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正规市场与非正规市场的融资差异_融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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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22.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农户“融资难”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与往年一样特别强调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银监会和央行等部门也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试图提高农村正规金融覆盖面和服务水平。其效果如何?众所周知,除了正规金融市场,农户的资金需求还借助非正规市场满足。这两个市场在农户需要资金时扮演怎样角色?谁起主导作用?市场间是独立运行还是相互影响?正规市场对非正规市场是否产生了“共栖”性有益影响和“竞争”性抑制影响?农户偏好什么类型(高息、无息或低息)借款?哪些因素显著影响农户从正规、非正规市场获得借款?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状况与农户融资行为,有针对性地采取和调整政策措施,进一步改革并建立适应农户需要的融资体系。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特征是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并存(Gine,2011;Collins等,2009;Jain等,2003;Barslund等,2008)。国外的相关研究较为丰富,例如Barslund等(2008)通过越南四省调查数据研究后发现,农户通常从正规和非正规贷款人处获得信贷。Guirkinger(2008)考察了秘鲁皮乌拉地区农户在当地正规机构提供低利率的情况下寻求非正规贷款的原因,发现非正规部门客户既有被正规部门排斥在外的家庭,也有偏好非正规贷款较低交易成本或较低风险的家庭。Barslund等(2008)认为,正规贷款几乎全部用于生产和资产积累,而非正规贷款用于平滑消费,利率在1997-2002年间出现下降反映了这两个市场一体化水平在上升。此外,正规和非正规信贷需求决定因素明显不同,而且信贷需求具有地区差异。

同样地,中国农村也具有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市场并存特征(朱信凯等,2009)。政府多年来的努力并没有缓和农户资金需求的紧张局面,农户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户参与正规信贷市场的程度很低(黄祖辉等,2009)。农村非正规融资十分活跃,甚至比正规渠道融资更加普遍。在农户借贷研究方面,多数研究关注的重点是正规金融市场(黄祖辉等,2009)。也有一些研究涉及非正规市场,例如陈鹏等(2011)考察了中国农户融资选择意愿,认为民间互助性借贷对金融机构贷款具有较强的替代性,而东部和中部相对发达地区对民间互助性借贷意愿更强。还有研究同时考察了农户正规和非正规借款行为。Turvey等(2010)在聚类分析基础上运用广义线性模型,重点探讨了信任对农户借贷的影响,但他们没有考虑非正规贷款与正规贷款相互间的联立影响,可能影响计量结果的稳健性。就作者所知,只有周天芸等(2005)、秦建群等(2011)在运用Probit模型考察中国农户借款行为时,考虑了正规与非正规金融部门相互影响,与本文采用似不相关联立估计不同,他们的做法是将各自误差项放入对方方程。此外,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空间特征也有可能影响其借贷行为,如Eliana(2003)、Okten等(2004)、Li等(2011)、陈鹏等(2011)考虑离金融机构距离的影响。

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分析农户资金需求及其借款状况,考察其在正规与非正规市场的融资差异。其特点和可能的创新有:第一,运用Probit模型的扩展形式Tobit模型,其优点是适合于具有截取特征的调查样本,采用最大似然法进行估计,且比Heckman两步法更有效(Gujarati,2008)。第二,考虑正规与非正规金融市场可能相互影响,采用似不相关估计法对这两个市场模型进行联立估计。两个市场的联系可能体现为随机扰动项之间的相关性。而似不相关估计可对此进行处理,较之对两个方程单独估计的传统方法,该方法因利用了误差向量间的相关信息而提高了估计的有效性。第三,考察了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空间特征对其在正规市场和非正规市场融资的不同影响。本文发现,家庭住址离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与正规借款呈显著的正向关系,而与非正规借款没有明确的显著关系,意味着正规机构贷款具有行政配置特征,对非正规市场没有“共栖”性影响,也没有“竞争”性影响。这些发现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农村金融市场微观主体活动,从特定方面为解决农户融资难题提供一种新视角。

二、农户资金需求及其借款状况

为深入了解研究农村金融市场状况,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于2009年8月进行了中国农村金融调查(花旗基金会资助)。该调查选取西南部的云南、中部的湖南、东北部的黑龙江3个省;每个省选取3个县;每个县调查了所有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个村;按等距随机抽样方法在每个村抽取10~20户家庭。通过入户访谈并填写问卷的方式收集了81村共计1951户详细资料,为我们分析农户资金需求及其借款状况以及后文实证检验提供数据支持。

1.农户资金需求及其满足状况

表1是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及其满足状况。可以看出,农户在生产和生活中的资金需求相当普遍,而其所受到的信贷约束状况相当严重。

在表1的八项活动中,共有1159项借款需求,涉及908个家庭。也就是说,在全部样本中,一半左右的家庭需要各种各样的借款以满足日常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在所有借款需求中,农业生产方面的最高,占样本的21%;其次是看病,占样本的10%;然后为建房,比例是9%;做小生意和上学需要借款的比例均为7%;其他三项的比例均为2%。

然而,有需求并非就有相应供给,借不到资金与借款不足的情况相当严重。表1显示,借款被拒比例最高的是做小生意,占22%,其次是办企业,达13%;两者合并计算高达20%,也即经营工商业需要借款时,10户就有2户被拒。建房借款被拒的比例为9%;婚丧、农业生产的比例分别为7%、6%;上学的比例最低,为4%;看病的也较低,是5%。与借不到款相比,借款不足更为严重。最严重的是办企业,在借到款的农户中,25%借款不足。原因可能是需要借款的额度过大,难以得到满足。从表1可以看出,需要借款的农户,期望借款额的均值高达17万元。其次是建房,借款不足达20%。做小生意、看病的也分别高达18%、17%。上学、看病的情况类似,分别为15%、14%。婚丧、外出打工的较低,也分别达到10%、6%。将期望借款额与实际借款额进行比较也可发现,农户存在借款不足的状况。表1显示,在所有八项活动中,前者的平均水平都高于后者。

如果将借不到资金与借款不足放在一起考虑可以发现,农户信贷约束状况相当严重。表1表明,对于有健康需求的农户,做小生意、办企业的信贷约束分别高达36%、33%;其次是建房,比重达27%;最低的是外出打工,也占到11%。如果将前4项定义为生产性支出,后4项定义为生活性支出,则受信贷约束的比例分别为23%、21%。

对于借款被拒绝农户的最可能借款渠道,不同用途则表现不同。从表1可以看出,婚丧、看病和上学基本上来自亲朋的无息借款;农户建房和农业生产的可能借款渠道分别有55%和60%来自亲朋无息借款。而办企业的则全部来自于有息借款,其中2/3来自于正规渠道;在40%被拒农户农业生产的有息借款可能渠道中,88%是正规渠道;对于做小生意的被拒农户70%的有息借款渠道中,71%为正规渠道;对于建房,在45%的有息借款中,正规渠道占60%。

值得关注的是农村高利贷现象,可从表1中可见一斑。1个借款被拒的农户,其可能借款的渠道是高利贷②。该农户没有从信用社申请贷款,他认为申请也得不到,原因是家里太穷,信贷员担心还不起。可以看出,有少数农户,在正规机构借款无望、从亲朋等处同样借不到资金时,可能不得不求助于高利贷③。

2.农户借款状况:正规与非正规渠道比较

对于需要资金的农户,除了部分可能担心借不到或借到了还不起外,其他农户通过可能的渠道进行借贷。众所周知,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类似,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存在二元金融结构即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表2是农户从这两个市场借款的一些基本情况。

在农村信贷市场,非正规借款占绝对优势地位。在2335笔借款中,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这3个正规渠道借款只占17%,非正规的占83%;从借款额度看,两者占比分别为32%和68%,占比变化的原因是正规借款每笔平均金额较大④;从借款户数看,在全部有借款的963户中,有正规借款的占34%,非正规占80%,两者都有的占14%。可见,无论从什么角度比较,非正规融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占绝对优势地位,信用社等正规机构只起到从属作用,农户从此获得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而且,基本上只有信用社在经营。

农村信贷市场的另一个特点是绝对多数的借款属于无息借贷,而非高利贷盛行。在调查样本中,共有1703笔从亲戚朋友处借取的无息贷款,占全部非正规借款的88%,占全部借款的73%;从金额看,亲朋无息占全部非正规借款的73%,占全部借款的50%;从借款户数看,比例更高,分别为920和73%。

从年利率看,信用社在正规渠道中最高,其次是邮政储蓄,农业银行最低,但远远高于当年介于5.31%~7.47%的一年期基准利率,高于其在城镇的利率水平。在非正规市场,民间金融组织利率最高,最高的达60%;朋友有息借款利率比我们想象的要高得多,最高同样达60%;亲戚有息借款利率最低,但最高者也达到18%。

此外,表2进一步证实农户的信贷约束相当严重。50%从邮政储蓄借到款的农户想借更多的钱⑤;在从农业银行借到款的农户中,37%想借更多的钱;有31%从亲戚处借到有息资金的农户想借更多的钱。从其他几个渠道借到款的农户情况类似。对于借到亲戚无息和朋友无息的农户,该比例分别为28%和20%。

三、农户借款影响因素的理论假设及实证模型

1.理论假设

如上所述,对于需要资金的农户,有些通过正规市场渠道借款,有些则通过非正规市场渠道,还有些在两个渠道都有借款。哪些因素影响农户借款渠道选择及其能够借到的数量?

从理论上说,影响因素较多。结合现有文献以及调查数据,大致可将其分成6个类别:一是户主特征,主要包括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或村干部;二是家庭一般特征,主要包括家庭劳动人口和非劳动人口的数量、家庭收入如人均纯收入;三是家庭空间特征,主要为住所与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以及单程需要的时间;四是家庭生产特征,主要包括是否自营工商业、农业固定投入和农业流动投入;五是家庭非生产性支出,主要包括教育费用、医疗支出、建房及装修费用等;六是家庭信用状况,主要包括是否有贷款证(或其他表明信用状况的证明)、是否参加过小组联保的小额贷款。

众所周知,中国农村有正规借贷市场和非正规借贷市场,它们虽然有某种联系,但参与群体可能具有不同特征,故而以上6个类别因素对农户从正规机构和非正规渠道借款具有不同性质的影响,为此我们提出如下理论假设:

假设1:户主特征对正规市场渠道和非正规渠道借款影响不完全相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一般要求借款人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年龄越大该能力越低,越难借到款项;但年龄越大社会阅历和社会网络可能越广,越易于从亲戚朋友等非正规途径获得更多借款。文化水平越高的户主掌握科技知识和创业增收的能力越强,越能从正规渠道或非正规渠道获得更多资金。农村党员或村干部在当地一般有一定地位和身份,村干部(一般是党员)较为富裕,且有工资和其他隐性收入,借款需求相对较低;要借款时可能首选金融机构,除了利率可能低于民间利率外,他们可能借助其行政地位或影响更易于获得这类借款。因此,我们预期正规借款模型的系数符号为: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或村干部(+);非正规借款模型为: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或村干部(-)。

假设2:家庭一般特征对正规和非正规借款影响不一致。劳动人口数量越多,从事农业或工商业人手越多,可能需要越多的生产型借款,偿还能力可能也因家庭收入相应提高而有所保障,正规渠道或非正规渠道可能向其提供更多贷款;但另一方面,劳动人口越多,家庭收入也越高,因而借款需要越低。非劳动人口数量越多,消费资金需求可能越多,在需要借款时由于还款能力不足,难以通过正规渠道借款,可能更多地转向非正规特别是从亲戚朋友处获得低利率甚至无息借款;但也可能因还款能力不足而从非正规渠道借得较少资金。人均纯收入越高,家庭资金需求越可以自我满足,越不依赖于外部借款。故此,我们预期正规借款模型的系数符号为:劳动人口(+/-)、非劳动人口(-)、人均纯收入(-);非正规借款模型为:劳动人口(+/-)、非劳动人口(+/-)、人均纯收入(-)。

假设3:家庭空间特征可能影响正规和非正规市场借款。一方面,家庭住址离最近金融机构越近、单程需要的时间越短,借款越便利,可能借款需求越多;如果金融机构以需求为导向进行放贷,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与其借款呈负向关系。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放贷规则甚至行政要求做出决策,与客户住所距离、单程时间之间不一定有明显关系。这两个指标与非正规借款可能没有明确关系;但如果信用社等正规机构在当地信贷市场有所作为,可能因其外部性而对非正规借款产生影响。一种影响是“共栖”性的,其放贷形成的信用信号有助于非正规借贷发展,则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与非正规借款呈负向关系;另一种影响是“竞争”性的,金融机构的经营减少民间借贷活动,应该是正向关系。因此,我们预期正规、非正规借款模型的系数符号为:金融机构距离及单程时间(负向或没有关系);非正规借款模型的系数符号为:金融机构距离及单程时间(正向、负向或没有关系)。

假设4:家庭生产特征正向影响正规和非正规市场借款。自营工商业、农业固定投入和农业流动投入均会产生投入资金需求。农业投入符合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宗旨,其投入越多,可能从正规渠道获得的借款越多;但由于正规借款难度、数量或融资成本等一些因素的影响,农户还可能从非正规渠道借款。自营工商业资金需求可能正向影响正规借款,但由于须有经营场所、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一些工商户可能无法满足所要求的借款条件、所借款项不足或其他原因,可能从非正规渠道融资。因此,我们预期是否自营工商业、农业固定投入和农业流动投入对正规和非正规借款的影响系数符号为正。

假设5:家庭非生产性支出对正规和非正规市场借款产生不同影响。正规机构由于主要发放生产性贷款,非生产性支出如教育费用、医疗支出、建房及装修费用等难以从其获得融资,需要资金时要从非正规渠道借款;但正规机构也会根据情况发放消费性贷款。值得一提的是,教育费用和医疗支出,前者高意味着该家庭至少在短期缺少收益作为还款保障,但长期(如孩子毕业工作)前景好,看重较短期收益的正规机构可能不愿意贷款,但看到长期收益的亲朋等非正规渠道可能愿意提供资金帮助;医疗支出占比高意味着该家庭易于陷入贫困,还款可能无期,可能难以借到资金;但中央和地方政府通常提供一些扶贫资金,对困难户进行补助、发放无息或低息贷款,资金通常通过信用社等正规机构发放。因此,我们预期正规借款模型的系数符号为:教育(+/-)、医疗(+/-)、建房及装修(+/-);非正规借款模型为:教育(+)、医疗(+/-)、建房及装修(+)。

假设6:家庭信用状况与正规市场借款正相关。不少信用社只对辖区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所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自愿签订并遵守联保协议。我们预期有贷款证(或其他表明信用状况的证明)与参加过小组联保的小额贷款农户,能获得更多的正规机构借款。如果正规市场对非正规市场存在“共栖”性影响,表征信用信号的贷款证与小组联保应该促进非正规借款发展,符号为正;如果是“竞争”关系,在信用社获得贷款可减少对非正规借款的需求,符号应为负。

2.变量及实证模型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选取的变量及其定义见表3。由于本文的调查数据具有截取样本特征,因而实证模型必须考虑这一特点。所谓“截取样本”是指只有实际借到款项的农户才有借款额,而借款额为0的农户并不表明没有借款需要,他们可能觉得借不到而没有去借,也可能担心还不了或其他考虑而没有行动,还有可能去借时被拒。如果运用OLS进行估计就会存在偏误,并且是非一致的(Gujarat等,2008)。Heckmar(1979)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Heckman两步法,该方法简单易行,其参数估计具有一致性,但不如Tobit模型有效(Gujarati等,2008)。Tobit模型采用最大似然法进行估计,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托宾提出。故本文采用Tobit模型:

(1)

其中,是被解释变量正规渠道或非正规渠道借款额,是解释变量向量,为理论假设中的农户借款影响因素,是农户所在县的虚拟控制变量,用以控制农户习惯、思想意识、相关政策环境等不同对农户借贷行为的影响。是残差项,服从正态分布。

由于正规融资与非正规融资共存于农村金融市场,农户需要借贷时可能从信用社等正规机构借款,也可能选择非正规渠道,还可能二者兼而有之。从需求方看,正规信贷市场与非正规市场尽管可能相互分割,参与农户具有不同特征,但也可能因参与主体、经济、文化和地域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可能体现为随机扰动项之间的相关性。因此,在分析两个不同信贷市场融资特征时最好将之联合起来进行联立估计,这样可以获得更为稳健(Robust)的标准差。而似不相关估计可以处理随机扰动项之间的相关性。较之分别对两个方程进行参数估计的传统方法,该方法在估计参数时因利用了两个方程间误差向量的相关信息而提高了有效性。在估计过程中,式(1)的似不相关联立估计模型为:

(2)

其中,分别为正规、非正规市场借款额,X是解释变量向量,D是县虚拟控制变量向量。

四、实证分析

运用Tobit模型分别就正规市场渠道和非正规市场渠道借款影响因素对单方程进行单独估计与对两个方程运用似不相关进行联立估计,结果见表4。可以看出,联立估计降低了大多数解释变量的标准差。

表4中的模型1和模型3含家庭住所离最近金融机构(含信用社代办点)距离,在模型2和模型4中用去最近金融机构单程所需时间替代。有正规借款的农户(有借款)约占样本农户(观测值)的19%;有非正规借款的农户约占41%。表明通过非正规渠道借贷的农户较为普遍,而通过正规渠道融资的农户不足二成。

从户主特征看,只有户主年龄和教育程度对正规和非正规借款产生的影响较为显著。无论是单独估计还是采用似不相关联立估计,模型1和模型2中的户主年龄对正规借款均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在模型3和模型4中,户主年龄对非正规借款却产生正向影响,虽然在单独估计时不显著,但在联立估计时达到10%的显著水平。这些与假设1一致:正规机构强调借款农户具备生产或经营管理等创收能力以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年龄越大的人该能力可能越低,借到的款项就越少;但年龄越大也意味其可能具有更广泛的社会阅历和社会网络,从亲朋等非正规渠道获得的借款可能越多。与假设1一致:户主教育程度对正规和非正规借款产生正向影响,但对前者影响不显著,对后者的影响在10%水平上显著。原因可能是正规机构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而无法根据户主文化程度识别风险,而这种信息不对称程度在亲朋等非正规借贷双方因相互了解而大为降低,高文化程度所具有的创业增收能力易于被识别,因而能从非正规渠道获得更多资金,尽管显著性只达到10%。是否党员或村干部的影响和假设1一致:他们的借款需求因其家庭较为富裕、有工资和其他隐性收入等而相对较低,与非正规借款负相关;在需要借款时因正规渠道利率低于民间利率以及其地位或影响而可能首选正规机构,与正规借款正相关,但两者均不显著。原因可能是信用社利率已逐步市场化,从2004年10月29日起,其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央行基准利率的0.9~2.3倍,这意味着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已不低,并非免费午餐。在样本年份的2008年,央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介于5.31%~7.47%;样本利率均值为11%,有些甚至超过30%⑥。除非需要借款,否则村干部或党员依靠行政影响获取信用社借款其实并无好处。

在家庭一般特征中,仅人均纯收入与非正规借款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表4显示,无论单独估计还是联立估计,人均纯收入越高的家庭越有能力实现资金需求的自我满足,从正规渠道和非正规渠道的借款越少,与假设2一致;不过前者不显著,后者在5%的水平上显著。意味着人均纯收入低的家庭可能并非通过正规渠道、而是通过非正规渠道来满足资金需求。而劳动人口数量与非劳动人口数量对正规、非正规借款的影响系数符号与假设2一致,但均不显著。

就家庭生产特征看,农业流动投入与正规和非正规借款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是否自营工商业与非正规借款之间的正向关系较为显著;而农业固定投入不显著。它们的系数符号与假设4一致。农业流动投入包括化肥、农药、种子、塑料薄膜、油、水、电、长短工、机耕机收、饲料、仔畜雏禽、防病治病等,是农业生产中主要的经常性投入,样本农户的均值为1.128万元,中位数3452元;而农业固定投入的相应值仅为1344元和0元,固定投入包括农业机械与其他设施投入,投入资金少,属于非经常性投入。有正规借款农户农业流动投入达1.268万元,远高于固定投入的1131元;类似地,有非正规借款农户的这两个值分别为1.668万元和1293元。表4中的模型1和模型2显示,农业流动投入与正规借款呈显著的正相关系,投入越多,从正规渠道获得的借款可能越多,表明信用社等正规渠道投放的贷款符合支农政策,尽管农业固定投入与之关系不显著。实践中,信用社主要为“三农”生产经营所需生产费用和生产流动资金提供信贷。同样地,农业流动投入与非正规借款之间的正向关系显著,意味着农业流动投入还通过非正规渠道来满足。是否自营工商业对正规借款的影响不显著,原因可能是正规借款要求较为苛刻,工商业经营要有经营场所,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不少农户自营工商业是家庭作坊,小本经营,为节约成本甚至不去管理部门登记,难以满足正规借款条件。需要资金时转向非正规市场。模型4和模型5显示,在单独估计时,是否自营工商业与非正规借款之间的正向关系在5%的水平上显著,不过在联立估计时的显著水平是10%。

在家庭非生产性支出中,医疗支出与建房及装修费用对正规借款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后者还与非正规借款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教育费用对非正规渠道的影响显著。医疗支出正向影响正规借款,在单独估计时尽管不显著,但在联立估计时达到5%的显著水平;负向影响非正规借款,不过不显著,从而验证了假设5。从均值看,获得正规贷款农户的医疗、建房及装修费用几乎是没有此类贷款的2倍和4倍;而教育费用正好相反,有正规贷款农户的要低于无此类贷款农户。医疗支出高的家庭易于陷入贫困,非正规出借方可能因其还款困难而不愿借款,故此系数为负;现实中,许多农户“小病忍,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可能导致系数不显著。随着对农民生存状况的日益重视,中央和地方政府通常对困难家庭提供补助金、无息或低息贷款,一些资金通过信用社等正规机构发放⑦。故此,重病等支出越多的农户可能从正规机构获得更多借款支持。此外,建房及装修一般支出较大,而且能建房的农户通常经济基础较好,未来收入有保证,易于从外部进行融资。因此,无论单独估计还是联立估计,建房及装修费用与正规、非正规借款均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医疗支出与建房及装修费用的显著性意味着金融机构在发放生产性贷款的同时,也会根据情况发放部分消费性贷款。此外,教育属于长期人力资本投资,其费用在正规借款方程中的系数为负(无论单独估计还是联立估计),意味着正规机构看重的是较短期的还款保障,不过不显著;但在非正规借款方程中的系数为正(无论单独估计还是联立估计),在模型4的联立估计中10%显著,但在模型3中显著性达到5%,表明亲朋等非正规出借方看重长期还款前景⑧。

从家庭信用状况看,无论单独估计还是联立估计,是否有贷款证(或其他表明信用状况的证明)、是否参加过小组联保与正规借款正相关,且高度显著,与非正规借款关系不显著。这是由于信用社等正规机构通常要求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不少信用社只对辖区信用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要求有担保能力的借款人(一般不少于5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自愿签订并遵守联保协议。因此,有贷款证与参加过小组联保的农户比其他农户能从正规渠道获得更多借款。从非正规借款模型看,是否有贷款证的符号为负,是否参加过小组联保为正;前者与假设6中“竞争”关系一致,后者与“共栖”影响一致。贷款证通常载有授信额度、还款记录,是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农户持有此证可以简化贷款手续,信用良好者甚至可以享受优惠利率。因而持有贷款证的农户可能更倾向于在信用社借款而不是非正规渠道借款,故而是否有贷款证与非正规借款呈负向关系。但小组联保不同,对非正规借款产生“共栖”性影响,原因可能是联保农户之间关系密切,几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除了作为一个小组从正规机构借款外,还可相互借贷,互通有无,甚至将这种关系扩大至小组之外。小组联保因而促进非正规借款发展。然而这两个变量对非正规借款的影响并不显著。

最后我们讨论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空间特征的影响。表4显示,家庭住址离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单程需要的时间与正规借款呈显著的正向关系,与假设3不一致,似乎与我们的直觉相悖;这两个指标与非正规借款没有明确关系,而且不显著,意味着正规机构没有产生外部性,对非正规借款没有促进作用,也没有“竞争”性影响。无论运用单独估计还是联立估计得出的结论均是如此。

一般认为,农户离金融机构越近、单程时间越短,因借款越便利而可能愿意借更多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以需求为导向进行市场化放贷,则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应该负向影响其借出的款项;或者金融机构根据其自身放贷规则进行决策,与距离、单程时间之间没有明显关系。如何解释表4中的正向显著关系(也即农户距离金融机构越远、单程时间越长,借款越多)?这可能与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在卖方市场的放贷行为行政色彩较强、市场化行为偏弱有关。现行农村信用社业务区域通常与行政区划一致,一个乡镇设有一家信用社,地址往往在乡镇所在地,在本乡镇所属行政村很少设有代办点⑨。与此同时,支农信贷投放规模可能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进行配置,乡镇再根据行政村分配支农贷款。而信用社与周边行政村乃至客户之间可能是点和面的关系,离信用社越远,其半径构成的圆所涵盖的行政村越多因而农户也越多。这一特征与非正规借贷双方的“点和点”的“线段”关系明显不同。在按照行政村分配支农贷款的情况下,离信用社越远,信用社因覆盖行政村越多也即农户越多而需发放的贷款越多。而从农户看,考虑到便利性和交易成本,农户可能就近(通过正规或非正规渠道)解决所需小额资金;对于较大额度资金,如果近距离解决不了或交易条件不利(如利率过高等),可能才去更远地方筹集。因此,相比而言,离信用社等正规机构较近的农户更愿意去那里,即使被拒绝成本并不算高;而距离较远的农户只在资金需要额较大的情况下才可能去正规机构。因此,在信用社卖方市场以及支农贷款行政配置的背景下,距离较远行政村申请贷款的农户因其户数少而获得配额较大,而距离较近行政村的情况正好相反。这些正是农户家庭住址离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与正规借款呈显著正向关系的原因。

这些实证结果从表5和图1也可以得到证实:有正规借款农户离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单程所需时间的均值、99%观察值比没有正规借款的要远、时间要长;与有非正规借款、无非正规借款、无借款以及全部样本的比较结果类似;其中没有借款农户的这两种指标数的均值、中位数和99%观察值最小。

图1 不同借款类别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距离和单程时间的均值

注:Dfcredit表示当农户有正规借款时取1,无时取0;Dinfcredit表示当有非正规借款时取1,无时取0;Dcredit表示当无正规无非正规时取0,有正规无非正规时取1,无正规有非正规时取2,有正规非正规时取3。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农户离最近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与非正规借款的关系不显著,表明金融机构功能对非正规借款未产生外部性效应,两个市场基本处于分割独立的状态;在该状态下,非正规借贷双方的“点和点”的“线段”特征意味着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空间特征对双方的借贷额不存在明确关系。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样本农户中,离最近金融机构的最远距离及单程最长时间竟然分别高达200公里及4个小时!而获得正规借款农户的这两个指标比其他类别农户相对要小。可见,在部分偏远地区,正规金融覆盖面过低,甚至所在乡镇没有金融机构⑩。在这种情况下,农户若有借款需求只得求助于非正规渠道,甚至无法借贷。

五、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结果是否稳健,用农户从信用社的借款替代正规借款;此外,还用其他解释变量替换已有变量,结论没有发生变化。

在农村正规市场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基本上是信用社。在1951户样本中,共有343户获得了正规借款,共计391笔,额度达6641102元。其中信用社贷出373笔,额度达5601102元,分别占95.4%和84.3%的市场份额;农业银行16笔,额度为995000,分别占4.1%和15.0%的市场份额;邮政储蓄2笔,贷出45000元,分别仅占市场份额的0.5%和0.7%。表6是农户从信用社借款影响因素的Tobit估计结果,为控制因两市场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而影响估计结果,仍然将信用社借款模型与相应的非正规借款模型放在一起进行似不相关联立估计。可以看出,信用社借款模型中解释变量的符号与显著性,与前述正规借款模型中解释变量的符号与显著性完全一致:户主年龄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农业流动投入、医疗、建房及装修、贷款证、小组联保呈显著的正向影响;住所离最近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的正向影响显著。

此外,还用如下变量替换部分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占家庭总纯收入比重替换医疗费用占家庭总纯收入比重;用家庭总纯收入代替人均纯收入;户主教育程度用受教育年限代替:文盲=0,初小=3,高小=6,初中=9,高中=12,大专=14,大专以上=16。分别或同时进行这些变量替换并不改变拟合结果。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2009年农村金融调查的微观数据,分析农户资金需求及其借款状况,考察农户在正规市场与非正规市场借款的影响因素。农户资金需求和信贷约束都相当普遍。在农村信贷市场,非正规借款占绝对优势地位,而且绝对多数的借款属于无息借贷,而非高利贷盛行。农村正规与非正规金融市场运行相互独立;前者对后者几乎没有产生“共栖”性有益影响和“竞争”性抑制影响。农信社市场化经营虽然得到强化,但脱离市场需求,贷款行政化配置非常明显。解决农户信贷约束问题并非仅放开利率那样简单,在拓展农村正规金融的同时,更应该引导非正规融资的发展创新,鼓励和支持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通过有效政策措施形成正规金融的促进作用,并强化信用社在农村的市场化服务功能。本文的结论如下。

第一,农户资金需求和信贷约束相当普遍。一半左右的家庭需要各类借款以满足日常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这些需求通过正规渠道和非正规渠道部分得到满足,借不到资金与借款不足即信贷约束相当严重。总体上看,生产性支出与生活性支出受信贷约束的比例均超过20%。20%以上借到款的农户想从同一渠道借更多钱也证实了信贷约束相当严重。对于借款被拒绝农户,婚丧、看病、上学和建房这些生活性支出以及农业生产性支出的最可能融资渠道,大部分是无息借款。而对于有息借款被拒农户,超过60%的最可能渠道是正规渠道。

第二,非正规渠道借款占绝对优势地位,而且绝大多数的借款属于无息借贷。高利贷在农村信贷市场并不盛行。值得关注的是,少数农户在正规市场借款无望、从亲朋等处同样借不到资金时,可能不得不求助于高利贷,致其更深地陷入贫困之中。

第三,农村正规与非正规金融市场相互独立运行。户主年龄越轻(18岁以上)、医疗支出越多的农户从正规渠道借款越多。家庭越穷、教育费用越高的农户从非正规渠道借款越多。此外,户主越老、户主教育程度越高、自营工商业、医疗支出越少的农户从非正规渠道借款越多,尽管不太稳健。只有农业流动投入、建房及装修支出的农户可能分别从正规、非正规渠道借款,或在两个市场同时借贷。

第四,正规市场对非正规市场几乎没有产生“共栖”性有益影响和“竞争”性抑制影响。可从家庭信用状况与离金融机构距离及单程时间加以判断。是否有贷款证对非正规借款产生“竞争”性抑制影响;是否参加过小组联保则产生促进非正规借款发展的“共栖”性影响,但均不显著。而家庭住址离金融机构距离及单程时间与非正规借款没有明确关系,而且不显著,正规机构没有产生外部性,对非正规市场没有“共栖”性影响,也没有“竞争”性影响。

第五,信用社市场化经营得到强化,但贷款行政化配置非常明显。是否党员或村干部对正规借款的影响不显著,意味着随着改革深入,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市场化经营日益强化,行政等非市场化影响已不再显著。但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与正规借款呈显著的正向关系,则表明正规机构贷款具有行政配置特征,它们在卖方市场的放贷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脱离市场需求,与非正规借款的市场化特点截然不同。

基于以上发现,有关部门应该正视农户的资金需求和信贷约束相当普遍的现实,充分意识到农村非正规融资在农村信贷市场占绝对优势地位、绝大多数借款属于无息借贷的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改革并建立适应农户需要的融资体系,具体建议为:一是在拓展农村正规市场的同时,更应该引导非正规市场的发展和创新。为拓展农村正规金融服务,银监会、央行等部门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但收效甚微,并没有解决农户融资难题。政府主导的传统正规金融制度难见成效,应改变思路,从农村普遍存在非正规市场的现实出发,以农民为主体,引导非正规市场规范发展,并通过各种形式创新以适应和满足农户经常性资金需求。二是解决农户信贷约束问题并非仅放开利率那样简单。农户绝对多数借款是无息借贷,表明绝大多数农户偏好互助性质的借贷,而非带来高息负担的高利借款。放开农村正规机构利率上限可能增加供给,但无法解决难以从正规融资渠道获得信贷农户的融资需求,不能使低收入农户摆脱贫困,他们甚至因此更深地陷入不可持续的困境(11)。因此,政府解决农户信贷约束的原则应该遵从农户偏好,不仅让其能够获得所需借款,而且是具有合理利率、支付得起的借款。帮助低收入者致富的希望应该是低利率模式。三是鼓励和支持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利用农村非正规融资渠道广泛及农户偏好互助借贷的特点,鼓励和支持农户发展利益共享的资金互助组织,政府通过引导监督可将当前非正规融资纳入规范化运行,并以此为基础将之逐渐打造成农村社区综合发展载体,成为农村和谐发展的主要力量。鼓励支持当前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甚至高利贷借款的低收入家庭加入该组织,在诸如生病、上学等方面急需消费支出,或农业生产、自营工商业等方面急需生产资金时,能够及时获得低利率借款(12)。四是通过有效政策措施形成正规金融的促进作用。抑制农村高利贷现象。应借鉴印度和美国的做法,明确银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规定必须将一定比例资金投放于农村,银行可选择零售或批发经营。将资金互助组织培育成正规金融伸向农村的触角,商业银行可选择将规定的农村投放资金批发给资金互助组织,“三农”信贷资金、扶贫信贷资金等可通过政策性银行导入。五是强化信用社在农村的市场化服务功能。切忌被改革成“国有商业银行”。当前,农信社成立省、市级法人,有些取消县级法人地位,有继国有商业银行去农民化倾向。农信社的市场定位应该是扎根农村,可以改革其贷款行政化配置状况,在执行政府支农信贷政策的同时,强化以农户资金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经营模式;改进服务,增强对周围农户的辐射水平;强化基础信用制度建设,扩大对农户授信面和贷款证发放面;广泛推行小组联保的小额贷款以解决农户缺少抵押品的难题,同时提高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外部性影响。

①少数“借到款”的农户没有回答“是否借款不足”,导致该行数据与第4行有出入。

②该农户来自于湖南岳阳县,户主66岁,初小文化,家里5口人。步行去42公里的县城。家里非常贫穷,全部资产只有1969年建的140平方米的砖房和一部手机,没有其他电器。没有存款,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现金。此外,不是当地信用社社员(股东),没有贷款证、没有参加过小组联保贷款。根据调查记录,该农户2008年农业纯收入3000元,政府补助700元;其农业固定投入3500元,流动投入600元,需要借500元被拒。

③在借款样本中,通过民间金融组织,包括银背(中间人)、合会、钱庄、民间高利贷,借款的农户有15户,最高利率为60%;想进一步通过该渠道借款的有3户。通过民间金融组织借出资金的有10户,最高利率为60%。可见,高利贷在农村确实存在,这与当前观察到的农村高利贷现象是一致的。

④从表2可以看出,在非正规借款渠道中,民间金融组织每笔平均借款额最大,但也远低于农业银行。这一特征从样本中最高金额也可见一斑。

⑤50%来自于现有样本。目的不是强调50%这个比例,而是用来说明农户的信贷约束相当严重这个现象。随着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在农村逐步拓展,该现象值得进一步关注。

⑥超过基准利率的2.3倍,有可能是在利率高企时的借款没有还清之故。历史上最高基准利率是1995年7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执行的5年以上贷款利率15.30%。另一种可能是信用社违规放贷。本文数据来自于农户而非信用社,而农户可能不会顾虑信用社是否违规问题而隐瞒所借利率数据。

⑦这些做法在农村非常普遍,笔者的农村老家即是如此。

⑧亲朋一般都愿意为孩子读书提供帮助,不仅出于人情,还来自对知识的尊重和知识改变命运的希望。

⑨观察样本数据,也发现在大多数样本中,农户离金融机构距离、单程时间与离乡镇所在地的距离和时间相同。不过,样本农户所在村所属乡镇中有3个没有正规金融机构,印证了中国银监会数据。该数据显示目前少数地区还存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

⑩样本农户所在村中共有5个村所属乡镇没有信用社;其中湖南省醴陵县1个乡镇、黑龙江省东宁县2个乡镇没有任何正规金融机构,黑龙江省漠河县1个乡镇虽然没有信用社,但有工商银行,该乡镇所在地在县城附近。

(11)印度从2010年10月起爆发小额贷款危机,起因是一些借款人因无力偿还高利率小额贷款而选择自杀。印度政府在危机发生后开始限制赢利性小额贷款公司过度放贷及其利率并强化农民互助组织SHG(何光辉和杨咸月,2011)。

(12)其实这种资金互助组织在农村早已有之并在迅速壮大。这种农民自发组建、以地缘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资金互助组织如同当年包产到户那样在农村悄然发展,如由当地银监局于2007年3月批准开业的全国第一家互助社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早在2004年7月就开始实践资金合作互助。此外,贫困地区还有数以千计的扶贫资金互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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