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GDP能耗与节能降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节能降耗论文,单位论文,GD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单位GDP能耗作为一项重要的约束性指标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并进一步被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绩效的考核,单位GDP能耗这一指标得到了举国上下前所未有的关注。然而,在利用这一指标进行节能工作考核时,有的地区存在误用的现象。如将本地单位GDP能耗是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作为衡量是否达标的标准;将本地的单位GDP能耗与发达地区、发达国家进行比较,期望以此找出差距……
要使单位GDP能耗真正成为指导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首先要对这一指标的基本概念、内涵和影响因素有个全面的了解,以此才能根据本地情况提出节能降耗的重点方向。
单位GDP能耗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通常以吨(或公斤)油当量(或煤当量)/美元来表示。计算公式为: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值/国内生产总值
其中,“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国际上不同国家、不同机构所统计的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范围略有差异。国际能源署(IEA)统计的能源消费中不仅包括常规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和水电,还包括生物质能、城市垃圾等“可燃性可再生能源和废弃物”,以及“其它能源”。其中的“其它能源”指地热能、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波浪能所提供的电力和热力。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统计的能源消费与IEA国家基本相同,但非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可燃性可再生能源和废弃物并未计算在内。在我国的定义中,“能源消费总量”只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这主要考虑到前者主要为商品能源,在能源市场上交易的规模比较大,而后者主要是自取自用,基本不属于商品能源,即使有一部分正在开始被作为商品能源使用,其使用量也相当小。
单位GDP能耗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以及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单位GDP能耗被用于评估同一地区在不同时期对能源依赖程度的变化。
影响不同国家单位GDP能耗的主要因素
与经济有关的影响因素
一个国家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其单位GDP能耗的变化会遵循一定的规律。图1给出了英国、美国、西德、法国、日本等国家在1840年以后单位GDP能耗随时间变化的曲线,从图中可以看出,每个国家的单位GDP能耗变化曲线基本都呈倒U型。对照这些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历史可以发现,单位GDP能耗显著上升的爬坡阶段基本都出现在工业化初期与中期之间。过了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可以促使一国单位GDP能耗曲线转为下降。
单位GDP能耗的变化曲线是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在一个较长历史时期内的综合反映,其中既包含了本国经济结构变化的影响,也包含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特别是工业化升级的影响。单位GDP能耗还与本国经济发展的道路选择(如加工贸易型经济、出口主导型经济)等其它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有很大关系。
对单位GDP能耗进行国际比较,最大的难点是如何对各国经济总量的货币价值进行合理的换算。官方汇率往往不能准确反映各国实际的经济实力,汇率的变化可以使一些国家的GDP能耗在短时间内出现巨大的变化。按2003年汇率计算的每千美元能耗,我国为1.21吨标准煤,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1倍,比美国、欧盟、日本和印度分别高2.8倍、3.3倍、7.2倍和0.4倍。一般认为,购买力平价能更真实地体现货币的使用价值。如果按照世界银行推荐的购买力平价(PPP)计算,我国单位GDP能耗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大大缩小,单位GDP能耗甚至低于美国水平,仅比欧盟、日本分别高18%和27%,与按汇率计算的结果相差很大(参见表1)。即便是认为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单位GDP能耗可能比较接近实际,国内外专家学者对PPP的折算系数也有不同见解,如:世界银行专家计算得出的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系数为1美元≈1.78元人民币,而国内学者则认为此换算系数高估了我国的经济总量,认为1美元折算成3~4元人民币比较合适。不同的折算系数会导致对各国单位GDP能耗认识上的差异,很难说哪个是最合理的。
表1 单位GDP能耗的国际比较 单位:吨标煤(tce)/千美元
1990 2000 2003
按汇率计 按PPP计
按汇率计 按PPP计按汇率计 按PPP计
中国
2.31 0.52 1.20 0.27
1.21 0.27
美国
0.38 0.39 0.33 0.34
0.31 0.31
欧盟
0.33 0.27 0.28 0.23
0.28 0.23
日本
0.15 0.22 0.16 0.22
0.15 0.21
俄罗斯 0.00 0.00 3.27 0.81
2.89 0.71
印度
0.98 0.18 0.95 0.18
0.87 0.16
OECD
0.32 0.31 0.29 0.28
0.28 0.27
非OECD 1.04-
0.80-0.79-
世界
0.45-
0.39-0.39-
注:PPP为购买力平价;美元为2000年币值;能耗为一次能源消费,其中水电按热功当量计算,核电按转换效率33%计算。
资料来源: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日本能源与经济统计手册2006年版。
与能源消费有关的影响因素
一般来说,经济社会发展分为生产和生活两个部门,它们对GDP与能耗的影响方式截然不同:生产部门在产生GDP的同时消耗能源;生活部门不直接产生GDP,却也消耗能源。
在生产部门中,企业装备的规模、设备或工艺的技术水平、产品的附加值高低、企业节能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对单位增加值GDP能耗有较大影响。例如,2004年国际先进的吨钢可比能耗为610千克标准煤/吨钢,而我国为705千克标准煤/吨,多出16%,这与我国企业规模偏小、生产设备平均技术水平落后有很大关系。
尽管生活部门不直接产生GDP,但它可以通过改变社会需求使生产部门的结构发生变化,从而间接影响GDP。生活能源消费模式的选择与单位GDP能耗紧密相关。美国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大房子、大车子成为绝大多数美国人不懈追求的梦想,这种梦想的实现必然要以更多的能源消耗作为支撑。与生产部门相比,生活能源消费在全国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较大时,同样的GDP增长对应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会更低。我国目前生活能源消费占全国能源消费的比重为10%左右,如果这一比重提高到目前美国22%左右的水平,则单位GDP能耗下降的难度会更大。
此外,能源消费结构对单位GDP能耗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发达国家的能源结构以油气等优质能源为主,而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在发电部门,如果同样采用国际先进的实用技术发出1度电,以油气为燃料的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只需要消耗相当于1.8度电的能源,而以煤为燃料的超临界发电机组则需要消耗相当于2.2度电的能源,天然气高出22%左右;在物质生产方面,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单位能耗比天然气为原料要高出60%,而我国合成氨产量的65%左右是以煤为原料生产的,日本则全部以天然气为原料。所用能源的品种不同,产出同样产品所需的能耗也不同。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必然意味着生产出同样产品时能耗偏高。
与自然条件有关的影响因素
从国家的角度看,这类影响因素与一国的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具体包括地理位置、国土面积大小、资源禀赋等。
国土面积大的国家比面积小的国家交通需求量要大,高寒(或高热)的国家比温度适中的国家对采暖(或制冷)的需求量要大,资源禀赋好而人口少的国家,原材料开发、加工和出口在本国经济中的比重往往偏大,单位增加值的能耗肯定要高于进口依赖型的国家。例如,与日本相比,加拿大的单位GDP能源消费量明显偏高,因为加拿大国土面积大、出行距离长,气候寒冷、采暖时间长、供暖强度大,原材料丰富、能源资源开采业发达,石油、矿产资源出口数量大;而日本国土面积小、出行距离短,温度适中、温度调节的需求较低,本地原材料少、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人口密度大、住宅面积小,因此日本具有单位GDP能耗较低的先天优势。从这个角度看,一个国家的单位GDP能耗偏高,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个国家能源利用的技术效率就差。
除了上述三大类主要影响因素外,单位GDP能耗的高低还与本国的能源价格、购买力水平、管理体制等其它因素有关。总之,由于每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能源消费方式不同,自然条件各异,使得各国单位GDP能耗数值的比较不能“一刀切”式地简单看待,而且这种比较结果更不能被认为是各国能源利用效率上的差距。
我国2005年份省单位GDP能耗的基本状况
我国不同地区的单位GDP能耗(严格意义上说,单位GDP能耗是针对国家而言的,在省级层面只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各省的单位GDP能耗是一种通俗说法,这里沿用了这一说法)不仅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也是复杂的。
2005年各省市区中,单位GDP能耗绝对值最高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为4.14吨标准煤/万元;最低的为广东省,0.79吨标准煤/万元,不到宁夏的1/5。图2给出了按数值区间分为四类后,四类省市区的地域分布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单位GDP能耗的地域分布具有比较明显的规律性:单位GDP能耗最高的一类省份都是资源相对丰富的西部省份(特别是富煤省份),单位GDP能耗居中的一类省份主要是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省份,单位GDP能耗最低的省市大多处于东部沿海地区。
影响我国各省市区单位GDP能耗的主要因素
造成各地单位GDP能耗差异的原因也相当复杂,总的来说,也可以分为经济、能源消费和自然条件三大类。与国际比较所不同的是,不存在货币汇率的影响,但对国内各地区的比较而言,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特征对单位GDP能耗的影响更加突出。
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经济结构的影响
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我国各省市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差异: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特别是上海市2005年的人均GDP已经超过6000美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而西部地区的人均GDP明显偏低,如贵州2005年只有648美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左右,不到上海的1/9。从图3可以看出,上海、北京等人均GDP高的省份,单位GDP能耗更低,这说明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能源的绝对依赖,更好地走向可持续发展。这一点与图1展示的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后期单位GDP能耗的下降不谋而合。
三次产业结构的影响 在影响单位GDP能耗的各种经济因素中,经济结构的影响最重要,各种经济结构中,首推三次产业结构。第二产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是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的5~6倍,因此第二产业高的省市区,单位GDP能耗必然偏高。
图4是部分典型省市2005年三次产业结构和全国水平的比较。从图中可以看出,全国多数省市区以第二产业为主。作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第三产业在北京的比重已经接近70%,在上海比重也在50%左右。可以说,北京市单位GDP能耗低主要得益于第三产业比重高。
目前,我国只有个别省市的第三产业才具备成为引领经济发展主导行业的潜力。我国绝大多数省份的经济发展仍是依靠工业拉动的,因此,工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就显得尤为重要。
工业内部结构的影响 不同地区的工业内部结构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区域经济的特色产业,是各地区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长期发展形成的。从全国层面上看,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对钢铁、水泥、电力生产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而中国经济的发展是“全国一盘棋”,只要国家对高耗能产品有实实在在的需求,就会在国内具备“比较优势”的地区进行布局。过去,这种布局所带来的不利方面讨论得比较少。现在,地方政府越发意识到这种资源型产业集中布局带来的必将是当地单位GDP能耗偏高,而且今后短期内很难实现单位GDP能耗的下降。
山西省单位GDP能耗偏高,与当地的工业结构有很大关系。作为我国的煤炭基地之一,山西省煤炭、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资源型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较高。从经济发展的质量上看,一些在山西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产业,其单位增加值能耗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钢铁行业占山西工业增加值16%左右,而其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要高40%;有色金属行业占山西工业增加值的5%左右,但其单位增加值能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化工行业占山西工业增加值4%左右,但其单位增加值能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2倍。这三个行业在很大程度上抬高了山西省的单位GDP能耗(见图5、图6)。与这三个产业相比,山西省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单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山西降低单位GDP能耗是有利的。
对比北京市和山西省的情况可以发现,不同地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的主攻方向是不一样的。因此,抓节能降耗工作,必须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结合起来。
能源消费有关的影响因素
除了经济因素影响当地的单位GDP能耗以外,生产能源消费、生活能源消费、能源消费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也促成了各地单位GDP能耗的差异。从生产部门的角度看,工业设备规模小、工艺水平落后、产品链短、企业管理水平差的地区,能源经济效益往往比较差,单位GDP能耗偏高。从生活部门的角度看,居民采暖(或制冷)和私人交通出行需求比较高的地区,生活能源消费量更大,在GDP同样的情况下单位GDP能耗会偏高。
与自然条件有关的影响因素
我国西北部内蒙古、新疆等省区辖区面积大、气候寒冷,矿产开采和加工等初级产业比重高,因此单位GDP能耗偏高。而东部地区冬夏温差相对更小,平均出行距离比新疆、内蒙等省区更短,技术型和加工型工业较发达、资源型工业比重较小,因此其单位GDP能耗的数值先天就比较低。
(1)由于经济、能源消费方式、自然条件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之间、国内不同地区之间单位GDP能耗的数值不具可比性。国家经济实力折算方法的不同加大了各国单位GDP能耗比较的难度;国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上的差异是导致各地区单位GDP能耗不可比的主要因素。
(2)鉴于单位GDP能耗本身存在很大的不可比因素,因此将单位GDP能耗用于地区节能工作考核时,既不能把指标本身的高低作为评判先进与落后的依据,也不能把当地单位GDP能耗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别视为当地节能的潜力或节能工作的“差距”。在考核各地区节能降耗工作时,应采用“下降率”这一动态指标作为依据。在探索节能降耗的主攻方向时,要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既有特点为基础,开展因地制宜的分析,不能简单照搬。
(3)对我国大多数地区而言,工业内部结构调整是近期节能降耗的重点。工业结构调整要以各行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作为“导向性指标”,重点培育有利于当地单位GDP能耗下降的骨干行业,遏制能源投入高、经济效益低的产业过快发展,促使能源向能源投入产出效率更高的行业流动。同时,还要通过技术进步和延长产业链促进高耗能行业尽早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
(4)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将一些高耗能工业转包到国外生产,使本国站在经济发展的高端。我们目前向日本出口水泥、向欧洲出口焦炭就是这一产业转移的结果。目前我国东部地区由于更加注重环保和节能、劳动力价格日益提高等原因,将原有的一些产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向西部内陆地区转移。对基于“比较优势”原则的产业转移而言,只要接收者能够有选择地承接技术先进的企业,双方都是能够受益的。当前,我国应开始考虑在周边资源丰富的国家建设现代化的高耗能产品生产基地,一方面通过国际贸易实现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双赢,另一方面也为我国降低单位GDP能耗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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