究竟先验与否,它们的划分是否穷尽了所有可能(例如斯多嘉提出了先验与先验综合),它们先验性的判定标准到底是单一的还是多元的,这些存有争议的问题,不啻为先验性与后验性粗浅区分的例证。关于后验物理主义何以可能的讨论局势,犹如一潭浑水,这恰恰为威廉姆森的诊断作了绝佳脚注。我们知道,所谓的后验物理主义,真正关心的是心物条件句的模态问题而非它的认知情形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现象概念策略的支持者完全可以避开“先验物理主义”和“后验物理主义”这些富有歧义的提法。而且我们也发现,许多研究物理主义的哲学家对还原、随附性、实现性(realization)等概念的形而上学考察,都表明了认知上的先验性对于模态上的必然性不是必需的[7]。后验物理主义的出路就在这里。后物理主义怎么可能?_物理论文
后物理主义怎么可能?_物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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