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自开放商埠研究_中国模式论文

近代中国自开放商埠研究_中国模式论文

近代中国自开商埠研究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埠论文,近代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1)06-0088-08

鸦片战争之后半个多世纪,中国对外通商贸易基本上是在西方列强所制定的条约体系(treaty system)的框架内进行。截止1895年,中国的外贸口岸已多达40余处。这些口岸大多是在中国与西方国家所进行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抗争失败,强弱易势的特殊背景下,清政府慑于坚船利炮的威力,履行条约义务,被迫开放的。依据开放的背景和方式,一般称这类口岸为“条约口岸”(treaty ports)。但是,为了淡化“条约”二字所包含的中西方尚需调整的关系,通常又以包容性更广的“通商口岸”来加以指谓。在中国还没有其他类型的对外贸易埠头的情况下,所谓“通商口岸”也就是“条约口岸”,基本不会产生歧义,引起误解。

甲午战争之后,列强对华侵略加深,中国面临较战前更加严峻的国家及民族的生存危机。在意识到“兵战”尚力有未逮、难奏肤功的情况下,受方兴未艾的民族主义驱使,由郑观应等思想家于70年代提出的“商战”主张在19世纪即将落下帷幕的1898年开始诉诸实践,由是导致了“自开商埠”的出现。作为一种新型的口岸,自开商埠虽系后起,但发展迅速,截止清末,已有36个自开商埠分布中国南北东西;到1924年,更增至52处,其数量几与条约口岸相埒。从清末民初两类口岸开辟的数量上看,前者明显多于后者。事实上,自从实施自开商埠政策之后,条约口岸数量的增长速度已大大减缓,民国初年除补开了清季“约定”开放的几个口岸外,所有口岸均系中国政府主动开放。这表明,自开商埠已经取代条约口岸,成为中国对外开放、实施通商贸易的主要形式。

与条约口岸一样,自开商埠也是一种通商口岸,其经济功能在于提供一种国际间贸易互市的场所。但清政府既要用一种国家政策来推进实施开放,便不能不赋予其与条约口岸不同的内涵。从语义学角度分析,两类口岸似乎只存在开放者主观意愿的差异。西方学者论“自开商埠”,一般用的是词组"the ports opened voluntarily by China"[1](231-253页),意即中国主动开放的通商口岸,这与条约口岸系被迫开放,自然不同。但体现在语义学上的区别只是表面的。两者的实质性区别在于,究竟是中国政府或是西方列强控制了口岸开放的政治决策权及所开口岸的行政管理权。对此,总理衙门1899年4月提出的“自开商埠办法”咨文作了明确解释:“自开商埠,与约开通商口岸不同,其自主之权仍存未分。该处商民将来所立之工程局,征收房捐,管理街道一切事宜,只应统设一局,不应分国立局。内应有该省委派管理商埠之官员,并该口之税务司,督同局中董事,办理一切。……以示区别而伸主权。”[2]总理衙门的咨文,凸显了自开商埠的本质特征。

近代国人是在西方工业革命已经完成的背景下发生对外交往的。工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创造了比此前人类社会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还要多的财富。但如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免有自身机理上的缺陷一样,尚处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西方国家在生产方式的建构上也并不完善,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即是其内在缺陷的外在表现。于是,到尚处于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国家去寻求市场和资源,也就成为解决早期工业化国家所面临问题的不二法门。在西方人眼里,中国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市场。在“重商主义”时代,列强到中国来的目的主要是通商,而口岸开放则是通商贸易的基本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重要的历史客体通常会成为史家关注的焦点。正像美国独立战争之后100余年的历史发展主要是寻求开拓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被称为“边疆”的广袤生存空间,导致了美国历史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居于主流地位的边疆学派(Frontier School)及有关研究成果的出现一样,口岸开放以其构成了近代中外关系史产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也吸引了众多中外学者将学术目光投放到这一研究领域。口岸是国家的门户,西方国家工业产品及其他近代事物正是经由口岸进入中国广大城乡的。在中国的近代转型过程中,口岸城市变化产生了示范效应。因而许多寻找中国近代性变化原因的学者都试图透过通商口岸这一社会单元,来认识近代中国。大量的学术成果由是产生。

马士(H.B.Morse)是最早站在西方立场对近代中国通商口岸进行学术性研究的学者之一。他的《中朝制度》一书旨在研究中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其中大量篇幅涉及到了鸦片战争之后开放的口岸。他的研究提供了认知从传统的“十三行”操纵控制的广州口岸到近代“条约口岸”运作制度的粗略框架,只是因为他兼有历史当事人身份,难以免却价值判断,使这部书的学术性受到削弱(注:H.B.Mose,The Trade and Administration of China,Revised Edition,Kelly and Walsh,Limited,1913.马士在1910年至1918年间,还陆续出版了三卷本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出版中译本),与马士这一套作差不多同时出版、讨论同一问题的著作还有En-sai Tai著Treaty Ports in China,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18.)。现代西方研究中国近代通商口岸最具“典范”(paradigm)效应的著作大概非费正清的《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莫属。这部于20世纪40年代开始着手研究、50年代初出版的著作,以近代中国最早开放的沿海通商口岸为考察对象,从商贸与近代外交的角度,揭示了“中华帝国”在与西方从事商业往来以及与此相关的诸多交往过程中所发生的近代性变化[3]。该书不仅从近乎一片混饨中将近代中国早期口岸开放与社会变革的历史清理出一个大致清晰的轮廓,而且以隐含在表述中的“西方冲击——中国回应”的观念,为后来学者提供了一种中国“近代化”变革的认知模式。费正清在西方中国历史研究中的地位由此奠定,美国的中国近现代历史研究中的“哈佛学派”(Harvard School)由此诞生。

在马士、费正清等人开拓性研究的基础上,西方学术界研究近代中国通商口岸的著作接踵问世。其中较富影响的有墨菲(Rhoads Murphey)的《上海:开启近代中国之门的钥匙》、罗威廉(William T.Rowe)的《汉口:中国城市的商业与社会(1796-1889)》、鲍德威(David D.Buck)的《中国城市的变化:山东济南的政治和发展(1890-1949)》等等(注:Murphey,Rhoads,Shanghai,Key to Modern Chin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3.William T.Rowe,Hankow: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89.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David D.Buck,Urban Change in China:Politics and Development in Tsinan,Shantung,1890-1949.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78.)。这些著作直接促成了西方学术界对近代中国城市史的研究。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等人编辑的《晚期中华帝国的城市》、《两个世界中间的中国城市》汇集了这方面的众多理论探讨和城市个案研究的成果,足以显示西方学者的研究实力。

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陆中国史学界在研究取径和选题上受西方学术界的影响,也开始了城市史尤其是通商口岸城市史的研究。虽然从全球视野上看,中国的城市史研究未必具有草莱初辟的拓荒性质,但由于立足中国,凭借自身所拥有的汉语文献方面的学术资源优势,一些以个案展开的研究仍然有其持色。张仲礼、隗瀛涛、罗澍伟、皮明庥诸先生分别主持的对上海、重庆、天津、武汉等近代城市史的研究及其终端成果,一度在国内学术界引起轰动效应,即其明证。鄙人在城市史研究方面素无积累,赞誉的言词出自拙笔,固然无以益其美,但至少可以认为,诸位先生及其助手所作的学术努力,对于突破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既有的以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为基本板块的框架结构,不无裨益(注:参阅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罗澍伟主编《近代天津城市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皮明庥主编《近代武汉城市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虽然中外学者对近代中国通商口岸的历史作了积极探讨,但截止20世纪90年代初期,既有研究的重心一般都偏向“条约口岸”及所在城市。上列学者的研究对象,除了济南之外,几乎都是近代初期依约开放的口岸。济南口岸虽属“自开”,但鲍德威在研究时并未将其作为一种有别于条约口岸的商埠,而是将它作为一个具有深厚历史文化沉淀的典型内陆城市,去探讨其政治及社会的近代变革。张仲礼先生近年主编的一部颇有份量的学术著作——《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也是选取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最早开放的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5个条约口岸作为研究对象[4]。由此可见中外学者研究近代中国通商口岸史或城市史的重心所在。

造成这种研究倾向的原因,或与历史的重心本来就已向“条约口岸”一方严重倾斜有关。以海关关税份额论,20世纪20年代,在对全部进出口货物所征关税中,条约口岸占了90%以上,其中上海、天津、大连、汉口、胶州、广州6个口岸占了65.82%,而上海一个城市就占了40.88%[5](第17图)。如果从近代工业产值的角度考察,条约口岸城市则更是囊括了中国所拥有产值的绝大多数。1949年以前,仅上海一个城市的工业产值就差不多占中国近代工业产值的90%,无需加上其它商埠的产值,已可掂出条约口岸的份量。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将目光更多地投向条约口岸,应该不是一种学术取舍上的偏差。

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一些内在的规定性也可能导致上述现象出现。

中外学术自来异趣,在理论上的差别更加明显,但在中国近代史研究方面,两者却呈现出若干层面的相合。有关西方对近代中国的影响,在西方世界大抵可以分为马克思(Karl Marx)和韦伯(Max Weber)两个解释系统。马克思的哲学里虽然含有复杂的因果关系辩证法则,但落实到对中国历史近代变迁的说明时,则很明显倾向于认为西方起着主导作用。虽然未必持有酉方本位的单线历史发展观,但马克思主要基于西方世界的观察而将“资本主义社会”列入人类社会循序渐进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之中的理论明显指示了传统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必然要以现世西方为楷模(注:1850年马克思写道:“世界上最古老最巩固的帝国八年来在英国资产阶级的大批印花布的影响之下已经处于社会变革的前夕,而这次变革必将给人类文明带来极其重要的结果。如果我们欧洲的反动分子不久的将来会逃奔亚洲,最后到达万里长城,到达最反动最保守的堡垒的大门,那么他门说不定就会看见这样的字样:中华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马克思、恩格斯《国际述评(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65页。)。反过来,站在批判西方资产阶级的立场,马克思的理论同样可以引导出西方在中国近代变革中起主导作用的结论。因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表达过中国本来可以在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缓慢地进入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西方的侵略和剥削又阻碍了这一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思想。

韦伯的解释与马克思不同,他较为注重强调中国自身,认为中国文化传统缺乏基督新教伦理中所具有的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中国的近代发展受到了传统文化的明显制约。不过他寻求解释中国何以未能像西方那样发生出“资本主义”这一努力本身,已包含中国应该朝着这一历史方向发展的潜在判断。他并不否认,中国所发生的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近代性变化,是受西方刺激和向西方学习的结果(注:韦伯在比较研究儒教与新教伦理特性的异同时,就断言儒家伦理存在适应现实的世俗理性化的人文精神局限。他将这一局限表述为:儒家伦理之人文理想缺乏超越目的性,不能培养出现代职业者或专门化人才,而只是以非职业化或非专业化的雅儒为最高人格价值理想。由此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对儒教来说,专门化的人才并不能提高其真正的正面的尊严,无论其社会有用性如何。决定性的因素是‘文化人’(雅儒)‘不是工具’;也就是说,在对世界的适应和自我完善中,他趋向于自己的目的,而非任何专家官僚和专业训练,而首先,他否定了追求利润的经济学上的训练。”MaxWeber,The Religion of China:Confucianism and Taoism,Macmilliam Publishing Co.,1964,pp.246-248.另参见韦伯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第1版)有关章节。)。

马克思和韦伯对中国近代性变化的解释对西方学术界影响甚大。以其理论为源头活水(当然也有其它的支持与凭借),仅仅在美国便流衍出费正清等人的“冲击——回应”模式、李文森的“传统与近代”模式、佩克的“帝国主义”模式以及柯文(Paul Cohen)的“在中国发现历史”的研究模式。前三种研究模式的视角各异,但都不同程度表现了在认知近代中国历史变化时的“西方中心”观念。作为一种理论挑战,柯文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中国中心”的理念。在表达自己的研究构想时,柯文使用了文化人类学“移情”(empathy)的概念,视之为“中国中心观”的核心概念之一。移情不等于认同,而是要尊重研究对象,“力图对任何特定的非西方社会的历史,从自身的情况出发,通过自身的观点,加以认识”。在研究中国时,则应当“进入中国内部,开始了解中国人自己是怎样理解、感受他们最近的一段历史的”[6](予言,2-6页)。

柯文提出的学术取向前些年异军突起,呈现出取代其它研究取向而成为美国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主流的趋势。人们有理由将柯文的研究视为韦伯理论对美国的中国近代历史研究发生影响的一个例证。在寻式中国本身历史动因的潮流下,条约口岸的研究对学者产生不了吸引力。但柯文的理论毕竟晚出。在70年代末柯文完成其研究之前,既有的三种研究模式已经具有相当的学术影响。待别是费正清和李文森提出的模式,几乎各领一代风骚,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左右着美国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体现了“西方中心”观的这三种研究模式不同程度都受到了马克思派的“世界体系理论”的影响。在这一理论影响下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条约口岸自然成为关注的焦点[7](869-875页)。

当代中国大陆历史学者既要批判传统,又要批判西方,可以说处于两难境地。在没有自身理论资源可以凭借的情况下,“批判的武器”只能到西方的理论宝库中去摭拾,于是马克思主义成为唯一可以派上用场的经典理论。不过,尽管因为人所共知的原因而与西方学术界在很长时间内中断了接触,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大陆学者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认知模式却与其在政治上批判的西方世界殊途同归。由于过分强调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应当对中国近代的贫穷落后承担责任,中国学者虽未明言,实际已将西方摆在中国近代历史发展变化主导者的位置。出于批判西方的需要,条约口岸的研究被摆在重要位置,而难以揭示列强侵略中国内涵的自开商埠也就逸出了史家的视野。

不过,这并不足以证明自开商埠不具备学术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以往学者研究中国历史,自觉或不自觉偏向条约口岸,以为其更加“重要”,更能揭示中国的近代性变化。其实,就认识整个近代中国而言,自开商埠的研究价值并不亚于条约口岸。这种“价值”至少可以从两方面去加以发掘。

其一,自开商埠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两类通商口岸中的一类,它与条约口岸共同构成了中国近代通商口岸的有机整体。在清末民初,两者存在明显的消长变化关系,学者不研究通商口岸则已,苟欲研究,则必须同时问津两者,否则就犯了但知其一、未知其二的认识论错误。虽然就商业价值而言,自开商埠尚难与条约口岸较量高下,但这并不能成为忽略其历史存在的理由。历史的价值和历史研究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研究的立场看,一些看似细枝末节的存在有时恰恰最能展示历史的本来面貌,揭示其本质。上个世纪初,梁启超倡导“史学革命”,力图打破传统史学仅仅研究大事变、大人物的格局,主张史家应同时关注历史现象中某些“细微而难见者”,包括“匹夫匹妇日用饮食之活动”所反映的“一社会一时代之共同心理共同习惯”,以期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共相”和“共业”[8](2页)。如果仅仅考察条约口岸这一特定面相而忽略自开商埠,又如何能够认识近代通商口岸的“共相”与“共业”呢?

其二,自开商埠比条约口岸更能展示国人的认同危机以及在对外观念方面发生的近代变化。人所共知,条约口岸的开放是西方威胁下订立“城下之盟”的结果,虽然大量口岸被开辟出来,但并非出于国人的意愿。开埠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多数国人依然我行我素,其对传统中国既有一切(包括文化与制度)的“认同”(identify)尚未发生危机,真正意义上的对外开放也就难以提上社会议程。尽管条约口岸的开辟使近代中国在物质层面发生了显著变化,但透过这道“窗口”,却很难看到国人已接受了中国应当“开放”的新观念。自开商埠则不然。所谓“自开”即主动对外开放,虽然仍有客观因素搀杂其间,但基本上可以视为观念转变的产物。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国人以尊重传统为重要特征的“认同”发生危机,“变革”成为解决危机的出路。研究自开商埠,可以从“形而上”的层面再现这一变化,具有条约口岸研究难以包含的思想史的意义。

90年代以后,也许是受柯文倡导的“在中国发现历史”研究取径的启示,自开商埠的重要性开始为海峡两岸学术界认知,相关成果陆续产生出来。彭雨新先生1990年发表的《论清末自开商埠的积极意义》一文可能是最早以自开商埠为研究对象的专题论文。台湾学者张建俅完成于1991年6月的《清末自开商埠之研究(1898-1911)是迄今研究自开商埠份量最重的著作;1995年张建俅又发表《清末自开商埠思想与政策的形成》一文,将有关学术见解作了进一步阐发。张践于1994年发表的《晚清自开商埠述论》以及次年完成的大体同名的硕士学位论文,对自开商埠作了初步的探讨。二张及彭先生的研究均属总体性研究。1996年,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孔令仁等主编的《周村开埠与山东近代化》一书,辑录了密汝成、标志玖、夏东元、刘学照等30余位学者以山东周村为对象研究自开商埠的学术论文,这是国内第一部以个案方式研究自开商埠的论文集。谢本书先生主编、1997年出版的《近代昆明城市史》系国内第一部以自开商埠所在城市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此外,被列为国家“八五”期间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的《中国近代不同类型城市综合研究》一书,也列出专门章节,讨论自开商埠。在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下,“自开商埠”作为一种历史存在和学术研究概念,逐渐为人所知(注:详见彭雨新《论清末自开商埠的积极意义》,载章开沅主编《对外经济关系与中国近代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张建俅《清末自开商埠之研究》,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1991年6月;张建俅《清末自开商埠思想与政策的形成》,台湾政治大学《历史学报》第12期,1995年5月;张践《晚清自开商埠述论》,《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5期;孔令仁、李德征主编《周村开埠与山东近代化》,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谢本书、李江主编《近代昆明城市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隗瀛涛主编《中国近代不同类型城市综合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不过相对于课题的重要性而言,目前学术界对自开商埠研究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下。大陆学术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历史事实缺乏深入的文献调查,多数研究者都是没有披阅基本历史资料,尤其是档案资料,仅仅依据第二手资料就分析立论,明显给人以游谈无根、浅尝辄止的感觉。台湾学者张建俅所作文献调查功夫相对较深,利用了在台湾所能搜集到的几乎所有相关文献,但他将论域严格限定在商埠何以“自开”即清政府实施自开商埠政策原因的探讨上,对商埠如何开法、既开之后的进出口贸易状况以及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均未言及,虽然对所设定范围内的研究比较具体深入,但研究规模相对狭小。

学术界对自开商埠的研究状况反映了任何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在起步阶段的共同特征。我们虽然不能对既有状况表示满意,但学者们的先期努力,毕竟为课题的深入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且,正因为既有研究对自开商埠内涵的揭示尚不充分,才使后来者有可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中有较大发挥的余地。基于此点,我选择了自开商埠作为自己学术生命重要时段内的一个研究课题,希望能在包括自己在内的学者已做工作的基础上,将这一具有学术重要性的园地垦植出一个模样来。

在正式展开课题研究之前,需要对理论与方法问题略事交代。历史学家不能没有哲学的内涵与底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从来都是中国史家所欲达到的至高境界。西方史学更是注重历史的哲学思考。汤因比(Amold J.Toynbee)将“可以自行说明问题的历史研究范畴”从前人所理解的”民族国家”放大到“我们称之为社会的某一群人类”,认为当今世界上只有“五个这样的社会”[9](1卷,1-14页)。这正是史家从事哲学思考的结果。近年来,中国大陆学术界在用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来解释中国历史方面作了不少尝试,我对此抱乐观其成的态度。我并不菲薄理论,但我不认为所有学者都适合对历史现象作形而上的理论分析,也不认为一切研究对象都适合用某种时髦理论来加以认知。落实到具体课题上的历史研究是否一定要使用理论或究竟适用何种理论,应该根据研究者自身素质和条件,根据所欲研究对象的内涵和既有研究状况来决定。况且中国学者在理论上也应该有自己的建树,一味步武西人未必可取。民初“新文化运动”在很大程度上被食洋不化的近代国人弄成贻笑大方的“新名词运动”,可为殷鉴。在人人都在尝试某种理论的潮流下,拒绝理论也许正是一种“理论”。

鉴于已有的研究基础尚十分薄弱,我的研究思路首先是致力于相关历史事实的重建(reconstruction)。理论虽不敢妄加使用,但方法则不可或缺。我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是“实证”,是基于事实的“描述”。历史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学科,史料是历史重建工程必需的原材料。这里没有预设或先验的东西,一切结论都应该是依据客观事实、顺乎历史逻辑自然产生的。在具体的历史研究中,史家所能做的主要努力应当是胡适倡导的“拿证据来”。近代实证史家为了搜寻证据,常常下了“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功夫,故能达到崇高境界。王国维、陈寅恪、陈垣、胡适、顾颉刚、钱穆等史学前辈或者立足于乾嘉考据传统,或者结合近代西方“实证”方法,为中国史学争得了可以同西方的中国史研究比肩接踵的地位。他们的成功之道,应为今日学者效法。我虽乏能,心实向往之。

在事实重建的基础上,本书力图回答以下问题:1.近代中国实施自开商埠政策所包含的思想观念转变过程究竟是如何实现的,这一过程是纯由自身生发出来因而证明了柯文倡导的“在中国发现历史”研究取向的正确,抑或与条约口岸一样,依然是回应西方冲击的结果,提供了柯文观念的反证?2.作为条约口岸的对应物,自开商埠是怎样设置的,其制度建设体现了哪些与条约口岸不同的内容?这些制度包含的规定性对自开商埠的运作发展提供了什么样的内在支持或制约因素?3.近代中国总共开辟了多少自开商埠?在实施自开商埠政策时,日本及其它国家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为什么中国没有像日本明治维新之后那样实施全境对外开放?是中国政策实施不力,是中国不具备全境开放的条件,抑或两方面因素兼而有之?就已经开放的口岸而言,其地理分布状况如何,这种状况对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场域的拓展究竟发生了多大作用和影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4.商埠自开之后各埠的对外贸易数额、进出口商品的结构及平衡状况、海关税收及分配状况怎样?作为一次大规模的对外“商战”,它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应当确定什么样的判断标准才符合历史研究客观公允的原则?5.商埠自开与商埠所在城市的近代变革之间有无内在联系?商业的发展是否果真成为一根杠杆,推动了以机器工业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城市、人口、文化教育、社会生活、人们的价值观念是否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怎样估量商埠自开拉动的所在城市近代化的发展程度?等等。

为了寻求相对准确的问题答案,对研究对象作一定的“论域”限制是必要的。

在“时域”上,笔者将适当缩小其范围。本书副标题为“近代中国自开商埠研究”,但笔者仅选取晚清自开的商埠作为研究对象,虽然出于考察口岸既开之后运作状况的需要,不得不将时限扩展至上世纪30年代初,但仍不涵盖民国初年开放的口岸,否则篇幅可能会增长一倍。为了解决仅考察“晚清”时段可能导致的副题中“近代中国”概念不周延的问题,笔者会在末章讨论清季自开商埠的影响时,对民初自开商埠状况作简单交代。具体深入的考察研究,尚须俟诸来日或来者。

在“场域”上,笔者将适当拓宽其范围。“城市”在今天已成为一个集合概念,但在历史上“城”与“市”则是两个概念,具有不同的内涵。自开商埠是通商口岸,“口”是“市”的一种类型,“市”与“城”分,则“口”与“城”别。近代历史上,在长沙等埠的开放过程中,为了避免“华洋杂处”,清朝官吏曾与西人发生著名的“城口之争”,主张严格划别二者[10](5819、13817页)。这种概念的历史分别使一些谨慎的学者在研究通商口岸时不敢轻易逾越“城”、“口”界限。但这种做法对研究近代中国自开商埠史而言并不适宜。因为自开商埠政策实施的清末民初,正好是传统的“城”“市”界限开始模糊、新的“城市”概念开始形成的时期。囿于传统的国人虽仍想维持城、口分别的格局,但外国人混一城、口的请求难以拒绝,加之城、市规模的扩大特别是旧城墙的拆除,已在客观上造成“口”向“城”延伸,“城”向“口”拓展,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使研究者从空间范围区别二者变得困难。更重要的是,两者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联:口紧靠城,可以寻得经济、政治的依托,有利商贸活动的开展;反之,城贴近口,也可从中受益。如果孤立研究商埠,将难以揭示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难以全方位地展示自开商埠的作用与影响[11](179-189页)。

我从1991年开始接触到“自开商埠”这一概念,感觉它是一个值得付出一段时间和精力去研究的历史存在,并很快作出愿意作一番尝试,以证明自己的感觉是否准确的主观决定。1994年,当作为课题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立项通过之后,我正式开始了自开商埠的研究。以后几年,我在搜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课题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初步研究,陆续发表了若干论文,作为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现在推出的算是分部研究的综合,也是验证自己当初感觉是否准确的证明材料。尽管我相信汗水不会自流,尽管我有自信,以为“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在CSSCI一类学术引得(index)已越来越成为衡量研究成果“价值”高下标准的今天,自我感觉毕竟应当让位于学术的社会公断。我诚惶诚恐地等待我心之外的裁判。

收稿日期:200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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