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与借鉴——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产业论文,启示论文,开发区论文,模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二战以后,随着新技术革命浪潮而出现的一种以智力密集型为依托,以开发高技术和拓展新产业为目标,促进科研、教育和生产相结合,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基地,是一种新型组织管理形式,也是一种加速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区域性的政策。80年代以后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一、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模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50年代初在美国第一次诞生(美·加利福尼亚州的斯坦福科技园区,即后来的硅谷),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根据其发展的轨迹,大体可以划分如下几种发展模式:
1.以高技术产业为核心,自发形成的模式。著名的美国“硅谷”、波士顿128号公路地区、加拿大北部硅谷、日本的九州、英国的苏格兰、德国的慕尼黑等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就是这一模式。这一模式一般没有政府的组织和指导,而是科研单位、生产企业自发地或半自发地通过科研合同或采购合同形成的。没有所谓高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差别税率,其典型代表是美国的“硅谷”,这些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都看准半导体、微电子工业是一个十分有前途的高技术产业,才把大批资金投向美国西海岸,它一方面可以摆脱传统的低效益产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产业开发上的创新。美国人勇于创新,这种开拓精神,使西移的企业家和科技人才有机的结合,加上美国有较强的工业能力和具有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生产的经验,使之迅速发展。这种模式由于是自发或半自发形成的,因此,在空间上也不像一些科技园区那样规模,没有具体的区域边界,往往呈现较广阔狭长地带,也称高技术产业带。
2.以高技术产业为核心,但一般是由政府规划和创建的。如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的“硅沼泽”、纽约州的“东部硅谷”、俄勒冈州的“硅森林”等。这一模式多半是在地理条件优越,科研机构和企业都比较集中的地区,通过政府实施的某些特殊政策建立起来的。
3.以高技术为核心,通过国际合作共同组建形成的模式。在当今世界经济日益国际化的情况下,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技术,不仅仅只是竞争关系,也还有合作的一面,不仅发展中国家之间,而且发达国家或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为了发展高技术,彼此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以高技术成果作为国际合作的资本或条件,通过国际合作来开发高技术产业,这既是一种竞争,也是当今世界各国都采取的开发模式。如欧洲联盟的一些高技术产业区,再如印度与新加坡合建一个高科技园区,印度还与联合国合作建立三个基因工程中心。我国与新加坡在江苏建立的苏州工业园区,我国广东与香港通过建立合资企业,把内地高技术和香港的良好金融、市场环境结合起来,合办的发展高技术公司,也具有合作建立科技园的功能和性质。当然这种公司或机构,与上述高技术产业区不同,它往往不是一个地域概念,而是一个专门从事高技术产业开发,并使之迅速产业化的法人,这种法人也不一定都是大规模的高技术产品生产公司,也可能只是拥有某一方面高技术的小公司小企业。
4.以大学、科研机构为中心建立的研究开发型企业模式。它是以大学、科研单位为主体,吸收一些含高技术的生产企业,或是一些高技术生产企业,加大科研、技术开发力度形成的。如美国的电话电报公司、日本的索尼、三菱等研究开发型企业。它们主要从事高技术开发、试验,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并追求前沿的高新技术为目的的经营模式。这种机构的科技人员所占比例高,一般占全体职工的20%到50%,其研究开发经费在总投入中的比重也大,一般占扩大再生产的投入的10%—20%,这种单位或机构由于产品技术水平高,所以技术附加值也大,是一种高投入高效益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在美英发展很快,其科研成果扩散也迅速。
5.以传播、经营和销售高技术产品为主要目的和经营机制的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模式。但这种开发区更不具有地域概念,它只是一个高技术产品汇聚、传播和扩散中心,但它拥有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功能,正如经济特区一样,毛里求斯的经济特区就没有区域界限,只是由它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功能来划分。这一模式与上一种模式的区别,在于它不像上一种那样,本身拥有许多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以及含有高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它只是靠善于经营、组织、销售高技术产品活动,发挥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孵化、联姻作用。
二、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和发展现状分析
80年代以后,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我国政府借鉴国际经验于1983年以后,采取一系列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1984年中央制定了“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和机遇的对策”。1985年3月在《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新的技术革命与我国对策研究的汇报提纲》中都提出在全国选择若干个智力资源密集地区,采取特殊政策,逐步建立具有不同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88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实施发展高新技术的“火炬计划”。从此,使我国发展高新技术和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步伐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85年7月在《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3月)公布之后的4个月,我国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科技园区在深圳诞生了。1988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中关村高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同时颁布了相应的18条优惠政策。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从酝酿、筹备阶段进入初创时期。它的创建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大大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接着在武汉、南京、沈阳、长春、广州、重庆、西安、上海等十几个城市也都纷纷建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到1991年3月,国务院正式建立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国务院还颁布了适应全国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和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办法。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沿海和内地,都把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当作兴国兴省的重要举措。到1992年底,国务院又批准2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使其总数达52个,基本上完成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布局。此外,全国还有市地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0多个。
综观全国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虽然起步迅速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必须看到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在具体操作运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1.产业规模小。开发区内企业,许多都是科技人员创办或领办,以高新技术项目起步的企业,由于投资周期长,而且又面临着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因此许多企业近似于作坊经营。
2.技术水平低。许多开发区的建设,没有立足于本地区的优势,致力于拳头产品、支柱产业的发展,而是急功近利在低层次重复开发。因而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严重不足。
3.资金严重短缺。目前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开发区的许多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而举步艰难或难以为继,有的开发区把大量资金积压在房地产及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投资上,而无力对高新技术项目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因而,一些优惠政策,不能到位,许多进区企业的高新技术项目迟迟不能形成规模经济。
4.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色彩较浓。不少外商及进区企业反映,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日趋臃肿、复杂,办事效率低。例如,有基本相同面积及产业规模的某两个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竟相差4—5倍。
5.土地闲置严重。据统计全国120多个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占用良田2—3万亩,这还不包括荒滩地和闲置地,不容忽视的是区内大片土地闲置着。有的是因为规划不合理,筑巢多,引凤少;有的是因为缺乏资金而中途停工;甚至有的项目征用土地后,闲置已达2—3年。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思想观念、决策方面的问题,也有体制和机制的原因,而且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及问题,这都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并采取科学、务实的态度去加以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培育和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必须建立良好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三、加快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建议
创建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发展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星火计划”、“火炬计划”、“863计划”等一起构成我国发展科学技术,特别是发展高新技术计划的总体战略目标。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好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极其重要的措施。
目前,全国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在总结十年来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自己的发展规划和对策。
1.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做好两个规划,一是开发区产业发展具体规划,二是按国家科委要求制定的开发区长远发展规划。这种建设规划,又称“跨世纪工程”,它是以原有城市为依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而建设和规划的集工业、商贸、文化、生活于一体的新区域。其时间跨度为20年左右。这种区域具有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特征和地方特色,体现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和世界现代文明完美璧合的国际化新城市群。全国各个开发区都要有各自特点,各有侧重,长短结合,协调发展。
2.进一步完善和构造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管理体制。具体地讲,应该是小政府大社会,较少的政府行为,较多的市场推力,也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开发区与政府、企业的关系,要政企分开,把企业推向市场,通过经济杠杆对区内科技发展予以宏观引导。要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市场体系,创造一个人才市场、科技市场、金融市场、咨询信息市场等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宽松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官、产、技、学、贸各界总动员,统一认识,合理规划,牢牢掌握加速发展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这个工作中心,依靠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不断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强化金融税收等宏观调控手段及孵化功能,迅速建立健全综合服务功能及市场支撑体系;以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化经营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就一定会把我们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得更好。
3.要多方努力增加对开发区的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突出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效益。而高投入和高风险是带来高效益的重要条件之一。世界各国在高技术领域里的竞争首先表现在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的竞争。据统计,近十年来,美国这方面经费的年增长速度为7.4%、日本为5%、法国为7.1%、奥地利为9.5%、韩国为13%,而我国近几年一直在0.6—0.7%左右。各国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NP的比例也不断增大。美国占3.3%,日本占3.5%,韩国占4%,而我国这一比重太低。因此,必须千方百计地增加研究开发的资金投入,使其逐步达到国际水平,并充分发挥资金效用。由于高技术产业风险很大,失败率高达70%,回收期长,需5—7年,因此资金来源困难,为此,创建风险基金,给予风险投资的优惠政策,如减免风险投资税收、降低风险投资的利率、为风险信贷提供担保等。实行风险投资来源多元化政策,甚至吸引外国风险资金。创建风险资金是被发达国家所证明了一条快速发展高新技术的极为有效的手段和经验。
4.充分发挥开发区集聚功能,广收人才,是加速开发区建设的关键。开发区建设需要一大批热心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业家、科学家、企业家和经营管理的各方面专家。因此,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招聘等各种形式,以收各类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骨干、学有所成的出国留学人员、确有专长的国内外人才到开发区工作。要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贡献、效益与报酬挂钩的分配制度。要注重开发区各类人才的培训,特别是熟悉国际市场、了解国际惯例的高新技术管理人才的培训。重视、培养和发挥各类人才是搞好开发区的原动力。
5.积极与外国合作共同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加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可缺少方式。
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必须依靠自己力量,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只有在国际交流中才能发展壮大,才能节省时间,加速发展,与外国合作发展科学技术有两层含义,一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外国新技术,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独创;二是与外国共同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和新加坡两政府合作开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就是一个最成功的例子。
苏州工业园区是由中新双方合资建立的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的。该公司由中新双方各自组成财团投资,中方占45%,新方占55%。公司以滚动与交叉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招商,对区内的高标准设施按照统一规划进行开发。
从目前看来,苏州工业园区的发展趋势是好的。1994年签约进入园区的外商投资共26家,投资总额超过10亿美元,多数均为技术层次比较高的企业。一个可以迎接跨国公司大规模投入的投资环境正在形成。
6.强化开发区的孵化功能和联姻作用。开发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孵化功能,其涵义有二:其一是把科研单位的高新技术项目引进来,进行商品化开发,并使之产业化;其二是把国外技术“拿过来”,进行研究开发。日本在这方面是值得学习的,许多科研成果并不是日本研究取得的,但这些科研成果的商品化生产,却首先在日本实现,这种孵化功能在某种意义上比研究开发更重要,它是日本经济腾飞的主要原因。
开发区是科研与产业相连接的媒婆,这种联姻作用在我国尤为重要。众所周知,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有高中等专业科技人员1800多万人,而高校科研院所就集中了其总数的200多万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占60%,他们手中有一大批急待开发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项目,因物质条件不足被束之高阁,而我国的1.9万个大中型企业中拥有研究开发机构11656个,不足60%[①]。企业中科技开发人员94万人,所占的比例不到全国总数的5%,许多大中型企业没有适时的进行技术改造,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而许多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据统计,我国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仅占2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就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为科技和产业的联姻做好深入扎实的工作。片面追求对外招商引资,而忽视了我国这个最广大的市场是不正确的,没有产业化和集团化经营,要参与国际间的竞争是没有基础的。
7.依据各自实际条件,办好具有特色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资源、人文、地理优势,每个开发区按照自己的实际条件要突出当地的优势,兼容当地经济、科技、历史文化的特色,兴办“特色区”。开发区支柱产业的确立应宜工则工,宜渔则渔,宜农则农。有的可依托众多的科研院校;有的可依托大中型企业群;有的依托海洋资源;有的依托国际间的密切交往和海外学者及实业家。这样立足实际条件,瞄准国内外市场,通过滚动开发,实现规模效益。
8.为保证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健康发展,应加强开发区立法工作,尽快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建立评价开发区工作的指标体系和评优模型,进一步完善开发区企业认定,健全会计、审计、统计和考核指标等的制度。
注释:
[①]:新华社电讯稿:1995年9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