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逻辑思辨,时证分析,从一维到多维——西方思维方式与文艺学研究方法综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维论文,文艺学论文,思辨论文,论点论文,思维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O 141,B 81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0)08-0020-05
逻辑是研究推理形式的科学,它与任何科学一样,都与真理(分举)有关,但却不是专门研究真理(合举)的。真理(合举)是哲学研究的对象。逻辑是工具性科学,现代逻辑还是形式科学;而哲学是有阶级性的,是意识形态。从学术上讲,由于混淆逻辑与哲学的这种原则区别,30-40年代曾把传统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批判,50年代初曾把数理逻辑当作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伪科学批判。这些批判主要是意识形态原因引起的。
80年代初,我曾与逻辑学界一些同仁争论过在高校文科教学中,数理逻辑能否取代传统逻辑的问题。当时有些同仁不承认数理逻辑是现代形式逻辑,只承认它是形式逻辑的一个分支;有的同仁认为数理逻辑是数学,不是逻辑。现在马佩同志可以承认数理逻辑是现代形式逻辑,却决不承认它是“真正的现代逻辑”。快20年过去了。王路同志似乎又一次引发了数理逻辑能否取代传统逻辑(限定于高校文科教学范围)的争论。(注:王路:《论我国的逻辑教学》,《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重庆),1999年第2期。马佩:《也谈我国的逻辑教学》,同上,1999年第3期。郁慕镛:《关于我国逻辑教学的若干问题》,《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看来中国的逻辑教学要与国际接轨,谈何容易!难就难在非学术因素的作用大于学术因素的作用。10多年前有人说过,中国现今的逻辑界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就是比西方国家的先进。21世纪高校文科逻辑课怎样讲,是每一位逻辑学界同仁都关心的。我和王路都不是教师,难免看人挑担不吃力,却还要在旁边指手划脚说些风凉话。说错了敬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1978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逻辑室的同仁在全国(第一次)逻辑讨论会上提出了“逻辑要现代化”的口号。(注:参阅《哲学研究》编辑部编:《逻辑学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79年,长春。倪鼎夫:“逻辑科学要为四个现代化服务,逻辑学自身也要现代化,我们应当研究具有现代化内容的逻辑科学。”第28页。张家龙:《形式逻辑要现代化》,第56-67页。又,张家龙:《再论形式逻辑的现代化》,载中国逻辑学会形式逻辑研究会编:《形式逻辑研究》,第40-53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有些同志对此很为反感,他们主张只提“逻辑要为四化服务”,不提“逻辑学自身也要现代化”。事后王宪钧先生对我们“逻辑要现代化”一说颇有训诲。他认为世界上逻辑早就现代化了,中国的问题是要在教学方面跟上国际水平。王先生对我是有所批评的,他认为周延、三段论这些题目谈不上研究。他的意思在1979年的全国第二次逻辑讨论会上已公开发表。(注:王宪钧:《逻辑课程的现代化》,载中国逻辑学会编:《全国逻辑讨论会论文选集(1979)》第1-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北京。我提交全国(第一次)逻辑讨论会的论文题目是:《关于周延和假言判断的几个问题》。)
我不知道周礼全先生在口头谈话中,在著作中,有“逻辑要现代化”的提法。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运用现代逻辑、现代语言学、现代修辞学的成果,重视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周先生对黑格尔哲学的造诣很深,是不仅能讲,而且能用的。他对逻辑有否定之否定的设想,而且构造了一个逻辑概念的体系——成功交际的理论。(注:周礼全:《形式逻辑应尝试研究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光明日报》1961年5月26日。周礼全主编:《逻辑——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理论》,人民出版社,1994年,北京。)
有一位师长,他自称非常不满意王宪钧、周礼全所提倡的“逻辑要现代化”主张。所以我要说一说20年前的一些实际情况,避免以讹传讹。70年代末鼓吹“逻辑要现代化”,倪鼎夫、张家龙是主力,我添陪末座帮腔。这个口号如有不妥之处,与王、周两位先生是没有关系的。
80年代初,我曾称“传统逻辑迟早要送进历史博物馆”,引起轩然大波,至今为某些同仁所不齿。(注:赵总宽主编的《逻辑学百年》有这样的话:“激进现代派认为传统逻辑的内容已十分陈旧落后,早应‘扔进历史的垃圾堆’,……”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412页,不知何所指?)这句话的原创权属于胡世华先生。我不是听胡先生亲述的,是听王宪钧先生转述的。我在长期接触中有一个印象:胡先生、王先生、晏成书先生一向是这样主张。但他们恐怕是心有“余悸”,从没公开宣扬。送进历史博物馆不等于抛弃,历史博物馆不是垃圾站,历史博物馆里藏的是完成了历史使命的宝贝。
70年代末,王宪钧先生曾说:“普通逻辑”像“普通物理”、“普通化学”一样应该是一门课程的名称,不是一门学科的名称。我以为很对。“普通逻辑”一词源于康德,普通逻辑者,初等逻辑之谓也。或者像马佩同志那样拐一个弯说,普通逻辑是普通思维阶段的逻辑。所谓普通思维阶段,就是相对于作为高等思维阶段的辩证思维阶段,乃初等思维阶段。我认为思维有不同的阶段,不能证明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推理形式,不同的逻辑。所谓“争个我高你低”,决不是形式逻辑在争,而是“辩证逻辑”至今还在贬低形式逻辑。愈来愈多的逻辑学界同仁放弃了初高等数学的比喻。但是搞哲学原理的同仁,恐怕情况正好相反。至于马佩同志所主张的那种“辩证思维逻辑(简称辩证逻辑)”,虽然他自称为真正的现代逻辑,鄙意它已转化为诡辩术。因为他宣称“二加二等于又不等于四;四减一等于又不等于三;二加一大于又不大于二”等等所谓“辩证判断”。近阅《北京晚报》(2000年2月23日,第1版),有一报导:“1-1=2”。以此推荐给马佩同志,作为其辩证逻辑中的辩证判断的实例“一减一等于又不等于二”,未知可否?
80年代初关于中国高校文科逻辑教学能否以数理逻辑取代传统逻辑,我大致概括为4种观点。“第一种意见可以称为‘取代论’。这是认为传统逻辑迟早要送进历史博物馆,在高校文科教学中应逐步地、稳妥地以数理逻辑来取代传统逻辑。持这种意见的有诸葛殷同、张家龙、弓肇祥、黄厚仁等。第二种意见可以称为‘统一论’。马玉珂认为高校文科低年级应保留形式逻辑一切合理、有用的内容和充分吸收、引进数理逻辑的成果,以辩证逻辑为统率,建立一门统一的逻辑学。第三种意见可称为‘吸收论’,这种意见可以吴家国为代表,认为随着现代逻辑知识的逐步普及,应既在传统逻辑中逐步扩大现代逻辑内容的比重,又不至于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第四种意见可以叫做‘永恒论’。持这种意见的有方华、杜岫石、刘凤璞、赵总宽、沈剑英等。他们认为,如果把数理逻辑中的内容全部硬搬到形式逻辑中来,甚至用数理逻辑完全代替形式逻辑,则是十分错误的。形式逻辑是永恒的,改革后的传统逻辑仍然是传统形式逻辑。”(注:任俊明、安起民主编:《中国当代哲学史》,第875-87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北京。)(注:赵总宽主编:《逻辑学百年》对第四种意见的叙述如下:“第四种,‘并存论’方案。方案的提出者坚持认为,传统形式逻辑具有永恒性,它的发展具有定向性。形式逻辑即使经历了改革,它也仍然应当是传统形式逻辑。因此,传统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这两种逻辑必须并存,不应当用一个取代另一个,也不应当由一个去吸收另一个。”第118页,北京出版社,1999年。)吸收现代逻辑来讲传统逻辑,吸收得愈来愈多,就趋近于取代论。吸收而终究为传统逻辑保留地盘,就趋近于永恒论。鄙意吸收论不过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吸收论不外两种归宿,是不可能无穷无尽地吸收下去的。最极端的永恒论者是反对讲传统逻辑吸收任何现代逻辑内容的。改革开放以前,我赞成吸收论,改革开放以后,认识有所提高,我主张取代论。
外国大学讲逻辑,可以完全讲现代逻辑,为什么中国就不行?在中学里学过几何,学过直观集合论的大学生,完全可以听懂数理逻辑。最粗浅地讲数理逻辑,不需要“复杂的形式推导”。有些外国现代逻辑通俗读本就是这样的。数理逻辑不神秘,入门是方便的,深造也是可能的。反之,即使是讲传统逻辑的三段论,有些推导对缺乏数学基础的听众来讲,也是难懂的。给文科大学生讲数理逻辑还是传统逻辑,决定于教师而不是学生。数学系出身,当学生时没有学过传统逻辑的青年教师,完全可以胜任哲学系逻辑教师的工作,这也说明了传统逻辑不是非学不可的基础知识。但是,在哲学系讲逻辑,“三段论”这个名词总是要出现的。因为西方哲学史不能没有这个名词。这当然不能成为否定取代论的理由。大学里还是需要讲传统逻辑的,它是西方逻辑史的内容,不是普通逻辑,即逻辑概论的内容。
以《形式逻辑原理》为教材,失败了。这不能说明取代论不能成立,恰恰说明了吸收论有不可克服的弱点。我们写这本书的原意,并不是提供一本教材,而是在于提供一本给教师看的参考书。它显然是不适宜于作为大学本科生的教材的。
1949年以后,“文革”以前的逻辑课,如果以苏联教材为样板(我当大学生时盛行一个说法,不学习苏联,是立场问题),那是基本上把传统逻辑讲歪了的。最基本的错误有三点:1.把“如果,则”看成是可以换位的。2.混淆子集与元素的区别。3.混淆事实与命题形式的区别。那些书是没有下面要谈的逻辑精神的。这类教材的确使人“愈学愈糊涂”。
近年来的逻辑界大有改进,但仍有问题。老毛病没有完全克服,又添了一个新毛病:混淆逻辑与元逻辑。郁慕镛同志提出许多重要逻辑教材“不仅没有前进,相反在有些地方却倒退了。”他还说“普通逻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正是‘吸收’现代逻辑不够造成的。”这些我都非常赞成。他没有提出的问题还很多,比如说许多书上三段论的定义不严格。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也有源于苏联的错误说法。如在介绍关系推理时说:“纯粹关系推理,根据于关系的逻辑特性。”这个错误在中国已广为流传。
反过来讲,最极端的永恒论者认为郁慕镛同志提的这些问题,都是受了数理逻辑的污染才产生的,原汁原味的传统逻辑本来就没有这些问题。传统逻辑中原汁原味的“是”好得很,没有什么属于,包含于,等同于的区别,这些区别都是数理逻辑无事生非硬造出来的。我想我们要发展,要前进,逻辑的分析总是愈来愈细致,而不是愈来愈粗疏的吧!今天讲三段论,谁也不是照亚里士多德《工具论》的样子讲的吧!究竟什么是原汁原味呢?
郁慕镛同志还提出“要重视培育学生的逻辑精神”。我更是非常之赞成。杨振宁说:“可是这个推演的精神,逻辑的精神,在中国传统里头没有。”(注:见《参考消息》2000年3月6日,第8版。)具有逻辑知识不见得具有逻辑精神,正如具有科学知识不见得具有科学精神一样。像斯特罗果维契的《逻辑》那样的苏联教材,是毫无逻辑精神可言的。何谓逻辑精神?据我的粗浅体会:第一,就是50年代当作形式主义、唯心主义、资产阶级学术思想批判的原则:逻辑只管推理形式是否有效,不管命题是真是假。现在许多同仁都明白这一点了,但也还有人认为前提假,为什么还要推?岂不是脱离实际?也有哲学家说“前提真且推理形式正确则结论必真这一逻辑规律的有效性是有条件的”。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还强调:亿万次证实不能代替证明。现在的逻辑教材,还没有强调这一点。现在的哲学教材更远离这一点。要使大学生掌握这种精神,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不知道所谓“高等逻辑”的“辩证逻辑”,有没有这种精神?我知道传统逻辑确实有这种精神,问题是它的内容今天看来实在太陈旧了。
传统逻辑是很贫乏的。中国古代的“侔”(“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就无法用西方的传统逻辑来处理,而只能用数理逻辑来处理。大家都知道“所有候选人都有人拥护”推不出“有人拥护所有候选人”,但后者却可以推出前者。传统逻辑无法处理这类推理。有人会说,我们把这类推理吸收到“普通逻辑”中去不就得了。不行,这不是添加个别推理形式的问题,必须改换整个理论框架。正因为如此,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就没有能讲所谓“纯粹关系推理”。吸收数理逻辑的内容,可以权且把“所有”、“有”叫做量词,或量项。它们在自然语言里都是常项。然而数理逻辑的形式语言中的量词,经过解释,却是带变项的,它们可以分别读作“对论域中的任何个体X而言”,“在论域中至少有一个体X使得”。传统逻辑的一个致命弱点是命题的主谓项没有统一的论域。
马佩同志认为传统逻辑中还有许许多多好东西是现代逻辑无法取代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归纳(包括假说,类比)是不同于演绎逻辑(形式逻辑)的另一门逻辑。而命题,演绎,证明(归纳不能用于证明),思维规律已经完全包括在数理逻辑之中了。数理逻辑关于个体词、谓词、摹状词等的研究,关于所指和所谓的研究,远比传统逻辑关于词项(概念)的理论全面而深刻。所谓“概念外延间的5种关系”是传统逻辑在摸索中向数理逻辑过渡时的产物,它在理论上的缺陷是不把空集当作集合,因此也就没有全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论域的观念。在传统逻辑的框框里,无法给矛盾关系,对立关系下定义。(注:A,B有矛盾关系当且仅当:A,B都不是空集,所有A是C,所有B是C,并且没有C既不是A又不是B。A,B有对立关系当且仅当;A,B都不是空集,所有A是C,所有B是C,并且有C既不是A又不是B。)致于拿限制、概括等去教大学生,不是太看低他们了吗?所谓限制、概括,是建立在靠不住的假设上面的:派给一个属性,可以决定一个集合。至于“充足理由律”,这是一句伟大的废话,我们不能为它浪费时间。
我想用极通俗的话来说说几种逻辑的不同。看看能不能抓住它们的“要害”来货比货。传统逻辑是说“凡人皆有死”可推出“有人有死”;“有人有死”推不出“有人不死”。在50年代讲形式逻辑要让一般干部听懂前面一点,是相当困难的。归纳逻辑是说,已死的人都死了,可以推知:“凡人皆有死。”辩证逻辑如果有前述逻辑精神的话,它应该是说:“人有死又不死”。“有人有死”可推出“有人不死”。(注:黑格尔本人的例子是:“一些人是幸福的”直接包含“一些人不是幸福的”。见杨一之译《逻辑学》下卷,第319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北京。)数理逻辑是说:“凡人皆有死”加上前提“有人”方可推出“有人有死”。“有人有死”推不出“有人不死”。语言逻辑是说(注:据周礼全成功交际的理论。):“凡人皆有死”加上预设“有人”方可推出“有人有死”;在交际语境中说“有人有死”违反了合作准则之一的充分准则。(注:此处的充分准则可表述为:在交际语境中说话在对听话者说直陈句A,他必须相信判断A所断定的事实是他所能提供的最大量的事态。)在交际语境中说“有人是幸福的”,据充分准则,它隐涵“有人不是幸福的”。设事实上有人拥护所有候选人。在交际语境中,说话者对听话者说:“所有候选人都有人拥护”,是否违反了充分准则?如果语境中还应考虑到:选举规则规定任何人至多拥护一个候选人,否则拥护无效。上面那句话是否违反合作准则?语言逻辑是尚待完善的一门现代逻辑分支。
郁慕镛同志大可不必说:“‘法轮功’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贯穿的是反逻辑的诡辩,我们揭批时用什么逻辑?普通逻辑。”我认为他倒不如说“马、恩、列、斯、毛批判论敌时用什么逻辑?传统逻辑。”我不敢说在揭批反逻辑的诡辩时,“辩证逻辑”有没有用?以前我们只会用传统逻辑来揭批反逻辑的诡辩,现在有了现代逻辑,用它来揭批反逻辑的诡辩不是更为有力吗?我们可以说,传统逻辑虽然在某一多少宽广的领域中(宽广程度看研究对象的性质而定)是合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可是迟早它总要遇着一定的界限。比如说,不可知论有这样一个反逻辑的诡辩:根据“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有尚未认识的东西”,去论证“有一个东西对任何时候的任何人来说,都是不能认识的”。不用数理逻辑,仅用传统逻辑,怎样去揭批它?
我记得金岳霖先生曾经这样揭批义和团的迷信。他说:义和团宣称:“只要信仰坚定,就会刀枪不入。”义和团与洋鬼子打仗,大师兄冲在最前面,被洋鬼子一枪打死了。二师兄心想,大师兄一定是信仰不坚定才被打死的,我信仰坚定,洋鬼子是打不死我的。他接着勇往前冲。二师兄也被洋鬼子打死了。三师兄又继续往前冲。……可是,“只要信仰坚定,就会刀枪不入”是无法证实的命题。我是在研究生已毕业,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后,听金先生说这番话的。坦白地说,当时我还对金先生的话很不以为然。试图根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来反驳他。后来才慢慢想通了。觉得金先生对迷信的揭批,是真正掌握了逻辑精神的,是运用了数理逻辑的蕴涵理论的。金先生未及见现代逻辑的一个新分支——反事实条件句逻辑。50年代曾经有过一个口号:“人有多大胆,地打多少粮。”这不是与义和团的迷信类似吗?
传统逻辑有过丰功伟绩,现在也该“致仕”了。永恒论不该是吸收论的终点,吸收论理应向取代论转化。对于吸收论,我们可以等待。但岁月蹉跎,时不再来。至于把诡辩术叫做真正的现代逻辑,还要写到高校文科教材中去,那是逻辑这门科学被长期扭曲的变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