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重在任中审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势在必行
重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从2006年6
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审计法》增加
了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
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
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
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
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律地位的确
立,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一是财政财
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二是重大投
资项目的效益追踪;三是国有资产的管
理使用及保值增值;四是债权债务的真
实、合法及增减变化;五是各种专项资
金、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六是内控
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七是被审计人遵守
廉政及财经纪律情况。以上审计重点,无
论哪一项等到离任时才被发现并已成为
严重问题都将给国家、单位或个人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任期审计或任中审计可以有效地、
大面积地减少、制止和预防领导干部的
失误决策、盲目决策,失去监督的短期行
为等问题。把有些将付诸实施的缺乏科
学论证的决策及早发现及早纠正,把问
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方面真正使审计
成为“经济卫士”,同时又为促进廉政建
设作出贡献。
有步骤地将经济责任审计向期中和
任中转移是非常必要的。它将使经济责
任审计在制约权力、防止腐败、依法治国
方略实现方面显示更大的威力和作用。
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应
把握的问题
一是做好多部门的联合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是以审计业务为主体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联合性工作。在工作的实施中,不仅要在制定方案沟通情况等方面勤联系,更要在选定审计对象、具体实施,成果利用,扩大影响等方面合作运行,以求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最大化。
二是应提倡少而精原则。由于各级审计机关的人员编制所限,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开展,短期内甚至今后一段时间内也很难。因此,依笔者调查和体验,年计划确定的审计对象市级不超过5名、县级不超过3名为宜。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始终应贯穿审计对
象一定要少,实施审计一定要精。多而难精或多而不精,效果不佳。
三是结果公告扩大影响。据了解,到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公众公告的甚少,这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不到位现象。通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那些在经济建设中有所作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以及对于那些盲目决策,自身不廉,挥霍浪费,侵吞国家财产的领导干部公告于众,将会进一步提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