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比较_毛泽东选集论文

毛泽东和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比较_毛泽东选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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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A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ISSN1009-7171(2004)01-035-08

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是当代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毛泽东、邓小平对此问题都作出了巨大的理论贡献。

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是毛泽东、邓小平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考察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结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毛泽东研究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问题,提出了矛盾动力论。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论”,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

一、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是与他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紧密相联的。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毛泽东是明确概括“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概念的第一人,是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的奠基者和倡导者。

1、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毛泽东第一次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概括为“社会基本矛盾”,并指出它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矛盾。

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人类社会,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并指出它们的矛盾运动推动了社会向前发展。当然,任何理论初创时都不可能十分完满,马克思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时候,并没有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概括为社会基本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也运用了“基本矛盾”的概念,但都是特指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家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比如,恩格斯指出,这个矛盾是“现代社会借以运动并在大工业中表现得特别明显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442页。)列宁也指出:经济“危机是由现代经济制度中的另一个更深刻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性和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引起的。”(注:《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3页。)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虽然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有大量论述,但是他们始终没有明确把这两对矛盾概括为社会基本矛盾。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毛泽东第一次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概括为“社会基本矛盾”,并指出它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矛盾。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就曾讲到:“当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事物矛盾的法则应用到社会历史过程的研究的时候,他们看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看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由于这些矛盾所产生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及思想等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如何不可避免地会在各种不同的阶级社会中,引出各种不同的社会革命。”(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317—318页。)这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思想的继承。此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则明确提出社会基本矛盾概念,丰富和发展了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73页。)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指出:“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打倒了,阶级消灭了……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18—319页。)毛泽东指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推动下不断向前发展的。毛泽东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为科学解释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提供了依据。

2、毛泽东创造性地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并将其运用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解决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问题。

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深刻的理论思考,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提出了许多深刻、精辟的思想,在认识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第一、毛泽东首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

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明确指出: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同年,他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的发言时又指出:“无论什么社会,当然特别是阶级社会,都是充满着矛盾的。有些人说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找到’矛盾,我看这个提法不对。不是什么找到或者找不到矛盾,而是充满着矛盾。”(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2页。)随后,在1957年初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部重要著作中,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认识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第一次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作了全面、系统和深入的阐述,标志着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系统化。

第二、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明确提出。

早在1937年的《矛盾论》中,毛泽东就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提法,主要指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毛泽东明确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概括为社会基本矛盾,主要见于1957年初的两次讲话。一次是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他指出:“斯大林在一个长时期里不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直到他逝世前一年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才吞吞吐吐地谈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说如果政策不对,调节的不好,是要出问题的。但是,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他还是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6页、第373页、第372—373页、第374页、第372页、第375页。)另一次是在最高国务会议第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时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6页、第373页、第372—373页、第374页、第372页、第375页。)毛泽东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概括,抓住了影响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基本问题,是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一把钥匙,也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杰出贡献。

第三、毛泽东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

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6页、第373页、第372—373页、第374页、第372页、第375页。)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互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6页、第373页、第372—373页、第374页、第372页、第375页。)

第四、毛泽东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

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发展动力学说的重大贡献在于,他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而且进一步指出它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6页、第373页、第372—373页、第374页、第372页、第375页。)这些“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6页、第373页、第372—373页、第374页、第372页、第375页。)

3、毛泽东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

社会基本矛盾不是抽象的,它必然具体表现为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上和不同历史时期中的社会主要矛盾,其解决也必然有赖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

建国以后,毛泽东对主要矛盾的认识,既有正确的一面,也有错误的一面。新中国建立之初是建立新政权和恢复国民经济时期,这一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地主阶级以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斗争。在进行了土地改革、清匪反霸、没收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财产进行抗美援朝之后,这些矛盾基本解决了。此后,社会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经过三反五反和公私合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个矛盾也基本解决了。由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正确把握了社会主要矛盾,顺利完成了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巩固的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社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质的飞跃。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毛泽东对此曾有清醒的认识。在毛泽东领导下,党的“八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概念,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总方针,使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理论得以形成。就是在这次大会上,我们党庄严宣告,“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341页。)由于国内外情况的变化,加之毛泽东对主要矛盾已经变化的思想并不巩固,因此关于我国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正确理论很快就夭折了。

4、毛泽东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学说,并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的,正是这些矛盾,尤其是人民内部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

毛泽东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作为理论基础,创造性地提出要正确处理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政治上表现为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同时,因为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大量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毛泽东的这些精辟论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又一重大贡献。

1957年1月,毛泽东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地指出:“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7页、第372页、第461页、第475页。)这就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问题明确而突出地提了出来。随后,1957年2月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对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做了进一步的深入阐述。他强调,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消失,人民内部矛盾则上升为社会主义社会人际关系的主要地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正是人民内部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7页、第372页、第461页、第475页。)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充满着矛盾,创立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和两类矛盾理论,坚持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析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他把矛盾作为考察社会主义社会的出发点,用矛盾的观点分析、考察、认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矛盾动力论”比之斯大林的“完全适合动力论”,在理论上是一个进步,在实践中也更加切合社会主义的实际。

二、毛泽东晚年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上的失误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和发展动力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突出贡献。但是他在晚年的实践中却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自己的正确理论。

1、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上的偏差。

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毛泽东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正确分析。但是在国内外复杂的政治形势面前,毛泽东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在反右斗争问题上的失误,是毛泽东对主要矛盾认识发生逆向转变的重要关节点。反右斗争开始以后,毛泽东在1957年7月提出:“单有一九五六年在经济战线上(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并且是不巩固的”,“必须还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一个思想战线上的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7页、第372页、第461页、第475页。)这表明,阶级斗争是主要矛盾的思想已经呼之欲出了。同年十月,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断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57页、第372页、第461页、第475页。)这是他完全背离八大论断的标志,是其主要矛盾认识失误的起点。此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认识,再没有从根本上发生过动摇。相反,却沿着错误的轨道越走越远。1962年9月八届十中全会时,鉴于党内特别是领导层有人大刮“黑暗风”、“翻案风”、“单干风”,出现了“修正主义思想”,提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此后阶级斗争的调子越来越高,阶级斗争的弦越绷越紧。从“官僚主义者阶级”、“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概念的提出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产生,直至发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文化大革命”,所有这些,都是毛泽东关于阶级斗争是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论断的合乎逻辑的发展。由于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认识是错误的,因此对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认识就发生了严重的偏差,始终将阶级斗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而没有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从而大大延缓了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2、片面夸大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反作用。

毛泽东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比较看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两者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从而导致在生产关系中的大过渡,上层建筑领域里的大革命。

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上的失误,就是忽视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更多地是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着眼的。1962年,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注意得较多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生产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注:《毛泽东思想基本著作选读》,人民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422页。)毛泽东认为,只要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就能不断地推动社会主义前进,因而在实践中不顾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和是否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效果,不断地发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的变革,其结果不但没有真正推动社会主义进步,反而严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破坏了经济建设,致使我国在长达近二十年的时间内基本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总之,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的理论宝库,为邓小平进行改革提供了深层的理论基础;他的这一理论的不足所导致的在实践中的重大挫折和失误,又为邓小平发展这一理论提供了实践背景。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正确的和错误的兼有。而且仅从一般意义上认识到“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是不够的。要解决社会主义的发展问题,还必须考虑如何将矛盾转化为真正的发展动力。笼统地说,“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还需要斟酌。早在50年代苏联理论界的讨论中,就有人对这一提法提出质疑,并断言“推动前进的不是矛盾,而是克服矛盾”。(注:[苏]E.卢金娜:《推动前进的不是矛盾,而是克服矛盾》,《哲学问题》,1957年第3期。)

三、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全面继承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思想,提出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的理论。“改革动力论”,深化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论”,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

邓小平首先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成果,明确指出,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提法比较好”。同时他又强调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20)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深入具体地研究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现实情况,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实践经验,提出了许多精辟的新见解、新观点,形成了“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思想,极大地深化和拓展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为在理论和实践上科学地解决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作出了新的贡献。

1、创造性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揭示了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是引发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源,考察社会基本矛盾,必须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去分析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适应性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在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以发展生产力为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的同时,创造性地提出了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判断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并把这个标准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在总结历史的教训时,他说:过去我们照搬外国模式,加上我们自己的一些错误,如“人民公社化”,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吃大锅饭,以及“文化大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谈到我国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现状时,他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21)管理工作中官僚主义严重,“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这“同社会化的大生产是根本不相容的”。(22)又说,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存在着不少的弊端,压抑了人民的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这些认识,坚持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为标准来衡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利弊得失,从而正确地把握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在此认识基础上,邓小平进一步揭示了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他说:鉴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存在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必须“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23)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24)

2、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区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两个层次,从而找到了解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认识一直没有走出这样一个误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本质上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说有矛盾,那就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没有达到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的那种高度化的程度,即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程度还不高,上层建筑还不纯,而没有看到现实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即经济、政治体制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毛泽东在理论上未对社会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加以区分,并进而揭示二者之间的联系。尽管毛泽东曾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还要改革和革命的问题,但是这种革命和改革在毛泽东那里还显得相当遥远,同时他所说的革命或改革还比较笼统,究竟是改体制还是改什么,都缺乏明确的规定性。毛泽东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没有解决的问题,由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作出了出色的回答。

邓小平在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中,逐步认识到,构成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本身包含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两个层次。基本制度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性质规定性,体制则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无疑是相互联系的,前者要通过后者来实现。但两者也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基本制度是相对稳定的,而具体体制则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基本制度好并不等于具体体制也好,具体体制有弊端也不等于基本制度不好。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从制度层次上讲是个好制度,但如果没有实现基本制度的好体制,同样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妨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邓小平指出,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但“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作法”。(25)又说:“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26)这里所说的“具体作法”、“具体制度”,就是指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即经济、政治体制。邓小平后来又明确提出了“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范畴。邓小平同志认为,把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作出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的区分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为只有以通过这种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的区分,才能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作出更准确、更具体、更科学的分析和认识。

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邓小平同志就开始强调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实现形式区分开来的思想,并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了这一思想。邓小平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范畴的深化理解和“体制”范畴的提出,对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认识和解决是一个重大突破,直接奠定了“改革动力论”的思想理论前提。首先,它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症结所在——原有的经济、政治体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它为解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找到了正确的方法和途径——改革,即革除旧体制中的弊端,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再次,它揭示了改革的对象和性质——改革体制、完善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讲,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但这场革命不是革除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是通过革除原有经济、政治体制的弊端,实现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正是上述一系列问题的理论解决,形成了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这一划时代的新思想。这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

3、提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生产力的发展或迟或早地引起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反过来又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如此循环往复,促进整个社会不断前进。这一规律表明,生产力发展既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变革的动因,又是这一变革的目的和归宿,任何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不以发展生产力为目的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变革,都不具有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上的失误,就是忽视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过分夸大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作用,认为只要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就能不断地推动社会主义前进,因而在实践中不顾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和是否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效果,不断地发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的变革。其结果不但没有真正推动社会主义进步,反而严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邓小平强调指出: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他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点来思考和设计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大方针政策的改革问题。首先,他明确指出,我们进行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解决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他多次在不同场合讲到我们党决定进行改革的原因时指出:我们之所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改革,一是由于“过去我们搬用别国的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27)二是因为在“左”的路线影响下,“多年来没有制定出为发展生产力创造良好条件的政策”;(28)三是由于我们过去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采取了一些错误作法,使经济、政治体制僵化,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发展。总之,改革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其次,明确指出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的选择都应建立在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他说:我们现在进行改革,就是要“选择好的政策,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比较快的发展”。(29)第三,明确提出改革的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他强调指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30)“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生产力的障碍”。(31)第四,邓小平提出了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判断改革得失成败的标准。邓小平的这些思想,强调了以发展生产力作为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这就遵循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摆正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纠正了毛泽东晚年片面追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变革的错误,从而使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真正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邓小平的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思想,一扫过去只讲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不讲解放生产力的沉闷观点,以彻底的历史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理论观点,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改革与生产力发展的密切联系,揭示了改革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的理论认识更加完善、深刻和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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