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六点半书”名考_郑板桥论文

郑板桥“六点半书”名考_郑板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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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仙逝已230年,他的别具一格的“六分半书”给世人留下了极为宝贵的文化遗产,也给后人留下了一个难以破译的学术怪圈,即“板桥体”何以谓“六分半书”?考释“六分半书”之名,对研究书体书风流变,研究郑板桥文化心态、美学思想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不少学人对此曾作过努力,但终因史料的缺乏,认识及方法上的局限,未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本文拟从“八分”书的角度,征引有关史料,对“六分半书”之名作一考辨,并愿以此就教于专家、读者。

关于“六分半书”,历代文艺家、史学家、收藏家力求诠释者甚众。或云其为二体相参,“(板桥)书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极瘦硬之致,亦间以画法行之”(蒋宝龄《墨林今话》卷一)。“以八分书与楷书相杂”(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书法《瘗鹤铭》而兼黄鲁直,合其意为分书”(李玉棻《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卷三);或云三体相参,如“(板桥)书法以隶、楷、行三体相参,有别致,古秀独绝”(窦镇《国朝书画家笔录》卷二);或云四体相参,如“板桥世大父,……中年始以篆隶之法阑入行楷,蹊径一新,卓然成家”(郑銮《跋郑燮临兰亭叙》)。傅抱石先生《郑板桥试论》一文对“六分半书”有过比较完整的阐释:“大体说来,他的字,是把真、草、隶、篆四种书体而以真、隶为主的综合起来的一种新的书体,而且又用作画的方法去写。”此论渐为学界所认同,达成的共识是“六分半书”是“杂体”(即世称“破格体”)并非“纯体”(即常说“楷、行、隶、篆”)。但笔者认为,众多论述,皆迂回重复着郑板桥的自述,并未曾有多少新见。有史料可证,今日可见之青岛陈子良所藏郑板桥《刘柳村册子》墨迹残本中便有“板桥书法以汉八分杂入楷行草,以颜鲁公《座位稿》为行款”的字样。其实,早在郑板桥三十六岁时(即公元1728年)于兴化天宁寺手书的《四子书真迹·序》中就有对“六分半书”风貌的明确阐释:“板桥既无涪翁之劲拔,又鄙松雪之滑熟,徒矜奇异,创为真隶相参之法,而杂以行草”。不仅如此,关于板桥书法的取法、师承问题,其自述中亦不为鲜见。“字学汉魏崔蔡钟繇,古碑断碣,刻意搜求。”(《署中示舍弟墨》)“平生爱学高司寇且园先生书法,而且园实出坡公,故坡公书为吾祖也。坡书肥厚短悍,不得其秀,恐至于蠢,故又学山谷书,飘飘有欹侧之势。风乎云乎,玉条瘦乎。”(《论书轴》,上海博物馆藏墨迹)至于书画同理及以画入书的作法,自述中也有精辟的论述。“书法有行款,竹更有行款;书法有浓淡,竹更有浓淡;书法有疏密,竹更有疏密。”(《板桥题画》)“吾作书又往往取沈石田、徐文长、高其佩之画,要知书画一理也”。(题《墨竹图轴》)综上可知,郑板桥书法在其自述中已阐释得相当详细,后来的研究者大多不过是因袭承传或择一而发罢了。

更为遗憾的是,历来对“六分半书”的研究皆遗忘或是回避了“六分半书”之名的由来。推究原委,大致有二。其一,在板桥亲定的《板桥集》及其它现时可见的书画题跋中皆未提及“六分半书”之名的由来,《板桥自叙》仅云“善书法,自号‘六分半书’”。其二,世人欲考“六分半书”之名大多参照“八分”书,然“八分”之说,尤多纷纭。有言“八分”生于隶书,亦有言隶书即是“八分”;有言有挑法者为“八分”,无挑法者为隶书。亦有言无挑法者为“八分”,有挑法者为隶书;有言“八分”即字方八分,又有言“八分”即为“八法”。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综考各家之说,其言甚辩,然又造出了“秦分”、“西汉分”、“东汉分”、“今分”等诸多名词,终未能给“八分”之说划上句号。“八分”之说在当今学界仍多争议。考“六分半书”之名参照“八分”之说,本不应错,但研究者企望“八分”之说能有定论,并以此来推定“六分半书”之名由来,势必要陷入不可知的泥淖中。若从“八分”的角度推断“六分半书”之名,可择“八分”之一说,因为“八分”之争今日尚无定论,在板桥生活的年代怎么可能有定论呢?板桥若以“八分”之名来定“六分半书”之名,又怎么可能有定论可依呢?于是对“六分半书”之名的阐释又出现了两种情形。其一,轻意以减法来推究,云“六分半书”比“八分”差一分半,比“分书”差三分半,故名“六分半书”。有人又据此欲考其余的一分半或三分半归于何处,又钻进了另一条死胡同。启功先生在其《论书绝句》中对此论已作批评:“世人欲考其余的三分半落于何处,此甘为古人侮弄而不知者,宁不深堪悯笑乎?”辞虽甚锐,然道理无疑是正确的。其二,轻言“六分半书”仅是板桥“戏言”、“谐称”,并无实据,不足可考。对于此论,笔者不敢苟同,郑板桥虽外表狂放但内行醇谨,倘若仅是“谐称”“戏言”,“六分半书”之印绝不会多次出现在其书画作品及“刳形去皮,搜精抉髓”亲定的《板桥集》中。即便是“谐称”、“戏言”,也应是谐中有真,戏中有理,绝非板桥信口开河。如仅以“谐称”“戏言”之类的说法来概括或回避“六分半书”之名的由来,未免过于笼统模糊,不能尽释众人之疑窦。

其实,推究“六分半书”之名,可“删繁就简”从板桥自述中得以诠释。“板桥书法以汉八分杂入楷行草”(《刘柳村册子》)、“创为真隶相参之法,而杂以行草”(《四子书真迹·序》)。“汉八分”,启功先生在其《古代字体论稿》中据蔡琰之言“臣父造‘八分’,割程隶八分取二分,割李篆二分取八分”曾加以解释说:“蔡文姬的话只是说明八成古体或雅体,二成俗体而已”;“八分者,即是八成古体或雅体,也可以说‘准古体’或‘准雅体’”。其意指“汉八分”是在程(邈)隶李(斯)篆的基础上参以它法分变而来。至于“八成”之“八”、“八分”之“八”,笔者认为,仅为度,并非量;可伸缩,非确指。据板桥自述,其自述“六分半书”是在“汉八分”的基础之上参以它法(即真行草篆及画法)衍化而成,存八成之“八分”之貌。即“六分半书”是由“汉八分”再度分变而来,为“汉八分”之八分(即八成),八八六十四,约为六分半,故“板桥体”称为“六分半书”。

这一推论,可从郑板桥文化心态方面得以佐证。郑板桥生活坎坷、仕途多舛,其复杂的文化心态中有狂放非世的一面。但郑板桥毕竟是一个封建文人,他不能撇开儒家的人生理想和人生选择,其文化心态中又有醇谨尊我的一面。(参拙文《郑燮创新意识的生成动因及其表现》,《南通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正基于此,郑板桥的狂放与非世,并没有使“六分半书”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本。其生成仍有它的源头和根基,即“八分”书。只是在“八分”书的基础上又领异标新渗入了楷、行、草及画法。“六分半书”是分书,但又不是历史上的“八分”书,它虽不能与书史上的“八分”书相抗衡,但毕竟是郑板桥所独创的,是“无今无古”的。“六分半书”及“六分半书”之名,是其狂放与醇谨的文化心态的印现。它是时代的产物,也是郑板桥对中国书法史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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