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礼的宗教意义--以朱子“家礼”为中心_儒家论文

儒学与礼的宗教意义--以朱子“家礼”为中心_儒家论文

儒礼之宗教意涵——以朱子《家礼》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宗教论文,朱子论文,中心论文,家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8)02-0020-08

作为宗教生活的一重要部分,世界上各大宗教都有其礼仪。著名宗教学学者Ninian Smart甚至把礼仪生活视为所有宗教七大维度(礼仪或实践、教义或哲学、神话或叙述、经验或感情、伦理或法律、组织或社会、物质或艺术)之一[2,3]。尽管当代儒礼似乎没落了,但我们当然不会忘记在古代中国这个礼义之邦中儒礼曾有显赫的角色;也不能以为儒礼只是历史,儒学/儒教在中国还有一定的生命力。

本文透过西方礼仪学(ritual studies)的进路,以朱熹的《家礼》为近代儒礼的一个代表文本,分析儒教礼仪的特征,尤其是分析其宗教意涵。

根据儒家的传统,西周是古代礼仪制度的黄金时代,她留给后世的遗产即“三礼”:《周礼》、《仪礼》及《礼记》。在“三礼”和其他的古代作品中,常会提到八种较普遍的礼仪,即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礼、燕射礼、聘食礼、朝觐礼等。这些仪式可以不同的方式加以分类。可以分为生命历程礼仪(Rites of Passage,1-4)和社会政治礼仪(5-8);也可以被划分为家族礼仪(1-4)、社会礼仪(5-6)、国家礼仪(7-8)。“这八类中,冠、婚、丧、祭是围绕一个人生老病死的一生生活过程,而射、乡、朝、聘,则是一个人,主要是贵族一生生活中的各种关系。”[4]154 而邹昌林对“三礼”的研究,认为古礼可详作以下分类:人生礼仪、生产礼仪、交接之礼、祭礼、凶礼、军礼、其他礼[4]155。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方面,自汉武帝起,朝廷独尊儒术,儒家思想被确立为官方的正统思想。另一方面,由于古代的周礼相当杂琐,只有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士人才明白及有关系,于是造成“礼不下庶人”的结果。自东汉起,随着道教的兴起和佛教的传入,佛道二教逐渐成为广为流行的民间宗教,二者都为普罗大众提供了简单易行的人生礼仪。

一、礼学大师朱熹

(一)朱熹对礼学的贡献

随着宋代新儒家的兴起,儒家礼仪的状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新儒家的学者们热心于复兴并发展早期儒家思想,使得新儒学能与佛学、道学相抗衡。与此同时,新儒家学者也有意识地复兴周礼并使之简化,使其更为适切平民百姓的生活[5]76-79。当时,有两位重要的改革家,一位是朝廷重臣司马光,另一位是哲学家程颐。他们关于礼仪方面的著作影响了朱熹,我们下文要研究的朱熹《家礼》也得益于他们二人的著述。

尽管朱熹对儒家经典作了简编,将《十三经》简编为《四书》,但终其一生,他仍致力于研究儒家经学。在其晚年,他尤其热衷于研究《三礼》。他不仅是一位思辨的哲学家,也十分关心儒家思想在实践层面的具体表达及其社会教化功能[6]112-179。他认为上古的礼仪已经太陈旧了,并且也太繁琐,需要加以适当的改革和简化,“不必过泥古礼”,以适应当时的社会生活①。在其一生中,朱熹热切地与许多官员(特别是礼部的官员)在朝廷上探讨合宜的礼仪仪式,也在家礼方面给他的朋友和门生提供指导和建议[7]149-150。他多次要求政府推动实行儒家礼仪制度。他也十分遗憾地看到,在那个时代,事实上已经没有学者精通“三礼”了。因此,他必须自己承担这一使命。他说:

古礼学者是专门名家,始终理会此事,故学者有所传授,终身守而行之。凡欲行礼有疑者,则就质问。所以上自宗庙朝廷,下至世俗乡党,典礼各各分明。汉唐时犹有此意,如今直是无人。如前者某人丁继母忧,礼经必有明文,当时满朝更无一人知道合当是如何。大家打哄一场,后来只说莫若从厚。恰似无奈何本不当如此,姑徇人情,从厚为之。岂有堂堂中国,朝廷之上以至天下儒生,无一人识此礼者,然而也是无此人。[6]131

再者,如陈荣捷所言:

朱子不特重礼,而亦亲自治礼。于此益见其对宗教之热诚。钱穆朱子新学案有《朱子之礼学》一长篇,详述朱子对于家庙、祭仪、祔礼、丧服、塑像、拜扫、婚礼、冠礼、民臣礼、跪拜、深衣、社坛、释奠、衣服、用尸、君赴臣丧、节祠等等,无所不考。钱氏云:“朱子于经学中,于礼特所重视”。朱子晚年尤重修订礼经。文集书札记与门人修理抄写甚详。逝世之前一日,仍致书门人托写礼书与收拾底本。吾人于语类与文集,可见其关于礼之讨论,实比太极理气为多。[8]190

由于当时儒学没有关于平民丧葬礼的礼仪规范,朱熹很不情愿地作了妥协,容许他的弟子采纳了道教或佛教的葬礼仪式为去世父母尽孝,因为他认识到人的情感需要透过一定的礼仪才能得到充分的表达。可是他这个让步也有底线,不能火化遗体:

或问:亲死遗嘱教用僧道则如何?曰:便是难处。或曰,也可以不用否?曰:人子之心有所不忍,这事须子细商量。……或问:设若母卒父在,父要循俗制丧服,用僧道火化,则如何?……曰:其它都是皮毛外事,若决如此做,从之也无妨,为火化则不可。……火化则是残父母之遗骸。[6]128-129

朱子指出:“礼乐废坏,二千余年。若以大数观之,亦未为远。然已都无稽考处。后来须有一个大大底人出来,尽数拆洗一番,但未知远近在几时。”[6]140 因此,他勇敢地承担起了这一重大的任务,通过补充及更新材料,编辑了一本百科全书式的论著——《仪礼经传通解》,这是对《三礼》及其历代注释的庞大综合研究成果[6]142-143[9]434-453。百年来,这套书最近才首次排印出版,负责校点的学者说得好:“《仪礼经传通解》(以下简称《通解》),是朱子晚年亲自主持编纂的一部礼制方面的鸿篇巨制,也是他的绝笔之作。《通解》全书由前三十七卷与续二十九卷组成,字数达一百三十万字以上。此书既是汇集古代礼制记载的集大成之作,也是朱子礼学思想最主要、最集中的代表性著作。因此,此书在古代礼制研究与朱子礼学的思想研究上都有着重要的地位与价值。”[10]校点说明 (该套书总共包括七本书,前五本涵盖了男性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家庭、地方社会、学校、国家、朝廷等,后二本书涉及最神圣庄严的人类仪式如丧、祭等②。

美国学者大都把荀子视为儒家礼仪的主要提倡者。“波士顿儒家”明确地表示,因为荀子对礼仪制度的重视,所以他们认为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要[11]。其实,朱熹不仅仅是新儒家的哲学大师,也是儒家礼仪制度方面的巨擘,他甚至可能是整个前现代世界中最伟大的礼学大师!我们对他这方面贡献的注意严重不足。

(二)朱熹礼学与朱熹理学的关系

首先,朱熹认为“礼者,履也,……可践而履也”意思是礼仪即践履[6]137。进而,他将“礼”和“天理”联系起来。

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由品节文章之可见矣。……问程子曰礼即理也。尹氏曰:去人欲则复天理。或问不取尹说,以为失程子意,何也。曰:某之意,不欲其只说复理而不说礼字。盖说复礼,即说得着实。若说作理则悬空,是个甚物事。……礼谓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皆有当然之理,但此理无形无影,故作此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教有规矩,可以凭据,故谓之天理之节文[12]152-158。

其次,陈荣捷解释得好:“至于朱子之所以如是着力者,则以其以礼为‘天理之节文’也。‘节文’一词,见诸孟子与礼记,而以天理释之,则是朱子新义。陈淳……释之云,‘天理只是人事中之理而具于心者也。天理在中而着见于事,人事在外而根于众。天理其体,而人事其用也。……必有天理之节文,而后有人事之仪则。言须尽此二者,意乃圆备。’人事根于天理,则人当遵循天志。由此观之,礼之宗教性,不言而喻。修德尽诚,非礼不可。”[8]190 因此,从朱子的礼学和礼的实践,来切入朱子的宗教思想与宗教实践,是恰当的。

(三)朱熹个人的儒教礼仪实践

全面研究朱熹的权威学者陈荣捷说:“吾人苟从朱子行状、朱子文集、朱子语类等处,探视其日常宗教实施,不难窥见朱子实一最虔敬而富有宗教热诚之人,而非只讨论宗教思想而已也。”[8]182 首先,“朱子文集卷八十六有告先圣文多篇”[8]182,显示朱子在人生重大经历中常为文禀告孔子,以礼仪文章来表达他的宗教感情。“朱子之所以勤告先圣者,主因无他,乃对孔子有热烈之宗教信仰也”[8]183。其次,他还为伏羲、周敦颐、二程立祠[8]185。还有,当他在做地方官时,他多次主持了祭祀仪式,干旱时祈祷降雨,雨涝时祈求天晴,有蝗虫灾害的时候祈求有好的收成。在灾情最严重的年景,他甚至到山上去祈祷[8]186-187。

他不仅留心观察这些公众的礼仪,朱熹还注意日常生活中的细节的礼仪。根据他的女婿兼弟子的传记行状记叙,朱熹“未明而起,深衣幅巾方履,拜于家庙以及先圣……其祭也;事无纤巨,必成必敬。少不如仪,则终日不乐。已祭无违礼,则油然而喜。”还有在语类中有记载;“先生每日早起,子弟在书院皆先着衣衫到影堂前击板,俟先生出。既启门,先生升堂,率子弟以次列拜炷香。又拜而退。子弟一人诣土地之祠炷香而拜。随侍登阁拜先圣像,方坐书院受早揖饮汤。”[8]191 这样一个既虔敬而富有宗教热诚的儒者,正是研究儒学宗教性的一个很好切入点。

二、朱熹《家礼》的内容及分析

(一)背景

清代学者对于朱熹是否《家礼》的作者曾有一些争议,Kao[13]、蔡方鹿[9]、Ching[14]和Ebrey[15] 等人都有深入的讨论。现在,大多数的学者都认为这本著作是由朱熹在四十岁左右,因母亲去世而丁忧在家时编著的[7]149。本来只是初稿,但在刚完成不久就被人偷走了。这部书稿直到朱熹去世后不久,人们为他筹备葬礼的时候才又重现于世[10]。朱子最初想法是要编撰一套简单易行、适应当时社会的家庭礼仪、学校礼仪、社区礼仪、国家礼仪和朝廷礼仪[6]144-150。但是,他只编完了第一部分,而且是还没有经过修订的草稿。因此,他的《家礼》必须放在其包括家庭礼仪、学校礼仪、社区礼仪、国家礼仪和朝廷礼仪的整个礼仪学说体系中加以理解。

这篇《家礼》之可贵是因为它是一本非常精简的实用手册。“唐五代以后,世俗民风多为释道二教浸淫,儒学在民间的地位不免因之而削弱。儒者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不得不放弃“礼不下庶人”《礼记·曲礼》的古制,将原属上层社会的儒家礼仪世俗化和平民化,推广至民间。前此,司马光即纂有《书仪》一书,为家礼的世俗化开了先河。然而司马氏之书对古礼的删削却颇为有限,故难以通行至闾里。朱熹有感于此,便以其书为底本,复加删削,成《家礼》一书。……成为当时最为简明适用的一部‘庶民之礼’。”[10] 校点说明

这本手册不但在中国民间曾有巨大影响力③,对整个汉语文化圈也如此,尤其是在古代韩国,至少一位韩国学者已经出版了一本关于这一主题的专著[16]。“朱子《家礼》一书早在高丽朝末叶,即与性理学一起传入,并在当地得以普及,成为自政府以至大夫、庶人的标准礼式。……李朝中叶以后,朱子《家礼》已广泛扩散至朝鲜的一般庶民之家。可以这样说,朱子《家礼》在朝鲜历史上所产生的影响,在许多方面甚至还要超过此书的诞生之地中国,这确是《家礼》传播史上的一段佳话。”[10]校点说明 关于它在日本的影响的摘要报道,参见王维先、宫云维等人的研究。可惜此书已很久没有出版单行本④,与其他朱子著作重新排印也只是2002年《朱子全书》出版的事,以下引文全部以《朱子全书》第7册为据(关于朱熹在他自己家庭中举办的家礼活动的讨论可以参考粟品孝的研究[18])。

《朱子家礼》是一本带有注解⑤ (笔者采用的《性理大全》版本中的批注,主要是由朱熹编写,只有一些是其弟子编写的)的实用手册,包括四种礼仪:冠礼、婚礼、葬礼、祭礼。前三种是人类学家称之为“生命历程仪式”。第四种礼仪被称为家礼,因为它是在家里举行的。这本书的卷一题为“通礼”(“此篇所著,皆所谓有家日用之常礼,不可一日而不修者”。页875),它涵盖了三个方面,即祠堂、深衣制度、司马氏居家杂仪。

根据笔者手头所有的一个清代《性理大全》版本,这本书在首页起是一些说明性的图表,共30个:家庙之图、祠堂之图、深衣前图、深衣后图、着深衣前两襟相掩图、裁衣前法裁衣后法、深衣冠履之图、行冠礼图、昏礼亲迎之图、衿鞶箧笥楎椸图、小敛图、袭含哭位之图、大敛图、丧服国(图?)式、冠绖绞带图式、斩衰杖屦图、齐衰杖屦图、丧祭器具之图、丧轝之图、本宗五服之图、三父八母服制之图、妻为夫党服图、外族母党妻党服图、神主式、椟韬藉式、椟式、尺式、大宗小宗图、正寝时祭之图、及每位设馔之图。这30个图显示出朱子对礼仪空间、礼仪器物、礼仪服饰、礼仪人方位、礼仪人称号和礼仪队列都非常关注。很可惜的是,2002年的《朱子全书》中的《家礼》,只有文字,没有图案;然而礼仪只靠纯文字来表达必然是言不尽意的。

(二)通礼

第一个部分是祠堂⑥。在开篇的注中,朱熹解释了把这一个部分内容放在手册篇首的原因,“此章本合在祭礼篇,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着此冠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页875)接着,朱子解释了祠堂的设置,在那里日常的祭祀仪式,每天向祖先神位所作的禀告,和祭祀应当献上的食物。此外,在其后的四个章节中,在祠堂向祖先禀告都是这四个仪式中必备的关键部分。朱子把祠堂看作是最重要的家庭礼仪空间,如此强调,也加深了一些汉学家将祖先导向的家庭礼仪看作是认识中国文化的关键[15]3。

第二个部分非常简短,涉及深衣的样式规定。朱熹可能认为当时的“孝服”的样式已经与两千年前的周朝深衣相去甚远,因此需要撰写这一部分内容。

第三个部分是关于家庭生活各个方面的指示的汇编,题为“司马氏居家杂仪”,是对北宋儒家礼仪的改革先驱司马光思想的继承。这些指示是管理家庭生活的行为礼法规范(从家庭的基本单位直至整个家族)。这里,“礼”更多的是指合宜的行为规范,而不是指正式的礼仪仪式,反映了古代中国大家庭中种种尊卑和主从礼节。朱熹解释了把司马光的指示放在《家礼》卷一的理由:“此章本在〈昏礼〉之后,今按此乃家居平日之事,所以正伦理笃恩爱者,其本皆在于此,必能行此,然后其仪章度数有可观焉,不然则节文虽具,而本实无取,君子所不贵也,故亦列于首篇。使览者知所先焉。”(页880)

换言之,家礼的本质是家庭伦理。正如在《家礼序》所述,在各种不同的礼仪细节背后,是礼仪的基础——家庭中的爱敬,“凡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者,其本也;冠婚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页873)⑦。

(三)冠礼

冠礼是男性的成人礼,当在一个男孩到十五至二十岁的时候举行。当然,这一定是在祠堂里举行。它包括有三项仪式活动:(1)主持人将头巾放在他头上,(2)将帽子、黑色的长袍安置妥当,为他绑上皮带,系上鞋带,(3)帮他戴上帽子,穿上正式的宽松长袍,束上皮带,穿上长靴,并带上官员所用的玉配,或者穿上学者的长袍和长靴。在这过程中有三次宣告祝词:(1)“吉月令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以介景福。”(2)“吉月令辰,乃申尔服。谨尔威仪,淑顺尔德。眉寿永年,享受胡福。”(3)“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耈无疆,受天之庆。”(页891~892)这个仪式的高潮是宣布这位成人的“字”——寄寓着长辈对他将来德行的厚望,并解释它的含义(这使我们不能不想到在基督教的洗礼和教父的任命仪式上,给人们起的教名)。

这个仪式在其他文化的成人仪式中也能找到共同点。成人礼“将新人带进了一个具有精神和文化价值的世界,使他成为一个负责任的社会成员……这新人经历及超越了作为孩童的自然存在模式,获准进入文化存在模式;因而,他也就被引导进入精神价值。”[19]4476 朱熹在批注中,引用司马光的话,很好地解释了冠礼的重要性:“司马公曰:古者二十而冠,所以责成人之礼,盖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于其人,故其礼不可以不重也。近世以来,人情轻薄,过十岁而总角者,少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知之哉?往往自幼至长,愚騃若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页889)换言之,这项礼仪进一步证实了当代西方礼仪学者关于成人礼(rite of initiation)的观点,即“将社会的规则和价值教导给那些要成为羽翼丰满的社会成员。”[20]7798

除了精确地指示了礼仪空间、礼仪行动、礼仪宣告,朱熹还在附录的图表中详细地指示了参与仪式的每个人的礼仪位置。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他的许多文化中,成人礼是一个社会性的行为,而儒家冠礼却完全是家庭行为。参加这项仪式的只有一位客人,就是仪式的主持人。当仪式结束,然后“冠者遂出见于乡先生及父之执友。”(页893)

在这章结束的部分,还用很小的篇幅介绍了女性在十五岁时的成人礼——笄礼[21]。

(四)婚礼

第二个家礼是婚礼;朱熹把它简化为三礼:纳采(言定),纳币和亲迎。婚前和婚后尚有一些简单程序。当然,在整个的礼仪程序中,要在祠堂中多次禀告祖先[22]。

(五)丧礼

这个礼仪包括了服丧、祭奠、葬礼、和祭祀等仪式。这是本手册中最详尽的部分,由21个小礼仪组成(司马光的《书仪》则共有37个小礼仪来组成丧礼)。这大概有两个原因。首先,这项礼仪在中国古代的儒家社会中占据着很显要的地位。同时,这项礼仪也是儒家思想要面对的主要来自佛教和道教的最大挑战之所在。正如上文所述,这本手册的成因与朱熹的母亲去世有关,朱熹容许他的学生采用了佛教的葬礼仪式,是因为当时并没有现成的儒家葬礼仪式可供采用。因此,在本手册的这一部分,朱熹明确申明“不作佛事”(页905),并且在注解中,驳斥了佛教的礼仪能帮助死者脱离地狱痛苦得以进入天堂的主张(页905~906)⑧。

这21个丧葬礼仪细致而精确地记述了礼仪顺序,礼仪行动,礼仪动作,礼仪列队,礼仪礼节,礼仪供品,礼仪服饰,礼仪空间、礼仪时间,礼仪用品,礼仪语汇,礼仪文告,及礼仪音响。在很多文化中,礼仪音响就是音乐。在《家礼》的其他三礼中,或为了易于实践,都没有指示以乐配礼。惟独在丧葬之礼中,朱熹却指定一个显著的礼仪音响——哭声。对于哭尽哀、人哭、代哭不绝声、止代哭、坐哭、立哭、行哭、哭于途、哭于厅、哭于堂、哭于灵前、哭无时、反哭、卒哭等,都有非常精确的指示。(古代西方社会有葬礼所用的弥撒曲或安魂曲,甚至佛教和道教的葬礼仪式也有音乐,但是儒家的丧葬礼似乎却没有。这一有趣现象值得另做研究。另外,关于中国人的丧葬礼仪音响,约三十年以前,笔者在台湾上大学时,亲眼见到出殡所用的汽车队用高分贝的音量不断地播放着嚎啕大哭声,在街上穿过。现在海峡两岸都有雇用人在丧事代哭的现象;在台湾,专业代哭的职业孝女取名为“孝女白琼”或“孝女白琴”,男的则称为“五子哭墓”。好像没有嚎啕大哭声,就不成礼仪。)

因此,在前文所提及的朱熹晚年所编纂的《仪礼经传通解》中,朱熹将丧葬礼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与家礼、乡礼、学礼、邦国礼、王朝礼、祭礼并列,就不足为怪了[23]。

(六)祭礼

最后一个家礼是祭礼。祭礼与前三种礼仪不同,它并非只举行一次仪式,一年中要重复举行多次。首先是四时祭,在每个季节的仲月,祭祀所有的祖先。其次,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近祖)。还有“忌日”祭和三月初清明节的墓祭。除清明墓祭之外,所有的祭祀仪式当然都在祠堂进行。除了对礼仪时间和礼仪空间有所规定之外,还规定了礼仪各人位置、礼仪祷文、礼仪器物、礼仪供品(如肉、鱼、米饭、面条、谷物、水果、蔬菜和酒)。各礼仪程序尽管并不完全相同,但也大同小异,通常的次序如下:请神主就位、参神、降神、进馔、初献、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纳主、彻、馂。

朱熹似乎相信先人的神灵仍存在。在前一章〈丧礼〉的批注中,引用了司马光对佛教丧礼要求(作水陆大会、写经造像、修建塔庙)的批评时,有这段话:“死者,形神相离,形则入于黄壤,朽腐消灭,与木石等,神则飘若风火,不知何之”(页905)。然而,在整本《家礼》的正文和注解中,并没有暗示人会与祖先的神灵有沟通、交往、互动。那么,为什么还要常祭祖呢?朱熹的回答是:“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页941)因此,朱子认为烧纸钱给祖先也没有必要[8]191。

在祭礼过程中,主礼者会诵读一些祭文或发表一些演说:有时代表子孙们邀请祖先的神灵回到祠堂来,有时代表子孙们邀请祖先的神灵享用供献的食物;最后,甚至反过来,代表祖先的神灵祝福后辈子孙说:“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页940)这段祝福语源自《仪礼·少牢馈食礼第十六》:“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24]760-761[25]618-620

很显然,对朱熹来说,祖先并没有被赋予神性或仙性;他们顶多是相当于东正教会和天主教会中的圣徒,是尚在生的人和上帝之间的祷告中介者。祖先的神灵能祝福子孙“受禄于天”,而不是直接受禄于祖先。

三、《家礼》的宗教意涵

朱熹的新儒家哲学思想是广为人知的,但除了陈荣捷[8]181-204[7]139-161 和秦嘉懿[14]72-90 之外,无论是在中文还是英文学界,朱熹思想研究的学者们往往忽略了其学术思想中的宗教维度。在他们二位的研究基础上,笔者在本文中就朱熹的《家礼》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愚见认为,《家礼》中包含着明确的宗教情怀,而这种宗教情怀在原则上并不与基督宗教的宗教情怀相冲突。

通观整部《家礼》,祠堂这个礼仪空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在首章《通礼》正文第一件事便指示如何在家中建立祠堂及相关礼仪:“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主人晨谒于大门之内,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则参,俗节则献以时食,有事则告。或有水火盗贼,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器,然后及家财”。(页875~879)

再者,在“祠堂”标题批注中解释了为何对祠堂要如此重视,因为这是先立其大:

此章本合在《祭礼》篇,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着此冠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页875)

其次,在每一项家礼的指引中,朱熹都指出何时该在祠堂做什么。(1)冠礼:“前期三日,主人告于祠堂”(页889);礼成后“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堂”(页892)。(2)婚礼:“纳采”前,男“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于祠堂”(页896)。女家收书信后,马上“遂奉书以告于祠堂”(页896)。女家然后回书与男家,男家“主人复以告于祠堂”(页897)。在“亲迎”前,男家“主人告于祠堂”;新郎到新娘家后,“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页898)。婚后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页900)。(3)丧礼:丧礼后期要把亡人供奉于祠堂:“诣祠堂,奉神主出,置于座。还,奉新主入祠堂,置于座”(页925~926)。到第二年忌日,“告迁于祠堂……毕,祝奉神主入于祠堂”(页928)。(4)祭礼:除了清明墓祭之外,四时祭、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近祖)和“忌日”祭等,全都在祠堂进行。

总言之,祖先在朱熹的家庭礼仪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祭祖只是其表现方式之一而已。有些西方人也看到这个儒家文化特色,所以用“祖先崇拜”(ancestor worship)来形容之。可是笔者认为这个称谓是既不正确,也是不幸的。这称谓并不正确,因为西方人用worship这个字,并不只是一般尊重敬佩之意,而通常用在惟一值得(“worship”与“worthy”有相同字根)人类无条件崇敬委身的宇宙至高者身上。因此,在犹太教及基督教的传统中,“敬拜”只能用于上帝身上。对其他人,不管是什么圣人或伟人,顶多是对他们礼敬、崇敬、敬仰、敬爱,而不可以崇拜他们,否则便被判为“偶像崇拜”。(天主教虽然礼敬“圣母”马利亚,但不会如对天主一样去崇拜或钦崇她。)朱子《家礼》中的祖先,并无神明的地位,朱子也没有建议我们向祖先祈福或求保佑。

西方当代宗教学是这样理解“祖先崇拜”:“祖先被视为拥有相当于神性的能力,因此被赋予了接受敬拜的地位……人们可以向祖先祈祷,祖先也有能力赐予恩惠或减少灾难。”[26]321 可是,根据笔者上述解释,祭祀祖先的祭礼并没有这种求福消灾意义;因此,这礼仪不该被称为崇拜祖先,而应被称为“礼敬/崇敬/敬爱祖先”(ancestor devotion)才更为准确⑨。基于同样的理由,Ebrey把《家礼》的祭礼译为“献祭礼”(Sacrificial rite)也是不正确的。根据宗教礼仪学的观点,“献祭”这个字起源于拉丁文的“sacer facere”,意思是使之神圣[27]108-114,但朱子《家礼》中的祭礼,却并无这个“使神圣”的意思。把祭礼译为“rite of offering”较恰当。

礼仪的用意之一,是培养我们某些行为习惯及相对应的思想态度。《家礼》中有大量敬祖的礼仪,也该作如是观。正如朱子在《家礼·序》中所言:“凡礼有本有文……冠婚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至于家礼之本,朱子清楚指出:“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者,其本也……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朱子编修这本《家礼》之用心,也是希望“庶几古人……谨终追远之心犹可以复见”(页873)。而正如前述,祠堂一段之所以放于篇首,是要让读者“先立其大”,明乎“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至于祭祖,同样地,“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⑩。这些“爱敬”、“崇爱敬”、“谨终追远之心”、“报本反始之心”,都可说是一种宗教情怀。儒家对祖先的敬爱建立在对自身的血脉根源的深切怀念的基础上,而且这种尊敬是出于报恩之情。因为报恩也是古祭礼的最重要特征[4]105-106。因此,笔者认为,这与基督宗教中对于造物主的感恩赞美宗教情怀类似,并且是不冲突的(11)。

2006年笔者参观位于台北县的世界宗教博物馆,其中有“台湾宗教”的陈列与说明。说明中提到“饮水思源,慎终追远”是台湾民间宗教的共同特征。可是,这特征岂不就是朱子论家礼之本吗?——“谨终追远”,“报本反始”(页873,875)!笔者认为,《家礼》中包含着明确的宗教情怀,而这种宗教情怀在原则上并不与基督宗教的宗教情怀相冲突。因为基督徒对上帝的敬虔,部分也是源于这“饮水思源”,“报本反始”的心,因为他们相信上帝是人类的造物主,是世人的“大父母”(明末来华天主教耶稣会士所创的词):

昔余与人言天主之学,有人曰:予最不喜闻者,“天主”二字。予应之曰:然则吾子极恶父母之名乎?生我者父母,生父母者祖宗,生祖宗者天主也。天主非生人之大父母乎?(12)

简言之,以“祖先崇拜”的角度去理解儒学的宗教性是不足够的,因为祖先并没有被赋予神性。朱子《家礼》所揭示的宗教情怀,是比“祖先崇拜”更深刻、更宽宏的;谨终追远的最终对象还是天,因为人皆本源于天,“受禄于天”(相当于上帝、天主、真主)。

收稿日期:2007-10-10.

注释:

① “而今礼文觉繁多,使人难行。后圣有作,必是裁减了方始行得。……古礼于今实难行。尝谓后世有大圣人者作,与他整理一番,令人苏醒,必不一一尽如古人之繁,但放古之大义。……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若是古人如此繁缛,如何教今人行得。礼时为大,有圣人者作,必将因今之礼而裁酌其中,取其简易易晓而可行。必不至复取古人繁缛之礼而施之于今也。古礼如此零碎繁冗,今岂可行,亦且随时裁损尔。……问所编礼,今可一一遵行否?曰:人不可不知此源流,岂能一一尽行。后世有圣人出,亦须着变。夏商周之礼已自不同。”转引自钱穆《朱子新学案》第五册)。

② 关于朱熹的庞大礼学,笔者还没有见到过深入的研究成果发表。虽然钱穆(1971)、Kao(1986)和蔡方鹿(2004)有一些初步的研究。这个课题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博士论文主题;然而,这个研究的空白,说明了华人学者在这个论题方面的兴趣程度!

③ 我们需要更多的社会历史学家和民俗学家来从细节上填补这方面的空白。我看到的一项杰出的地方性研究的例子是李丰楙(2002)。

④ 笔者寻遍两岸三地书店都买不到,英译本单行本反而可买到(Chu,1991),真是礼失求诸野了。

⑤ 在他的晚年,在《仪礼经传通解》这本百科全书式的计划中,葬礼和祭礼已经从“家礼”的部分去掉,使之成为与五种社会性礼仪并列的礼仪,这说明这两种礼仪在朱子看来是极为重要的。

⑥ Ebrey把祠堂译为“the Offering Hall”,虽非完全错译,但笔认为还是直译为“Ancestral Hall”较贴切。

⑦ 与其他文化的成人礼不同,儒学的男女之别并非是在成人礼的时候才开始的。在这部分的结尾就会提到男孩和女孩在六岁开始就要接受不同的教育。

⑧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儒家的葬礼在香港已经见不到了,反之,佛教和道教的葬礼仪式却大行其道;笔者致电询问,香港殡仪馆人根本已不知道有儒教丧葬礼仪这一回事!我们又再回到朱子要编修《家礼》的社会情况。

⑩ 《礼记·祭义篇第二十四》:“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王梦鸥,1990,页748~749);《礼记·祭统篇第二十五》:“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王梦鸥,1990,页774~775)。

⑨ 在英文《宗教百科全书》中的“祖先:祖先崇拜”的条文中,朱熹的《家礼》被当作是儒家祖先崇拜的一个例证。这是多么错误的观点!

(11) 《礼记·郊特牲》早已这样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12) 参见郑安德编《明末清初耶稣会思想文献汇编》卷三所收朱宗元文《答客问》(北京大学宗教研究所内部出版,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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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礼的宗教意义--以朱子“家礼”为中心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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