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纲要”中所说的“动态方面”是什么?_主观能动性论文

马克思在“纲要”中所说的“动态方面”是什么?_主观能动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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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其新世界观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第一条中,批评了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同时,肯定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这个“能动的方面”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涉及到对马克思创立新哲学的秘密的理解。改变对这个问题的传统回答,将会改变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理解,也会改变对旧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的传统理解。

人们在解释马克思《提纲》中所说的“能动的方面”时,多把它理解为“主观能动性”。一些人认为,在马克思看来,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就是“客观性太多了”,缺少主观能动性;唯心主义哲学的优点就是发展了主观能动性,但唯心主义“主观性太多了”,缺乏客观性;马克思的功绩,就在于把客观性思想和主观能动性思想结合、统一起来。这种结合、统一,就体现在马克思对意识对象的实践理解方式中。马克思把对象理解为实践,而实践正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统一,这样就既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单纯的客观性,又克服了唯心主义的单纯的主观性,达到了主观和客观的辩证统一、客观性原则和能动性原则(或曰主体性原则)的辩证统一。应该说,这种理解是有它的原因和根据的。

第一,我们历来把“能动性”等同于“主观能动性”,把能动性看作是意识所特有的属性。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在“意识论”、“认识论”、“历史观”中所讲的能动性,都是指主观能动性。如从感性认识能动地上升到理性认识,又从认识能动地回到实践;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等等。对能动性的这种既有理解,这种“思维定势”,影响到我们对马克思《提纲》的理解,会很自然地把“能动的方面”理解为主观能动性方面。

第二,我们历来认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缺乏辩证法,是机械的或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表现在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理解上,就是只讲存在对于思维的决定作用,不讲思维对于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也就是缺乏主观能动性思想。马克思的《提纲》是批评旧唯物主义的,他指出的旧唯物主义的缺点正是缺少“能动的方面”,这样人们就会很自然地把马克思所说的“能动的方面”理解为主观能动性的方面。

第三,与对旧唯物主义的缺点的理解相对应,我们过去认为,唯心主义的长处就是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的思想。受此理解的影响,人们就会很自然地把马克思肯定的唯心主义所发展的“能动的方面”理解为主观能动性的方面。

第四,《提纲》的原中译本有“从主观方面去理解”一句,这也就给了人们的理解以原著方面的依据,认为把“能动的方面”理解为主观能动性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

然而,在我看来,传统的理解是不正确的、不深刻的。

我认为,在理解马克思所说的“能动的方面”的意义时,必须把握《提纲》第一条的以下基本思想:

第一,马克思《提纲》第一条谈的是意识的对象问题,是对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问题,而不是谈意识的作用问题。意识的作用问题是在《提纲》的最后一条谈的。因此,《提纲》第一条所说的“能动的方面”是意识的对象方面,而不是意识方面。《提纲》最后一条谈的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的能动性,即主观能动性。

第二,马克思指出了对对象的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这种理解方式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可以简称为直观的理解方式。直观的理解方式是缺少能动性思想的理解方式:在这种理解中,对象(事物、现实、感性)不是主体的创造性的活动,而是自然存在(包括人的肉体的感性存在),对象是先在的、既成的,而不是由主体的活动历史地生成的。由此可见,旧唯物主义所缺少的“能动的方面”,正是指它们不能把对象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理解为实践,而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是缺少主观能动性。

第二种理解方式就是马克思的理解方式。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理解方式的批评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作为意识对象的“现实、感性”,是“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的。这样,马克思所理解的对象,就是一种主体的创造性的活动,主体的能动的活动,即“人的感性活动”或实践。

第三种理解方式就是唯心主义的理解方式。唯心主义在理解对象时“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这种能动的方面是旧唯物主义所没有的。唯心主义认为意识的对象不是先在的、既成的,而是由主体创造的。主体的创造性的活动即实践的思想,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由唯心主义发展了的“能动的方面”。为什么说唯心主义“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呢?因为唯心主义所说的主体的创造性的活动即实践,是指精神主体的活动,而不是“真正实现的、感性的活动本身”。

对对象的上述三种理解方式中,旧唯物主义有客观性思想而没有能动性思想,唯心主义有能动性思想而没有客观性思想,马克思则把客观性思想和能动性思想统一起来——不是客观性思想加主观能动性思想,也不是对对象的理解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而是把客观对象理解为主体的创造性的活动,把主体的创造性的活动理解为意识的客观对象。

第三,马克思《提纲》的第一条,从头至尾谈的都是实践问题。开头批评旧唯物主义不能把对象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接着肯定了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也就是发展了主体的创造性活动的思想、主体实践的思想,同时批评了唯心主义对实践的抽象理解(不能把实践理解为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最后又返回谈费尔巴哈,肯定费尔巴哈对对象理解的客观性思想,批评他不能把人的活动(实践)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也就是不能把实践理解为意识的现实对象。由于费尔巴哈只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的人的活动(也就是说,费尔巴哈只把人的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能动的活动),鄙视人的实践活动,因此他不能了解实践对于意识的意义。联系《提纲》第一条乃至整个《提纲》的这一基本思想来看,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能动的方面”,应是指人的实践活动这一方面,而非指人的意识活动这一方面。

综上所述,我认为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能动的方面”,是指关于主体创造性活动的思想,实践的观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点就是缺乏能动的观点即实践的观点,唯心主义优于旧唯物主义的地方就是有能动的观点即实践的观点,但唯心主义的能动性思想是抽象的,只有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才是科学的能动性思想,是唯物主义的能动性思想。

《提纲》的原中译本把“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译为“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这给人们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能动性思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使人们误以为马克思所说的“能动的方面”是指的主观方面,是指主观能动性。这种译法与中国人对“主观”一词的某种习惯用法有关。在中文中,“主观”一词有时可以在“主体”的意义上使用。例如,毛泽东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批评“犯着革命急性病的同志们不切当地看大了革命的主观力量,而看小了反革命力量”〔1〕, 他们“不顾主观力量的可能,只图无限量的推广”〔2〕,等等。显然, 毛泽东这里所说的“主观”不是一个哲学范畴,不是单指思想,而是指革命队伍这方面的因素,包括革命队伍的数量、组织状况、觉悟程度、群众基础、武器装备、地理环境等等。再如我们在读中译本的《资本论》时,可以读到这样的一些句子:“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 即发挥作用的劳动力”〔3〕;“资本的这两个组成部分(指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引者注),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4〕,等等。显然,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主观因素”,绝不是指哲学上所说的主观思想,而是指劳动实践的主体即“劳动力”。把劳动力这一实践的客观因素译为“主观因素”,显然是受了中文“主观”一词的习惯用法的影响。这种影响在翻译非哲学术语时问题还不大,但在翻译哲学术语时就会产生严重的问题。如《提纲》的原译文就已经对人们理解马克思的能动性思想乃至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实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新译本把这一句译为“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是正确的。这里的“主体”,是指的实践主体,是客观的因素而不是主观的因素;主体的能动的活动即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而不是唯心主义所说的精神的创造性活动。这就有助于我们认清马克思理解的“能动的方面”,是在客观对象方面(这个客观对象不是主体外的存在物,而正是主体的感性物质活动),不是指的主观能动性。

有意思的是,某些资产阶级著作家对马克思《提纲》中的“能动的方面”的理解倒比我们的理解正确些、深刻些。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谈到这样的一个著作家,他就是莱维教授。列宁写道:“有意思的是我们碰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自称为社会主义者的人不愿意或不能够细心推敲马克思的《提纲》,而一些资产阶级著作家、哲学专家,有时候却抱着十分认真的态度。我知道这样一个著作家,他研究费尔巴哈的哲学并且为此还探讨了马克思的《提纲》。”〔5 〕这个著作家就是莱维。

莱维怎样理解马克思《提纲》的第一条呢?他说:“一方面,马克思和一切以往的唯物主义以及费尔巴哈一起承认,同我们关于物的表象相应存在的是我们之外的实在的单独的(独立的)客体……”“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遗憾的是:唯物主义曾经让唯心主义去评价能动力(即人的实践)的作用。”“马克思认为:应该把这些能动力从唯心主义手中夺过来,也把它导入唯物主义的体系中,但是,当然必须把唯心主义所不能承认的那种实在的和感性的特质给予这些能动力。”〔6〕

我认为莱维在以下几点上是正确的:第一,马克思和以往的一切唯物主义一样,承认意识对象的客观性,而不是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第二,马克思所说的能动方面是指实践方面而不是意识方面;第三,马克思认为实践具有感性特质,是客观实在,不具有主观性;第四,马克思把实践导入唯物主义体系,使这种唯物主义成为能动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克服了以前唯物主义的直观性。

对“能动的方面”的理解,实际上涉及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的理解,涉及到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解,以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哲学关系的理解。

我们以前说,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缺乏辩证法,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上,缺乏主观能动性。我在别的论文中曾指出,旧唯物主义并不都是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就不缺乏辩证法。他不仅对世界(自然)的理解是辩证的,在意识的内部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上也有辩证的思想,他也看到理论对于行动(实践)的指导作用。费尔巴哈及一切旧唯物主义确实否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但这不是缺乏辩证法的结果,而是他们对唯物主义原则的特定理解的结果。他们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理解为思维和自然存在的关系。在这样一种关系中,思维对存在有反作用吗?没有,确实没有。马克思也说过,“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7〕。现在有些“特异功能”的宣扬者, 说凭思想就可以改变物质(自然物),这是迷信,至少还不是确证了的事实。所以,与其说旧唯物主义否认意识对存在(自然存在)的作用是一个缺点,倒不如说是一个优点,是他们坚持唯物主义的必然结论。辩证法不是可以到处套用的公式,不能在没有相互作用的地方凭“辩证法”看出相互作用。

马克思的特殊贡献,不是在旧唯物主义理论之上加一个主观能动性,尽管马克思是肯定主观能动性的。马克思的哲学变革,是在于对唯物主义原则本身理解上的变革。马克思把思维和存在的现实关系理解为意识和实践的关系,也就是人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的关系。这样,马克思就把“能动力”导入了唯物主义体系中。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中,真正能动的方面是在存在方面。这个存在不是自然存在,而是“人们的存在”、“社会存在”。也只有在这时,才能看到意识对于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意识指导实践,人们的精神活动指导人们的物质活动。马克思从唯心主义那里吸取的也不简单地是个主观能动性。那样理解,仍然会把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理解为唯物主义加主观能动性,或唯物主义加辩证法。引起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是主体的创造性活动的思想,是实践观。唯心主义曾发展了这一方面,马克思现在把它“夺过来”,把它导入唯物主义体系之中。当然,要去掉其唯心主义观点,也就是把能动的方面真正理解为现实的人的感性物质活动。

由此可见,把马克思《提纲》中所说的“能动的方面”理解为主观能动性,就不能正确地理解马克思创立的新哲学的实质。必须把“能动的方面”理解为革命的、批判的实践活动。生活、实践是历史的真正能动的方面,它的能动的发展决定着意识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强调主观能动性。

注释:

〔1〕〔2〕《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102、60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34、236页。

〔5〕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94页。

〔6〕转引自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95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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