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两个问题的理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成果累累。有些见解上的差异也很自然,通过切磋交流有助于加深认识。但有些问题涉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基础,是一些前提性的问题,必须澄清。本文试图对其中两个问题提出看法,这两个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可能性问题;检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败得失的标准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可能性问题
否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可能性的论点大体可以归结为三种:一是认为中国人学到的“马克思主义”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二是认为中国人即使面对着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也不可能读懂;三是认为即使中国人读懂了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也不可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三个论点是层层递进的。现逐一辨析如下。
(一)中国人学到的马克思主义是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
对这个问题做否定回答的论者首先做了一个预设:只有马克思本人亲笔写的论著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其他统统不算。他们对文本做了精细的研究,其意图和着力点都在于找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根本分歧”,证明恩格斯的理论与马克思的理论从来就不一致。例如,在哲学上马克思是“实践本体论”,恩格斯是“物质本体论”;马克思是“人本主义”,恩格斯是“物本主义”。不宁唯是,就连马克思本人的论著也有时段之分,只有早期和晚期的论著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至于其他的后继者,例如列宁和斯大林,更与马克思主义无缘。在做了这个预设之后,他们就来考证中国人的马克思主义是从何处学来的。他们发现,中国人的马克思主义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从苏俄“送”来的,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读的书籍无非是从苏俄介绍来的论著,充其量也只读过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的几本书,加上苏俄理论家编写的转述马克思主义的书,马克思本人的书读得很少很少,连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都还不知道。他们头脑里的马克思主义不仅少得可怜,而且是变形走样的“马克思主义”,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去甚远,实际上并不是马克思主义。他们不过是拿着被误解了的“马克思主义”来处理中国革命的一些实际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了一套自己的理论体系,然后把这个理论体系自称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罢了。
我认为这些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1.把恩格斯的理论排除在马克思主义之外,我认为没有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确实是通过不同的道路、经过不同的思想历程才成为合作者的;成为合作者以后他们也有各自的特点,各自的风格,研究的领域也各有侧重,任务也有必要的分工。他们的合作也是共同探索的过程,其中有理论内容上的切磋砥砺,有文字表述上的推敲润色,各人对自己的想法和表述也会经常有所变动。这些都是很自然的事。要从他们在不同情况下发表的论著中找出两人的差别,特别是从手稿文本中找出两人的差别,并不困难;甚至要找出马克思自己与自己的差别、恩格斯自己与自己的差别也不困难。我并不笼统地反对这种寻找差别的研究,因为这种研究对于更细致地了解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思想历程是有价值的。但是,如果找出这种差别之后刻意做许多文章加以渲染,把这种差别说成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根本分歧”,否认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之一,断言恩格斯的理论不是马克思主义,只有马克思本人亲笔写的论著(而且又只限于早期和晚期)才是马克思主义,那就远离事实了。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合作以来,在原则问题上是高度一致、没有分歧的。1844年9月至11月写的以批判鲍威尔兄弟为主题的《神圣家族》,1845年9月至1846年夏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8年写的《共产党宣言》,都是他们两人的合著。在这些著作的手稿上确能发现有增添删削之处,但这是在任何合作者的手稿上甚至在同一人的手稿上都常见的事,并不表明有什么“根本分歧”。说这样共同创作共同署名的著作不是两人共同思想的结晶,是说不过去的。1845年马克思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由恩格斯在1888年首次发表的,并认为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恩格斯在发表这篇手稿时确实做了几处改动,但这种改动并不表明恩格斯与马克思有什么“根本分歧”。有人把《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当成恩格斯与马克思“分歧”的“铁证”。然而《反杜林论》的全部原稿是念给马克思听过的,而且经济学那一编的第十章(《〈批判史〉论述》)还是马克思亲自写的。①恩格斯指出,这部著作是“对马克思和我所主张的辩证方法和共产主义世界观的比较连贯的阐述”,②这决不是恩格斯的自我标榜。马克思本人在1880年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即《反杜林论》的一部分)法文版写的前言中就高度赞扬了《反杜林论》:“在德国社会主义者中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③哪里有什么“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的“分歧”,“物本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分歧”?在事关人类命运的严肃斗争中,在如此重大的理论问题上,如果马克思竟然赞同恩格斯发表歪曲自己思想的论著,还亲自参加写作,还给予高度评价,那就不可思议了。至于《自然辩证法》的写作,是恩格斯“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④而刻苦研究自然科学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部著作虽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没有发表,但恩格斯在1873年写信向马克思详细谈过它的计划和基本构思,马克思从未提出过不同意见。⑤在这里“分歧”之说同样没有根据。
2.说列宁的理论不是马克思主义,这也是曲解。列宁在当时的新条件下提出的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国首先胜利的理论,以及他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几年中提出的许多设想都是马克思在世时没有提出过的新论断,这是事实。但这些新论断正是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特别是哲学原理)分析现实的结果,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这与他的具体论断是否全部正确是两回事。马克思本人也有许多具体论断并不正确,但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他在这些问题上没有运用自己的理论,或者他的理论不是马克思主义。有人认为列宁的哲学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是旧唯物主义,其主要根据就是《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坚持了认识论上的反映论。我认为应当指出几点:第一,反映论是一切唯物主义(庸俗唯物主义除外)在认识论上的起码的、共同的原则,是唯物主义区别于唯心主义的标志。马克思的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的分歧不在于是否承认反映论,而在于承认什么样的反映论。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⑥“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⑦这就是反映论,只不过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不是旧唯物主义的消极的、直观的、机械的反映论,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积极的、能动的、辩证的反映论而已。以为只要一讲反映论就是旧唯物主义,这恰恰是误解和曲解。第二,即使是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也不是一切皆错,它在坚持从物质到感觉到思维的认识路线这一根本出发点上毕竟比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正确。列宁当时面对的是以对所谓“物理学的危机”的错误解释为借口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潮,是连“地球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存在”和“人是用头脑思想的”都不承认的荒谬理论,这种理论动摇了一切唯物主义的起码的共同原则,在斯托雷平反动时期泛滥成灾,党内一些大知识分子也群起附和,危及党的生存那种情况下,列宁理所当然地要突出强调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路线,强调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原则,有选择地借用一些旧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的正确论断来驳斥唯心主义也是必要的。第三,就在这本书里,列宁也决没有把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混为一谈,决没有轻视旧唯物主义的消极性、直观性、机械性的缺陷。恰恰相反,正是他突出地强调了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原则区别,划清了两者的界限,深刻地揭露了旧唯物主义由于不懂辩证法而在与唯心主义斗争中软弱无力,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必然无法抵挡唯心主义的进攻。也正是他强调了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精辟地论述了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关系等一系列的重大问题,因此与旧唯物主义根本不可同日而语。第四,列宁在1895-1916年写的《哲学笔记》中又发展了自己的思想,那些充满辩证法的精彩分析和论断,例如关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同一的思想,关于辩证法诸要素的思想,关于人的意识不仅反映世界而且创造世界的思想,关于“聪明的唯心主义”(指辩证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指旧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指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关于黑格尔《逻辑学》这部最唯心的著作中“唯心主义最少,唯物主义最多”的思想等等,更是任何旧唯物主义不能望其项背的。这充分说明了列宁的哲学思想与马克思哲学思想一致而又有所发展。断言列宁的理论不是马克思主义是不能成立的。
3.斯大林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错误,对中国革命也做过某些不正确的干预,曾经助长过中国党内的“左”右倾错误,这是事实。但若以此为理由来证明中国人学不到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却不是公允之论。我这里只想指出两点:第一,无论列举斯大林多少错误,也说明不了他的理论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人们指责最多的是他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书(通常叫做斯大林的“小册子”),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赝品,而且祸延中国达数十年之久,情况并非如此。这本“小册子”是由十二章组成的《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的第四章的第二节,它的任务是向党员简要介绍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而不是全面系统地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可能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思想发挥得很充分。作为这种性质的“小册子”,虽有缺点错误,但并非一无是处,更不能说是马克思主义的赝品。这本“小册子”的缺点错误主要是有不少简单化绝对化的东西,辩证法的精神比较薄弱,其中也确有一些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在斯大林个人崇拜时期,这本“小册子”在苏联确实被捧到了不适当的高度,被说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典范,对苏联哲学界产生了很大的束缚作用。但抓住这一点就断定斯大林的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根本不相干,我认为并不符合实际。第二,更重要的是,中国人的马克思主义一开始就不是从斯大林那里学来的。李大钊、陈独秀等人早在斯大林的“小册子”发表前20年就学习马克思主义了。1921年9月中国共产党创办第一个人民出版社的时候,计划出版的书籍有《马克思全书》15种,《列宁全书》14种。一年之内实际出版了15种,包括《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工钱劳动与资本》、⑧《国家与革命》等马克思列宁的原著和《〈资本论〉入门》等书,并无斯大林的著作。中国的唯物辩证法运动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了,那时也还没有斯大林的“小册子”。李达在1929-1932年翻译成中文出版的4本书,⑨其中有两本就并非来自苏联,来自苏联的两本的出版也早在斯大林的“小册子”之前,而且这些书都有各自的体系,与后来出版的斯大林的“小册子”的体系并不一样。至于这个时期中国人自己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如李达的《社会学大纲》,⑩艾思奇的《大众哲学》,(11)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提纲》——包括《实践论》和《矛盾论》,(12)也都发表在斯大林的“小册子”之前。以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为例,这本被毛泽东称为“中国人自己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名著就反映了中国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原著已有相当系统的独立研究。这本书在第一篇第一章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生成及发展》中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过程时,不仅分析了《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著,还分析了1932年才首次在苏联出版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本书在斯大林的“小册子”发表前5年就印行了。怎么能说中国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从斯大林那里学来的呢?即使在斯大林的“小册子”1938年发表之后,它的体系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教科书的编写)也没有特别重大的影响。事实上,除了上世纪50年代来中国的苏联专家在讲课时一度采用过这种体系外,中国学者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都没有按照这个体系。这是有书为证的。(13)其实,对斯大林的这本“小册子”的缺点错误提出尖锐批评的正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1957年1月27日的讲话中就曾尖锐地批评了“斯大林有许多形而上学,并且教会许多人搞形而上学”。他说斯大林在《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中讲事物的“联系”时没有说明联系就是对立的两个侧面的联系;讲事物的内在矛盾又只讲对立面的斗争而不讲对立面的统一和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化。他还批评了苏联的《简明哲学词典》第四版关于“同一性”的一条“就反映了斯大林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对立面的这种斗争和统一,斯大林就联系不起来。苏联一些人的思想就是形而上学,就是那么硬化,要么这样,要么那样,不承认对立统一。因此,在政治上犯错误。”(14)那时中国的刊物还公开发表过普通青年学者批评斯大林哲学观点的文章,(15)可见中国理论界并没有把斯大林的观点奉为圭臬。说斯大林的理论对中国人掌握马克思主义有巨大而恶劣的影响,以致使中国人学不到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是无事实根据的。
(二)中国人能不能读懂马克思主义的文本
有的论者更进一步,认为中国人即使读了马克思的原著也很难理解马克思主义。理由是,要理解马克思主义,首先就得读懂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产生于西方“语境”的学问,是整个西方文化传统发展的产物。西方的文化背景、思维方式、语言习惯都与中国迥然不同,这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鸿沟。古希腊哲学就与中国哲学没有共同语言。中国人如果不把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改变得与西方人一模一样,就读不懂古希腊哲学,因而也读不懂全部西方哲学,当然也读不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人要读懂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得首先把自己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彻底西方化,跨过这个鸿沟,否则即使把马克思的文本摆在面前也读不懂,自以为读懂了其实也是歪曲的,与文本的原意相去甚远。中国人要想跨越这个鸿沟,至少也要在书斋里磨上几十年,直到把自己的思维方式彻底西方化了,才有资格谈论马克思主义。几个急于为中国的救亡图存的实务忙得不可开交的人怎么可能做这件事?不做这件事又怎么能掌握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掌握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怎能掌握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不掌握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又哪里谈得上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见,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过是中国共产党人拿着被误解了的“马克思主义”在那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然后把这个过程叫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已。于是结论不言而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实是虚构的东西,至少到现在还没有这回事,将来即使可能,也是难于上青天的事。
这是从西方解释学的角度更彻底地否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可能性的观点,很容易给人以貌似合理的满足,但实际上是似是而非的。不错,哲学与文化传统的关系无可否认,中西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的差别也是事实。但也不必把这一点夸大到神乎其神的程度。既为哲学,无论“形而上”到什么程度,所论的总还是宇宙人生的大事,概括的总还是有普适性的内容,而不可能是一个文化圈里的秘传暗语,更不可能是哲学家私人的自言自语,否则算什么哲学?那些哲学家的书又是写给谁看的?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当然有民族特征,确实需要一个沟通理解的过程。但各民族之间的生存条件和实践方式也并非毫无共同之处,由此形成的思维方式也不绝对会格格不入,不可通约。假如有一天真有“外星人”同我们打交道,我相信他们的逻辑与我们还是相通的。同在一个地球上的人,彼此的思想何至于就不可以互相沟通、互相理解?那鸿沟就真的巨大到几乎不可逾越?倘真如此,现在大家提倡的文化交流和对话等等岂非痴人说梦?马克思主义哲学诚然是西方哲学传统的产物,它的思维方式和表述方式也确与中国传统哲学有许多歧异,但它的内容却是世界性的。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精神,它在哲学领域里取得的成果和造成的变革,是世界各民族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可以理解的,并不因为中国人一解读就必然面目全非。印度与中国虽然都是东方国家,但文化的差异也并不小。然而产生于印度的佛教哲学从东汉传入中国以后至今将近两千年,在中国形成了许多有中国特色的流派,谁也不会说这些中国化了的佛教哲学就不成其为佛教哲学。佛教哲学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何独不然?不错,最早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批中国人确实不是西方哲学的专家,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当然也与地道的西方人有所不同。但他们也决非是对西方文化一无所知的冬烘先生,而是相当熟悉西方文化的先进知识分子。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和论述,在今天看来虽然简单一些,肤浅一些,常常有不全面、不深刻、不准确的毛病,对文本也确有一些误读之处。但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是符合认识规律的正常现象。这与中国人原则上不可能读懂马克思主义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回事。何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不止于起点,它一直在不停顿地发展。在总结中国实践经验的过程中,在进一步研读马克思主义著作的过程中,中国人对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包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也在不断深化。说中国人从来没有读懂过马克思主义,并且不可能读懂马克思主义,未免言之过甚了。
(三)中国人能不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有的论者再进一步,认为中国人即使读懂了马克思主义,也不可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由是,马克思主义本来就是西欧的社会条件和文化背景的产物,是离不开西方土壤的东西。一到中国就必定水土不服,变形走样,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了。如果一定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果只能是“儒家化”、“封建化”,或者民粹主义化,实际上把马克思主义“化”为乌有,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了。
这种说法仍然是陈旧的“马克思主义不符合中国国情论”的另一种说法,在理论上站不住脚。马克思主义虽然产生于西欧,但它的视阈是整个人类历史和世界全局,而不仅是西欧。它不是地域性的理论,而是世界性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并不只是西欧情况的概括,而是整个世界历史发展过程的概括。特别是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整个人类认识史的总计、总和与结论,对人类社会是有普适性的。中国的特殊性诚然在马克思主义的原典中找不到具体论述,正因为如此才需要中国化;但中国的特殊性并没有取消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普适性,倒正是这种普适性的特殊表现和印证。我们并不否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生失误的可能,事实上也发生过许多失误,其中有些失误既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也违背了中国的具体实际,今后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但不能由此推出马克思主义根本不可能中国化的结论。
那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会不会使马克思主义走样呢?那要看对“走样”这个词怎么理解。如果认为只有与马克思本人的著作不爽毫厘才算不“走样”,那么“走样”的事实确实存在。但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走样”:一种是从根本上背离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首先是背离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并且朝着倒退方向的“走样”。这是不可取的,因为它是思维水平的降低。一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而又有所前进的“走样”。这是极大的好事,不允许这种意义的“走样”,就等于禁止马克思主义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把马克思主义视为化石,变成教条。如果把这种“走样”也看成罪过,那么第一个难辞其咎的就是马克思本人。马克思的思想也是活的,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和他本人认识的发展而发展,决非一成不变。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本质上就是批判的、革命的,不仅批判别人,也经常自我批判,自己也常常“走样”。如果马克思今天还健在,他还会一字不差地复述一百多年前的每一句老话么?马克思自己可以根据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做一些“走样”的事情,为什么他的后继者就不可以这样做呢?
黑格尔是肯定理论民族化的可能性的,并且特别重视民族化的意义。他在给J·H·沃斯的一封信里说得很精彩:“路德让圣经说德语,您让荷马说德语,这是对一个民族所作的最大贡献,因为,一个民族除非用自己的语言来习知那最优秀的东西,那么这东西就不会真正成为它的财富,它还将是野蛮的。”“现在我想说,我也在力求教给哲学说德语。如果哲学一旦学会了说德语,那么那些平庸的思想就永远也难于在语言上貌似深奥了。”(16)黑格尔说的“教给哲学说德语”,让哲学“学会说德语”,正是为了使那些并非产生于德国的哲学德国化,成为德国的财富。我想,黑格尔的这段话是很正确、很深刻的。它不仅适用于哲学,也适用于一切社会历史理论;不仅适用于德国,也适用于中国。马克思主义所以能成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正因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教给马克思主义说中国话”,“让马克思主义学会说中国话”,也就是做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工作。如果“让马克思主义说中国话”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那么“让圣经说德语”、“让荷马说德语”也同样是徒劳之举,黑格尔就没有理由赞扬沃斯,黑格尔本人的全部工作也都毫无意义。这显然是非常荒谬的。
二、检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败得失的标准问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败得失以什么为标准来检验,这也是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主要表现在文本标准和实践标准的区别上。其实,这一分歧并不是现在才发生的问题,而是一直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各个历史阶段的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它经历了非常复杂而曲折的过程,与中国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
我认为,离开了对历史经验的回顾和分析,抽象地争论这个问题是不易说清的。
不妨先大略回顾一下中国民主革命阶段的情况。
1840年以后,中国在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宰割下面临着沦亡的惨祸,历史向中国人民提出了两大课题:一是救亡图存,二是民族复兴。先进的中国人以前仆后继可歌可泣的努力向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的方案,为的就是解决这两大课题。救亡图存是民族复兴的前提,尤其迫在眉睫。但是,80年奋斗牺牲的历史表明,在西方曾经行之有效的种种资产阶级学说和理论都不能帮助中国人认清自己的处境,提供解放的道路,一一归于失败;直到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之后,中国人才找到马克思主义这个观察国家命运的有效工具,使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不是一个学术研究团体,更不是一个专务清谈的沙龙,而是一个有明确纲领的政党,是一个领导实际斗争的司令部。党的使命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武器,在中国实现救亡图存和民族复兴两大任务。但是,中国的社会性质和民族特点与产生马克思主义的西欧不同,与已经取得革命胜利的俄国也不同,在马克思主义的原典中找不到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俄国的成功经验也不能照样移植。党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问题,就只能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指导下考察中国的具体实际,把一般与特殊结合起来,创造出符合中国特点的理论和策略,以指导自己的行动,舍此别无他途。这不是任何人的主观意图,而是历史决定的客观需要。这一客观需要就蕴含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向和内容。
党从成立之日起实际上就在做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工作。但这并不等于一开始就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明晰而深刻的认识,甚至在很长的时间里也还没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语词。建党前后的三次大论战只是原则上解决了必须和可能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的问题。1920年创办的《共产党月刊》号召“举行社会革命,建设劳工专政的国家”,介绍十月革命的成就和经验,报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消息,号召探讨中国革命的问题。1921年党的“一大”提出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但对中国的具体实际认识得很少。在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帮助下,1922年党的“二大”正确认识了中国的社会性质,明确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第一次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纲领。1923年党的“三大”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建立各民族阶级的统一战线。1925年党的“四大”进一步规定了国共合作和工农联盟的方针。这些都表明党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道路上正在逐步深化认识,提高水平。但是,当时的党毕竟还是幼年的党,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两个方面都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对如何把两方面结合起来更缺乏经验。所以当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形势骤然逆转之际,党对如何在严峻局面下把革命坚持下去就缺乏统一的正确认识和有效的行动方针,还存在着诸多的分歧和争论。党的“五大”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斯大林领导的共产国际极力主张的城市武装暴动的办法并不符合中国国情,在实践中一再碰壁。毛泽东首先提出并实行的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和工农武装割据的道路本来是符合中国国情并且行之有效的道路,却因为没有马克思主义著作和共产国际指示的“文本”依据,竟被视为离经叛道的错误,毛泽东还因此受到打击和排斥。1928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党的“六大”基本正确地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教训,在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问题上又深化了一步,但对中国革命的具体特点、革命的中心问题、党的工作重心等关键问题仍然没有深刻的认识,并没有准确地掌握中国革命的规律;虽然由于事实的教训认可了毛泽东的做法,但也仅仅把它看做一时的策略,还是把依靠工人实行中心城市暴动作为夺取政权的最终方式。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党的领导机关一再发生“左”倾错误,尤以共产国际支持的王明的错误为害最烈,使辛苦聚积起来的革命力量受到惨重的损失,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1931年红军长征途中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的军事指挥权,毛泽东也实际上主导了全党的决策,因而挽救了中国革命,但在组织上还并没有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党实行了联合国民党抗日的战略转变,开辟了新局面。1938年共产国际举行“七大”时,国际的领导才认识到“不要机械地把一国的经验搬到别国去,不要用呆板格式和笼统公式去代替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在解决一切问题时要根据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一般不要直接干涉各国共产党内部组织上的事宜”,(17)并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新的看法,承认了毛泽东在全党的应有地位。在1938年9月至11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确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政治局,由他代表中央做了《论新阶段》的报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概念,就是由毛泽东在这个报告中正式提出,并给予精辟阐释的。(18)他指出:
“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说来,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成为伟大中华民族的一部分而和这个民族血肉相联的共产党员,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把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形式分离起来,是一点也不懂国际主义的人们的做法,我们则要把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队伍中存在着的一些严重的错误,是应该认真地克服的。”“当前的运动的特点是什么?它有什么规律性?如何指导这个运动?这些都是实际的问题。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懂得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部,也还没有懂得中国的全部。运动在发展中,又有新的东西在前头,新东西是层出不穷的。研究这个运动的全面及其发展,是我们要时刻注意的大课题。如果有人拒绝对于这些作认真的过细的研究,那他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19)
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念的科学涵义的揭示,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用鲜血换来的宝贵经验。经过整风运动,转化成了全党高度统一的认识。党的“七大”确认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很快就赢得了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诞生,中国人民救亡图存的历史任务经过一百零九年的奋斗终于胜利完成。毛泽东思想的产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中的一次飞跃。实践证明,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在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我想至少应该得到这样的启示: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概念本来就不是从书本研究中产生,而是从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的实践中产生的。这个概念提出的历史背景和条件就决定了它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它是一个标志实践目的、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的概念,同时也就逻辑地蕴含了它的检验方式和检验标准。与版本学、校勘学、考据学、训诂学一类的问题不同,检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败得失不能用汉儒和清代朴学家注经的办法,以某个论断与某个文本是否符合为标准,而只能以实践的结果与实践方案的预期目的是否符合为标准。一句话,应当是实践标准,而不是文本标准。教条主义者与马克思主义者的分歧不在于是否重视文本,而在于对文本的意义和作用如何理解。教条主义者之所以为教条主义者,就因为他们崇奉的是唯文本主义或文本至上主义,以为文本就是无条件的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他们的根本谬误在于不了解一切文本都是思想的记录,都是由概念判断推理组成的认识成果,都是第二性的东西,它们只能是客观实际的反映,只能来源于实践,它们的真理性也只有实践才能确证。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也不例外。这些文本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根据他们掌握的实际情况、针对一定的问题做出的论断;这些论断本身的真理性也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经过实践证实的论断也还要由不断发展着的实践继续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保持那些符合新的实际情况的东西,修正和更新那些已经不再符合新的实际情况的东西;在此时此地是真理的论断,在彼时彼地就未必是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毕生对自己的论断不知做过多少订正,连《共产党宣言》这样的著作都多次以序言的形式做过订正,对革命形势的估计更是做过多次订正。列宁的社会主义一国首先胜利的理论就没有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但实践证明了它的真理性。如果以文本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以尚待检验的认识为标准,等于没有标准。
(二)文本标准与实践标准之争不仅是一个学理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关系中国人民前途命运的实际问题。中国的教条主义者如果只是在书斋里坐而论道,不问实事,他们持怎样的看法倒也无关大局。问题在于他们恰恰是实践者,是从事中国革命活动并往往居于领导地位的指挥者,他们的错误就必定要造成灾难,这灾难又得由中国人民承担,这就关系到中国人民的前途和命运,非同小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事业从起步到成熟,从历经挫折到终于成功,始终伴随着与教条主义的斗争,决非偶然。中国的教条主义者奉为真理标准的文本有两种:一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论断,二是共产国际的指示。在他们看来,一切都必须符合这两种文本才算正确,否则一概是错误。毛泽东根据中国具体情况得出的结论即使明明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导致了胜利,也是“山沟里的马克思主义”、“狭隘经验论”;而他们的一套尽管在实践中碰得头破血流,把革命搞得倾家荡产,也是“百分之百的马克思主义”。这就是他们的逻辑。毛泽东是最早清晰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意义的。他在1930年写的《反对本本主义》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以为上了书的就是对的,文化落后的中国农民至今还存在着这种心理。不谓共产党内讨论问题,也还有人开口闭口‘拿本本来’。”“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们需要‘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20)他尖锐地批评了那种以为“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本本’保障了永久的胜利”的“空洞乐观”的观念,认为这是“思想路线”问题,这种本本主义“如不根本丢掉,将会给革命造成很大损失,也会害了这些同志自己”。(21)毛泽东的洞见不幸而言中,民主革命阶段最严重的教条主义错误就发生在此后的几年中,使革命一度危如累卵,直到受到实践的残酷惩罚之后才被迫转变。这种付出了高昂代价的惨痛教训一次一次地表明,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行动的指南,决不能当成教条,决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当成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的结果最顽强,最无情,它决不迁就任何文本。文本标准必定导致主观与客观相分裂、认识与实践相脱离。
再回顾一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情况。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党的第一大历史任务——救亡图存的胜利完成,第二大任务——民族复兴即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迅速提上了日程。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转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容完全不同了。毛泽东在建国前夕和建国初期极其清醒睿智地指出了这一点。他在建国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这篇著名论文中,都再三强调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只是一出长剧的一个短小的序幕”,“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22)“我们熟习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习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去做。这就是困难。”“我们必须克服困难,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我们必须向一切内行的人们(不管什么人)学经济工作,拜他们做老师,恭恭敬敬地学,老老实实地学。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23)这说明他看到了中国具体实际的内容与革命战争时期已经不同,要完成的任务也不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必须继续发展。他率领全党以万里长征的精神开始了新的探索。探索的头几年曾一度不得不移植苏联的经验,提出过“学习苏联”的口号,但很快就意识到苏联的做法有许多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不能照搬。毛泽东领导党和人民走上了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道路,也就是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走了27年,其艰难曲折的程度至少不亚于民主革命阶段。一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另一方面也犯了长时间的全局性的错误,“文化大革命”标志着错误的顶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24)对此做了全面的科学总结,这里无须详说了。
这些错误初看起来似乎与文本问题无关。谁都知道毛泽东历来最坚决地反对教条主义,最系统地倡导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最强调从实际出发。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是由此取得的。建国以后他也一直强调这一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地走自己的路。他是从来不搞文本崇拜,不把马克思主义的“本本”当做“圣经”,也不把苏联的一套当做碑帖去临摹的。他的中国特色可谓举世无双,很难说有教条主义之嫌。难道他也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吗?但是,如果仔细回顾一下就可以发现,这27年中的失误还是与教条主义有绝大的关系。
(一)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指导,这毋庸置疑。但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马克思主义的论著中的哪些论断是普遍真理?普遍到什么程度?是否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离开了具体实践的检验,是判定不了的。例如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确有一些一般性的论断,但他们并没有在实际的社会主义社会里生活过,并没有从事过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实践,这些论断是从他们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中推论出来的,带有设想的性质。这些论断是不是普遍真理?适用不适用于中国?这本来是一个需要实践检验才能判定的问题。但是,毛泽东却把这些论断当成了不容置疑的普遍真理,不自觉地奉为教条了。他心目中的社会主义就是从经典作家的论断推导出来的,其中就有不符合实际的成分,而他却把这一社会主义的概念当成了不可移易的模式,当然也当成了检验社会主义建设是否成功的标准。为了与这一概念相一致,他又在经典著作中引用了一些论断,还加上他自己的某些误读,一起作为“理论依据”,加以教条化。例如,认为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原则应该作为“资产阶级权利”加以批判,甚至引申到八级工资制也应该批判;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小生产还会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认为党内的思想分歧都是阶级斗争的反映;夸大阶级斗争的范围、性质和作用,提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把许多符合中国实际的意见都视为导致“资本主义复辟”的“修正主义”等等。(25)这些错误的教条主义性质是很明显的。
(二)更严重的是新的教条主义的产生和泛滥。实事求是地看,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许多论断,大部分并不是来自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文本,而是他的发挥和创造。其中有非常正确深刻的思想,也有非常严重的错误。由于多年形成的种种复杂原因,他的所有论断,包括错误的论断,也都逐步被视为无可怀疑的真理,并且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在“文化大革命”中甚至被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当代顶峰”,“最高最活的马克思主义”,“句句是真理”。这样,毛泽东的一切论断就都成了不容置疑的“最高指示”,成了新教条,凌驾于实践之上,成了检验真理的标准和判定方针政策是非得失的标准,而且是唯一标准。这种与最高权力相结合的新教条主义,彻底破坏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切断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应有的联系,堵塞了实事求是的大门,导致了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分裂,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应该承认,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也并没有公然在理论上提倡文本崇拜和教条主义,相反,他还一再强调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实践中来,思想的正确与否只能靠实践来检验;他仍然提倡实事求是、调查研究,严厉批评“形而上学猖獗,唯心主义横行”。他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也纠正过一些错误。他的悲剧就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自己的论断正在被人神化为教条,新的教条主义已经在全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果。他后来虽然有所觉察,批评过“顶峰论”和“一句顶一万句”的荒谬,但他并没有从根本上纠正新教条主义,反而在实际上容许了甚至助长了它的泛滥。这种错误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事业受到了严重阻碍,陷入了背道而驰的险境。当然,邓小平说得很公允,造成这些错误的原因极其复杂,不能简单地把这些错误归结到毛泽东一个人身上。(26)这个问题与本文要论述的问题无关,为避免枝蔓,此处不加分析。
粉碎“四人帮”以后一段时间,拨乱反正的主要障碍是“两个凡是”。邓小平一语中的:“‘两个凡是’的观点就是想原封不动地把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思想坚持下去。”(27)“两个凡是”就是“句句是真理”的翻版,就是新教条主义的继续,要害还是文本标准,也就是以毛泽东的论断为检验真理和判定是非得失的标准。只要还坚持这个标准,真理和谬误就无法区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就无法纠正,拨乱反正就寸步难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就无从迈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无从谈起。1978年的真理标准讨论之所以值得载入史册,就因为它摧毁了新教条主义的依据,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根本上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事业扫除了障碍,重新开辟了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空前伟大的成就,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就是发端于此。我们清晰地看到,在摆脱了文本标准的束缚之后,党中央是怎样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艰苦地探求中国的实际情况,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胜利前进的。邓小平的英明首先就在于他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的指导而又不搞文本崇拜和文本标准,在新的条件下恢复和发扬了从实际出发的传统。他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28)他反复强调“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29)他只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30)“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1)并不提出束缚人们手脚的具体模式。邓小平说的“摸着石头过河”,有人说是经验主义,其实正好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通俗形象的说法。“石头”就是指中国的实际情况,“摸”就是在实践中去探索研究,“过河”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这与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坚持的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是一个意思,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去弄清中国的实际情况(包括中国所处的时代条件和国际环境),弄清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遵循的规律,从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像当年民主革命时期开辟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一样,这也就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事业推向前进的工作。这30年的探索就是在做这件工作。回顾3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探索道路的崎岖,几乎每走一步都有艰难的认识过程,都有“左”的和右的干扰,而这些干扰又都与实践标准和文本标准的分歧有关。有人指责新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文本的这一说法那一说法,有人又鼓吹抛弃马克思主义而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理论,把这些理论的文本奉为教条。30年来的探索实践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排除各种干扰的过程,其中排除文本主义的干扰就占了很大的比重。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就是针对文本主义的实践标准,就是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具体化了的实践标准。如果不按这个标准去检验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的是非得失,而按马克思主义论著的文本或者西方资本主义理论的文本去检验一切,我们就会重犯民主革命时期教条主义的错误,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将不知如何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将永远无法产生,中国今天的大好局面就不可能出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将成为泡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将成为纸上谈兵。我们说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中的又一次飞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并不是根据文本做出的判断,而是根据30年来实践的结果做出的判断。
实践的发展过程无止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无止境,实践的检验过程也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诸多命题组成的系统,命题的层次不一,实践检验的结果又有直接与间接、目前与长远、对这一方面的作用和对那一方面的作用之分,检验必然是非常复杂的动态过程,而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这个理论体系必然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必然会在不断发展的实践中与时俱进,日新又新。这是可以预期的。
本文提出异议的只是以文本为标准来检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败得失,而不是轻视文本研究意义和作用。文本研究不仅有其自身的学术意义,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至少有两方面的理由:第一,要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工作,就需要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其他代表人物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历程,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全世界的发展历程,正确地总结马克思主义与各国实际结合的经验教训,作为在中国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借鉴。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在世界实践和发展的一部分。不了解这些涉及世界全局的问题也就不可能深刻地了解中国实际,而要如实地了解这些情况就有赖于对文本的正确把握。第二,要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工作,就需要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何时何地针对何种情况做出过何种论断,防止和避免对马克思主义著作的误读和误解。因此,马克思主义著作文本的精确翻译和系统研究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基础性的工作,今后还需要下大气力解读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以求尽可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原意。现在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有条件做好这件工作。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从来不是教条,只有在被人们当做教条对待的时候才会变成教条。文本研究并不必然导致教条主义。教条主义的产生不是文本研究之过,而是教条主义者对待文本的错误态度之过。在警惕和克服教条主义的前提下,对文本研究无论下多少工夫也只会有益而不会有害,一部分学者专做皓首穷经的工作也是很有意义的贡献。这与把文本当做检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败得失的标准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我们只是反对以文本为标准来检验认识,剪裁实践,反对以文本为理由限制我们在实践中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反对文本研究本身。
注释: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7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7、689页。
④参见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序言”,第349页。
⑤参见《恩格斯致马克思》(1873年5月30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4—616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2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1页。
⑧即《雇佣劳动与资本》。
⑨指德国塔尔海玛的《现代世界观》(1929年9月出版),日本河上肇的《马克思主义之哲学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一书的上篇,全书1930年6月出版),苏联卢波尔的《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理论》(1930年10月出版),苏联西洛可夫等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1932年9月出版)。
⑩1935年作为北平大学的讲义印行,1937年由笔耕堂书店正式出版。
(11)原名《哲学讲话》,1936年出版。
(12)1937年发表。
(13)例如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李达主编的《唯物辩证法大纲》等等。
(14)参见毛泽东1957年1月27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
(15)参见陶德麟:《关于“矛盾同一性”的一点意见》,《哲学研究》1956年第2期。
(16)黑格尔:《致J.H.沃斯的信》,苗力田译编:《黑格尔通信百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02页。
(17)参见《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莫斯科,1939年,第4—5页。
(18)毛泽东在《解放》第57期发表《论新阶段》的报告时用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概念,这一概念得到了全党的认同,并出现在党的许多领导人的文章中。刘少奇在“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多次使用了这个概念,并把它解释为“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但是,由于当时共产国际领导人仍然不认同这一概念,毛泽东在1938年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把这一提法改成了“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但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对这一提法的理解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没有区别的,与苏共和共产国际领导人的理解并不一样。
(19)《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34页。
(20)(21)《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1—112、115—116页。
(22)《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8—1439页。
(23)《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0—1481页。
(2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参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788—849页。
(25)参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18页。
(26)(27)《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60、262页。
(28)《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3页。
(29)(30)(3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9、64、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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