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2002年6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收支论文,工作报告论文,第二十八论文,第九届论文,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200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已追回各类被挪用的财政资金105亿元,上缴财政各项税金和罚款106亿元,调整会计账目960亿元,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195起,已有39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部原商贸司与原内贸部弄虚作假挪用的事业费3763万元,已全部收回,主要当事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财政部一些司局自行向本系统对口外室安排的财政资金2225万元,已在办理2000年中央与地方结算时全部扣回。
截止2001年底,国税系统已补征税款29.15亿元,占应补征的91.5%;已纠正违法违规问题419个,占应纠正的90%,是近年来执行审计决定最好的一年。海关系统已纠正违法违规问题64个,占应纠正的77%,涉及金额4.3亿元。人民银行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纠正4.27亿元,占应纠正的63%;国库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纠正。
国务院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十分重视审计决定的落实工作。截止2001年底,已结转收入、归还原渠道或上缴财政资金9.99亿元,占应纠正的70%。
截止2001年底,挤占挪用的国债资金4.77亿元已全部归还原渠道,滞留在各级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的国债资金22.71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截止2001年底,9个省区市越权批准设立的23项基金和收费项目,有11项已经停止征收,其余各项正在整改。挤占挪用的公路建设资金已归还64.2亿元,占94%。截止2001年底,天然林保护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纠正9.36亿元,占应纠正的94%。重点城市排污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纠正2.03亿元,占应纠正的59%。中央科技经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纠正46.15亿元,占应纠正的85%。19个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上缴财政或归还原渠道资金5.5亿元,其中,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审计决定的落实率超过80%。
农业银行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截止2001年底,应上缴的各项税金和罚款1.23亿元已全部缴纳,对23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开除、撤职等行政处分,涉嫌经济犯罪的12名责任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截止2001年底,1290户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查出的偷漏税款、私设“小金库”等应上缴财政的资金,已上缴67.26亿元,占应上缴的89%。移送司法机关的74起案件,已立案查处67起。二、200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一)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0年,财政部将应收回的储备粮轮换费用结余和其他专项收入11.7亿元,直接留给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作为流动资金和开办费。这部分收支没有在当年预算中予以反映。
2001年,财政部将应从山西、安徽等5省结算收缴的专储粮救灾差价收入1.09亿元,直接抵顶了应拨付的专储粮利息费用补贴,未在预算中反映。这种做法,没有完整地反映当年预算收支规模。
2.1999至2001年,财政部每年预拨农业银行第四季度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共5.44亿元,至今未与农业银行总行办理结算。财政部今年内要尽快清算。
3.回收的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未及时安排用于支持农业开发方面的支出,仍滞留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账户。
4.中央财政举借政府外债的预算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完善。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目前,财政部已将对外发行债券收支纳入了中央预算,但对中央财政统借统还贷款的收支未纳入中央预算,对中央财政统借自还贷款的债务收支也未纳入预算管理。
5.截止2001年底,财政部准备用于对外偿债的资金已达300多亿元人民币,长期存在国际司。但中央财政又在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应由地方承担的统借自还项目的还本付息,加大了中央财政的负担。从审计情况看,这些资金管理也比较混乱,一直没有规范的管理办法,并且积存的资金被分别存入多个账户中,其中部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搞定期存款,存在一定风险。
(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单位过多,资金使用分散。2001年中央财政安排的221项专项转移支付,具体分配到了28000多个项目,涉及面广,内容繁杂。有的明显用于地方事权范围内的支出;有的用于解决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分配;有的在实际执行中改变投向,未用于特定对象;还有个别项目设置时间过长,早已名不副实,没有及时进行清理。
2.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一是资金分配还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目前财政部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共221项,有41项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有的在下拨前对可以分配到具体项目的,却没有落实到项目;有的没有根据接受补助对象的实际情况,一律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还有些本应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的项目,却采取基数分配的办法。二是有些预算批复和资金拨付迟缓,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安排和使用。
(三)中央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14个省国税部门2001年中央税收征管情况,重点检查了51个地级和278个县级国税局,占这些地区地县级国税局总数的30%,并延伸了1640个纳税单位。审计发现,当前税收征管中仍存在一些违反税收法规的问题,其中影响中央收入43亿元。
审计查出瞒报税源金额12.63亿元。
(四)国务院各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民银行系统
审计人民银行总行及140家分支机构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查出管理费和其他支出超支8.51亿元,账外资产2.4亿元等问题。
延伸审计人民银行再贷款和再贴现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审查监管不力,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一是再贷款业务手续不完备,监督不严,有13.55亿元再贷款被挤占挪用。
二是对商业银行申请的再贴现业务,审查把关不严。抽查发现,人行部分分支机构办理的再贴现业务中,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贴现和重复利用票据贴现等问题金额达69.71亿元,其中11.27亿元已流入股市。
2.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
审计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1个直属局及部分分支机构1999至2000年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是隐瞒转移收入13.71亿元,主要用于滥发钱物,金额达6.39亿元。此外,还巧立名目、自定标准,直接用预算外资金、事业经费和职工福利基金等发放钱物2.62亿元。目前已上缴财政7974万元,滥发的钱物已清退收回1551万元,已调整账务等14.92亿元。2002年初,审计署又组织对该系统21个直属局和部分分支机构200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金额大幅减少,第一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
3.国务院其他部门
审计国务院其他55个部门、单位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查出39个部门隐瞒事业和经营收入8.56亿元,17个部门未按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和预算外资金7.13亿元,31个部门挪用财政资金用于行政经费、基建和对外投资等4.93亿元。与往年相比,这些问题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而且主要集中在一些收入较多的部门和二、三级预算单位。
审计发现,不按规定编制和批复预算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涉及29个部门。国家林业局2001年林业事业费预算编制过粗,有78.8%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批复所属单位林业事业费预算随意性较大,擅自调整8979万元,占19%。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审计署还扩大了部门决算审签试点的范围,对国务院15个部门和单位2001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的决算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和事业发展状况,但也存在虚列支出、少计资产、结余不实,少汇、漏汇所属单位报表等决算不实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长已签署意见,财政部将在办理部门决算时予以调整、纠正。
(五)长期建设国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16个省区2000年长期建设国债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资金总额420亿元,占当年中央安排地方国债资金的42%。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还存在违规招投标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问题。这次审计的16个省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招投标问题,有的甚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抽查的571个项目中有74个项目存在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工程的问题,造成建设资金流失1.24亿元,占合同金额或已结算工程价款的2.7%。
(六)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电网改造资金 审计农村电网改造实施情况,共检查农网改造资金921亿元,占一期投资总额的47%,抽查了1570个县约20%的改造项目,同时对1690个县的农电体制改革和同网同价情况进行了调查。
审计农网改造资金,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9亿元,占审计资金的3.15%。主要是一些地区的电力部门和基层电力企业挤占挪用农网改造资金10.72亿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和经费开支;少数地方利用农网改造之机,随意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2.退耕还林试点工作资金
审计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99年至2001年6月退耕还林试点工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检查331个试点县,1361个财政、林业、粮食等主管部门,广大审计人员深入到3500多个乡镇和64000多农户进行了实地调查。从审计情况看,退耕还林试点工作成绩显著,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良好,这些地区试点计划已完成97.5%,90%以上的资金使用合规,广大农户对中央政策非常拥护。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主要滞留在省地两级。
二是一些地方的林业、粮食、财政等部门挤占挪用补助资金1.1亿元;一些乡镇和项目单位弄虚作假,虚报退耕还林试点完成量,骗取各项补助5047万元。
3.铁路建设资金
审计北京铁路局等10个单位1999至2000年度铁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资金1048亿元,占铁道部系统铁路建设资金总额的90%,同时检查了21个重点铁路建设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截留、挪用铁路建设资金和其他资金。12个省的有关部门挪用地方铁路附加费和征迁费10.39亿元,用于委托贷款、投资股市、定期储蓄,甚至挥霍浪费。5个铁路局挪用铁路更新改造资金5.93亿元,用于兴建楼堂馆所。
二是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损失浪费比较严重。这次审计的21个项目,有8个存在招投标不规范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的问题,涉及资金57亿元。有的项目决策失误,损失浪费严重。
(七)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中国银行总行、7家省级分行和156家支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3108个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违规经营、财务收支核算不实等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中行系统的违规经营问题,主要表现为违规放贷、账外经营、违规开立信用证,以及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对以前年度违规经营的问题,中行有些分支机构没有及时清理纠正,而且还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名义上向信誉好的客户发放贷款,实际是转移信贷资金,用于弥补自身历年违规经营造成的缺口,或冲抵以前年度发放的不良贷款。
人保公司系统的违规经营问题,主要表现为无序竞争比较严重。13个省的人保公司为了争夺保险市场份额,采取少收保费、高比例退费和返还手续费等办法,随意降低保费费率;25个省市的人保公司存在人情赔付、虚假理赔等问题,有的甚至编造假赔案件套取资金,用于超规定比例返还保户手续费;保险代理市场混乱,无证代理情况十分普遍,代理手续费支付随意性较大。
此外,审计还查出严重违法违规和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54件,涉案人员78人,涉案金额27.9亿元。(八)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中组部和中央金融工委的委托,审计署直接组织审计了科技部、原国家建材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交通银行4个单位,以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等8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原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未发现他们有个人经济问题。但这些单位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其中8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由于诚信意识不强,核算不规范,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致使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严重。二是由于决策机制不完备、疏于管理、内部控制薄弱,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浪费严重。
此外,审计还查出有的企业下属单位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涉嫌个人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2件,涉案人员61人,涉案金额5.98亿元。
这次中央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审计署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对违反财政财务法规的问题,已分别下达了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纠正,其中违规减免缓税、应征未征税款的,限期予以补征;隐瞒转移收入、挤占挪用资金的,要求结转收入,收回资金;违规招投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工程的,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会计账务处理不合规的,限期调整有关账目。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和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人员,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制度规定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已经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国家政策方面的问题和一些重大项目的审计情况,及时向国务院作了报告,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国务院将在2002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三、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严格部门预算管理
(二)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三)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四)中央财政举借的政府外债收支应尽快纳入预算管理
(五)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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