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对策:全面巩固和提高中欧经贸关系的战略地位和水平_普惠制论文

至关重要的回应——全面巩固提升中欧经贸关系的战略地位与水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欧论文,至关重要论文,经贸关系论文,战略地位论文,水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出于经济利益的需要和战略上的考虑,欧盟提高了对发展中欧经贸关系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调整对华方针政策,并采取一系列行动促进中欧关系的发展。1995年7月出台的《中国-欧洲关系长期政策》,是欧盟有史以来制定的第一个对华关系长期发展战略,对中欧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历史意义。1996年11月,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欧盟对华新战略》,将欧盟对华长期政策进一步具体化。1998年3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又公布了《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文件,要把对华关系提升到与美、日、俄同等重要的水平上,并支持中国尽早加入世贸组织。2000年9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关于执行1998年文件的《欧盟-中国关系报告》,在此基础上,2001年5月15日又提交了《欧盟对华战略:1998年文件执行情况和促进欧盟政策更为有效的未来步骤》文件,增加了一些新的中短期可实现目标。2002年3月1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关于中国的《国家战略报告:中国》,进一步明确了对华合作的三个重点领域,为今后5年内欧盟与中国的合作提供了一个总体框架。2003年9月10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欧中关系中的共同利益和挑战》战略文件,阐述了欧盟对华政策和行动的指导方针及近期发展框架,并建议将欧中领导人会晤机制提高到最高级别。上述这一系列行动说明,自90年代中期以来欧盟给予了中国足够的重视,并不断采取切实措施来促进中欧关系的发展。

1998年4月2日,时任中国总理朱镕基与欧盟轮值主席国英国首相布莱尔、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在伦敦举行首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双方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希望建立面向21世纪的长期稳定的中欧建设性伙伴关系,并决定建立双方领导人年度会晤机制。1999年12月21日和2000年10月23日,中国与欧盟领导人在北京分别举行第二、三次会晤,就中欧关系、经贸合作、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合作打击非法移民、人权、台湾以及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第四次会晤于2001年9月5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第五次会晤于2002年9月24日在丹麦的哥本哈根举行,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欧在各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推动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向前发展。2003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洲理事会主席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和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在北京举行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对双方最近各自就中欧关系发表政策文件表示欢迎,相信两份政策文件将为中欧关系注入新活力,双方将在文件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坚定地拓展和深化中欧关系。中欧首脑级别的这种定期政治对话,为双边关系的发展确定了基调,同时也增进了中欧领导人对重大国际事务和地区问题的共识、协商与合作。

2003年10月13日,盼望已久的《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终于出台,文件肯定了欧盟在国际事务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指出中欧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彼此之间的共同点远远超过分歧,目前中欧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这一政策文件的推出意义重大,它既是对欧盟1995年以来一系列对华政策文件迟来的回应,也是今后我国企业开展对欧经贸合作的指导方针,有利于从政府层面推动中欧贸易进一步扩大。在当前美国单边主义盛行,日本经济不景气,俄罗斯综合实力衰落的形势下,欧盟正在加紧修订宪法草案,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并推动内部改革加速进行,以适应2004年欧盟再次扩大后的新形势,最终实现“大欧洲”的梦想。但欧盟并不甘心仅仅成为世界上的经济“巨人”,而是谋求并且正在逐步成为与美国模式大不相同的重要政治力量。值此之时,中国推出对欧盟政策文件,正是充分认识到形势的发展变化,尤其是在伊拉克战争爆发后,给予欧盟足够的重视。

不应忽视中欧关系

冷战结束后,中国在对外关系政策调整中,将美俄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来考虑无疑是正确的,但与此同时,亦不应忽视中欧关系的重要性,而近年来我国显然对此关注重视不够,这从以下方面明显表现出来。

第一、以往在对美国、俄罗斯、欧盟的战略定位上,对欧盟认知不足。中美关系在江泽民-克林顿时期曾定位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布什上台后虽一度降格为“竞争性战略对手关系”,但目前又有回复的迹象。中俄关系则在此期间由“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升格为“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而中欧关系在双方的文件或领导人的声明中只是提到“全面伙伴关系”、“建设性伙伴关系”、“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等,并无战略一词,明显缺乏战略高度,即使刚出台的《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也未将彼此的关系提升到应有的战略高度。

第二、由于欧盟的体制问题中欧合作机制难以上升至最高级(元首级),各领域的合作水平也未达到中美、中俄水平。中美之间有最高层的互访,以及借助APEC机制的例行年度元首会面,在政治、经济、贸易等领域有部长级会晤,机制较为健全。中俄则已建立了包括元首定期会晤机制、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以及各部门之间的会晤机制,近期又借助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化建议,进一步加强了相互合作关系。而中欧之间虽然也建立了首脑定期会晤制度,但其意义和力度都不能与中美和中俄相比,同时在部分领域的部长级会晤,也不能与中美、中俄全面且有深度的合作相提并论,中欧关系显然还有进一步加强、加深和提升的空间。

第三、从经贸角度分析明显忽视欧盟的重要性。中美经贸关系较易受美国政治气候的影响,是一不稳定因素,中日关系则由于历史原因,彼此互存戒心,阻碍着双边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扩大,但在对欧关系中上述问题均不存在。欧盟对华采取了比较务实的态度,90年代中期起,欧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对华政策文件,不断调整其对华关系导向,指导成员国和企业大力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合作。而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在此层面上并没有做出相应的回应,亦未制定出针对欧盟的纲领性文件,这不能不说是中欧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种欠缺。

中欧经贸关系发展

近年来,中欧经贸合作发展较快,双边贸易、投资及合作都取得了较大的增长。欧盟已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和第一大技术来源地。

1.中欧双边贸易 自1998年以来,中欧贸易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年增长率,使双方的经贸关系获得了长足发展,经济联系日趋密切,彼此都获益匪浅(见表1)。目前,中国和欧盟互为第三大贸易伙伴,对中国来说,欧盟的地位仅次于日本和美国;中国则在与欧盟的贸易中居于美国和瑞士之后。

表1 中国对欧盟进出口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中国对欧盟的主要出口产品是:纺织服装、鞋、箱包、玩具、收音机、组合音响、医药、塑料制品、焦炭、工具、钢材、肠衣、照明装置等,从欧盟进口的则以资本货物为主,其次是工业原料、运输设备、机电产品、钢材、小麦、初级塑料、食用植物油、低级纸版、医药、肥料、纸烟、铜合金、铜材等。

从成员国来看,中欧贸易主要集中在德国、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与德国、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等五国的贸易额就占中欧双边贸易总额的近80%,其中德国仍是我国与欧盟进出口贸易的最大伙伴国。

2.中欧经济技术合作 欧盟拥有我国目前所急需的能源、环保、交通、化工、汽车、电子和农业等方面的先进技术,且转让态度积极,尤其是近几年,欧盟对华技术输出力度不断加大,已成为我国主要的先进技术来源地之一。截至2003年5月份,中国从欧盟成员国引进技术共15721项,合同总金额约736.73亿美元,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90年代以来,欧盟企业对华直接投资稳步增长,已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对象,据统计,到2002年底,欧盟来华投资项目数达14069个,实际投入340多亿美元(见表2)。2003年1月-9月,欧盟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数为1417个,合同外资金额39.402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1.5555亿美元。表明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欧盟企业对华投资信心不断增强,但总体上欧盟对华投资占其对盟外投资的比重还不到2%。

表2 1998年-2002年欧盟对华直接投资情况统计 (单位:万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外经贸部外资统计。

近年来,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对欧盟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也有一定的发展。除了传统的贸易、海运、银行等领域外,产业型投资也有所发展,如海尔收购意大利某冰箱厂,TCL收购德国一工厂等,显示出中国未来对欧盟投资的潜力。

3.欧盟在中国贸易中的地位 统计表明,欧盟对外贸的依赖程度很高,大大超过美国和日本(见表3),即使除去其约62%的内部贸易,区外贸易的数量也相当可观。除去内部贸易,2002年欧盟的区域外(盟外)贸易额出口约为11832.8亿美元,进口11738.2亿美元。

表3 2002年世界商品和服务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世界 欧盟 美国 日本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出口 77800

3113940 961312.4

48076.2

进口 80200

3089038.5

14209

17.7

44175.5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

近年来,虽然中欧经贸关系一直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状态,中国加入WTO后,双边进出口迅速扩大,但与中国其它重要经贸伙伴相比,在发展速度上并无优势可言,这种状况与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各国对外政策的调整是分不开的(见表4)。

表4 1998年-2002年中国与日本、美国、欧盟、东盟的年均贸易增长

 日本

 美国

 欧盟

 东盟

年均增长率%  11.4 14.8 15.1 18.2

占中国贸易比重%

16.4 15.7 14.0 8.8

从欧盟经济总量和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地位来分析,显然中欧贸易的发展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目前对欧盟地区的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的14.8%,但在欧盟的进口市场上我国仅约占4.1%,这与双方的经济发展及实力相比是不相称的。

统计表明,中韩双边贸易额已占到中欧贸易额的一半还多,几乎赶上中国与英、法、德三国贸易的总和(474.97亿美元),而韩国的GDP只有4767亿美元,彼此差距很大。另外,中俄之间的贸易额也超过中英、中法贸易,这种情况与双方的经济实力极不相称,说明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还存在不少问题,但从长远看潜力巨大(见表5)。

表5 2002年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额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制约因素

1.技术壁垒 在农产品方面,欧盟越来越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阻挡了中国出口企业的步伐,从动物源性食品到茶叶等,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更有甚者,欧盟此举已在国际上引起连锁反应。在工业品方面,新的技术标准层出不穷,尤其是涉及安全、健康或环保时,欧盟的规定就更加严格,我国企业往往对此不够重视,信息不灵,准备不足,处于被动状态。

2.知识产权保护 2002年2月下旬,中国出口到欧盟的DVD因侵犯知识产权,被欧盟成员国英国和德国的海关扣押。此事件引起了连锁反应,接着又有日本公司诉中国摩托车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前不久数码相机的知识产权问题也闹得沸沸扬扬,总之,目前凡是涉及出口的、档次较高、市场占有率较大的产品,似乎都存在核心技术的隐患,国外大公司纷纷前来追索专利费,使中国企业陷入困境。专家分析,目前国外大公司在中国内地的专利布局已基本完成,若将DVD和摩托车事件看作是跨国公司对华展开专利大战前奏的话,未来两年,我国企业将会更多地遭遇国外大公司发起的专利攻势。

3.普惠制变化 欧盟部长理事会于2003年5月8日发布第815/2003号条例,该条例列出了新增毕业产品清单,涉及中国的毕业产品有:乳制品、蛋制品和天然蜂蜜等;塑料和橡胶产品;纸制品;机电产品和光学、照相及电影器材;计量、检验和精密仪器;医疗和手术器械及设备;钟表;乐器及其零件和附件。从2003年11月1日起,欧盟在原优惠安排的基础上,对上述产品削减50%的关税优惠幅度,从2004年5月1日起,将取消全部优惠安排。此次中国的工业品基本上都被列入欧盟的毕业产品清单,能继续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产品只剩下:活动物、植物产品(油籽,工业及医用植物除外)、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制品、农产品、纺织品(服装制品除外)、贵金属及首饰、交通工具及其设备。

4.对华反倾销 1979年,欧盟首开西方国家对华反倾销之先河,截至目前已高达97起,约占中国遭受外国反倾销调查案总数的1/3,涉及的产品范围也很广泛,从最初的硅铁等五矿、化工类初级产品逐步扩大到轻纺、机电等制成品及钢铁产品,近几年更将目标对准我国传统大宗输欧产品,如自行车、彩电、微波炉、棉布、鞋类、箱包等,我国已成为欧盟反倾销措施的首要打击目标。这种情况之所以频繁发生,除内部存在的企业低价竞争、管理混乱等原因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欧盟仍对我国出口企业实行歧视待遇。

5.欧盟东扩 欧盟东扩将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和投资转移效应,不可避免地会对中欧经贸合作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更令人担忧的是,欧盟东扩可能会助长其内部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在欧盟国家中,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大量进口品的涌入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北欧、西欧较先进的国家比较开放,而南欧相对落后的国家保护主义势力盛行,若更加落后的东欧国家入盟,无疑会壮大欧盟内部的贸易保护主义力量。尤其是近年来在对中东欧国家的贸易中,我国出现巨大贸易顺差,已引起对方的强烈不满,一些国家通过反倾销等手段限制中国产品出口,所以欧盟东扩在这一点上对我国非常不利。

6.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对欧盟对华贸易地位提出挑战 近两年,中国与东盟贸易发展迅速,大有赶超中欧贸易之势。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一致同意在2010年前建立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2003年10月8日,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提出了要在2005年使双方年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的奋斗目标;并决心“加快推进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应确保在2010年前顺利建成”。中国与东盟关系的这种发展态势,对未来的中欧经贸合作提出挑战,若再不采取切实的行动,欧盟有可能会被甩在后面。

提升中欧经贸关系战略地位

全面巩固中欧经贸关系战略地位是指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势头,巩固欧盟在中国经贸关系伙伴中贸易第三、技术引进第一、利用外资第四的地位。全面提升中欧经贸关系水平是指在巩固上述指标的同时,创造条件,稳步提高其在各项指标中的比重,努力缩小与中美、中日经贸关系的差距,争取达到和超越后两者的水平。

全面提升中欧经贸关系战略地位的建议:制订至2010年中欧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平衡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注重与欧盟成员国关系。

2002年,中欧贸易规模达到867.5亿美元,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14%。若保持这一比重,2003年中国进出口总额突破8000亿美元,中欧贸易额应达到1120亿美元(见表6),以2003年中欧1月-9月实际达到的水平890.6亿美元的平均增长水平计算,全年将有可能达到1187亿美元。表6的预测是在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额将达到10000亿美元、2010年增至20000亿美元的基础上进行的。

表6 到2010年中国与欧盟(15国)双边贸易额预测 (单位:亿美元)

注:按水平法计算,2006年-2010年以年平均增速14.87%计算结果。

上述分析只包括欧盟现有的15个成员国,还应当考虑东扩后25国、27国的情况。2002年中东欧12国只占中国进出口额的0.96%,不足1%,因此,只在上述总量上增加100亿美元即可。这样到2010年,中国与扩大后的欧盟(27国)双边贸易额将达到2900亿美元,实际上将极有可能超过3000亿美元。

在《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我国应在下述方面实施具体规划措施:

1.着手研究制订中国与欧盟经贸关系至2010年的发展战略。应涵盖战略目标、原则、步骤、机制保障、具体领域的政策措施,并应包括目前的欧盟(15国)和2004年、2007年东扩后的欧盟(25国、27国)。

2.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商务部应制定一套规章制度,分等级进行信息披露,有关国外经济趋势、市场变化、商品走向、法律调整、政策制定、环境变迁等等一系列的信息、专题调研报告,根本不涉及所谓的秘级制度,应从便利企业、促进贸易的角度出发,无条件地在网上予以公布。

3.建立中欧经贸合作网站。应由商务部牵头,联合海关总署、国家商检总局等部门,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分工合作,建立起上下联通的中欧经贸关系网站。

4.努力平衡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近年来,我国对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普遍存在较大顺差,这已成为双边贸易摩擦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这些国家抑制我国扩大对其出口的借口。为了缓和矛盾,我国应选择一些适宜的商品,增加从东欧国家的进口,以进一步发展相对均衡的双边经贸关系。另外,东欧国家政府虽对进口设限,但对合资生产却一直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因而搞合资或独资企业可有助于我国绕开东欧各国的贸易壁垒,特别是缓和由贸易顺差所引起的矛盾。针对欧盟东扩后贸易保护主义将进一步增强的趋势,应该看到欧盟是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最大来源地,因此,在推动对欧出口的同时,也应把进口的门开得大一些,以进带出。

5.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面对知识产权诉讼的压力,首先政府应与行业协会相联合,建立起产业预警机制,在当前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确定哪些行业、哪些产品、哪些企业会最先遭受跨国公司专利战略的打击,积极采取行动,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同时预测容易发生有关知识产权诉讼的行业,提前准备,避免重蹈台湾企业的覆辙。其次是政府应健全法规并严格执法,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引导、支持和鼓励企业在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

6.努力遏制欧盟反倾销。欧盟迄今未认可中国企业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从根本上说,这是欧盟所制定的政策的结果,所以,一是要通过政府间的谈判,使欧盟尽早改变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贸易政策。目前,我国已明确要求欧委会客观评价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成就,尽快给予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只有通过政府一级的谈判,才能使这一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要行动起来,进行统一协调,组织、支持、指导出口企业积极应诉,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三是要加强宣传,提高企业认识,使其积极主动应诉。企业要敢于应诉、积极应诉,据理力争,尤其在当前可获欧盟分别税率的情况下,很可能谁应诉谁受益,最终保住原有市场。四是要规范出口企业秩序,杜绝恶性竞争。要取消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调出口企业应注重经济效益、净利润,使之树立长期利益观念,适当提高出口售价,不给其他国家以制裁中国的借口。五是应努力做好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案的预防工作。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踪当地市场行情,密切监视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的市场及价格状况,定期提供研究报告,将欧盟反倾销政策的动向迅速反馈给企业,敦促出口企业及时调整出口价格和数量,以防患于未然。

7.抓紧时机充分利用欧盟普惠制。普惠制对促进中国产品向欧盟出口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新的毕业产品的公布肯定会对今后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企业需早做准备。首先,有关政府部门应帮助企业尽可能确切地了解和掌握欧盟新的普惠制产品毕业安排,以及将对我国相关产业产生的影响,使其能采取相应的对策,在规定的期限内充分利用欧盟普惠制的优惠安排,出口尽可能多的产品。其次,跟踪欧盟的市场状况和普惠制的变化,指导企业适时调整出口产品的种类,而作为企业本身,应主动学习和研究欧盟的普惠制方案,提高普惠制利用的技巧,主动避开“毕业”产品,扩大非“毕业”产品的出口。再次,为促进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和经济发展,欧盟普惠制规定对原产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受惠产品,除香蕉、稻米和糖以外,一律给予免除关税的待遇。结合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走出去”战略,受欧盟普惠制毕业机制困扰、且有实力和条件的企业可以考虑向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适时将我国已“毕业”或即将“毕业”产品的生产转移出去,以充分利用欧盟的普惠制。最后,继续推行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熟悉和应用国际上新的贸易优惠政策,以弥补在欧盟市场上因其普惠制变化而遭受的损失。

8.注重与成员国双边关系的发展。目前,制定法律法规、对外政策、技术标准等是在欧盟层面上进行,而各项法规及政策的实施主体则是其成员国,对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导性文件,各成员国有可能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本国利益加以取舍,中欧经贸关系的落脚点也是在与各成员国的双边关系上,所以应该特别注重发展与欧盟成员国的关系,尤其是德、法、英、意等大国,四国的经济总量达6.2万亿美元,大大超过日本的4.0万亿美元,但2002年四国与中国的贸易额仅为566.8亿美元,刚刚超过中日贸易的一半,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另外,加强与欧盟各成员国的经贸联系,通过双边混委会的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合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还能透过当地企业的呼吁及政府层面的推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欧盟对华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为中国争取更大利益,事实上欧盟第一个对华政策文件的出台就是一些成员国积极推动的结果。再有,虽然欧盟中的这些大国努力发展与中国的关系各有目的,侧重点也略有不同,但最根本的还是追求政治和经济利益,所以加强与欧盟成员国的经贸联系,彼此还可以在政治上互相借重,遏制美国的霸权主义,推动世界多极化的发展。

标签:;  ;  ;  ;  

重大对策:全面巩固和提高中欧经贸关系的战略地位和水平_普惠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