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欧盟的退出机制
——《里斯本条约》第50条
李永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0
摘 要 :自2009年《里斯本条约》生效后,其第50条成为欧盟成员国申请退欧的唯一法律依据,在英国作出退欧决定之后,这个无例可鉴的程序该如何开展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条文规定了成员国退出欧盟的权利、开展流程、时限、批准要求和再加入要求五个方面,但也正是由于其细节不明等问题,令退欧之路变得艰涩难行。
关键词 :里斯本条约;欧盟;英国脱欧
一、引言
自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盟条约》正式生效至今,欧盟已走过了16年的发展里程,各成员国由最初的经济实体逐渐过渡到经济政治实体,令欧盟一跃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具竞争力、融合程度最高的一体化联盟,有着无可比拟的“超国家性”。然而欧盟终究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历史文化等不尽相同,定有不同的政治立场与利益追求。故碰撞与纷争便不可避免,即使被奉为国际合作之典范的欧盟也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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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年金融海啸、欧债危机、难民政策、恐怖主义等问题的持续发酵,负面影响难以消弭,欧盟成员国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日渐浮现。英国的“脱欧”公投毕竟只是其国内事务,并不会立即产生退出欧盟的效力。要想彻底地退欧,除了要脱离经济上的依赖,法律层面上的完全脱离才是至关重要的。
二、《里斯本条约》中的“退欧指南”
正如英国当年申请加入欧盟的过程一样,“脱欧”过程也绝非易事。无论是英国还是欧盟,都需要遵循欧盟最根本的宪法性条约——《里斯本条约》。在该条约的磋商中,成员国对《欧盟条约》第50条作出了修正和补充,允许成员国提出退欧申请,自此产生了一个空前的重大变革。
在《里斯本条约》签订之前,欧盟的法律文件中根本没有任何条约或者条款规定成员国退出欧盟的程序性事项,申请国一旦成功便无路可退,属于典型的“有进无出”。而《里斯本条约》阐明了欧盟的地位和各成员国的参与模式和权利义务,对成员国退欧的程序和要求也予以明晰和界定。其中,成员国退欧的权利和程序由《里斯本条约》第50条规定,分别从成员国退欧之权利、流程、时限、批准要求和再加入要求五个方面加以明确①,乃成员国申请退欧的唯一准则,本文尚称其为“退欧指南”。
三、退欧的法律程序
最后一点是关于退欧国重新加入欧盟的规定。在成功退出了欧盟之后,如果该国他日想要重新回到欧盟的阵形,其成员国之身份并不会自动恢复,而是要根据《欧盟条约》第49条规定的入欧程序,由零开始。
退欧协议的谈判则根据《欧盟运行条约》第218条第3款来进行。拟退欧国在正式向欧洲理事会发出退欧通知后,有两年的时间来安排退盟事务。若两年内双方未能就退欧事宜达成有效的协议,除非另有约定,该成员国将自动退出欧盟。如果谈判双方能达成一致的退欧协议,则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欧盟的所有条约将不再适用于已经退出的成员国;否则,欧盟的基础性条约自该国将退欧意愿通知欧洲理事会之日起两年后不再适用于该国。在批准程序方面,根据《欧盟运行条约》第238条第3款第2项,规定通过所需的“特定多数”,一般情况下指的是欧洲理事会成员数量的72%,且这些成员所代表成员国人口比例要达到欧盟人口总数的65%。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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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条约》第50条共有5款,其中最大亮点在于赋予了成员国退欧之权利和规定了退欧的程序性事项。任一成员国需要将其退欧之意愿以恰当的方式通知欧洲理事会,才能够真正地启动退欧的程序。但《里斯本条约》第50条并未对成员国退欧通知的方式和期限作出具体的规定,故通知的时间可由拟退欧国自行决定。通知欧洲理事会只是启动正式退欧程序的触点,通知与否并不妨碍拟退欧国在退欧程序正式启动前进行的各种非正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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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里斯本条约》中的“退欧指南”无论从法律理论还是实际操作上都不算是一个完整成熟的法律机制,若成员国照此启动退欧程序将会困难重重。从消极方面来说,欧盟的统合与扩张虽然的确强化了其自身和成员国的实力,只是不同成员国间的价值与传统纠纷很有可能将欧盟推向瓦解的边缘。加上《里斯本条约》赋予成员国退出欧盟的权利,一旦有成员国成功退出,引发的连锁效应势必折损欧盟的实力。
[ 注 释 ]
①周密.“脱欧”,别亦难[J].金融博览,2016(8):16.
②马可.“脱欧”之关键在于法律“脱欧”[J].法制日报,2016-6-25.
[ 参 考 文 献 ]
[1]张雅琼,潘国平.论国际条约退出的正当性[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7(2).
[2]周密.“脱欧”,别亦难[J].金融博览,2016(8).
[3]郑钦模.里斯本条约架构下欧盟会员国退会问题之研究[J].淡江国际与区域研究半年刊,2013(1).
[4]陈倩倩.<欧洲联盟条约>第50条之成员国退出欧盟的程序探讨[J].法制博览,2017(8).
[5]文峰.制度与结构:难民危机对欧盟难民治理体系的冲击及其应对[J].暨南学报,2016(4).
[6]李明深.国际法视角对“英国脱欧”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6(8).
[7]金玲.英国脱欧:原因、影响及走向[J].国际问题研究,2016(4).
中图分类号 :F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8-0238-01
作者简介 :李永权,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标签:里斯本条约论文; 欧盟论文; 英国脱欧论文;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