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对象研究:审问与批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对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审问”二字,此处用其原本之意,即“审视与疑问”,而不是别的意思。本文重在提出问题,兼及一定的分析和评判,目的在于引起图书馆学研究者,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者的关注和警醒。
1 随波逐流,变幻无定何时了?
建国以来,图书馆学研究领域中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是关于研究对象的争论,此争论历时半个世纪,涉及众多学人。人们在批评他人观点的同时,又不断提出一些新的观点。矛盾论、事业说、规律说、交流说、信息资源说、知识组织说、知识集合说、可获得性论[1],等等,真的是走马灯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据说已经达到了五六十种之多[2],并且还在不断地产生。何以如此?从根子上来看,一切都是环境所造成。“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是人们看待事物发展和适应环境的一个信条,难道说环境变了,研究对象也要“与时俱进”,随之改变?每一阵“风”吹来,“研究对象”都骚动不安。信息资源管理兴起时,有学者提出了“信息资源论”,在知识管理全面扩张的形势下,有学者提出了“知识组织说”,在“信息爆炸”和“信息膨胀”的论调甚嚣尘上的情况下,又有人提出了“可获得性论”,等等。而学术环境和学术风气的变迁是永无止歇的,新“风”还要不断吹来,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莫非真要随波逐流、变幻无定了?
2 “问题”之争到底有多大必要性?
图书馆学自诞生之日起,关于其研究对象,在西方国家也有不同的说法,但是并没有引起多大的争论。图书馆学传入中国之后,在20世纪中期以前,关于研究对象的表述也有相当的差别,同样也没有引起什么争论。大家形成一种“存疑而不争”的局面。原因主要在于,研究对象问题并不像一些学者所说的那样重要,而事实上确实存在着更为重要的问题。霍国庆先生认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图书馆学认识和研究的起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认识与研究的每一次进展,都带来了图书馆学整体的飞跃性发展,并因而促进了图书馆学学科体系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规定着图书馆学研究的内容,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则规定着特定图书馆学体系的深度与水平。”[3] 真的如此吗?问题并不这样必然,仅就新世纪人们所提出的几种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新说而言,它们相互纠缠,是是非非,“说也说不清楚”(歌曲《糊涂的爱》中的一句歌词),不仅没有给图书馆学总体带来“飞跃性发展”,而且扰乱了人们的思想,使大家对图书馆学的认识陷入了“你不说我倒还明了,你越说我越糊涂了”的境地。至于说“规定着图书馆学研究的内容”,也是不一定的,王子舟先生论述了图书馆学内容体系的形成最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实施图书馆学教育时对课程的安排,二是人们开展图书馆学研究时对图书馆工作内容的解析[4]。有学者指出,1950、1960年代开展的“什么是图书馆学和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大讨论是20世纪中国图书馆学高扬理性旗帜的三次高潮之一[5]。1957年,图书馆学大家刘国钧先生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通讯》上发表《什么是图书馆学》,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这是与当时的政治文化环境紧密相关的,争鸣有助于社会主义新中国图书馆学的建立,促进当时社会主义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次有关研究对象的讨论有其合理性。
1980年代,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旧事重提,其隐含的背景和任务是学科重建,因为经过了十年浩劫,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被糟蹋得一片荒芜,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百废待兴,图书馆学也不例外,这样,研究对象的重新审视和论争就成为一个契机。这表明此次旧事重提也有其合理性。但是进入1990年代中期,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日益深入,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一日千里,特别是国际互联网向全球各个角落广泛延伸,图书馆实践提出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学科重建也基本完成,因此研究对象问题成为一个并非紧要的问题。在此情况下,我们还要对之不依不饶,无结果地讨论来讨论去,究竟是一种理性精神使然,还是一种性之所至(据说国人性格中有热衷争论的一面)?是学科建设的需要还是不合时宜之举?当然,确实有一些学者相当“执着”,他们试图借着知识经济和互联网络的东风,揭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本质”,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人们的问题。笔者在佩服他们的治学精神和勇气的同时,也不免为其耗费的才智和心力感到惋惜,尤其是进入21世纪,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又有兴旺发展之势,笔者更觉得值得反省,在历史的老问题上反复纠缠,无尽地纵欲,旷日持久,何时是了?检视历来的争论,扪心想一想,到底有多大学术价值?留下了多少知识沉淀和思想的传承?除了一堆堆文字和一篇篇文章,我们到底还有多少值得回忆的东西?王知津教授论述了情报学研究对象也有不同的说法[6],但是与图书馆学相反,为什么情报学者并没有在研究对象问题上争论不休?为什么人家把目光转向了别的地方?
3 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笔者不准备再提新说,不然就陷入了自我悖论。其实图书馆学有明白无误的研究对象,只是有些人不相信或者不愿意承认而已,这就是我国著名图书馆学家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的黄宗忠教授多年前提出的“图书馆”说,他在论述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何以是“图书馆”时用的文字并不很多,但我觉得却胜过了许多其他种种诸说论述文字的总和,这一方面是指黄先生揭示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是指他的论述简洁而又有说服力。让我们在这里再一次简要地重温它:“近200年来,尽管人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不断深化,由局部到全体,由表及里,但图书馆学研究始终没有离开图书馆,总是围绕图书馆这一客体进行研究,从而才有了今日图书馆学内容体系。一些人承认图书馆学内容体系,却不承认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认为图书馆是一个机构,不能作为研究对象,这是不合逻辑的。什么是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就是人们认识的客体,也就是人们思考与研究作为目标的事物。图书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图书馆学研究者认识的客体,是思考与研究的目标。如果不是以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自然就不是图书馆学。”[7] 多年来,在图书馆学研究中,尤其是在研究对象问题上,我们习惯了各说一套,习惯了对别人观点的视而不见,或者见到了也无动于衷,好像认同了别人的观点就是自认低人一等,无颜见江东父老了,这背后透露出一种怎样的学术心态?可能有人会问,黄先生的观点是不是太简单了?是不是你个人的偏爱?是的,黄先生的论述确实简单,并且笔者不否认有偏爱的成分,但客观地看来,黄先生的论述是言之成理,实实在在的。我们不妨再反过来提问,使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图书馆学为什么不可以“图书馆”为研究对象?许多自创新说的学者从内心来说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或者是躲躲闪闪地不愿意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说确实不好回答,不管他们最终如何回答,总是让人觉得有些勉强。有些学者虽然承认图书馆学研究离不开“图书馆”,但就是不愿意承认它是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有的专家认为,随着形势的发展,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推进,图书馆作为一个机构的理解应该淡化,因此研究对象也就不能是“图书馆”,而是“图书馆”中的显性“知识”或“知识资源”。这种看法笔者也不赞成,因为这种观点与以前的“要素说”(以“书、人、法”三要素或后来的五要素作为研究对象)有“雷同”或“变相雷同”之处,有一种走回头路的“迹象”。有的学者提出的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显得“高深”,论述得也颇为“严密”,文字也相当漂亮,但最终还是让人无法接受。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深入浅出,这是一种功夫;相反,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繁复以进,却是另一种功夫。显然,我们欣赏和提倡的是前面的一种功夫。实际上,图书馆学研究不存在高深莫测的“对象”问题,尽管不断有人力竭智穷地发表新说,但结果总是吃力不讨好,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图书馆”这一宿命。就连王子舟先生所说的20世纪后半叶在我国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至今仍为一种主流意识的“图书馆事业说”[8] 以及相对有代表性的“图书馆管理说”等,不也是明明白白地写着“图书馆”三字,以“图书馆”作为关照对象的吗?并且,进一步说,不少学者的“新说”都做得很漂亮,说得好像都有理,但是放在一起,你信谁的?这不是不想相信,而是不敢相信了。而黄宗忠先生的观点以其论述简明、实在,可以让人相信。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知识内容日益复杂,形式却日益简化、单纯,正像有人所说,“理论要求内容更具真理性,形式更具简单性。”[9]“图书馆”三个字的概括不正是符合了这一要求吗?
总之,“图书馆”,不管人们作实体的理解还是抽象的理解,它都是图书馆学必须“直面”的“对象”,这是图书馆学无法摆脱的历史宿命,图书馆学一经产生,这一研究对象就确立起来了,任谁也无法更改。研究对象的“去图书馆化”之势隐约流露出我们潜意识中的学科自卑感和基础理论研究乏力的无奈,值得我们警醒。我真心地想劝一劝我们学界的老师、同人们,不要把“图书馆”三个字看作是图书馆学发展的“紧箍咒”,欲以摆脱而后快。
4 学科是成熟了还是没有成熟?
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图书馆学到底成熟了没有?有人列举了许多具体指标,照此来判断学科是否成熟、规范,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就是研究对象的“明确”。许多人认为,既然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还没有“确定”,则图书馆学还远没有成熟,还属于“前科学”发展阶段。说到底,学科成熟与否判断的最终标准是什么?这里笔者不想占用篇幅进行探讨,但只想说明,研究对象还有争论的学科,不一定它就不成熟。比如在经济学界,有关经济学研究对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认为是经济运行规律,而现代西方经济学则一般认为是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但是有谁见到经济学研究者去没完没了地讨论研究对象问题,并由此去怀疑学科的成熟性呢?他们有太多更现实更紧要的东西需要研究和解决,哪里有工夫去探讨研究对象!有的学者还从学科内容体系的不稳定来说明图书馆学的不成熟,这里面的问题更多。不同时期图书馆学的研究内容有一定差异,不能必然说明图书馆学不成熟,而只能说明它的发展,图书馆学是一个实践性强的学科,社会环境和技术的变化必然引起图书馆学内容体系的变化,在图书馆实践中,不同时期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不同,人们关注的焦点有别,新时代环境下的图书馆实践活动必然会为图书馆学增添新的富有时代特色的内容。比如现在,图书馆面临的主要任务和关注点是数字图书馆建设以及网络化虚拟咨询服务等。
图书馆学分支学科众多是不成熟的表现吗?有的学者认为,图书馆学的分支学科林立,过多过泛,表明了它的不成熟性。笔者对此同样无法认同。按靳娟娟在“21世纪情报学教育发展战略研讨会”上表达情报学发展状况时的观点,分支学科多恰恰表明了情报学的成熟性。同理,图书馆学的学科分支多也可以说明图书馆学的成熟性。就像一个母亲,生一个两个孩子不能说她成熟了,但是若生了十个八个或者一群孩子,还说她不成熟,则一般情况下是与理不合的。进一步来说,图书馆学的发展成长至少也已经有200年了[10] [11],这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我们见过多少经历200年的发展至今还没有成熟的学科?尤其这200年不是公元前的或者是几百年前的200年,而是紧紧贴近现在的科学加速发展的200年。
谁都可以“发言”表明图书馆学不成熟吗?有的学者认为,谁都可以“发言”也表明了图书馆学的不成熟。在图书馆学研究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一些没有真正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发表文章,这不是表明研究门槛太低,谁都可以进入,进而表明学科发展不成熟吗?笔者却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研究门槛低的主要原因不在内部,而是在外部,其原因谁都明白。看天下“衮衮”篇章,多为利来,图书馆学文章也不免如此,大家要评职称,不发表能成吗?不多办一些刊物行吗?这么多人要发表文章,又办了这么多刊物,质量当然不能保证。有人会说,别的学科人家难道就不评职称了吗?人家的门槛就没有那么低?确实如此,进一步分析,就会回到一个老问题上,我们会发现,还是因为图书馆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太低,而这最终是由于图书馆行业的社会地位所造成的,社会地位偏低,吸收大量高素质的员工就很困难,在此情况下,能要求大家都写出高水平的研究文章吗?
5 是多研究些“问题”还是多谈些“主义”?
很久以前,胡适之先生就劝喻我们,“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这对我们今天从事学术研究,特别是从事实践性强的学科的学术研究仍然具有指导意义。笔者认为,研究对象问题就是图书馆学研究领域中的“主义”,而不是“问题”,或者说研究对象问题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而是一个“伪问题”。上海的范并思先生认为,图书馆学应研究“观念”,而不是“概念”[12]。笔者深为赞同。不幸的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的争论大多属于概念之争。一些学者把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之争归结为先贤们引进图书馆学、研究图书馆学时的用词不当,不该以机构来命名图书馆学,或者说是翻译之误。这其实已经偏离了学术研究的“人间正道”,是在细枝末节问题上钻牛角尖,误入了歧途,就像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在《花木兰充军》中的一句唱词,“刘大哥讲话,你理太偏!”这些专家说的可能有“自己”的道理,但只不过是在“自己的话语系统”中有道理,缺乏普适和长远的意义。进一步来说,有谁规定了一门学科不能以机构来命名的?试问:各种学科,三千余门,有几个学科把发展中的问题归结为冠名错误的?博物馆学也是以“博物馆”这一机构来命名的,但谁也没有对这一名称和它代表的学科怨天尤人;有学者指出,银行学也是以“银行”这一机构来命名的[13],但是有谁怀疑过银行学研究对象的问题?把学科研究对象甚至于整个学科发展出现的问题归结于学科名称,让学科名称承载了过多的“意义”和过重的负担,这学科名称将如何承受得起?!
检点过去人们所提出的许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学说,我们大概有两种鲜明的感受,用国学大师王国维表达对西方哲学感受时的话,就是“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有的学者提出的学说的确让人耳目一新,感觉很是“可爱”,比如蒋永福、霍国庆、王子舟等先生所提出的研究对象新观点,但是,他们学说的可信度与所花费的研究气力是不成比例的。相反,黄宗忠教授所提出的论点,尽管已经事隔多年,显得陈旧,一点儿也不“可爱”,但是先生明白无误的大实话,却使人不由得不信。此外,笔者有一个发现,越是极力使人相信他揭示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本质的,越是值得怀疑,比如“可获得性论”即是如此。此说的创造者是梁灿兴先生,他和卢儒珍女士在一篇题为《也谈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专指性》的文中说,“得出了‘知识单元可获得性说’是目前所有的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中,唯一准确包括了图书馆实践领域的观点的结论”[14]。并且卢女士还在《浮出水面的可获得性论》一文中说,众多研究对象学说“……其中能够经得起检验和理论推敲的论点并不多,……笔者似乎看到一个对图书馆实践具有完整解释力的体系正在形成,图书馆界已经无法忽视它的存在了。”[15] 已有人从学理上指出这种“新说”有“矛盾说”的痕迹,并且它是出自作者和其合作者之口这一点,就使其可信度打了一定的折扣,让人觉得不过是自说自话、自我评说罢了。
在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上,笔者从邓小平同志创造的对国家间领土争端的处置办法——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得到启发:把研究对象问题暂时搁置起来,大家共同面对现实的、紧迫和有意义的问题。你不愿意信奉黄宗忠先生或别的学者的观点,这没有关系,我们可以暂时搁置争论,潜心观察和研究,不急于下结论,这样总比随意地、一时心血来潮地提出不成熟的新观点,引起无休止的争论要好。
6 最后的疑问
现在,笔者不妨先放下拥护黄宗忠先生的学说的立场,而视研究对象之争的乱相丛生局面为“合情合理”的,各家的观点都是“无可指责”的,在这个前提下,提出最后的疑问。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唯一的、固定不变的,还是多样的、变化发展的?如果我们承认是前者,则意味着到目前为止所提出的几十种说法中的一个是正确的或者没有一个是正确的,“一个是正确的”是说研究对象已经被揭示出来了,但是大家还没有取得共识,或者说许多人尚没有认识到,于是关于研究对象问题之争还要持续下去,直到人们的意见达到统一为止,但鉴于学者们在学术研究中必然遵循自己“内心的法则”,则达到意见的统一之日,路途将是十分遥远的,但是这毕竟让人看到了一丝希望。“没有一个是正确的”是说真正的研究对象还没有揭示出来,我们正走向接近真理的漫漫征途上,仍然要继续争论下去,直到“神秘的对象”终于显山露水、大白于天下并且取得大家的认同为止,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对象的最终“确定”,其艰难比之上一种情况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确实存在这样一个最终的唯一的研究对象,而我们现在谁也没有揭示出来,对我们研究者来说,则不啻为一种天大的嘲讽。中外学者,200年的接力赛,还无法到达终点,真的是有眼无珠、视而不见吗?真的是用心不够、用力不勤吗?还是我们资质不够,或者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深埋十八层地狱我们倾全力也无法企及?
如果我们承认后者,即研究对象是多样的、变化发展的(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学还是一个“学科”吗?),则意味着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揭示出最终的研究对象,永远也无法就研究对象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我们永远都是在“白费力气”,我们永远都处在追寻的途中。当然,学者们,我指的是中国的学者们,由于上面提到的原因,注定还要毫无希望地争执下去。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我不知道最终将如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