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控制力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控制力论文,国有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维护必然要求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就有必要研究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内涵、功能,国有经济的准确定位,国有经济控制力与国有经济的质和量的关系等问题。
一、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内涵
显然,国有经济控制力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是同一概念。主导是指能决定总体的发展方向或变动趋势。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指国有经济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强烈的引导、带动和规范的作用,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支配地位,从而能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即实现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控制。而控制力是指一事物支配它事物而对它事物施加的作用力,它是一个力度问题。国有经济控制力是指国有经济为取得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配地位而对其他经济成分施加的作用力,它的力度直接决定国有经济是否能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如果国有经济控制力较强,那么就可以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实现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果国有经济控制力较弱,力度不够,那么就不能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不可能得到实现。因此,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以一定的国有经济控制力为基础。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在不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不同的内涵,与之相适应,国有经济控制力也有不同的内涵。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民经济的运行特征在于国家采用指令性计划直接指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实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控制。这种运行方式只有在国民经济的主要微观基础都按照指令性计划行动时才能有效地控制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如果企业不为国家所有,自身拥有比较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利,指令性计划就会失去其顺利运行的微观基础,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国有经济的比重越高,顺利运行的范围越广泛,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支配力就越强,这必然诱发一种为实现计划、完善计划而不断提高公有化程度特别是国有化程度的内在冲动,并为此作出种种努力,所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是通过推行经济的国有化或追求过高的国有经济比重即主体地位实现的。这清楚地表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才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主体,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通过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全面、直接控制获取的。这种控制的力度明显过强,致使国有经济处于绝对支配地位,整个社会经济缺乏活力,资源利用效率十分低下,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经济主体多元化,经济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计划(特别是指令性计划)不再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相反,市场机制必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要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以便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尽管国家应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考虑到国家不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经济运行的最基本主体,而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其中当然包括国有企业及国家参股、控股企业)才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经济运行的最基本主体,同时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经济成分多元化,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经济比重会大幅下降,国家将会没有能力和条件实现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全面、直接控制。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相比,国有经济控制力度将会有所削弱,控制方式必然转变为重点、间接控制,从而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相对支配地位。这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通过重点、间接控制实现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经济更应该注重利用市场机制,提高自身素质,以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引导、带动和规范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功能与国有经济的定位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通过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功能实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一)决定社会制度的功能
生产资料所有制既是社会经济活动由以产生的先决条件,也是社会生产的结果。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不仅仅从抽象的静态的意义上、而且更重要的是从动态的意义上决定社会经济制度。这就告诫我们,不能机械地理解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具有的决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功能。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国在充分肯定社会主义制度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情况下,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如果不充分认识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发展生产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方面的重要性和优越性,不充分认识到发展生产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势必跌入“所有制手段论”的陷阱,甚至有可能犯主张全盘私有化的错误。因此,只有深刻地认识到所有制具有决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功能,并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目前的经济运行状况,就必然注重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维护、体现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
目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完善国有制的实现形式,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改组,是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强大了,国家才能利用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经济支持、带动、引导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和壮大,并与集体经济一起巩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确保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而且国有经济还可凭自身的强大控制力和竞争力,引导、带动、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确保非公有经济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有益的重要成分。
(二)调控宏观经济的功能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虽然能在资源配置中有效地发挥基础性作用,但由于从根本上讲它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因而市场不是万能的、也有自己的缺陷,如: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公共商品的供给,市场竞争失灵,不能完全实现收入的公正分配,容易导致经济剧烈波动等。这就要求政府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以纠正市场缺陷。在不同的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在实现政府宏观调控意图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在西方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少量的国有经济用来弥补私人资本不足,矫正市场失灵,为私人资本服务,因而国有经济集中于竞争性、盈利性程度较低的公益部门、基础部门,这直接导致国有经济缺乏控制力、竞争力,物质基础薄弱。其宏观调控功能相应大大弱化,不可能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因而决定了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实施宏观调控而利用少量国有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极少。
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如果国有经济仅仅局限于基础部门、公益部门,国有经济就会或盈利率很低或保本或亏损,势必出现整体国有经济依靠财政资助度日的尴尬局面,这样国有经济将从根本上丧失竞争力,进而大大削弱控制力,无法引导、带动和规范其他非国有经济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这表明,国有经济要保持其主导作用和地位,就不仅仅要从事竞争性、盈利性较低的经济活动,而且要从事竞争性、盈利性较高的经济活动,只有把这两方面的工作做好,国有经济才能保持其发挥主导作用所需的对国民经济命脉的强大控制力,切实成为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坚实物质基础和手段,有效地调节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改善区域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实现充分就业,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证收入公正分配,最终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中,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宏观调控能力较强,政府除了充分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实施宏观调控外,还要依靠国有经济实施宏观调控。
(三)国有经济的定位
正是基于上述看法,我们对一些学者所持的国有经济应全面退出竞争性、盈利性产业这一比较流行的看法不敢苟同。我们认为,导致这一看法的原因在于:第一,没有充分认识到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在基本经济制度上的根本差别对政府宏观调控的直接影响。这是一条根本原因。第二,对目前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所处的困境认识不全面,不能辩证地分析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的优势和劣势,悲观失望,缺乏信心。目前,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之所以陷于困境,主要问题在于:国有经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问题,因而其经营机制的缺陷带有根本性;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没有重点,过度分散,既不利于政府集中精力管好国有经济,又不利于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承担过多的社会职能,因而承担了过高的改革成本。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认为:首先,实行完全的政企分开,这既有利于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高竞争力,又有利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政府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国有经济的能力,并充分运用这种能力实现生产要素大范围的高效组合和调整,后一点是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无与伦比的宏观优势。其次,通过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抓大放小,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过度分散的问题完全可以得到解决,从而为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创造条件。最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不再承担过多的社会职能,而是承担适当的社会职能,这部分社会职能可能会给国有经济短期的竞争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也使国有经济在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上具有长远性,为国有经济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使国有经济赢得极其重要的竞争优势。综上所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经济一定会通过深化改革,扬长补短,焕发出勃勃生机,其竞争力必将越来越强大。
根据以上分析,要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对国有经济准确定位。我们认为:
1、 国有经济应该有效控制的产业主要有:公共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主要包括邮政、通信、交通、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煤炭、电力、石油、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等;支柱产业,主要包括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
2、国有经济对上述产业可以采取较之全面控制更为经济、 有效的控制方式——重点控制,即对上述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即大中型骨干企业实施有效控制。
3、根据企业的特性和资产结构状况, 对重点企业的有效控制既可以采取全资控制方式,也可以采取绝对控股方式(国有股权比重达50%以上)和相对控股方式(国有股权比重虽达不到50%,但由于股权比较分散,国有股东仍能成为左右股东大会决定的第一大股东)。目前,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好一千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上,力争尽快在这些企业建立以公司制为典型的现代企业制度,以便迅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国有经济的质和量
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取决于它的质和量。国有经济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优势,就谈不上质,就不能影响和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如果只有数量优势而无质的优势,就谈不上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并且其量的优势可能因无质的优势而逐渐丧失,从而最终完全丧失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因此,要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必须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并通过提高质量保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适宜的比重。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其一统天下、全面控制的局面将不复存在,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但考虑到两种市场经济国家中国有经济的作用和地位不同,我国国有经济的比重肯定要超过资本主义国家。那种根据西方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比重只占15%,主张我国也只要保留15%的国有经济,其余全部非国有化的观点,显然是不符合我国实际的。1996年国有经济在全国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为40.8%,应该说这一比重还是比较高的。由于目前我国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如果我们适当调整国有经济结构,收缩国有经济战线,集中精力和力量搞好事关全局的国有经济,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控制力,国有经济比重还可适当缩小一些,比如30—35%左右,这不会导致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有经济比重下降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随着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国有经济的质会得到不断提高,其量的优势也会得到进一步巩固,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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