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叙事中的“现实”与“虚构”问题_文学论文

历史叙事中的“现实”与“虚构”问题_文学论文

历史叙事中的“真实”与“虚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真实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102(2007)06—0052—04

当我们要了解过去,回顾过去的辉煌成就以及我们祖先在历史的长河中所留下的足迹时,书写的历史便成了一种重要的方式。黑格尔曾在《历史哲学》说过:“…我们必须假定历史的记载与历史的行动和事变同时出现”。[1] 在古希腊的神话意识中,“历史”与“诗歌”是一体的。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思想的主流倾向一直强调“历史”与“诗歌”的分离。在19世纪科学历史主义这里,历史与文学终于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然而,到了20世纪中叶,罗兰·巴尔特站在构成主义语言哲学的基础上向传统的历史发起了所谓的“后现代主义”的挑战,美国历史学家海登·怀特进而跟进辩护与阐释。历史话语成了一种具有文学性的话语,成了一种“诗性”的历史,于是,历史话语与文学话语之间的鸿沟不仅被填平,而且还衍生出了一个非常致命的等式:情节编排=文学操作=虚构杜撰。然而,在人类历史上业已发生的纳粹灭绝种族大屠杀的历史事实如何在历史叙事中得到合理的解释,成了以怀特为代表的后现代历史学家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成了当前新历史主义文论界思考的问题。

当面对后现代主义的挑战的时候,一些历史学家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大多数的历史学家与历史哲学家感到历史纪撰的认识论基础面临着威胁的时候,决定进行反击。一个简单而最为严肃的问题则是一种建立在虚构与历史等同基础上的历史理论,将如何对那些发生在人类历史的骇人听闻的纳粹灭绝种族的大屠杀做出合理的解释。在历史界存在着一个不争的事实,“只要论及虚构与历史的关系,就必须用纳粹灭绝种族的大屠杀来检验:‘纳粹灭绝种族的大屠杀的事实是将历史话语与想象性再现过程分离开的一个关键点,这也许并非鲜例,而是任何事实都应该做到或能够做到的事情’”[2]。当怀特面对如潮般的争议与质疑时,他必须对自己的形式主义与语言构成主义历史理论所回避的历史真相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

美国历史学家海登·怀特将历史叙事看作历史表现的一种最重要的形式。历史是故事,作为一种文本,就不可避免地借助于叙事沦为一个故事。正如克罗齐所说,“没有叙事就没有历史”。尽管历史实在的再现还会有许多其他可选择的形式,比如,沉思录、分析或摘要等,有的历史学家还甚至采取非叙事甚至是反叙事的模式,但是,在他看来,历史叙事是因为其叙事性而成为一种比较完善的历史再现形式。他认为,“无论一位历史学家在叙述事件时可能如何客观、评价证据时如何审慎、记载确定事件的日期时如何谨慎,只要他不能给历史实在一种故事的形式,其陈述就仍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历史。”[3] 为此,他提出了历史编纂的三种形式:年代记、编年史以及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年代记(the annals)只是一个按编年顺序排列的事件列表,是最缺乏叙事成分的历史记载形式,而编年史(the chronicle)“再现历史实在,则好像实在的事件以未完成的故事形式呈现在人类的意识之中。”[4] 这两种形式由于无法展示完整的叙事性,因而也证明了自身历史性的缺乏:“没有中心主题,没有明显的开头、中间与结尾,没有命运的突变,也分辨不出有任何叙事的表露”。[5]

编年史与历史叙事包含了相同的历史事实作为信息内容,使用同样的“年代顺序”,但是产生的意义却完全不同。这并不是说叙事的符码比编年史的符码更具有“文学性”,也不是说叙事比编年史“解释”得更深刻、更全面,而是说叙事将一种话语形式强加于事件之上,从而形成一种情节结构,以文类的形式表现出来。这里的结构不是声音与韵律,而是事件的动因、高潮与结尾等因素。当读者接受历史叙事中的故事为一种类型,诸如史诗、罗曼司、喜剧、悲剧以及讽刺剧时,说明了他理解了历史话语所产生的意义。只不过这只是叙事形式的识别而已。

叙事的过程在于“将只是编年史的一个历史事件的列表转变为一个故事”[6]。事实上,在历史事件转变为历史叙事之前,事件(real events)只是凌乱的、不完整的以及支离破碎的,它们只是发生在过去,只是“在”那里;它们不会“说”,也不会将自己“讲述”出来。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它们只是故事的因素,只有当它们经过历史学家所谓的“情节编织”的运用之后,才成为可阅读的历史故事,才实现历史的阐释:“事件通过压制和贬低一些因素,以及抬高和重视别的因素,通过个性塑造、主题的重复、声音和观点的变化、可供选择的描写和策略,等等,——总而言之,通过所有我们一般在小说或戏剧中的情节编织的技巧——才变成了故事”[7]。美国历史学家海登·怀特将叙事的这一功能称为“编织情节(emplotment)”。情节编织的解释模式相当于将某些历史事实当作某种故事:罗曼司、喜剧、悲剧、反讽,这是他对19世纪的历史学家研究的结果。但是,“如何组合一个历史境遇取决于历史学家如何把具体的情节结构和他所希望赋予某种意义的历史事件相结合”。[8] 在故事叙述的过程中,故事如果被赋予一种悲剧的情节结构,它就会按悲剧方式进行解释;如果该故事被建构成喜剧,它也就按另一种方式得到解释。情节化是一种途径,通过它,形成故事的事件序列逐渐展现为某一特定类型的故事。这正是历史学家叙述的任务。由于受N·弗莱的《批评的解剖》提出的四种故事形式:罗曼司、悲剧、喜剧、讽刺剧的启发,怀特把这四种故事形式作为历史著作中的情节解释的模式。故事形式尽管存在着千差万别,但是都来自于人类创作中这四种最原始的原型模式和创作情节。米什莱的浪漫情节、兰克的喜剧情节、托克维尔的悲剧模式及布克哈特的讽刺模式都是原始结构的具体表现。

“情节编织”作为史诗、民间故事、神话、罗曼司、悲剧、喜剧、闹剧等“想象性”话语的结构形式,一般与虚构联系起来,在历史领域却遭到传统历史学家的摈弃。而怀特认为“情节编织”这通常与文类创作相关的概念其实在编排历史故事过程中也起到相当的作用。当然,怀特并非一味地否定历史事实和真实。他认为对于历史事实仅仅拘泥于文字记录的人能产生的只是年代纪或编年史,而不是“历史”。历史编撰是话语,其主要目的是对事物进行真实叙述化的构建,而不是对事物静止状态的描述,因为以叙述化形式对事实的任何表述都必定会虚构其主要内容,无论它依赖事实有多深。不过,此时的历史“情节编织”与文学“情节编织”有着本质的不同,也决定了其“真实性”的特征。怀特认为,造成历史“故事”与虚构“故事”之不同,不在于形式,而是取决于内容。历史故事的内容是真实的事件,是实际发生的事件,而不是虚构的事件。历史事件在叙事过程中通常向叙述者呈现自身的形式是被发现,而不是被建构的:“对过去事件的文字表现或文本化符合那些事件本身的真实”。[9] 这样的事实如果成为文本的客观内容,必须经过自然的或专门的语言的描述。“描述是语言的凝聚、置换、象征和对这些作两度修改并宣告文本产生的一些过程的产物。单凭这一点,人们就有理由说历史是一个文本”。[10] 历史文本由于有真实事件作为基础,因而,具备了较高的可信度,可以作为人们对历史做出合理解释的证据。

由于所形成的历史文本是建立在历史的真实基础之上,是历史学家对历史事件的发现而不是建构,因而,历史叙事就获得了不同于文学叙事的基础。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叙事的前提是找出一个合理的历史研究方法,那就是文献研究方法,其目的是要“确定出最真实、最合理的故事,来讲述作为证据的事件。”[11] 一个真实的历史叙事恰恰就是历史学家运用该研究方法的必然结果:“作为话语形式的叙事,没有给再现的内容增添任何东西;它只是真实事件的结构和过程的模拟。就这种再现与它所再现的事件类似而言,它可以看作真实的描述。”尽管一个历史学家在实际的历史叙事中为了取得叙事的一致性会增加内容的“厚度”,采取表述形式上的“艺术性”,但是这更多地被看作个人著史的风格问题,而不是内容问题。在历史叙事过程中,内容才是最有价值的,风格,也就是历史学家叙事历史时所采取的文学创作手段,包括修辞、想象等,只是装饰而已。

一般来说,历史叙事的内容与形式恰恰对应于历史叙事的两个不同的层面:经验的叙事与虚构的叙事。前者忠实于现实,也就是忠实于事实的真,而后者忠实于理想,即对美与善的追求。经验的叙事历史的初衷是记载历史的、过去事实的真相,它遵守实在的空间、时间以及组成具有因果关系的情节结构,因而形成了具有真实性的历史叙事。弗莱在区分文学与历史时,就把真实与虚构作为判断的标准:“我们也许愿意认为历史剧的作者知道关于他所写的历史事实是什么,他们不会毫无理由地去篡改历史事实。但是这种需要改变历史事实的原因在文学中是存在的,这一点不会被任何人所否认”[13]。真实与虚假之间的区分成为历史工作者的根本:“历史学是许多叙述的形式之一,然而在它对真实性保持有一种特殊的关系这一点上,它是独一无二的。更确切地说,它那叙述的构造就是要重建一幅曾经真实存在的过去。这种诉于先于历史文本而存在的、而又是处乎其外的真实,——而它那文本所具有的功能则是要得一份可以为人理解的叙述来——则是构成其为历史学并使之有别于故事或编造的东西”。[14]

经验的历史是建立在历史事实之上的历史叙事,与虚构的历史叙事同属于历史事实的记载形式,都是对“历史实在”或“历史本体”的描述。但是,前者的记述方式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要避免自身的虚构性,记述现实世界发生过的或者历史文献中所记载的真实发生过的已然事件。它不为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增添任何的内容,也不改变所存在的人或物的属性。作为历史事实的一种再现形式,它通常被视为一种真实的记述与复制:“叙事中讲的故事是对历史现实领域中经历过的故事的‘模仿’,而仅就这个故事是一个准确的模仿而言,就可以把它看作对现实的真实叙述。”[15] 这是历史叙述中的最基本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它可以成为人们了解过去的最信赖的记载“史实”的文献资料。在真实性与虚构性之间的取舍问题上,作者会毫不犹豫地选取真实性作为最高的要求。在谈到历史与文学的区分时,历史学家柯林武德表述为:“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历史学家的画面要力求真实,小说家只有一个单纯的任务:要构造一幅一贯的画面、一幅有意义的画面。历史学家则有双重的任务:他不仅必须做到这一点,而且还必须构造一幅事物的画面(像它们实际存在的那样)和事件的画面(像是它们实际发生的那样)。”[16]

如果为了叙事形式的美而忽视对事实的重视,那么历史学家就会变成文学家,历史叙事就会成为文学叙事,经验的叙事也就会变成虚构的叙事。如果立足于此层面,那么,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理解怀特的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在怀特这里,任何按照时间发生顺序排列起来的历史事件经过情节编织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有意义的、具有统一的结构的故事形式。而情节的编织与故事意义的赋予都是根据历史学家对于故事的理解。事件转变为故事不是靠科学的演绎与逻辑的编排,而是靠转义等文学创作的手法在历史编纂过程中的使用。转义把历史编年记事塑造成一种特殊故事所使用的情节类型,本身就意味着“一篇历史话语的论证从根本上说是二级虚构物,是对虚构的或者对虚构制作的虚构,它对于情节的关系相同于情节对编年记事的关系。”[17] 这种历史编纂方式与弗莱所说的文学“虚构”方式在某些方面是一致的,需要想象、修辞等手段的参与,需要“情节编排”等步骤。只不过历史叙述对历史的原始因素的处理是“发现”,而文学想像的方式是纯粹的“虚构”。因此,历史家在编造情节时,为了考虑到故事的合理性与完整性,如小说那样需要情节的编织活动,产生的结果就肯定不符合事实。

诗性结构、情节编排与转义学作为文学创作的成分,构成了历史话语的主要内容。诗性结构对抗逻辑语言的使用,历史故事的情节编排以及转义的联结经验内容与词语时的模糊性不仅抵制了历史话语的客观内容,还把历史话语视为一种虚构、一种文学性话语。这三个方面正是怀特所谓的历史话语的“文学性”的具体表现。在《元史学》中,他主要探讨了历史意识、历史表述的深层结构,即历史文本背后的那个先于批评的“潜在的深层结构”、“诗性的”(历史根本不能脱离想象)的结构。这个结构被视为整个历史著作的基础,存在于历史学家的思维与意识模式,属于统辖所有历史著作和历史哲学著作的“元”结构。为了说明过去“实际发生的事情”,历史学家“必须先将文献中记载的整组事件,预构成一个可能的知识客体。这种预构行为是诗性的,因为在史学家自己的意识系统中,它是前认知的和未经批判的。就其结构的构成性而言,它也是诗性的。”[18] 预构发生在语言阐释之前,属于一种思维模式。“预构”行为普遍具有“前认知的”和“未经批判的”特性,它自然隶属诗性的范畴。这种潜在的诗性语言结构,决定了历史著作与历史哲学著作特有的“阐释模式”是“文学性”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史叙述的“情节编排解释模式(employmem)”。历史学家只能在历史叙述的四种模式——浪漫剧、喜剧、悲剧与讽刺剧——中遴选出自己撰写历史的类型。无论是历史哲学或是历史著作,都无法超出这些文学叙述模式,都不可能在它们之外获得叙述的形式。因而,历史话语与文学话语就自然地走到了一起,不再具有本质性的区别。当然,诗性的语言结构并不会自动转化为某种历史叙事,中间还要借助“转义”这一环节。经过转义,历史著作背后所隐匿的诗性结构才能转换为我们熟悉的、可阅读的历史叙事形式:浪漫剧、喜剧、悲剧与讽刺剧:“按照怀特的观点,它们不是一味模仿文学流派,而是直接来源于各种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语的语言转义,从而产生了可选择的历史想象力的结果。”[18]

由此而出现的历史题材的文学,诸如历史剧、历史小说在历史性与艺术性的天平上通常最大限度地取后者而置历史事实于不顾,并被完全视为一种艺术的创造。这类历史学家利用文学的想象,乃至夸张等手法,制造出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以便能够引起读者的兴趣。为了增加历史叙事的艺术效果,他们甚至不惜脱离历史事实,大量的笔墨渲染毫无根据的历史传说、历史轶事、甚至野史等等。以消遣、娱乐为目的的历史叙事,大多出自戏剧家和具有生动再现力的叙事的名家之手。“叙事也是一种历史学家和创作性作家——尤其是小说家和史诗创作者——公用的写作形式,它说明了历史著作在历史上被公众广泛阅读的主要吸引力所在。像其他形式的讲故事一样,历史叙事能够通过制造悬念和煽动情感来愉悦读者。”[19]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接受郁达夫对历史小说的定义:“是指由我们一般所承认的历史中取出题材来,以历史上著名的事件和人物为骨子,而配以历史的背景的一类小说。”[20] 我们也可以接受余秋雨对历史剧的理解:“是以历史事实为基础进行艺术创造的一种戏剧样式。”[21] 尽管历史小说还是历史剧都取材于历史,但还是凸显出其艺术的创作特征。

众所周知,历史文本具有认识、审美和道德的层面。对历史的认识以及历史的审美要受制于道德,受制于整个文化背景。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也不会将法西斯给人类文明毁灭性的破坏以及对人类灭绝性的屠杀看作一个戏剧或滑稽剧。对历史事实的认识以及情节的编织是为了赋予事实一个完整的意义,更好地为读者提供一个可以接受的阐释形式。情节编织过程中采纳文学创作的手法是为了更好地、更完善将事件以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使故事更加全面、真实:“因为即使是专业化以前的历史学家们也都在把自己看做是辞章家,对他们来说历史学就包含有借鉴、人生的教诲,同时又致力于述说一个真实的故事。”[22]

从文学的角度上来说,历史编纂当然存在着虚构的层面。虚构的叙事就是以形式的审美为最大的追求,表述一个浪漫的、理想的世界,罗曼司成了最典型的文类形式。罗曼司最终在中世纪之后进入到小说的行列,即虚构。以此为层面,发展而来的则是将虚构最大化的历史小说以及“戏说”的历史剧。它们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完全接受了小说创作的手法,完全归类于虚构的范畴。在此,我们就能够理解罗兰·巴尔特将历史话语视为一种虚构的想象物:“正如我们所见,仅从看待它的结构,而无须借助它的内容的形式来看,假如我们能够将虚构物视为话语(一种纯粹的语言学实体)的言说者‘填充’言说(一种心理或意识形态的实体)主体位置的语言时,历史话语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建构物,抑或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想象的虚构物。”[23] 历史的这种文学叙事,也就是对一段历史或史实进行文学性的描述,一般来说是由文学作家来完成的。“文学性”高于“历史性”或历史事实,因而,建立在虚构层面的历史叙事最终被划入“文学”的范畴,与小说无异。

尽管海登·怀特试图从历史编纂形式的美学出发,试图回应历史学领域对自己所提出的“历史诗学”的质疑与挑战,但是,本质上并没有对历史叙事中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问题做出令人满意的答复,相反,却在历史学领域引起了一场对传统历史进行否定的后现代思潮。这场思潮反叛于传统历史的实证观、历史的宏大叙事及元历史,提倡多元化的历史、复数的历史、小写的历史,成为它的历史的总特征。此种否定一切的精神把历史带入“终结”的同时,也使自己走向了“终结”的死胡同。

[收稿日期]20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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