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社会若干历史事实考证_新月论文

新月社会若干历史事实考证_新月论文

新月社若干史实考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实论文,新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国以来出版的文学史著作和发表的论文,在谈到新月社时,尽管注意到了新月社成员复杂,包括大学教授、银行家、作家、政客甚至交际花等,却几乎无一例外仍然将它当作出现于1920年代的一个文学社团或者文学流派①。近来,为了写作以新月派为研究课题的博士论文,我搜集、梳理有关史料发现:新月社既不是文学社团,更不是文学流派。下文拟通过考辨新月社始末、缘起、创始人和成员等若干问题,试证实这一点。

一、新月社始末

1926年6月徐志摩在《剧刊始业》一文中说:“我今天替剧刊闹场,不由的不记起三年前初办新月社时的热情。”②可知,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又,《胡适日记》最早提到有梁启超、徐志摩等参加的聚餐会,是在1923年3月。③因此推断,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3月,学界对这一时间基本上没有异议。但近年韩石山通过考证认为,新月社应该成立于1924年3月。韩先生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徐志摩1924年2月1日写给胡适的信和1924年1月5日胡适的日记中,都提到“聚餐会”,于是韩先生断定:“此时仍是‘聚餐会’,还不是新月社。”④然而,韩先生所言,无法解释两个疑点:(1)韩先生由1924年初徐、胡提到“聚餐会”而断定“此时还不是新月社”即新月社尚未成立,按照这种逻辑推理,1925年、1926年闻一多在书信中、胡适在日记中多次提到“聚餐会”(下文将详细例证),岂非直到此时新月社还没有成立?(2)假若新月社成立于1924年3月,如何解释徐志摩1926年说“三年前初办新月社”?*

聚餐会是从新月社成立以前到该社解体一直举办的活动,而且只是新月社众多活动当中的一种,所以不论徐志摩、胡适等人何时何地提到它,都不能仅仅据此就断定新月社成立或解体的时间。

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3月,仍是令人信服的。

较大的分歧在于新月社的解体时间。程凯华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辞典》(1988年版)指出:“1927年,新月社由于胡适、徐志摩等人离开北平而解体。”而董兴泉等主编的《中国文学艺术社团流派辞典》(1992年版)和陆耀东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大辞典》(1998年版)都认为,新月社解体于1933年6月。⑤学界大都赞同后一种说法。

由于至今尚未见到任何有关新月社宣布解体的文献,我们不妨认为,新月社并未正式宣布解体,而是逐渐自行解散,因此新月社没有准确、具体的解体日期,我们只能给出一个大致的时间。可资参考的资料有以下几条:

(1)1925年3月14日,徐志摩曾在赴欧途经西伯利亚时写下《给新月》一信,可见此时新月社尚未解体。

(2)徐志摩在此信中以一定的篇幅谈到会费收缴困难,导致“单就一二两月(即1925年1月、2月——引者注)看,已经不免有百数以外的亏空”⑥。这些亏空由黄子美“每月自掏腰包贴钱”。长此下去,不难推断,新月社难以为继。

(3)1926年1月23日,闻一多在写给梁实秋的信中说:“新月社每两周聚餐一次。”⑦说明,直到此时新月社仍然存在并定期举办聚餐会。

(4)1926年2月26日(元宵节前夕),在上海的徐志摩写信给在北平的陆小曼,信中说:“新月社一定什么举动也没,风景煞尽的了!”⑧徐志摩人在上海,却如此肯定在北平的新月社连元宵节也不会举办任何活动,可见当时新月社的活动已经不能正常举办。

(5)徐志摩在发表于1926年6月17日的《剧刊始业》一文中说:“我今天替剧刊闹场,不由的不记起三年前初办新月社时的热心。最初是‘聚餐会’,从聚餐会产生‘新月社’,又从新月社产生‘七号’的俱乐部,结果大约是‘俱不乐部’!这来切题的唯一成绩就只前年四月八日在协和演了一次泰谷尔的《契玦腊》,此后一半是人散,一半是心散,第二篇文章便没有做起。所以在事实上是失败……”⑨遗憾、伤感之意,溢于言表。据此大致可以断定,此时新月社即便仍然存在,也是“人散”“心散”,差不多名存实亡了。

(6)1980年7月21日梁实秋在台湾会见新月派研究者梁锡华,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梁实秋有如下谈话内容:“然后他(梁实秋——引者注)开始说起新月成立的经过,他说:新月本来是北海公园的一个俱乐部,由胡适、徐志摩和几个银行家组成,最初只是大家常聚在一起聊天玩玩,当时我在美国没有参加,我回国的时候,因为北方形势不稳,徐志摩、胡适等人到了上海,新月就解散了。”⑩根据所引的梁实秋的谈话内容,新月社解散的时间在“徐志摩、胡适等人到了上海”之时。

(7)1928年3月1日《新月》月刊在上海创刊,徐志摩在发刊词《新月的态度》中申明:我们这月刊题名新月,不是因为曾经有过什么新月社,那早已消散(11)。1930年1月,他在给好友郭守信的信中也表示:“想重振新月社。”(12)一个“早已消散”,一个“想重振兴新月社”,这两点有力地反驳了新月社1933年解体的观点,同时说明新月社在1928年3月以前已经解散,直到1930年初仍未恢复,而我们现在也看不到1928年后新月社开展活动的记载(13)。

将以上资料结合起来,可以看出,1927年以后创办的新月书店、1928年3月创刊的《新月》月刊及1931年创办的《诗刊》,都与新月社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新月社解体于1926年秋天。

断定新月社解体于1926年秋天,还基于以下考虑:

(1)从1926年7月到10月12日,徐志摩一直忙于和陆小曼举办订婚、结婚典礼等事宜,比如《晨报副刊·剧刊》上那篇《剧刊终期》,徐志摩只匆匆忙忙写了一半,后一半还是余上沅续完。既然徐志摩当时如此忙碌,估计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顾及新月社——这恐怕是新月社逐渐解体的原因之一。

(2)据梁实秋回忆,1926年10月3日在北平北海董事会参加徐志摩婚礼的人,有梁启超、叶公超、杨今甫、丁西林、任叔永、陈衡哲、陈源、唐有壬、邓以蛰,等等,(14)基本上都是新月社成员,可见,当时新月社多数成员在北平,该社尚有开展活动的可能,因之该社此时仍有可能存在,尽管早在1925年1、2月时就已经出现经费收缴困难的问题、到1926年6月更是“人散”“心散”。

(3)由于胡适、徐志摩是新月社的核心人物,他俩先后离开北平,加剧了新月社的分崩离析。胡适于1926年7月出国,直到1927年初回国到达上海,徐志摩携陆小曼于1926年10月12日到达上海。

综上推断,新月社解体的大致时间在1926年7月—10月间,即1926年秋天。

有必要指出,1930年1月和1930年3月鲁迅先生分别发表《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和《“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两文(15),后来不少论者据此认为新月社在当时仍存在。然而只要仔细读一下这两篇文章即可知,他在前文中提到的“新月社中的批评家”指的是梁实秋。梁氏在1929年7月发表的《论批评的态度》(16)中,提倡所谓“严正的批评”,攻击“幽默而讽刺的文章”是“粗糙叫嚣的文字”,指责“对于现状不满”的青年只是“说几句尖酸刻薄的俏皮话”;鲁迅先生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中提到的“新月社的声明”、“新月社的‘言论自由’”、“新月社的‘严正态度’”等,指的都是发表于《新月》创刊号上的发刊词《新月的态度》。综述之,在这两篇文章中,鲁迅先生以“新月社”指称《新月》杂志社(主要包括《新月》月刊的编辑及其主要撰稿人),因而两文中出现“新月社”字样并不能说明新月社在当时仍然存在。

于是,可以整理出新月社大事纪如下:

1922年10月,徐志摩留学美国和英国之后回到北平,发起组织“聚餐会”,轮流到各家吃饭聊天,(17)此为新月社的筹备性组织。

1923年3月,新月社成立,并无固定社址,比较经常去的是徐志摩居住的北平石虎胡同七号,活动形式主要是聚餐会。

1924年初,更名为“新月社俱乐部”,简称“俱乐部”或“新月社”。(18)俱乐部的开办费是黄子美和徐申如垫付的,租了北平松树胡同七号的房子作为活动场所(19),并且公开挂出了“新月社”的牌子。主要活动有新年舞会、元宵灯谜会、中秋赏月会、古琴会、读书会、朗诵会、书画会、排演戏剧等。聚餐会一般每两周举办一次。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

1924年4月12日,新月社迎接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任翻译。

1924年5月8日晚,为庆祝泰戈尔的生日,新月社同人在北平协和医学校礼堂演出戏剧《齐德拉》,主演者林徽音、张歆海、徐志摩(20),这是该社第一次以团体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此外年底还排演了余上沅的几个小戏。

1925年,由于会员欠交会费,新月社出现经费紧张现象。

1926年2月下旬,新月社的活动已不正常举办。

1926年春夏,由徐志摩主编的《晨报副刊·诗镌》和《晨报副刊·剧刊》先后创刊,部分新月社社员在这两种刊物上发表作品。

1926年秋天,多数新月社同人(特别是胡适、徐志摩)相继离开北平南下,新月社逐渐解体,“新月社俱乐部”的大地毯也被金岳霖搬去自己家中(21)。

其中,我们有必要辨析最初的新月社和后来的新月俱乐部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社址。

1925年3月徐志摩在写给新月社朋友的信中说:

“新月初起时只是少数人共同的一个想望,那时的新月社也只是一个口头的名称,与现在松树胡同七号那个新月社俱乐部可以说并没有怎样密切的血统关系。”(22)

1926年6月在《剧刊始业》中又说:

“最初是‘聚餐会’,从聚餐会产生‘新月社’,又从新月社产生‘七号’的俱乐部……”(23)

可见,最初的新月社与后来的新月社俱乐部既有联系(最初的新月社是后来的新月社俱乐部的前身),又有区别。二者的区别,应该主要在于:前者“只是一个口头的名称”,以聚餐会为主,没有明确、固定的社址(经常的活动场所是北平石虎胡同七号,但有时也在胡适、林徽音等主要社员家中),没有明显的文艺倾向性;而后者既有明确、固定的社址(北平松树胡同七号)也有明显的文艺倾向(“要做戏剧”),尤其是举办了一些比较具有影响的文艺活动,比如演戏、元宵灯谜,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后,在北平石虎胡同七号松坡图书馆任职,他是新月社最主要的发起人,因此在新月社尚无正式社址前,聚会大都在他所住的北平石虎胡同七号举办。徐志摩曾作诗《石虎胡同七号》,对当时新月社在石虎胡同七号举办活动的情景作了隐喻性叙述,同时歌吟新月社诸君之间的温情和友爱。此诗可印证新月社刚成立时经常举办活动的地点,的确是石虎胡同七号。

但,饶孟侃回忆说:“徐(志摩)那时已经是个大忙人……他那门前挂着新月社牌子的寓所,石虎胡同七号,早已成为一个名声颇大的文艺沙龙……”(24)从所引句子上下文看,句中的“那时”应指1925年闻一多留学回国后不久的一段时间——当时已是新月俱乐部时期,徐志摩已搬到松树胡同七号居住,因此饶孟侃说“那时”徐志摩的寓所是“石虎胡同七号”乃记忆错误。不过,他说徐志摩“门前挂着新月社的牌子”,应该是准确的。新月社刚在北平成立的时候,并没有挂牌,因而徐志摩说那时的新月社“只是一个口头的名称”。直到新月社俱乐部成立时租下松树胡同七号,新月社才有了固定社址,并挂出“新月社”的牌子。

二、新月社缘起

徐志摩等人创办新月社的缘由是什么?学界大致有四种说法:一是胡适的《努力》周刊办不下去以后,为了继续《努力》周刊的精神和在思想文艺上给中国政治建筑一个可靠的基础,于1923年发起成立;(25)二是1922年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后,为了纪念这位“诗圣”,徐志摩等在1923年发起成立;(26)三是为了探讨新诗的创作和艺术表现形式;(27)四是因戏剧而缘起组织(28)。我认为,除第四种说法“因戏剧而缘起组织”之外,其他几种说法都与事实不相符合。

首先,1925年4月7日,林语堂在写给钱玄同的信中说:“新月社的同人发起此社时有一条规则,请在社里什么都可来(剃头、洗浴、喝啤酒)只不许打牌与谈政治,此亦一怪现象也。”(29)林语堂言及的新月社不谈政治,与徐志摩基本上不和朋友谈政治的习性相符合,而胡适的《努力》周刊是以谈政治为主要内容的,因而说新月社的缘起是“为了继续《努力》周刊的精神和在思想文艺上给中国政治建筑一个可靠的基础”,未免牵强。何况,新月社最主要的发起人是徐志摩,而不是胡适。

其次,印度诗人泰戈尔一生共访华两次,一次在1924年,另一次在1929年,而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泰戈尔第一次访华期间,为了纪念他的生日,新月社同人还曾专门为他排演了短剧《齐德拉》,故泰戈尔访华时新月社已成立,两者不成因果关系,第二种说法不能成立。

复次,1925年3月14日,徐志摩曾在赴欧途经西伯利亚时写下《给新月》一文,在文中提到新月社的成员有政客、大学教授、银行职员等,梁实秋的回忆也证实了这一点(30)。这些身份复杂的成员有些毕生与新诗无染甚至反对新诗,如余上沅、冯友兰、熊佛西、张君劢、林长民等。退一步说,倘若新月社缘起是“为了探讨新诗的创作和艺术表现形式”,那么,为新月社垫付经费的徐申如、黄子美至少是新诗的热爱者,而事实上我们知道,他们两人毕生与新诗无染。此外,直到1926年3月底,徐志摩“才知道闻一多的家是一群新诗人的乐窝”,于是加入进去,并于1926年4月1日创办了“专载创作的新诗与关于诗或诗学的批评及文章”的《晨报副刊·诗镌》,(31)可见,1926年3月底以前,除个别人外(如闻一多),新月社成员基本上没有正式“探讨新诗的创作和艺术表现形式”。所以,第三种说法也与诸多事实不相符合。

徐志摩在《给新月》中谈到发起新月社的缘由时说:

我们当初的想望的是什么呢?当然只是书呆子们的梦

想!我们想做戏,我们想集合几个人的力量,自编戏自演,要得的请人来看,不要得的反正自己好玩。(32)

徐志摩是新月社主要发起人,上面是他本人于新月社成立两年后的陈述,相隔时间并不长,应该不会存在记忆失误,因而可信。

“想做戏”、“想集合几个人的力量,自编戏自演”,是他们几个人发起新月社的缘由。新月社成立后的两年内,主要成绩就是排演了“几个小戏”,也证实了这一点。正是因为新月社主要因为戏剧而创办,所以1926年6月《剧刊》创刊时,徐志摩才会“不由的不记起三年前初办新月社时的热心”(33)。

三、新月社创始人和成员

新月社创始人有哪些?学界的说法也有些混乱,其中一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新月社是由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胡适和陈源等创办起来的,程凯华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辞典》 (1988年版)、陆耀东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大辞典》(1998年版)采纳了这种意见(34)。应该指出,这种意见并不准确。

首先,蒋复璁是新月社创始人之一。蒋复璁与徐志摩是表兄弟,两人早在1911年就已经相识。1923年底徐志摩回国后,与蒋复璁同在北平松坡图书馆任职,两人还同住在石虎胡同七号的好春轩中,朝夕相见,关系很是融洽。徐志摩等起先经常在好春轩举办聚餐会,后来创办新月社,对此,与志摩同住一屋、相互关系又融洽的蒋复璁不可能置身事外。事实上,1975年蒋复璁为徐志摩作传,说:“于是始为酒食谈筵之集会,继乃有新月社之创设;新月社者,当时北平文人之俱乐部也。时余亦厕其列,偶为志摩助理杂务,盖此非其所长,亦非其所乐为也。”(35)蒋复璁不仅是新月社成员,而且在新月社创办之初曾经处理该社杂务,因而他应该是新月社创始人之一。

其次,如前所述,新月社筹备于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后,成立于1923年3月,而闻一多1922年7月赴美国读书、1925年5月回国,梁实秋在1923年8月赴美国读书、1926年7月回国,出国前两人只是清华学校的年轻学生,在国外读书期间,两人和徐志摩等新月社成员基本上没有联系。他俩怎么能是新月社创始人呢?所以,闻一多、梁实秋不是新月社创始人,新月社创始人应该是徐志摩、胡适、陈源、蒋复璁等。

有必要说明一点,闻一多不是新月社创始人,并不意味着他不是新月社成员:闻一多1925年5月回国时新月社尚未解散,他又在北平工作(任北平艺术专科学校教务长),因而参加过新月社的活动(36)。特别是,他回国后在写给其弟闻家驷的信中说:“我等已正式加入新月社,前日茶叙时遇见社员多人,中有汤尔和、林长民、丁在君(话间谈及舒天)等人。此外则北大及北大外诸名教授大多皆会员也。”(37)1946年熊佛西在悼念闻一多的文章中说:“不错,你曾加入新月社。”(38)梁实秋也说:“一多是参加过的。”由此可以肯定,闻一多的确是新月社成员。不过梁实秋接着说:“但是他的印象不大好,因为一多是比较的富于拉丁趣味的文人,而新月社的绅士趣味重些。”(39)新月社是个成员复杂、见解不统一的松散的社团,所以闻一多的“趣味”与新月社成员不同、不认同新月社比较重的“绅士趣味”,并不能说明他不是新月社成员。至于梁实秋,他1926年7月留学回国前“没有参加过北平的新月社”,回国时,正是新月社解体的时间,那么,会不会他回国后加入了新月社呢?不会,因为在回国后的1926年秋天,他任教于南京,很少在北平,所以他说,“我和志摩本不熟悉,回国后在酬酢中见过几面”(40)(由“几面”可见梁实秋和徐志摩很少见面;由“酬酢”二字可见两人是在一般的社交场合见面,而不是在有一定目的性、组织性的新月社活动场所)。1927年梁实秋到上海编辑《时事新报》副刊《青光》之后,才经常与徐志摩等人聚会,是时新月社“早已消散”。概言之,1926年7月留学回国前,梁实秋没有参加过新月社,回国后先是任教于南京,1927年居住于上海,所以他不可能是新月社成员。(41)

需要指出,偶尔参加新月社活动者未必就是新月社成员(42),不常参加新月社活动者未必就不是新月社成员,经常参加新月社活动者大致可看作新月社成员。总之,以参加新月社活动次数的多少来判断其人是否属于新月社成员,是不科学的。(43)所以,尽管闻一多“对新月社的高级气味并不欣赏,所以很快就绝迹不前”(44),却不妨碍他成为新月社成员。同理,闻一多是新月社成员,并不意味着1925年闻氏回国后与之交往甚密、聚集在他周围的“清华四子”一定是新月社成员(稍后再详列理由)。

既然闻一多说自己“正式加入新月社”,简单的入社手续应该还是有的,比如交纳少许会费、填表等。那么,是否有一个社员名册呢?新月社重要成员陈源(西滢)说:“我也没有见过社员名册,所以谁是社员,谁是客人也无从知道。”(45)据一些新月社成员回忆,俱乐部聚餐会每次来的人都有所变化,徐志摩的朋友很多,他随时都邀请一些新朋友到俱乐部来,所以来过的人中究竟那些是新月社成员,也实在无法搞清。综合一些新月社成员的回忆,可以肯定是新月社成员的,大约有如下一些:

胡适、徐志摩、梁启超、张君劢、徐申如、黄子美、蒋百里、蒋复璁、蹇季常、陈源、林语堂、王赓、叶公超、凌叔华、林徽音、陆小曼、汤尔和、林长民、林宰平、张歆海、陈博生、丁西林、张彭春(仲述)、肖友梅、蒲伯英、邓以蛰(46)、刘勉己(47)、金岳霖、任叔永、陈衡哲、杨景任、熊佛西夫妇、余上沅夫妇、陶孟和夫妇、邓叔存、冯友兰、杨金甫(振声)、丁在君、吴之椿、瞿菊农(世英)、彭春(48);1925年夏加入的“中华戏剧改进社”主要成员闻一多、赵太侔、张禹九(嘉铸),以及“清华四子”(朱湘、饶孟侃、孙大雨、杨子惠)中的饶孟侃。

关于上述名单,尚有几点需要予以辨析、说明:

其一 朱湘不是新月社成员。理由有:(1)朱湘向来就对徐志摩有很深的成见。朱湘说,1926年筹办《晨报副刊·诗镌》时,“我当时已经看透了那副刊主笔徐志摩是一个假诗人,不过凭借学阀的积势以及读众的浅陋在那里招摇”(49)。《晨报副刊·诗镌》第三号将朱湘最得意的《采莲曲》排在第三篇,位于饶孟侃之后,致使朱湘与徐志摩彻底闹翻,并声称胡适、徐志摩等人是“新诗发达上的一个大阻梗”,很快退出了“诗镌”活动。(50)试想朱湘一直对徐志摩有很深的成见,以“朱湘孤傲、自尊、耿直、狷介、坚韧的性格”(51),又怎么可能加入以徐志摩为创始人和主要成员的新月社?(2)1992年蹇先艾先生撰文认为,朱湘不是新月派,并提出了四条主要理由。(52)由于蹇先艾是当年《晨报副刊·诗镌》八位发起人之一,此论被研究者普遍接受。蹇先艾先生提出的这四条理由,亦可作为朱湘不是新月社成员的参考。

其二饶孟侃是新月社成员。(1)1926年1月23日闻一多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时相过从的朋友以‘四子’为最密。”(53),而且,自1925年6月至8月,“清华四子”与闻一多住在相同公寓的另一房,“每天论诗、做诗、写文章”(54)。在“四子”中,又以饶孟侃和闻一多的关系最密切、性情最为相投(这一点,从闻一多致饶孟侃的书信可以看出)。既然如此,“正式加入新月社”的闻一多介绍饶孟侃加入新月社,应在情理中。(2)事实上,据闻一多之弟闻家驷回忆:“子离兄(饶孟侃字子离——引者注)……从参加文学社到新月聚餐会,到创办《晨报副刊·诗镌》、《新月》月刊、《诗》月刊、《学文》月刊,开办新月书店……他几乎都参加了,始终是一位热心分子。”(55)亦即,闻家驷认为,饶孟侃参加过新月社举办的聚餐会,而且“是一位热心分子”。

其三 陈梦家不是新月社成员。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史料索引一》指出陈梦家是新月社成员。对此,我认为需要予以订正:1927年秋陈梦家以同等学力考入国立中山第四大学(后改为国立中央大学),与徐志摩相识,并在《新月》上发表作品,但,当时新月社“早已消散”,故陈梦家不可能是新月社成员。

其四 沈从文没有加入新月社。丁玲说,沈从文一贯与新月社、现代评论派有些友谊。(56)可能正是由于沈从文与徐志摩等新月社成员“有些友谊”特别是受到徐志摩的赏识,沈从文是新月社成员似乎显而易见。解放后,沈从文因为被认定参加新月社而受到压制和批判,《中国新文学大系·史料索引一》(上海文艺出版社编辑出版)在《作家小传》中也指出沈从文是“新月社成员”(57)。但学者傅国涌却说:“虽然青年沈从文曾在《新月》发表文学作品,在新月书店出过好几本小说,受徐志摩等赏识,却不是‘新月社’成员,始终是个文学‘单干户’。”(58)经查阅、分析有关史料,我认为,沈从文的确没有加入新月社,并不是新月社成员,主要理由有:(1)1925年9月,经新月社成员林宰平引领,沈从文在新月社的院子里第一次见到了正在朗诵诗歌的徐志摩,(59)此事在学界成为沈从文参加新月社的一个心照不宣的证据。但,沈从文在《谈朗诵诗》中说:“在客厅里读诗供多数人听,这种试验在新月社已有过,成绩如何我不知道。”倘若他是新月社成员,必定不止一次参加包括诗朗诵在内的新月社活动(沈本人当时也写诗,诗朗诵会符合他的兴趣),因而应该了解诗朗诵会的效果,可他却说新月社举办的诗朗诵会“成绩如何我不知道”。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很少甚至基本上不参加新月社的活动,而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资料来看,除《谈朗诵诗》里谈到的那一次外,实在找不到他参加新月社活动的其它记录。事实上,1925年秋至1926年秋天新月社解散,沈从文一方面疲于为生计奔波,另一方面正忙于写稿、与丁玲、胡也频办刊物,(60)没有时间经常参加新月社活动。何况由于新月社是一个松散、各种人士混杂的社团,偶尔参加一次或几次该社活动者,自然不能因此视为其中一员。综而述之,1925年9月沈、徐初识于新月社诗朗诵会的记叙,并不能说明沈从文是新月社成员,也不能证明他此后一定会加入新月社。(2)退一步说,倘若1925年9月沈从文初识徐志摩并得到徐赏识、知遇后加入了新月社,那么他就肯定会在1926年秋以后的新月社活动上结识胡适。但事实上,沈从文是1929年经徐志摩介绍才认识胡适的,而且“因(胡适——引者注)所搞政治和哲学,我兴趣不高,我写的小说,他也不大看”,两人“私谊好,过从不多”(61)。这样,就只有一个可能,即由于沈从文仅仅是和徐志摩等几个新月社成员认识,而并未加入新月社、很少参加新月社的活动,所以,才有直到1929年沈从文通过徐志摩的介绍认识胡适之事。(3)沈从文被当成新月社成员的一个主要原因,恐怕要归于沈从文和新月社成员徐志摩、林徽音等密切的私交特别是具有近似的文学旨趣,比如作品的风格追求形式美、内容远离当前实际生活等。沈与新月社成员徐等私交颇好,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然而和某些新月社成员私交好就一定是新月社成员吗?由于新月社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学社团,一个作家作品的风格和内容既不是加入新月社的要求,也不是学界区分新月社成员与非成员的准绳,那么沈和新月社成员徐等“具有近似的文艺旨趣”,当然不能成为沈是新月社成员的理由。(4)从1924年到1926年,“他卖文为生,并没有固定的体面的职业。他‘乡下人’的学识和流浪作家的实际身份,使他无法真正成为‘新月社’—‘现代评论’文人群体的一员,而只能是这个由大学教授或文化名人组成的自由主义文人群体的边缘人物”(62)。

应该指出,沈从文不是新月社成员,并不意味着他不属于新月派或者新月诗派。新月社与新月派或者新月诗派,这是区别大于联系的几组概念,关于这一点,容另文说明。

四、新月社不是文学社团流派

由于学界至今在文学社团、文学流派的概念界定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本文不打算套用某种权威或影响深远的界定方法来辨析新月社的属性。我认为,我们对概念的界定和使用,不宜拘泥,要避免以模式化、静止的眼光看待概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辨析新月社属性应该以文学实践活动为主。因此,结合上述对新月社若干史实考辨所得结论,我拟通过考察新月社从成立到解体的实践和行为而不是其他,来确认该社的属性。

首先,从新月社始末来看,它举办的主要活动有:聚餐会、新年舞会、元宵灯谜会、中秋赏月会、古琴会、读书会、朗诵会、书画会、排演戏剧等,这些活动充其量只是文艺活动,不是文学活动。而且,除1924年迎接泰戈尔访华以及上演戏剧《齐德拉》以外,新月社的活动都是内部的,基本上没有产生社会影响。

诚然,1926年春夏由徐志摩主编的《晨报副刊·诗镌》和《晨报副刊·剧刊》,其大多数作者是新月社成员,但,首先这两种刊物不是新月社的社刊,其次,在《晨报副刊·诗镌》上发表作品的只是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等个别新月社成员,在《晨报副刊·剧刊》发表作品的,也只是新月社中对戏剧热心的少数人,遮言之,新月社中大多数成员没有在《晨报副刊·诗镌》、《晨报副刊·剧刊》上发表作品,也不参与编辑工作,既然如此,这两种刊物不能代表新月社。否则,胡适、丁西林、陈西滢、陈衡哲、凌叔华、杨振声等新月社成员经常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作品,丁西林还担任过主编,岂不是《现代评论》杂志也代表新月社?

其次,作为一个文学流派,新月派“不是因为曾经有过什么新月社”而得名。因为:(1)新月社解体于1926年秋天,与此后的新月书店、《新月》月刊及《诗刊》,“没有必然的联系”;(2)新月社的名称来自泰戈尔的《新月集》,而“文学史上所说的‘新月派’与《新月》杂志的创刊和发行有关系”(63)。1931年5月,上海《民报》发表文章认为:“中国目前三个思想鼎足而立:一,共产;二,《新月》派;三,三民主义。”(64)该报直接以《新月》月刊指称新月派,足见《新月》月刊在当时影响之大,因故新月派由《新月》月刊而得名,在情理中。

第三,新月社缘起动因是“想做戏”。从新月社大事纪来看,直到1925年该社“做戏”的活动,主要是排演戏剧(这也是该社最有影响的活动),参与戏剧文学创作活动者,只有丁西林、余上沅、熊佛西等几个人,此外徐志摩和陆小曼合写了一个三幕剧,因而新月社“做戏”的活动,主要是文艺演出而不是文学创作。

第四,从新月社成员来看,当时参与文学创作活动的,只有徐志摩、林徽音、凌叔华、丁西林、闻一多等十余人,约占新月社总人数的1/5;其余人当中,有不少当时已停止文学创作,如蒋百里、汤尔和等,有些人基本上终生不曾涉及文学创作,如林长民、徐申如、黄子美、王赓等。既然如此,倘若说新月社是一个文学社团、文学流派,那么,这些在当时没写文章甚至一辈子不写文章的人岂非也是文学社社员,也是一个文学流派的代表之一?倘若因为新月社有徐志摩等约1/5成员是作家、诗人,而断定该社是文学社团、文学流派,未免过于以偏概全!

综上所述,不论从新月社的始末、缘起、创始人和成员,还是从该社既无明确文学宗旨也无社刊,在当时的文坛没有什么作为、对中国现代文学谈不上有多少影响来看,新月社只能是文艺沙龙,而不是文学社团或者文学流派。

值得注意的是,就徐志摩而言,创办新月社的初衷是“想做戏”,进而希望新月社“露棱角”、在文艺界打开一条新路,(65)也就是说要把新月社办成文学社团。只是事与愿违,1925年以后,新月社不幸被徐志摩言中,褪变成了一个“有产有业先生女士们的娱乐消遣”场所。徐志摩对新月社的褪变很不满,1925年3月18日写信给陆小曼说:“安乐是害人的,像我在北平的生活是不可以为常的,假如我新月社的生活继续下去,要不了两年,徐志摩不堕落也堕落了,我的笔尖上再也没有光芒,我的心再也没有新鲜的跳动,那我就完了——‘泯然众人’矣!”(66)由于对新月社深感失望,1926年他的兴趣转移到了主编《晨报副刊》,期望通过办报振兴文学。徐志摩的兴趣转移,应该是新月社解体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从侧面印证了新月社不是文学社团流派。

*本文即将发表时,见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3期所载刘群博士的论文《关于新月社成立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的考述》,经考述后,该文认为“韩石山的推断是基本成立的”。为了考证新月社成立时间,韩石山共提出了四点证据,但在我看来,其他三点也尚难置信。兹简要辨析其他三点证据,与韩、刘两位先生商榷:第一,在韩先生所引的1923年3月21日徐志摩致成仿吾信中,徐志摩仅仅表达了对创造社成员的仰慕之意,并没有涉及到“他还没有自己组织社团的想法”;第二,徐志摩接受为泰戈尔访华作翻译的时间在1923年春天,因此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3月在时间上与韩先生所论“新月社成立必在……徐志摩接受翻译任务之后”并不矛盾,换言之,新月社成立时间并非如韩先生所言在1923年7月26日之后;第三,徐志摩在《给新月》中说“去年四月里演的《契玦腊》要算我们这一年来惟一的成绩……”这里的“这一年来”指的是新月社俱乐部成立一年来,即1924年4月至1925年4月,所以此言表明的是新月社俱乐部成立时间而非新月社。

注释:

①⑤(34)文学史著作:程凯华、龚曼群、朱祖纯编:《中国现代文学辞典》,西安:华岳文艺出版社,1988年12月,第374—375页;董兴泉、任惜时、冯传玺、黄万华主编:《中国文学艺术社团流派辞典》,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第212—214页;陆耀东、孙党伯、唐达晖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大辞典》,北平: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第486页;陈安湖主编:《中国现代文学社团流派史》,武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378—389页。论文:魏晓耘、魏绍馨:《新月社作家与民国前期的人权法治运动》,《齐鲁学刊》2006年第5期。

②⑨(23)(33)徐志摩:《剧刊始业》,《晨报副刊·剧刊》第一号,1926年6月17日。

③《胡适全集·日记》第30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第15页。

④韩石山:《徐志摩传》,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2004年8月第2版,第108—110页。

⑥(22)(32)(65)徐志摩:《给新月》,晨光辑注《徐志摩书信》,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10月,第5、6、6、8页。此信原刊1925年4月2日《晨报副刊》,为《欧游漫录》的第一节,其标题为《给新月》,晨光辑注《徐志摩书信》将标题改为《致新月社朋友》。我认为,还是使用此信最初发表时的标题《给新月》为妥,故在本文中将此信标题写为《给新月》。

⑦(53)《闻一多全集》第3册,北京:三联书店,1982年,第633页。

⑧(66)徐志摩:《爱眉小轧》,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4月,第161、118页。

⑩林清玄:《揭开历史的新月——梁实秋与梁锡华的谈话》,台湾《中国时报》1980年7月24日。

(11)徐志摩:《新月的态度》,《徐志摩全集·补篇3·散文》,上海:上海书店,1994年,第357页。

(12)转引自王强:《新月社四题》,《齐鲁学刊》,1983年第5期,第87页。据王强在文中所言,1930年1月徐志摩在给郭守信的信中表示“想重振新月社”,此言转引自陈从周在原作《徐志摩年谱》基础上的增订本,此增订本藏于北平图书馆。但我在晨光辑注《徐志摩书信》(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10月出版)和上海书店编《徐志摩全集》中都没有见到此信,故此信真伪待考。

(13)《胡适日记》和徐志摩的来往信函中,多处提到1928年及之后仍然举办有胡适、徐志摩、罗隆基等参加的“聚餐会”,叶公超也说:“新月每星期几乎都有次饭局,每次两桌,有胡适之、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潘光旦、刘英士、罗努生、闻一多、梁实秋、饶子离、张滋、张禹九和我。”(叶公超:《新月拾旧——忆徐志摩二三事》,《新月怀旧》,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74页。)从出席会餐的人员名单来看,此时的聚餐会,属于平社的主要活动方式,与新月社无关。

(14)(40)梁实秋:《谈徐志摩》,《梁实秋文集》(第二卷·散文),厦门:鹭江出版社,2002年10月,第322、321页。

(15)详见《鲁迅全集》。

(16)梁实秋:《论批评的态度》,《新月》第二卷第五号。

(17)梁锡华:《新月社的问题》,香港《晨报》第172期。

(18)1924年5月8日为了给正在中国访问的泰戈尔庆祝生日,新月社成员曾以“新月社俱乐部”名义演出戏剧。又,同时期胡适在日记中也多次提到“俱乐部”(《胡适全集·日记(1923—1927)》,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第190、191页)。

(19)同⑥。从徐志摩在信中的话可知,黄子美、徐申如垫付的是新月社俱乐部的开办费,有论者竟混淆为1923年初创新月社时的费用。

(20)徐志摩在《这是风刮的》(《晨报副刊》1926年4月10日)和《剧刊始业》(1926年6月17日《晨报副刊·剧刊》第一号)两文中都回忆说,为庆祝泰戈尔的生日,4月8日晚新月社在北平协和医学校礼堂演出《齐德拉》。其实,新月社在北平协和医学校礼堂演出《齐德拉》的时间应为1924年5月8日晚(容另文考证)。

(21)1928年12月11日徐志摩从上海来到北平的金岳霖家,“初进厅老金就打哈哈,原来新月社那方大地毯,现在他家美美的铺着哪。”(徐志摩:《爱眉小轧》,同上,第202页。)

(24)此语出自饶孟侃未刊手稿《关于新月派》。(详见王锦厚、陈丽莉编:《饶孟侃诗文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423页。)

(25)薛绥之:《关于“新月派”》,《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3辑。

(26)据我所知,此论很可能最早出自吴奔星。(《试论新月诗派》,《文学评论》1980年第2期。)

(27)胡凌之:《新月派与徐志摩》,《文艺丛刊》第11辑。

(28)王强:《新月社四题》,《齐鲁学刊》1983年第5期,第84—85页。

(29)梁实秋:《剪拂集》,北平:北新书局,1928年12月,第7页。

(30)(39)梁实秋:《忆新月》,《梁实秋人文回忆录》,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1月,第107页。

(31)徐志摩:《诗刊弁言》,《晨报副刊·诗镌》第一号。

(35)蒋复璁:《小传》,《徐志摩选集》中国新文丛刊2,台北: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75年12月,第11页。

(36)1926年1月13日,闻一多在写给梁实秋的信中说:“新月社每两周聚餐一次。志摩也常见。”(《闻一多全集》,同上)可见,闻一多当时经常参加新月社的聚餐会。

(37)《闻一多全集》,第12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第226页。

(38)熊佛西:《悼闻一多先生》,《文艺复兴》第二卷第一期。

(41)鲁迅先生在《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萌芽》第1卷第1期,1930年1月1日)中,以“新月社中的批评家”暗指梁实秋,这一称谓成为后来梁氏被指认为新月社成员的滥觞。从《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的写作背景及当时梁氏发表言论的主要阵地为《新月》来看,文中的“新月社”显然是“《新月》杂志社”的简称。因而鲁迅先生在文中的称谓不能作为梁实秋是新月社成员的依据。

(42)如郁达夫不是新月社成员,但他曾经参加过新月社1924年1月5日的聚餐会。详见1924年1月5日《胡适日记》。

(43)有论者指出:“新月社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社交集合体,它并不是一个文学流派。参加过新月社的入,有的后来并未进入‘新月派’,而未参加过新月社的人,有的后来倒进入了‘新月派’。以是否参加过新月社来判断其人是否属于‘新月派’,是极不科学的。”(张劲:《闻一多与“新月派”辨析》,《贵州社会科学》1988年第12期,第32页。)我认为,类似的道理适用于对新月社成员与非成员的区分。

(44)转引自张劲:《闻一多与“新月派”辨析》,同上,第31页。

(45)台湾《传记文学》第18卷第4期。

(46)闻一多写于1925年8月11日的家信中提到这些新月社成员的姓名(黑体字)。(详见《闻一多选集》第二卷之《论文杂文书信》,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年6月版,第589、599页。)

(47)闻一多在致闻家骢的信中说:“刘勉己与弟已有来往,昨日来函约为特约投稿员,稿费每千字在二元以上。刘初次遇弟时,甚表敬意。刘亦属新月社。”(《闻一多全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12卷。)除闻一多此言外,很少见到有人提到刘勉己为新月社成员。考虑到刘勉已是《晨报副刊》的总编,和徐志摩来往较多,在尚无资料证明刘不是新月社成员之前,暂且认为他是新月社成员。

(48)徐志摩在给陆小曼的信中说:“星期中午老金为我召集新月故侣,居然尚有二十余人之多。计开:任叔永夫妇、杨景任、熊佛西夫妇、余上沅夫妇、陶孟和夫妇、邓叔存、冯友兰、杨金甫、丁在君、吴之椿、瞿菊农等,彭春临时赶到。”(徐志摩:《爱眉小轧》,同上,第203页。)信中所列之人,可肯定是新月社成员。胡适、林徽音等其余成员名单,为各类论著所常见,故不一一例证。

(49)朱湘:《刘梦苇与新诗形式运动》,方仁念编《新月派评论资料选》,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93年6月,第205页。

(50)王伟、周红:《朱湘霓君》,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5年,第12—13页。

(51)方族文:《朱湘研究的几个疑点问题》,《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80页。

(52)蹇先艾:《朱湘并非新月派》,《花溪》1992年第1期,总第147期,第47—48页。

(54)王锦厚、陈丽莉编:《饶孟侃诗文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417页。

(55)闻家驷:《序》,王锦厚、陈丽莉编《饶孟侃诗文集》,同上,第2页。

(56)转引自李辉:《沈从文与丁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2年11月,第217页。

(57)《中国新文学大系》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史料索引一》第十九集,第452页词条“沈从文”,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5月。

(58)傅国涌:《沈从文与胡适》,《外滩画报》2005年2月1日。

(59)沈从文:《谈朗诵诗》,《沈从文选集》第5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6月,第195页。也可参见《沈从文文集》,广州:花城出版社,1984年7月,第11卷,第249页。

(60)糜华菱:《沈从文年表简编》,《新文学史料》1995年第4期,第186~187页。

(61)沈从文:《博物馆工作人员交代社会关系表》,《沈从文全集》第27卷,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132页。

(62)沈卫威:《胡适周围》,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1月,第207页。

(63)袁国兴:《1898—1948中国文学场态》,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第333页。

(64)转引自《罗隆基致胡适信》(1931年5月5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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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社会若干历史事实考证_新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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