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教育论文,主体论文,受教育者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的重要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它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和突出;然而,另一方面它的作用却显得微弱和“疲软”。教育效果不佳的原因在哪里?笔者认为,除了因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给人们带来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准则的深刻影响增加了教育的难度外,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正确把握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特性。因此,弄清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对于掌握和探索科学的思想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准确把握受教育者主体地位
所谓主体,是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是能够自觉运用一定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有意识、有目的地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物质承担者。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主体地位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只有多层次、多视角地去认识和考察,并准确地把握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其主体作用。
(一)从认识的角度看,在认识过程中的人始终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
在对人的认识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主体性原则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人固然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和组成部分,他必须遵循整个物质世界的发展规律;但人却又是这一世界中的特殊成员,具有自我意识和自觉的能动性,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看作是自己认识的对象和改造的对象,从而使自己成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这就可以看出,每个人总是从自己对自己的一定理解出发,以自己为主体去认识和实践的,并在认识和实践中打上自己的印记。显而易见,在教育过程中,作为受教育者——人,和教育者一样是主体,同样处在由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一个循环往复、不断向前运动的过程之中。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认识和实践活动,其根本目的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培养造就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的、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的合格人才,这就决定了受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外部驱动力,其作用的发展离不开教育对象内部因素的激发,因此受教育者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归宿。受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决定了他在教育过程中的认识主体地位。
(二)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受教育者作为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的关键性要素。
思想政治教育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联系着的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活动等若干要素组成的。相对于这个系统中的其它诸要素,受教育者处于主体地位。一是由于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者施加教育的同时,受教育者必然要把教育者作为自己认识的对象,受教育者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的活生生的人,又无时无刻不(自觉或不自觉)影响和改造教育者。相对于教育者来说,受教育者就成为认识的主体。二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作为教育者传递信息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始终是受教育者认识的对象。在军队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一样,都面临着一个认识环境、改造环境的问题。因而,受教育者与教育内容、教育环境之间的联系与作用,实际上就是以受教育者为认识主体的活动。三是受教育者在自身成长发展的过程中,能以自己的思想作为作用对象,自始至终地进行着自我教育。他能够在自身统一体中把自己同自身的实践和认识活动区分开来,以后者为直接对象,从而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达到自我评论、自我认识、自我发展的预期目的。一般情况下,这一自我教育过程处于自然状态,积极地改造自己的思想,加速了其思想转化的速度。从本质上看,思想政治教育系统运动的过程乃至结果,都是以受教育者为轴心和以其思想认识提高为目的的。很显然,受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要素之一,其在系统运作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是勿容置疑的。
(三)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
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是各种矛盾对立统一的运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矛盾纷繁复杂,其中基本的矛盾是党和国家对人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与人原有的思想理论素质之间的矛盾。就军队的思想政治教育而言,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我军的特殊职能决定了党和军队对军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军人是社会的一员,作为不同的个体,其思想政治素质必然要受到军人个体所处的社会存在和军人的主观素质、观察认识问题的视角的制约,从而出现差距 。这种差异就是矛盾。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个过程就是这种矛盾的运动、发展和解决的过程。在教育过程中,这种基本矛盾和表现是多方面的,有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矛盾,受教育者与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之间的矛盾,受教育者知情意行等心理要素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表现实际上是教育过程中各种矛盾相互运动、相互转化的反映。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是以其内部矛盾运动为主导和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运动作用的结果,但最终要通过受教育者自身的思想矛盾运动来完成。在这个矛盾运动过程中,受教育者作为认识主体所起的决定作用是其他任何力量都无法代替的。
(四)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人的主体意识呈逐步增强的趋势。
人类社会的演化过程,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上升的过程。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因子——人,表现出向社会化发展的趋势。人的社会化进程极大地唤醒了人作为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人已经不是机械地接受教育的被动客体,而是具有自我分析和判断能力的能动主体。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大激发了和强化了人们的主体意识,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必然希望与教育者之间建立民主、平等、尊重的同志式关系,这既是人们心理和行为的客观需要,也反映了主体意识的增强。
二、受教育者主体地位的本质特征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它将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积累起来的科学知识、伦理道德原则、对现实社会起主导作用的价值观念传授给受教育者,促进受教育者的个性化和社会化,把他们培养成“四有”新人,为我们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合格人才。这个实践过程具有特殊的主体、客体,具有特殊的主客体间相互作用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有其特殊的规律,因而受教育者作为主体具有能动性、自主性、目的性和受制性等四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一)能动性
所谓能动性,就是指人作为认识主体,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自觉努力、积极主动、高度选择的特性。它能自觉地调动起潜藏在自身的生理、心理能量,并使之指向一定的目标。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在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中,作为认识主体所具有的能动选择性。受教育者对来自教育活动影响的选择是从对教育内容、教育环境的选择开始的。只有当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有了认同感,能适应良好的教育环境并从中受到感染和熏陶之后,受教育者才会心悦诚服地接纳、理解并自觉地转化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其次,受教育者以自己已有的文化结构、意志结构、心理结构、道德价值体系作为参照物,积极主动地、有选择地接受和处理外界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同化和顺应,建立新的知识结构、意志结构和道德价值体系。与此同时,受教育者还会极力地将自己符合社会要求的思想表现出来,上升为社会的意志。也就是说,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一样,不是单纯消极被动的“思想道理接受器”。再次,受教育者的特殊需要,如个人兴趣、自我发展等等在教育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这种满足往往与受教育者积极主动的活动相联系。同时,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并以教育者为认识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以致改变教育者的行为和态度,以促进受教育者的自身发展。只有当教育活动满足受教育者的个体需求时,受教育者才能自觉地改造自己,进而变成自主的自觉行动,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才能得到充分的显现,教育的目的才能真正达到。
(二)自主性
所谓自主性,指的是作为主体的人,具有不依赖于外在力量,自由地支配自身的一切活动的意志和能力。表现为:一是独立意识,即意识到自己是独立自在、自由的主体,自己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二是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能力。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的自主性表现在:首先他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这种主体意识体现了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中的投入与参与程度,他具有明确的受教育指向和自觉地接受教育的态度。其次,受教育者能够认识自身,能够反思自己的活动,对自己的需要、能力都有清醒的认识,能够独立地进行价值判断。再次,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能把自己看做是教育对象,对自己的教育活动进行支配、控制和调节,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并利用内外两方面的积极因素,发展、完善自身,以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
(三)目的性
所谓目的性,是指人们从事一切活动所要达到的境地的特性。人之所以有能动性、自主性,就是因为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人在认识活动之前,目的作为活动的结果就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于人脑之中,并制约着整个活动的方向和过程。人在认识事物时,必须受外在客观尺度的制约,使自己的认识服从实践,不断地向客观规定性和规律性趋近。但是,人的认识和实践并非无的放矢,而是同自己的需要相联的目的性活动。因此,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人们总是以自己活动的目的影响认识和实践,以自己的价值尺度评价对象、选择对象和改造对象,并根据自身的主观需要与客观条件,随时改变自己活动的方向与方式,使之符合自己的目的。这样,就使对象的属性和人们的需要联系起来了,使认识和实践活动抹上鲜明的“目的”色彩。就思想政治教育本身而言,由于受教育者能根据自身需要参与教育活动,使之接受教育的活动具有一定的目的,并积极作用于教育过程,以此对教育者、教育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表现出受教育者作为认识主体所具有的目的性这一特征。这种目的性在教育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四)受制性
所谓受制性,就是在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的能动性、自主性、目的性不是无限的,而是有条件的。这种有条件性就是受教育者主体的受制性。人是社会存在物。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作为主体的人的能动性、自主性、目的性是必然的;但是,任何主体的实践都是在社会和自然条件下的活动,不存在脱离这种现实条件的能动性、自主性、目的性。客观世界中主体与客体相互制约的关系,决定了人作为主体不具备无限的绝对意义的能动性、自主性、目的性。人的主体性无论发展到多么高的水平,作为主体的人永远也摆脱不了来自自然、现实社会和人自身的限制。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主体的受制性体现在:教育活动中受教育者的能动性、自主性、目的性的作用要受到教育者、受教育者自身、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环境、教育手段以及它们之间相互的关系等主客观条件的制约。首先,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都体现着国家、军队在政治上的要求。受教育者参与教育过程的自由选择只有与国家、军队的主客观要求在方向上一致,才能获得发展自身、完善自我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绝对的“自由选择”是不存在的。其次受教育者的自主认识、自主活动的深度与广度都要受到自身素质的高低、教育内容选择的深度与广度、教育环境的认识程度、教育形式方法的有效与否的限制。再次,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互为客体、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活动,也决定了受教育者的能动性、自主性、目的性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三、明确受教育者主体地位的现实意义
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对于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更新观念、改变思维方式,调整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优化教育过程,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实现“四有”新人的培养目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可以改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行政化”的僵化局面。
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尤其是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某些“行政化”的观念,因而使思想政治教育缺乏民主意识和平等空气。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常常以教育者、“导师”自居,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变成了“主从”关系,受教育者变成了完全被动与理应屈从的承受者。由于受这种观念制约,思想政治教育在思维方式上形成了一套“防范——控制——管束”的模式,即思想政治教育不是着眼于疏导、激励,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而是一味用行政命令来解决思想及其他一切问题,使受教育者产生戒备、对抗和敬而远之的心理。正如治水一样,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患,充其量是改道分流;只有疏,因势利导,才能千条江河归大海。如果说,在过去封闭的条件下,上述行政化的观念和某些做法,尚能为人们勉强接受的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自主意识、平等观念日益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要求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要求平等相待,在人格上要求相互理解和尊重,这就要求教育者正确认识和把握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从行政化观念及由此产生的工作模式中走出来,树立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民主新观念,变思维方式由经验型转向科学型、封闭型转向开放型、一维型转向多维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民主化,并通过教育民主管理的决策程序,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和决策的正确性,使教育乐于为受教育者接受。
(二)可以改变过去那种教育内容滞固的空洞局面。
当前影响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但第一位的是教育内容。现在的教育内容有的过于陈旧,没有注入新的时代内容;有的时间跨度大、缺乏深度,使教育内容显得滞固,空洞乏味,还没有真正找到一个使教育内容同现实市场经济观念相联系的、内在的而不是肤浅的,有说服力而不是勉强的结合点。明确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使我们认识到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觉醒和增强的,它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而以往那种教育内容上的滞固同受教育者的自主意识必然形成较大反差。比如,义务感与价值观,自我实现与整体精神,无私奉献与等价交换等等,这些对立实质上反映的是主体意识的时代精神与教育内容滞固的差异。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适应受教育者主体意识增强的特点,首先必须消除受教育者主体意识与教育内容之间的差异,寻求最佳结合点。要不断更新教育内容,防止出现脱离实际的“高”、“大”、“全”现象,以保持教育内容的真理性、相切性、相关性。即使是一些老课题,也要给它赋予新的内容,努力体现时代气息,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使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可以改变过去那种教育方式由教育者单向灌输的“我说你听”、“我打你通”的被动局面。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主要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方面构成。如果只强调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往往只注意灌输而忽视启发,这显然是片面的。灌输式的教育方法,在心理上是一种居高临下,在接受形式上是被动对主动。在通常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突出自己的角色地位,采用作报告、读报纸等灌输和说教方式,使教育缺乏说服力,也从客观上影响了受教育者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正确认识。这种方式实质上削弱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积极性,造成相互交流情感的纽带“断裂”,以致受教育者不积极配合、参与,影响了教育效果。明确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可以改变过去那种居高临下、以教育者自居、灌输说教的方式,有助于在当今变化了的社会关系下,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摆在平等的地位上,有益于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认同,在心理上产生自主感和信任感,进而转化为内驱力,在教育中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变观望为渴望。通过教学民主、共同探讨、“换位思考”等双向交流方式,使思想政治教育在其形式上趋于多样化、多渠道、多能性,促进教育内容的落实和受教育者自我教育能力的提高。
(四)可以优化思想政治教育过程。
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就是教育者按照党对人们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向教育对象施加影响,以期将其培养成“四有”新人的过程,也是受教育者选择、理解教育内容,将其内化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的过程。两个过程的有机统一,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完整过程。这一完整过程的进行,从信息论的角度看,是教育信息的双向交流过程。一方面,教育者通过教育活动将党、国家、军队的教育信息传递给受教育者;另一方面,教育对象也把自身对教育信息的认识、情感、要求、希望反馈给教育者。这种双向交流能否和谐并达成教育目的,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受教育者的信息反馈对教育过程的进展具有决定意义。因此,教育活动只有不断通过获得反馈信息来调节行为,才有可能达到一定的教育目的。而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却往往忽视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因自主意识、参与兴趣所引发的信息反馈、自我调节的作用,致使教育过程难以深入发展。明确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从宣传心理学角度看,有利于引发受教育者的自我意识,培养受教育者的内在兴趣,激发受教育者的认识兴奋状态,增强受教育者的投入与参与度,提高接受教育要求的程度,强化受教育者反馈信息、自我调节的作用,顺利完成信息传递过程。同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必须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把握受教育者积极兴奋点,对其合理部分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不合理之处加以正确引导,使受教育者感到自身存在的独立性、自主性和价值,使受教育者感到自身思想发展不是外在力量的强制,而是自身内在需要和完善,使受教育者的思想情感始终处于积极开放状态。这是优化教育过程,提高教育效果的前提。
总之,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教育者应真正发挥其主导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平等民主的双向交流,强化他们的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增强他们自我教育的能力,努力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准和思想觉悟,把他们培养成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