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督之殇与商办之伤——论清末香洲商埠衰落之因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埠论文,因由论文,清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2)10-0098-09
1909年的香洲开埠,无疑是广东商界横空出世的大举动。其创办典礼,粤省政界要员、广州及港澳绅商齐集莅临道贺,盛况空前,及至1911年开创了全国无税口岸的先例,轰动一时。如是大观势头何以在未及3年间步入式微(其“根脉”延至1949年,则不属本文论及之范围)?何以败在风骚于商潮前沿的香山商帮之手?又何以在盛满商机沃土的香山之地夭折于半途?
本文试图透过清末地方自治与商战救国之大势,结合宣统初年政局、粤省民情以及商埠自身的资本筹集等作一考察,以梳理香洲商埠殇之于“官督”的潜在因由。
一、香洲商埠生逢“其时”
论及香洲商埠的衰落,且先观览其20世纪初年出世之背景与“势头”。
(一)地方自治的呼声日渐高涨
1900年底,《中国旬报》载文高唱地方自治:“官之治民,不如民之自治,如此则一方自有一方之治法,政治因地则制宜,纲举目张,国内方能渐次条理。”[1]1909年1月18日,《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颁行,许多地方绅商跻身于地方自治运动之中,朝廷此间也钟情于推行地方自治,期望借此达到集权中央、改善吏治与摆脱财政困境三个目标。[2]自是,一场自上而下、由京省至府县的地方自治运动的实践渐次展开。
广东一域,地处岭南,偏离中央政权重心甚远,而这里近代中西文化交汇最早、商品经济最先孕育,因此,地方自治的呼声比中原腹地愈发高涨。1902年,欧榘甲率先提出“新广东”之倡议。1905年,受日俄战争影响,舆论界掀起了一股地方自治的声浪。一些乡镇也闻风而动,请缨自办乡村自治,“择地建设自治模范村”。[3]
1907年,广东商人自发成立“粤商自治研究会”,旗帜鲜明地标示“以商业目的组合而成,凡内地工商营业与外洋各埠侨商均在范围之内”为宗旨。接着,又成立由士绅与法政学堂教员等组成的“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申明其趣旨为:“以忠君爱国为首务,以研究宪法为宗旨,上以副朝廷求治之盛心,下以养国民自有之能力,广通音问,交换知识”。①这可以视为粤省初步进行官方主导、有计划训练城镇乡自治研究与实践的尝试。香山县也随之成立地方自治研究所。香洲开埠,正是乘此大势应运而生。
与地方自治俱盛的是商人自主意识的觉醒。晚清以降,各地自开商埠渐起,与先前被动的条约商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由官督商办,“以官力提倡”“靠官绅进行”,成为各省的显著特点,香洲商埠作为由商人开辟的自办无税口岸,则属首例,②既是清末地方自治的硕果,又是商战救国思潮“本土”实践的开先。
(二)地方“商战”实践风气初开
清朝末年的商战实践多是受郑观应《盛世危言》启发,“习兵战,不如习商战”。[4]《香港华字日报》有载:“二十世纪之天下,一商战之天下也。群雄角逐,智术矜奇,商战惊人,乌有宁日,是故商战胜国事随之则兴,商战败国事随之而危。”[5]传统士大夫谋求自强,兴办实业,与外国商战。“自商战之局开,铸成一优胜劣败之定例,影响遂及于国势。我华商如梦初醒,莫不振刷精神,欲得一善策以谋商界前途之地步,此亦穷变思通之渐也。”[6]欲行商战,则必学习西方商贸之法,“任商人择定地段,报明官署,定限升科。在商人于领垦界内,有便宜整理之全权。在公家于课税之余,有保护利益之实力”,[7]国家设立商埠,地方设立商务局,“上下之情通,官商之势合,利无不兴,害无不革。”[8]政府民间相互力促,官督商办,渐见起色。
与港澳接壤相邻的香山县,早年受西方商品倾销的冲击最惨烈,由是与洋人商战的意识亦最浓烈,自办商埠则与“商战挽利权”之呼声并起。1908年底,已有香洲开埠之议:“垦荒殖民,振兴商务,实行公益”。[9]1909年4月22日,香洲商埠创办者王诜、伍于政等“不惜巨资经营,缔造将来,聿观厥成,实有厚望”。[10]自葡萄牙租据澳门、英国强占香港以来,清季政府“递年漏卮外溢,言之涕零,即以华侨往返费而言,每年溢出之款,不下数百巨万。查粤民侨居海外经商者,以数百万计,一往一归,无非取道香港,年以十之一出入计之,已数十万人,人以十元消费计之,已失数百万之巨款”,民众热切“振香洲以制港澳”。[11]1911年,朝廷谕令香洲商埠辟为无税口岸,自5月1日起,“所有出入口税概行豁免”,绅商一片喜色。[12]
先是,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香山县绅商自筹资金在吉大、山场两乡中间的沙滩环荒地上初辟香洲商埠,“以期振兴商业、利便侨民”。[13]且该埠“前环大海,后枕群山,外接南北洋,内连东西省,车轮轨樯,水路交通,异日商务之胜必操券而待。”[14]所有一切新政归商筹办,官款系护,俟商务既盛,再行设关征税,必可将本息清还,又可“挽回利权”。
香洲作为地方绅商自筹资金创办的通商口岸,正是基于上述大“势”而顺兴。创办人之所以选择香洲,如其奏折所称有三利:其一,天然良港:“外滨大洋,内接腹地,平原一片,土质坚凝;陆地则近接澳门,水路则直达省港,而且港湾辽阔,可以停泊渔船,河道流通,可以聚集商艇。”[15]其二,侨商故里,可作吸引华侨资本的集散地:“粤省侨商称盛,每挟巨资,倾心内向,习于外洋风土,不耐居住城厢乡镇。闻开埠之议,多喜色相告。若成,来归必众,实可为地方培元气。”[16]其三,商战前沿,便于与外商争利权。开埠贸易初期,“日起有功”,效果一度立竿见影,曾致澳门拱北关全年贸易“颇形退步”。[17]香洲开埠,可谓尽享天时地利人和。
二、前人对香洲衰败因由之论说
作为商人自办通商口岸,经获朝廷批准,既系载沣摄政之初对地方自治高涨呼声的回应,亦是郑观应《盛世危言》中“商战”思想在“本土”的实践。乘此“大势”,朝廷理当尽快敦促商务,施与利便,以收利权。但历史却与之开了一个大玩笑,直至1911年4月,无税口岸才获批施行,此时已是天朝垂暮、政局飘摇。自香山县绅商奏请开办商埠(1909年3月)至申请香洲免税,再至无税口岸获批(1911年3月),时隔近3年,几乎贯穿宣统朝局。无税口岸为何迟迟未获朝廷批准?香洲商埠的初期发展并非呈现如民众所期望的商贸繁荣,其衰败因由何在?③
商埠衰落之因由众说纷纭,最早见诸九龙新关税务司夏立士,把症结归咎于“地势”。他在香山县绅奏请无税口岸时就预言:“香洲只可作为中国自开之通商口岸,若作为无税商埠非特于各处定章不符,兼与国家大局并无进益。”[18]商埠港口自身存在诸多不利因素,非天然良港;且与港澳商埠相比,缺乏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有论者认为失于“天灾”:1910年8月,香洲遭遇一场大火灾,“八百多间寮屋付之一炬,顿成一片废墟”;[19]有论者强调祸于“内耗”:“吉大、前山当地势力一直试图介入新崛起的香洲商埠利益分割中,不间断的内部争斗与诉讼,抑制了商埠的发展”;[20]还有论者论证香洲商埠衰落于“大背景”:“三座大山的压迫下,是很难发展的”;[21]还有不少学者指出,商埠败于“缺乏政府强有力的支持”,[22]持此论者多是提出了问题,但概括有嫌笼统,流于蜻蜓点水,对如何缺乏政府扶持未见系统的分析。不可否认,新政时期,官方对商业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而政府为何迟迟未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似乎留给我们不少的思考空间。
平心而论,开埠之初衷本是力争利权,选址于香洲,旨在与澳门对峙竞争。但“一山”难容二虎,宣统政府无暇顾及,而澳葡政府竣通河道等强化性举措比香洲来得更有力;香洲商人自办,资本单薄,募集不足;或抵押土地举借外债,却难以为继;商埠的拓展在某种程度上加深与当地民众、士绅的冲突,难以缓解。
香洲开办商埠,从商贾心理考察,原寄望于自办,以摆脱时人所深恶诟病的官督模式;但创办所需的巨额资本以及无税的特殊优惠政策,又得企望官督的加入以提供难能的保障。但清季官督的先天弊端与商办的势单力薄成为一对难以共存的矛盾,任何一方的“弱化”都有可能导致商埠的失位。
三、无税口岸“官音”迟到
时局的发展果然未能向着有利于香洲商埠的兴盛而倾斜,尤其是宣统初年政局动荡未稳——1908年,光绪、慈禧先后逝去,接继的监国载沣初掌国政,他们为避免与列强摩擦冲突而引发外患,采取严内而宽外,无税口岸的特许一直迟迟未能获准。因而,香洲开埠以后,失去了从中央到地方官的持续推动与催化。缺乏官方维护与支持,商人自办商埠顿见步履维艰。
(一)朝廷官员无暇旁顾
宣统即位、醇亲王载沣摄政,两宫去后的权力空间需要调整过渡。载沣的岳父荣禄曾是袁世凯的上司,载沣又是光绪帝的胞弟,西后本欲借此层关系来缓冲各方矛盾以妥置朝局。[23]1909年1月2日,摄政王以“回籍养疴”为辞罢免袁世凯,朝局失衡,无疑加剧了政局的诡秘。宣统即位之初的官员更迭所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令载沣不得不谨慎从事,尤其是关系中外纠纷之事,以免“失其外援”。
为安稳政局,“严内”成了摄政者的首选。“今之谈救时者,莫不曰首重外交。然天下未有内政不修而可以言外交者”,[24]在皇朝内部,为避免事端、缓和政局,一切政令皆从紧、从旧,趋于保守稳妥。于是舆论有“预备立宪将缓行”之说传出,[25]其后的“国会请愿运动”,则被以“所慎筹者,缓急先后之序”,且“邃开议院,反致纷扰不安”为托辞而未获准行。朝中政局之微妙,有如张之洞在遗折中所称:“当此国步维艰,外患日棘,民穷财尽,百废待兴,朝廷方宵旰忧勤,预备立宪,但能自强不息,终可转危为安。”[26]
香洲开埠,其缘起之一,乃是因澳门界务而与澳葡争利权。以“官方”扶助商民建埠香洲,“至请作为无税口岸一层,亦以是处密迩香港澳门,借此招徕,为挽回利权之计。”[27]广东劝业道陈庆桂亦持此说,强调开埠“为釜底抽薪之计,使彼狡谋莫逞”。[28]香洲要与澳门争利的焦点在于建立无税口岸,而无税口岸作为政令颁行,则直接将朝廷与港澳背后的英葡等列强直接对立起来,这与摄政王欲先稳定局势的初衷是明显背离的。澳门界务问题,一直是中葡两国敏感的触点。宣初朝局不稳,朝廷不免会选择“以退为进”的策略,而地方绅商则明显无及于此。1909年3月8日,香山县各界集会北山,成立香山县勘界维持会,随后广州、香港等地纷纷组织勘界维持会,致电外部“据约严拒,勿稍退让,以振国权,以安边氓”,抵制澳葡。7月15日,中葡澳门划界谈判在港举行,香山民情涌动,集会声援。因此,朝廷谕令袁树勋“严防粤人因争澳门界事暴动致起交涉”。[29]澳门勘界问题“均以葡人不遵原约,恐酿事端”,[30]一直持续数年。民间不断请愿、华侨极力声援,而朝廷始终未及表态,以至正果难修。
值得多提一笔的是,澳门勘界事务葡方大臣马楂度在1909年9月25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在香山兴建新城与港口,他们在那里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因发现远远不能取得预期的成功,便嫁祸于澳门。他们要求政府将香山确立为自由港。政府不能这么做,否则将使澳门消亡。”[31]看来,马楂度的话语并非空穴来风,它披露了香洲商埠作为无税口岸对挫伤澳门贸易的“危机”所在。澳葡当局其间做了多少“动作”,以阻滞清政府对“无税”的审批,似乎“洞中大有乾坤”。
(二)各部间权限牵制
1906年丙午官制改革,旨在“廓清积弊,明定责成”,[32]以提速各部间处理政令的效率,但是事与愿违。如外务部与学部关于留学生选派:④军谘处与陆军部关于民变情况的上报,“近日各省饥民土匪时常起事,军谘处未立以前,各省督抚往往电致军机处请示,从不知会陆军部。现在本处为军事最高机关,凡关于各省调遣军队均负专责。涛贝勒未出洋以前,经提议嗣后凡关各省军报,除一面电告军机处外,一面须立即电告本处以为计划”;[33]农工商部与邮传部之间的权限也常混淆不清,“现闻两部堂官有奏请划分之意,彼此正在磋商”[34]等。
香洲商埠申请无税口岸时,明显受制于各部间权限交织不清的阻滞。对商人自开商埠奏报的处理尚属正常,但当“香洲商埠拟为无税口岸”奏请上报后,却在外务部、农工商部、税务处等部间游走。职能权限不清晰,降低了对商务处理的力度与效率,也容易成为各部推脱责任的借口与托辞。鉴于香洲商埠“作为无税口岸,事属创行”,[35]朝廷极为慎重,讨论时多方意见难以一统,各有歧义。又,因粤督奏折致外务部、咨呈税务司、关务处、农工商部等。“将商埠作为无税口岸已奉前督宪张电准外务部、农工商部、税务处核覆,拟由税务处箚饬总税司于粤关税司内选员前往查勘”,[36]九龙新关税务司夏立士极力阻挠,粤海关务处则与其同一战线。广州将军兼两广总督增祺、广东劝业道陈望曾、⑤广东布政使司陈夔麟、香山县局绅商等为代表的粤省地方游说团一一驳斥前论,其后税务处与外务部、度支部、农工商部联合办理,香洲商埠无税口岸才迟迟获准。⑥
(三)地方官员心猿意马
朝官走马,粤省官员随之替换频频。以粤督为例,宣统不足3年间,张人骏、袁树勋、张鸣歧三届换任,尚未统计其间长期“署理”之职。[37]申办香洲开埠自张人骏始,其声誉最佳,“阅历政界二十余载,累居要职,年在六十,有奇精力素强……老于任事,必系有猷有为者也。”[38]粤督是地方政府对香洲商埠鼎力支持的象征,张人骏“对于该埠各事,以办理缉捕、设置巡警、扩张利权、振兴实务四事为尤注重,并探察该埠沿海一带形势险要,所有照料夫马各事,悉由善后局派员前往预备”,[39]因其属袁(世凯)系而调离广东,以袁树勋顶替。摄政王极其看重袁树勋,予以专权:“如遇地方事过急,准将文武官员先行撤任,如地方有变乱,先调遣大兵,然后出奏。”[40]袁树勋督粤期间,“所拟治粤新政策不独财政一项,惟于整理财政为最注意,此外则首以博采舆论为整顿之根据”,[41]其欲励精图治,却始终没有重大举措,深为时人所诟病。[42]香洲开埠初期处于张人骏督粤(1907年8月12日至1909年6月28日)任内,无税口岸的申请与批准,直至1910年底广州将军增祺署理广东总督(1910年10月29日至1911年4月14日)时期。频繁的人事变更,对商埠的支持力度与连贯性无疑受到某种程度的延缓与削弱。
需要指出的是,1910年10月,葡萄牙本土政变,民主革命兴起,第一共和国成立。宗主国的政治局势未稳,澳门总督曾多次上书力辞其职,澳门也因此波动而趋于缓和,与香山的对立情绪稍解。而朝廷内部,经过制定摄政王礼节、控制禁卫军抓军权、满族亲贵集权等一系列举措逐步稳定政局。[43]外部对立情绪和缓,此时批准香洲商埠为无税口岸既无大碍,亦可借此恢复国力,渐收利权。
香洲商埠自1911年5月1日起,“奉旨无税……准作通商口岸,至各行捐务如酒捐、烟丝捐等,亦由埠商王诜等禀请各宪恩免,计此三条实为中国商场特别创举”,[44]香洲埠公所总理王诜、伍于政又邀请香港四邑工商总局“担任介绍。俾达速于进行之目的”。[45]政府无税口岸政策的下达,在很大程度上说是一件迟到了的“官音”,毕竟这一“官音”的迟到,又无形中于“迟到”的时段内弱化了社会对香洲商埠的轰动效应,也无形中减退了社会对商埠应有的支持力度。
(四)资本之源缺失官助
资本问题一直是困扰香洲商埠发展的关键,直至清朝寿终正寝,也没有得到解决。
回眸历史,对于香洲开埠,“百数十年来,曾无人筹议开辟者,一苦于资本不足,欲举办而无从;一苦于创始维艰,因畏难而却步。”[46]香山绅商预算“开埠经费,约略核计需银一百七八十万元”,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自备开埠经费十万元,另由外部承认已有名有数者四十八万元,起于俟发布再行招认”。[47]至1911年,经费问题仍未解决,“因无资本开办,实欲收入认地之款作开办费。是以禀请七百余亩开埠,现则将一千二百余亩全地圈入,与附近乡人大生恶感”,[48]本地绅商多有微词,自“宣统元年三月开基,至今将及两年,资本既未呈验,埠内所建铺户寥寥数间,至于填堤筑坝,各大工更属无闻无见,千余亩之埠地,工役三五十人,日中则铲草扒泥,仍属时作时辍,自顾魄力不足,又不招股兴办”,[49]“所需经费在一百七八十万元,除先备开办费十万元外,其余若何招收集股,所筹各节是否确有把握”,[50]应查明“该商是否殷实、资本是否可靠、商情是否仰□、埠地有无、界至是否划定、舆论是否洽合”[51]等问题。商埠创办人曾多次登报告白,“本埠各铺地价,经于去年催收,登明各报,计现下经已挂号未交地价者尚属不少。兹再登报催收,限至本年三月初三日止截,如过期不交,以前所交之挂号银概行充公,无得异议。”[52]但香洲商埠的经费问题仍未解决,这与清末政府财政、粤省风气与时局密切相关。
晚清政府本欲借兴办商埠之机,增加财政收入。香洲商埠“开办之初,只岁筹数万金以作利息,假如筹款百万,约以七厘,行息在官中不过岁挪七万金,民间有七厘之息,必争于出资,计日可以成事,是国家费有限之资,他日收无穷之益。”[53]时朝廷财政匮乏,举步维艰,无力支援。宣统元年六月,吉林省长春府开为商埠,请拨款项,度支部并未批准。[54]军备预算也颇为拮据,“政府为筑设军港及制舰费需用一千八百万两,海军常年经费三百万两,补助东三省二百万两,北京各官衙请款二百万两,及因禁鸦片而起缺款求补充之件,度支部与各省皆因财政不敷所用”。[55]1910年7月,“邮传部预拟振兴实业,缺款壹千贰百万,现尚无着。”[56]缺乏政府财政支持,自办商埠的香山绅商只得筹募民间资金,以谋出路。
原本寄望于华侨归国投资,因时局动荡而成画饼。“近年以来,寄居外洋之华侨欲回内地,每苦于无可置产,又迫于外人之欺凌,不甘忍受……今得另开新埠,实力保护,广为招徕……操券可期”。[57]登报告白广招华侨集资兴办商务,却发现观望之士极多,皆因“惮本国文法之繁、官吏信用之失、且生长外洋、不谙中国风气,若非示以简易之趋、优其保护之法,断不能坚其信从之心,且恐前者失意而归,后者相戒裹足于朝廷一视同仁之意。”[58]集资一直未能显见成效,初期又有“不招散股,不招外股”之说,[59]埠商只得另择他策。
因资本不到位,致原有的业主信心渐失。香洲埠商鲍万鹏于1910年3月3日即登报售卖,蚝塘“自先父管业以来,所有放石牧蚝筑拓等项共费去本银二拾万有余。盖于四月时案经劝业道陈廉访邀传王伍二埠商及弟到署会议,当时弟以开埠一节为莫大公益之举,弟亦乡人一份子,敢不赞成!故极力减于拾五万元,以冀稍助埠商之公益。讵当时王伍埠商游侈其词,并无切实解决,弟亦听之。今蒙列宪暨商董诸君到场查勘一切,并云:该埠商在蚝塘搅扰,大坏蠔业,并因此缠讼数□花费不少。然因公益起见,劝弟收回拾万元,并着埠商另将先父经税之铺地,割回七亩,与弟彼此了结。弟当时乍聆之下,忧惧交集。忧者,忧其讼,则终凶案无了日;惧者,惧其利权浸失,巨债难填。故筹审再三,宁割子孙之衣食以助合群之公益,故特减实拾贰万元,并铺地七亩,以作归还各揭款之用,此当日是在情形也。”[60]
为拓展财路,筹集足够资金以规模商路,业主可谓煞费苦心,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一是欲“以地权抵押”举借外债,二是申请弛禁开赌。
1.举借外债。时中国借外债之额度惊人。截至1909年6月30日止,计政府所欠洋债,共有英金136223590镑,合银子908163933两,以4.5亿人计之,每人须出银二两,始可偿清。另有各洋行借与各省官场小数借款尚未计算在内。[61]但是,舆论抵制外货、拒借洋债之风潮渐起,时有某埠欲借外债之传闻,舆论即一片哗然,反对声浪连续不断。[62]因为此间“中国人对英国人的憎恶情绪正在日益增长”。[63]“中国人的仇日情绪正在增长,而日本人在中国也确实蒙受严重的损失。”[64]粤省绅商集议之地广雅书院“仇视洋货……院中用品,俱无洋人制造”。[65]各地争相风行:“抵制外货是中国的主要武器。中国已在用抵制日货来对付日本,虽然日渐减弱,并且还在抵制英货”,[66]俱为官员所阻拦,“天津某报发起提倡抵制日货,直督端方已饬令邮局不准代递”,[67]“沪道示禁抵制英货”。[68]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与民众仇视洋货、洋债相悖,政府官员是支持外货和外债进入中国的。但是,香洲商埠举借外债却困难重重。
香洲绅商欲以地权抵押借外债,为邑民所阻。香山自治研究所奏报:以香洲地权抵押外国洋行,获得丰裕的资金,以便加快完成商埠与港口的建设。这与举国“抵制外债,提倡土货”[69]之舆论明显相背。因此,有报载香山埠商王诜等拟“向日本台湾银行息借洋银六十万元,月利六厘,以本埠已筑洋楼长堤及渔船等为抵押,订明分摊三年归还。”[70]此议若不急为禀陈劝阻,“是为放弃□□□属事关地方□安问题,私借洋债将地抵押,主权失,关系大局。”香山地方自治研究所集议“将该埠商私借洋债流弊,呈请当道禁阻,以维持大局而尽义务,究当如何办理,请公决。众议应用本所名义先行呈县,请转详禁阻。”[71]此事迄今虽尚未找到官方有关表态的史料,却从其无疾而终的结局中,可窥视到官方的动向。
2.申请弛禁开赌。香山绅商要求在香洲“驰赌禁”,以筹募资金,显然与时局“禁止开赌”相背。但事实上,这种“合理”不合法的阳奉阴违,其时是路人皆知的“潜规则”。
但是,坊间禁赌的呼声不绝于耳:“香洲开埠,首以禁赌为先务,良以赌风一盛,人多嗜好,咸薄于储蓄之愿望,而商务受莫大之影响也。”[72]广东臬台魏荫伯“以粤中赌博为忧,谓臬司所理命盗案件,强半由赌起事。赌者,盗之源,不从禁赌入手,盗事未有能办者”,粤省民风善赌,“广东近日百害而无一利,皆赌博所影响,谓为盗之源,尚未窥赌害之全也。”“赌饷一年抵数百万,倘绅民热心桑梓,大可提倡筹款抵此一项,则粤赌可永禁绝矣……我所可禁者只博场,我所不敢干预者赌饷也。夫缴饷至年数百万,岂能一日无此饷以充公用。”[73]
还有论者以为广东富庶,民风好赌,赌饷必丰。“广东真财富之区乎,有名无实久矣。若绅民能岁筹数百万金,则铁路不至迄今未成,工艺不至日见退化……夫二十余省皆国土也,何以广东独加派此种种巨款,谓广东富裕。民穷财尽罗掘已空,何富之有!谓广东有赌博可多派款与,吾尤不能无言。”[74]
言与行俱者,有旅京粤人筹议设立“筹禁广东赌博研究会”,[75]鉴于粤东地区“百物之腾贵,社会之日见劣败……旅京粤东官商各界设立禁赌研究会,务期达到目的,使赌博早日禁绝,以苏粤民之困云。”[76]1911年初,粤督张鸣岐亲临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与地方绅学讨论禁赌问题,“陈说禁赌之必要,及勉励绅商各宜担负责任,以补官力所不及,并申明定期三月初一日概行将赌禁绝,决不展期”。[77]香洲商埠奢望借“弛禁开赌”以兴商务之策,政府必定极力阻禁。果然,粤督袁树勋对香洲埠主王诜的禀报作了如是批复:“请驰赌禁一层,见解大误。香洲埠新辟商埠,断不能于开幕之始,即先种此恶因,纵令将来禁绝,亦永为该州历史上之一大污点,此节应毋庸议。”[78]
资金无着,拓展难为。至1909年底,商埠“惟疏浚港口一事尚付阙如。至上年所论之石堤,本年初时亦踊跃兴修,嗣以乏资,因之半途而废,未卜何时始能赓续兴工。目下该埠户口寥寥,约止五百人,境内生意冷落,与他埠又少交接;且附近香港、省城、澳门等处,亦无依期灵便交通,只有民船来往而已……惟注意该埠者,仍存奢望,闻倡首各董事亦思竭力筹款,以期遂其初愿。”[79]祸不单行,流言不止,“近闻大吏以香洲埠被该处绅士纷纷禀攻,特札派五委员迅往查办。又,埠商将该处石料搬运往单水口发卖,该处绅士已赴前山厅指控。”[80]真是屋漏又逢连夜雨。
与蹒跚起步的香洲商埠相比,澳门埠则是另一番景象。澳人叙议“香洲开埠或有碍于澳门,然为时尚远,非一朝一夕所成。唯望我澳门从速整顿,勤修善政,力除积弊,务使商民乐业。”[81]葡萄牙政府派50人到澳门办理扩充港口,[82]且汇款“银四万元,故澳门政府向上海购得浚河船一艘,不日可到。……拟浚全海,须工程四百万元,欲借债成事。”[83]可见,“官”之助否,不言自明也。
如果把目光移向外地,清季商人自办之商埠,发展亦非乐观:“山东济南西门外商埠开辟有年,界内惟有德商六七家,已租地建屋……至中国人之营业有女戏园三座、娼馆数十家……并无经营商业可与外人争利者,每当夕阳西下,自城内往商埠观剧及作洽游者,车马络绎不绝,商埠耶抑销金窟耶。”[84]
商办无力自强,时论多有辩争,郑观应似乎早有“谶语”:“全恃官办,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然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扰;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办,各有责成。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隐露;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殊求。则上下相维,两弊俱去。”[85]
商务何去何从,收归官办抑或官督商办?张之洞病榻之际曾奏安徽铜官山矿交涉案宜借款归官办,[86]建议粤汉铁路、鄂境川汉铁路股本的筹募也应坚持“官民各半之议。此次粤汉铁路、鄂境川汉铁路关系繁重,必须官为主持,俾得早日观成,并准本省商民永远附股一半,藉为利用厚生之资。”[87]
存在决定意识,这便是历史的结论。
注释:
①《广东地方自治研究录》第1期第37页,转引自贺跃夫:《清末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初探》,《中山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
②关于清末自开商埠研究,参见杨天宏《清季首批自开商埠考》(《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自开商埠的地域分布及其对清季外贸市场网络体系发育的影响》(《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等系列论文。其专著《口岸开放与社会变革:近代中国自开商埠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对清末地方自开商埠的论述更为系统。
③通过“香洲”一词对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外交档案进行检索,与“香洲商埠”相关的有14件,系两广总督、广州将军署粤督、外务部、农工商部、税务大臣等奏折。上奏集中于两个时段内:1909年6月3日至17日,1911年1月4日至2月13日。又,《香山明清档案辑录》关于香洲开埠的档案也多集中于此问。
④时际留美学生选拔考试,外务部与学部因权限问题而致考试无法进行,直至美国照会期限方由学部草草举行。
⑤陈望曾,字省三,台湾台南府人,清末任广东劝业道。
⑥《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第912-937页。关于“香洲自辟商埠定为无税口岸”的奏折、咨呈涉及多个部院,因税务问题又涉及总税务处,中西争论多见于该奏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