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要着力培育非国有投资主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开发论文,主体论文,非国有论文,西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目前西部国有投资剧增而非国有投资不足应引起注意
近几年,随着一批批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工程相继上马,西部地区的投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西部投资增多主要得益于国家投资(包括国债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性贷款等)的支持。2000年仅投入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债资金就有430亿元,加上中央预算资金共计700多亿元;今年又发行西部特种国债500亿元。估计国有经济投资占西部投资总额将达70%以上。
然而,与国有投资剧增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西部地区的非国有投资严重偏少,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甚至呈现负增长。1999年西部地区的非国有投资仅占当年全部投资额的38.51%,而全国平均为47.58%,东部和中部分别为53.15%和41.89%。非国有投资比重最低的西部省区依次是西藏(4.68%)、新疆(20.52%)、青海(21.86%)、甘肃(30.6%)、云南(33.88%)和陕西(35.76%)。同年,全国私营企业投资者共有322.4万人,其中东部占61.09%,中部占20.3%,西部只占18.61%。截至1999年底,西部12省区的外商直接投资累计为162.7亿美元,仅占全国各省累计数的5.32%,而广东省1999年一年的外商投资额就达128.9亿美元。1997~1999年,西部12省区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25.5亿美元、23.5亿美元和18.4亿美元。据悉,2000年以来多数西部省区的外资还在减少。这说明,迄今西部经济对国有投资的依赖程度还很高,包括外资在内的非国有资本进入尚有较多障碍。
二、西部非国有投资不足既有自身环境因素也与政府投资效应有关
1.随着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增加,西部地区的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等基础条件获得较大的改善,但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投资者的需要。西部的铁路和公路网密度低,路网等级差。西部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仅占公路总里程的6.9%,等外路比重高达21.4%。目前,中国高速公路里程的58.3%、一级公路里程的80%和二级公路里程的47.6%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西部每个机场的服务面积高达12.68万平方公里,是东部地区的5.5倍。西部地区远离沿海港口,平均出海距离长达2236公里。这对于从国外获得原材料、产品销往国际市场的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运输成本,减弱了市场竞争力。
2.西部各省区虽然在改善投资软环境上下了较大功夫,但迄今仍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1)国有经济比重平均在70%以上,传统计划经济观念根深蒂固,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仍较多;市场化程度远低于沿海,企业遇到问题主要不是找市场,而是要找市长。(2)对非国有投资尚有种种限制,歧视性待遇依然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仍未解决;税费负担过重,抬高了中小投资者的进入门槛和创业成本。一些外商还感到,到西部投资缺乏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与当地文化难以适应、融合。(3)政府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投资项目审批繁琐。这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和寻租机会,也为政府官员腐败提供了土壤。(4)政府行为缺乏规范,政策随意性强,许诺的优惠政策常常难以兑现。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现象还很突出,司法部门执法不力,经济纠纷往往久拖不决,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3.政府投资的“不到位”与“越位”并存。一方面,由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政府投资对民间资本的“诱导效应”还不十分明显;另一方面,政府投资过多,也会对民间资本产生“挤出效应”。在西部地区,国有经济投资领域过宽、规模过大,且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从而抑制了民间资本和外资的进入。特别是在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得到国家财税、信贷、债务豁免等多方面政策的支持,而非国有经济则享受不到,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地位,只能在国有经济空缺或相对薄弱的狭窄领域求得生存。国有投资有选择地退出一部分竞争性领域,让出一定市场空间,才可能使西部非国有投资获得大的进展。
三、非国有投资主体的形成决定西部大开发的成败
1.要纠正“国家投资主体论”,明确非国有投资在西部开发中的主体地位。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国家对西部的支持应属于“发展援助”性质,政府投资的作用在于其”诱导性“,而开发的主体应由非国有经济承担。
2.大部分竞争性或生产性投资缺位,亟待非国有主体的成长。近些年西部投资主要集中在公路、铁路、机场、电力、油气、水利、生态治理和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而生产性领域特别是加工制造业投资很少。这种投资结构造成西部许多地区制造业出现衰退,下岗职工增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而这正是国有投资有选择地退出竞争性领域(特别是不再投资重复建设过多的加工制造行业)以后,西部非国有投资没有相应跟进所致。加快西部非国有投资主体的形成,对于填补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主体缺位已迫在眉睫。
3.非国有主体在促进西部资源开发和农民增收上作用明显。近些年,一些地方的非国有主体参与当地的资源开发,形成了众多的特色产业,如新疆屯河生产的番茄酱,产品出口供不应求,形成了一大“红色”产业;内蒙古的伊利奶制品,产品畅销全国,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贵州益佰制药是一家经营管理有方的民营企业,其中药产品有着很强的市场竞争力,该公司不仅成功收购了一家濒临破产的国营企业,而且探索参与毕节老区的开发建设,比如在毕节建立中药材和疏菜种植基地,仅种植天麻一项每年就可以为国家和地方创税700多万元,并使当地农民每年增加收入3000~7000元,企业也可以获利近2000万元。可见,非国有主体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市场洞察力,能够成为高效开发西部资源的生力军。
4.非国有主体成长有利于西部国企改革和市场化的推进。目前西部国有经济比重仍很高,并不是企业没有改制的意愿,主要困难在于当地缺乏有实力的非国有投资主体的参与。贵州毕节有家国有制药厂,由于旧体制的束缚,一直在艰难地维持,企业改制在当地找不到合作伙伴,地处贵阳的益佰制药通过考察后决定予以帮助。救活这家企业意味着数千万存量资产得以盘活,上百名职工免于下岗,同时可为地方增加数百万财政收入,益佰制药也实现了低成本扩张。实践表明,非国有主体的发展,为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的联合、兼并、租赁、拍卖等提供了有效途径和实现的可能性,从而加快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步伐。
四、培育非国有投资主体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国家应制定鼓励非国有主体参与西部大开发的专项政策。该政策应明确确立非国有投资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股票融资、税收减免、征用土地、资产重组等方面赋予基本一致的优惠鼓励政策,使投资者尤其是外商有一个可参照的国家政策依据。
2.重点扶持农产品资源加工型民营龙头企业,推动西部特色资源的开发和结构调整。农副产品资源加工型企业一头连着市场,另一头联系着千家万户的农民,重点扶持这一类型的非国有主体的成长,具有企业、农户、地方财政和国家等多方受益的社会效益,如新疆屯河、贵州益佰制药这样的民营企业不仅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而且带动了当地广大农民的收入增加。
3.试行内资BOT形式吸引非国有主体参与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福建省泉州刺桐大桥是我国首例由民营企业发起兴建的BOT融资项目。建议将这种内资BOT形式在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领域试行。目前关键在于实施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为非国有资本打开进入西部基础设施领域的“城门”。
4.对西部非国有主体申请上市应实行“同等优先”的原则。目前,西部12省区的上市公司数量、资产总额和总市值分别只占沪深两市总数的20.7%、13.5%和14.9%;西部股票总市值占GDP的比重为43%,而全国同类指标为54%,相差11个百分点。我们不赞成在发行股票上市方面对西部地区降低条件,因为这会破坏股市运行规则。但是,在实行核准制以后仍有大量企业等待核准的情况下,建议对西部地区的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实行“同等优先”的原则,即在符合上市公司条件的众多申请企业中,西部企业可以享受优先核准的照顾。
5.允许西部在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上步子更快一些。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报告,私营企业在创业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的业主、创业团队成员及其家庭提供的。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民间积累能力远比沿海地区弱。加快在西部地区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对于培育非国有投资主体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这就需要在有序、规范的基础上,允许西部地区大力发展一批非国有的、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机构。
6.推广温州民间商会模式,为东部非国有主体“西进”牵线搭桥。温州在向西部的产品、资金、技术、人才转移当中,都是民营企业在唱主角、打头阵。这种局面的形成,与温州经济的非公有制比较发达分不开,同时商会等民间组织在推动温州民营企业西进中发挥了牵线搭桥的作用。温州的东西合作模式,即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民间商会为桥梁,以市场化的利益驱动来推进东西协作,以非政府的力量协调、组织、处理东西协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助于形成可持续的“西进”开发动力,对于鼓励其他东部非国有主体到西部投资开发,颇具典型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