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我局纪委从林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律审查为林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的新途径、新举措,按照“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进了林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高度重视,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近年来,在集中力量抓好林区改革和发展的同时,林业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每年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部署。局党委书记、局长对纪律审查工作高度重视,不仅亲自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经常给纪委、监察局部署工作任务,而且对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果断决策。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经费、办案用车、办案人员上给予优先保证,为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林业局纪委认真贯彻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责,努力做到既敢于协调,又善于协调。一是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取得上级纪委的领导和支持。二是提请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每当办案中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或需要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时,我们都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查办案件联席会议的作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沟通意见,协调行动,从而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办案工作的开展。四是对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案件,组织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资源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打总体战。纪委每年在确定工作任务时,都把纪律审查作为“重头戏”,放在重要位置,要求案件检查室要全力以赴提高成案率和办案质量,信访和纠风等部门要积极为案件检查提供案源,党风、办公室积极配合。在组织领导上,坚持对查办案件实行“四定四包”,既定包案领导、定办案人员、定办案时限、定办案质量和包调查、包协调、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纪委书记、副书记坚持参与办案,从制定方案、调查取证到研究定性处理全过程参加。
二、关口前移,控制纪律审查增量
干部的腐败往往在于管理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存在着产生腐败的土壤必然会导致腐败的行为,滞后的监督检查,导致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对此改事后检查为事前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贴紧经济建设,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进行到哪里,克服监督盲区,铲除腐败土壤。一是参与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林业局一系列经营决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会议,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参加。局党委、林业局征求纪委监察局的意见,使全局经营管理在健康轨道上运行。二是参与基本建设工程管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局纪委监察局先后对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建设实施有效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施工许可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避免暗箱操作,保证公开透明。三是参与物资采购。全局各单位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在大宗物资采购中坚持集体定价、监察部门监督,建立采购询比价格制度,把价格管理的重点从定期组织的价格检查转移到审定采购价格上,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和“一询、二比、三压、四定”的采购定价原则,采取采购价格最优化。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制度,形成“谁采购谁负责”的质量保证责任制,把价格、质量、使用效果跟踪记录在案,经得起检查。四是参与各项监督工作。局党委、林业局在用人上事先征求纪委、监察局的意见,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抽调纪委监察局人员参与干部考察工作。与此同时,纪委监察局还参与劳动社保、人事改革、竞争上岗、闲置资产拍卖、考风监督等项工作,保证阳光操作,防患于未然。
三、讲究策略,提高纪律审查水平
近年来,在纪检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总结办案经验,探索办案规律,提高办案技巧,进一步提高了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水平。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要做到既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又促进企业经济建设的发展,不能单纯从本部门角度看问题,在服务于大局重点上要注意经济,不是单纯办案而办案。紧紧围绕着林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维护经济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放到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去辨别,不偏离客观实际,设身处地考虑问题。在违纪与非违纪的问题上,从全局出发,做到六看:即看目的、看手段、看效果、看原因、看背景、看全面。做到既不用已不适用的是非观念衡量问题,也不对不正之风、消极腐败现象姑息迁就。对条规没有规定,一时拿不准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以促进林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四、严格程序,确保纪律审查质量
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我们从实际出发,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为核心,大力加强基础建设,使案件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根据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把审理工作程序大致分为九项内容:1、审阅案件全部材料。一看材料是否齐全;二看手续是否完备;三看程序是否合法。2、与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3、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起草审理报告,提出审理意见。4、提交审理小组集体审议。5、呈请纪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审批,由纪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6、办理批复或呈报手续。7、抄送有关单位,将处分决定和批复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劳动工资部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8、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9、立卷归纳,案件在办理批复和备案手续之后由审理部门承办人根据有关规定立卷归档。与此同时,还先后制定完善了《案件审理人员守则》、《案件审理工作职责范围》、《案件工作人员责任制》、《集体审议案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审理工作的规范化,确保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
论文作者:刘春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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