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垃圾围城的局面愈演愈烈,生活垃圾处置不当不仅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还影响公民的生存生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资源化利用和促进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当务之急和必然趋势。国家为了促进垃圾分类出台了很多政策规章,但没有一座城市把垃圾源头分类的试运行真正推广起来,并植入民心。因此本文分析影响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的影响因素,探究目前垃圾分类引导政策出现的困境,从心理层面和情境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以促进政策对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引导。
关键词:垃圾分类行为;影响因素;政策引导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互联网购物、外卖行业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越来越多,垃圾围城的局面愈演愈烈。生态环境部在 2019年1月2日发布的《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中记载,2017年我国202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194.4万吨。城市垃圾的源头主要来自于家庭住宅、公共场所、商业部门、公共机构等,其中,家庭住宅中产生的垃圾是最重要组成部分,约占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60%。这些积累的城市垃圾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理,便会对居民的生活环境、大气、土壤以及河流造成严重的污染。如何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污染问题,且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已成为人类亟需探究的重要议题。
城市生活垃圾既是城市环境的主要污染物,又是一种需要挖掘的资源。在垃圾回收的整个过程中,社区公民对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是确保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循环利用的根本前提,源头分类环节的成效不仅决定了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环节的分类回收难度,还决定了整个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过程是否能够有效的进行。垃圾分类行为是指在垃圾管理的过程中,社区公民作为垃圾产生和处理的源头,将其按规定类别进行分类收集,并投放到指定地点,进而降低垃圾的处置难度,促进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的行为。
为了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资源化利用和促进无害化处理,将居民进行垃圾源头分类义务化,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垃圾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虽然垃圾的源头分类受到政府的不断重视,但没有一座城市把垃圾源头分类的试运行真正推广起来,并植入民心。因此分析影响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的影响因素,探究目前垃圾分类引导政策出现的困境,从公民角度出发,探索合理的引导政策从而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形成显得尤为重要。
二、影响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的因素
国内外关于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社会学为依托的情境因素对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产生的影响;二是以心理学为依托的个体心理因素对社区公民垃圾分类产生的影响。
(一)社会学为依托的情境因素
基于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中,更多强调个体与所在环境相互作用所产生的行为,从各种文献上来看,这些影响垃圾分类行为的情境因素主要体现在政策、产品技术、基础设施、社会规范等方面。芈凌云(2011)将影响城市居民低碳消费行为的情境因素归概括为政策法规、社会规范、宣传教育、技术成熟度等六个方面。Barr(2003)在对美国和英国等地居民垃圾回收行为的研究中也发现,是否设置回收箱等社区公共设施、是否具备方便条件、是否耗时等外部条件对居民垃圾回收行为影响显著。
(二)心理学为依托的个体心理因素
基于心理学为依托的个人心理因素的研究方法主要考虑非理性因素对个人行为的影响,通过梳理,对个人心理因素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集中价值观、环境认知、效用感知。Barr(2003)在居民垃圾管理行为的研究中,提出环境价值观与心理变量、情境变量等共同影响环境行为,环境价值观显著影响回收、再利用和减量化三种家庭垃圾管理行为。Echegaray和Hansstein(2016)、Zhang 等(2017)研究表明,个体掌握更多的垃圾分类知识会促进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与回收活动。
(三)模型构建与假设
通过文献发现,情境因素(政策、产品设施、社会规范)、心理因素(价值观、环境认知、效用感知)不同程度上对垃圾分类行为存在影响,因此本文作出如下假设:
1.情境因素
垃圾分类政策及分类标准对个体的分类行为起到引导的作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体是否会对垃圾进行分类。分类标准的可操作性、可识别性以及合理性直接会影响居民进行分类的便利性,决定他们的分类行为是否能够发生以及能够有效地发生。因此,本研究假设:政策的完善及普及能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
现实中很多城市居民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就是因为基础设施(垃圾桶、垃圾车等)不健全。基础设施的完备性是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保障,也会影响社区公民的垃圾分类行为。故本研究假设:产品设施越完善越能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
个体因迫于群体行为的压力,担心会产生人际隔阂或显得与群体格格不入,而选择跟随或漠视某种行为。那么平时不会实施垃圾分类行为的个体处于群体中时,则由于群体规范的影响更有可能发生这种行为。基于此,本研究假设:社会氛围越浓厚越能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形成。
2.心理因素
价值观是行为发生的根本准则,同时行为也能够体现一个人价值观的取向。因此本研究假设:利社会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形成。
环境认识是居民对环境的关心度、环保知识的丰裕度、环境产品了解度。居民对环境的关心度影响居民对环境的客观行为。因此,本文假设:社区公民环境认识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形成。
效用感知是个体内心感受到的对垃圾分类的意义、抉择权、效能感、影响力等,并据此赋予其自身心理上的权利,改变个体内在环保信念、环保态度,进而对其分类行为、亲社会行为等积极行为均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基于此,本研究假设:公民越能感受到垃圾分类的意义越能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形成。
根据上述分析,可将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的模型构建如下图所示:
三、社区公民垃圾分类的实践:以成都市为例
成都市总面积14335平方千米,市区面积为3639.81平方公里,其中市辖区建成区面积88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33万人,按照《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研究报告》中统计的标准:人均日产生生活垃圾量为1.12千克测算,成都市理论上每天产生生活垃圾 1.829万吨。
(一)相关配套政策及法律
2010年,成都市个别区县开始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意见制定了详细的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到2025年,全市城镇、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18年以来,着重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先后出台《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及《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政策文件。对《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成都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已于2018年7月1日发布实施。市分类办正在牵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及示范小区评定办法》的制定。2019年7月5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修改意见,将以立法形式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操作规程及保障措施等内容。2019年11月20日,《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69号正式印发。要求,到2020年成都、德阳、广元3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到2022年,成都、德阳、广元市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形成一批示范片区。
(二)提高公众正确分类意识的措施
成都市在分类工作中大力组织开展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编制分类科普手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媒体及现场推广、专题会议、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分类宣传动员力度。一是印发了《成都市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简明指引》《成都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简明指引》《成都市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简明指引》《成都市公共场所垃圾减量分类指引手册(试行)》,介绍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普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在办公区及家庭主动开展分类。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教育,编制幼儿园、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和“小手拉大手”“绿动青春 环保我行”活动,培养年轻一代分类的意识和习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社区自治深度融合,引导和发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三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志愿服务行动,做到“月月有活动、月月有宣传”,并将每月最后一日定为“有害垃圾收集日”开展宣传活动。将长安静脉产业园和市级环保发电厂建成市级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后续将在各区(市)县分别建设1-2座县级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四是试点实行生活垃圾“三员”(引导员、督导员、收运员)“四定”(定时、定点、定类、定人)制度,桶边引导居民进行正确分类投放,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三)成都市社区公民垃圾分类实施现状
本文分析的数据主要来自四川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其访问对象为年龄在16岁以上的当地城乡常住居民,其中成都市回收的有效问卷668份,调查结果具有参考意义。四川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
1.情境因素
政策规范不明确,宣传效果不到位:按照当前的分类要求,生活垃圾主要有“四分类”,为了解受访居民对现行分类要求的知晓情况,调查显示,成都市居民选择“四分类”的比例为 59.4%,但是对四种分类的具体辨识来看,仅有34位受访居民在辨识时均未出现错误,垃圾分类辨识准确率低。其次,从受访居民对目前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教育的评价看认为当地宣传教育做得“非常好”或“较好”的仅17.4%。
产品设施不完善:调查向受访居民了解居住小区垃圾投放设备设置情况时,受访居民表示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桶的占6.1%。担心“小区缺少分类垃圾桶”,占62.1%,担心“家里没有适用分类的垃圾桶(袋)”,占56.8%。从受访居民居住小区对生活垃圾的运输(转运)方式看,受访居民选择“混合运输”的占比最大,选择“分类运输”的比例仅占8.2%。
社会氛围未形成:对于日常生活中垃圾的处理方式,选择“没分类全部投放到垃圾桶”的比例最高,受访居民选择“按要求分类后再投放到垃圾桶”的仅占5.1%。
2.心理因素
利社会价值观还未形成:受访居民对“垃圾分类不够准确”的选择占比74.0%,选择“垃圾分类占用大量时间”占比 35.4%,选择“担心分不清楚遭到罚款”的选择46.9%。
垃圾分类知识了解度低:虽然有91.6% 的受访居民表示“知道”当前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但是受访居民表示个人或家庭主要担心的问题是“垃圾分类不够准确”,选择比例占74.0%。调查问及受访居民是否还需要更加详细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时,选择“需要”的占 85.9%。
效用感知不明显:调查问及受访居民是否愿意通过垃圾分类改善环境时,选择“愿意”的占77.8%。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上的市民环保意识更强烈,他们更强调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也有更强烈的参与意愿。
四、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的困境
(一)缺乏关键政策且政策普及度低
从资料查阅及相关调研数据可以看出,成都没有一个从全市范围内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完整政策体系。部分居民和相关部门具有垃圾分类意识,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如分类标准的模糊性导致分类不标准、分类设施设备欠缺等,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解决临时性问题,不具有长效性和系统性。
其次分类试点宣传工作力度不足,大部分试点小区以海报、公告等宣传为主,效果不好,难以引起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共识。各区分类投放缺乏专业指导和培训,居民正确投放率低。
(二)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执行意愿较低
现有的政策引导方式大多强调“不应该做什么”,缺乏对“应该怎么做”可操作化理念的直接灌输,这会使得多数个体抱有可以不分类的认知和态度。由于公众对政策了解度不高,即便是愿意进行垃圾分类的社区公民也表现出较低的执行意愿和带动意愿。
五、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的对策建议
(一)基于情景供给的干预策略
政府应当补缺当下关键政策需求,稳步推进其他干预政策。在当下阶段,政府应优先引导分类和生产环节,一是避免因少数群体乱投放垃圾、过度浪费而导致多数人跟随的恶性循环,二是避免由于设施条件和分类系统提供的不完备,影响社区公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公众对政策的支持意愿和执行意愿,若非建立在对政策充分了解和对其与自身利益关系明确判断的基础上,便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一方面政府亟需在政策宣传方面跟上制定的步伐,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宣传渠道,补缺公众对政策了解度偏低这一短板;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环保舆论引导和公民社会氛围建设,为提升公众对政策的带动意愿奠定基础。
(二)基于心理建设的引导策略
在对垃圾分类的引导中,干预公民的利己倾向并非优选,而是应该使他们认识到对垃圾进行分类是一种利己的活动。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形成,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和宣传转变社区公民在垃圾分类减量上的认知和理念。
家庭是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单位和对象,通过建立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横跨社区、单位、学校,联通现实生活与网络空间的综合教育督促机制,从而掀起一场城市垃圾分类的人民战争,坚持不懈地推动社区公民的认知和观念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重视环保教育,从小抓起,将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回收等知识内容融进教材,贯穿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教育的全过程让公众知晓垃圾分类的意义并形成习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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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娅(1996-)女,汉族,四川省小金县人,硕士研究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第五届“学术新苗”课题立项项目《促进社区公民垃圾分类行为形成研究》结项论文。
论文作者:王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7
标签:垃圾论文; 生活垃圾论文; 成都市论文; 公民论文; 居民论文; 政策论文; 社区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