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体性到公共性: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走向_主体间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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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进程中,具有范式转换意义的发展可从五方面来讨论:即理论与实践;存在与规律;主体与活动;生产与发展;文明与交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30年来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大体可以归结为这五方面。回顾历史,展望未来,隐约可见其间发展的走向,这一走向从根本上可以说是从主体性到公共性的范式转换。

一、理论与实践

(一)真理标准:本本真理论——权威真理论——实践真理论

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自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传入中国,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及其真理性,历来有不同的做法。毛泽东1930年写过《反对本本主义》,反对当时党内的“左”倾机会主义者用教条主义的方式来看待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真理看作本本上的东西,认为本本即真理,一切以本本为标准。这种本本真理论曾严重影响过我们的思想和行动。

后来在中国革命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又出现了权威真理论,认为革命领袖是行动的权威,也是理论的权威,把权威当做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种权威真理论在历史上或隐或显地长期存在,是革命队伍中“左派”幼稚病的典型症候。

30年前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确立了实践真理论,即以实践作为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尺度。从本本真理论到权威真理论再到实践真理论,这是我们关于真理的范式的转换,是一种根本性的观念转变。

(二)理论实现:理论认识——实践观念——实践行动

理论是要指导实践的,那么理论怎样在实践中实现?我们首先强调的是理论认识的实践意义。进而人们意识到从理论到实践有一个中间环节或中介,可以称作实践观念。实践观念包含实践的需要、目的、方式等,解决的是理论如何实践的认识问题,这是从理论向实践的过渡。实践观念见之于客观是实践行动的开始。

关于实践观念或实践理念,在当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后,曾有过热烈的讨论。学界肯定了实践观念作为理论与实践的中介环节的地位和作用。之后学界对于实践行动问题,如实践运动的规律、行动的规律和方法等的研究,都是对于理论实现问题更为深入和具体的探讨。

(三)体系特征:客观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特征或实质,至今还没有一致的认识,但这种理解的着重点的演化已呈现出一个大致的轮廓:由客观唯物主义到实践唯物主义再到历史唯物主义。

以往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有一种客观唯物主义的倾向,强调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强调客观规律,强调外部世界对于人及其精神世界的决定作用,这是正确的。缺点是忽视人和人的活动,忽视人的创造性作用。这种客观唯物主义容易导致机械唯物主义,回到旧唯物主义的老路上去。

经过真理标准问题的深入讨论,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作为哲学史上的革命变革,首先是使科学的实践概念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论,也是实践辩证法,需要从其革命的、批判的本性来理解。

学界一些学者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其中有些学者更强调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这里所说的历史是人类活动的客观过程,也是人类探索和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历史活动的主体是从事社会实践的现实的人。强调人在历史进步中的核心地位,“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一切以人为中心,把人作为根本和目的,符合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精神实质。

(四)理论重心: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社会发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之重心何在?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先是比较强调物质本体、外部世界、客观世界,这是重要的理论前提。但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归结为本体论,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在本体论的基础上,人们特别关注认识论问题。真理标准问题就是一个认识论问题,随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展开,20世纪80年代成为一个以认识论为中心的时代。

后来认识论的发展相对沉寂了下来。其原因一方面与认识论研究的认知科学基础薄弱有关,另一方面与价值论的兴起有关。认识论主要解决主体的认识是否符合客观的客体的实际,是以客体性为指归的。而价值论研究的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实际上是以主体为尺度去把握客体。从认识论到价值论的转向,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范式的转换。

近些年来,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就是哲学的社会发展论研究。这种社会发展论以中国当代社会发展作为哲学反思的主要对象,同时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与此同时,还有生存论研究,人的生存又同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所以真正意义上的生存论是人的生存发展论,应属于社会发展论。作为哲学的社会发展论是一种社会哲学,在理论层次上处于历史唯物论与社会发展理论之间,展现出较为广阔的研究空间和更加直接的实践价值。

二、存在与规律

(一)实体存在:客体——主体——主客体统一

存在与规律是哲学的一个重要主题。人们关注的首先是实体存在。实体性的存在,第一是客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把握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进而是主体,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的实体性存在。然后是主客体的统一。从关注客体到关注主体是理论重心的转换,但无论是只关心客体,还是只关心主体,都是片面的。强调主客体的统一是理解主客体关系问题的基本发展趋向。

(二)存在观念:自然存在——社会存在——人的存在

继而人们关注的是存在的观念问题。所谓存在指什么样的存在?我们首先关注的是自然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包括旧唯物主义,也都重视自然界的先在地位,强调自然的客观实在性。这是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和基本出发点。

进一步关注的是社会存在,即把社会作为一种存在来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贡献不在于对自然存在的说明,而在于对社会存在的揭示,在于对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的阐发。社会存在范畴从整体上强调社会和自然的区别,强调社会的结构、功能及其发展。但社会不是纯然物质的实体,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是社会中的能动的主体。

社会是一个人文概念,真正对社会实质的理解,应该落实到对人的理解上。强调人的现实的存在,以现实的人的存在为前提,这是当代哲学的一个特点,也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点。

(三)关系存在:自然关系——社会(人际)关系——人(社会)与自然关系

建立在实体存在基础上的是关系存在。在哲学中对关系的认识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所谓关系存在首先是自然关系的存在,进而才有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的存在。唯物史观主要研究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而人、社会、自然相互关联与包含。我们现在特别重视人(社会)与自然的关系,环境问题、生态问题都是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问题。

(四)规律性:客观规律——活动目的——合规律与合目的统一

人们首先意识到或者强调规律是客观的,在以自然界为对象时尤其如此。但在我们考察社会和人的活动时,我们发现:社会活动、人的活动同纯粹自然事物的运动、变化是不同的。自然本身没有什么意识和目的可言,而人的社会的活动却是有意识、有目的的。目的是人的意识在自觉活动中的对象化,是人的、社会的活动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强调人的活动、社会的活动的目的性,把自然界盲目的必然性与人的社会活动的规律性即历史必然性区别开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史观强调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既要承认客观规律,又要注意人的目的,使这两者能够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统一起来。

三、主体与活动

(一)主体性质:前主体性——主体性——主体间性——共同主体性

主体的性质如何,大体经历了一个历史的过程。首先可以确定一个“前主体性”阶段,即未达到主体性时人的属性。传统社会人的主体性质,总体上属于前主体性状态。然后就是主体性阶段。人摆脱了对他人的依赖,成为独立的主体,这时他作为主体在同客体的关系中所具有的性质就是主体性。主体性表现为人的自主性、主动性、能动性乃至创造性的特征。

主体性是现代社会人普遍具有的特性,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主体性是现代性在人那里最主要的特征,而现代性则是现代社会的根本性质。西方很多学者都在批判现代性,认为现代社会存在很多问题,已不能适应人的发展的需要。对现代性的批判导致了所谓后现代思潮,同时也出现了对主体性的批判,对人的主体性的批判也就是对社会的现代性的批判。

主体性之所以受到质疑,主要是因为传统意义上的主体性在发展中遇到了困境。如果主体性只是单个个人、个体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由,每个人都成了绝对化的主体,相互间不能有适当的联系和结合,那么社会就会离散。同时,一个绝对意义上的主体必定会把其他一切都当做客体,甚至把他人当做等同于物的客体。这样极端的主体性会把人和社会推上绝境,其结果只能使人从根本上丧失主体性。

取代极端的、狭隘的主体性的是“主体间性”、“互主体性”或“交互主体性”。我们在肯定自己是主体的时候,应该承认和尊重他人的主体地位。在主体与主体之间存在的不是主客体关系,而是一种主体间关系,因而有了主体间性。主体间性似乎超出了主体性,但我们也可以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把主体间性理解为新型的主体性。这是在主体和主体之间形成的互主体性或交互主体性。

在主体间性、互主体性或交互主体性的基础上,有可能形成一种共同主体性。在人类共同体中,众多主体形成共同主体,他们的共同主体性比起单独个人的主体性拥有更多的内涵、更广的包容和更大的力量。由主体性开始,经过主体间性、互主体性或交互主体性,进而达到共同主体性,形成主体性质的发展趋向。

(二)活动性质:群体性——个体性——互动性——公共性

人的活动的性质,首先是活动的群体性。原始的人类生活是一种群体的生活,那种群体性是简单的具有原初性质的,人和人处在原始的依赖关系中。那时的人没有主体性,只有原始的群体性。这种人的依赖性发展到后来私有制条件下人身的依附、奴隶对奴隶主的依附、农民对地主的依附等,都属于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性阶段。

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了物的依赖下的人的独立性。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个体性即独立性才真正形成,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主体性。具有个体主体性的人和人在社会生活中是互动的,相互作用而又相互依存。更进一步是在人和人之间形成某种公共性。公共性当然具有群体性的特点,但这已不是人的依赖关系中的群体性,也不是简单的个体性的集合,而是一种互动的、有机的、社会的结合,形成我们所说的公共性。

(三)活动尺度:有用性——有效性——合理性

活动尺度指依据什么来评价人的活动。在这个问题上,比较初级的认识是以有用或者实用为尺度。判断一个事物对我们是否有价值,首先是看它有没有用。但是,仅仅有用或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还是不够的,进而还有如何更好地满足人的需要的问题,这就是有效性包括效率的问题。

人的活动即使是有效的,也不一定就是合适的。某个活动或事物对我们来说是起作用的,但这种作用如果是片面的,从长远来说存有隐患,那么其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人们追究自身活动的合理性,寻求更合理的发展模式,使人类的追求能够在更为合理的框架下得到满足。

对合理性的追求是一个更高的境界。社会发展所要求的合理性中最重要的是公平。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我们之所以强调效率优先,就是因为要发展就必须提高效率。效率低下条件下的公平只能是普遍的共同的贫穷。效率的提高导致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公平得到更好的解决。在已经有了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强调和实现公平,是一个合理的、和谐的社会所必须坚持的价值尺度。

(四)合理性:技术合理性——人文合理性——制度合理性——生态合理性

关于合理性,我们首先关注的是技术合理性。按照某种程序能够达到我们的目的,在技术上就是合理的。如果不能够做到,或者做起来很困难,那么它的技术合理性就存在问题。

在技术合理性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情况下,人们会更多地追问其人文合理性。由某种程序构成的技术系统运行的结果,对人的存在和发展会产生什么作用和影响?人文的合理性问题包含诸多人的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的协调和处理,而这是在社会的制度框架中进行的。

为了协调众多人的利益和要求、协调人的活动,必须要有合理的制度。制度要随着社会变化来调整和完善,这就是对于制度合理性的追求。通过制度的完善来解决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解决的是人文合理性问题。

人类社会在自身得到调整和完善的同时,还面对着同自然的关系。历史上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社会内部也许是稳定的,但当人口增加和改造自然的力量增强后,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从根本上使社会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只有从根本上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解决生态合理性问题,社会才可能持续发展。

四、生产与发展

(一)生产领域:物质生产——人的生产——精神生产——制度(社会关系)生产

生产与发展是整个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前提。关于生产领域,到底是什么意义上的生产?当然首先是物质生产。其次,我们也注意到人本身的生产。人的生产是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人本身的生产也是需要加以管理的,对人口的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物质生产和人的生产的基础上,人们特别关注精神生产,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生产领域。人类的文化财富,科学、理论、学术、艺术等都是精神生产的产物。进一步还有制度的生产,即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关系的生产。

一个社会需要有如此多样的生产,才能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最初我们比较注意物质生产,因为这种生产满足的是社会物质生活的直接需要。狭义的生产概念仅仅指物质生产。后来人们逐步注意到人的生产、精神生产乃至制度生产,对生产涵义的理解形成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

(二)生产力:自然力——机器(技术)——知识(科学)——管理——文化

首先人们看到的是自然力。最初的生产主要是利用自然力。渔猎、采集一类生产活动,依赖的是自然本身生产的成果。自然力还包括各种动力,如风力、水力等,最重要的是人自身的体力。人们驯养动物替代人的体力,也是一种自然力的转换。依靠自然力进行生产,这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物质生产的主要特征。

到了近代有了大机器。机器、技术作为人工系统是人类智慧通过实践创造的,成为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伴随着这种人工系统的发展和完善,知识、科学越来越成为直接的生产力。在现代生产系统中,管理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力。通过合理的管理,可以使生产中的各种要素更好地结合起来,实现良性运行。

文化本身是能够生产并且不断再生产出来的。在物质生产中,文化也越来越被看做生产力的一个部分。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使企业生产力要素的组合及其作用的发挥更加合理和高效。在制度生产中,文化具有更为核心的作用,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文化。

可见,对生产力内涵的理解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人首先作为一种自然力存在,进而在机器和技术中,人作为创造者和使用者起作用。在知识、科学、管理和文化中,主体都是人,实质都是人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在发挥作用。

(三)发展取向:外延发展——内涵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

社会发展追求什么?最初人们追求的是外延的发展。在物质生活资料匮乏的时代,数量是最重要的。过去我们的许多生产指标主要是量的指标,表现出外延发展的特征。在外延的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在基本上能够满足数量要求时,内涵的发展就会更加突出。质的发展,新的质、新的产品、新的服务的提供,成为人们更加关心的问题。随之社会各个领域的竞争也会转向质量的竞争。

再进一步就是发展的可持续性。现实中存在着不同质的或不同意义上的发展。更具有根本意义的是发展是否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能不能持续下去。如果某种发展只能在短期内做到,那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可持续发展是长远的发展,事关国家、民族以及人类的命运。

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进一步要求是和谐发展。和谐社会是和谐发展的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能够延续下去,这是对于发展状态的要求。那么这种发展是否符合人和社会的本性,是否符合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这又是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对此可以用“和谐发展”来概括,它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

(四)发展动力:改良——革命——改革——创新

发展的动力是什么?这里把改良作为发展的第一个动力,是符合历史顺序的。近代之初,首先是改良思潮涌起。人们还没有想到要根本改变整个社会,只是力求在原有社会制度内部进行改良,改良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力量。改良解决不了问题,于是有更为激进的革命。革命推动了社会根本制度的变化,成为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20世纪的中国经历了半个世纪的革命,解决了中国社会的基本制度问题,引起各个领域深刻的变革。

在革命之后相对平稳发展的时期,社会结构和功能的调整和改善,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中国30年前开始的改革所要实现的是社会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在改革里面包含着革新的要求,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制度创新。提出创新,有助于消除对于改革的保守理解。真正深刻的改革必然包括创新,并且要通过创新来实现。

五、文明与交往

(一)文化观念:小文化——泛文化——大文化

我们对文化的理解有一些不同的层面。作为起点的一种理解可以称作“小文化”,这是狭义的文化。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只是社会中的一个领域,与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不同,这是精神层面的文化领域。

小文化概念的局限性越来越暴露出来。人们发现,在小文化范围之外,许多事物都有明显的文化特征。于是出现了一种可以称为“泛文化”的思潮,把原来不被看做文化的事物也都叫做文化。这种对文化的理解是一种泛文化的理解。

真正超越小文化及泛文化的是一种“大文化”的观念。人们意识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包含着文化,政治、军事、外交、法律、经济、管理等都有文化的特征。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是这些形态中相对稳定的人为的程序和为人的取向。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形式。尽管小文化的领域划分依然沿用下来,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以及对社会的理解已经越来越多地接受了大文化的观念。

(二)文明内涵: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制度)文明——生态文明

与文化高度相关的是文明。我们首先关注的是物质文明,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紧密相关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整个社会的发展以物质的生产和交往为前提。进一步我们比较重视精神文明,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一起抓。制度、政治也是一种重要的文明形态。制度是人们的组织方式、组织规则,决定人们以怎样的方式生产和生活。制度文明或政治文明对于社会发展具有主导意义。

更进一步还有生态文明的理念,这是一种视野更为广阔、更为全面的文明观。生态文明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并在实践中逐步转化为现实。生态文明是一种先进的观念,我们能够及时采纳和实施,对于中国和世界都是无量的功德。

(三)联系方式:实物化——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

人类的联系方式随着技术的进步发生历史性的变化。人类文明或文化的交往方式,大致有几种形式。首先是实物化的方式,即联系要借助具体的事物来体现。进一步是信息化的方式,用文字或语言等来表达、交流信息。信息化在当代已经发展到数字化。数字化使虚拟更为逼真,为人类认识和实践提供了全新的、高效的手段。数字化推动了网络化,这是人类联系方式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带来的结果正在日益清楚地显示出来。

(四)交往范围:民族化——跨(民族)文化——区域化——全球化

人们交往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从总体上说,最先是交往的民族化。民族及其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一个个的民族形成了,各自都是独立的民族主体,跨民族亦即跨文化交往的问题自然就会凸显出来。当跨文化的交往超越了两个民族一对一的关系,成为多个民族相互的关系的时候,就出现了交往范围区域化的趋势。相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一个区域内各个民族的交往呈现出区域化的特征。

更进一步的未来前景就是全球化。从全球化的高度来看民族化、跨(民族)文化、区域化,它们都是走向全球化的一系列阶梯。当代世界的全球化水平还不高,发展极不平衡,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还很遥远。但是,全球化是一个总的发展趋势,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六、主导范式的转换

上述五方面概念或范式的演化,构成了波澜壮阔的发展状态。这些概念或范式转换,有的是整体性的,有的是局部性的;有的是替代性的,有的是补充性的;有的是不可逆的,有的是可逆的;有的是共时态的,有的是历时态的;有的是分化的,有的是整合的,等等。在这里,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系列,甚至每一个概念或范畴,都曾经是人们反复研究的内容。各个系列范式的转变既相互区别开来,又相互联系、渗透、交叉,需要依据其辩证的本性加以辩证的理解。

那么,在上述众多哲学范式的转换之间,存在着怎样的联系?哪些范式的转换更具根本的意义,制约和带动了其他范式的转换?

应当说,上述五方面哲学范式的转换中,“主体与活动”更具核心意义。这个方面包括主体性质、活动性质、活动尺度、合理性等范式系列。主体即人的活动是哲学的根本性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强调实践,因为实践是主体借以改变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是人改变世界的手段,是满足人的需要和解决人的发展问题的现实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变革发生在这个领域中,它在当代中国发生范式转换的中枢也在这里。

中心是主体和主体的活动,其他四方面哲学范式的转换,可看作“主体与活动”方面哲学范式转换的前提或引申、前因或后果。而在这个方面哲学范式的转换中,主体与活动的性质问题更为重要。这些内容包括主体性质(前主体性—主体性—主体间性—共同主体性)和活动性质(群体性—个体性—互动性—公共性)两个系列。这两个系列问题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主体与活动是相互规定的,主体的性质是由其活动的性质规定的,反过来说,活动的性质也是由其主体的性质规定的。所以,主体性质和活动性质两个范式转换系列在内涵上十分接近。将主体性质和活动性质两个范式转换系列融为一体,可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根本性的范式转换是:前主体性—主体性—主体间性—公共(共同主体)性。

由前主体性到主体性,经过主体间性,到公共性或共同主体性,这是一个核心的脉络。前主体性标志着传统的人的状态,已经是一个历史的状态,尽管在现实中仍有它的回声。从整个社会的进步来说,主体性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人的主要特征,个人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主体。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主体之间的交往、合作,自然会形成主体间性。如果主体间的关系超出了一人对一人或者少数人之间的关系,就会构成拥有公共性的状态,主体性就会成为一种共同主体性。从主体性到公共性或共同主体性,是主体与活动性质演变的大趋势。

七、哲学的公共性转向

由个人的主体性,发展到主体间性,再到公共性或者共同主体性,总的趋向是形成具有更多更好的公共性的社会。此范式转换系列的前半部分,即由前主体性到主体性的转换,已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中基本实现了,尽管在很多方面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现在人们常常对主体性加以批判,这种批判本质上并不是要回到前主体性,而是对后主体性即主体间性、共同主体性和公共性的呼唤。在众多的主体之间,存在着日益发展的公共领域,因而公共性问题的凸显就会成为必然。下图简要表明了从人的主体性到人与人的主体间性再到社会的公共性的关系。

在这里,小圆圈代表个人及其主体性。具有主体性的个人是独立的个体,但不是孤立的唯一的存在。与其同时存在的还有他人,他人也是具有主体性的主体。在人与人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发生联系与互动,形成主体间关系,从而构成主体间性。一对一的主体间关系是一种交互主体的二元结构,二元主体间性是典型的主体间性。主体间性对于每一主体而言,是共同、共有和共享的,因而已经具有一定的公共性。

主体性、主体间性和公共性关系示意图

更多个人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最简单的三人关系来表示。三人及更多人各自作为主体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导致超越二元主体间性的多元主体间性。主体间性是对原有主体性的超越,并不意味着非主体性,毋宁说是主体性的新形态,是更多主体形成的增加了某种新质的共同主体性。就社会整体而言,众多个人的主体间性及其公共环境、公共需要、公共活动、公共规则、公共精神等汇成一种公共性,弥漫于社会生活之中,对于人来说如水之于鱼不可或缺。这种公共性是社会最重要的属性,是通常所说的社会性的基本涵义。

一个社会须有某种公共性的实体、关系、属性和机制,才能使之作为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社会中众多的主体需要有公共活动的空间,有一定的公共机构和组织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维护公共秩序,满足公共需求。社会作为共同体在公共性上应该是一致的。而社会又存在于自然之中,在人构成的社会和自然之间也有许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因此,人们也把自然与社会的关系当作公共性问题,把自然作为环境和对象看作人类公共性的存在。

随着主体活动和交往范围的扩大,人的主体性增强,要求相应的主体间性、互主体性或交互主体性的发展,进而要求共同主体性、公共性的发展。这是现代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必然逻辑。公共性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公共性较为发达的社会。在那里,公共需要、公共利益、公共环境得到普遍重视,公共产品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满足等较为全面,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公共性机制。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当代中国社会进步,需要认真借鉴发达国家公共性建设的经验。在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权力、公共管理、公共规则、公共意识等方面,都需要向先进国家学习。社会建设的中心就是公共性建设。中国社会融入世界的过程也是同国际社会公共性接轨的过程。随着现代化的迅速推进和融入全球化过程的加快,中国社会公共性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社会作为共同体是一种公共性的存在,需要其成员普遍拥有相应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集中表现为关注公共生活、保护公共环境、创造公共财富和提供公共服务。生成和践行这种公共精神,是对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要求。一个公共性的社会需要有公共意识、公共理性、公共理念、公共伦理、公共文化等,形成充满活力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共同体和社会的灵魂。一个社会的公共精神越发达、越充分,这个社会的环境和氛围就越好,每个社会成员享有的社会资源和福利就越多。人是在自觉意识支配下行动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建设中最重要的是公共精神的建设。

当代各门社会科学都在从各自的角度、以各自的方式研究各类公共问题,公共环境、公共资源、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公共意识、公共理性、公共伦理等受到广泛重视,产生了一大批以公共事物、公共问题为对象的公共类学科,也出现了公共哲学的提法。从哲学层面梳理公共性问题,阐释社会公共性的内涵及其历史演化,探究公共性问题研究和解决的方法论,无论对于科学还是哲学,对于理论还是实践,都有重大价值。环顾今日世界,人们发现,在社会生活、社会科学和社会哲学中,一个公共性的时代已经到来。人们的公共精神的增强对于社会公共性建设的影响是深远的。这无疑将有益于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而也有益于未来和谐世界的构建。

公共性的建设和完善是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中一个具有核心意义的问题,它成为当代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焦点是理所当然的。30年斗转星移,哲学注视的焦点已从主体性转向公共性。从哲学上对社会公共性的研究和关注,能够对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与公共性相关的研究有所帮助,进而有助于现实的公共性问题的解决。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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