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传《毛诗》非孔子整理之定本——从先秦典籍中的逸诗角度所作之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孔子论文,定本论文,先秦论文,典籍论文,所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8)03-0174-04
在将先秦旧典中被引、赋的诗与《毛诗》对照时,不难发现其中部分诗不见于今传《毛诗》,这些诗在《诗》学研究中被称为逸诗,因此,就其实质逸诗是相对于《毛诗》而言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逸诗出现的原因何在?对此,一些学者力图作出解释。如马银琴指出:“先秦时代人们所谓之‘诗’,除了指代以《诗》为名的文本之外,也包括那些具有规诫意义的格言警句。也就是说,见于先秦著述的‘诗云’,其所引内容未必皆出于《诗》。”[1](P436-437) 客观来讲,因为先秦时期的引述规范并非十分严格,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以上马银琴的看法是先秦逸诗研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解释,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解释,即认为由于时间发展的原因致使某些诗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丧失,部分诗因此逐渐散失,逸诗出现。但逸诗的出现是否仅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呢?通过比较先秦时期不同学派著作中逸诗的出现情况,可以发现逸诗的出现还应有第三个原因。具体讲,因为不同学派,甚至学派内部不同分支之间有学术主张的分歧,这就直接导致了各家选《诗》的标准不同,在这样一种学术背景下出现了诸多不同的《诗》传本。换言之,今传《毛诗》所祖述的《诗》本应仅是先秦时期众多《诗》传本中的一种,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本文认为《诗》传本的不同应是导致逸诗出现的另一个原因。
一、先秦典籍中的引、赋逸诗情况考察
因为先秦旧典所载内容以及书籍的性质存在不同,所以本文在对这些典籍中的逸诗加以考察时,是按典籍的分类情况进行的。
首先,反映周代官学《诗》教情况文献中出现的逸诗。先秦时期反映周代官学《诗》教情况的典籍有《周礼》《仪礼》《左传》《国语》等书。其中,《周礼》《仪礼》主要记载了周代礼乐制度和仪式等方面的内容,而《左传》《国语》则主要是对春秋时期周天子、诸侯国君以及各级贵族外交活动的记载。以上四种典籍中以《左传》中出现的逸诗为最多,计13次;其他典籍中,《国语》2次,《周礼》1次,《仪礼》1次。《周礼》等四书中既然都出现了逸诗,那么很显然当时人引、赋《诗》所据的本子应与今本《毛诗》不同。据此,《毛诗》当非先秦官学《诗》教所辑定的本子。
其次,儒家文献中出现的逸诗。《论语》引《诗》、论《诗》15次,其中直接引《诗》3次。在这3次直接引用中出现一处逸诗,一处衍文。逸诗见于《子罕》:“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2](《论语注疏》P2491) 衍文见于《八佾》: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2](《论语注疏》P2466) 相对于今本衍“素以为绚兮”一句,其余皆见于《卫风·硕人》。以上二例引诗与今传《毛诗》不同,可推孔子及其弟子所见《诗》文本与今传《毛诗》不同。
另据《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3](P1936) 结合《论语·子罕》孔子自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2](《论语注疏》P2491),可证孔子确曾删《诗》正乐,辑定了一种《诗》三百的本子,而且这项工作是在他自卫反鲁之后进行的。
从《论语·八佾》中子夏与孔子关于“巧笑”之诗的问对入手作进一步分析。子夏少孔子44岁,是孔子晚年时所收的弟子。据钱穆考证,子夏从游当在孔子自卫返鲁之后[4](P83-84)。如此,则《论语》中子夏与孔子问对所据的《诗》本极有可能是孔子删定后的《诗》本。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也就可以证明孔子所删定的《诗》本相对于今本而言仍有衍文存在。更进一步讲,孔子删定后的《诗》本与今传《毛诗》并非同一本。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但是,即便《论语》中引赋《诗》的活动皆早于孔子删诗正乐,却并不妨碍孔子时期的《诗》本确实与今本不同这一结论的得出。
《孟子》引逸诗1次,见于《梁惠王下》:
景公说,大戒于国,出舍于郊。于是始兴发补不足。召大师曰:“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盖《徵招》、《角招》是也。其《诗》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2](《孟子注疏》P2676)
对《孟子》中的这处引诗需有所说明,“畜君何尤”一句虽不见于《毛诗》,但可否将其算作严格意义上的逸诗尚存疑义。原因在于这里的“诗”确切来讲指的是《徵招》《角招》二乐歌的歌词,这两首乐歌作于齐景公之时,其是否被编入当时社会上所通用的《诗》本中尚难确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很难确定此处所引是否逸诗,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很多研究者称《孟子》中无逸诗。考虑到目前尚未发现其他资料可供参考,故本文对此存而不论。
《荀子》引逸诗5次。据《韩非子》记载,战国末期“儒分为八”,实际情况是“自孔子没后,诸弟子之门人各私其师,故多自尊其师之说而讥他人”[5](P372)。这是就孔子后学整体学术传习情况而言,孔门后学的《诗经》传习情况亦是如此。儒学内部的各小分支各尊奉其师,互相攻讦,传《诗》时也因学术主张的不同,在孔子删定本的基础上各有所取,用本门的选本教授。荀子为儒家的集大成者,尊师重教,言必称师,其著述中出现逸诗,只能说明当时荀子聚徒讲学所用的《诗》本与今传本不同。
另外,据《汉书·艺文志》,《礼记》乃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属儒家文献,该书中现存二逸诗:其一见于《坊记》:“相彼盍旦,尚犹患之。”[2](《礼记正义》P1619) 其二见于《缁衣》:“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2](《礼记正义》P1650) 《礼记》既是七十子后学所记,其中出现逸诗就可以说明当时孔门后学所见的《诗》本与今本不同。《大戴礼记》中有3处逸诗,其分析结果与《礼记》同。
根据上文对儒家文献中的逸诗所做的统计,笔者得出如下结论:
其一,先秦时期儒家教《诗》因内部派系不同似乎有不同的教本。从《孟子》《礼记》《荀子》引逸诗的情况来看,孔子删《诗》定本之后,孔门后学可能对该定本仍有增删修订。但这些本子收录了哪些诗篇如今已很难确考。
其二,由《荀子》引逸诗看,至战国末期当时社会上传习所用的本子仍不同于今传本。
其三,基于以上的考察、分析,笔者认为当时社会中流传着多种《诗》本,而这些相对于《毛诗》而言的逸诗就存在于这诸多的传本中,后来由于这些传本的散失导致了其中部分诗成为逸诗。
第三,其他诸子文献中出现的逸诗。
《管子》引逸诗1次,《小问》:《诗》有之:“浩浩者水,育育者鱼。未有室家,而安召我居?”[6](P975) 属间接引述。
《墨子》有4处逸诗:
《所染》:《诗》曰“必择所堪,必谨所堪”者,此之谓也。[7](P17)
《尚贤中》:《周颂》道之曰:“圣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普。其有昭于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与天地同常。”[7](P79)
《兼爱下》:周《诗》曰:“王道荡荡,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底,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视。”[7](P179)
《非攻中》:诗曰:“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7](P204)
排除误引的情况,墨家所见的《诗》传本与今本应亦不同。
《庄子》言儒家以诗礼发冢:“《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8](P927-928) 讽刺孔门后学虽发冢偷盗行比狗豨仍称《诗》而作。考虑到《庄子》“寓言十九”,因此,此处所引之诗是否确实出自《诗》文本,抑或是庄子后学为行文需要所自作尚难确定,存疑待考。
《战国策》中出现5处逸诗。但这5处引诗是否皆是逸诗尚存争议,有观点认为其中的某些“《诗》曰”可能并非出自《诗》,而有可能是当时的谚语。对此,目前尚无资料可供进一步论证,故置之不论。但是,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战国策·秦四》:“《诗》云:‘大武远宅不涉’”[9](P248),该诗还出现在《新序·善谋》中,亦作“《诗》曰”。这就证明该诗到汉代仍然存在,不过未见于今本《毛诗》而已。借此可证,所谓的“逸诗”确实只是相对于《毛诗》而言的逸诗。
《吕氏春秋》中有逸诗3处。其中“毋过乱门”一条在《左传》引作“谚曰”,这种情况的出现有这样几种可能:或是《吕氏春秋》误引;或是传抄笔误;或是《左传》误引;或是该句在战国末期入《诗》。在这些可能中,前二者可能性更大。因涉及到版本、文献等方面问题,限于篇幅本文不作深入论述。
以上是对先秦诸书引、赋逸诗情况的考察,可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从西周至战国末期,当时社会上一直存在不同于《毛诗》的《诗》传本。这无论是从西周、春秋时期官方的引、赋《诗》情况,还是从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诗》学考察来看都可以得到验证。
其次,孔子删《诗》定本之后,其后学对其定本仍有增删的可能。儒家内部各小分支间各有本学派的《诗》学传本。
再次,相对于今传《毛诗》而言的所谓逸诗在先秦时期并非逸诗,而有可能是与今本《毛诗》所祖述的先秦《诗》本并行于世的其他《诗》学传本内的诗。这些本子的佚失直接导致了“逸诗”的出现。
复次,今传《毛诗》所祖述的应是先秦时期某一学派的传《诗》本子。从学理上讲,师徒相授必然依据一定的传本,传本的不同,也就验证了学派间传《诗》的区别。限于篇幅,本文对此不作深入考察。
最后,在以上结论的基础上,对后世的《毛诗》传授谱系稍加分析。《毛诗》有两种传授谱系,其中吴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所载的谱系如下:“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以其所传,故名其诗曰《毛诗》。”[10](P70-71) 以上记载认定《毛诗》在战国时期是经由荀子传授下来的,但是,这一谱系并不可靠,原因在于:其一,从上文的论证可知《毛诗》与荀子传《诗》时所用的本子不同;其二,就汉代《诗》学来讲,《鲁诗》可由申培上溯到浮丘伯,继而上溯到荀子,《鲁诗》实出自荀子是有据可查的。而从汉代《鲁诗》学派的著作来看,其中不乏“逸诗”存在,可见,荀子所授之《诗》在诗篇上确实与《毛诗》有差别。以上两点互相发明,可证荀子所传之《诗》与《毛诗》确实不同。另外,《荀子》引《诗》在文本上也与《毛诗》存在异文,如《荀子·非相》引《诗》作:“雨雪瀌瀌,宴然聿消。莫肯下隧,式居屡骄”[11](P77),而《毛诗》则作:“雨雪瀌瀌,见晛曰消。莫肯下遗,式居娄骄”,可为旁证。
二、对典籍引同一首逸诗的分析
在比较典籍中所引逸诗的过程中,还可以发现有同一首逸诗出现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典籍中的情况。这里将对这一现象作简单分析。
首先,对在典籍中出现两次及以上的逸诗稍加论列。
第一例,“唯则定国”。此句首见于《左传·僖公九年》,“公谓公孙枝曰:‘夷吾其定乎?’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2](《春秋左传正义》P1801) 这里“唯则定国”首次出现,但公孙枝并未言明出自《诗》,但当其再次出现于《吕氏春秋》时,则被明确称为《诗》,详下:
《慎大览》:赤章蔓枝谏曰:“《诗》云:‘唯则定国。’我胡则以得是于智伯?夫智伯之为人也贪而无信,必欲攻我而无道也,故为大钟,方车二轨以遗君。君因斩岸堙溪以迎钟,师必随之。”[12](P866)
第二例,“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该诗首见于《左传·昭公四年》:
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宽以告。子产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2](《春秋左传正义》P2035-2036)
同一诗,《荀子·正名》作:“长夜漫兮,永思骞兮。大古之不慢兮,礼义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11](P425) 又见于《荀子·天论》,作“何恤人之言兮!”
在以上引证的基础上,对“唯则定国”、“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两例出现于不同典籍中的同一逸诗作如下分析:
其一,先秦时期的《诗经》传本存在一定的稳定性。春秋时期《左传》中称引的诗到战国末期荀子以及《吕氏春秋》时期依然存在,这就印证了逸诗的存在并非完全出于时间淘汰的原因,而更有可能是因为其所在的传本未得到流传而导致了佚失。
其二,今传《毛诗》中虽未收录这些诗,但并不代表它们在先秦时期就没有生命力;相反,从其出现频率来看,这些诗先秦时期是在书籍以及时人口耳中广为流传的。由此可推,今传《毛诗》所祖述的先秦《诗》本应当并非当时的通行本,而更有可能是先秦某一学派的选本,只代表了该学派自身的选诗观念。
另外,通过考察先秦典籍中的逸诗情况,还会发现同一首逸诗在不同典籍中出现的时候也存在异文。如:《礼记·射义》载《貍首》之诗云:
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2](《礼记正义》P1687)
而《大戴礼记·投壶》则作:
今日泰射,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质参既设,执旌既载。大侯既亢,中获既置。[13](P243)
同一诗出现在二《礼记》中,除篇章长短不同之外,首句也不相同。
与此类似的另外一例已在上文引述,即“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之诗。其在《左传》中作:“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而在《荀子》则作:“礼义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存在细微的差别。
由上引《貍首》等二诗可以说明先秦时期流传的《诗》本并不单一。时代不同,门派不同,都可以导致传本的不同。
由上所论,笔者认为今传《毛诗》并非先秦时期唯一的《诗》传本;先秦时期的《诗》传本是存在一定稳定性的,部分逸诗终先秦之世时被称引。
三、小结
孔子之前的《诗》本因为学在王官的原因可能比较固定。原因在于西周、春秋时期的教育是由官方统一施行的,从传授的角度来讲需要有统一的教本。《左传》《国语》中卿士大夫称诗谕志、歌诗必类,乐工们演奏唱诵也验证了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个《诗》本。而春秋末期至战国时期,私学流行,学《诗》之士逸在布衣,私学各派收徒授学所用的《诗》本可能会因大量传抄以及各派学术观与选诗标准不同等诸方面的原因存在诸多版本。通过对当时各学派引、赋逸诗情况的分析,本文认为今传《毛诗》所祖述的先秦时代的《诗》本与先秦其他《诗》本存在区别。具体讲:
首先,今传《毛诗》当非孔子删《诗》正乐所定本。关于《诗三百》的定本问题,自《史记·孔子世家》以来就有孔子删诗正乐的记载,至《汉书·艺文志》亦皆主此说,并且认为“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部分学者对以上记载作了进一步引申,认为今存《诗经》盖即经孔子整理后的定本。但是从对先秦时期诸书逸诗在传习角度的分析来看,本文认为这一观点有失允当。因为事实上孔子之后仍存在不同的《诗》本,而在孔门后学内部以《诗》教授时也对诗篇有所拣选。这就证明今传《毛诗》应该并非孔子的删定本。
其次,今本《诗经》是先秦儒家某一学派的教本的可能性较大。从上文的论述来看,终先秦之世,部分逸诗一再被引用,说明当时确实有不同于今本的《诗》在传习。这些诗在先秦典籍中不断被引、赋,正说明这些诗虽然出现时间早,但并没有因时代久远而佚失。而这类诗未见于《毛诗》,只能说明《毛诗》所祖述的本子是出于先秦时期某一学派之手,这一学派按照自身的选诗标准未选录这些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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