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能被称为“公众”吗?

“公共信息”能被称为“公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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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们发出警告:已经上网的公共信息有可能不再属于所有人,这是因为发达国家利益集团想方设法确立它们对信息的垄断。

有这样一部短片,表现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金属容器四处游荡。他把这容器高高举起来,“灌”进空气,随后紧紧盖上盖子。被他“捕获”的气体毫无疑问归他所有。之后他想做的是寻得某种有吸引力的包装方式,从而将这筒气体卖出去。

1998年10月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蒙特卡罗召开关于国际互联网所牵涉法律与社会问题的年度大会。大约30位信息伦理方面的专家与会。上面提到的那部短片,揭开了年会讨论的序幕。

信息空间的“空气”并非由氧分子构成,它的成分主要是属于所有人的数据、思想和图片。而商人们却对这个虚拟世界的商业前景垂涎三尺,下决心以自己的方式将之包装并抛售出去。

西班牙信息技术与电讯法协会主席、前司法大臣托玛斯·D·L·卡维—撒塞顿指出:“眼下,人们无代价使用各种有趣的信息仍然十分容易。然而,像微软和贝特曼这类强大的利益集团正在通过买断数以百万计的的照片、存档文件和图片的使用权建立垄断,最终它们会向所有查阅这些资料的人伸手要钱。”与此同时,它们在努力加强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

为了预防这种“信息公路”上的抢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义无反顾地开展斗争,努力使任何人都有权使用4 类属于公众的信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息与信息学部主任菲利浦·奎奥如是说。这四种信息是:政府信息与法律、档案文献与艺术遗产、公众研究项目的论文与科学类文章、电脑应用公共规范或语言,如TCP/LP(Transmission Control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 即传输控制/网络通讯协定)和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即超文字标记语言)。

他说:“关于公共信息范围的概念,源于著作权框架内的例外情况。举例来说,在美国法律中,你可以通过申请‘合理使用’避开著作权的限制,所谓‘合理使用’指将信息用于教育目的、学术研究,也包括某些私人目的。但是,数字化使这种做法成了问题。比如说你通过电子邮件借给某人一本书,这和把书送给他没什么两样。因此我们又得被迫作出抉择了:要么坚信合理使用的原则,要么放弃这一原则,认定在任何情况下都得受著作权制约。”

在欧洲,两个抉择中的后者正逐步确立。耶维士·泊耶是设在比利时的欧洲信息技术与信息法研究中心主任,他声称:“在著作权这个问题上,我们对公共信息持极端的反对态度。”

在各种信息游说集团的压力下——这些游说集团包括作家协会与大型计算机组织——一个关于电脑数据库的特别立法框架已经确立,其法律依据是1996年3月欧洲联盟的一项指令。 据比利时知识产权专家美瑞莲·柏登斯夫人介绍,这个法律框架旨在通过著作权,对任何“原始”(因此是公共)的资料,包括形象库、年鉴等等统统形成合法垄断。

到目前为止,各国政府尚未大量使用数字技术去拓宽索取政府资料的途径。柏登斯夫人认为,这项工作十分艰巨且耗资巨大;除此以外,如果搞一个有数百万条目的电脑库,把公共博物馆藏品统统输进去,那就会卷入没完没了的法律争端。

即使政府有能力做成这件事情,他们也不愿玩这种公共游戏。相反,他们更乐于向私人企业颁发特许权,让官方文件与法令上网。

美国的立场

“大陆欧洲各国政府都有自己的信息密不传人的传统,”耶维士·泊耶说。“他们觉得拥有信息就如同找到了生财之道。但盎克鲁撒克逊人有所不同,他们认为这个传统是危险的,更加强烈地要求信息公共化。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信息自由法案,当时被戏称为“日光法案”。1996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电子信息自由法案,要求政府将所有行政管理资料上网,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日光法案”。

菲利浦·奎奥有言:“美国人在公共信息全球性荒漠的状态下带了一个头。他们将自由获得信息的权利与宪法第一修正案直接联系起来,从而保护了言论自由和获得信息的自由。”

然而,美国人里查德·司脱曼声称,“即使在美国,著作权也一直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此人是自由软件开山祖,GNU/Linux运作系统现在由他挂帅。最近,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类似于1996年欧洲联盟指令的法律。

数字化未来联盟是一个反对这项新法律的非政府组织。它声称,新立法措施的采取,是一个规模虽小却十分强大集团促成的,这个集团的成员公司,共同组成了信息产业协会。司脱曼说:“我们怀疑,他们如愿以偿,是因为他们给了国会议员很多钱—用合法的方式给钱,也就是向竞选基金捐款。”奎奥称,“在美国,公司通过间接赞助再选基金购买国会议员的选票,乃是正常的事情。为了实际利益,商家经常用这种方式购买选票。”

奎奥还指出,相形之下,美国却没有反对这些政治、经济利益集团的“公共游说集团”。的确有人反对,但是他们的努力软弱无力,进展缓慢,而且没有形成合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事情也做不成。

回击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主持下,以亚洲地区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已扭转了旨在加强涉及电脑数据库版权问题谈判的方向盘。奎奥说,贫穷国家的科学家们没有钱去换取集中在美国或荷兰电脑中的原始资料。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全力动员各国政府。法国总理在去年10月初宣布,法国将积极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促进无版权世界文献无收费使用项目,最终建立一座“全球性数字式图书馆。”

通过点滴努力,日积月累,必将建成世界性公共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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