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优秀科学家管理岗位差异的原因及影响_科学论文

中西方优秀科学家管理岗位差异的原因及影响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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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4)04-0092-08

       我们曾对中西方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的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中国杰出科学家在行政任职时间长度上、行政任职人数规模上、行政职务类型上、行政岗位流动上与西方杰出科学家存在明显的差异[1]。从比例上而言,担任行政职务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比例远超出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绝大部分为西方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是中国科学共同体的精英阶层,其科研职能能否得到最佳水平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在这个以科技实力作为国家间竞争的主要筹码的世界游戏规则中,科学家精英群体的科研活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前途与未来。那么中国科学院院士这样一个肩负着国家发展重任的科学精英群体,为何不似西方诺贝尔奖获得者群体那般在科学发现与创新活动中穷尽毕生精力,而是或多或少地参与到科学管理甚至政府行政的职业角色中呢?中国杰出科学家过多地担任行政管理职务又会对我国科学建制的发展造成哪些影响?我们将进一步对中西方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差异的原因与中国杰出科学家担任行政职务对我国科学建制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中西方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差异的原因

       (一)中西方“文化基因”差异

       梅森曾在自然科学史导言里提到:“科学主要有两个历史根源,首先是技术传统,它将实际经济与技能一代代传下来,使之不断发展。其次是精神传统,它把人类的理想和思想传下来并发扬光大。”[2]如同自然界每个物种都有使其在代际繁衍过程中维持某种稳定特性、封闭性的基因图谱那般,在人类社会中,每个民族也都有其自身独特的“文化基因”。这种“文化基因”就是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与世代传承中所形成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与精神传统。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亦显现出“文化基因”遗传下来的鲜明的民族特性。中西方不同的科学传统、价值取向与思想渊源,决定了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科学建制发展路径及科学家职业角色定位相异。

       1.西方:自然哲学与清教主义

       西方科学传统起源于古希腊自然哲学。古希腊时期,由于“城邦”的出现,工商业与航海业的发展,地处这一沿海地带的人们经常与外界进行商贸往来与思想交流。开放性的地缘环境引起了古希腊哲学家探索宇宙奥秘、追寻世界本源的兴趣,由此形成了西方社会注重逻辑与理性、热衷考察自然本质与规律的科学传统与思维方式。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古希腊自然哲学家们“探索哲理只是为摆脱愚蠢,显然,他们是为了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目的。”[3]“原子论”的创立者德谟克利特也曾经宣称自己“宁肯找到一个因果的解释,不愿意获得一个波斯王位。”[4]这种为促进人类知识增长而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理性精神及历史使命感嵌刻在西方社会的“文化基因”里,绵延至今,引领无数西方科学家出于对科学事业的兴趣与热爱去选择这份职业,而不仅仅是为了通过科研获取名誉与利益。

       翻过人类科学史上“黑暗”的一页——中世纪,文艺复兴运动紧随着西方科学家追求真理的脚步带来光明,古希腊的科学理性精神在西方科学研究领域中不仅得到了全面继承,而且被进一步发扬光大。时至17世纪,英国清教徒革命将清教主义带至英国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舞台,使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力量。

       默顿认为,正是这种社会主流价值观促使科学由一种松散的职业兴趣变成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在清教徒的史页上明确写道“宗教的责任是证明造物主所创造的世界的整洁完美以及对人类做有益的事”[5],而从事科学研究活动被认为是实现这一责任的有效途径。因为只有努力通过科学研究去探索自然,才能发现自然蕴含的真理与规律,并利用其来创造科学成果以帮助人类社会增长知识财富,服务于人类福祉。“科学的真正目的是赞美上帝的功绩和改善人类的现状”这一原则后来被写进英国皇家学会史[5],构成了皇家学会遵循和信奉的核心价值理念。在皇家学会最早的68名会员中,清教徒就占了62%[6]。

       清教主义促使大量的科学工作者以虔诚地专注于科学研究事业作为自身的宗教责任。这种宗教教义理念在西方科学建制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内化为科学家普遍遵循的角色规范,使西方科学家的职业角色较为稳定和单一。同时,受西方科学理性传统的引导,科学家们追求思维与学科的精确性、严谨性、明晰性,强调“术业有专攻”。如同莱维特指出的:“科学虽已获得日益显赫的社会地位,但是科学家很少转而从政,也很少竞争公共职位。事实上,科学家并不能因为科学专业素养就自然具备超越常人的政治判断力以及社会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理想和目标的洞察力,更不会因为科学专业成就突出就自动胜任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科学家与政治家的思维智识习惯以及行为模式是截然不同的。”[7]在这种“文化基因”的作用下,许多西方科学家秉承着宗教责任感与理性精神,将毕生精力投注在科学研究者的职业角色上,并不涉足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职业角色。

       2.中国:伦理哲学与儒家精神

       与西方追寻自然奥秘、崇尚理性与逻辑的自然哲学传统不同,在东方的中国,人们所遵循和信奉的是伦理哲学理念。正如胡适所言:“当孟子在对人性的内在美德进行理论探讨时,欧几里得正在完善几何学,正在奠定欧洲自然科学的基础。”[8]与古希腊以航海贸易为主的开放型地理环境相比,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封闭的大陆型地理环境,由此形成的内向、保守的“地缘性思维”局限了人们的科学视野,使人们更多的是向“自身的内心”寻求“思想真理”,而不是向外在自然探寻事实真相。这种社会背景与思维方式使中国形成了与西方不同的“文化基因”特质。

       其实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国也曾出现关于自然哲学的学说,一些学者试图研究万物的产生起源、自然的变化规律乃至宇宙的结构等课题,提出了诸如五行学说、阴阳八卦学说、天方地圆说等自然哲学观点。与此同时,关注伦理哲学的儒家思想也在产生、发展。孔子学说在民间的推行使得伦理哲学的地位日益显赫,在古希腊自然哲学蓬勃发展之时,中国的自然哲学却逐步走进日暮黄昏。

       时至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治国安邦的正统思想。儒家精神不关注外在自然的真理与规律,而是关注于“人事”,主张“天人合一”,认为认识“自我”就是认识外在世界的途径。它的精义在于引导世人观省内心、明乎礼义、经世济民、建功立业。儒家思想把科学技术视为“雕虫小技”,提倡“经世致用”,认为科学技术的用途只能是用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诸如医人、治农等,缺乏关于外在自然世界宏大、抽象的思维理论与方法。被视为“奇技淫巧”的科学技术在民间步履维艰地承传,进行科技研究是“工匠”才会从事的活动,而大部分有志之士、社会精英都在刻苦习读四书五经,为了获得官场仕途的“敲门”砖,以实现“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志,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的现世理想,践行修身济世的伦理哲学。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经过了两汉时期的官方化、经学化、神学化,及至宋明时期,程朱理学强调“内圣外王”的济世人生观,再到清代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儒家精神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哲学地位达至顶峰。

       儒家精神以读书济世作为评价个人社会价值的重要尺度,致使中国形成了“士大夫”文化传统,自科举制度建立后,通过人才选拔制度担任官府公职成为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职业角色转换的主要内容。一个社会的文化和制度会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内化为社会成员的思想理念和行为模式,时至今日,“学而优则仕”不仅只是一个职业转换途径,并且早已内化为中国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成为深嵌在中国科学传统中的“文化基因”,影响着中国科学家的职业角色选择及价值判断。

       受这种文化氛围的引导,中国科学界产生了一大批“知识型官职人员”,许多从事科研和教学活动的知识分子在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成就并获得社会赞誉和认可之后,开始凭借其学术背景选择担任各个机构部门的官职,步入所谓的“仕途”。中国独特的“士大夫”文化进一步催生了“官本位”的社会风气,担任行政要职并掌握行政权力是社会地位与身份的体现。这种社会氛围亦鼓励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以仕途前程为最高追求目标,通过获取行政权力来彰显个人成就,实现政治抱负和个人社会价值。杰出科学家由于拥有较普通科学工作者更为雄厚的学术背景及更为庞杂的社会关系网络,更易实现由科学研究人员到科学管理人员乃至政府行政人员的职业角色转变。

       由此可见,关注“人事”,倡导“读书济世”的伦理哲学传统及儒家精神是导致中国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问题的文化根源。

       (二)中西方科学建制化路径差异

       科学不仅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近5个世纪以来,科学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而存在。科学具有民族特性,不同民族的“文化基因”,不同国家的政治背景、社会环境,造就了不同的科学建制化发展路径及科学家职业角色演变模式。

       1.西方:科学原发型及独立自主型

       由古希腊时期开始,关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探索就已在民间展开,16世纪30年代,欧洲兴起了科学乌托邦思想,认为对科学技术的有效支持和组织会使全世界得到进步的报偿。直至1543年哥白尼发表“日心说”,标志着西方近代科学的开端。17世纪,清教主义在英国的传播推动科学成为一项普罗大众皆可从事的社会活动,民间出现了一些自发形成的非正式学会组织。此时,科学在西方已经完成了一个“资本原始积累”及社会认同的自然过程,具备了实现建制化的文化、社会背景:有成体系的自然科学理论基础,有统一信奉的科学价值理念,有属于科学研究自身的规则范例,有“无形学院”作为支撑科学活动的组织机构,甚至有各种在当时相对精密的仪器设备。

       1662年,英国皇家学会成立,西方科学建制化之路由此开始,科学家亦逐渐被社会认可为一种具有自身独立价值的社会角色和专门的职业地位。英国皇家学会虽经由英国皇室批准而成立,却保留了民间团体的属性,是一个自治型的科学共同体,不承担行政使命,拥有自我决策、独立发展的自治权利。其经费来源并不依靠政府供给,而是主要来自于学会成员的捐助及民间其他途径。1663年胡克在为学会起草的章程中说“皇家学会的任务是:靠实验来改进有关自然界诸事物的知识,以及一切有用艺术、制造、机械实践、发动机和新发明(不涉及神学、形而上学、道德、政治、语法、修辞或逻辑)”[9]。这一章程强调了自然科学的“独立性”,明确了科学家的职业角色内容。科学家的职责是探索自然真理的原本面貌,增进人类的理性知识,而不是对人类社会进行价值评判与政治治理,科学超脱于政治之上;规定了科学共同体内的成员不得将其成果随意运用到社会及政治中去,要与社会政治间保持清醒、理智的距离。

       与英国皇家学会不同,1666年创立的法国皇家学院则是实行了国家主导的模式。法国皇家学院以皇家名义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优秀科学家作为国家专职人员,其成员不仅要完成科研工作,还要承担行政与管理使命。其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化,直接由国家供给,政府资金的投入意愿与方向决定了科研的发展水平及内容。这种科学共同体模式使法国皇家学院的科研活动从其他社会活动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国家行为。中国科学院的前身之一“中央”研究院,其沿袭的就是这种由国家政府直接管理与指导的模式,结果致使中国科学建制的发展、运行始终处于国家行政体系的框架中。

       由于拥有充裕的国家资金做后盾,并且成员皆为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科学家,其职业身份具有专门性,从而使得法国皇家学院曾在18世纪达到繁盛的顶峰。但在1793年,雅各宾派推翻吉伦特派统治,通过救国委员会实行专政,法国皇家科学院由于被视为王权政治的象征而被解散。次年5月,当时著名化学家、科学院院长拉瓦锡被送上了断头台。

       相对法国皇家科学院曲折的发展历程,英国皇家学会的发展则是一路平顺。正是科学的价值中立原则和科学建制的独立性,使英国皇家学会在历经了英国政局的风云变幻之后,经历了科学中心由英国至法国、德国、美国的数次转移变迁后,至今依然保持着当初成立之时对科学的挚诚热爱,及学会结构、组织、运行的稳定性。

       二战后,西方世界的科学中心由欧洲大陆转移到美国。1863年,美国国家科学院成立,沿袭了英国的独立自主传统。美国国家科学院并非一个政府机构,而是民间的、非营利的、荣誉性的科学家自治组织。对多数美国的科学家来说,他们穷尽毕生精力去争取的最高荣誉,除诺贝尔奖之外,就是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的院士,甚少科学家以进入社会、政治领域担任高级行政职务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及身份地位的标志。现今,美国的科学技术代表着世界领先水平,这使得科学建制的独立性被西方科学界不少学者视为使科研事业得到有效发展的重要保障机制。

       2.中国:科学继发型与国家主导型

       与西方自然发生的科学建制化历程不同,中国科学建制化是在被动的历史形势下开始的,其理论基础、运行框架皆由西方科学界移植、扩散而来。中国科学建制是一种继发型的体系,缺乏长期的历史积累与社会准备。

       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从事科研活动是一个被动接受的过程,与救亡图存、强国御敌的历史主题相关联。1840年鸦片战争,英国用坚船利炮撞开了清朝闭关锁国的大门。中国知识分子从惨痛的战败事实中意识到一个历史真相:中华民族引以为荣的“纲常名教”敌不过西方列强的“微末之技”,“师夷长技以制夷”成了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西学东渐”的历史潮流由此发端。1861年洋务运动开始,清廷洋务派官员秉承“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理念,开办近代军事、民用工业,开设近代教育机构,并选派学生赴西方留学,中国社会兴起了从儒学到科学过渡的格致学。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随后,留学生学成归国,他们积极传播西方科学思潮,创立学说,兴办实业,为中国近代科技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石。这批留学生是中国最早从儒士阶层游离出来的专业科技人员,这一群体的出现意味着科学家作为专门性的职业角色开始在中国逐步形成。

       1914年,留美学生自发组织了“中国科学社”,用以“联系同志,研究学术,以共图中国科学之发达”,同时还创办了《科学》月刊,这是中国第一份自然科学专业刊物,其“专以传播世界最新知识为职志”。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了“民主与科学”的口号,为实现中国科学建制化摇旗呐喊,科学作为一门社会性事业开始被普通民众所认可。1928年6月,蔡元培在上海召集中央研究院第一次会议,宣告中央研究院成立,标志着中国科学建制化正式起步。中央研究院沿袭的是法国皇家学院的国家主导体制,由民国政府投资兴建,按《组织法》的规定,国立中央研究院直隶于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学术研究最高机关。此时中国社会正兴起“专家治国”热潮,主张知识分子运用自身所学之识服务国家,因此一些中央研究院的科学家凭借科技专长在蒋介石政府中获得任职,如翁文灏等学者。

       中国最初的科学体系选择这种建制模式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从中国科学建制化及科学家职业化发展的历程中可以看出,中国缺乏民主基础和科学传统的传承。在社会普遍落后的情况下,在国际环境及国内政治格局的制约下,科学很难仅仅凭借自身的价值而获得社会的认可,自主发展为独立的社会建制。许多知识分子投身科研活动,只是把科学作为践行政治理想、实现民族复兴的技术工具,科学研究的意义依附于政治目标之上,纯粹地“为科学而科学”的体制在此时的中国没有生长的土壤。

       1949年11月,中央研究院与北平研究院等民国时期的重要科研机构调整合并为中国科学院,标志着中国科学体系的建制化达到成熟阶段。从建国到现今几十年的科学建制化过程中,中国科技管理体制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但是重要学术研究机构的行政职能和科研功能都没能得到明晰的、彻底的分离,我国的科研机构一直在这两种功能相互交叉渗透的体制框架下运行。

       简而言之,中国的科学体系是在国家行政体系的框架中运行的,其科学研究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不作清晰区别。科学建制缺乏自治性、独立性,科学家职业化缺乏专门性,是我国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问题突出的根本缘由,体制为科学家在保留科研职务的同时担任行政职务提供了便利和合法性依据。

       综上所述,中西方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由不同历史背景导致的科学建制化及科学家职业化模式的客观差异。因此,改进中国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问题的关键在于结合国家实际情况来逐步改革和完善本国科研体制。

       (三)中西方科学家心理动机差异:兴趣导向与利益导向

       在当今大科学时代,科学已经凭借自身价值成为一门社会认可的独立性事业,科学家亦成为一种专门性职业。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科学研究不再仅单纯地属于兴趣爱好或是精神目标的范畴,同时还兼具赚钱谋生及增加社会资本的利益功能。以科学研究为社会职业的科学家必然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这种利益诉求会对科学家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及行为模式产生极大的影响。

       个人利益追求是驱动科学家坚持或转变社会角色的重要因素之一,杰出科学家选择担任行政职务的心理动机与这类职务所能带来的丰厚利益回报息息相关。马斯洛认为,科学家选择科学作为职业是出于利他动机和利己动机的综合考量,这种心理动机中包含一系列复杂的需求,比如对科学真理的热爱、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获得社会权威地位、获取经济来源等。如果在某一种职业角色中,这些利他需求与利己需求无法共同获得满足,出于“经济人”的理性考虑,科学家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来进行职业角色选择,产生转变职业角色的心理动机。而在愈加科层化、官僚化的科学组织机构中,科研资源的分配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力量干预,单纯地倚靠从事科研活动所创造的科学成果可能无法完全满足科学家个人对权力、声誉、地位及经济利益的需要。当这些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时,科学家就依照利益最大化的方式,通过担任行政职务来弥补各方面的资源空缺。

       在西方科技发达国家,经过几个世纪的科学体制化及职业化发展,已经形成了独立、完善、高度制度化的科学体系,科学建制发展水平高,国家科研资源充足。比如美国国家科学院、英国皇家学会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科研机构多为自治型的科研系统,不受政府直接管辖,科研机构本身具有成熟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多元化的经费来源(基金会、私人捐赠、机构自身盈利等)。充分的机构自主性使得西方发达国家的科研活动及科研资源分配得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行政权力的干预,在科学共同体中行政权力并非是影响利益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并且西方发达国家的科学体系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科学奖励及资源配置的规章制度,尽可能地使每位科学家都可以通过公正、合理的法定程序来依据自身研究成果的重要性换取等量的名利资源。因此,在西方科技发达国家,科学家不需要通过担任行政职务来获取行政影响力,进而掌控资源的配置来填补从事科研事业无法满足的利益需求,科学家职业角色的转变更多出于个人职业意向的考量。

       而在中国,科学建制化的时间较短,科学体系的管理运行机制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不是那么成熟完善,科研资源相对匮乏,单纯地从事科研活动不能为科学家们带来富足的利益回报。科研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中国科学家对利益的考量在其行为动机中会占有较大的权重,科学家以科学事业作为谋生的职业,就必须尽可能地获取最大的物质利益,而为了争夺能带来物质利益的稀缺资源,中国科学家们就会不断地寻求能影响资源分配的权力与手段。从中国科学建制化之始,中国的科研体系一直是在行政体系的框架中运行的,不具有自治性与独立性。诸如中国科学院这种大型的国家科研机构受政府直接管辖,在政府的宏观计划与指导下运营,经费的主要来源为政府拨款,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考核验收、科研经费的获取、科研成果的发表、科学荣誉及物质奖励的分配全都置于行政部门的调控之下。在这种体制环境中,行政权力无疑是影响利益资源配置的优势力量,这促使许多中国科学家在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学术影响力之后,开始寻求行政任职,以期通过行政权力换取决策话语权,以非竞争性的手段掌控科研项目、审议、经费、荣誉及物质奖励等各方面的资源,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满足。

       因此,担任“一官半职”所能带来的丰厚的利益回报,是许多中国科学家在保留科研职务的同时,选择担任行政职务的重要心理动机。

       二、中国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状况对中国科学发展的影响

       身处科学建制中的科学家,不仅扮演着研究者、评价者、传播者及教育者等角色,同时也是科学建制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一切科学活动中均处于核心地位。杰出科学家是科学共同体中的精英群体,这一群体的科研领军职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关乎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大计。中国杰出科学家过多地担任行政职务势必会造成科研精力及时间的分散,影响中国科学事业及科学家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这些影响具体体现在:

       (一)造成中国科技人才资源的浪费

       默顿曾在其著作《科学社会学》中指出,“从研究角色向其他角色转变的一般模式,更适合刚从事研究的科学家,而不是有较高造诣的科学家。已被科学的奖励系统承认的较为多产的科学家,通常会保持其研究角色,他们直至生命的终结才结束其研究生涯。因此,对于杰出科学家而言,始终坚持学术科研工作应是其职业发展的优化选择。”[10]由于科学职业的准入门槛高,先期个人及社会投入成本大,相较于其他职业而言,选择从事这一职业的社会成员甚少进行跨行业的职业角色转换。尤其是具有杰出成就的科学家,其在职业生涯中转变社会角色,放弃科学研究事业不仅是个人性质的行为,还意味着国家及社会资源的浪费。

       通过上文对中西方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状况的比较结果可以得知,西方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人数规模小,任职时间相对较短,任职类型主要集中于与科研活动密切相关的辅助管理型行政任职,对科学家的科研创新活动影响较小。这说明西方杰出科学家的个人角色选择倾向是与社会发展需求及社会舆论氛围一致的。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建制化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科学体系已构建起成熟完善的科研管理机制,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对科学家的职业角色选择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范限制,要求杰出科学家在选择担任具有行政实权的职务时,尤其是担任国家政府部门的重要行政岗位时,必须放弃原有的科研职务,不再干涉科研事务。西方发达国家的科研体制及管理机制使得科学家在职业生涯中能够将所有时间及精力投注于科研事业中,对个人科学成就的达成及国家科学事业的发展都大有裨益。

       相较而言,我国实行的国家主导型科研体制、崇尚官权的社会文化氛围及尚未规范完善的科技管理机制,我国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人数规模大,任职时间长,任职类型主要集中于行政管理型,具有切实的行政权力及政治影响力。我国大部分杰出科学家在担任行政职务的同时仍然保留科研职位,并且在科研活动中充当主心骨力量,掌控科研资源的分配及科研活动的进程。“双肩挑”的任职模式势必会减少科学家用于科研活动的时间及精力,影响我国杰出科学家的个人职业生涯及国家科学事业的发展,并且这种任职模式与科学家职业化及科技管理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是相悖的。我国国家政府有必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科研体制和科技管理机制、模式,使杰出科学家能在职业生涯中充分发挥其科研能力,完成科研使命,避免科技人才资源的浪费。

       (二)扰乱中国科学建制的运行机制

       当科学家群体能够以行政权力作为替代性社会资本来实现身份地位的向上流动时,科学系统原有的以学术权威为主的地位分层结构就被打破了,这必然导致科学家的职业重心发生变化,妨碍科学研究事业的进步与发展。过多的行政力量干预会破坏科学建制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扰乱科学建制的运行机制。

       数据统计显示,1980-2000年物理、化学、生理医学三大自然基础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有76%的人从未具有行政任职。这一事实说明,只有科学家百分百地投入与专注其科研工作,才能产生优秀的科研创新成果。而只有当科学家在一个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的科学建制中从事科研工作时,才能避免其遭受其他社会事务的干扰,保证其科研生产效率与质量。

       在美国高校系统,科学家在担任诸如校长等具有切实的行政权力及影响力的职位时,必须放弃或是暂时放弃原有的科研职务,不再参与科学研究及科研评议活动。美国科学建制关于科学家职业行为的规章律例的设计理念就是为了防止行政权力干预科研活动,从而在制度层面上确保科学发展的自主性。正是在这样一个相对自由纯粹的科研体制环境中,产生了一位又一位具有卓绝的科学才能和崇高的科学精神,为人类科学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

       我国实行政府集中计划指导的非自治科研体制,科研机构既是学术研究中心又是行政管理中心,在机构中任职的大部分科学家都兼任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的双重职务。行政权力对科研活动的过多干预是产生科学越轨行为的温床,在科学家自身利益需求的驱动下,科学家容易将拥有的行政权力转化为支配科研资源的优势地位,以非竞争性的手段获得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承认等等一系列能带来名利回报的资源。并且,在中国“人情社会”的环境中科学家很难坚持纯粹的科学信念及立场,由行政权力赋予的科研审议及决策资格十分容易被滥用在维系人情关系上。科学家之间在科学评审活动中拉帮结派、走后门的现象时时存在,使科研成果的评比不能按照公正、合理、有效的程序进行。这种乱象终将影响科学知识产品的质量,使真正优秀的科研成果不能得到及时的承认,扰乱科学系统的运行机制,阻碍科学知识的正确传播。除了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大型科学工程之外,行政权力的过分介入对于需要自由创新精神的科学研究活动而言,毫无疑问应该是弊大于利的。

       (三)增加中国科学家角色失范的可能性

       随着科学领域与经济、政治等其他社会领域的互动日趋复杂密切,科学研究活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作用日益显著。这一趋势促使政府、学界以及科学家本身都开始思考如何有效地规范科学行为,使科学技术产品真正地实现为人类福祉服务的功能。科学家正确地履行其角色职责,避免角色失范的发生,是确保科学的社会功能发挥积极影响作用的前提。科学家的角色职责主要体现为科学家应对自身的科研行为负责,确保科学知识成果的正确传播,并对科学成果运用的社会效果负有“思考、预见、解释、规避”等伦理责任。

       杰出科学家群体在各国的科学事业建设中都负有科研领军职能,在科学共同体中享有核心地位,这一群体的科研行为及所产出的科研成果对国家社会生活的面貌及趋向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因此,杰出科学家的角色职责是否得到正确的履行尤为重要。杰出科学家所掌控的行政权力如果运用不当,会导致越轨行为的发生,造成科学家角色失范现象。

       西方发达国家的科学建制业已建立了完善成熟的科学家职业准则,从制度的层面来规范科学家的科研行为。除了发挥规章律例的强制性规范作用以外,西方科学建制还设置了专门的从业培训机构对科技人员进行职业操守教育,使这一群体真正理解和认同科学家角色职责的内容与重要性,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价值理念。而我国科学建制起步较晚,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科学家的职业行为,科学家是否能正确地履行其角色职责仅取决于科学家的道德自律和个人觉悟,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科学良心”。

       从中国科学建制化初始直至今日,中国的科学家一直担负着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的双重职业角色,不同的职业角色具有不同的角色期望,如何平衡角色之间的冲突,是不少科学家在职业生涯中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中国现有的科学体制环境中,杰出科学家的行政任职行为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与目的的合理性与规范性更多的是依靠科学家的自律精神,使得杰出科学家担任行政职务可能会带来的科研角色失范风险更为突出。在中国,科研从业人员受个人利益驱动,滥用、错用行政权力来进行学术造假、科学欺骗的现象一直存在,这表明我国科学研究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互交叉渗透的科学体制会对科学家角色职责的履行产生不利影响已成为一个显著的事实。

       (四)阻碍我国科技创新战略的实现

       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建制化进程,现代科学体系业已形成了一个稳定的金字塔形分层结构,无论在哪个国家的科学共同体中,杰出科学家群体都是位于金字塔顶端的科研精英力量,这一群体的科研活动及其成果对科学事业的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的某项社会调查显示,在1991-2003年间,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所长的平均任职年龄,比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各研究所所长的平均任职年龄小10岁[11]。科学家依据年龄的改变及职业生涯的发展状况而转换自身的职业角色是自然、正常的现象。在西方科技发达国家,科学家担任行政职务往往是为了在年事已高、科研创新能力逐渐下降之时得以用行政权力资本来替代学术权威资本,以维持在科学共同体分层体系中的等级地位。而在中国,大量仍然处于科研创造高峰时期的杰出科学家已经开始参与重要行政岗位的管理事务,同时拥有行政权力资本与学术权威地位。

       科学发现与科技发明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心血,经过多次失败的磨砺与启迪才能成功。杰出科学家在科研能力积累至巅峰状态时担任行政管理职位或参与政治治理活动,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消耗在与直接的科学研究创造活动无关的事务上,势必使科研成果的质量及产出率下降,影响科学进步与发展。过多的行政任职会影响杰出科学家科研职能的充分发挥,这在我国科技人才资源并不那么充裕的现实背景下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科研资源损失,这将阻碍我国科研创新战略的实现。由此可见,改进杰出科学家行政任职问题,完善我国科技管理机制,是我国科学社会学研究在发挥促进中国科技发展的现实应用功能时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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