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以后族际冲突中对异族妇女的集体“性侵犯”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异族论文,中对论文,性侵犯论文,冲突论文,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战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全球的局部战争和民族冲突始终没有间断过。在一个民族 对另一个民族进行的攻击或入侵行动中,总伴随着对异族妇女身体进行的性侵犯。女性 的身体在族际冲突中变成了战场的一部分,强奸对方的妇女被认为是羞辱敌人尤其是对 方男性群体的一种军事策略。各民族的妇女在和男人一样受到民族冲突或战争的一般性 威胁的同时,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为性暴力侵犯的对象。这种对异族妇女施行的集体性侵 犯行为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它是对立民族强制性地实行民族同化政策的一种 畸变,也是种族灭绝的一种手段。一族男人以操控对方民族妇女的性和生育来毁灭另一 族男人乃至整个民族的生命力,这种做法使性别权力关系找到了民族主义的依附外壳, 也使民族之间的权力关系找到了性别主义的表现形态。
一
1947年,英国公布“蒙巴顿方案”,把英属印度按居民宗教信仰分为巴基斯坦和印度 两国,实行分治。同年8月14—15日,巴基斯坦和印度先后宣告独立。8月16日两国分界 的具体详情公布后,界线两边不同宗教信仰且对立情绪严重的人们以挡不住的人潮分别 向东或向西迁徙。短短几个月内,妇女成为被掳掠、强奸和占有的对象,成为对峙双方 男人争相糟蹋和蹂躏的对象,集体强奸对方的妇女成了他们渲泄自己民族情绪的一种方 式。仅在分治中被截成两半的旁遮普邦,就有10万名妇女被掳拐。分治期间,难分“好 ”人和“坏”人,几乎每个家庭都有施暴者和受害者。为了保证妇女不被异族“敌人” 奸污,为了保护其贞节名誉,大批妇女不仅死在“敌人”的刀下,也死在自己父兄的手 下,或是自行殉节。在锡克教徒居住的村子里,很多女人为了避免遭受异族男人的强奸 ,集体投井自杀。许多报道揭示了分治期间敌对双方的妇女均受到了各种不同的性折磨 ,女人的身体尤其是性器官被极力摧残,遭到攻击的妇女往往被剥得一丝不挂,乳房被 割去,尸体被肢解,甚至乳房和阴部也被文刻上了各自的口号:“巴基斯坦万岁”或“ 印度万岁”。与此同时,许多被奸、被拐的妇女大难不死回到家中,却被家人视为耻辱 。对于印、巴两国政府来说,妇女被异教徒掳拐或被迫改奉异教有失国体,因此两国政 府在1947年12月达在协议,双方合和寻回“被拐妇女”。印度在1949年通过了一项《寻 觅及拯救被拐人士法案》,界定所有在1947年3月1日以后与不同宗教的男人同居或发生 性关系的女人都是“被拐人士”,这个日期以后的所有不同宗教信仰人员之间的婚姻均 无效。印、巴两国政府各派出社会工作者和警察组成了拯救团,到处搜寻“被拐妇女” ,然后进行交换。官方的数字是,几年内寻回的“被拐妇女”有3万人。(注:参见吴小 东、赵敏:《自由是否真的来临——殖民帝国的崩溃》,载《三联生活周刊》,1999年 第20期。)
1954年底,刚刚从越南回国的法国军队又被派往北非的阿尔及利亚。在这个原本想要 追求文明的国家里,军警、特务的残暴行为却从此深化为制度的一部分,诸如电击妇女 乳头、阴部等种种不人道的酷刑,自阿尔及利亚战争开始后被广泛采用。利比亚领导人 卡扎菲也曾千方百计强迫乍得妇女嫁给利比亚男人,企图改造乍得人,使他们变得更像 阿拉伯人。对于卡扎菲的这项主张,利比亚革命指挥委员会的委员们一致表示赞同。卡 扎菲同化乍得民族的政策遭到了广大乍得人民的反对,许多乍得妇女誓死不嫁利比亚男 人。年轻的乍得妇女四处藏身,为的是躲避“多情的”利比亚男人的“丘比特”之箭; 被迫与利比亚人成婚的乍得女人则想方设法逃离自己的“丈夫”,有的烈性女子更是以 死相抗。卡扎菲这位国际婚姻“大媒人”所制造的不是喜剧,而是一幕幕人间悲剧,多 少乍得人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注:参见李云龙:《战后之战——冷战时期的战 争》,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339—1340页。)
在越战中,向军人们出售异国人身体的性产业成为种族主义的军事策略。越南的妇女 与入侵者(先是法国殖民者,后是美国军队)在种族上不同,于是她们与越南的男人们一 样是“敌人”,此外她们还是“性”,可以被购买或夺走。发生在越南的卖淫只是战争 期间对越南妇女的性剥削的一部分,在此期间入侵者还以大量的强奸来羞辱他们的敌人 。在传统的亚洲社会,被强奸的妇女往往无法再加到家庭中或者结婚。美国士兵在越南 中部的村子里强奸了大量的越南妇女,这些受到强奸的妇女被认为是不名誉的,被美国 人强奸使她们的家庭和村庄的所有人蒙羞。于是对那些因遭受强奸而“不可能有一个正 常的婚姻”的妇女来说,剩下的就只有卖淫了。战争期间的性产业建立在性暴力——战 争中的强奸策略——之上,这一军事策略的牺牲品——被强奸的妇女,在美国向越南增 兵促进了卖淫业的市场需求时,就成了卖淫业的唯一来源。在这里,妓女让入侵者感到 兴奋的一个原因无疑在于把这些与自己不同种族的敌方妇女贬低为“性”,同时使她们 的村庄和家人也因此而蒙羞。当美国军队把他们的敌人变得具体化时,越南的妇女无论 是否出卖“性”都被视为妓女。这并不是说美国妇女在越南就没有被从性方面客体化或 者受到性侵犯,事实上,在越战期间也有大量的美国妇女遭到了北越士兵的强暴或轮奸 。(注:参见[美]凯瑟林·巴里著、晓征译:《被奴役的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126—133页。)
1991年爆发了南斯拉夫诸共和国独立之后的民族战争,塞尔维亚军队在克罗地亚和波 黑占领区内除了进行“民族清洗”外,也曾当众集体强奸异族妇女,有的妇女甚至是在 自己家中当着父母、子女或丈夫的面遭强奸的。一些妇女在遭强暴后被杀害;另一些妇 女被迫怀孕后在难民营里等待生产她们并不想要的“塞尔维亚婴儿”。没有人知道这些 强奸行为中会产生多少无辜的婴孩,但可以肯定被堕胎流产的远远多于最后出生的。在 1992年塞族对波斯尼亚发动的种族灭绝战争中,对波斯尼亚妇女进行的大规模的强奸是 他们“种族清洗”的一部分,在那里强奸妇女远远不只是战争的附带结果,它已成了战 争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妇女的身体也成了双方争斗的“战场”。据报道,强奸不仅在 村庄和街头随意进行,甚至还在专门为此目的而开设的集中营里进行。在集中营里发生 的强奸被拍摄成淫秽品,有些妇女遭强奸怀孕后被塞族士兵一直拘禁到分娩。来自欧洲 共同体的事实调查小组估计,从战争开始以来有2万名穆斯林妇女遭到强奸。波斯尼亚 政府则声称,遭到塞族强奸的穆斯林妇女约有5万人。来自其他国际组织如国际特赦组 织这样的人权机构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对穆斯林妇女的大规模强奸。对在波斯尼亚发生 的大规模强奸引起国际法庭的特别关注。然而,当1993年联合国开始对在波斯尼亚发生 的强奸进行文献记载时,受害的人们便开始沉默了。到1993年末,联合国共收到3000份 有关报告,在报告涉及的受害者中只有800人能确认姓名。由于国际妇女运动的参与, 波斯尼亚妇女的请求使这些罪行引起国际上的广泛注意,即使官方的数字和实际统计数 字之间存在差异,也不能掩盖对妇女犯下的暴行。相比之下,在越南战争、朝鲜战争以 及在此之前的其他战争中,对妇女的大规模强奸只是战争无形的结果之一。(注:参见 张明:《战争中的罪恶:杀人和强奸妇女》,载《编译参考》,1993年第7期。)
1998年5月,随着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和经济局势的巨变,境内多处发生了印尼人攻击华 人商店、住宅及杀害华人的暴乱。在这次排华暴行中,前所未有的罪行是对华人妇女的 强暴。受害妇女或其家庭遭受恐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蒙受强暴的耻辱和遭受恐吓的压 力,使受害者无法在印尼控诉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印尼社会的这股邪恶势力出于对华 人的民族仇怨和某种政治目的,采取强暴妇女的方式来粉碎华人的民族性乃至作为人的 心理意识,挑起土著民众对华人肆无忌惮的蔑视与侵袭,这无疑是“五月骚乱”的组织 者企图通过进一步恶化华人的处境以释放印尼民众对政府不满情绪所要达到的目的。那 些在骚乱中遭到强暴的华人妇女悲惨至极,雅加达妇女和人权救援组织成员对数十名受 害者或家属访谈后,披露了一桩桩妇女和女童遭强奸或轮奸的案例,不少妇女因反抗而 被刀刺死或投入大火中活活烧死,其野蛮和残忍的程度令人发指。印尼妇女组织揭露说 ,有的华人妇女甚至在格洛多商业区当着许多围观者的面被暴徒集体轮奸;有的华人妇 女甚至当着家人的面遭到暴徒的凌辱。据“印尼全国人权机构”的不完全统计,在3天 的骚乱中至少有168名华人妇女遭到强奸或轮奸,其中20多人死亡。也有报道说遭强暴 的的华人妇女数以千计。但是由于难以启齿和担心遭到报复等原因,不少受害的华人妇 女不愿将自己的遭遇告诉别人。强暴案件给受害者造成了很深的心理创伤,她们的恐惧 感很难消除,有的妇女神志不清,不敢见人。印尼暴徒强奸华人妇女是有组织的行为, 其侵害目标是经过系统选择的,那些有组织的轮奸活动一直持续到7月中旬。更为严重 的是,暴徒恐吓受害者子女或家庭成员,散发强奸案受害者的照片,还大肆散布流言蜚 语,污辱受害妇女的名声。(注:参见郝时远:《代价与转机:印尼华人问题辨析》, 载《世界民族》,1998年第4期。)
二战以后族际冲突中对异族妇女的集体“性侵犯”问题,并不只是有几个特例作支持 ,这种现象几乎是全球性的。非洲的利比亚、卢旺达、索马里都曾发生过一族集体强奸 另一族妇女、迫使其怀孕的恶性事件。历时4个月的卢旺达部族大仇杀是“20世纪人类 最大的一场浩劫”,胡图族在向图西族发动进攻时,数万名图西族妇女被集体强奸,一 些妇女遭强奸后又被杀死,而幸存的妇女中有30%因此感染了艾滋病。据卢旺达政府透 露,这些被强奸的妇女被迫生下的胡图族孩子多达2000—5000名,其中大部分刚出生的 就被遗弃,因为对受害妇女来说,这些孩子的父亲正是杀害她们丈夫和父母的仇人。( 注:参见包茂宏:《论非洲的族际冲突》,载《世界民族》,1998年第4期。)1971年巴 基斯坦军队撤离东巴基斯坦(即今孟加拉国)的时候,乘机强奸了25万名孟加拉妇女。( 注:参见张明:《战争中的罪恶:杀人和强奸妇女》,载《编译参考》,1993年第7期 。)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期间,曾大量地强奸当地的塞浦路斯妇女,并迫使其怀 上了土耳其人的孩子。(注:参见陈顺馨:《强暴、战争与民族主义》,载《读书》,1 999年第3期。)1984年,甘地夫人被两名锡克教徒刺杀,这一事件激起了印度教徒对锡 克教徒的野蛮报复,许多妇女在冲突中又成了集体强奸的对象。越南入侵柬埔寨后,许 多柬埔寨妇女被强迫与越南人通婚。许多库尔德人妇女也曾遭受过伊拉克士兵的集体强 奸。那些参加过海湾战争的美国女军人的证词说明,她们也有同样的经历。1992年,印 度境内又发生了新一轮屠杀穆斯林的暴乱,大量印度教徒集体强奸穆斯林妇女的行为成 了1947年的翻版。(注:参见刘健芝:《恐惧、暴力、国家、女人》,载《读书》,199 9年第3期。)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说:在1997年塞拉利昂内战期间,妇女遭到了史无前 例的强奸和轮奸。(注:参见《塞拉利昂:钻石和屠杀》,载《三联生活周刊》,2000 年第10期。)
二
强奸异族妇女的行为作为战争手段有时比杀人更管用,杀死对方会激励牺牲者一边的 士气,促使他们同仇敌忾;强奸所摧残的不仅是妇女个人(特别是在传统社会中),而且 还会伤害一个民族的自尊、破坏一个民族的团结一致,乃至毁掉它的未来。当一个妇女 在战争中遭到异族男性的强奸后,受害者本人、她的家庭甚至整个社会都会感到遭受了 羞辱。在强奸异族妇女这种丑恶风气盛行的地区里,没有哪个民族的灵魂是干净的,冲 突的各方都犯有强奸罪行。据国际大赦组织的报告,在波黑冲突中不只是塞族男人强奸 了大量的穆斯林和克罗地亚族妇女,穆斯林和克罗地亚族男人对塞族妇女也犯有大量的 强奸罪行。塞族人不仅竭力否认鼓励大规模的强奸行为,而且还叫嚷此类事情纯属子虚 乌有;克罗地亚人和穆斯林对此也矢口否认。(注:参见张明:《战争中的罪恶:杀人 和强奸妇女》,载《编译参考》,1993年第7期。)国际大赦组织的报告显示,双方强奸 妇女的做法都是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的,甚至为了进行强奸和性虐待而蓄意监禁妇女 。塞族军人在波斯尼亚的许多强奸事件并不是偶然的违纪行为,而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 的策略。
一个民族的妇女被“外人”强奸之所以被视为不仅污辱了个人的名誉,而且污辱了整 个家族、社群乃至国家的名誉,这是由特定的政治和社会道德所决定的。在族际冲突中 强奸对方妇女的主观愿望是围绕着不同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传统而产生的,每一个民族对 妇女遭受男人的强奸都有自己的观念,这些观念彼此间还可能是互相对立的。尼加拉瓜 和拉丁美洲一些民族的妇女如果在族际冲突中遭到对方的强奸,会感到很自豪,因为她 们的政治信念告诉她们,她们已经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了本族大业。但在大多数民族的观 念里,妇女遭到强奸是一种洗不掉的耻辱。在印度支那的各民族看来,一个女人遭到强 奸就意味着她失去了贞操,而贞操又是她能给予自己丈夫的最圣洁的礼物。对于巴尔干 地区各少数民族来说,种族的纯洁是至高无上的;前南斯拉夫的民族主义思想是建立在 血统之上的,这种思想认为要想最大限度地贬低一个民族,就应该破坏那个民族的血统 的单一性。波斯尼亚的穆斯林妇女遭到塞族人大规模的奸淫并怀孕,这是塞族人仇视和 污辱她们所属民族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企图摧毁她们所属的民族及其宗教和文化信念 。塞族军队明目张胆地把奸淫异族妇女作为集体的一致行为,拒绝参与强奸妇女的人被 视为对其所在部队和塞族血统的背叛,强奸异族妇女成了效忠部队和自己民族的证明。 一个愿施恶行的年轻士兵为了达到能融入集体的目的,会无视个人的道德良心而用对异 族妇女的残暴行径去证明自己的忠诚。(注:参见张明:《战争中的罪恶:杀人和强奸 妇女》,载《编译参考》,1993年第7期。)
族际冲突中的各方都恐惧自己的女人被对方强奸,为了保证她们的贞节以致于牺牲性 命或手刃亲人也在所不惜。保护本民族妇女的身体不受侵犯成了男人们的责任。在不得 已的情况下,为了保全民族的声誉不被异族玷污,大量的妇女死在了自己亲人的手里。 对自己同胞的这类残忍做法大都不被当事人及其社群视为暴力事件,反而作为英雄事迹 加以传颂。在很多地区,强奸远不是一个女人的身体被一个男人侵犯的问题,因为在很 多文化中丈夫对妻子施暴并不被视为强奸,也不涉及名誉的问题,丈夫对妻子施暴的行 为有婚姻法律和社会伦理作为支持。男人把持的社群身份由女人的纯洁、贞节来构造和 凝聚,无论是印度教、伊斯兰教和锡克教等,都把女性的母亲角色和生殖功能与民族国 家大业的发展及民族文化传统的保护相联系,女人的身体成为民族神圣不可侵犯的“领 土”和男人集体的“财产”。当两族敌对冲突时,争相糟蹋和强奸对方的女人成为征服 与凌辱对方男人社群的主要象征。(注:参见刘健芝:《恐惧、暴力、国家、女人》, 载《读书》,1999年第3期。)这种权力关系是极其残酷的,它迫使一个女人被强奸后无 法在家里和所属社区内立足,也迫使因强奸成孕所产下的孩子被社会遗弃;它迫使女人 不仅身体受摧残,更被家人和社群视为“污秽”之身,似乎是她们使得家庭和民族因此 而蒙羞,原来的受害者往往又成为被责难者。
族际冲突中对异族妇女的集体强奸暴行是“种族灭绝”的一种方法,强奸者们也知道 受侵害民族对经受这种遭遇的妇女所采取的传统做法。强奸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永久性 的,首先是来自受害妇女所属民族的男人们的责难:做父亲的会谴责遭受强奸的女儿; 做丈夫的会谴责遭受强奸的妻子;做兄弟的也会谴责遭受强奸的姐妹,而且这种谴责的 程度丝毫不亚于对异族强奸者本人的谴责。强奸行为具有特别的破坏作用,它摧垮了原 有的社会结构,既深深地伤害了妇女的身心,又实实在在地使那些不能保护她们的男人 感到无比的屈辱。劫后余生的女人们表现出一种无以超越的沉默,如波黑妇女在受辱4 年后才敢讲出她们在战乱中的遭遇。无论是从印尼华人妇女受害者的口述记录中,还是 从南斯拉夫各共和国妇女组织参与救援受害妇女工作和反民族主义战争行动所做的调查 报告中,都可以看到幸存妇女在身体和精神上所受到的严重创伤,而这些创伤深刻地影 响到她们日后的生活。一些妇女因异族男人的“玷污”或失去处女之身而遭到了歧视、 羞辱,很多人因此找不到结婚对象而产生了忧郁和压抑。在卢旺达的民族冲突中,如果 一名失去丈夫的妇女被强奸,她丈夫的家庭就会中断与她的任何联系,他们认为她是个 叛徒,因为她与杀害自己丈夫的异族男人“睡觉”。(注:参见孙绍先:《女性与性权 力》,辽宁画报出版社,2000年,第202页。)战争中大量的强奸事件从所有被强奸的妇 女中产生出“性产业”的商品,她们因此在家庭和社区里感到耻辱;遭到强奸的妇女和 女孩特别容易受到皮条客和犯罪组织成员的侵害,因为其家人不会接纳她们的“污秽” 之身,她们也没有脸面再回到故乡,除了继续为异族男人提供性服务外,她们也没有其 他出路。
对女人身体进行强暴之所以成为男性(同时是性侵犯和民族侵略的执行者)之间战争中 的“武器”,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民族政治或性别政治所能解释的,这种特殊的强奸行为 背后是互相交错纠缠并有一套严密的民族主义叙述支撑着的政治系统。只有揭示了女性 的身体/身份是如何被组织到民族主义建构中去的深层原因,才能理解强暴、民族冲突 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复杂关系。这种民族主义暴力通过一种性别的权力关系来表述民族、 阶级或宗教等因素之间的对立与仇恨情绪,如印尼暴徒在集体强奸华人妇女之前会先大 声地喊“全能的神”,这表明了华人在印尼受到袭击,不仅是因为她/他们在肤色、文 化、历史等方面与当地社群不同,也因为她/他们不是穆斯林信徒或基督教信徒,另外 与华人主要从事的经济活动也有些关系。(注:参见赵金川:《印尼骚乱真相调查》, 载《环球》,1998年第10期。)
对异族妇女身体的强暴行为隐藏着女性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复杂关系,特别是女性的身 体与性被作为民族主义的隐喻性修辞所产生的意识形态作用。无论是印尼华人妇女被集 体强奸,或是克罗地亚族妇女被迫怀上塞尔维亚人的“杂种”,这些性暴力所涉及的男 性施暴者与女性受害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并不单纯是性别政治意义上的,还是民族(种 族、民族国家)意义上的。这些执行施暴行为的男性群体,其实在战争中具有民族代表 或使者的身份,他们在保护自己国家的利益或民族的纯洁性不受侵害的名义下,对别国 或别的民族进行侵犯,伴随着土地占领和掠夺,必然是对异族的“纯洁性”进行的干扰 和破坏,而强奸对方民族的妇女并迫使她们怀上本族孩子是一种简便而有效的方法。在 公共场所或受害者家人面前对异族妇女进行的集体强奸行为,其意义在于可以公开地向 被侵犯的民族的男人们(他们也是自己民族的代表)展示一个处于强势地位的民族对一个 处于弱势地位的民族进行侵犯的“到位”,从而加大他们的耻辱感。集体强奸异族妇女 的做法在一些禁止堕胎的穆斯林民族中,其杀伤力尤其明显,只要迫使敌对民族的妇女 怀上本族男人的孩子,就可以更彻底地经由血统的途径毁灭敌对民族的自主性和纯洁性 。
在民族主义越来越强化的场景下,妇女的身体也被纳入对立民族的相互斗争之中,通 过操控对方民族妇女的生育行为以达到自我民族的强盛。早在1990年南斯拉夫民族大冲 突开始之前,塞尔维亚政府就实行禁止塞尔维亚裔妇女堕胎,却控制阿尔巴尼亚裔妇女 生育的政策,以此达到其族裔在数量上的优势。塞尔维亚军队在战争中强暴克罗地亚和 波斯尼亚妇女并强迫她们生产“塞尔维亚婴儿”的行为,也可以看作是塞尔维亚政府所 实施的控制女性生育行为政策的某种延续。波斯尼亚的妇女组织考虑到被强奸的穆斯林 妇女在康复身体和精神上的需要而向政府提出允许妇女堕胎的请求之所以获得批准,其 中的一个原因是,在政府看来,对受害妇女的子宫所进行的“清洗”也算作是一种雪耻 行动。(注:参见陈顺馨:《强暴、战争与民族主义》,载《读书》,1999年第3期。) 相比之下,印度尼西亚受暴徒奸污而怀孕的华人妇女在当地的环境下只能暗地里进行堕 胎。即使堕胎可以让这些受害妇女把她们不想要的身孕打掉,不可能愈合因异族男人对 其身体的侵犯与子宫的“占领”而在她们身心上留下的永久性创伤,因为在异族男人强 暴与占领之间建立起来的某种隐喻性等式要比“杂种”的成孕更难消除。
可以看到,女性的身体在民族战争与冲突中其实是双方角逐的战场的一部分,侵犯民 族的主权或自主性与强暴对方女性身体之间似乎可以画上一个等号。在冲突的双方看来 ,“占领”对方妇女的子宫与占领对方的土地可以具有同等的征服作用。换句话说,入 侵者对“他者”领土的强行侵入可以理解为一种“阳具”的霸权行为。在民族冲突中彼 此间实施的那种“种族灭绝”式的强奸暴行,是一族男人毁灭另一族男人的荣誉乃至整 个民族所采用的手段之一,这与满足男人的性欲没有多大关系。从性别政治的角度来看 ,男人强奸女人也不单涉及男性性欲发泄的问题,它还涉及到强、弱性别之间的权力关 系,即强行进入被视为弱者的女性身体能够满足施暴者侵犯、占有、操控、掠夺等属于 强者的权力欲望。被侵犯的民族也被视为弱势的“女性”,“她”没法逃脱忍受“性” 侵犯的命运,这使得被“女性化”的弱势民族的男性群体乃至整个社会感到无比的屈辱 。他们被迫目睹“自己的女人们”被强暴时所产生的伤痛感,既是一种未能尽“保家卫 国”的男儿责任所引发的内疚感,也是一种男性自尊以至民族自尊的被侵犯感。族际冲 突中对异族妇女的集体强奸行为,一方面使性别权力关系找到了民族主义的表现形态; 另一方面也使民族之间的权力关系到了性别主义的依附形体,两者的结合使族际“性侵 犯”具有了意想不到的功能。无论是具有隐喻性的“女性”还是现实中活生生的女人们 ,在民族冲突中成为自己所属民族的全体男性的保护对象和精神力量的同时,也逃脱不 了成为对方民族的全体男性进行攻击或侵犯的对象;无论是在象征意义上还是在实际效 果上,民族冲突中对异族女性身体施行的集体强奸行为,始终是一族男人以操控对方女 人的性和生育来毁灭另一族男人乃至整个民族的手段。女性的身体和形象作为民族的象 征而承受着双重的挪用与挤压。一个民族的女人被异族强奸后所带来的耻辱是一种无法 言说的耻辱,宁可将它埋藏在心底,也不愿意它被曝光,这或许是就受害者和施害者都 不愿提及那些残暴行为的真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