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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技术资格制度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建立起的职业培训制度,以及20世纪50年代民间行业协会的部分职种鉴定和20世纪60年代行业部门实施的鉴定制度基础上,将分散的技术资格合并,以一定标准来评价个人的技术、技能熟练程度,客观反映技能技术内在有机联系,使技能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技术复合型人才的资格鉴定一体化,实现韩国技术资格鉴定的一元化管理的资格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这个制度是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结合的主要手段,具有认证劳动者所具有的人力资源价值的效果,成为同学历一样,显示劳动者具有的人力资源价值的信号机制。这个制度使韩国的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互相衔接;使无学历的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都有成才的渠道和晋升的通道;使韩国的技能型人才从初级晋升到中级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时间很短,从中级晋升到高级所需要的工作经历要求也不长,有利于年轻人奋力上进,尽快脱颖成才。
一、技术资格制度的法规管理
立法是韩国建立和实施技术资格制度的重要手段。对于技术资格、技能考核及技能检定要领等不仅写入职业培训基本法里,而且制定了技术资格专门法规,同时还颁布了相关法规予以配套,这些法律法规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
为了更加提高技术人员、技能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韩国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发展,1973年12月30日韩国政府公布了《国家技术资格法》,规定产业界各种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要具备国家统一的技术、技能标准,要求凡是接受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后的参加工作者,必须按该法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对获得技术资格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待遇。《国家技术资格法》是韩国议会通过的国家法律,该法以职业资格为导向和龙头,规定了确定技术资格的目的、技术资格取得的原则、技术资格体系、资格证书颁发、对资格证书取得者的优待措施及各种惩罚根据等,从而使《大韩民国职业培训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1974年制定的《国家技术资格法施行令》,是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的,对有关技术资格的部门职责,各职种考试资格等作了规定。
1974年10月16日,韩国颁布了《国家技术资格法施行规则》,该规则是以劳动部部长令的形式颁布,对技术资格鉴定计划、命题、报名管理、考试实施、资格证颁发等实施程序作了规定。
根据上述法规,韩国的职业学校、实业高中、实业专门学校和初级大学毕业生必须义务地参加国家技术资格检定考试。在上述法规付诸实施的1975年9月,参加技术“资格检定考试”的学生达38000人,考试范围包括机械、土木等13个专业。[1]韩国政府根据不同阶段学校学生的成绩,对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技术员和技能工的职称。
韩国的技术资格制度是在不断摸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以《国家技术资格法》、《国家技术资格法施行令》、《国家技术资格法施行规则》和《资格鉴定促进法》等技术资格制度的主体法为主要法律依据,以国家劳动部主管,产业人力公团组织实施,有关行业部门参与的技术资格运行体系。韩国注意通过立法来提高技术资格获得者,包括技术工人和技术员的社会经济地位,通过法律规定来建立激励机制,促使社会各方参与技术资格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促使广大青少年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接受技术资格的考核与鉴定。在韩国,采用立法的手段来提高技术资格获得者,包括技术工人和技术员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十分有意义的:韩国是个崇尚人文的国度,在人们的头脑中,“体力劳动低贱”的思想比较严重,一般人都不愿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例如在20世纪50年代,韩国初中毕业生都竞相报考人文高中,一次没考取,就参加文化补习班,以便下次再考。[2]这种情况,韩国制定的《国家技术资格法》中规定,对获得技术资格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待遇,并在就业、海外进修、奖金、服兵役等方面具有优先权。另外,韩国政府还规定,企业主对获得国家技术资格者要有相应待遇,如技术士每月增加津贴20万元;最高档次的技术工人与获博士学位的最高档次工程师同等重要,因此享受同等待遇。
韩国较为完备的技术资格制度法规体系,是技术资格运行体系的核心支柱,有力支持和保障了技术资格事业的发展。韩国建立和实施技术资格制度,不仅充分重视立法和用法,而且特别重视在实践运行中对法律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使法规的立足点、支持点,更切合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实际。例如《国家技术资格法施行令》于1974年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在1979年、1984年、1991年三次修改;1973年制定的《国家技术资格法》,作为韩国技术资格制度的主体法,确立了韩国国家主管体制的资格制度。此后,到1999年为止国家技术资格法经过5次修改,使这项重要法规更加适应实际需要,逐步完善了韩国国家技术资格制度。韩国技术资格制度的法规体系运行20多年来,为加快韩国人力资源开发,提高技术资格获得者(包括技术工人和技术员)的社会经济地位,促使广大青少年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促进韩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技术资格制度的行政管理
韩国技术资格制度实行政府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模式,由劳动部统一综合管理,其他15个产业主管部门参加,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韩国商工会议所、国防部分别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家劳动部、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和有关行业部门职责、任务明确,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管理部门之间和技术资格鉴定机构的职能交叉、利益冲突和互相扯皮现象。
劳动部通过分设领导机关和执行机关来管理职业培训工作。领导机关包括韩国职业训练审议委员会和韩国审议委员会。技术资格审议委员会是韩国管理技术资格制度的主要领导机关,委员会由委员长在内的33人组成,其职责是确定实行技术资格鉴定的职业、确定国家实行许可证制的职业、调整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职业取消和合并、鉴定标准认定以及职业培训和技术资格鉴定的重大政策的制定等。
劳动部内设有职业培训局,具体负责执行职业培训的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并对领导机关负责。职业培训局内设培训政策处、能力开发处、培训指导处和资格振兴处四个处。资格振兴处是韩国实施技术资格制度的主要执行机关,其职责是制定国家技术资格制度、技能奖励的基本政策;制定技术资格鉴定计划;支援技能奖励和技能竞赛大会;征收、管理和使用技能奖励基金;受政府委托指导和监督国家技术资格鉴定和技能奖励事务等。职业培训局的工作主要通过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和地方政府来实施。
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是劳动部所属的事业性团体,于1982年建立。20世纪80年代以前,韩国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分别由劳动部、科技部负责。为了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技术资格鉴定水平,韩国政府于1981年颁布《韩国职业训练管理公团法》,决定将原隶属于劳动部的职业训练研究所、中央职业训练学院、24个地方职业训练院(后扩展到42个)和原隶属于科技部的韩国职业技能鉴定公团、昌原高等技能大学(后改名韩国技术教育大学)、国际奥林匹克技能竞赛韩国委员会等机构合并,成立韩国职业训练管理公团,隶属劳动部领导,成为韩国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的执行机构。1991年4月韩国职业训练管理公团改名为“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3]根据《韩国职业训练管理公团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主要负责国家职业技能开发实施计划的制订、职业培训活动的管理、职业培训器材装备的开发与管理、职业培训指导教师的训练和管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职业培训教材和课程的开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与管理、国家统一命题的运作与管理、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获得者的登记与管理、技能培训合格者的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国家技能竞赛与技能奖励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以及职业培训信息处理等。
产业人力管理公团的最高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负责制。理事会有理事长一名、常务理事四名,其他为非常务理事,理事由政府机构:劳动部、科技部、文教部、外务部、财经院,产业界、学术界和工会代表担任。由理事长负责整个团体的总体管理,另外由4名理事分管日常事务、职业能力开发、技术资格鉴定、人力管理工作,重大事情召开理事会集体讨论。除此之外,产业人力管理公团还直接管理着16所综合技能大学、25所职业培训学院和16个地方技术资格鉴定事务所。地方技术资格鉴定事务所是独立的鉴定机构,由国家拨款建立。地方技术资格鉴定事务所负责实施技术资格鉴定、组织技能竞赛、为获取技术资格证书者介绍职业等项工作。
产业人力管理公团下设企划部、日常事务部、公共信息部、研究与开发部、职业培训部、培训指导部、技能开发部、培训标准及教材部、资格鉴定部、命题部、评估部、就业晋升部、青年奥林匹克技能竞赛办公室和电子计算机数据存储部等14个部,设置有计划课、经费课、设备课、日常事务课、人事课、职员教育课、资产管理课、公共信息课、国际合作课、培训计划课、培训管理课、培训设备课、指导管理课、技能开发课、培训提高课、教材管理课、培训标准课、目标开发课、鉴定计划课、理论鉴定课、操作鉴定课、鉴定登记课、命题管理课、试题印制课、技能提高课、就业晋升课、管理课和技术课等36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3484人,其中本部412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职业培训鉴定管理和实施机构,每年政府拨款3000亿韩元。而韩国劳动部只有工作人员402人,因此劳动部有关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的表彰等工作,全权委托产业人力管理公团组织实施。[4]
韩国实施技术资格鉴定的工种分三个系列共737个,其中技术系列275个工种,技能系列433个工种,服务系列29个工种。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负责技术和技能两个系列共708个工种技术资格鉴定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命题、考务管理、评分、证书颁发和登记资格获得者等工作;韩国商工会议所负责服务系列全部29个工种技术资格鉴定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命题、考务管理、评分、证书颁发工作;国防部负责技能系列184个工种技术资格鉴定,在军队中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考务管理、阅卷评分、证书颁发等工作。
韩国技术资格制度的管理实行高度集中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可以有效保证国家技术资格制度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提高了技术资格制度的效率。技术资格审议委员会是韩国技术资格制度组织实施的决策机构,通过审议会工作制度将各主管部门参与到鉴定制度之中,保证了鉴定制度在各主管部门发挥其作用。
三、技术资格制度的管理
经过20多年的运行,韩国技术资格制度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组织实施体系和技术支持系统,技术资格鉴定工作流程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鉴定过程基本实现现代化管理,在技术管理上实行高度的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评定成绩、统一证书核发,保证了韩国技术资格鉴定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树立了国家技术资格鉴定的权威性。
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负责韩国80%的技术资格鉴定的组织实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的技术资格鉴定工作由1名技术资格鉴定理事负责,由资格鉴定部、命题部和评估部组织实施。资格鉴定部内设有鉴定计划课、理论鉴定课、操作鉴定课和鉴定登记课等四个科室,命题部内设有命题管理课、命题一课、命题二课和试题印制课等四个科室,地方上设18个技术资格鉴定事务所。资格鉴定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资格鉴定制度的实施运行、制定鉴定计划、经费预算、登记资格获得者和给地方鉴定事务所实施运行提供服务;命题部的主要职能是研究、探讨新增职业(工种)的可行性,对目前技术资格鉴定所涉及的各职业(工种)的现状进行现场调查,制定、修改命题标准,设定、修改各等级鉴定的考试科目,进行试题保管工作,题库的运行、维护及试题的统计,为技术资格鉴定提供各种笔试及操作试题等,制定并发送相应试题的鉴定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依据考试结果对试题进行评价和分析,研究笔试的免试和应试资格,开发操作考试的新方法,发布、公开鉴定试题,完善与命题相关的各项制度,为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命题,其他相关工作;评估部的职能是负责评定成绩;地方技术资格鉴定事务所负责所在地鉴定计划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考场准备、监考人员安排、提取试卷、鉴定实施等工作。(一)制订计划
韩国技术资格鉴定的鉴定方式有定期鉴定、常时鉴定和随时鉴定三种。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按年度鉴定计划对技术和技能两个系列的职业(工种)定时、定期、分批进行鉴定,每年鉴定约2次;对社会需求量大而广的职业(工种),待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即安排常时鉴定;对特殊人群(失业人员、境外就业者、转岗人员等)进行不定期随时鉴定。鉴定计划由产业人力管理公团资格鉴定部负责制定。每年6月至8月开始调查,并征求各产业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种协会团体的意见,根据本年度鉴定的情况,从10月份开始确定下一年度的鉴定计划。在鉴定日期的安排上,考虑各职业的季节性,一般利用星期天等假日,但避开重大节日。鉴定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鉴定实施的日程安排和种类,鉴定工种系列、名称和级别,各鉴定工种的鉴定方式、方法和出题标准,报名时间、资格条件和手续、收费项目、标准,鉴定的科目、时间和地方,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地方本部和各地方事务所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等。鉴定计划需要经鉴定审议委员会通过后,由劳动部长官确认,每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鉴定
申请参加国家技术资格鉴定的人员一般到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所属地方本部和地方技术资格鉴定事务所报名,依据韩国《国家技术资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国家技术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报名时申请者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历证明,受理报名申请的工作人员将依据技术资格鉴定申请的资格要求,对申请者提供的资历证明进行审查。为了保证技术资格鉴定的质量,产业人力管理公团的技术资格审查制度非常严格。申请者必须客观提供资历证明,证明申请者资历的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证明材料必须属实。产业人力管理公团从两个方面核实申请者的资历,一是从曾经参加过技术资格鉴定的考生档案中核实;二是从行政自治部居民电脑网(该网记载韩国公民的基本情况)核实。对于个人出具虚假资料,除不得参加技术资格鉴定外,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对于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将被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者的资料将被输入电脑,当即颁发技术资格鉴定准考证。笔试考试合格后,需第二次报名,申请操作考试。报名过程全部是计算机管理。为了方便考生,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正在开发网上报名系统。
(三)命题管理
技术资格鉴定考试的命题及题库建设由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命题部专门负责,命题部内设有命题管理课、命题一课、命题二课和试题印制课等四个科室,命题管理课负责试题的统一管理,命题一课和命题二课负责组织命制技术资格鉴定所用试题,试题印制课负责组卷及试卷印制方面的管理工作。
每个科目的命题要有2-3名专家参加,产业人力管理公团从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中确定命题专家,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一般从重点大学的教授、博士或获得最高证书的人员中产生。这些命题专家根据各职业(工种)的特点及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提供的命题标准命制试题,命题标准是依据韩国技术资格鉴定标准制定的,其形式与我国的题库开发双向细目表相似。命题专家命题后,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另外组织一批专家依据命题标准对试题进行技术审核,当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合乎要求后,将试题输入电脑。另外,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命题部本身拥有40多位专职命题工作人员,其工作是:负责部分试题的命制、审核及鉴定前的抽题组卷工作。命题采取封闭式,在考试的前一天,命题者都集中在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命题,等次日发试卷后才允许他们离开。
韩国技术资格鉴定考试试题的题库,以前是用卡片的方式储存管理,使用时需取出卡片复印后出题,多为手工操作,1997年12月底用计算机全部录入完毕,目前已经统一用计算机操作运行。题库中目前存储试题总量为87万道。其中笔答题约80万道,操作试题约7万道。笔答题均为四选一的标准化题型,操作试题又包括笔答型操作试题、实际作业型操作试题及笔答、作业型兼而有之的综合型操作试题,这三种类型的操作题是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实际情况而定的。笔试题不公开,操作题每年公开技能题和出题范围。操作题中的笔答型试题一般为问答题等主观题型。题库中的试题均以难度作为主要技术指标,试题的难度分为:难、普通、容易三个等级。除技术士以外的其余等级笔试鉴定均为“四选一”题型,从题库中自动抽题组卷。组卷时:基础知识占45±5%;应用知识占40±5%;计算知识占15±5%。另外,从难度等级分布看:难占15±5%;普通占40±5%;容易占45±5%。[5]库中的各类试题均配有详细的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供鉴定后评分使用。题库与印刷室联网,各程序分别有保密卡,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技术资格鉴定考试试题的保密程度和管理水平。按规定,每10年题库要有一次大的修改,要淘汰一部分题,因为这些题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科技发展的需要。但是,大约40%的试题将长期保存,主要指一些涉及到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试题。
(四)鉴定实施
韩国国家技术资格鉴定包括应知和应会两个方面的考核,应知考核合格后才可参加应会考核,应知和应会考核均合格方可获得技术资格证书。应知考核一般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应会考核则根据职业的特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鉴定方式,但应会考核大多采取操作考试的方式。对于技术上采用提交论文和答辩方式;对于现场无法实践考核的危险职业,采用现场口答加笔试的方式进行,有的则采用模拟器进行考核,力求鉴定的科学性、客观性,从技术上保证国家技术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对于操作考试,有严格的场地设备要求、考试程序规定和监考与考评人员配备,按照规定的考评原则进行鉴定。如汽车修理职种鉴定场地设备要求是每个考场须具备所有操作模块考核项目的真实汽车几辆、几个作业台及各类试验器诊断仪、工具等35种,每个考生须准备各类工具22种。操作考场布置也有严格的工作内容和检验指标,操作考试中十分重视考试安全保障,做到万无一失。技术资格鉴定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原材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中标厂商除按照技术资格鉴定的要求提供产品外,还要向考试机构承诺保证产品质量,若因质量原因影响技术资格鉴定的正常实施,将接受十分严厉的赔偿处罚。汽车修理职种鉴定一般是一个考场操作考核一次鉴定的人数为20-30名。为顺利进行汽车修理考试,将参加考核的人员分成机械、底盘、电机三个组,各组循环进行,3个项目连续考核。汽车修理职种鉴定的监考和考评人员配备是每个考场配备8个监考和考评人员。其中3个考评人员(机械、底盘和电机模块各1个),根据评分标准负责给考生评分;3个辅助人员(机械、底盘和电机模块各1个),帮助考评员摆放、调整仪器设备等;1个管理人员,负责考场的管理,如将已考和未考人员隔离等;1个官员,负责试卷发放和检查考场情况。考评员主要来源于产业现场有丰富现场经验的人员。汽车修理职种鉴定的考评原则是技能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项目的按0分处理,得0分者,按失去本次考核资格处理;考生在操作中错拿、错用或重复使用同一工具、仪器2次以上的要扣分;操作中考生发生安全事故和器材损害按不及格处理;考评人员无权改变鉴定方式;每个技能项目采取考评员单人当场评分法。操作鉴定考评由临时聘用符合要求的考试委员进行,考试委员必须承诺在考试前不得公开自己身份,对于违反考试有关规章的考试委员不再聘请,对于造成危害的将被提起诉讼。鉴定考核一般采用绝对评分方式,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但对于包含多科目的技术资格等级(技士1级、技士2级和多技能技术者)鉴定,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上,且单科分数不低于40分才为合格。阅卷采用电脑评分(OMR),阅卷时间一般在15天内完成。成绩发布采用三种方式:报名点发布、电话自动查询系统、网上查询。以最快速度,最可靠的方式将成绩公布,以便考生第二次报名参加操作考试。
(五)证书核发
笔试、实际操作考试合格人员,有权获取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这种技术资格证书,是进入劳务市场谋求职业的通行证。韩国有关法律规定,凡是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职业,没有取得技术资格证书者不得从事该职业,各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获得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者,并在招收新员工时优先录用已获得技术资格证书者。为使技术资格鉴定与社会就业相结合,给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具备相应资格的技术和技能人才信息,每次技术资格鉴定实施后,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就会对获取资格证书者进行登记并输入计算机管理,登记管理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向各职种主管部门提供资料,方便有关部门进行许可业务的管理,也为有关部门制定技术人力需求计划提供依据,尤其是有助于建立全国技术资格人才库,向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二是为相关部门提供资格获得者的查询和确认,同时也对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人员进行注销其资格的管理,以及补办证书、证书取得者人员变化情况登记等。按照规定,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每个月向各主管部门提供一次信息。技术资格证书由产业人力管理公团统一印制。包括证书印制、证书保管、编号、证书申领、换证、证书销毁等,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证书管理工作,产业人力管理公团要求每天有小结,每月有报告。因受行政处分而回收的技术资格证书,由产业人力管理公团保管,到期方可领回。对死亡人员,由家属将技术资格证书上交产业人力管理公团予以销毁。另外,产业人力管理公团还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负责对已获得技术资格证书者进行针对性的继续教育,补充更新变化的内容。由于技术资格登记每五年更新一次,因此技术资格证书持有者只要在五年之内参加继续教育即可获取相应技术资格更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