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实践理性_儒家论文

儒学的实践理性_儒家论文

儒家学说的实践理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家论文,学说论文,理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儒家学说的实践理性溯源于孔子积极人世的精神特质,表现在对西周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春秋时代,社会剧烈动荡,礼崩乐坏,天下无道。孔子以天下为己任,积极入世,开创儒学,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核心的道德形而上学体系,为变化的时代提供了一个新的价值本原。

中国古代传统礼乐文化至周代而极盛。其本质是一种规范人的行为调整人际关系的文化。它是贵族宗法分封的等级秩序制度。它以外在的“乐”为形式,体现着其内核——严格区别亲疏、长幼、贵贱、尊卑、上下、男女的贵族等级、宗法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它把礼和权力、财力的再分配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展开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全面联系,一切社会和个人的活动,莫不以礼的形态进行。在春秋战国时期,一方面是礼乐文化发展到了最成熟的阶段,另一方面是盛极而衰,“礼”坏乐崩,周室衰微,诸侯争雄”政治秩序混乱局面。

孔子作为殷代贵族后裔,生活在鲁国浓厚的礼乐文化氛围中,对夏以来的传统礼乐文化,既有情感上深深地依恋,又有现实接触中的敬慕。对于他来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实在不能容忍礼乐文化的破坏与消亡,表现出强烈的参政意识。孔子不仅仅把行动停留在对僭礼行动的谴责上,而是寻本探源,立足于对礼的改造,以维护“礼”的社会规范功能。但孔子思想的主流并不是落后的、保守的。他并不一定要坚持过时的封建制度,而是对周礼原来意义上的一种改革。

在孔子之前,礼乐虽然存在很久,人们只是被动地遵循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孔子思考了礼乐,并且赋予其新的精神。他尊重三代相传的礼乐文化,但又极不满意当时礼乐徒有僵死的形式而不复有内在生命的现实。所以他慨叹道:“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在对其形式进行革新的同时,对“礼”的内容加以充实改造。“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太哉问。礼与其共奢也,宁俭,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在他看来,礼只是一种象征,它的“本”则深藏在人的感应之中,离开了这个“本”,礼便失去其象征的意义了。究竟何为礼乐之“本”呢?孔子重礼,但其思想核心是“仁”而非“礼”。“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他以“仁”入礼,礼乐的涵义遂为之焕然一新。何谓“仁”?“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仁”的字源含义,本是指人与人的组合,孔子赋予其道德属性,发展成为人与人关系的伦理学范畴。孔子承其周礼之绕绪,由亲亲而言仁,由尊尊而言义,用正名分重新稳定君君臣臣父父子的主从隶属关系。以仁释礼,对礼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仁高于礼的地方,在于它以血缘为纽带却不拘守血缘的限制,用亲人之爱推及他人。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证·礼运》)即为仁的古风。人殉、人祭本是古礼的遗留,但此时人们却用“非礼”予以谴责和制止,充分反映了因为有仁的精神,礼才出现了新的面貌。

“仁”是“礼”的内在精神基础,“礼”是“仁”的外在表现形式,由于以仁入礼,使得孔子所言之礼不只是外在的制约形式,而且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血亲之爱、宗法之理而内化于人心之中,使人们自觉自愿地服从于礼的约束。礼的作用不仅超出了一般性道德规范所能起到的作用,甚至也为法令制度所不及。它虽不是法,却比法更切实更有效。因为它适应了一个以重视人伦关系为传统的社会,并通过与以血亲之爱为本的仁的结合,为自己在社会中找到了借以发挥强大效力的心理基础,经过一代代人的维系改造,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成为一个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念。在谈到“仁”时,孔子也强调“爱要差等”,这既表明所谓仁只是在更富有魅力的色彩下维系等级制度和秩序,其实质只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依托等级而建立的关系而已;同时,它也鲜明地展示了仁的理性色彩,不是对什么人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去“爱”,而是有差别的,是要通过“礼”的规范性原则来作出判断的。因此,孔子在承继传统的同时,以仁入礼,以仁释礼,发展和捍为周礼,充满理性思维和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特点。孔子对礼乐加以反思,与其说是为了恢复周礼,不如说是从崩坏了的礼乐之中拯救出具有普适性的精神“仁”,为现实和未来社会所用。

二、儒家学说的实践理性是孔子知行一致精神的概括,表现在对社会政治生活的改造实践上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非空言也。”(《汉书卷江》)“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为政》)孔子不是一个坐而论道的空谈家,而是一个知行一致的哲人。他所创立的儒学充满了实践理性,他力图用其改造社会,重整社会秩序,使整个社会按照以仁为内容、礼为形式的轨道运行,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孔子“出仕”为政参与政治有三条路可走,其一谋求一官半职,同封建统治者同流合污,享受安乐富贵。对于追求君子之仕行其义的孔子来说,这是他不愿干的。其二像文武周公那样,以革命手段推翻旧朝建立新朝,治国以平天下。这对于以“忠君尊王”为其政治主张核心的孔子来说,这是他不肯干的。其三是他企盼的向住的,适逢明君子重用出仕,实现自己的蓝图,达到其“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仁政德治”。但是荒淫无耻的列国诸侯根本不是孔子理想中赖以推行“仁政德治”的“圣王明君”,这是导致孔子一生颠簸流离,政治失意,处处碰壁的主要原因。尽管如此,孔夫子在一生仅有的出仕从政五年里,仍然做出了当时时代所能作出的政绩。公元前499年,鲁定公十一年,孔子为鲁国大司马。鲁国大治。据《吕氏春秋·乐成》记载,开始尚疑其才,既而政化盛行,国人诵之。(《孔丛子·陈士义》)。在当时鲁国“行摄相事”和“与闻国政”,孔子已成为鲁国举足轻重第三号人物了。随着“堕三都”强公室政治举措的推行,加深了与季氏之间矛盾,危及了他的仕途,但孔子对自己的政治主张决不妥协投降,于是导致其辞官离鲁周游列国,踏上了游说诸侯,“求仕”“行道”的艰辛历程。在两千年前,交通条件十分差,孔子带领数十个随从弟子,走走停停,茫然无所适从地奔走十四年之久,子禽评价孔子说:“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论语·学而》)每到一地,孔子想方设法拜见国君,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评论时政,表现了强烈地参政议政意识。公元前493年,孔子在卫四年,卫灵公不能用他,喟然叹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史记·孔子世家》)。表现了迫切地“求仕”,“治国”的强烈愿望。

在周游列国的路上,孔子遇到长沮、桀溺等隐士,他们对孔子积极用世行动持否定态度,并规劝子路一同归隐,孔子得知后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论语·微子》)孔子为改变天下无道局面的决心如此坚决执着。在多次碰壁后,他曾经征求三位弟子行道的意见和看法。子路持怀疑态度,认为孔子也许还没有达到仁、智,子贡肯定孔子之道极大,“但天下不能容。虽然,夫子推而行之!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史记·孔子世家》)这正表现孔子的心声,孔子最为满意。他之所以“知其不可而为之”,就是坚信自己的事业是合乎仁道的,即使生前不能实现,也要给后人树立个典范,启发他们沿着他的足迹前进。

孔子离开祖国,历尽坎坷,未能如愿,68岁时结束流浪生活返回故里。但这位古稀老人,依旧是朝气蓬勃地自我鞭策道:“德之不修,学之不谦,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我忧也。”(《史记·孔子世家》)可是面对鲁国终于不能用孔子的现实,只能发出“莫知我夫”的慨叹,不得不暂时放弃改造社会的努力,而由政治领域向思想文化教育领域转移和渗透。

孔子从政治参与向思想文领域退却,这是孔子具有重大意义的行动。

其一:是他删述了六经,“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史记·孔子世家》),这是儒家以自己价值理想去裁断褒贬现存社会一切政治事实的开端。孔子就以这种“春秋笔法”,使《春秋》这部历史成为其宣扬他的观点的政治教科书。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呼”!孔子删述《春秋》寄托着孔子理想,以此针砭世事以垂法后人。孟子曾强调《春秋》所重的不是史事,而是孔子加进去的“义”。“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窍取之矣’,”(《孟子·离类下》)他要求人们不能将《春秋》当作普通史书,而要特别重视其中所曲折表达的孔子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理想。由于孔子以传播、典籍的形式去传道,将其用于教学,传之于弟子,大大提高了《春秋》治国安邦的政治教材非凡作用。

其二:开办私学。其目的是“学而优则仕”,通过教育,选就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秀人才,使他们能参与政治改革,从而改变春秋时期所谓“天下无道”的混乱局面,以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这是不应低估其改革成绩的。

春秋以后,孔子顺应“学在王宫”制度崩溃,文化下移的历史潮流,率先创办私学,培养了大批有才干的学生。或做官从政,或著书立说,或聚徒讲学,在春秋和战国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据《韩非子·显学篇》云:“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梁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学派建立后,声势大信徒多,具有了相当规模,取得了社会的承认。而儒学也正是凭借这批“子弟兵”,依托他们在社会各阶层所占有的地位和他们从事的社会活动,将其广为传播和发展,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这两项重大举动,其实质是孔子由政治参与向意识形态领域的继续。晚年的孔子,思想日趋成熟。一方面研究“六艺”为代表的大量文献资料,一方面又观察了当时周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纷争的社会动乱状况,他经过反复思考加以概括,逐渐形成了自己立身处事和观察、解决各种问题的,以西周文化为典范又有所发展的儒家学说。他确立了以仁为主导内容,以礼为载体的,突出封建宗法社会意识形态的一整套伦理观、政治观和社会观,力图以此重整封建贵族统治,力求实现一个由“圣君”、“贤臣”、“良民”组成的和谐的“太平盛世”。儒家学说正是这种实践理性的产物。

三、儒学的能动的实践理性,还在于它不断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表现在对社会政治生活的有用性和功利性

孔子创立的学说称为儒学,它原本是一种思想学说,它以众多门徒向社会广为传播儒家学说,终于在汉朝取得了正统地位。这绝不是靠其孔门弟子人多势众,主要是其符合时代和社会的需要。

春秋时代百家争鸣,儒学的主要权威者是道家和墨家。它们同是在“礼坏乐崩”的历史条件下,脱胎于礼乐文化,故都始终脱不出礼乐传统的笼罩。以三家与当时的礼乐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而言,墨家与礼乐发生正面的冲突。秦汉以后,儒道两派各有发展,而墨家一流衰竭,这种结局不是没有原因的。历史不能断裂,文化不能断裂,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不能断裂。统治者需要有一套渊源于礼乐传统文化的意识形态来加强权力的合法基础。因此合者留,不适者去。

战国后期,列国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争霸的要求更为迫切,统治者对天下一统的渴望也更为强烈。具有鲜明的社会功利性为特色的法家便成为统治者争霸天下的利器,法家不师古,历史文化传统对他们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只讲求社会功利性的“势”。相对其它学说而言,它更适合当时统治者的口味。秦王正是藉此一统天下,完成大业,成为始皇。孔子曰:“苛政猛于虎”。行法家之案,必得苛政之果。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短命而又很不体面地覆灭了,成也法家,败也法家,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汉承秦,汉朝统治者从秦败亡的教训中得到了启示,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更适合于维护和保证其统治的思想来充作意识形态。随着形势的变化,到了武帝时期,各种社会矛盾趋于激化,时兴的黄老之学失去了解决现实问题的功能。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董仲舒异军突起。他十分崇拜孔子,力图把孔子学说运用于政治,使其成为封建政治的理论基础。他针对当时需要加强集权的趋势提出了“大一统”学说,又针对当时黄老思想的软弱无力提出了“改弦主张”,这些都深得武帝的赞许,以至于促成“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进而确立了儒学的主导地位。

儒学,首先是作为一种思想学说而非政治理论而存在的,因此,这比一般趋时功利性政治学说更富有生命力,这是它优于法家之处。同时,儒学源于传统的礼乐文化,对礼乐文化既有继承又有发展,但并未超乎其外,具有连续性和实用性,这又是它胜于道家之处。礼乐文化是一种规定人间秩序的文化,儒学将之发展为更精细更具体,更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相对其它思想更适应于当时的统治之处。其间在政治思想方面,不但董老与申、韩合流,儒家也有法家化的倾向。但以文化、社会价值而言,道、法两家实在难以跟儒学抗衡。

儒家认为,政治的统一必须以文化的传统为基础,政治秩序必须建立在文化秩序的基础之上。因此儒学竭力提倡“教化”。所谓“教化”,无非是从思想领域和意识形态方面要求人们恪守符合社会形态要求的秩序,在这种既定的秩序中按部就班地生活。这种有极强感化力的教化活动,就是儒家所推崇的德政,它比法家的刑政要来得温和,也可以一劳永逸,一旦推行开来,认真实行,便可高枕无忧,达到统治者长治久安的目的。同时,儒家学说本身源于传统文化,它所宣扬和提倡的东西人们比较熟悉,其中有些东西被社会普遍认为是比较理想和切实有用的,易于被社会所接受。也就是说,儒学的价值观念是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在当时的思想文化领域内已处于实际的支配地位。《史记·陆贾传》中有一汉高祖对待儒学“不择”而又有“惭色”的著名典故很富有象征意义,极能显示帝王对儒学低头,“惭色”则又是不得不承认儒学所代表的价值观念确是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并且在历史上已有成功的范例。出身“无赖”的汉高祖尚且如此,早年已接触过儒学的武帝更可想而知。儒学的确已在思想文化领域实际拥有支配力量,以致政治势力也不得不借重它的精神权威了。儒学当然也有它的思想体系,其中自然的脉络似乎受于人为的建树。儒学教学的实践性格及其对人生和全面涵养,使它很自然地形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经过百家争鸣,各种文化思想相互交融,儒家思想也进一步发展和丰富,它的社会功利性和实用性也逐渐增加。

儒家对中国社会所起的重大作用和深远影响,并不完全是主动的,更多的时候是被动的。而这种所谓被动,实际上指的是它总是在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总是在完善自身以达到这种要求。一方面,它对社会起着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也对它起着作用。社会处于发展状态时对它的作用就大些;社会处于停滞状态时,它的作用小些,两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儒家学说之所以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体思想,登上了中国历史的政治舞台,这是历史的必然,时代和社会不得不选择儒学。随着它对社会各个方面的渗透和潜移默化的影响,随着它作为中国文化的支配力量的地位日益巩固,随着它为封建社会带来的巨大效益,随着这种效益带来的对封建社会各个方面的支配作用,随着这种支配作用带来的统治阶级对它的大力扶植,它终于发展为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

综上所述,儒学中蕴含的这种实践的理性,一直保持和延续下来,以至儒学发展到宋明时期,又有“宋明理学”的别称。尽管宋明理学的“理”与孔子说的“理”已有所不同,但它所表现的强烈的理性意识,却没有丝毫的差别。也正因为如此,儒学在它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以后,它才有可能专门突出“理”,且以“理”为其总纲。自始至终,儒学都是以其鲜明的实践理性色彩展现在人们面前,并持之以恒地将理性“教化”于人。

而贯穿于儒学之中的实践理性,经过历代的演变和推进,终于深入到千家万户人的心头,取得了化外在强制性规范为内在自觉性追求的效益,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礼发展到儒学,内化为修己之道,外化为治人之政,富强制于教化,使国家法权与道德修养融为一体,兼有德与行的双重功能,符合封建统治者的利益,为历代王朝所用。

标签:;  ;  ;  ;  ;  

儒学的实践理性_儒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