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二级供应链回购契约协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契约论文,供应链论文,电子产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5)09-0017-09 供应链协调是指在保证供应链整体效益最大的基础上,各参与方的效益比其独立决策时的效益得到明显改善。供应链协调作为一个系统目标,属于供应链管理的范畴,实现此目标的常用方法是供应链契约。供应链契约是供应链成员之间为了约束彼此行为,激励各方协同合作而签订的合同。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动大,销售周期短,回购契约是很重要的协调手段,可以有效解决市场需求变动导致的订货量变动和销售量变动的协调问题。在销售周期结束之后,供应链下游企业可以将剩下的产品以适当的价格返给上游企业,降低下游企业的风险,实现上下游企业的风险共担。 我国是电子产品生产的大国,同时每年也会产生大量的销售剩余产品。现代电子产品绝大多数采用模块化设计,在产品销售周期结束之后有很多模块可重复使用(如智能手机),可利用价值较高,这就使电子产品回购在经济上具有可行性。在回购契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和零售商根据各自的利益进行博弈,各方都会维护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这就存在供应链的协调问题,最佳的协调结果应是供应链效益最大化。 本文应用回购契约模型对电子产品二级供应链的协调进行研究,确定最佳协调方案,为电子产品回购策略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基于回购契约的供应链协调研究现状 (1)风险偏好不同条件下回购契约模型的研究。肖玉明等[1]分析了在回购契约条件下的供应链协调情况,在边际成本随着产量增加的情况下,零售商可将销售剩余完全退给供应商,批发价格由边际成本加成定价决定,认为风险分担的比例等于采用最佳订货量时所具有的边际成本的比值。张春伟等[2]研究在风险偏好者参与条件下的回购契约问题,基于期望效用的理论条件,研究风险系数变动对回购契约造成的影响,引入零售商竞争替代系数,研究不同风险的决策过程以及将供应链的等级由二级扩大到三级时的损失规避系数对模型的影响。邱若臻等[3]研究了风险值准则条件下的供应链回购契约策略,针对零售商的3种风险偏好态度,建立了风险厌恶和悲观系数的条件风险值目标函数,分析了不同风险偏好时的最佳订货量,给出了不同的回购协调机制,并用实例验证了回购契约协调策略的正确性。魏光兴等[4]研究了供应链的部分回购契约模型,在零售商具有库存风险偏好特征时,将风险集中在库存上,风险厌恶系数增大时,供应商的回购比例也随之增大,供应商采用相应的策略,增大回购比例,从而实现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目标。 王查斯(Wang C.)等[5]研究了零售商和供应商的风险条件分别是厌恶和中性时,零售商在线性损失厌恶函数的情况下,供应链回购契约实现协调的问题。崔尚明(Tsan Ming Choi)等[6]运用均值和方差的相关理论分析了供应链成员是风险规避型时,应采用何种回购契约策略的问题,说明了回购策略对供应链的风险控制和协调的作用。奥根(Ozgun Caliskan-Demirag)等[7]在零售商风险条件为厌恶型时,采用多阶段风险价值理论建立模型,认为零售商的风险情况决定了供应商的回购类型。赵春洪(Chun Hung Chiu)等[8]对零售商风险条件为厌恶型的供应链回购契约进行研究,指出零售商可以用目标销售回购契约模型来促进供应链的协调。 (2)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回购契约模型的研究。张钦红等[9]研究了易逝品供应链的逆向物流系统,采用排队模型求出系统最优的退货处理速度,并讨论了影响最优处理速度的各个因素;最后通过构建信息甄别模型求出在双方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成本类型存在信息不对称时,制造商的最优协调策略。白晓玉[10]基于生产成本信息和市场需求信息不对称条件分析了回购契约的协调问题,采用报童模型和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回购契约模型,并对一体化完全和不完全信息、分散化对称和不对称信息等4种情况进行了讨论,认为回购契约模型在信息不对称时可以使供应链达到协调状态。 艾米兴(Amy Hing)等[11]研究了不对称信息下供应链的回购策略问题,在单个生产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情况下,研究如何商定批发和零售的价格以及不对称成本信息对市场需求曲线的影响。于小红(Xiao Hang Yue)等[12]以零售价格不变为前提,研究了不对称信息情况下回购契约对整个供应链系统协调的影响,并调整回购模型达到协调状态。张天龙(Ting Long Zhang)[13]研究了不对称成本信息下基于回购模型的供应链协调,零售商剩余的产品回购给供应商,两者在博弈规律下制定批发与回购的价格。 (3)需求不确定条件下回购契约模型的研究。刘永胜等[14]探讨了市场需求随机时回购合同可以实现协调的问题,主张在销售季末以一定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解决双方的博弈过程。赵志刚等[15]为了响应供应链的回购契约,在市场需求为模糊随机时构建了不同决策情况下的效益模型,确定了优化回购参数的策略,认为需求信息变化后原先的回购契约模型已经不具有可行性,需要进行改善后才能实现协调,并用算例验证了模型优化的科学性。王炬香等[16]研究了由一个供应商与一个零售商构成的两级供应链面对随机需求时的回购契约设计问题,对完全回购政策下的供应链契约进行研究,通过参数分析,指出通过不同的批发价格与回购价格策略可以使双方实现协调;最后通过数值算例分析,给出随机需求参数对回购契约设计的具体影响,以促使供应链达到协调。 徐最等[17]基于市场需求变动的情况,考虑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构成的供应链,研究价格影响需求时的供应链回购契约,指出限制性回购契约可以帮助零售商确定最佳订货量和价格,不需要费用执行契约就能够促使其达到供应链的协调状态,并给出了算例分析。石刚[18]研究了供应链回购契约协调问题,研究在需求不确定和需求受到促销努力影响时回购契约的协调策略,认为单纯的回购策略、成本共担下的回购契约策略均不能实现供应链的协调,采用奖励和惩罚策略能够促进供应链协调,并且运用数值分析加以验证。朱珠等[19]分析了在需求不确定的情境下,由单一供应商、制造商和销售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系统的协调问题,指出制造商和供应商在运用回购模型时的联合契约协调机制,确定了供应链系统的最优决策,通过数值算例说明了机制设计的有效性,并对分析结果进行验证,研究结果表明,通过确定合理的契约参数可以使供应链各成员的期望利润相比分散决策时有帕累托改进,从而实现三级供应链系统的协调 黄(Wong)等[20]研究了不确定需求时的库存回购协调问题以及需求函数为敏感型时如何提高效益、实现协调的问题。吴德胜(Desheng Wu)[21]分析了竞争性供应链在需求变动时回购契约使供应链达到协调状态的方法,认为回购策略对销售价格有一定的影响,无论是在单个还是竞争性供应链中,回购策略都能够使其总效益增长。 2.电子产品供应链协调研究现状 崔尚明(Tsan Ming Choi)等[22]对电子产品销售市场进行了研究,探讨电子产品供应链的最优回购策略,使得回购后的电子产品经过处理后能以较高价格出售。王长雪(Wang C.X.)等[23]分析了单个供应商和经销商组成的供应链,利用回购契约促进电子产品供应链的协调,实现双赢。常志平等[24将电子产品供应链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回购契约研究供应链协调问题,将供求关系建立在电子产品市场和合约市场基础上分别进行研究,并设计了一种以期权合约为基础的协调机制,利用期权的思想,获得在这种协调机制下供应商与制造商的最优策略,研究表明,供应商处理剩余商品,给予零售商相应的退款比例,能够促使供应链达到协调。刘龙军[25]分析了电子产品供应链的协调问题,以单个供应商、单个分销商和单个零售商组成的电子产品三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构建集中式决策和批发价格模型,对回购契约模型引入不同的系数进行改进,同时分析市场需求的随机性问题,最后通过算例验证了改进后回购契约的有效性。研究发现,改进的回购契约能够实现供应链最优期望利润在参与各方之间的合理分配;并且在非线性市场需求下,供应链的最优期望利润与电子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呈负相关关系。李青、肖人彬[26]研究了单产品多周期的消费类电子产品闭环供应链系统以及面对供应链内部和外部不确定性的自适应协调问题,利用自控原理模型对整条供应链进行分析,指出供应链脆弱性的根源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带补偿的模糊自适应PID协调模型。林小菊[27]研究了电子产品二级供应链质量管理的协调策略问题,建立了整体最优化模型,分析了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损失的成本分摊协调策略。王迎军[28]研究了供应链契约是实现供应链协调和利润分配的基本形式,把来自下游企业的需求分为确定性需求(由给定结构的确定函数描述的需求)和不确定性需求(由随机函数描述的需求)两种模式,界定了供应链管理中需求驱动的契约问题,同时分别综述了在单方决策和联合决策环境下供应链契约理论、方法的进展,最后提出了供应链契约在未来的研究方向。 综上所述,许多学者对供应链协调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但对寿命周期较短的电子产品供应链协调问题相关研究较少。本文在总结前人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在信息对称、风险中性条件下,供应商和零售商都是理性思维、市场需求满足一定规律时的电子产品供应链的协调,在电子产品行业如何进行降价销售和回购,将回购模型应用在具体领域和行业,更加注重实用性,对回购契约的协调进行更系统的研究,希望对电子产品供应链的协调运作提供理论支持。 三、电子产品回购的相关要素 1.电子产品回购的情景描述 电子产品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生产和销售都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产品销售周期和生命周期比较短,剩余残值较大,市场需求的变动比较大。我国电子产品的基础行业生产能力和技术还比较落后,而且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很多新的问题也产生了,如回收渠道不完善、回收监管不到位、再利用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污染等,都是电子产品行业发展的障碍。由于电子产品的推陈出新逐渐加快,不断有行业新品被推出,就催生了电子产品回购的问题。当回购策略给供应商和零售商都带来效益时,则可以顺利进行;反之,如果一方没有达到预期效益,则难以为继。 电子产品的回购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如果供应商不采用回购策略,零售商只能拥有残值不大的剩余产品,很多零售商只能将这种电子产品当做二手货物处理,或者当做废弃物直接处理,大大降低了电子产品本身的价值,而且给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现在人类面临着资源枯竭的威胁,如果将销售剩余的电子产品回购,统一进行处理,不仅会对环境有一定的益处,还可以对电子产品的剩余价值充分利用,部分模块可以在新产品上使用,达到减少资源浪费的目的。 电子产品的回购情景描述如下:在市场需求为随机过程的情况下,市场需求会随着销售期的延长和其他新产品的进入而变化,从而产生一定的销售剩余;在销售行为开始之前,供应商与零售商商议是否签订回购契约,零售商考虑是否接受供应商的契约,如果拒绝此契约,双方再次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赞同这个契约,则供应商按照契约的订货数量安排生产,并将产品运送给零售商,零售商进行销售;整个销售周期结束以后,根据回购契约签订的内容,供应商以适当的价格购买剩余产品;在上述过程中,在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会发生货物的转移支付;回购过程结束。 电子产品的回购有以下4种模式:全价格全部回收模式、全价格部分回收模式、部分价格全部回收模式、部分价格部分回收模式。采取哪一种回购模式,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内容。 2.电子产品回购基本要素 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短,以智能手机为例,新款手机的消费周期不超过12个月,一般是3~5个月。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瞬息万变,与一般产品的特征有显著区别。消费者偏好的迅速变化、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科技的快速发展等都导致电子产品消费周期的缩短。电子产品更新变快的同时,也带动了回购频率的提高。 电子产品回购涉及的要素有: (1)回购模式的选择。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通过协商来选择回购模式,双方在回购价格与回购比例问题上进行博弈。 (2)回购设施和渠道。如果回购设施和渠道不完善,在回购的过程中,可能会对电子产品造成一定的损伤,降低产品的价值。 (3)电子产品的拆解与处理技术。如果没有专业的拆解与处理技术,供应商将零售商的销售剩余以某一个价格回购后,不能正确地将模块和零部件拆解下来备用,所回购的电子产品价值不能充分体现出来,则对回购契约的实施起消极作用。另外,如果采用落后的处理技术,在处理过程中会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 (4)回购时效性。如果回购过程缓慢,可能会因为更新换代太快而导致物流累计速度变慢,处理过程更为复杂;而必须经过分类、改进、提纯等环节的原材料因经济周期延长,价值回收可能变得缓慢,导致回购效益下降。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明确的法规约束,市场不规范,责任不明确,企业没有足够的责任意识,在回购产品出现问题时,企业都会推卸责任,没有责任承担者。 3.回购产品的处理方案与价值体现 由于信息流的不完整、制造商对市场预测不准确、产品样式过时、竞争性产品冲击等因素的存在,会造成销售剩余和库存积压。供应商根据契约将零售商手中的剩余产品回购,可采用的处理方案有以下几个: (1)回购的电子产品仍然是未使用的新机器且性能指标未下降,可以直接再销售再使用。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可以将回收产品转移到欠发达地区降价销售。另外,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量较大,可以将回购产品销售到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这样就可以保持回购产品的价值最大化。 (2)建立模块化拆解工艺。将回购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等,按功能模块进行拆解,实现拆解规模化、程序化。拆解下来的各个模块经检测后,凡性能符合要求的,可在新产品中继续使用,实现资源再利用。 (3)对于那些经检测功能已经下降、不符合继续使用条件的模块,可以分拆成元器件继续使用或应用到相同型号手机的维修等方面。 (4)已经完全失效的元器件,因其中含有各类金属材料,如金、银、钯、镍、铜、铝等,可运用化学方法将其中的贵金属集中回收,这样既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又可以避免这些贵金属对环境的污染。电子产品中的高分子材料集中起来可作为燃料发电,因而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电子产品回购后的使用途径如图1所示。 四、电子产品经典回购契约协调分析 所谓经典回购契约是指供应商批发商品给零售商,零售商将商品向终端客户销售,当一个销售季完成后,如果存在剩余商品,则这部分商品由供应商按契约规定的价格回购。 图1 电子产品回收后使用途径 本文以供应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为对象,以智能手机为例,在电子产品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同时考虑缺货损失成本、销售成本和残值3个参数,将集中决策下的供应链绩效作为标杆,研究在经典回购契约下供应链协调运营情况。 经典销售回购契约要素关系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经典销售回购契约要素关系模型 本文符号说明如下: x:市场需求,服从正态分布规律,均值是μ; f(x):市场需求x的概率密度函数,f(x)≥0; F(x):x的概率分布函数,并且F(x)是严格单调递增函数; :供应商的单位生产成本; :零售商的单位销售成本; w: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 p:单位产品的零售价格; q:零售商的订购量; b:单位产品的回购价格; v:单位产品的残值; g:单位产品的缺货损失成本; :供应商的期望效益; :零售商的期望效益; ∏:二级电子产品供应链的系统效益。 假设:,因为市场需求符合正态分布,由正态分布基本理论得出,。 如果零售商一次订货数量过多,不能全部售出,就会产生残值v;如果订货量不足,就会因缺货而带来损失g。因此,采用积分方法可得到各参与方期望效益和系统的期望效益。 1.分散决策下的效益 在分散决策下,供应链的参与方——供应商与零售商均考虑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供应商依据零售商的订购数量安排生产,设此时零售商的最佳订货量是。 (1)零售商期望效益函数 将式(1)对q求解二次导数,得出式(2)和(3)式: 由假设条件知,式(3)取值小于等于0,式(1)是关于q的凸函数,存在最大值,所以当一阶导数式(2)等于0时,得到: 对式(4)求解反函数,从而得出零售商的最佳订货量,此时零售商的效益达到最大,即式(5)所示: (2)供应商效益函数 在零售商确定最佳订货量之后,供应商根据此数据决策生产,供应商需要支付生产成本,得到的是批发给零售商商品的效益,最终净效益函数是两者的差值,此时供应商的效益公式是: (3)供应链系统的整体效益函数 此时,二级供应链系统的效益是整体的效益,是供应商和零售商效益的加和,系统的支出是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则系统期望效益函数是: 2.集中决策下的效益 所谓集中决策,是指由供应商与零售商所构建的供应链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双方共同决定最佳订货量。假设此时的最佳订货量是,则供应链整体效益函数为: 将式(8)对q求解二次导数,得出如下两式: (1)供应商效益函数 在订购量为且为集中决策时,供应商的净效益仍然是批发商品的收入与生产成本的差值,则供应商的效益函数公式是: 式(12)是关于q的增函数,因为订货量比分散决策时增大,伴随着效益函数比分散决策时也增大了。 (2)零售商效益函数 在集中决策时,从整体利益考虑,双方共同决定订货量,零售商也根据此订货量计算效益函数,此时零售商在集中决策下的效益函数为: 3.回购策略下的效益 采用回购策略时,零售商不能销售完的产品会产生残值,此时供应商会按照签订的契约条款以商定的价格b将这些产品回购,分担零售商的部分风险,从而供应商获得产品的残值,零售商获得供应商回购带来的效益,假设回购模式下的最佳订货量是。 (1)零售商的期望效益函数 在回购契约的模式下,零售商支出批发和销售成本,获得的是产品回购产生的价值,因此其期望函数的公式是: 将式(14)对q进行求导,当一次导数等于零时,得到订货量公式: (2)供应商期望效益函数 供应商以一定的价格b回购商品,支出生产成本,获得批发效益,同时得到产品回购带来的部分剩余价值,在此订货量下,效益函数公式是: 供应商通过调节回购价格,使得采用回购契约时的订货量和在集中决策条件下相同,从而达到供应链的协调,即,即: 由以上分析可知,采用回购契约能够实现供应链协调,但是由于电子产品的特殊性,往往存在多次降价的过程,因此本文将经典回购模型进行改进,研究在一次降价的情况下供应链的协调问题。 五、电子产品降价回购契约协调分析 继续沿用上述的模型假设,在此基础上研究降价销售的模型,增加降价销售阶段的销售价格参数和市场分布函数,将整个过程进行详细分析,得出降价销售回购契约要素关系模型如图3所示。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另外增加若干变量,具体如下: x:市场需求,其均值为μ; f(x):市场需求x的概率密度函数,f(x)≥0,(x)是第一阶段概率密度函数,(x)是降价销售阶段的概率密度函数;F(x)是市场需求x的概率分布函数,并且是严格单调递增函数; :供应商的单位生产成本; :零售商的单位销售成本; w: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 p:单位产品的零售价格,是第一阶段零售价格,是降价阶段零售价格; q:零售商的订购量; b:单位产品的回购价格; v:单位产品的残值; g:单位产品的缺货损失成本; y:第一阶段后的库存量; :供应商的期望效益; :零售商的期望效益; ∏:电子产品二级供应链系统的总效益。 假设:v<b<w<p,<w,<p 1.降价销售下分散决策的效益 图3 降价销售回购契约要素关系模型 假设供应商原价销售时所得效益的参数是,降价销售时效益参数为,零售商原价销售阶段的效益参数是,降价阶段的是,系统原价销售时效益参数是π,降价阶段是π′,分散决策下的最优订货量参数是。 将销售过程分为两个部分,降价销售部分的零售商效益公式如下: 第一阶段零售商的效益函数公式是: 上述式(21)的二次导数小于0,因此式(19)存在最大值,当一次导数等于零时,可以求出分散决策下的最佳订货量。 2.降价销售下集中决策的效益 在集中决策时,整个系统的效益函数被分成两部分,假设此时系统取得最大效益的订货量参数是,则降价阶段系统的总效益公式为: 此时二次导数小于0,具有最大值,当一次导数等于零时,集中决策下的最佳订货量是。 3.降价销售回购契约的效益 为了激励零售商订购,双方会在销售季节前签订回购契约,在降价销售阶段完成后,剩余的产品会以价格b进行回收,设定此时最佳订货量参数是。 销售商降价时的函数表达式: 即,当w和b有上述关系时,即认为供应链实现协调,也是在取得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使各参与方获得比分散决策时更大的效益。 从以上分析可知,当销售过程分为两个阶段时,回购策略仍然能够使供应链达到协调,并且协调与两阶段的市场需求相关。 本文主要针对目前电子产品回购存在的问题,选取电子产品二级供应链进行研究,将产品销售过程分为原价销售和降价销售两个阶段,分别建立新的经典回购契约模型和降价回购契约模型,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对电子产品回购理论进行完善,总结电子产品回购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回购后电子产品的处理措施。 (2)综合考虑多项成本条件,优化经典回购契约模型,验证了回购契约模型能够实现供应链的协调。 (3)在经典回购契约模型的基础上采用递进式方法研究降价回购契约模型,在降价模型中,回购契约仍然能够实现供应链协调,并且协调与两次市场需求函数和批发价格相关。 (4)在降价回购契约模型中,供应商和零售商的效益比经典模型中都有所增长,从而二级供应链系统的效益也实现增长。标签:供应链系统论文; 供应链物流论文; 销售分析论文; 销售策略论文; 需求函数论文; 电子产品回收论文; 手机回收论文; 风险模型论文; 供应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