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中的形上缺失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缺失论文,当代中国论文,道德论文,建设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一系列急剧的变化,其中,道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改变,道德在社会生活诸领域中的边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以政治腐败、商业欺诈为代表的道德滑坡尤为引人瞩目。道德衰落所导致的诸多消极后果引发了全社会对道德的呼唤,最终使道德建设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在国家、学者、社团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下,道德建设确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同样不能否认,道德的现状仍然差强人意,与道德建设的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这其中的原因错综复杂,其全部的探讨不是本文力所能及的。我们以为,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中,在人们对道德的理解中,道德的形上的终极关怀的价值在道德规范中消失了,这一消失构成了道德建设的一个实质性的缺环。
现代人基于不同的视点,会对道德产生不同的理解,这不是我们在此要探讨的问题。我们以为,对于道德人来说,道德行为自成目的性,而这种自成目的性之所以可能,就在于道德的形上本性。康德以为,道德律令起源于超经验的本体界,而与后天经验的现象界无缘,不需要经验检验就可以被直觉。道德律令不必有具体的形式,而是抽象的形式的规则,可以应用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所以道德律令是无条件的;道德律令从其自身即可成立,而不需外求,所以道德本身是自足的。因为能自足,道德以其自身为目的,没有以外的目的,因为无条件,所以真正的道德,乃是为道德而道德,并非为快乐、为功利、为幸福而道德。道德的力量来自人的自由自律的意志,即实践理性,实践理性自立规范以加于人自身,从而保证个人超越现象界的自我,以实现本体的即道德的我。康德所要表达的思想是,道德不可能在形下的经验世界和经验理性获得终极支撑,它来源于一个理性不能论证的超验的存在。这种先验的存在是信仰的对象,而信仰所解决的正是道德的基础问题,一切道德准则和规范,都毫无疑问地被植根于信仰的土壤之中。确实,道德本身就是对功利的超越,道德人所追求的不是世俗的功利,而是人的尊严和人格的挺立,是生命的超越性的意义。道德的超验、形上之维是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生活的普照光,它为人的全部道德规范和道德活动提供终极根据和意义尺度,同时也是人的道德追求的终极目的和动力。所以,形上的信仰也许不是好的思想态度,但绝对是好的生活态度;道德也许不需要上帝,但道德自身必须是上帝。一句话,道德的形上价值是道德生活的精神内核,是道德可能性的根本前提。
道德自成目的性,这不排除其外在价值;道德本性形上,这不排除其形下功用。哈耶克以为,道德“最终会有助益于特定的(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未知的)目的,但是,也只有当人们把它们当成终极价值而不是手段——也就是把它们真正当成人人共有的惟一价值且不同于个人特定目的的时候,它们才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道德可以成为手段,但这是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手段,不能将道德直接视作手段去实现短期的、即时性的目的,而要将它们视作“终极价值”,才能长期、稳定地遵循它们,才会有道德人的生成,才能促成其他的非道德的目的。道德作为手段的作用的发挥要以道德的形上本性为前提。
自改革开放以来,受制于社会、文化、经济等诸方面因素的影响,道德形上价值在道德建设中日益淡化。细究其原因,主要则在于,首先,现代社会已经走出了传统的道德理想主义和伦理中心主义,道德本身不再是社会的终极目标,道德建设要受制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等的公共政策。特别是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发展战略的制定构成对道德形上价值的一种威胁。因为经济导向本身树立的就是一种效率思维,它对道德的企盼在于道德能够尽量多地提供经济产出。在此,道德、道德规范的价值只有在它所服务的功利结果中才能体现出来,因而道德难以获得终极关怀的支持,难以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扎下根来。缺乏信仰的根基,缺乏形而上的终极关怀,道德不会稳固持久。其次,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似是而非的理解。学者们从“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这一命题出发,对道德进行了还原论式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中建立起了功利论或目的论的伦理学,利益或其他的形下的非道德目的成为道德的标准,最终使首先成为恶(利益)与恶的妥协。这种还原是对生活深度的否定。生活中有许多质的不同层次,人们存在的境界也有所不同,不能把这一切都还原为一种,尤其是不能还原为最简单的那种。即便是在日常生活的直觉中,人们也都可以区分出高尚和低贱、有价值和无价值。再次,现代西方科学的涌入和传播不断强化着科学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权威。科学主义和工具理性的膨胀不断解构道德的终极情怀,道德的信仰意识,甚至道德体现的正义、敬重、理性等价值,也被作形下的和实用性的剪裁,经过处理之后,作为精神和信念的道德日渐衰弱,留下的只是作为具体的道德规范,道德思维的这种片面性深刻地影响了中国道德建设的进程,中国道德文化湮没在工具理性和实用理性的定向思维中。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道德形上价值被忽略、被抛弃和被忘却了。
道德形上的缺失在人们的道德观念意识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中日渐突出,中国的道德建设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一、道德工具论发达
在当下中国的流行话语和实践中,道德建设与德治几乎是同义词,所谓德治,即是相对于“法治”的“道德之治”,是与法治完全不同的一种追求秩序的国家治理方式。学者们也大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把道德建设作为安邦治国的策略或经济发展的条件保障。在这样的功利主义式的理解中,道德逐渐地被彻底资源化、功能化就是不可避免的。道德不仅是统治意志的意识形态,而且还是完善的市场经济所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还是一种精神生产力。在这样的理解中道德的形上价值被淡化了,道德只剩下一系列空荡荡的可以任意使用和解释的规范。如果道德建设仅仅停留在功利主义式的规范劝导下,就不可能唤起人们对道德不可动摇的忠诚,普遍地遵从道德规范也是不可能的。道理很简单,如果道德的方式可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那么,道德规范就会成为人们的选择;如果人们认定以一种非道德的方式可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那么,理性的人就不会选择道德。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时期,当个人无法以充分的理由和知识形成对未来社会状况的大致判断时,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很容易变成利益现实化的渴望,就是功利主义自身的那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规范也很难为个体理性所选择。
不错,马克思确实对道德有着实用的形而下的理解,即把道德理解为以阶级利益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理解为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治理工具,但我们更应当注意,首先,在马克思看来,作为意识形态的道德是一种虚假意识,并不是真正的道德,因为这其中不会有任何道德的意味。统治阶级基于自身的利益对“公正”、“平等”、“诚信”等道德价值的要求和遵从,那也只是“为了达到不道德的目的而滥用道德的伪善手段”,甚至是道德的异化。其次,马克思对道德的形下功能性的理解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反对道德的形上价值,道德的归因论本质和道德的内在结构、实现方式毕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没有形上价值的道德不会为人们所信奉,也就谈不上什么形下的功能,所以马克思强调“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再次,道德的社会功能和个人意义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我们不能把马克思对道德的社会功能的还原性理解延伸到道德的个人意义上,因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道德是人自由自律地对物质利益的超越。人本自由,所以能够自律,能够真正地超越狭隘的功利,形成自己的道德动机,进而生成只有那种不计得失,不思报酬,只为行善而行善的道德行为。精神的自律和自由是人的道德能力得以发展的前提,如果把人的道德能力的存在和发展局限在物质层面上,把道德理解为利益争夺所必须的阴谋,那么,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十分完满的生命表现”又如何可能?显然,马克思的伦理学思考仍有其超越的形而上的意味,只不过在人们对道德的先行的功利主义视域中消失了。
伦理学形而上的缺失、道德工具论发达带来以下后果:第一,道德与利益不分,道德与政治不离,道德规范实质就沦为一种政治规范、利益规范而非严格意义上的道德规范,政治任务的不断更替和利益的争斗妥协使道德沦为其附庸或补充物,真正的道德丧失了自身的地位;第二,正义、尊严、理性、诚信等道德原则失去了内在价值,失去了作为生活的终极目的和意义的含义,成为谋利的工具甚至是为邪恶辩护的工具。当道德从根本上丧失其存在的根基之时,也就不可能存在着普遍的发自内心的对道德的敬重和信仰,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就是不可避免的。
二、道德信仰缺欠
道德的超验形上之维也就是道德的信仰之维。道德的建立要以对道德绝对命令般的信仰和感情为前提。道德是对生活总体善的追求,而善的东西就是人们应该追求的目的,凡是被视为至善的原则性的东西,也就被视为终极价值。这实际上是说,道德必须出于信仰或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因为理性的推导和功利的计算不可能唤起人们义无反顾地献身,不具有神圣意味的道德规范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持守。道德生活之为道德生活,并不是因为生活中的每一个行为都遵从了普遍的道德规范,或者说,对每一个行为都可以作出肯定性的道德评价。现代性工具理性的极端发展使得任何人的任何一种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能找到为其正当性辩护的道德规范,但这并不足以说明其行为的道德正当性。行为的正当性,只能是出自于本心,发自于本心;无论此心为何物,是良心还是德性,都是一个人的内在的稳定的同一的道德自我。美国心理学家卢格认为:“牢固的自我同一性的基础是一整套的道德信念和价值观,有的是个人的,有的是共同的,它们提供了稳定性并能防止在文化压力和文化禁令中丧失自我。”对个人而言,道德生活是一个需要由道德自我来自我确证的整体。整体之为整体,是因为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信仰,在信仰的统摄下,各种价值、各种规范各得其位,并获得对人的规范力量。可以说,道德无信仰不立。
就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道德规范确实不是社会生活中某些个人行为的普遍现实。但那些在行为中显现出善恶颠倒、美丑不分的人显然不是因为对道德规范一无所知才有缺德之举,而是因为他们在对生活的选择中自动自觉地放弃了道德。对这样的人通过利益最大化的承诺或单纯进行一厢情愿的道德规范灌输恐怕是不得要领。现代中国社会并不缺乏道德规范,缺乏的是人们对道德所应有的忠诚意识、神圣祟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缺乏社会对道德的理性推祟,缺乏人们对道德的终极关切。尽管政府、道德家和伦理学家们在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文化的交锋、碰撞中逐渐形成了我们自身的道德规范体系,诸如基本道德规范、底线伦理等,然而由于我们所倡导的道德缺少形而上的价值基础,道德规范仍然难以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扎下根来。没有形上精神支持的道德规范只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在外在的强制力量缺乏和利益引诱加大的状况中,这样的道德规范是人们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因而它也就不会稳固持久地作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
不少学者把今天中国社会的道德滑坡归因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影响,这实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说法,因为,道德的形上追求与利益的形下渴望本来就是相互冲突的,恰恰是由于缺乏道德规范背后所隐藏的那种最深层次的形上追求,缺乏对道德的信仰崇尚和终极关怀,市场经济的利益法则才可能快速普遍地在社会中广泛流行,才可能“重构”道德规范,消解道德价值。我们不难设想:如果中国社会缺少对道德的信念和理想,如果道德建设不是建立在尊重道德的基础上,如果任何一种不是出于道德的动机的行为都可以得到道德的辩护,那么任何完备的道德规范体系都只不过是废纸一张,道德社会功能的实现都只能空话一句,以德治国也只能化为乌有。
如果上面的论述是合理的,那么,道德规范体系的完善就不能代表道德的实现,有了规范并不等于就解决了道德的理想和信仰,不等于预期的道德理想状态就会转变为现实。我们是历史的同时代人,却不是道德的同时代人,原因只在于外在的道德规范与内在的道德信仰仍存在着很大的落差与断裂。不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社会普遍的对道德信仰的麻木、冷漠,任何良善的道德规范都完全有可能成为漠不关心甚至是利益的牺牲品,中国道德的危机就必然存在下去。
三、伦理学的政治化
立足于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我们认为伦理学不是解释世界的学说,而是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也就是说,为现实提供伦理学的辩护或为政治目标构造道德手段不是伦理学本己的工作,作为一门实用性的学问,伦理学要通过对旧道德或不道德的纯粹理性的批判以完善人类的道德理性,从而为道德实践准备更合理更有效的理论框架。伦理学必须根据理性的标准完成自身的批判和建构,以扩大并增加人类道德行为标准的确定性。尽管纯粹的客观中立的理性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这至少要求伦理学在学术与政治之间既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也要保持某种必要的张力。由于学者们失落了对形上层面的终极关怀,也就失落了纯粹理性的追求,失去了独立自由思考的勇气,取而代之的是实用理性,也就注定了他们的目光只能关注于物质的利益的权势的世界,而无法超越和摆脱现实世界的政治惯性。个人的幸福追求与政治权势如此地贴近,他们不可能产生对政治权势的超越性格,而只能发生对它的依附行为。既然是依附,就意味着他们的思考已经丧失了只问是非、不计利害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理论品格,于是,他们对道德的研究从一开始起就停留在表层,关注的只是对社会治理之术的探索,显现出极强的实用、功利的意味。道德原理、道德精神、道德价值等抽象思辨领域被抛在了一边,伦理学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迎合社会政治的需要,而不是以人为本,即为了人——伦理学家本人和其他人的良善生活。于是学者们的伦理学思考乃至整个人生观,都进入了政治的框架之中不能自拔。伦理学与政治结合,形成了伦理学政治化的特点。
当然,伦理学的研究也存在着为政治服务、为现实服务的功能,但是应当注意,服务的思想起点不是“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而是“凡是现实的都是应当批判的”,服务的着眼点不是现存的政治和生活,而是政治与现实的未来。不是因为现实的邪恶驱使伦理学去构造一种道德理想,而是因为有了某种道德理想现实的邪恶才是不可忍受的。这就要求伦理学必须具备相对独立的学术立场、学术品格和思想传统,只有这样,伦理学才能在社会主流精神之外建构另外一种精神话语,建构一种可能的良善生活。也就是说,伦理学是社会的良知,伦理学的创造首先就体现在对政治和现实的反思中。如果把伦理学政治化,使其完全由一种精神的追求变成某种功利的操作,则必将造成对伦理学和政治的双重伤害:从伦理学方面看,失去了对道德原则、道德价值与政治生活关系的反思,伦理学就会变成僵死的外在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教条总汇,也就失去了它所应有的规范力量;从政治方面看,失去了应有的道德反省,政治的未来发展方向也就是可疑的。
伦理学是在道德领域中认真而彻底的考察,它若要想达到强化人们对道德的尊重,加强人们的向善心的目的,就必须为道德寻找一个坚实牢固的基础,由此建立起道德的真理,这是伦理学应有的历史责任。尽管这一历史责任在工具理性极为发达的现代性中异常艰难并且倍受责难,但这更加显示出其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因为形而上学的伦理学不仅在一般的意义上为评价和批判现实的道德存在和道德要求提供了一个超越性的尺度,从而使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始终保持向善的指向,而且能够缓解现代性的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对于道德建设的破坏,为人们的超越性冲动找到合理向善的方向和形式,避免它转向现实而形成一种破坏性力量。
卡西尔说得好:“一切伟大的伦理哲学家们的显著特点正在于,它们并不是根据纯粹的现实性来思考。如果不扩大甚至超越现实世界的界限,它们的思想就不能前进哪怕一步。除了具有伟大的智慧和道德力量以外,人类的伦理导师们还极富于想象力,他们那富有想象力的见知渗透于他们的主张之中并使之生机勃勃”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不仅需要工具理性、形而下的操作技术,而且还需要确立形上的价值信仰,用价值理性统摄工具理性,树立起人们的道德信仰;当代中国伦理学的兴旺发达,不仅需要学者们对道德规范作形而下的体系编纂,而且要勇于探求道德的形上的价值意义,寻找道德最真实的动力之源。如此说来,如何解决道德形而上的缺失,如何解决现代中国人的道德信仰危机?如何消解道德形上的缺失所付出的代价?这是中国道德建设和以德治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是伦理学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