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现社会公正的机制_社会价值论文

论实现社会公正的机制_社会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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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正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弄清怎样才能实现社会公正,将为我们追求社会公正的实践 提供正确的指导。

一、实践的需要是社会公正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从唯物史观来看,社会公正是根源于生产实践需要的合理的利益关系。从生产实践来考察 社会公正得以建立的内在机制,可以看出:实践的需要是社会公正得以建立的根据和前提。 人以实践来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需要,实践的社会性需要参与实践的人具有实践的要求、能 力和积极性,而人进行实践的内在动力是自己需要的满足和新需要的产生,因此,实践必然 要求在人们中合理分配因合作而产生的价值,使实践主体的需要得到应有的满足而认同相互 的合作及秩序,并产生新的需要,从而形成进行实践的充足不竭的内在动力和必要的秩序。 如果实践达到了其目标,它所创造的成果本可满足人们的需要,但因社会价值分配方式的问 题使得大部分人都不能分享实践的成果,其需要无法得到应有的满足,这些人就不会有实践 的要求,也不会认同业已形成的社会关系和秩序,实践就因主体没有实践的内在动力而停滞 ,因缺乏所需要的稳定秩序而不能正常运转。实践对人与人利益关系的这种要求是社会公正 建立的根源和基础。而实践对人与人利益关系的要求通过实践进行过程的不同情况和实践的 效率、结果等的不同情况来表达:当社会是公正时,实践活动因有足够的动力和合适的环境 而能顺利进行,效率高而创造出较大的效益;而社会不公时,情况就会相反。不同发展阶段 的实践对人与人的利益关系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实践所起的 作用通过社会价值分配不同所造成的不同情况清楚地表达出来,使人们有可能认识实践对人 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具体要求,认识到是否满足实践要求所带来的结果及该种结果与自己的 利益关系。实践对人与人利益关系符合自己的性质、要求和根本目的的需要及其表达,使社 会公正有建立的根据。

二、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是社会公正建立的动力

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利益是推动人进行实践的动力和目的。由于社会不公就会导致实践 活动难以正常进行,实践活动的效率低下,实践的根本目的难以实现而使个人正当需要不能 满足,不能获得应有的利益,影响了人的发展,甚至会威胁到部分个人的生存,从而影响整 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所以一般地说,人都要求社会公正。这就形成社会公正建立的动力。

特殊地说,在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社会,各阶级的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也都在不同程度上 要求建立社会公正。在阶级社会,不同的利益集团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导致 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人的利益就相互冲突。劳动者是社会实践的主要承担 者,满足劳动者的生存发展需要既是实践进行的前提条件又是实践根本目的必然包含的内容 ,由此它是社会公正的当然要求。但是,阶级社会的价值分配不利于劳动者,不能给予劳动 者以应有的生存发展条件,劳动者要满足自己的生存发展需要必然要求建立社会公正。占有 绝大部分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其阶级地位和本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真 正认识实践的发展要求和根本目的,更不愿意按实践的性质、发展要求和根本目的去分配社 会价值。但是,剥削阶级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必须让实践正常进行,而实践正常进行必然要求 有相应数量和质量的劳动者,有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环境。要达到这些条件,社会价值的 分配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正。由此决定,剥削阶级的多数成员从实现自己利益的立场 出发,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建立社会公正的要求,当这个阶级是新生产方式的代表时尤其是这 样。当然,剥削者心目中的社会公正与劳动者心目中的社会公正并不相同,他们的社会公正 首先是保障自己利益的,他们之所以要分配一定的财富等社会价值给劳动者,是为了保障自 己的利益能够实现,所以他们心目中的社会公正是不可能在实践发展水平所提供的条件下最 好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需要的。不同阶级的人们对社会公正既有联系又存在显著 区别的要求,相互作用形成“合力”,推动着人们建构或调整人与人利益关系,构成了阶级 社会中建立社会公正的动力。

三、人的认识、基本价值取向、关于社会公正的观念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指导

建构社会公正是人调整相互之间利益关系的社会实践。人对社会价值分配及其对社会、对 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认识,基本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以及在上述认识和基本价值取向指导 下所形成的关于社会公正的观念,是人建构或调整人与人利益关系的指导。基本的价值取向 和社会公正观念,为人建构社会公正指引着方向。人对社会价值分配及其对社会、对个人利 益之间关系的认识,不仅为人形成社会公正的观念提供基础,而且影响着人建构社会公正的 方式。在建立社会公正过程中对有关反馈信息的认识,则左右人调整建立社会公正的方向和 方式,影响着社会公正实现时间和实现程度。显然,只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公正观念, 才能为人们建构社会公正提供正确的指导。

应该指出,在阶级社会中个人是划分为阶级的,各个阶级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地位不 同、利益不同,各个人所属阶级的不同利益影响了个人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关于社会公正的观 念。一般地说,由于生产实践是整个社会实践的基础和最重要的内容,因此生产实践主体的 根本 利益与实践的性质、发展要求与根本目的是一致的,这使作为生产实践主体的劳动群众有形 成正确社会公正观的有利条件。但是,处于社会底层和因之无法接收整个人类创造的优秀文 化的限制,使统治阶级控制的社会精神生产对劳动者的思想发生着影响,这一切又使劳动群 众本身难以全面认识利益关系,难以全面正确地把握实践的性质、发展要求和根本目的对人 与人利益关系的要求。由此,他们难以形成科学的社会公正观念。同时,由于每种物质生产 方式在具体的社会中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只有从事先进实践的主体的需要才代表着实践发 展的要求,才能较易认识实践发展对人与人利益关系的要求,而落后的生产方式则从各方面 限制了其实践主体的认识,所以,从事不同实践的劳动者其社会公正观也是有区别的。剥削 阶级其阶级地位决定了他们的利益追求从总体上讲不符合实践发展的要求和根本目的,阶级 私利决定其价值取向是侵占劳动者利益,将自己阶级的私利当作全社会的普遍利益。剥削阶 级从不公的分配得到不合理的利益,但是他们的利益最终也需要由实践顺利进行创造出价值 才能实现,这决定了剥削阶级的成员也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认识到社会实践对人与 人利益关系的要求,他们的社会公正观也有可能包含某些正确因素。具体说,当剥削阶级是 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时,其利益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与新的生产方式及社会发展要求在不 少方面大体相一致,因而其社会公正观必然含有较多的正确因素;当剥削阶级已成为旧的生 产方式的代表时,其利益则与发展了的实践性质、与社会生产力发展及整个社会发展的要求 相矛盾,其社会公正观则必定是错误的。同属于剥削阶级内的不同的人具体情况不同,其社 会公正观也会有不同。明智者能较清醒地认识到本阶级的利益与劳动者阶级的关系,其社会 公正观会有较多合理因素;昏庸者则只看到个人眼前的私利,其社会公正观就会没有什么合 理成分。而不同的社会公正观念就导致不同阶级不同的人在建构、维护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上 有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行动方向。

四、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集团和杰出人物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能力是实现社会 公正的重要条件

实现社会公正,就是要按实践性质和发展要求来调整、改革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人与人之 间利益关系的过程,它不仅要求主体有正确的认识和观念,而且要有改革现有的不合理的社 会价值分配方式的实践能力。对社会价值分配方式进行改革,实质是社会价值的重新分配, 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格局的调整,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调整都会触动到 某 些社会成员的某些既得利益,都会对各个个人将获得的利益发生影响,自然不可能得到全体 社会成员的一致赞成,甚至会有相当大的阻力。因此,追求社会公正的人必须要有建构合理 的社会价值分配方式的实践能力,这包括按正确的认识从实际出发确立作为改革或革命所要 达到的具体目标的能力;根据现实的条件正确选择达到具体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制定改革方 案的能力;排除各种阻碍,组织协调各种力量,正确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将方案付诸实施,战 胜困难向着既定目标前进的能力等。离开了上述实践能力,就无法将关于社会公正的正确认 识付诸实践,转变为现实的人与人利益关系,使社会公正停留在认识领域,无法在现实中实 现。

五、社会实践的结果是人们建构社会公正的修正机制 受主客观种种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利益追求、社会公正的观念不可能完全正确、完全符合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因此,作为人们建构起来的或维护的利益关系就不可能都是公正的。在 阶级社会中,不同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决定了不同阶级的人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和基本价值 取向,各种不同的具体条件决定了不同的人们有不同的社会公正观。在不同的利益追求推动 下,不同基本价值取向、不同社会公正观引导着不同的人向不同的方向朝不同具体目标去建 构、调整或维护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形成了许多预期目的不同、彼此相互冲突的行动,这许 多相互冲突的行动所合成的“合力”创造出具体的利益关系。由于构成“合力”的“分力” 众多,且各“分力”因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而力量不同在“合力”中的作用不同,这使 “合力”所创造出来的具体利益关系就有是否公正和公正程度如何的区分。如果劳动者和代 表新生产方式的阶级在“合力”中的力量较大,所形成的利益关系就会在一定甚至是较大程 度上实现了社会公正。反之,所形成的社会价值分配就是不公的。因此,需要有修正机制, 对人们建构、调整、维护人与人利益关系的实践活动进行纠偏,而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结果则 提供了这种修正机制。

实践活动结果对人们建构、调整的修正机制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和新生产方式代 表者的力量在“合力”中较大,起了主导的作用,但是由于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集团和杰出人 物 因认识失误、评价不当或确立的目标、选择的方法不够正确而使建构起来的利益关系有不公 ,造成生产力发展受阻、社会秩序不稳、人民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种实践结果就会促 使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集团和杰出人物反思自己的认识和观念,检查建构社会公正的各个环节 ,并根据新的认识、新的观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正。二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力量 在人们调整、建构人与人利益关系的“合力”中力量相对较小不占主导地位,“合力”运动 的方向偏离了实践的性质、发展要求和根本目的,所创造出来的利益关系是不公的,这就严 重地打击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使劳动效率降低,生产下降,社会经济衰退,劳动者生存条 件恶化,劳动人口减少,社会矛盾尖锐冲突,生产和社会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社会各阶层、 各阶级都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这就迫使人们都检讨自己的利益追求,调整自己在建构 、维护人与人利益关系活动中的作用方向,从而引起“合力”的结构发生相应变化,修正“ 合力”的作用方向。由于人都有利益追求,而所有人的需要最终都要通过合作进行实践并创 造出 价值才能满足。实践顺利进行又必须以利益的公正分配为条件,由此决定了“合力”从总体 和长远讲一定是朝着符合实践性质、发展要求和根本目的的方向作用的,人与人利益关系从 总体和长远讲也必然要在一定程度实现社会公正。实践的规律就这样对社会价值的分配起制 约作用。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公正的实现机制是由五个环节构成的,它们相互联系共同作用使得社 会公正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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