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价值观转变的基本规律_个人核心价值观论文

论价值观转变的基本规律_个人核心价值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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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02)01-0029-05

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 化,认真分析价值观念嬗变的原因,探索价值观念变化的基本规律,对于我们构建科学 而合理的价值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健康、良性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本文拟从社会转 型时期价值观念的分析入手,进而揭示价值观念变化的规律,以引起学术界对该问题的 重视。

一、价值观的破与立相结合的规律

在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变化的过程中,“破”与“立”相结合是贯彻始终的一个规 律,所谓“破”,即破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旧观念;所谓“立”即建 立并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破”与“立”是同一问题、同一 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彼此对立又互为条件,两者矛盾运动的全过程正是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条件下的全新价值体系确立的过程。

社会转型是新体制取代旧体制的过程,但这种取代并非简单的换位,而是一个新旧因 素并存、传统与现代交织、东方与西方汇流,是各种因素相互缠绕、相互碰撞、相互渗 透到逐步生成新体制的艰难过程。与之相对应,新旧价值观并不是简单的换位,旧价值 观有的仍有相当的市场,有的改头换面成为新价值观的一部分,有的仍凭借其惯性在某 些方面保持着优势。加之西方价值观念的渗入,情况就更复杂,西方价值观念的某些精 华已被人们吸取,但也有部分糟粕被某些人当作时髦去追赶和效法。因而在人们的思想 观念中以至在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中,各种价值观纷纭杂沓,良莠共存,这造成了人们 价值取向和价值比较上的困惑,也造成了价值选择和价值整合上的艰难。[1](P.383)不 过这种困惑只是暂时的,社会的发展要求人们在新旧价值观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 或破旧立新,或维旧弃新,这样,“破”与“立”的矛盾始终存在着,这也是价值观念 变化过程中破与立相结合的规律存在的客观依据。

“破”与“立”的结合在价值观念变化中并非机械的僵死统一,即“破”就是“立” ;相反“破”与“立”是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中。首先,它们是对立的,“破”并不等 于“立”,“破”只是“立”的前提,并不是“立”本身,不是“立”的完成,“破” 与“立”是有差别的。其次,它们是统一的,“破”是“立”的开端,“破”中蕴含着 “立”,“破”是“立”的动力,“立”是“破”的归宿,是“破”的完成,“立”中 也渗透着“破”。不“破”则不可能“立”,不“立”则“破”也就失去了其意义和价 值。在价值观念变化的具体过程中,“破”与“立”的结合大致通过三种方式(或三个 阶段)表现出来。

首先,从“破”开始,“破”中蕴含着“立”。在社会转型之初,人们总是越来越深 切地感受到现存的价值观念并不能给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带来积极的变化,与社会制度 的本质、社会的未来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满足等格格不入,实践中也出现了 巨大的挫折,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时,人们不得不对以前所奉守的价值观念和行动原 则产生怀疑和动摇,这正是对旧观念“破”的开始,这种“破”也正表明了蕴含“立” 的强烈愿望。但到底怎样“破”,从何着手“破”,人们应该“立”什么、怎样“立” ,认识都还是模糊不清的,还有待实践和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如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对“个人崇拜”现象的怀疑就属于这阶段。

其次,以“破”为主,“立”在其中。人们对以往价值观的怀疑和动摇必促使人们对 其作批判的考察和理性的思考,这种思考往往是以思想解放作为前提的,通过思想解放 ,人们认识到了原有观念的错误实质,并对其作彻底的清算。与此同时,人们也在进行 着新的价值观念的初步构建,这一过程是“破”与“立”并存最明显的阶段,因而也是 新旧价值观对立斗争最激烈的阶段。如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展了真理标准问 题的讨论和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总结,开始了拨乱反正的工作,并明确了以经济建 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即形成了建 立新时期的价值规范体系的基本原则。这一时期,也面临着来自“左”(两个凡是)和右 (资产阶级自由化)两个方面的挑战,这就使得对旧价值观的“破”异常艰难。正是通过 “破”了建国以来的错误观念,破了“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新的价值观念才得以逐 渐确立起来。

再次,以“立”为主,“立”中交织着“破”。经过了解放思想和拨乱反正,基本上 完成了“破”的任务,但“破”只是手段和前提,“立”才是目的和归宿。因此,“破 ”以后的主要任务则是“立”,即具体确立新的观念思想体系。但也应看到,在这一阶 段,被“破”的旧观念还会以各种方式干扰和阻碍新观念的“立”的过程。因而,在新 观念的建设性过程中仍有着“破”的任务,即“立”中仍交织着“破”。如我国在社会 主义道路、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体系的探索过程中,就一直交织着姓“社”姓“资”的争 论,一直存在着来自“左”和右两方面的干扰,只不过这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仍是“立” ,直到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价值观念才真正地“立”了起来,不过在 “立”起来后,新的价值观念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可见,在价值观念的变化过程中,“破”和“立”总是相互结合着的,所不同的是, “破”和“立”的地位、作用在各个时期和阶段不同罢了。

二、核心价值观的辐射与边沿价值观的聚合双向互动规律

通过“破”和“立”的相互结合,人们方可实现新旧价值观的更替。在新的价值观念 的生成过程中,又往往要借助核心价值观的辐射与边沿价值观的聚合的双向互动来完成 。

所谓核心价值观的辐射是指首先确立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然后再将核心价 值观辐射到其他领域、辐射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最终确立新价值观的地位。[2 ](P.112)新价值观的重建决不是在原有价值体系内部修修补补,就其本质来说,它与旧 价值观是根本对立的,这时,就不能企望只对旧价值观作某些枝节的修改就能导致整个 社会的根本性变化,相反,只有从核心价值观的变革开始,新的价值体系价值规范的确 立才有可靠保证。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直到今天,我们在价值观念上就经历了两次重大转 变:一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代以阶级斗争为纲;一次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取代高度集权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这两次转变解决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目标应 该是什么,如何实现这一核心价值目标这两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从而引起了人们价值观 念的根本变化。

然而,核心价值观确立并非新价值体系的最终确立,它还需要通过政策导向、人际传 播、大众传播等手段将核心价值观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以形成核心 价值观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巨大冲击波。这种冲击波有的来自理论,有的来自实践,有的 则来自政策导向。在核心价值观的辐射和冲击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就业观念、人才观 念、法律观念、教育观念、道德观念乃至日常生活观念均会发生根本性变化,正是在上 述观念的变化过程中,新的价值体系才可以最终确立起来。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核心价值观并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一定的领袖、政党 或某一集团的代表人物根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发展趋势,根据文化传统和现实的社 会状况等提出来的。它提出来后,通过特定的方式(如政策调控、舆论导向、思想教育 等)在社会成员中达到了广泛的认同,因而能够在总体上统摄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取向 和价值选择,从而使人们的价值目标达到某种一致性,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也产生 一定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价值观的变化不仅有自上而下的辐射,也有自下而上的边沿价 值观的聚合。所谓边沿价值观的聚合,是指社会中不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的某些合理内 容逐渐地被核心价值观所吸纳,并变成价值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种聚合往往来 自三个方面:对现实生活中某些价值观的提升,传统价值观中积极因素的保留,以及外 来价值观中合理成分的吸取。如个人主义价值观,虽然就其整体来说是不科学的,但该 价值观中重视个人的权利、重视个人的能力、重视个人的价值等合理因素完全可以整合 到我国社会转型期的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达到有机的 契合。这样,既可赋予核心价值观以更丰富的内容,又可防止某些边沿价值观对核心价 值观的不利冲击。

上述核心价值观的辐射和边沿价值观聚合并非两个互不相关的过程,而是在相互作用 中实现着双向互动。正是在这种双向互动的过程中,核心价值观不断地改变并统摄着边 沿价值观,边沿价值观也通过其特有的渗透力给核心价值观以一定的影响,使核心价值 观的内容日益丰富,兼容性更强。这种双向互动往往是通过特定的关系(如国家与群体 、群体与群体、群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等),通过特定的文化形态中 介来进行的。正是通过这些中介,使核心价值观与边沿价值观得以相互影响、相互沟通 、相互积淀并提升,也使得它们之间的相互冲突能得到合理解决,从而使得社会价值体 系日臻完善。

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性与宽容性相统一的规律

核心价值观辐射与边沿价值观聚合的双向互动、相互作用并非说明核心价值观与边沿 价值观在同一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是并列的,是平等的。相反,在任一价值体系中,核心 价值总是占有主导地位,但主导地位并非核心价值的独断地位,核心价值应对其他价值 保持一定的宽容性,使得相关价值得以在同一价值体系中共存共荣、相得益彰。[2](P.111)这就是核心价值观的主导性与宽容性相统一的规律。

任何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系都包含着多重价值组合,但多重价值组合并不是它们的简单 堆积,而是一个有多层面结构并由一核心价值作主导、相统率的价值观念系统。在该系 统内,哪一种价值处于主导地位,则是由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的经济状况决定的,是由 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决定的。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在于从总体上决定人们的价值取向和价 值选择,使各不相同的价值观念达到较高的一致性,这样,既可保证社会整体价值体系 和价值理想较顺利地得到实现,社会个体的活动也能从分散达到集中,这无疑能更好地 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如我国现阶段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受社会主义基本经济 制度、政治制度和精神文明的决定与制约,其价值观建设只能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 值观占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并将社会大多数人统一在该旗帜下,顺利地实现由计 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这种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 的体现,是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我们进行科学合理价值导向的依据。

核心价值观主导性作用的发挥程度往往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核心价值观本身 的科学性合理性,即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样的价值观 才有号召力和导向力,才能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自觉遵从;二是要有与核心价值观相一 致、相配套的行为准则,主导价值不只是理论的设定,它要发挥自己的统摄作用,必须 同时指出切实可行的行为原则,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才能成为人们行为的指导,才 能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的内在的自觉。缺乏上述两大条件,则核心价值观的统摄力、 导向力都将受到削弱,甚至会导致价值观混乱和价值观失范。

同样,我们也应看到,强调核心价值观的主导性,决不是要消解人们价值观上的差异 ,也决不是限制人们的价值选择的自由,相反,是以承认这些差异作为前提的。事实上 ,人们价值观差异的存在是必然的,这是因为:第一,人们所生活的具体环境是有差异 的,因而,作为客观现实的反映的价值观也必然有所不同。这种差异来自于经济、政治 、文化氛围、风俗习惯、地理位置等诸方面。一般来说,经济、政治、文化较先进,地 理地位较优越,风俗习惯的影响较弱的地区,其价值观也较为先进。相反,则往往较为 落后。第二,由于人们的社会地位、实践水平、理论修养等方面的原因,使得人们在价 值认识上的广度和深度也必然出现差异,从而造成价值观上的不平衡状况。第三,由于 客观上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他们不同的利益要求必然制约着其价值认识和价值选择, 因而,不同利益群体存在不同价值观是正常的。

由此可见,同一社会及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存在主次有别、层次分明的价值观念系统, 价值观的这种层次性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多元的价值空间和在该价值空间内进行价值选择 的自由度,这是社会日趋多元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得以发挥的源泉。在 这多元价值空间内,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正在于对种种合理存在的价值观采取宽容的态度 ,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汇集各方面的力量为社会的共同 发展作出各自的贡献。需要指出的是,宽容决非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宽容也并非放弃 引导、不加制约。宽容应是在坚持核心价值观主导地位基础上的宽容,是将各种不同价 值观的冲突限制在秩序范围内的宽容,这种宽容既不会削弱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又 可在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导向的基础上,使较低层次价值向较高层次价值转化,又使高层 次价值带动低层次价值向前发展,从而使具有差异的不同价值观保持必要的张力,并达 到一定程度的协调和互补。这样,就能在总体上保持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 一定程度的协调和合作,使社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四、价值目标的适时上升规律

众所周知,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以核心价值为主导的多重价值组合的价值体系,这一价 值体系体现了特定的社会价值目标,[1](P.373-378)正是这种价值目标反映了特定社会 的价值理想,并通过这一理想对社会成员起特定的驱动作用。而且,这种驱动总是将人 们从需要的较低层次逐渐驱动到较高层次,以促使人们追求更高的价值,这就是我们所 说的社会价值目标的适时上升规律。[3](P.392)

人们行为的一切内在动力都来自于主体的需要,然而,人们并非只有单一的需要,而 是有着多层次的需要,马斯洛将人类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存需要、安全需要、交 往需要、自尊需要和人格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等。而且,人类的需要是层层递进的 ,当某一层次需要得到满足时,一个更高一级的需要便会提出来成为主导的需要并要求 得到满足。这就是列宁所说的“需要的上升的规律”。这种需要的递进上升规律的存在 ,是价值目标发挥其驱动作用并使其得以适时上升的现实基础。

社会价值目标要发挥其驱动作用,首先得注重人们的基本需要,只有这基本的需要得 到了满足,该需要的强度才会下降,从而使其他需要的强度相对地乃至绝对地上升,成 为最主要的动机。如果基本需要层次得不到满足,那么,人们的价值追求就很难上升到 更高的层次。同样,如果人们的价值追求、价值目标只限于较低层次,那么,人们的精 神则难以升华,人们的潜能也难以发挥。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有着吃、穿、住的基本物质需要,这是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也是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最初动因。当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 ,人们最迫切的就是解决温饱问题,而其他更高层次的发展的需要则显得无足轻重,正 如马克思所说,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的景色都无动于衷。这时,其他的需要必须 让位于对“温饱”的需要。可见,解决人们的温饱,满足人们基本的生存需求,这是一 切社会得以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使人们从他的关于生存的需要中提升起来并获进一步 发展的基本前提。这对于处于发展中的我国,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来说显得尤为重 要。因此,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不断提高物质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 要,应是我们现时期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只有在此基础上,人们才会有更高层次的价值 追求,才会在物质需要满足的基础上注重对于文化生活的追求,才会有自我实现的追求 。因而,一切价值目标也只有从基本的功利方面入手,才能发挥其积极驱动作用。

然而,也应看到,如果基本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们的价值追求还停留在该层 次,或者说,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成了人们追求的唯一目标,而不注重在价值追求方面的 适时提升,那必然会出现物欲横流,奢侈成风,腐败堕落,社会和个人发展的前景则显 得一片灰暗。社会价值目标的驱动和协调等功能也就会消失殆尽。如我国社会转型时期 ,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在此基础上,有些人则追求更高层次的发展 ,也有些人则沉溺于物质享受之中,而失去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和追求。后者必然使社 会发展失去活力,也为个体的发展设置了障碍。因此,在新时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注 重理想教育,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提倡在物质追求的同时应 有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是社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价值目标得以上升 的关键。当然,更有着这么一批人,他们丝毫不注重自己的物质需求与物质享受,甚至 在自己的生活较困难的情况下,想到的只是为社会奉献,想到的是他人和集体,他们有 着崇高的精神境界,他们是崇高价值理想的实践者,是时代的脊梁,是公众的榜样,他 们为社会价值目标的适时提升起着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应大 力地开发和利用这些宝贵的精神资源,加强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以弘扬正 气,促使社会整体价值水平的提高。

收稿日期:20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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