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的临床药学监护论文_樊志君

长沙市第八医院 临床药学室 湖南长沙 41002

【摘 要】目的 实验研究药物性肝损伤的临床药学监护措施。方法 将本院2016年5月—2017年5月收治的药物性肝损伤患者30例作为实验研究的对象,回顾分析30例患者治疗前后的肝指标。结果 实施治疗和临床医学监护措施后,患者的各项指标得到了显著的好转,80%以上的患者痊愈,与监护前的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药物性肝损伤患者进行监护,及早的对药物性肝损伤患者进行治疗,可促进患者肝功能的恢复。如果不能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会给患者带来一些不可逆的损伤,在临床医学监护中,还需进行重视。

【关键词】药物性肝损伤;肝功能;临床表现

药物性肝损伤就是指患者在用药治疗的过程中,受自身体质对药物的敏感性或者药物本身的影响,对肝脏造损伤。患者最为常见的临床表现为急性或者慢性肝病,一些轻微表现的患者,停止药物治疗后,会自行进行恢复,但是如果损伤严重会危机到患者的生命。引起药物性肝损伤的药物种类较多,主要有肿瘤的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降糖和血脂的药物以及一些抗病毒药物等。对药物性肝损伤患者实施严格的临床监护,及早的采取治疗措施,对于患者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本文试验研究药物性肝损伤的临床药学监护措施,具体内容如下[1]。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本院2016年5月—2017年5月收治的药物性肝损伤患者30例作为实验研究的对象。对象的选择标准为:1)一般患者用药1—4周后就会出现肝损伤的情况,有部分患者存在潜伏期。2)患者常表现为发热、皮疹、瘙痒等。3)出现一些病理特征,如实质细胞损害、肝内胆汁淤积等。4)出现肝炎阴性标志。此30例患者中,有男性患者18例,女性患者12例,患者的年龄为18—79岁,平均年龄为(49.7±3.75)岁。损伤类型:消化道反应为20例,表现为乏力、呕吐、皮疹等;肝细胞损伤型17例;胆汁淤积型3例。30例患者的一般资料不具有差异性。

1.2方法

回顾分析30例患者的治疗与监护情况

1.2.1治疗

30例患者住院后,均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然后给予常规的抗感染治疗,主要服用的药物是美罗培南和利奈唑胺,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补充适量的蛋白质,同时进行营养支持,利用氨溴索药物,对患者实施祛痰措施。用药3天后,患者的各项情况出现好转,肺部的啰音减轻,一星期后患者的皮疹反应消失,经检测患者的肝功能恢复正常[2]。

1.2.1服药的分析及监护

此30例患者主要服用的药物有双氯芬酸钠片、活血止痛片、祛痛片等,根据患者的用药时间分析来看,此三种药物都会引起患者出现皮疹现象,服药大约3天后就会表现出恶心、呕吐等现象,即刻服用适量的氯雷他定片、头孢等药物,患者的皮疹反应仍非常明显,不见任何好转,并且出现黄疸的现象。患者无任何肝病史,则考虑是药物引发患者出现一系列反应。综合了大量的医疗文献确定双氯芬酸钠、活血止痛片、祛痛片三种药物,是造成患者损伤的主要药物[3]。

临床医师在患者用药的过程中要随时监测患者的各项情况,对用药情况进行记录,临床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定期组织会诊,对患者的各种药物进行分析,并对肝功能进行随时的检测;以DILI中的RUCAM量表为基础,对患者的肝损伤类型进行判断;

1.3治疗效果判断标准

痊愈:实施治疗和监护措施后,患者的各项指标得到好转,并恢复到正常范围,包括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球蛋白、胆红素等肝功能指标。显效:治疗和监护后患者的各项指标有所好转,下降至50%。无效:治疗和监护后,患者的各项指标无明显变化,检测后患者的肝损害更为严重。

1.4统计学处理

本院在整个试验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数据都将录入到SPSS19.0软件当中进行整理和分析,( )表示计量资料,以t检验,百分比表示计数资料,以x2检验,当P<0.05时,存在明显差异性,统计学具有意义。

2 结果

实施治疗和临床医学监护措施后,患者的各项指标得到了显著的好转,80%以上的患者痊愈,与监护前的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的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3 讨论

药物代谢酶是对患者肝脏内药物代谢的主要物质,患者用药后会首先经过肝细胞的氧化分解,形成相应的代谢产物,最后在葡萄糖醛酸等物质的作用下水解,排除体外。而有些药物会对患者的肝脏造成损害,出现损害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药物有治疗的效果,但是也带有一定的毒性,这会对肝脏造成损伤。第二,患者的机体组织异常,会对药物产生一定的排斥反应。药物性肝损伤,不及时的治疗会对患者造成较大的影响,但是此种情况具有一定的可预见性,但是有些药物本身不具有毒性,但是与机体接触后,会出现异常反应,进而出现一些过敏性症状,此种情况无法预知[4]。

通过大量的临床研究表明,药物性肝损伤今尽早发现,并采取治疗措施,可促进肝脏功能的恢复,让患者在短期内恢复正常。临床医师还需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监护,尽早发现,避免继续用药造成病情延续。为了避免药物性肝损伤的诊断过于客观,我们可以参照DILI中的RUCAM量表,辅助进行诊断。

总之,对药物性肝损伤患者进行监护,及早的对药物性肝损伤患者进行治疗,可促进患者肝功能的恢复。如果不能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会给患者带来一些不可逆的损伤,在临床医学监护中,还需进行重视。

参考文献:

[1]何鑫,刘丽华,马红玲,等. 药物性肝损伤的临床药学监护[J]. 中国药师,2015,18(12):2107-2109.

[2]于珊珊,杜凤霞,刘丽萍,等. 临床药师对支气管扩张合并药物性肝损伤患者的药学监护[J]. 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7,17(1):16-17.

[3]李瑞珺,钱方,陆瑜,等. 1例甲巯咪唑致混合型药物性肝损伤患者的药学监护[J]. 中国药物应用与监测,2016,13(4):227-230.

[4]李瑞珺,钱方,陆瑜,等. 1例甲巯咪唑致混合型药物性肝损伤患者的药学监护[J]. 中国药物应用与监测,2016,13(4):227-230.

论文作者:樊志君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蒙医药》2018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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