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悲剧与蒋介石绕道北伐的决定_田中义一论文

济南悲剧与蒋介石绕道北伐的决定_田中义一论文

济南惨案与蒋介石绕道北伐之决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惨案论文,济南论文,蒋介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持人语:自蒋介石日记于2006年3月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对公众开放以来,国际汉学界刮起了一股“蒋介石研究旋风”:海峡两岸的众多学者东渡太平洋,到胡佛研究院去阅读、抄录蒋介石日记;解读蒋介石日记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杨天石撰写的《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和陶涵(Jay Taylor)撰写的《蒋介石与现代中国的奋斗》(The Ceneralissimo:Chiang Kai-Shek and the Struggle for Modern China)在国际汉学界引起了轰动;以蒋介石研究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先后在北京和台北举行。因日记开放所引发的蒋介石研究热潮实际上意味着以往对蒋介石研究所存在的局限。当然,客观地讲,当事人所撰写的日记,只能是一种参考资料,档案和原始文献资料才是历史研究的基础。本栏目刊登的两篇论文都是利用新近公开的蒋介石档案和日记等撰写的新作,均力图在新史料和新视角上突破传统研究的局限。 (陈谦平)

1928年5月3日发生的济南惨案,实际上是东亚国际关系格局发生变化的前奏。在经历了南京事件以后,南京国民政府反苏亲美英政策逐渐明显,日本田中内阁执政后对于中国采取了强硬政策,并不认同蒋介石二次北伐、统一中国的举动,济南惨案正是这一系列政策变化过程中各方势力博弈和碰撞的结果。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关于济南惨案的研究可谓成果卓著。①不过,既有成果在研究视角、史料利用以及对蒋介石在济南惨案后所采取政略评价等问题上皆有不足。日本为什么要数次出兵山东,田中政府要传达什么样的信息,济南惨案究竟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发生的,日本侨民和军队有没有受到劫掠和攻击,蒋介石在济案交涉过程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等等,这些问题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本文利用台湾新近出版的《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以及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收藏的黄郛档案,试图从国际关系的大背景来重新审视蒋介石在济案交涉中的决策。

一、从币原到田中:日本对华“武力干涉”政策的确立

自币原喜重郎1924年6月就任日本外相以后,以“不干涉内政”为核心的日本对华政策得以确立。币原外交于1927年3月南京事件发生时受到考验。在北伐军士兵闯入日本领事署抢劫财物,并伤及领事和日本侨民时,日本海军陆战队没有进行抗击,并拒绝参与英美军舰炮击南京城的行动。当英美打算采取强硬手段来对付蒋介石时,币原更是力排众议,认为:“解决当前危机的首要关键,就是要同情中国的国民运动,使各国对国民革命军不致丧失信心,从而免使各国共同出兵干涉。”他指出:“现谣传各国驻京公使商谈的协议内容中有主张对蒋发出最后通牒,而我方认为这样只能徒然增加事态的纷争,最后各方采纳了日方的主旨,确立了各国协调的方针。总之,对蒋而言,他很快就会博得内外的信任,平定时局大业可成。而决定其命运之关键即为其自身之决心。”①币原认为最后通牒将把蒋介石逼入绝境。但日本国内反对币原外交的声浪更高,政友会抨击币原外交“致发生南京事件,蒙受国辱”。②日本枢密院顾问官伊东已代治利用枢密院否决了紧急救令案,导致若槻内阁于4月7日总辞职。

继任首相的政友会总裁田中义一是币原外交的激烈反对者,他亲自兼任外相,采取了积极的对华干预政策。5月28日,田中内阁命令乡田旅团2000余人前往青岛,继而于7月8日进抵济南。尽管日本政府声明,出兵山东之目的,“纯属为求在华日人安全之自卫上不得已的紧急措施”,“对南北两军的任何部队也绝不干涉其作战或妨碍其军事行动”,但参谋总长铃木庄六指示乡田兼安旅团长除了保护日本居留民外,“为了保护国家及国军威信,或在完成任务方面遇有确实不得已之情况时,可以使用武力”,这实际上是默许山东日军可以越权采取军事行动。③

与此同时,田中义一还召开东方会议,确定了以将“满蒙”与中国本土相分离和武力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为核心的《对华政策纲领》。田中义一强调,“凡尊重我在满蒙特殊地位”者,将给予支持,而在动乱波及满洲,“对我特殊地位权益有侵害之虞时,则不论来自何方”,均决心为防卫而采取适当措施。④

下野后的蒋介石于1927年9月29日访问日本。11月5日下午,田中义一在其青山私宅与蒋会谈约两小时。蒋介石明确表示,“中国国民革命军以后必将继续北伐,完成其革命统一之使命,希望日本政府不加干涉,且有以助之。”⑤但田中再三劝告蒋介石:“当此之际,从大局着眼,应以先行整顿江南为当务之急”;“一俟基础巩固,方可着手北伐,这样部署,仍为最好的办法”。他要蒋介石“不必过分着急于北伐,首先在于巩固自己的地盘。北方张、阎、冯的争斗,可让其自找归宿,还是放任不管为上策。……应该专心致力于南方一带的统一。”⑦田中明确告诉蒋:“列强里面,在贵国最有利害关系的是日本,日本对于贵国的内乱固然可以一概不予干涉,但共产党如在贵国得势,便断难袖手旁观。根据这一道理,反对共产主义的您如能巩固南方,这对日本来说,乃是最大的期望。”田中还明确告诉蒋要尊重日本在东北的利益:“人们动不动就说日本援助张作霖,这完全不合事实。日本绝对没有支援过张作霖,不用说是物质,就是替张说话等等也从来没有过。日本的希望,只在于满洲的治安得到维持,便已安心了。”⑧

田中义一向蒋介石传达了再明确不过的信息,就是南京政府应将势力范围限定在长江以南,不应继续北伐,满洲是日本的势力范围。故蒋断言田中“毫无诚意,中日亦决无合作之可能。且知其必不许我革命成功,而其后必将妨碍我革命军北伐之行动,以阻中国之统一”⑨。

二、中日官方对济南惨案原因的不同表述

1928年1月5日,蒋介石复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通电全国“矢志继续北伐”。4月7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继续北伐。从10日起,国民革命军第一、第二、第三集团军对奉军展开全面攻击。第一集团军在鲁南向直鲁联军发起攻击,孙传芳和张宗昌部已无斗志,不断溃败。为了展示日本政府的意志,田中内阁以就地保护山东居留民为借口,于4月17日决定第二次出兵山东。

蒋介石对于日本的干涉早有预料。“今日日本阁议,决派陆战队赴青岛,必要时且开入济南,以保护侨民为藉口云。公(即蒋介石)早知日本阴谋,并业已一再声明负责保护外侨。今日国府外交部又以公保护外侨本月江日电文,训令上海交涉署分送驻沪各国领事知照矣。”⑩蒋在4月26日一面电令北伐军各部须遵守中央党部的应对措施(11),严令“各军到达胶济铁路,须切实保护外侨,并勿妄谈日本邦交,随地表示和平态度为要。”一面电令黄郛和张群“观察情形”,认为“田中必助奉挣扎”。他计划让张群再度赴日,“与田中面说,以公私关系,只要其不妨碍北伐,不损失中国国权与中日邦交,则其他如投资招商与汉冶萍等,当无问题。即其在华既得之权利,亦必如常保护。总望与中日亲善一线之希望。由其旋转而实现之也。”(12)

4月25日,日军第六师团5000余人在青岛登陆,一部继续沿胶济铁路西进,26日进入济南。日军立即在济南城内设置警戒区,并构筑工事。4月28日,第六师团长福田向蒋介石递交了声明书,“谓胶济路与日侨之生命财产及日本之经济,均有关系,不许任何方面军队破坏云。”日方还强调,由于“日侨皆集济南商埠区内与正金银行及领馆、病院附近”,禁止中国军队进入商埠区。蒋介石只得下令第一集团军所部“暂勿入商埠区,及保护外人银行、领馆、病院,对于胶济路亦毋庸破坏,避免其藉词冲突”。(13)

当时日军在山东的部署是:斋藤少将统率的第十一旅团分驻济南至青州间;岩仓少将指挥的第三十六旅团分驻青州至青岛间;上村大队长统率的第十三联队二大队分驻博山及张店;日军铁道队分驻济南、青岛、张店三处,保护胶济铁路;天津派来济南的三个中队担任普利门外胶东车站及南部五马路一带防务;凡沿路线住有日侨之处,均有日兵驻守。(14)

第一集团军于5月1日进入济南。蒋介石则于次日清晨6时入城,“经过商埠口时,沿途见日军警戒甚严,沙袋铁丝网依然张布,盖并未撤去也。且不许我军及人民在商埠通过。”此时济南附近有陈调元第二军团、贺耀组第三军团、方振武第四军团约5万人,(15)“何难于顷刻之间剿灭倭寇”,且北伐军内反日情绪高涨,“诸将多欲与战”,但蒋介石认为这样必然“有碍北伐”,因此抑制了高级将领的战斗欲望。考虑到日军“如此高筑防御工事,实足引起我国军民之恶感,而益至纠纷”,蒋介石遂派人请日本驻济南总领事来总司令部谈判,计划“令日军撤除一切防御工事”。福田彦助“乃派一参谋与领事同来,对于公之要求乃阳为允诺焉”。(16)5月2日夜,“日军即撤消铁丝网、沙袋及警戒兵”(17)。

日本政府公布的文件也证实:“二日,到济之南军总司令蒋介石对日本师团长声明,南军可绝对维持治安,要求日本军从速撤退及撤去防备设备。日本军乃于二日夜将该项防备撤去,以前避赴安全地带之日本居留民中已有归宅者。”(18)

5月3日上午8时,日领事偕日宪兵司令谒见蒋介石,称赞“中国革命军到济南,军机风纪甚好,而且严肃守秩序,故日军与日宪兵于今天撤回。此宪兵司令所以特来辞行也。”“日领事又极言革命军如何如何好,张宗昌如何如何不好。又言日本如何如何帮助革命军,甘词媚语凡半小时余……”(19)

然而,半小时后就发生了军队冲突事件。《事略稿本》这样描述了济南惨案发生的原因:

九时,忽闻有机关枪声,公曰:何为此时有此枪声哉?夫逆军已远且军心已骇散,不能复振,此时断断不致反攻也。此枪声得毋为日军寻衅呼?遂派侍从副官外出调查,先是日军司令福田见公约束革命军甚严,无从引起冲突,而彼出兵山东计划将完全失败,故于昨日阳为撤去防御工事,外示修好,实则乃欲藉此混乱防区,俾得易于我军接近,制造事件,以售其计。后又恐公立发其奸,故特于今晨派日领事与日宪兵司令来谒,以词示好。福田狡谋既定,遂于日领事与日宪兵司令始退之项,即藉故寻衅,其衅端大略如次:一、日兵藉口与我第四十军一士兵龃龉发生冲突。二、日兵故意阻拦我第四十军士兵护送伤病至医院就诊。三、日兵故意不许我兵士以中央钞票在商埠市物。四、日兵不准人民聚观标语,致有多人忿愤。五、日兵故意不许我士兵通过商埠。因此五端,日军遂先以步枪击死我来往兵士数人,继以机关枪向我大部军队扫射。我军死伤至多,而空前之济南惨案于以发生矣。

及公闻声,派侍从副官往查,时已枪弹密发,烟雾弥漫,遂路塞不可复通。侍从副官回报,谓我军已与日本军队开火,并目见路上有我国两小孩被日军刺刀刺死,云云。(20)

日本外务省向国际联盟提出的“关于济案之参考书”则是另外一种描述:

五月三日午前九时半,日本人吉房长平家被南军正规兵掠夺,一中尉率领之日本兵约三十名急赴出事地点,该中国兵等遂逃入附近之中国兵营,即由营内开枪射击,致使日本兵若干名负伤,日本兵乃还击。该冲突发生后,当时充塞济南市内之南军几同时到处向日本军发炮,开始虐杀日本居留民,掠夺日本人家屋。

于是日本军努力于日本居留民之收容保护,一面驱南军于商埠地外及解除其武装,而日本领事更屡冒危险,尽力于与中国方面取联络,协议停战。然蒋介石之威令不行,中国兵依然继续发炮,直至五日午后始得停战。(21)日本陆军省公布的《济南事件之经过》则更为详细:

三日午前九时半,中国兵二三十人至麟祥门外《满洲日报》代理店吉房长平处,入门掠夺,领事馆巡查冈田繁一制止之,反而被中国兵胁迫殴打。接急报派天津部队中久米川中尉指挥之部队至该地时,暴兵退避至中国兵之宿舍,其步哨开始射击,逃亡之兵转身加入枪击,而无掩护物之我部队不得已还击。(22)

关于蔡公时被害案,蔡公时的勤务兵张汉孺报告说:

昨日晨,日兵在领事馆一带布置防线,交通即断。九时许,我军一队移驻交涉署对面之基督医院,日军瞥见即开枪射击,毙我兵士、伙夫各一名。我军乃登楼退让,日军即向楼上轰射。当时交涉署门首枪弹更如雨下,因之有两日兵为流弹击毙。我外交特派员蔡公时屡次命人出外探视,皆被日兵所阻,不得出。盖交涉署前后早被日兵包围,监视,不准出入矣。直至夜分枪声未绝,包围未退。府中人正忧危符旦,乃忽闻日兵撞门,势极凶猛,蔡主任乃谕令开门,日兵拥入二十余人,进门即剪断电灯线、电话线。 日兵每人各携一手电灯,纷向各室探照。其一操中国语言者曰:我们为搜查枪弹而来,因日间有我们两日兵被枪击死,此必系你们署内人所为的,云云。蔡主任与之解释,并谓此地是交涉署,我等皆是外交人员,贵军不应搜查。乃日兵不允,强行搜查,并将全署员役个个捆缚,搜查甚久。迄不获一枪弹,乃攫取署中公牍五大包,不由分说,强夺而去。不半时又来。蔡主任忠愤填胸,一再责彼不明外交手续,不识国家体统。日兵遂大哗,争持刺刀割去蔡主任及诸人耳鼻,再将诸人分作三四组,拽出屋外枪决。而我蔡主任最先殉难,所受宰割亦最惨。(23)

日本政府则对蔡案未置可否:

至中国方面极力宣传于世之山东交涉员蔡公时及交涉署员之虐杀一事,当五月三日事件勃发,当时中国兵及便衣队到处凭藉房屋向日本军民乱射,因交涉公署(当时此方面之日本兵不知其为交涉公署)内之射击,日兵二名即死。同日夕,日兵之一部因去搜索,而潜伏在内部之十数名(中国兵)即在天井内开始射击,日兵不得已遂与应战,因此而有击毙者的系事实,究竟蔡是否亦在其内,不甚明了。无论如何,日本军并无杀害无抵抗之市民之事实,况割耳、削鼻等事,日本人之性质习惯上断无此事。(24)

关于日军在济南的暴行,《事略稿本》记述道:“我军派往商埠附近看守枪弹之一排部队全部被日军残害。又我军驻济南小纬路四路之第三十七军第一团亦被日军包围缴械。少顷,又报无线电台之守兵皆被杀,而中国平民被杀者尤多。”(25)蒋介石后来向国民政府报告说:“此次肇事原因,系我军士兵由日军自行划定之防区附近经过,日军即开枪将我兵击毙,旋派大部军队至交涉公署,蠡拥冲入,即将战地政务委员会交涉员蔡公时用麻绳捆绑,挖去目鼻,继将蔡枪毙。又杀属员多人,并纵火焚烧交涉公署。事后又转往外交部长办公处行凶。幸黄部长郛闻耗避去,得免。彼等穷搜不获,遂纵火又将外长办公处烧去。日军于此暴行之下,一面以有计划之行动,向我国军民扫射,我国军民死者不计其数,一面派大部军队至我国军驻扎地点,勒令缴械,此三日上午事。至晚,我国高级军事长官与日本高级军事长官会商救济办法,正磋商间,日军又向我军用炮轰击,即将无线电台轰倒。炮声隆隆,猛射至发电时尚未停止。此次事变,在中国军队与日军驻在地距离窎远,而日军竟施行此种凶顽至极之暴行。我国军队为正当防卫计,当然不得不还击抵御。综计我国军民死伤人数,实在一千余名以上。”(26)

日本政府则辩解说:“当时济南城内尚存残留四千之中国军队,济南附近之中国军队,其数犹在数万以上,于商埠地之四围装置堑壕,又有在附近高地向济南排布炮列者,如此阵容之下,万一战斗再开,日本军及居留民居于极可危险之地位。有保护居留民任务之日本军,以此等武装中国兵应由济南及山东铁道沿线立即撤退为绝对必要。”据日官方统计,“本事件中日本居留民之被害,至五月十五日止,已判明者,杀害十四名,其多数(包括妇女)加以最惨虐之行为,殆有不忍见者。其他负伤者十五名之外,更有在公众之面前受极端侮辱之男女被掠夺之户数达百卅一户。”(27)

日本政府坚持认为济案责任在中方:

(1)此案因南军兵士掠夺日人住宅,且对于驰往救护之日兵射击为发端。(2)此案因南军干部屡来声述自任维持治安之责,要求撤去日本各种防备,日军遂于事件发生之前一夜撤去,又令已经退避安全地带之侨民复归自己住宅。(3)此案为撤去防备后直即发生者,当与其发端之同时,各方面之中国兵齐向日军攻击,又对于日侨开始掠夺迫害,此等迫害掠夺一似限于日人,徵诸此等事情,极少限度中国兵之下级者间,为有计划之行动。(4)日本方面屡次冒险与中国侧协议,取联络停战,但中国侧之命令不能彻底行使,不得已继续战斗。(5)中国兵中杂有便衣队,随处以房屋为掩护,向日兵乱射,日兵最为困难之状况下从事巷战。(6)此案发生后,中国兵之蛮行加诸日本男女侨民,其惨虐有难以言语形容之程度。(28)

三、绕道北伐:忍辱负重的决策

济南事件发生后,蒋介石立即命令各师长“约束队伍,不许出外,敬俟命令,力避与日军冲突”。同时通知福田彦助,称“我军已下令约束,不许出外,希贵司令亦下令贵军,不令兵士外出,免生冲突”;“至目前冲突情形,我正调查,俟调查结果,再决定办法。现在第一要务即为双方各自撤回军队,不使冲突扩大”。同日中午,蒋介石又发布命令:“所有军队,除在城内者外,凡城外军队一律于今日下午五时以前离开济南近郊,尽力让避日军,不许与之无谓冲突。”同时再派人通知福田:“吾已严令我军,限于下午五时以前,城外军队一律离开济南近郊,同时望君亦约束队伍,不可放枪开炮,伤我军民。”(29)

但日方态度逐渐强硬。冲突爆发时,正值外交部长黄郛抵达济南,他遂急速前往济南日本领事署交涉,在那里,他被第六师团参谋河野派来的人请到日军司令部商议解决办法,却遭受日军的粗暴对待。据黄郛后来报告:

吾至日军司令部后并不得会见福田,惟见河野,亦仅数语自去。使我坐一小室中,不复见其高级人员。久之,一排长手持一纸来,迫我签字。纸上书者,为“今日冲突由中国革命军抢日人东西,并打日人而起”云云。吾视之愤甚,拒不签字,继来一班长,以手枪相协,吾誓死不签。后又一人持调查报告单来,单中有“目见一日兵被中国兵杀死”等语。又强逼签字,形势更凶毒无人理。吾不得已乃提笔于此报告单上批写“此单我已阅过”,至是始得放我回部,并叹恨此耻辱向未尝受。(30)

3日下午2时,福田派人面见蒋介石,声称其意见“与蒋总司令相合,意欲先撤军队,再行调查”。约定当天晚上各派代表开会协商解决办法,但一直等到夜里12时半,福田才派人回话,要求蒋派人到日军司令部去谈判。最终双方议定“交涉署左近为议场,并派熊式辉为代表前往”。(31)

熊式辉在谈判过程中受到日军胁迫。会上,日方代表提出“凡济南商埠街道不许中国官兵通过”、“胶济路与津浦路铁道不许中国运兵”、“中国军队一体全数退去二十里之外”等苛刻条件。为了逼迫熊式辉签字,日军“每两分钟掷下一炸弹,发一声大炮,并已炸毁中国无线电台云”。但熊“力与争辩坚持”,认为“此不惟有损两国国交,亦且有关两国国格、国体,卒拒不签字。”直到4日凌晨5时才返回总司令部。(32)经此番交涉后,熊式辉向蒋建议,“照现在的情形看,日本一定要与我们开战”,现在只有两条路,或是“对抗应战”,或是“忍辱一时,避免冲突”,将来再作计较。(33)

面对这样一种局面,蒋介石决定暂令各军在黄河南岸待命,主力撤至济南之西南地区。“胶济路线之残敌因此不能肃清,渡河计划亦不可不慎重。惟有力守济南黄河南岸”。(34)在权衡利弊后,蒋介石决定:“我们现在还不能与日军开仗,亦不必与他在济南冲突。现时唯一目的,要在攻克北京,完成北伐,故只有忍辱负重,仍旧要与他们设法缓和。”(35)于是,蒋介石于5月4日清晨定下了第一集团军主力离开济南,绕道北伐的决策。上午8时,蒋离开济南城,前往党家庄与冯玉祥见面,并派人送达致福田彦助函件一封:

本月三日不幸事件发生,本总司令以和平为重,严令所属官兵全数撤离贵军所强占设防地域。现在各军已先后离济,继续北伐,仅留相当部队,藉维持秩序。本总司令亦于本日出发,用特通知贵师团长查照,并盼严令贵军立即停止两日以来之一切特殊行动,藉固两国固有之睦谊,而维东亚和平之大局。(36)

日本政府则于4日作出了增兵的决定。日参谋总长电令福田彦助,“对中国军的停战,必须以显扬国军威信并根绝祸因为条件”。福田认为,济案只是取得暂时解决,“但目前南方中国军在济南附近驻扎者至少有四万人,对我所怀恶意渐增”,认为“目前正是日本对南方进行断然惩处,以进一步解决中国问题之良机”。(37)5月7日下午3时,福田彦助向蒋介石提出条件:

与贵总司令屡次向中外声明之意见相反,今次由贵部下正规军实现不忍睹之不祥事件,本司令官不胜遗憾之至。对日帝国军队及居留民所加之一切损害,并关于国家名誉损毁之赔偿,容俟他日由帝国政府交涉。本司令官暂对贵总司令要求下列各项:一、严峻处罚有关系骚扰及其暴虐行为之高级武官。二、解除在日本军前抗争之军队武装。三、在南军治下严禁一切反日之宣传。四、南军应离隔济南及胶济铁道两侧沿线二十华里以外。五、为监右项实行起见,在十二小时以内开放张庄、辛庄之兵营,右诸项望在十二点钟以内回答。昭和三年五月七日午时,临时山东派遣第六师团长福田彦助。(38)

当晚8时,蒋介石在界首车站同朱培德等协商,决定答复如下:“一、我军如有违令之官兵,可以处罚,但肇事日兵亦应同样处罚。二、胶济路及济南附近二十里内准暂不驻兵,但不得阻碍我交通。三、济南城内须留有相当部队维持秩序。”(39)商议完毕,即派熊式辉与战地政务委员会教育处主任罗家伦赴济南交涉。(40)

由于国民政府在12小时内没有答应日方条件,加之“残留济南城内之中国军队结合便衣队不时向日本军及山东铁道列车发炮,日本军于八日午后虽欲以和平手段解除武装,该军队不允,因于九日拂晓以城内督军公署、道尹公署、城壁等中国兵根据地为目标,施以炮击,同时并用种种手段诱其脱出。至十一日拂晓,中国兵之大部分已更换便服,由城内脱出……中国军队全被击攘至济南及其周围二十华里以外。”(41)此次攻占济南城,日军共出动9个步兵大队,3个野炮兵中队,共计4 862人,26人战死,157人受伤。(42)但中国军民在济案中生命财产损失十分严重。(43)

5月10日,蒋介石与从南京赶到的谭延闿、张静江、吴稚晖等人在兖州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军事暂取不抵抗方针,先礼后兵,以观其后。而迅令各军全部渡河,继续北伐,集中全力完成革命为目前唯一方针。故对于日本,凡可忍辱,且暂忍之,必至最后忍无可忍之时,乃求最后历史之光荣,与之决一死战。”(44)

四、国际关系视野下的几点分析

对于绕道北伐,大陆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这是蒋介石对日妥协退让政策的开端,一般持批评的态度,(45)我个人则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蒋介石在处理济南惨案时的决策是正确和适当的。

第一,当时国民政府的首要目标为统一中国。对于不平等条约,中国当时还没有实力突破其束缚。国民革命发源于珠江三角洲,国民革命军一路推进到长江三角洲,但这广袤的地域主要是英国的势力范围。日本当时在华盛顿体系的束缚下,加之币原协调外交的对华不干涉政策,因此乐于见到英国利益被国民革命的浪潮冲得支离破碎。但南京事件以后,中国人民反日情绪逐渐高涨,日本政府和国民对于币原外相的不干涉政策日益不满。“三月廿四日南军之入南京,也有共产系之军队直袭日本领事馆,对于领事以下馆员及日侨与以不可忍耐之侮辱而加伤害,且将领事馆及其他侨民住宅掠夺一空。”“四月三日汉口日本租界因共产党分子之煽动,豫(预)为挑衅之农民团将登岸之日本水兵侮辱殴打,又追袭日人店铺,加害行人,至于不可收拾之状态。该租界之日人二千五百名之中有大部分退避上海,及日本方面重庆、宜昌、沙市、长沙、芜湖、九江等处日侨,亦鉴于南京事件,相率退避。”(46)

济南事件发生后,日本国内媒体和坊间流言均充满激烈的反华情绪。据驻日特派员殷汝耕报告:“此间关于济南消息日渐具体化。我军对日侨剥皮、割耳、挖眼、去势、活埋、下用火油烧杀、妇女裸体游行当众轮奸等事,日人言之凿凿,其所转载京津、伦敦、纽约各外报亦均对日同情,归咎于我。一般空气异常激昂,认为巴黎、华府会议以来,华○对日极轻蔑,从前如关税会议及不干涉主义一类软和外交方针不特不能见好华人,而反遭辱。日人愤懑之情将因此次济案勃发,陆军系更肆煽动,颇欲乘机攫夺。今日已决派名古屋第三师团照战时编制,约二万人立即占领济南,管理胶济线,尤有大规模出兵占领宁沪之酝酿,一般主张积极政策,更欲于此解决一切悬案。”(47)

日本大民俱乐部5月4日致函田中义一,要求“直接占领山东铁路;迅速集中驻青岛的第二舰队主力,且将上海舰队之一部进行增援;占领济南,命驱逐艇之一队自小清河进入济南府;由天津方向增派一旅团,将津浦铁路置于我军管理之下,将京奉线之北京、天津、太沽沿线全部收入日本手中。满蒙两个师团兵力做好随时可以增援的态势。”(48)日本恢弘会于5月5日呼吁政府“为保护侨民、维护国家权益,有必要派遣强大的独立兵团进驻山东”。该会认为“济南事件是南京事件扩大化结果,是有计划的排日暴行。针对上无威信、下无节制的中国军队频发的暴行,我派遣军之增减进退,完全由本国政府自由处断。为顺利完成任务,以速派一兵团独立进驻山东为宜。”(49)日本对支大同会的大石良平、真锅理从等认为,“此次济南事件对中国诸悬案之解决、主导中国和平、实现我国国力发展、达成我国长久之国策,实为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他们于5月7日向外务次官出渊胜次建言:“一、应将以往的外交手段改为武力手段才能彻底解决此次济南事件。二、为解决济南以东或其他地方的未决悬案应占领必要之地点。三、此时我国应占据主导地位,以彻底的手段稳定中国国内形势。四、作战的结果是不准南北军进入满蒙。五、借此机会采取手段最有利地解决满蒙问题。”(50)

日本参谋本部在5月7日拟定的《对华方策》中表明了要武力解决济南事件的态度,决心“示以震惊整个中国之威武,根除彼等藐视日本之观念,以此向中外显扬皇军威信,并为在整个中国发展国运奠定基础”。在《对华方策》指导下的日本陆军已经“完全超越保护居留民的范围而开始了以全中国民众为敌的行动”。(51)5月8日,第六师团在济南展开了对中国军队的全面进攻,5月9日,第三师团接到开拔的命令,到5月11日,山东日军总数已达到15000人。

现在看来,如果蒋介石当时意气用事,对日开战,必将导致中国局面大乱,英、美和日、苏必然介入纷乱的中国政治,中国政治前途必将平添变数。蒋介石深信,只要中日军队避免正面接触,中日军事冲突是可以避免的。

第二,华盛顿会议构建的东亚政治格局限制日本在山东采取无限制的军事行动。蒋介石充分认识到,解决济南事件的方针“不在军事而在外交,不在此地而在有转移能力者”。蒋介石认为,“只有英国有此转移能力”。因此他于5月9日请李济深速派朱兆莘赴港“与港督密谈,征其意见,谓中国之容忍亦有限度,如不得已破裂时,英国取何态度?有何法补救?藉察英日对此事是否协调”。蒋介石为什么要通过港督出面协调呢?因为他觉得“沪英领职微,必须有如港督之能转移英内阁政策者为之,方易有效”。(52)

国民政府因此制定了联英美遏制日本的政策:

一、联英:(甲)照中央来电派兆莘赴香港与护督密谈,请将国民政府联英意旨转电英政府。(乙)由兆莘用政府名义私交关系,电英外长。(丙)由兆莘密电英报界熟人,鼓吹联华政策。(丁)由兆莘密电英国会各党熟人提质问案,并表示联华趋向。

二、联美:(甲)由兆莘密电驻美施公使向美政府表明国民政府联美抗日方针。(乙)由兆莘密电美国会熟人及舆论界鼓吹联华反日政策。(丙)设法引导美国舆论主张美政府照前国务卿约翰黑(John Hay)保全满洲办法,仗义执言,戢日野心。(丁)如吾国对日取断然态度时,可照欧战时法国乞援外兵办法,请美国加入战团。

三、求助国际联盟:(甲)用中央外长名义电国际联盟秘书长,请召集行政院临时会议,令双方暂停兵事,听候行政院派员查办。派王宠惠出席陈述事实及意见,同时由兆莘径电监会秘书长,请从中主持,因兆莘离日内瓦时曾有此种非正式预约也。(乙)由兆莘密托日内瓦国际报界,宣布日兵暴行及监会应照盟约调停息战理由。(53)

与此同时,蒋介石在得悉美国愿意出面调停后,立即电令黄郛“将福田条件及今日报告抄交美领,从中调停如何”。不久,美国国务卿即“训令驻济美领恳商中日官宪申请出任调停”。(54)美国的态度到5月23日有明确变化,国务院明确表示:“(一)美国认(为)进兵满洲系侵略中国领土;(二)美国否认日本在满洲有任何特别权利与利益;(三)美国认九国协定有束缚日本及其他签字各国之责,日本大使与国务卿凯洛格氏会晤,否认日本有在满洲建设受护国之意。”(55)

英国对于中日冲突取中立态度,但英国使领官员对于中国略有同情,英国驻广州总领事告诫李济深,“南方若许民众激烈挑日,使堕毂中。宜继续守镇定态度。经济绝交虽制日本死命,中日若决裂,英必守中立,美领意见略同,初战美必不参加。宜宣布日兵横暴证据,以博世界舆论之同情,最为上策”。(56)

第三,由于绕道北伐,避免了中日直接的大规模军事冲突,加上英美等国际力量、尤其是美国后来明确的警告,田中义一的态度有所转变。田中在5月13日会见殷汝耕时表明了以下态度:(1)蒋介石“为收拾时局唯一中心人物,且时机已至”,他决心帮助蒋介石“完成中国革命并巩固之”。(2)“济案已明了,乃共党操纵一部分军队所计划,使钧座频困难,至为遗憾。但无论如何艰困,务望勿中馁而萌退志,仍请毅力进行”。“济事虽难,然自大局言,乃一小事,万勿因小事牺牲大局”。(3)“已电命前方收束,且派人往授意旨,今后日军决无别项行动”。(4)“为促进北伐计,已嘱前方速使我军利用津浦线进兵,但须预关照日军,以免误会”。(5)“渠派第三师赴华,除护侨外,实另有深意,此节虽不便明言,然绝非对南军可断言”。(6)“已命将济案归外交交涉,将来双方形式上之解决自不可少,但决无苛求”。(7)“昨各报所载内阁解决济案之方针:(甲)决不以利权为交换条件;(乙)决不偏袒北方,妨碍革命;(丙)对中国决不采武力压迫政策。乃渠所宣布”。(8)“张作霖不久必处决,请注意勿使满洲化为战区,否则日方舆论颇难抑制”。(9)“请猛进勿踌躇,革命军下北京不过统一初步,望钧座早定收拾时局、裁兵建设之计划,日本当协力贯彻”。(10)“目前急务在使南军能利用津浦线及其他种种便宜,望钧座派岳军兄往济,渠亦派腹心前往,为具体之接洽,俟派定即电知”。(11)“渠拟另派腹心以视察为名驻宁沪联络”。(57)

从田中义一的上述表态来看,济南事件已经向着理性的解决方案迈进。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田中义一向蒋介石传递的“张作霖不久必处决”的信息。学界一般认为,田中义一“企图保存张作霖,以加强日本在满洲的统治”,(58)暗杀张作霖的元凶是关东军。但田中同殷汝耕谈话至少从某个侧面证实,事实并非如此,田中本人已经知悉或参与了图谋杀害张作霖的计划。(59)

蒋介石对济案的冷静处理,作出忍辱负重绕道北伐的决策,使得国民政府在国际道义上占得先机,而田中内阁积极的对华干涉政策不仅未能将东三省同中国本土分离,反而激化了中国民众对于日本的不信任和仇恨,在民族大义面前,张作霖等最终通电表明了“停战息争”的态度。在田中义一的怂恿下,关东军最终炸死了张作霖,结果不仅导致东北于1928年底宣布易帜,服从南京国民政府,而且加深了日本在国际上的孤立地位。1929年7月2日,田中内阁最终倒台。

(本文引用的部分日文档案资料,由南京大学曹大臣副教授提供并翻译,在此谨致谢忱。)

注释:

①代表性成果有李家振、郭墨兰的《济南惨案述论》(《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5期)、鹿锡俊的《济南惨案前后蒋介石的对日交涉》(《史学月刊》1988年第2期)、杨天石的《济案交涉与蒋介石对日妥协的开端》(《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罗志田的《济南事件与中美关系的转折》(《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臧运祜的《中日关于济案交涉及其解决》(《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等。

②币原外务大臣致驻上海矢田总领事电(1927年3月31日),编号42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Ⅰ第1部第1卷》(1927年),东京:外务省,1989年,第533页。

③〔日〕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17页。

④参见〔日〕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第521-522页。

⑤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下),东京:日本国连协会,1955年,第101-102页。

⑥《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台北:“国史馆”,2003年,第109-110页。

⑦《田中义一与蒋介石会谈记录》,李华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近代史资料》总45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18-224页。

⑧《田中义一与蒋介石会谈记录》,《近代史资料》总45号,第218-224页。

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第111页。

⑩《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147页。

(11)这些措施包括:甲、攻击田中个人,不涉及日本人民及其政党。乙、日本出兵,意在阻挠北伐,吾人应固后方。丙、应特别注意共党之捣乱。丁、禁止罢工罢课。戊、任何党员对于此事,不能自由行动。己、此时应坚忍慎重。庚、保护外侨。辛、不必开民众大会及游行等因,应即照办为要(参见《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09-210页)。

(12)《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10页。

(13)《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23页。

(14)《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51页。

(15)日本方面估计在济南商埠及城内住屯之中国军队,“其数超过七万”(参见《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16)《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50-252页。

(17)《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56页。

(18)《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19)《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57页。

(20)《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57-259页。

(21)《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22)日本陆军省:《济南事件之经过》(1928年5月13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23)《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64-266页。

(24)《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25)《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67页。

(26)《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67-269页。

(27)《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28)《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29)《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59-260页。

(30)《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62-263页。

(31)《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62页。

(32)《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64页。

(33)陈鹏仁编译:《中日外交史(北伐时代)》,台北:水牛出版公司,1989年,第160页。

(34)《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72页。

(35)陈鹏仁编译:《中日外交史(北伐时代)》,第161页。

(36)《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75页。

(37)〔日〕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第531页。

(38)《蒋行营来电》(1928年5月8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6盒。

(39)《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91页。

(40)有日本学者指出,日本“这种高压的要求,其真意决不是要同国民政府军达成和解”。福田彦助就向参谋总长建议:“日军必须给南军以歼灭性打击,作为对以往中国侮蔑日本的总清算。”(〔日〕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第532页)

(41)《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42)陈鹏仁编译:《中日外交史(北伐时代)》,第85页。

(43)根据“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调查报告,济案中中国军民3608人死亡,1455人受伤(参见中国国民党河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编:《济案特刊》,1928年12月20日,第44页)。

(44)《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305页。

(45)杨天石在《济案交涉与蒋介石对日妥协的开端》一文中指出,“在很长时期内,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对日妥协政策,其开端即是济南交涉。”(《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臧运祜在《中日关于济案交涉及其解决》一文中也认为,“济案是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对日外交的转折点”,国民政府“对于日本在外交上的妥协性格与屈辱结局,也恰恰是由此而始的”(《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

(46)《日本外务省公布向国际联盟提出关于济案之参考书》,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47)《殷汝耕阳酉电》(1928年5月7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48)大民俱乐部:《对支紧急建议》(1928年5月4日),A1.1.0.2.2-16,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

(49)恢弘会:《有关中国时局的决议》(1928年5月5日),A1.1.0.2-16,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

(50)对支大同会:《建言书》(1928年5月7日),A1.1.0.2-16,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

(51)〔日〕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第532页。

(52)《蒋介石致李济深电》(1928年5月9日),《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3),第299-301页。

(53)朱兆莘:《对日意见书》(1928年5月12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该建议书由李济深转交蒋介石。

(54)《黄郛致蒋介石电》(1928年5月13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55)《纽约李锦纶参事来电》(1928年5月24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56)《李济深致蒋介石电》(1928年5月14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57)《殷汝耕致蒋介石电》(1928年5月14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黄郛档案第2盒。

(58)〔日〕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第535页。

(59)杨天石先生在其论文中也引用了田中义一的这段话。笔者在胡佛研究院档案馆所藏黄郛档案中发现了两份殷汝耕致蒋介石同一电报的译文,由于密电译者不是同一个人,译文略有差异,但“张作霖不久必处决”却是一样的。由此可见没有电报密码翻译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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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悲剧与蒋介石绕道北伐的决定_田中义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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