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远东:经济体制改革与区域贸易关系国际研讨会“恢复关税”与中国外贸体制改革_关贸总协定论文

中国与远东:经济体制改革与区域贸易关系国际研讨会“恢复关税”与中国外贸体制改革_关贸总协定论文

中国与远东:经济体制改革与地区贸易关系国际研讨会——“复关”与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远东论文,体制改革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国际研讨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

由美国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上海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中国与远东:经济体制改革与地区贸易关系国际研讨会”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三日在上海举行,出席研讨会的有中国、美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等国的专家、学者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的代表共40多人。

前上海市市长汪道涵教授、著名美国学者杰弗里·萨克斯教授作了主旨报告。报告中详细地论述了这一地区各国经济转轨与地区经济贸易合作的诸多问题,引起了与会者的极大兴趣。在研讨会上先后发言的有:蒙古证券交易所、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上海社科院世经所、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中国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上海外贸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塔什干国立经济大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吉尔吉斯斯坦经济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经济分析研究所、上海社科院欧亚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中国银行、俄罗斯科学院、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研究所、国家经贸委、北京大学等单位的专家。

中国提出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它显示出中国在努力使其经济全面深入地参与世界经济运作的进程。可以说,中国在“复关”方面的努力,是其实行对外开放的成果之一。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逐步向国际规范靠拢;而国际规范的客观要求也在某种程度上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标准,二者正在起着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而且这种态势还将继续发展下去。

一、“复关”——一促进外贸体改的进行

在“复关”的问题上,中国强调愿意承担关贸总协定规定的义务,同时也要求享受应有的权利。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中国复关的基本指导思想。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不仅要求中国按国际惯例办事,也要求所有缔约方在处理对中国的经贸关系上,要按国际规则办事。中国首先要争取的重要权利就是无条件的多边最惠国待遇,以避免长期以来个别贸易大国每年兴师动众,寻找种种借口在给中国最惠国待遇中制造困难的问题。二是要求各缔约方取消对中国的一些歧视性贸易措施,诸如各种歧视性数量限制、选择性保障措施,以及建立在歧视性标准基础上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即使不能马上取消,也要有一个明确取消的时间表。同时,中国要求与其他缔约方一起,分享乌拉圭回合谈判以及过去7轮谈判所达成的关税和非关税的优惠。三是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但中国经济发展仍然是很不平衡的,其产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征都足以证明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完全应该享受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权利,按照关贸总协定的有关规定,享有对幼稚工业进行保护的权利。与此同时,中国也承诺承担应有的义务。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开放国内市场。具体如降低关税、减少和简化进口的行政管理手段、增加进口、增加外贸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等等。这实际上也是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所要做的事情。

从近几次的工作会议的情况来看,中国与大部分国家的关税减让谈判还是有进展的。但在与个别国家的谈判中遇到了一些障碍。对此,中国政府的观点是,中国将继续实行改革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按国际规则办事。但中国不会为复关而复关,不会为复关而不惜一切代价。

中国能否在今年年底实现复关,要视中国和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在谈判中对某些重要的问题是否能达成一致而定。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中国需要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也需要中国,1993年中国出口贸易已占世界出口贸易的2.4%,在世界出口排位中已列为第11位。如果把中国这样一个有发展前景的国家排除在世界贸易组织之外,那么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也是不全面的,换言之,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

二、外贸体制改革——复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

1.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对接的进程。复关对中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益处是明显的。关贸总协定作为当今世界一个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其缔约方在世界贸易总量中所占比重已超过90%。中国复关,可以获得多边的最惠国待遇,可以抵制有些国家对中国实行贸易歧视或规定的无理条件,还可以在复关谈判中争取到属于发展中国家例外规定的一些特殊待遇等等,最终将有助于中国利用国际市场和外国资金技术,比较稳定地保持已有市场和开拓新的市场。

然而,权益与责任、义务是同时并存的,一些主要缔约国必然要求中国接受某些义务作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的条件,这些条件中包括了中国必须减让进口税和取消对进口的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中国市场,还包括了要按照国际惯例改革贸易体制等等。实际上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而言,推动上述这些方面的工作不仅仅是对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承诺的需要,实际上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自身利益所要求的内容。可以说,承担关贸总协定中的多数义务与中国改革开放的自身利益是一致的。虽然在个别环节上也存在义务和利益的冲突,但总体来讲并不是牺牲中国的利益去换取缔约国地位的好处。从改革的深远思考和目标模式出发,则能更多地看到一致性和利益。利用这一契机推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还会对中国的外经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深远的影响。

国内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是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改革的逐步深入趋于统一的。特别是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意味着中国经济将主要以市场来配置资源,包括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是一种开放型的经济。实现这一目标,中国经济就要全面深入地参与到世界经济的运行中去,并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可以说,中共十四大的召开,使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在经历了1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不仅扫清了人们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些障碍,使国内在复关方面的认识趋于统一,增强了国人迎接复关后的挑战的决心信心,而且也使关贸总协定缔约国认识到中国经济体制可接受的程度在提高,推动了中国复关的一系列工作进程。

2.外贸体制改革为复关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中国经济参与世界经济的运行,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就必须对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国内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对外贸易处于一国经济外向型发展的前沿地带,关贸总协定的条款中,大部分是涉及对外贸易的,而在其缔约国对中国的经济体制进行审议时,相当多的内容也是针对中国的贸易体制。所以外贸体制改革对中国实现复关是很重要的。

如今,中国的外贸体制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在经营体制方面,垄断已被打破,放开经营的方向已初步确立,放开经营的格局已初步形成。改革的初期实行了下放经营权的改革,尽管在后来的改革中经营权不断下放,但是真正确立贸易放开经营的方向还是在1992年之后,这主要是改革过程中对贸易是否放开经营一直存在一种疑虑。其中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体制上的原因,因为在自负盈亏机制未完全建立起来时,放开经营与贸易经营秩序的混乱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如此,到目前为止,中国对外贸易放开经营的格局已开始初步形成,表现在①对外贸易的经营者结构已发生变化,截止1994年6月底,不仅有外贸企业5027家,而且有232家生产企业、418家外经公司、108家科研院所都在直接经营对外贸易,另外,外商投资企业也都有自营产品的出口经营权,并可以自己进口生产必须的原辅材料。②商品的经营范围已不再设立。目前,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仅为16种,指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仅为12种,除此以外的商品不再有经营范围的限制,凡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公司都可以经营。

(2)管理体制方面,在取消了国家对出口的财政补贴后,国家对对外贸易的管理已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以汇率、税收为主要手段的间接调控体系已建立并日趋完善。国家对对外贸易的管理已转变为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为主,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特别是近两年来,外贸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贸易法》已于今年7月1日颁布,与之相关的《反倾销法》、《反补贴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在制订之中。在必要的行政管理方面,对一些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试行了配额许可证招标,改善了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的分配工作。

(3)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外开放促进了思想观念的转变,市场准入的范围在扩大。特别是1992年中美签署关于市场准入备忘录,是中国经济走向开放的一个阶段性的象征。为履行有关降低关税的协议,也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及向国际经贸规范靠拢,中国在1991年1月降低了225个税号商品的进口税率,于1992年4月取消了进口调节税,1992年底,降低了3371个税号商品的进口税率,1993年12月31日中国再次调低2898个税号商品的进口关税。经过上述5次的调整。中国进口关税的算术平均水平已降至36.4%。在此基础上,中国将按照国际贸易规范在保护少数幼稚工业产品的同时,于今后3年内逐步取消现有的53种进口许可证商品中大部分商品的许可证管理,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

(4)外贸企业在改革中逐步转变为实际的经营者。原有外贸体制下的外贸企业仅仅是国家计划的执行者,由国家财政统负盈亏。1986年后,国家取消了对企业的出口补贴,要求外贸企业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从1994年1月1日起,国家又取消了外贸企业的指令性出口计划,实行赋税制,并取消了以往实行的优惠贷款利率的政策,使其和所有企业一样公平竞争。给外贸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压力和动力,使它们努力转换经营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下的竞争环境。一些大的外贸企业正在努力向国际化、集团化、实业化的综合性贸易公司方向发展。

此外,为保证实施放开经营,外贸体制改革中还加强了协调服务机制,于80年代末设立了食品土畜、纺织服装、轻工工艺、五矿化工、机电、医药保健品6个进出口商品行业商会,负责企业间的进出口协调工作。目前,正在对这几个商会进行改组。改组后的商会将在维护外贸经营秩序、组织对国外反倾销应诉、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商品招标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一系列不断深化的外贸体制改革,一个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符合国际规则的外贸体制正趋于逐步完善之中。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加快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的进程创造了条件。

三、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1.在经营体制方面,要考虑如何继续实行放开经营。根据建立开放型经济的客观要求,放开经营意味着贸易的自由进入,对经营对外贸易的企业不应再有过多的限制,对进出口商品,除极个别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大宗的资源性商品外,应考虑扩大放开经营的商品范围。这也是与中国《外贸法》中确立的自由贸易精神相一致的。目前在企业进入贸易领域方面,需要考虑一是如何改进外贸经营的许可制度;二是要研究如何解决私营企业和外国企业要求在中国境内经营进出口贸易的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私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大,已有许多私营企业表示出要经营进出口贸易的意愿。这个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恐怕是难以避开的。另外,乌拉圭回合签署的协议中关于开放服务贸易的要求,也使得外商在中国经营进出口贸易的问题难以回避,对这些问题都需要有一个超前的研究,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要求,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寻求一个合适的实现途径。

2.管理体制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今后特别需要考虑如何使外贸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套实施问题,寻求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方式,完善外贸间接调控体系,充分发挥汇率、税收机制的作用,解决外贸运行中面临的一些问题。要考虑在完善立法的同时,改进行政管理的手段。进口管理考虑如何转向运用汇率、关税、利率等经济手段,只对某些重要进口商品实行必要的配额、许可证、审批管理,逐步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关税总水平。

3.扩大市场准入,使进出口协调发展。在市场准入的问题上,不仅仅满足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要求和适应国际规则的问题,也涉及到中国在对外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如何再上一个台阶的问题。经济分析表明,如果对进口实行过分限制,将会从以下三个方面阻碍国内出口行业的发展。一是使生产要素倾向于离开出口行业而转入进口替代行业;二是出口行业不够适时、对路、价格适当地挑选并获取投入品;三是进口限制往往导致汇率受到人为的压制,从而使出口企业受到歧视。这些歧视出口的作用相当于对出口产业征收额外的限制其发展的税收,使出口企业因财务条件不利而不能达到出口的可能性边界水平,从而使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水平低于理想水平。因此,在今后进出口的协调发展中,要充分考虑如何实施市场准入的问题。

4.要积极为外贸企业的改革创造条件。外贸企业的改革是下一阶段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但是政府转变职能是企业改革的一个必要前提,否则企业很难实现转机建制。所以,政府管理部门要考虑如何转变职能,积极为外贸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同时鼓励其继续朝向国际化、实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对一些大型外贸公司,要为其创造条件,形成一批以贸易为龙头、产业为基础、科技为先导并有金融支持的综合型贸易公司,以增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此外,还要考虑如何继续发挥商会、协会等一些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搞好贸易促进工作,使中国的对外贸易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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