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生年再辨——兼及各说的论证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文,岑参论文,生年再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岑参生年最早由赖义辉《岑参年谱》定为开元六年(1930年《岭南学报》第一卷第一期)。不久闻一多《岑嘉州系年考证》又定为开元三年(1933年作,收入《闻一多全集》第三卷)。刘开扬《略论岑参的诗》则定为开元四年(1957年作,收入《唐诗论文集》)。曹济平《岑参生年的推测》则以为在开元二年(1957年《光明日报》。)孙映逵《岑参生年考辨》又以为在开元五年(1981年第三期《南京师院学报》)。拙作《岑参生平数事略考》(载《文学论丛》第六集)对此问题有所论述,推崇闻一多说。但五十年来众说纷纭,自难一旦趋于一致。今再草此文,分辨各说之得失,以供讨论。为明是非,须有所肯定否定,本意决不在对各学者本人有何抑扬。
二年、四年、六年各说方法上的共通点,就是只从一个证据着手立论,不顾其他,因而陷入矛盾。
赖义辉的根据是岑参的《行军诗》:“吾窃悲此生,四十幸未老。”诗题下原注:“时扈从在凤翔。”唐肃宗至德二载二月至凤翔,十月收复长安即还京,故诗作于此年,即公元757年。赖氏由此年上推二十九年,为开元六年(718)。以此为基点,“二十献书阙下”在开元二十五年,天宝三载二十七岁进士及第,三十岁“初授官”在天宝六载,并赴安西,十载还京,至德元载三十九岁任北庭度支副使,至德二载至凤翔行在官右補阙。赖氏只看重至德二载的《行军》诗有“四十幸未老”句,却忽视《北庭作》诗有“可知年四十,犹自未封侯”句。依赖氏之说,《北庭作》诗写于至德元载(此点也未必确实),则应为三十九岁,也有不合。此说更大的矛盾还在《轮台歌》:“亚相勤王甘苦辛,誓将报主静边尘。”汉代宰相有缺,以御史大夫递补,唐人因称御史大夫为亚相·封常清于天宝十三载三月返京,始摄御史大夫、权北庭都护,充伊西北庭节度使,十四载冬召回京守东都,因兵败,十二月被唐玄宗斩于潼关。依赖氏之说,此送封大夫西征的《轮台歌》竟作于封常清死后一年。另外,此说与岑参他诗讲年代处也有不合。《太乙石鳖崖口潭旧庐招王学士》诗:“偶逐干禄徒,十年皆小官。”依赖氏之说,初授官在天宝六载,九年后为天宝十五载,其时岑参已赴北庭,并不在石鳖谷。而且其年安禄山占据长安,为官者也不能居石鳖谷。即使推迟到至德二载,岑参只能于冬日还京,与诗言“骤雨鸣淅沥”之夏秋景也不合。可知仅据一证,不顾其他,自将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
刘开扬认为,闻一多的开元三年说与《秋夕读书幽兴献兵部李侍郎》诗有矛盾。诗作于广德元年,自开元三年至此为四十九年,诗中有“年纪蹉跎四十强”,四十九岁不能说四十强,因此应生于开元四年。生于四年则小一岁,此说以一岁之差解强字,很难圆满,四十八怎么比四十九强多少呢?特别是生于开元四年与岑诗也有不少矛盾。如《感旧赋》作于天宝二年,《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作于天宝三载,刘开扬也是同意的,但生于开元四年,作赋时二十八岁,作诗时二十九岁,与自言“参年之十”“三十始一命”都不合。赋中自言“二十献书阙下”,依刘说,献书在开元二十三年。然自献书至作赋时首尾九年,又与赋中“蹉跎十秋”不合。赋中的“五岁读书,九岁属文,十五隐于嵩阳,二十献书阙下”,所言岁数都应为实数,而“参年三十,未及一命”、“蹉跎十秋”却是虚数,也很难解释。又《冬宵家会饯李郎司兵赴同州》诗有“寒天高堂夜,扑地飞雪时”、“季女犹自小,老夫未令归”等句。诗作于长安,时间为冬日。岑参冬日在长安年份屈指可数。天宝年间尚不足四十岁,自不会自称老夫。至德二载、乾元元年刚刚四十出头,只是“四十强”,还远不是老夫。广德元年冬吐蕃兵入长安,自不能在京冬宵家会,只有广德二年冬岑参在京,若生于开元四年只有四十九岁,也是“四十强”,中国人不到五十岁是不自称老夫的。而生于开元三年则满五十岁,可自称老夫了。诗又有“急管杂青丝”句,唐清官五品以上可家蓄音乐,这也与其时已为从五品的屯田郎中合。故四年说也不能解释这首诗中的用语。这也是只据一证立论因而与他诗矛盾。
曹济平据《感旧赋》作于天宝二年,又自言“参年三十”,上推二十九年,生于开元二年。然而《秋夕读书幽兴献兵部李侍郎》诗必作于入为祠部员外郎之后,在广德元年。自开元二年至广德元年已五十岁,中国人五十岁决不会说“年纪蹉跎四十强”的。仅此一例已可知开元二年说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这也是仅据一证立论因而陷入矛盾。
以上三说都是根据岑参自己所作诗文中自言年岁,证据是确凿无误的,但没有对照岑诗中他处自言年岁,以致不能自圆其说。从方法上说,犯了只计一点,不及其余的毛病。
孔映逵的开元五年说晚于赖、闻五十年,晚于刘、曹二十五年,应该较以前各说完善和严密才对。但实际上毛病却最多,其所据资料既难以站住脚,推理方法又不太合逻辑。以前各说除闻一多较多附和者外,其余则无人响应,孔映逵之说则得到了孙望教授的有力支援。孙望《全唐诗补遗》卷五岑参名下云:“岑参,文本之后,生开元五年,天宝五载赵岳榜及第(据孙映逵同志作岑参生年考索一文),大历四年卒于蜀(据孙映逵作岑参研究)。”《补遗》收入中华书局《全唐诗外编》中,其影响自然较大,因而更须细加分辨,以明是非。
孙映逵《岑参生年考辨》(以下简称《考辨》)判定生于开元五年的作法,首先是从否定天宝三载及第入手,而所引证据却极不可靠。
第一,《考辨》据《敬酬杜华淇上见赠兼呈熊曜》诗有“忆昨癸未岁”及“县楼压春岸”句,癸未为天宝二年,又有春字,而昨为去年,认为天宝三载春在淇上,不能在长安应试,故不能于三载及第。释“昨”为去年,始自李嘉言《岑诗系年》,但李氏并未否定三载及第,《考辨》则从而大进一步。但释昨为去年,本身就不正确,大历三年蜀中诗《东归发犍为至泥溪舟中作》有“忆昨在西掖”句,指至德二载、乾元元年为右补阙事,在八、九年之前,也称“忆昨”,可见昨字乃昔日而非去年。二诗用语完全相同,因此淇上诗并非天宝三载之作,也就不能作为否定三载及第的根据。
第二,《考辨》据北游河朔诗《冀州客舍酒酣贻王绮寄题南楼》原注有“时王子应制举欲西上”,又有“客舍梨花繁”句,在春日,而天宝三载有制举。王绮既于天宝三载春日在冀州与岑参相见,则岑参不能于三载及第。天宝三载制举事见《册府元龟》卷六十八帝王部求贤二,天宝三载十二月甲寅制:“其有高蹈不仕、遁迹田园、为远近所知、未经举荐者,委所在长官以礼征送。”但《考辨》在这里过于粗心大意了,因为下诏在三载十二月,其年春日根本没有下诏,王绮也就根本无法于春日应年底诏书西上赴举。三载十二月下诏,赴举应试只能在四载春。《登科记考》卷九有天宝四载“高蹈不仕科”及第人马曾等,这才是应三载十二月诏赴举及第者。《考辨》以原注中有“应制举”字与十二月诏混在一起,不问时间先后,当然根本错了。所以用这一条证据否定三载及第,当然也就根本站不住脚了。再者,以此证据定岑参北游时间当然也根本不能成立。
第三,《考辨》找到的最重要的证据是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历代状元》所载:“天宝三年进士二十九人,状元羊袭吉。”但以此为根据否定岑参三载及第,在推理方法及逻辑上出现两个不应有的失误。元辛文房《唐才子传》谓岑参“天宝三载赵岳榜第二人及第。”辛文房说天宝三载状元是赵岳,徐应秋说是羊袭吉,应该有一个对的,一个错的,谁对谁错呢?为得出正确结论,就要拿出可靠的证据来。《考辨》没有任何证据,却断定辛文房错了,徐应秋对了。不拿出证据下结论,这完全不是“考辨”文字的写作方法,也完全不合逻辑推理的一般法则。这是第一个不应有的失误。再进一步,辛文房错了,错在何处呢?按一般推理过程,应该说是错在赵岳这个名字,因为徐应秋所记载的是羊袭吉,徐既对了,辛错了,当然错在状元上,应该说岑参是“天宝三载羊袭吉榜第二人及第”。但《考辨》在这里用徐应秋所记状元名字的正确性(假定如此说),却证明了辛文房错在所记的年代上,即错在三字上,是天宝五载,不是三载。而且和上边一样,也是没有证据的,因为不仅徐应秋没说赵岳是五载状元,《考辨》也没举出任何其他文献说越岳是五载状元。用辛、徐两人所记三载状元名字不同作证据,却得出了辛文房错在以三作五,这在逻辑上是根本说不通的。这是又一个不应有的失误。再者,不管徐应秋所记三载状元为羊袭吉如何正确,也不能证明岑参不是三载及第,因为徐应秋也没说羊袭吉名下没有岑参。用三载状元为羊袭吉而否定岑参三载及第,这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这恐怕算得上是又一个失误。
现在再来看看徐应秋所记三载状元为羊袭吉这一点是否正确。羊袭吉的名字,明以前载记中只说他是状元之子,并没说他本人是状元,而且也不是天宝年间进士。署名于逖的《闻奇录》载:“羊袭吉,状元之子。……袭吉长于书写,仡仡不倦,今尚在,年逾八十矣。”于逖年辈较岑参为早,李白《留别于十一兄逖裴十三游塞垣》诗:“于公白首大梁野,使人怅望何可论。”李白游大梁即在天宝三载,时四十五岁,他称于逖为兄,又已满头白发,至少在五十岁以上。而《闻奇录》说羊袭吉“今尚在,年逾八十”,年辈又远较于逖为早,根本不可能于天宝三载赴举。《闻奇录》中多记晚唐事,且有朱梁年号“贞明”字样一条,其署于逖或为假讬,或者乃五代人摭拾旧记杂纂而成。同样的记载又见于五代颍川陈氏《葆光录》:“羊袭吉,状元之子。……今尚在,年逾八十矣。”陈氏最早为朱梁时人,此条如为他本人所记,则羊袭吉生于元和年间,在岑参卒后五十年。这一个羊袭吉也根本不能于天宝三载赴举。这两种前人载记作为证据,倒可证明徐应秋错了。《登科记考》就认为是徐应秋有误,其天宝三载条作“进士二十九人,赵岳(状元)、岑参、杨贲。”天宝五载条作“进士二十一人,羊袭吉。《玉芝堂谈荟》于六载杨护前载,三年状元作羊袭吉,按三年状元为赵岳,则三字恐为五字之讹。附此俟考。”《登科记考》只是据《玉芝堂谈荟》有此一人,无处安插,姑且作为五载之讹。徐松如细检《闻奇录》和《葆光录》,恐怕将另有说法。《玉芝堂谈荟》不仅天宝三载所记靠不住,其他年份所记也有误,如“开元五年进士二十五人,状元王维。”这一条就与载记不符。《旧唐书文苑传》谓“维开元九年进士擢第”,赵殿成《王维年谱》从之。《唐才子传》作“十九年”,《登科记考》从之。《玉芝堂谈荟》作开元五年,实无所据。又“开元二年进士二十七人,状元孙逖”,这一条也与载记不符。《旧唐书文苑传》载,孙逖“开元初应哲人奇士举,授山阴尉,迁秘书正字,十年应制登文藻宏丽科,拜左拾遗。”《新唐书》则谓“举手笔俊拔、哲人奇士、隐沦屠钓及文藻宏丽等科”。这里所说的都是制举,不是进士,孙逖当然无法作二十七位进士的第一名。《玉芝堂谈荟》治学的不谨严,乃显而易见的事情,其所记自不能轻易取作根据。《考辨》不细分辨,贸然引作根据,又相信其为必是,这也是很不适当的。
问题不单在于以《玉芝堂谈荟》不正确的记载为根据,作出逻辑上不相关的结论:《唐才子传》三载乃五载之讹。问题还在于,要想否定岑参天宝三载及第之说,不能从《唐才子传》入手,它并不是原始记载,而是根据前人的记载重述了一下而已。唐贞元年间河中节度使杜确受岑参之子所托,编纂了岑集并为之作序,序中说岑参“天宝三载,进士高第。”杜确家世不甚了了,但他自称“确接通家余烈,忝同声后辈”,他对岑参自是很了解的。因此,序中所述岑参经历,是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所载岑参乃“天宝三年进士”,就是来自杜确。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所载岑参“天宝三年进士”也来自杜确。不驳杜确之说而驳辛文房之说,要想做到否定岑参天宝三载及第之说,当然是不行的。因为杜确才是这一说法的总根子。《唐才子传》关于岑参的记载不管有多少错,把辛文房即使驳得体无完肤,也丝毫动摇不了杜确。这应该是写论辨文字的常识。辛文房误五作三,杜确是否也误五为三?杜确如果未误,晁公武、马端临、辛文房就都不误,怎能否定三载及第之说呢?《考辨》在选择论辨对象上错了位置,舍本逐末,自然不能达到目的了。
由此可见,《考辨》的论辩之箭根本没有射到靶子上,绕了一个大圈子,却丝毫没有动摇岑参天宝三载及第之说,由此建立起的五载之说当然也根本不能成立了。孙望编《全唐诗补遗》既补有岑诗,当然翻检过岑集,当然也见过杜确为岑集所作的序,为何竟舍去杜确的三载及第之说,反而引证了《考辨》不正确的五载及第之说,这也是很令人费解的。
《考辨》以不能成立的天宝五载及第之说为根据,上推二十九年,以为岑参生于开元五年,这一说法当然也是不能成立的。
撇开以上各点不说,单就岑诗本身来看,生于开元五年也是说不通的,如《太乙石鳖崖口潭旧庐招王学士》诗只能作于天宝十载至十二载留京期间。若生于开元五年,天宝五载及第授官,至十载只首尾六年,至十二载也只八年,与诗言“十年皆小官”明显不符。又《冬宵家会饯李郎司兵赴同州》诗只能作于广德元年(已见前),若生于开元五年,至此只四十八岁,自称“老夫”,也是不相符的。岑参五十岁前只言“四十强”,五十岁后始自称老夫。《上嘉州青衣山中峰题惠净上人幽居寄兵部杨郎中》诗有“君子满天朝,老夫忆沧浪”句,诗作于大历二年,时五十三岁。四十八岁时决不会自称老夫的。
闻一多的开元三年说有较多支持者,不单是闻氏的名望,主要是他严密的思考和精细的论证,得出的结论矛盾最少。闻氏主要依据仍是杜确《序》中所言岑参“天宝三载进士高第”一语,以此为基点,对照了岑参六篇诗文中自言年岁数,找出一个矛盾最少的岁数。这六篇诗文是:《感旧赋序》“参年三十,未及一命”,闻氏以为称二十九岁为三十尚可,称二十八岁为三十则断不可。闻氏未定此文写作年代,然唐人应举时预造舆论已是风气,故赋作于天宝二年当无问题。故此为虚数。《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三十始一命,宦情都欲阑。”岑参天宝三载进士高第,凡高第者由礼部送吏部即时命官,故此为天宝三载之作,此三十为实数。以此为基点,对照各诗均无甚矛盾。《银山碛西馆》:“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闻氏未定此诗年代,然必为天宝八载或九载作于安西者,因十载三月已东归至凉州,而北庭诗只言四十,不言三十。但若以此为实数,则与他诗矛盾太多,故只能作虚数看。《北庭作》:“可知年四十,犹自未封侯。”闻氏以为作于天宝十三至十五载间。但若以此为基点,则作赋时二十六岁,显然不合,故也是虚数,《行军诗》:“吾窃悲此生,四十幸未老。”诗作于至德二载,若以此为实数,则作赋时二十六岁,显有不合,故也是虚数,《秋夕读书幽兴献兵部李侍郎》:“年纪蹉跎四十强,自怜头白始为郎。”闻氏以为诗作于宝应元年,当误,该年春尚为关西节度判官,十月入雍王适幕,入祠部应在广德元年。强字若作四十一岁解,则作赋时二十一岁。若最大作四十八岁,则作赋时二十八岁。二者都不能合“参年三十”之语。故此强字乃为押韵,实岁在五十以前。闻氏曾作一表格,互相对照,最后以《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一诗所言为实数,上推二十九年,生于开元三年。以此为基点,二十献书为开元二十二年,游匡城在九年后,居太乙石鳖谷在天宝十二年,各诗无不符合。故生于开元三年之说实远较他说为优。
从上表可以看出,《感旧赋序》所言三十,与《秋夕读书幽兴》绝不相符,五十岁绝不能说四十强。《秋夕读书幽兴》以下均与《感旧赋序》、《初授官题高冠草堂》绝不相符,二十八岁以下绝不能说三十。只有《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与《秋夕读书幽兴》各篇皆相符,只有与《感旧赋序》所言差一岁,但二十九岁虚言三十是说得通的。而且赋虽作于天宝二年,散之社会,为求舆论支援,但最关键处却在试官,天宝三载试官录取时岑参却正好三十岁了,所以这个三十也就不虚了。至于四十九岁说是四十强乃为押韵,前边已经说过。这样来看,以《初授官题高冠草堂》所言“三十始一命”为实数,定岑参生于开元三年,也就没任何矛盾处了。所以开元三年说才是最坚实可靠能站住脚的。
岑参卒年,赖义辉最早提出在大历四年。其所据为村甫与岑参交谊甚笃,友情与高适相等,且已往诗中常高、岑并提,但《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诗序中提到现存友人却不及高、岑,乃已知二人并殁。诗序日期为大历五年正月二十一日,因而定卒日在四年(769)。闻一多则以为岑诗《仆射裴公挽歌》作于大历四年十二月,其时尚未卒,然以为赖氏据杜诗推定甚是,因而以为当卒于大历五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前,公历应为770年。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中论及杜甫与岑参关系时,以为裴冕卒于大历四年十二月戊戌(初四日),卒讯必由快马飞报成都,因而岑参不久即知,因作挽诗。而岑参卒讯由成都传至杜甫所在地潭州(长沙),路途过远,又值年关放假期间,二十天难以到达,因而应卒于大历四年十二月,依公历,则已为770年。赖氏以为在大历四年(769),闻氏以为在大历五年(770),各有得失,而以郭氏之说最为圆满。因为大历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已是公历770年元月一日,所以虽卒于十二月,也是770年,赖、闻各对了一半。这是前人早已解决了的问题,孙望《补遗》定岑参卒于大历四年却据孙映逵文,这种作法也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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