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家庭教育钩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庭教育论文,魏晋南北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丧乱弘多”,政局跌荡,官学教育整体上处于颓圮不振的态势。而地方私学凭藉“朝章宽简,政网疏阔”却有了长足的发展,“横经受业之侣,遍于乡邑;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注:《北史》卷81《儒林列传序》)在这一时期的地方私学中,家庭教育的发展尤为引人注目。
一 家庭教育发展的类别形式及其特点
魏晋南北朝的家庭教育就其形式而言有三种类别。一是世代相传的家学,这种家庭施教形式在世家大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二是延师授业于子弟的家塾;三是以家训等形式进行学识礼法的垂范式教育。
世代相传的家学盛起于两汉之时。汉代的经学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弟子,所谓“汉时贤俊,皆以一经弘圣人之道。”(注:《颜氏家训》卷8《勉学》)执守一经,世代相传的家学在汉代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形式。以今文尚书论,自汉初济南伏生以今文尚书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后,“欧阳生授同郡儿宽,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候氏学;胜传从兄子建,建别为小夏候氏学,三家皆立博士。”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风行士族制度,世家大族逐渐发展起来,这一时期,门阀世族的主体仍然是经学世家,因此,在家庭教育中,恪守一经,世代相承的家学也还是一种重要形式,如“贺循,字彦先,会稽山阳人也。其先庆普,汉世传《礼》,世所谓庆氏学。”循为晋左光禄大夫,承袭家学,“尤精礼传”,有“当世儒宗”之美誉。(注:《晋书》卷68《贺循传》)其后,贺氏一门,“世以儒术显”。循孙贺道力,“善《三礼》,有盛名,仕宋为尚书三公郎,建康令”;曾孙贺损,“亦传家业”;至玄孙贺玚,于《礼》尤精,……二子革、季、弟子琛,并传玚业。”(注:俱见《南史》卷62《贺玚传》)又如晋代杜预,精通春秋左氏之学,作《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备成一家之学”。“预玄孙坦,坦弟骥,于宋朝并为青州刺史,传其家业。”(注:分见《晋书》卷34《杜预传》;《北史》卷81《儒林列传序》)
然而,由于时代的更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学在承袭两汉经学传家的传统基础上,也展示了许多新的施教特点。其一,知识传授涵盖面的扩大,魏晋南北朝是儒、道、佛交相渗杂,玄学炽起的时代,加以世家大族祖尚清淡,好晏佚,“故士大夫子弟,皆以博涉为贵,不肯专儒。”即使经学名家,“虽好经术,亦以才博擅名。”(注:《颜氏家训》卷8《勉学》)似《梁书·朱异传》中“遍治五经,尤明《礼》、《易》,涉猎文史,兼通杂艺,博弈书算,皆其所长”的朱异即是一个很具代表性的人物。因此,在世家大族的家庭教育中,那种玄儒相对,佛道并行,经业之外,兼及文史乃至琴棋书画的现象在魏晋以降是比较普遍的。如南齐侍中王僧虔出自琅邪王氏,祖珣,晋司徒。父昙首,宋右光禄大夫。王氏一门,世以儒术显,僧虔传袭儒业,亦精道学,“好文史,解音健”,善书法。其子亦传承父业,好玄理,重道学,“自呼谈士。”(注:见《南齐书》卷33《王僧虔传》)这一时期,即使是那些以儒业传家的,其后世子弟亦多不拘守于一经,而是广涉经史,遍注群经。如贺玚之子贺革承袭家传礼学,“少通三礼,及长,遍治《孝经》、《论语》、《毛诗》、《左传》。”(注:《梁书》卷48《儒林传》)其二,除经业以外,“专守于一艺”的特长型教育有较大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是门阀贵族垄断政治的时期,为展示世族名士风范,保持门风与家世的不坠,以书学、朝仪与谱学等为代表的特色型教育受到世家大族的普遍重视。魏晋是中国古代书学发展的重要时期,西晋尚书令卫瓘 “学问深博,明习文艺,与尚书郎敦煌索靖俱善草书,时人号为‘一台二妙’。”瓘子卫恒传习父艺,“善草隶书”,撰有《四体书势》。(注:《晋书》36《卫瓘传》)东晋王羲之,集书法之大成,“尤善隶书,为古念之冠,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羲之子王献之、王凝之承袭家学,亦“工草隶,”尤其是王献之,七八岁时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尝书壁为方丈大字,羲之甚以为能。”(注:见《南齐书》卷52《贾渊传》;《新唐书》卷199《柳冲传》)及长,书法不亚于羲之,父子合称二王。后来经唐太宗提倡,二王真书成为全国书体的楷模,流传后世。在“官有世胄,胄有世谱”的门阀政治时代,世代家传的谱学兴起于时也是自然之理。“先是谱学未有名家”,至东晋简文帝太元中,“散骑常侍河东贾弼撰《姓氏簿状》,十八州百十六
郡,合七百一十二篇,甄析士庶无所遗。宋王弘、刘湛好其书。弘每对千客,可不犯一人讳。湛为选曹,撰《百家谱》以助铨序,文伤寡省,王俭又广之,王僧孺演益为十八篇,东南诸族自为一篇,不入百家数。弼传子匪之,匪之传子希镜,希镜撰《姓氏要状》十五篇,尤所谙究。希镜传子执,执更作《姓氏英贤一百篇》,又著《百家谱》,广两王所记。执传其孙冠,冠撰《梁国亲皇太子序亲薄》四篇。王氏之学,本于贾氏。”(注:见《南齐书》卷52《贾渊传》;《新唐书》卷199《柳冲传》)由于世家大族多世代位居显宦,熟悉朝廷礼仪,因此,朝仪典制也往往作为家学的重要内容而世代相传。如刘宋王准之,”字元曾,琅邪临沂人。高祖彬,尚书仆射。曾祖彪之,尚书令。祖临之,父纳之,并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练悉朝仪,自是家世相传,并谙江左旧事,缄之青箱,世人谓之‘王氏青箱学。’”(注:《宋书》卷60《王准之传》)当然,家传之学也绝非是高门世家的专利,一些低门士族乃至于庶族也存在着世世相承的家学形式,这在南北朝时代多有表现。如马敬德,“河间人也,少好儒术,负籍随徐遵明学《诗》、《礼》,略通大义,而不能精。遂留意于《春秋左氏》,沈思研求,昼夜不倦。教授于燕赵间,生徒随之者众。”其子马元熙,“字长明,少传父业,兼长文藻。”(注:《北史》卷81《马敬德传》)又如黎景熙,“字季明,河间鄚人,……季明少好读书,……其从祖广,太武时尚书郎,善古学。常从吏部尚书清河崔宏受字义,又从司徒崔浩学楷篆,自是家传其法。季明亦传习之,颇与许氏有异。”(注:《北史》郑82《黎景熙传》)
家塾又称之家馆,即私家学堂。魏晋南北朝时期,皇族和世家大族因藉家底殷实,族中子弟众多,故大多延师于家塾,以教子弟。由于政局艰涩,官学不振,饱学博识之士基于“儒生寒宦”的现实困窘,往往争趋于私学,被聘于家塾。以执教皇(王)族子弟为业。卢景裕,“国子博士,齐献武王闻景裕经明行著,驿马特征,既而舍之,使教诸子。”刘兰,武邑人。“兼通五经”,“又明阴阳,博物多识,故为儒者所宗。”后“为中山王英所重。英引在馆,令授其子熙、诱、略等。”至于高门世族延师于家塾的事例也有很多,如乐逊,“字遵贤,河东猗氏人也。……魏正光中,闻硕儒徐遵明领徒赵、魏、乃就学《孝经》、《丧服》、《论语》、《诗》、《书》、《礼》、《易》、《左氏春秋》大义。”至西魏大统九年,“太尉李弼请逊教诸子。”(注:《周书》郑45《乐逊传》)高门大族,往往数世同堂,因而其家塾规模自当不小,如北齐杨愔,“一门四世同居,家甚盛隆,昆季就学者三十人。”(注:《北齐书》卷34《杨愔传》)
除了家长亲自教诲子弟和延师授教外,写戒子书,著家训也是这一时期家庭教育的一种重在形式。这种家诫性质的书文,或重在对子弟进行学识礼法的综合教育,如《颜氏家训》;或以贯输为人处世之道的志趣教育为主要目的,如陶潜“与子书以言其志,并为训戒曰:天地赋命,有往必终,自古贤圣,谁能独免。子夏言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岂非穷达为可妄求,寿夭永无处请故邪。”梁朝身居高位的徐勉在与其子梁崧书文中也强调,遗子黄金满瀛,不如教子一经。
二 授业者的角色地位
这里所说的授业角色,主要指家庭(或家族)内部成员。在封建社会,父辈是家庭或家族之长,他们担任着家庭教育的主要角色。关于父辈亲自教诲子弟的事例,前文已多有涉及,这里不防再举一例,南梁韦睿,“自汉丞相贤以后,世为京辅著姓。时虽老,暇犹课诸儿以学。第二子稜,尤明经史,世称其哈闻,睿每坐使说书,其所发按,犹弗之逮也。”当然,父辈执教并非仅限于父亲,在世家大族中,由其他男性近亲长辈施教的也为寻常之事。如《梁书·贺琛传》中记载:“贺琛,字国宝,……伯父玚,授其经业,一闻便通义理,尤精三礼。”
妇女在家庭教育中也能承担着重要的作用。魏晋南北朝时期,年长的知识女性对家中子弟亲自授业的为数也不少。如南齐王融,“母临川太守谢惠宣女,敏妇人也,教融书学。”(注:《南齐书》卷47《王融传》)北魏房景先,“幼孤贫,无资从师,其母自授《毛诗》、《曲礼》。”(注:《魏书》卷43《房景先传》)南陈谢贞。“母王氏,授贞《论语》、《孝经》,读讫便诵。八岁,尝为《春日闲居》五言诗。……年十三,略通《五经》大旨,尤善《左氏传》,工草隶虫篆。”(注:《陈书》卷32《孝行传》)至于那种诫励型的教诲,更是大族母辈的基本责任。如北魏尚书裴植的母亲教子甚为严格,“于诸子皆如严君,长成后,非衣幍不见,小有罪过,必束带伏门,经五三日乃引见之,督以严训。”(注:《北史》卷45《裴植传》)又如北魏高谦之,妻中山张氏,明识妇人也,教劝诸子,从师受业。常诫之曰:“自我为汝家妇,未见汝父一日不读书,汝等宜各修勤,勿替先业。”(注:《魏书》卷77《高谦之传》)
三 家庭教育评骘及实践意义
综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教育,勃兴于战乱时期的,在官学不振的情况下,它的存在弥补了教育的不足,对传统伦理的传播,文化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其中包含着许多积极的因素,注重身教重于言教,做到先正己、后正人;提倡早学、重视幼儿启蒙教育;注重道德规范教育,讲究修身养性;严格择师,《颜氏家训》仍为今人家教范本。以上这些无疑对当今的家庭教育有借鉴意义。当然其中亦不乏消极应予舍弃的方面:把父兄当作家教的准则,显然是封建夫权思想的表现;“子孙相传,不以示人,”使家学具有保密性,不利于文化知识和技能的推广应用;家传的教育形式,局限于子承父业,防碍了个人的全面发展。
史海钩沉,在于发掘其闪光点,以资借鉴和践履。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教育在今天仍具有实践意义:
第一、有利于推动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家传、家馆等办学形式勃兴于战乱、官学兴衰不定之时,弥补了官学之不足。当前,我国正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动员整个社会力量办学,便是改革的内容之一。可以说家传、家馆是现代社会力量办学的雏形,其成功的办学经验为社会力量办学起了示范作用,推动了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魏晋时期的家庭教育虽以封建伦理为范本,但训诫中注重正人先正己,注重道德规范教育,讲究修身养性的教育方法,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仍有借鉴意义。
第三、有利于促进妇女的解放。在封建社会,三纲五常等清规戒律,往往使妇女失去自我,但有知识修养的妇女却能在所发挥的家教作用中发现自我,致使人们领悟到,要争取妇女解放,首先要争取受教育权。只有当妇女们有了一定文化知识,才能走出家门,走向社会,才会有更进一步的解放,从这一层面上看,当年妇女的家教实践蕴育着后来的妇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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