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保障房建设从1995年开始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解决了很多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改善,我国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为了保证保障房政策的顺利实施,创新保障房建设管理的相关模式,本文将展开保障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革建议两个方面的讨论。
关键词:保障房;建设管理;主要问题;改革建议
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为了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住房干预,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适当住房的一项民生制度。加快保障房建设,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日益凸显的住房紧张现状,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但是,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人们对于住房需求的改变以及城市布局的变化,我国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和弊端陆续出现,导致保障房政策不能切实地落实,人们对于保障房政策的褒贬不一。现阶段,我们必须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建立合理的保障房进入和退出机制,做好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实现社会资源的联动。
一、我国保障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房建设资金压力过大
我国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由来自政府扶持资金、土地贷款收益以及社会融资等共同组成,其中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为主,而保障房的供给也大部分依赖新建,这直接增加了地方财政的压力,特别是贫困地区财政的负担,再加上土地资源的紧张,地方在执行保障房政策时的压力很大。另外,保障房建设属于民生工程,因此利润较低,难以吸引开放商和投资商的参与,因此难以通过市场进行资金的筹集和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
(二)保障房建设规划布局不合理
由于资金和土地的紧张,我国的大多数大城市的保障房建设都选择在远离城区的边缘地带,这些地区开发力度低,相应的道路、交通、医疗、教育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生活不便,而且出行和生活成本都相对比较高,因而很多取得保障房资格的居民都出于这种顾虑而不愿搬迁,导致保障房的大量空置。除此之外,由于地方在执行政策上的突击性,我国出现了很多的集中建房,这些工程在建设之前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规划和社会调查,高估了保障房的社会需求量,由此造成了保障房地区的“贫穷集聚”或者分配难题,地区发展缓慢,房屋空置率居高不下。
(三)保障房准入不严格
我国人口数量多,人员流动率高,这就造成了我们对于信息搜集的成本过高,因此,很多保障房分配的过程当中,都是当事人自己准备和上交材料,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而不落实材料的真假,再加上我国信息制度的不完备、保障房准入机制的漏洞以及相关监管不力的原因,保障房分配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骗房”现象。这些“骗房者”利用不正当的关系抢占了本来就紧张的房屋资源,使得很多的确困难的群众失去了获得保障房的资格,部分“骗房者”在成功获得房屋使用权之后,还从中牟利,倒卖或者出租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这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直接影响着我国政府的公信力的提高。
(四)保障房管理机制僵化
目前我国的保障房管理存在着“重准入,轻退出”的问题,很多保障房分配的过程中能够做到严格手续,但是在后续的保障房使用跟踪监督上却有所欠缺,这主要是我国的保障房管理机制僵化导致的。这种制度上的僵化,使很多条件改善,已经不符合保障房使用资格的人群没有及时退出,影响了保障房的有效流动,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益,导致保障房循环供给无法实现。
(五)保障房立法体系不完善
虽然我国目前正在积极地推动保障房立法工作的开展,但是目前来讲进展缓慢,保障房的管理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对保障房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非法盈利行为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和惩罚机制,无形中造成了保障房分配过程中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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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问题的存在,还导致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的发生,比如贫困群体聚集而缺乏管理和服务造成的“贫民窟”“垃圾房”现象,与政府保障房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如何提高保障房政策的落实程度,提高保障房的使用效率,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住房需求,是保障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谨慎思考的问题。
二、对于我国保障房建设管理的改革建议
(一)严格保障房准入,确保分配公平
确保保障房政策真正为民服务的根本,关键就在于分配的公平,做好保障房分配工作,要求我国严格准入机制,保证社会公正。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多可以借鉴的经验,比如香港公屋分配时采用的打分模式,能够有效地避免摇号等待带来的随机性;欧美国家则采用更先进的个人信用信息机制,通过信息统计的数字化和实名制等手段,有效地避免了弄虚作假的行为。
虽然在近年来,我们国家对保障房的监管力度加强,但是目前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现状不足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先进技术手段的控制,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对于申报材料的审核以及开展实际走访调查的方法入手,严格保障房准入;从长远角度看,我们要学习欧美先进经验,加强对于保障房分配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并且尽快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对于保障房使用者的非隐私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们还可以将保障房分配系统信息和银行信用体系进行对接,一旦发现在保障房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就立即对弄虚作假者实行财务和资金限制,增加其违法成本。
(二)创新模式,避免贫穷集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的保障房政策应该做出适时的调整,积极创新模式,使保障房分配的过程中,租住、购买和补贴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实现政策弹性,保证保障房系统的有序发展。另外,保障房建设的过程当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保障房区域的基础设施配套工作,按照人口承载能力建设相应的交通、医疗、教育设施,提高保障房区域的宜居性,避免出现贫穷聚集的“贫民窟”和“垃圾房”现象。
(三)建立退出机制,实现保障房良性循环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一些保障房使用者的经济条件有所改善,已经具备了自主改善居住水平的条件,这时候就需要通过有效手段,督促这些使用者及时退出保障房,满足其他困难群众的居住要求,进而实现房屋的良性循环。除了对于保障房建立定期审核机制之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合理的产权转化,并且加强与房产开发公司的联系,通过财政补贴或者其他形式,将城市中的空置房屋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出售给有住房需求的困难群众,降低城市房屋的空置率。
(四)加强保障房政策立法,促进住房保障供给侧改革
在我国,现存的很多保障房使用问题,都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管,使得违法行为得不到必要的惩罚造成的。因此,我们要想做好保障房工作,首先就必须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并且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加强对弄虚作假、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使不法分子无利可图。另外,针对一些城市不顾社会需求和本地实际大规模扩建保障房,导致保障房空置的问题,我们应该格外注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促进住房保障供给侧改革,提高住房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住房需求,有针对性地增强住房供给结构对社会保障房需求的适应性,从而合理配置和建设保障房房源,避免财政资源的大量浪费。
参考文献:
[1]高红.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公共服务+”的视角[J].求实,2016,(12):51-60.
[2]李政.去库存背景下我国保障房供给趋势及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商论,2016,(12):146-148.
[3]朱孔来,李励.中国保障房建设管理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J].理论学刊,2015,(11):83-88.
[4]卢长缨.试议我国保障房建设管理的新模式[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3):4778-4779.
论文作者:雷杨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0
标签:我国论文; 住房论文; 分配论文; 政策论文; 机制论文; 过程中论文; 弄虚作假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