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期限届满时的档案评估_工作鉴定论文

论档案期限届满时的档案评估_工作鉴定论文

对档案馆期满档案鉴定工作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档案馆论文,鉴定论文,档案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绝大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档案馆保管的长期档案按上述规定,有的档案保管期限已满。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年还将有大量的长期档案陆续的达到保管期限,需要进行鉴定,这足以表明今后期满档案鉴定工作是档案馆业务基础建设中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由此可见,我们有必要对期满档案鉴定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加以分析、研究、探索有关规律性的问题。为此,本文仅就期满档案鉴定工作中所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鉴定原则和方法进行探讨性的分析,以求获得对期满档案鉴定工作的一个比较完整的客观认识,指导期满档案鉴定工作的实践。

一、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存毁,各级国家档案馆普遍对档案鉴定工作持审慎的态度,特别是对期满档案鉴定工作更是持等待观望的比较多,不敢轻易去搞,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其表现在:一是思想僵化,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由于档案部门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档案馆的工作思路基本上还是老一套,偏重于增加馆藏档案数量和丰富馆藏种类,只重视档案的接收工作,忽视了档案的鉴定工作,进而形成了档案馆“只进不出”的僵死局面。由于有的档案馆库房面积充足,在近期内接收的档案有足够的空间存放,致使某些人认为反正档案有地方保存,又没到“档满为患”的地步,搞不搞档案鉴定都无关大局,对于未来社会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对有效信息的吸收、处理,适用能力上缺乏远见、敏感和创新意识。档案馆作为档案信息资源的储备中心,在信息时代本应通过鉴定把有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的档案信息资源经过加工、处理、进入社会信息服务网络,为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但由于认识上不足,使期满档案鉴定工作提不上议程,使相当一部分档案信息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二是满足现状。近年来,档案馆普遍使用了计算机,在馆藏档案的编目、检索等工作上起到了辅助作用,但这些仅仅利用了计算机的某些功能,还没有发挥出计算机的其他功能,更没有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全方位的档案信息网络服务上下功夫,对于如何将有价值的档案信息资源与计算机多媒体电脑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广泛应用研究不够。

最近王刚同志在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重视档案鉴定工作,使真正有价值的档案得到更好的保管。”这表明档案鉴定工作已经势在必行,必须要搞。因此,档案馆要不失时机地把握住这一工作重点,适时地调整档案馆工作重心,把期满档案鉴定工作提到日程上来,从根本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把思想意识溶入到知识经济的理念中。因为知识经济的兴起,使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发生重大转变,促使人们形成一种与当今世界发展图景相适应的全方位开放意识。同时知识经济是以世界经济一体化为依托,用计算机网络将世界联为一体,通过计算机网络人们可以任意获取、输送、筛选所需要的信息,并突破国界的限制在网络上漫游,从而使人们彻底突破原有的潜在的僵化的封闭、半封闭意识,树立一种全新的开放意识。所以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知识经济的兴起将使档案管理工作发生根本变革,它将打破馆藏档案的地域性、封闭性,使档案资源成为一个统一的、开放的信息资源系统。

二、期满档案价值鉴定原则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绝对与相对的辩证统一,期满档案的鉴定工作也不例外,虽然期满档案已达到了保管期限,但这绝不意味着这部分档案就绝对地全部销毁掉,而要相对于馆藏档案的整体结构和日后社会各方面查考利用的需求统一起来去考虑。这就决定了我们在鉴定期满档案价值时必须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出发,全面地分析档案价值,确定期满档案价值的存毁。从实质上讲,期满档案价值的鉴定就是对档案价值的再鉴定,这就涉及到在具体鉴定一个全宗,一个案卷,一份文件时它们都会有不同的档案价值,哪些需要继续保存,哪些需要销毁,不好掌握,很难确定。既然是对档案价值的鉴定,因此有必要从档案价值的构成因素中找出共同遵循的原则。虽然构成档案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档案产生的时间、内容和来源三方面。一般情况下,可以以这三方面为原则去确定档案的价值存毁。

1.档案价值的时间原则

1949年的长期档案都是建国初期形成的。由于当时档案工作还不健全,积累下来的档案数量比较少, 比如我馆现保存的档案总量为54520卷,而1949年的档案只有111卷,相对于馆藏总量只占极少部分。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对于过去的活动已不能再产生新的档案,这就决定了档案形成的时间越早,档案就越稀少,越难寻得,其价值就越高,因此在鉴定馆藏时时间早的档案一般应加以保存。如我馆保存的水利局全宗档案,1949年的长期卷都是“各县的年度统计报表和防汛工作总结”。按照保管期限的规定可以销毁,但该全宗保存下来时间最早的档案是1949年,而且只有3卷长期档案,永久卷一卷都没保存, 那么这些长期档案相对于整个全宗来看,属于时间最早,保存数量又少的档案,所以应确定为永久保存,以保持该全宗的历史全貌。

2.档案价值的内容原则

在鉴定期满档案价值时,关键是分析、研究档案价值的内容。有些档案从内容上看,对本单位并没有什么保存价值,但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科研等方面可能会有研究价值。因为,档案价值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对于一个机关不需要的档案,可能其它机关需要,在某一方面没有价值的档案,往往在其它方面有作用,对现行机关参考价值不大的档案,对历史研究可能有使用价值。所以,在鉴定档案内容时,不要只孤立地去鉴定某一份文件或某一个全宗,而要打破全宗界限,从馆藏档案整体结构和社会需求有价值的档案信息方面去综合地分析档案价值的内容。如我馆保存的原天津地委全宗长期7号卷是“各县委关于农业生产、 秋收种麦总结报告”,从案卷标题判定属于可以销毁的档案。但分析案卷内的每份文件内容,它记载了当时天津地区各县的受灾区域、面积和种类(蝗虫、水灾等),这些档案内容对立档单位没什么利用价值,但考虑到在研究当地气象、水文、水利、防灾、防汛等问题都可能用到它,对社会具有利用价值。同时,我们还查阅了档案馆1949年所有全宗的永久和长期卷中,都没有相关内容的档案,考虑到这卷档案的多方面利用价值,应确定为永久保存。

3.档案价值的来源原则

在鉴定期满档案的价值时,来源因素在某种特定条件下也决定着档案价值的存毁。如我馆保存的原天津地委3 号长期卷是“关于满城县工作总结”。这卷档案来源于下级单位报送的材料,它反映出当时天津地区的地域管辖范围。虽然现今满城县已不属于廊坊市(原天津地区是廊坊市的前身)的地域管辖范围,但该卷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反映出立档单位工作活动范围的一部分,为保持该全宗当年工作活动全貌,尽管来源于下级单位的档案,也应确定为永久保管。

三、期满档案鉴定方法

鉴定期满档案要采取常年鉴定法,每年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要及时鉴定。一要组织工作到位。局(馆)领导亲自抓,成立鉴定委员会,结合馆藏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鉴定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好鉴定工作。二要人员到位。选派熟悉馆藏档案、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在鉴定工作中可以邀请与鉴定档案有关的机关代表参加。三要操作方法到位。鉴定期满档案时要直接、具体地逐卷逐件审查文件内容,不能仅仅根据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去判定档案价值。经过鉴定后的档案可在“卷内文件目录”中注明“永久”和“销毁”标记,销毁档案暂不剔除,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再做相应处理。

期满档案鉴定工作,是对档案将来可能利用的一种评价和预测。档案鉴定人必须具有超前的意识,用科学的严谨性和预见性,准确地把握住档案价值的存与毁,在档案鉴定实践工作中,不断地探索适合现代信息社会发展的期满档案鉴定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更好地满足知识经济社会对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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