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科斯对传统经济学厂商模型的批判为起点,现代企业理论开始真正起步,因而对于经济组织的存在原因及其性质的研究是首当其冲的。在之后众多新制度经济学家的完善与发展之下,现代企业理论迅速成型,其中尤数契约理论更具生命力与说服力。从经济组织的整个运作体系来看,已有的契约理论在组织性质的分析上更多地侧重于投入与生产环节。本文试图从企业的销售环节入手,在应用新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发现信息提供与隐性长期契约是产品实现过程中组织占有优势的两个重要因素,对经济组织的存在原因及其性质探究做出了补充性分析。
关键词:企业性质;契约理论;产品实现;销售环节
一、问题的提出
契约理论涵盖了交易费用理论与企业代理理论,它自从诞生之日起就与经济组织这一范畴产生广泛而有机的密切联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契约理论开辟了经济组织产生原因与经济组织性质研究的新范式(Williamson,2001)。其中,交易费用理论顺理成章地成为现代企业理论的逻辑起点,它为经济组织提供了一种基于制度层面的分析构架。科斯在1937年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传统厂商理论的批判引发了经济组织与市场之间关系与界定的大讨论,而后经过张五常、阿尔钦、德姆塞茨、威廉姆斯、詹森、麦克林等经济学家在计件契约、团队生产、组织规制结构与企业代理理论等领域的五十多年扬弃性发展,基本确立了契约理论在对经济组织产生原因及其性质的理论阐释上不可撼动的地位。
然而,在考察了现代经济组织,即企业完整的运作体系(要素购买、要素使用、产品实现分别对应的投入、生产、销售三个环节)之后可以发现,契约这一新制度经济学当中的强大解释工具未能够很好地运用在该体系的所有环节当中,对于经济组织的销售环节就往往为学者们遗漏。这也就是说,仍有必要在契约理论的基础之上对经济组织地存在原因及其性质这一问题进行补充性分析。
本文第二、三部分着重将上述理论大师对企业产生原因及其性质的观点与分析融入到企业运作体系的角度中,余下部分试图以契约理论为基础,从已有理论忽略或是论述较少、而对企业却颇为重要的产品实现(销售)环节展开探究。
二、要素购买(投入)环节:交易费用与市场替代
(科斯与张五常)
对于“过去的经济理论”,科斯以他极大的魄力与独到的视角展开批判,认为脱离现实经济、过分理想的先验假设(而非基本方法论)是造成传统理论“备受困扰”的主要因素,进而开创了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范式的先河。
我们可以看到,科斯在1937年本科时所作《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完全抛弃了古典理论中关于经济组织的“人格化”假设,在强调了“经济计划”的重要性后首次提出交易费用概念,并在此基础上仍然沿用马歇尔的边际与替代两种经典分析工具,阐述经济组织在“现实世界”中的存在及其性质分析。科斯指出,组织的最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因为它可以节约市场利用价格机制所产生的成本(Coase,1937),即所谓交易费用。针对科斯这一开创性观点,张五常在其1983年发表的《企业的合约本质》中予以反驳,认为企业的成长可以看作是基于节约交易成本的由要素市场代替产品市场的过程,因而是一种(面向要素市场的企业)合约代替了另一种(产品市场即通常意义的市场)合约(Cheung,1983)。实际上,张五常是将(产品)市场上各种分散的交易费用放在企业内部经过“打包”的要素合约环节之下进行考虑,而后者的成本往往是低于前者的,这种替代也就得以实现。
那么,科斯与张五常的观点真的相左吗?答案可能是否定的。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假设,即组织内部存在与市场价格机制相对应的企业家权威与计划,这种“纵向”权力束在《企业的性质》中被大量用来论述雇员流向、长短要素契约以及投入选择,其所谓企业家权威对市场运行成本的节约也是建立在资源的支配基础之上的。因此,科斯与张五常的交易费用理论在本质上都是着眼于要素购买环节来解释组织对市场的替代作用。
三、要素使用(生产)环节:团队生产与代理理论
(阿尔钦与德姆塞茨、詹森与麦克林)
尽管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从权威与长期契约的角度论证了组织的存在原因,然而国内外许多经济学者却对此发出不少质疑的声音。其中,无视生产功能作为组织的基本属性、仅仅把交易费用作为其产生的惟一原因(黄少安,1993),成为学界向《企业的性质》发难的主要论点之一。
较早且较为成功地从要素使用环节对此展开批驳的是阿尔钦与德姆塞茨,二人在1972年合著的《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一文中明确指出,经济组织通过拥有一般市场所缺的“更为优越的强制力”而节约成本是“一种幻觉”,“它们并不享有命令、约束这些生产要素的权威”(Alchian and Demsetz,1972)。团队生产概念的引入及其在组织内部的普适性假设,是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理论的基点——要素的合作性使用能够进一步发挥其比较优势以创造大于各要素的分产出之和,这从分工理论的角度来看是容易让人信服的。团队生产组织的一个最优目标是对各要素报酬的支付能够如实反映该要素生产效率,但由于要素的潜在偷懒动机以及衡量单个要素使用过程中的边际产出存在计量成本,因此,生产过程中的监督者与监督费用(包括监督者的剩余索取权)就是必不可少的。团队生产理论有效地弥补了科斯所忽视的部分,并在监督费用基础之上通过对剩余索取权的契约安排的分析,阐述了形成不同企业类型的原因。
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的团队生产模型从组织的生产方面入手,生动地勾勒出了代理理论的雏形,但是他们所考察的假设的局限性与现代经济组织存在的特殊治理模式成为该理论发展与应用的关键制约点。詹森与麦克林在1976年发表的《企业理论:管理者行为、代理费用与产权结构》一文中就批判阿尔钦与德姆塞茨对组织生产过程中的监督费用“情有独钟”,忽视现代企业中代理费用的其他组成部分(Jensen and Meckling,1976)。为了论述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的经济组织以及债务作为资本的外部来源,他们通过公司所有权结构理论来分析股权和债务的代理费用,并进一步给出了所有者——管理者收益替代模型。在该模型中,由于公司所有权以外部股权或债权的形式出让,所有者——管理者任何追求非金钱收益的行为将只承担其拥有的公司所有权比例对应的成本,余下的费用将由外部股东或债权人支付。因此,对于所有者——管理者而言,存在着基于无差异曲线的非金钱收益与公司价值(与其薪酬正相关)的替代关系,外部所有者为避免这一部分非金钱收益所进行的支付以及剩余损失共同构成了代理费用。
四、产品实现(销售)环节:基于契约理论的补充性分析
马克思在资本流通公式G—W—G'(马克思,1975)中阐明了资本在要素购买、要素使用与产品实现三个环节的依次运动,无论是市场、企业,还是威廉姆森所定义的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其他规制结构(Williamson,1985)都须满足这一公式,它们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中完成了各自作为资源配置基本单位的功能。因此,对于经济组织存在原因及其性质这一问题的探究,在考察了投入与生产方面的影响因素之后,我们很有必要把销售环节纳入到分析的框架当中,下面将对此展开具体分析。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对“交易费用”的定义并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更多的经济学家还是普遍认同这一基本范畴涵盖了与制度或组织的使用有关的成本(方福前,2004)。对于在制度变迁或制度创新下所形成的各种规制结构(企业、市场以及两者间的过渡形式),销售作为在其“使用”过程中的环节之一而发生了交易费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这一点,阿尔钦与德姆塞茨在对比食品商同其雇主之间的关系与该食品商同其消费者之间关系的时侯就有所提及(Alchian and Demsetz,1972)。那么,经济组织的存在及其性质与销售环节产生的交易费用究竟有没有关联呢?
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关键要分析经济组织在衔接消费者的销售环节与市场相比是否能够达到节约交易费用的目的,这也是对新制度经济学基本观点在空间上的延伸。科斯及其理论发展者所理解的交易费用的节省路径,大多是通过经济组织与要素购买的长期契约予以体现,抑或是在生产环节中经由各类形式代理成本的减少而实现,但是与消费者建立关联的产品实现过程中交易费用的相关讨论却被长期忽略。实际上,本文认为这一讨论是非常重要的。
在一个囊括了投入、生产与销售(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各个环节的经济组织中,根据上述二、三部分的结论,由于节省了生产性投入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交易费用,这一组织在仅考虑投入与生产环节的情况之下似乎就已经具备了充分的存在可能。然而,产品价值量(从而利润)的最终实现归结于终端销售,没有哪一个市场或是组织可以将其从整个机体内分离出去。那么这就很容易想象,忽略对销售环节的讨论而得出的论断,势必要以经济组织的该环节交易费用相对于市场而言不大于前两个环节交易费用的节省之和为前提。事实上,本文试图论证这一前提不仅是成立的,而且往往是必要非充分的:产品实现过程在经济组织中发生的交易费用通常要低于市场,但是作用机制或有些许差别。我们可以从信息提供(降低搜寻成本)与隐性长期契约两个层面理解这一观点:
(一)信息提供
信息经济学对经济失效的阐释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传统静态均衡理论的重大缺陷,它时刻提醒人们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获取信息是存在成本的,信息成本可能会造成交易双方的行为发生脱节。在考察销售环节的过程中,将信息同样作为一个关键要素纳入交易成本的分析当中应是更为严密的。
这里首先要提出所谓“搜寻成本”一说:消费者是销售环节的产品受让方,年龄、地域、背景、性格等因素存在不同的消费者其需求各不相同,这就使得特定产品需求的搜寻成本成为交易费用的重要构成部分。在经济组织某种特定商品的潜在消费者“克服”搜寻成本、实现对该商品成功“定位”的过程中,信息因素通过两个层面形成其作用机制。一方面,经济组织内部生产环节通过各个流程的细化分工而带来了专业化与高质量认识(如ISO体系认证、QS标识、“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等),组织这一行为的初始想法本是充分利用各要素、提高生产效率,而这种无意识的信息提供(专业化与高质量认识)同时将促成庞大而繁杂的消费者需求的自我筛选。另一方面,经济组织有意识的信息提供行为(如售后服务、品牌与广告、优惠活动等)也可以大大节约交易费用中的搜寻成本,而散乱的市场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是根本难以具备这些优势的,消费者对其的搜寻成本因而是可以想象的巨大。正是上述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信息提供,为经济组织在降低搜寻成本上的高效率给出了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
(二)隐性长期契约
在经济组织的要素投入与生产过程中,企业家与各要素所有者订立的长期契约对双方的权责及其可能的附加条款做出了规定,减少了个体的有限理性约束与机会主义行为。那么,契约理论与契约行为在产品实现环节能否继续发挥其功效呢?
某种产品在销售环节与消费者建立关联时,其中少部分供与政府、企业等团体性直接消费,由于这些团体的行为固定性与支出稳定性,经济组织或市场往往能够与其建立长期销售契约,这在我们所探讨的问题之下显然是无差异的;那么除此以外可以想象,该种产品的余下部分全都为单个潜在消费者所获得,而无论在这一销售过程当中存在多少层次、多大规模的中间分销商与零售商。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不以直接消费为目的的中间商,其存在的前提与惟一目标是能够通过将该类产品的转售(消费者或下一级中间商)获取收益,各次级中间商以此类推。现实情况告诉我们,由于单个消费者需求的各类影响因素的弹性(如收入弹性、交叉价格弹性、预期需求弹性等)易于波动,因而经济组织与市场都无法在常规意义上与单个消费者建立长期销售契约。但是,从前述内容可以得知,经济组织通过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信息提供以“筛选”需求,从而能够使得单个消费者因为自己的有限理性(认定所购买产品是较优的)以至形成惯性消费行为,实质上便建立了与组织的隐性长期契约。实际上,单个消费者的许多现实购买行为都可以证明该种契约的存在,只是不具备要素投入环节中一般契约的相对强制力而已,“销售契约双方”可以无条件脱离这种无形的关系。此外,隐性长期契约的存在还可以为经济组织提供极大的生产性激励,产生市场所无法达到的溢出效应。
五、结语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信息提供与隐性长期契约是经济组织销售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两个概念。实际上,两者间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其中,信息提供可以帮助经济组织选择目标消费者,而隐性长期契约者则能够锁定这些消费者,它们的共同作用机制使得经济组织在销售环节的交易费用大为降低,从而优于市场配置。这种分析范式沿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契约理论,同时也是对经济组织存在原因及其性质的补充性分析。
在本文对经济组织产品实现环节阐述的基础上,连同在要素投入与生产过程中已有的相同结论及其性质,我们可以更为全面地得到经济组织的存在原因,即:相对与市场运行机制而言,经济组织在整个运作体系的投入、生产与销售三个环节都能够实现交易费用的节省,潜在的可得收益直接刺激了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个人,进而转变成为组织所有者。
参考文献
[1] O. Williamson. 治理机制[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2] R.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J]. Economica. 1937, 4, pp. 386-405.
[3] S. Cheung.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83, 26, pp. 1-21.
[4]黄少安. 交易费用理论的主要缺陷分析(下)[J]. 学习与探索, 1993(5).
[5] A. Alchian, H. Demsetz. Production, Information Costs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72, 62, pp. 777-795.
[6] M. C. Jensen, W. H. Meckling, Theory of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Considerations[M]. New York: Free Press, 1976.
[7]马克思. 《资本论》第二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 137页.
[8] O. Williamson. The Economics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 Firm, Markets, Relational Structure[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5, 10.
[9]方福前. 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278页.
作者简介
邢樾(1989.8--),女,山西太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国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TEL:18311051853, Email:18311051853@163.com。
论文作者:邢樾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9
标签:组织论文; 契约论文; 经济论文; 理论论文; 环节论文; 费用论文; 要素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