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前后中间党派对民主的诠释:以经济民主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党派论文,抗战胜利论文,经济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5.9 K26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3)06-0045-06
怎样把中国建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这是20世纪40年代以民盟为代表的中间党派苦苦求索的重大命题。抗战胜利后,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在对英美和苏联民主制度分析的基础上,主张中国既不能一味地“师法英美”,更非简单地“师法苏联”,苦心设计出一套中国型的民主模式,其经典表述便是“从政治上的自由平等扩展到经济上的自由平等”或曰“拿苏联的经济民主来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版,第77页。)。这个“第三条道路”被写入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和政纲之中。笔者认为,中间党派力图调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于一炉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历史虽未给它提供实践的机会,但它对现在乃至未来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仍有一定启示。鉴于史学界对中间党派的民主观缺乏深入的探究,本文准备作一种类型论的尝试,因为不可能对介于国共之间的所有民主党派都作出客观而面面俱到的分析,那样做不仅过于复杂,恐怕亦容易陷入单纯罗列之危险(注:中间党派成分非常复杂,思想也有分歧,先后有青年党、国社党(后改组为民主社会党)、第三党、救国会、职教社、民盟、民建、民促等。但他们的基本理念与国共两党都存在距离,中间色彩浓厚,相似处颇多。这鲜明地体现在1945年10月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政纲及宣言和1946年1月各党派政治协商会议围绕建国纲领、政府改组、军队国家化、国民大会代表名额及宪法问题所进行的博弈之中。)。
一、对英美苏民主制度的认识
近代中国民主宪政运动的发展深受西方社会的影响。1945年10月,《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指出:英美的“民意政治”已有了“长期斗争的历史”,个人权利包括思想、言论、信仰、出版、结社等自由的保障就是这些奋斗的产物。英美人民通过选举制、政党政治和议会制,决定政府的政策,管理政府的财政,监督政府的行动。“英美两国在民主政治上的一切经验”是中国建立民主制度“宝贵的参考材料”。但是,“英美的民主政治与政党政治也有他们的缺点”。这些缺点不是“从那制度本身发出的,而在其社会经济制度缺乏调整”,致使社会上贫富悬殊差别太大。结果,人民在政治上“那些自由平等权利,在许多方面就落了空,就成了有名无实(注:以上均参见《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75-77页。)。所以,英美在形式上很民主,而实际上并不民主,是一种“假民主”(注:周鲸文:《论中国多数人的政治路线》,载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54页。)。
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偏重政治自由,而缺少经济平等”,未能解决人类的全部问题(注:周绶章:《政治自由与经济平等——新社会主义路线的提出》,载《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第514页。),才促使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在全球的勃兴。苏联的计划经济、公有制和消除种种社会不平等的实验,对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产生了强烈诱惑力。民盟认为:要想把民主制度继续推向前进,必须在经济上也实现民主化。在这方面苏联比英美强,“其成绩特别多”,是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的极好的参考材料”(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77页。)。中间党派亦洞察到苏联在政治民主方面的缺陷,即苏联在政治上实行的是一个阶级的专政而非全民政治,一党专制而非多党政治。因此,苏联的民主是一种“狭民主”(注:周鲸文:《论中国多数人的政治路线》,载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54页。)。
既然传统的英美政治民主与苏联新兴的经济民主都存在弊端,那么如何建构中国的民主体制呢?中间势力的代表人物张君劢曾指出:“假定英美没有经济民主,但人民能投票,有政治民主,很容易过渡到经济民主。象苏联虽有经济民主,但不允许反对党存在,不允许人民自由表示其意见,实难于实现政治民主。”一句话,“由政治民主到经济民主很容易,由经济民主到政治民主则很困难”(注:张君劢:《民主社会党的任务》,载《中国民主社会党》,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04页。)。中间党派大多倾向于把政治民主看作是实现经济民主的前提条件而加以认同。中间党派代表人物之所以有如此的推论,实与战后英国工党上台执政并推行国有化政策等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的改革方案有关。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英国工党理论家及费边社会主义思想家哈罗德·拉斯基对中间党派的广泛影响。
成立于1884年的费边社原是一个以社会主义相标榜的改良主义团体。作为费边主义思想家,拉斯基欲调和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其理想中的社会是在经济民主的基础上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实行一种既不同于传统资本主义又不同于苏联式社会主义的新制度。拉斯基尽管没有来过中国,但在中国信徒甚众,如张君劢、罗隆基、王造时、张奚若、吴恩裕、萧公权、杭立武、樊德芬、龚祥瑞、储安平等中间派人士,他们或直接受业于拉斯基的门下,或间接地受其影响。中间派人士将拉斯基的学说大量译介过来,其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对中国自由知识分子影响之大,远远超过五四时代来华的杜威和罗素。中间党派对英国工党及费边主义的和平渐进主张深感兴味,特别欣赏那种既改善资本主义又避免社会主义革命的折中技巧。罗隆基十分赞成英国工党领袖麦克唐纳的观点:“认革命为社会主义者的方法是错误的,革命永久不能实现社会主义……一种影响经济生产的程序的变更,一种建设劳工与酬报的公平关系的变更,一种打破贫富不均的变更,这些变更,革命是无能为力的。”(注:罗隆基:《论共产主义》,《新月》第3卷第1期,1930年3月10日。)
通过一种什么途径去克服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制度之弊、走上社会主义之路呢?中间党派不赞成苏联用暴力手段、经过无产阶级专政走向社会主义的路径,而深信“以民主方法,由人民自由表示意见,也可以逐渐走上社会主义”,因为民主方法是“最公道的和平方法”(注:张君劢:《民主社会党的任务》,载《中国民主社会党》,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04页。)。20世纪40年代中间党派把费边社会主义和英国工党的纲领视作自己的旗帜,认为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完全能“融合为一,互相调和”,正如“男女之好合,可以百年偕老”(注:张君劢:《二十余年来世界政潮激荡中我们的立场》,载《中国民主社会党》,第94页。)。在他们看来,英国在工党主政下,正表现出由政治民主扩展到经济民主的趋势。因此,“在民主政治下实现社会主义不是乌托邦的理想,而成议会桌子上的法案。”(注:张君劢:《二十余年来世界政潮激荡中我们的立场》,载《中国民主社会党》,第95页。)
二、“创造一种中国型的民主”: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之结合
从1943年9月始,围绕着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战后中国政治秩序的安排等问题,中间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积极协作,在大后方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民主宪政运动。中间党派主张社会各个领域都应民主化,其民主理论内涵丰富。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之结合是中间党派民主观的核心,用当时最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张票和一碗饭”,在表述上主要有如下四种:
一是“政治自由与经济平等”说。“没有政治自由,经济平等不能良久保持,而人类的精神生活不能得到解放;没有经济平等,政治自由的根基也不坚实,而人类的物质生活常有匮乏之虞”,只有两方面之结合才能把人类引上真正幸福之境(注:施复亮:《中间派的政治路线》,载《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第515页。)。
二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资本主义的经济”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在形式上是英美式的民主政治,但不允许它为资本家阶级所操纵。“新资本主义的经济”就是在发展生产力方面,尽量利用资本主义的各种优点,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工业化,但在生产关系方面尽量革除资本主义的各种弊端(注:施复亮:《中间派的政治路线》,载《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第306-307页。)。
三是占主导的表述方式,即“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说。“今日民主争执的要点,实在乎‘政治民主’观念与‘经济民主’观念之未能协调”,前者“可以用英美的传统自由主义来代表”,后者“可以拿社会主义尤其是共产主义来代表”(注:萧公权:《说民主》,《观察》第1卷第7期,1946年10月12日。)。中国应把两者统一起来。
四是“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合一论”。民盟中央常委张东荪发表《理性与民主》、《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等专著,从学理上进行论证:“离开民主主义而讲社会主义,决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反之,离开社会主义而讲民主主义,亦决不会有真正的民主主义。”(注:张东荪:《理性与民主》,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130页。)他认为两者同是西方文化的产物,其根本就在于自由、平等这两个概念以及与之相关或派生的诸如理性、公正、人权、容忍等观念,民主主义的内涵是这些概念,社会主义的内涵也是这些概念,“所以二者在本质上,就是一个东西”(注:张东荪:《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26页。)。
以上四种表述没有本质差异,都力图在传统资本主义和苏联式社会主义之间找到“第三条道路”。中间党派反对“必然产生贫富悬殊恶果的自由企业”和一党一阶级的专政,即“在政治上信仰民主主义,在经济上信仰社会主义”(注:参见孙宝毅:《何谓中间路线》,《现实文摘》第1卷第2期,1948年3月6日。)。上述双重目标不仅体现在民盟的政纲中,也反映在战后迅速成立起来的其他民主党派的政纲中。在他们的理想世界里,似乎一切美好价值都是和谐的,如自由与平等、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等没有冲突:“正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引导人类和平进步,缺一不可。”(注:周绶章:《政治自由与经济平等——新社会主义路线的提出》,载《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第515页。)
(1)政治民主
“主权在民”是对民主的高度概括,它需要一系列民主化、法律化的基本制度来支撑,才具备可操作性。在政治民主制度的运用上,中间党派认为英美无疑走在世界的前列,而苏联的错误在于主张“先经过一个阶级的专政,把人民所有的自由暂时牺牲,而以为将来或可有一个自由天国出现”(注:《中国国家社会党宣言》,载《中国民主社会党》,第69页。)。中间党派十分珍视英美的政治民主:“人类经过数百年的奋斗争得了政治民主,现在应当以民主政治的方式,再进一步争取经济平等。但决不应为了经济平等而牺牲政抬民主,因为没有政治的民主,经济平等便失去了基础。如果政治是在少数人独裁之下,即便能有经济的平等,也是赐予式的,统治者随时可以改变可以收回这种赐予。”(注:樊际昌等:《中国的出路》,转引自许纪霖编《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论》,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版,第54页。)
普选制、议会政治、多党政治和地方自治在中间党派政治民主观中也有重要地位。
(2)经济民主
五四时期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开始在中国涌现。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苏联五年计划的出色完成,加剧了中间党派及自由知识分子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向往之情。1932年国社党在政治纲领《我们所要说的话》中,提出渐进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到1945年民盟“一大”召开时又发展成为“民主社会主义”。与此相随,中国思想界出现了颇具影响的“计划经济”思潮。
受社会主义思潮和边沁功利主义的影响,中间党派一开始便远离西方古典自由放任主义,而亲近国家干预经济的做法,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是在反思西方自由放任的经济制度之弊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一种关于社会经济的学说。它既不是唯物史观,也不是阶级斗争理论,而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它有三个特征:(一)以全社会各得其所为目的,不以个人谋利为目的;(二)采行计划经济;(三)对资本、土地及劳动力予以公道的调整,防止贫富两极分化发生(注:参见张君劢:《民主社会党的任务》,《中国民主社会党》,第224-229页。)。
为什么中间党派也信奉计划经济呢?首先,自由放任主义在西方已是昨日黄花,在中国更是严重脱离实际。中国在经济上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增加富力,但它在民族资本衰微、外国资本环伺的背景下已失去进行平等竞争的外部条件。中国如欲以纯经济手段即“看不见的手”一步一步发展出一个产业革命是不可能的,因此不得不辅之以非经济手段即“看得见的手”来完成。其次,实行计划经济有助于使私有财产渐趋平衡,防止贫富悬殊而导致阶级冲突和社会动荡,这是中间党派主张实行计划经济的基本考虑。最后是近代国人的进化论心理,以为新兴的计划经济总比实行了一二百年的自由市场经济要进一步。
中间党派追求的计划经济是否等同于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呢?他们所设想的经济民主就是确立公有及私有财产,“全国经济之生产与分配由国家制定统一经济计划,为有系统之发展”(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68页。)。尽管中间党派对西方传统的自由经济持批评态度,对苏联式的计划经济产生了浓厚兴趣,但他们并不主张以它为中国经济建设的模式。在今天看来,中间党派把实现经济民主的手段理解为计划经济是根本错了,把苏联的“经济民主”视为中国的参考材料亦有问题。随着对苏联了解的加深,有一些人敏锐地认识到苏联政治制度乃至经济领域里的弊端。经济学家马寅初曾说道:“我们不完全采用英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制度,亦不完全采用苏联社会主义一切国营的制度,乃提出一种混合经济的制度,国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同时并进。”(注:马寅初:《中国经济之路》,载《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第171-172页。)民盟也指出:“在发展工业上,中国的经济政策必力求计划经济与自由经济相配合”,“两者兼顾,取其长而去其短”(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84-85页。)。
中间党派的经济民主纲领是试图在美国式自由市场经济与苏联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之间求一折中。这里有必要对中间党派的经济民主思想与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作一比较。两者在目的、任务上有相似之处。《中国民主同盟纲领》规定:国家的经济应是“民主经济”,其目的在“平均财富,消灭贫富阶级以保障人民经济上之平等”,并且“力求发展社会生产力”,以“保障人民有不虞匮乏之自由”(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68页。)。同时两者都主张国民经济要有全盘计划性。
但是,在具体的手段与方法上两者存在巨大差异:第一,途径不同。中间党派主张通过代议民主制的道路,用和平、渐进的方法达到经济民主化的目的,而苏联则是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道路,用暴力革命来达到这一目的。
第二,所有制结构不同。中间党派主张国家应确认私有及公有财产,凡银行、交通、矿业、公用事业及具有独占性之企业均归国有,同时国家“鼓励奖助私营企业,使一切私人企业家得到自由竞争的机会”,并制定相应的法律,“以政治的力量取缔经济上的垄断”。关于土地制度,中间党派要求兼顾各个阶级的利益,保障农民有权使用土地,规定地主最高限度之土地私有额(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67页。)。可见,这是一种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的多种所有制结构。而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则是建立在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所有制基础不同决定两者必定不是同一种类型的经济模式。
第三,经济体制不同。中国的经济政策必须力求计划经济与自由经济相配合,“由政府站在全民福利的立场,对经济操有计划的干涉主义”,这种干涉包括“社会改革、防止独占、平均财富、建立直接税系统、发展国家资本等重要设施”(注:戴世光:《中国经济往何处去?》,《观察》第1卷第10期,1946年11月2日。)。同时国家也利用自由市场经济之长鼓励中小私人企业主,“设法救济扶植民族资本”,发挥私营经济的自主性与活力。而且,“无论公营私营企业,其监督管理均应民主化”(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68页。)。中间党派相信:国营与民营如能在民主的计划下配合起来,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注:《本刊第三次宪政座谈》,《宪政月刊》第4号,1944年4月1日。)。民主建国会明确主张人民“须有充分经营企业之自由”,要求私人企业社会化,并指出“国营事业之官僚化与私人企业之独占化”同为经济建设之大敌,且目前前者之危机远过于后者,“反对在官僚化尚未肃清以前,扩大国营事业之范围”(注:《中国民主建国会历史文献选编》,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0页。)。所以,中间党派的经济主张与罗斯福的新政、英国工党的社会政策以及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很接近。它是在不改变私有制的前提下,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指导性调节,“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相互配合。而苏联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国家将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各企业全部纳入统一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管理轨道,官僚主义习气严重,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不复存在。
第四,经济的开放程度不同。中间党派深感国家积贫积弱,认识到要发展生产力、实现工业化,除了对国民经济实施计划管理和民主监督外,引进外资亦是重要条件之一。他们主张中国与世界各国和平相处,“设法吸收外资及国外专门人才”,并“依法律之规定,予外人投资之便利”(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84-85页。)。而苏联由于意识形态方面原因,经济发展只能强调自力更生,呈现一定的封闭性。
综上所述,中间党派所主张的“经济民主”纲领并不是苏联式计划经济模式,而是多种所有制并存、计划经济与自由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混合经济体制。40年代后期,中间党派及自由知识分子之所以对苏联式“社会主义”开始警惕起来,不再抱有往日的幻想,这与他们对苏联内部真实情况的了解不断加深有关。1948年张君劢曾指出:苏联人民固然有经济安全,没有失业之虞,但未见得就有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因为经济民主与经济安全是两码事(注:参见张君劢:《民主社会党的任务》,载《中国民主社会党》,第203页。)。
以民盟为代表的中间党派在追求经济平等的同时,不忘经济自由的重要价值:“节制资本乃防止私人资本之独占并非阻遏资本之发展”,中国与欧美情形不同,中国“既无大的资本,社会亦无大的资本集团”(注:参见《本刊第三次宪政座谈》。)。国家对于私人资本“在现阶段上奖励与保护还来不及,哪里谈得到节制”,故中间党派要求废止不合理的统制政策,实行“经济民主与企业自由”,“确立国营与民营种类”,并指出现阶段“发展民族资本是开展中国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注:严景耀:《论民主与经济》,上海《民主周刊》第19期,1946年2月23日。)。中间党派反对予国营资本以特殊地位,“国营事业应与民营事业处在同样的待遇下”,否则“便不能引发真正的竞争与企业进步”(注:《民生主义中的保护私人企业问题——本刊第五次宪政座谈》,《宪政月刊》第6号,1944年6月1日。)。更有一些中间派人士主张对“计划经济”与“经济计划”加以区分:中国所需要的是“经济计划”,它在任何制度下都可以适用,与苏联式的计划经济“在性质上本不相同”(注:参见《本刊第三次宪政座谈》。)。民盟所谓“拿苏联的经济民主去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的观点,只是一种很笼统而不确切的说法,表明了中间党派思想的模糊性与语言表述的不甚精确,也说明了中间党派在如何理解“经济民主”、“计划经济”等概念上存在分歧。至于民主政治与计划经济两者的关系,有的认为两者不相容,实行计划经济必将损害个人的经济自由并危及民主政治;有的则认为两者“不仅不矛盾,而且互相依赖”,真正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与民主政治一样,其目标都是“实现社会正义与个人自由”。计划经济虽然“使个人的经济活动受国家经济计划的限制”,但只要配之以“个人真正能发挥其权利的民主政治”,就不会损害个人的自由,反而会“实现合于社会正义的真正自由”(注:参见吴斐丹:《民主政治与计划经济》,《宪政月刊》第6号,1944年6月1日。)。
民盟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总结说:中国只有去掉偏左偏右的成见,去掉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这些成见,继承各种民主生活中最优良的传统,预计到各种民主可能发展的趋势,才能建立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这不是调和折中的民主,更不是抄袭模仿的民主,而是“一种进化的进步的民主”(注:参见《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76-77页。)。
三、民主观涵盖面的扩展及理论归宿——人权
在中间党派的纲领和文献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无外乎“民主”一词。他们用民主来阐明自己的社会理想、行动路线,也用民主来奚落和抨击执政的国民党。用民盟中央常委张申府的话说:民主不是一个阶级而是多阶级的,“既非资产阶级的民主,亦非无产阶级的民主”;民主不是一个党派而是多党派的,“既不能只是右派的民主,也不能只是左派的民主”;民主不是一个方面而是多方面的,“既不能只有政治的民主,也不能只有经济的民主”(注:张申府:《民主集体主义》,《宪政月刊》第5号,1944年5月1日。)。中间党派的民主观不仅表现在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之结合,而且把民主的意义从政治、经济推广到社会生活乃至家庭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国内推广到国际,从而提出社会民主、教育民主、家庭民主及国际民主等思想,并把民主与人权、宪政联系起来,“人”成为中间党派民主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
中间党派把“以民主的方法建立自由平等的新社会”视作自己的奋斗目标,他们扩大民主的范围旨在实现社会正义。这首先体现在《民主同盟纲领》之中:国家应“实施各种社会政策”,“保障人民之生存权、劳动权及休息权”;励行“劳工福利政策”和办理“社会保险事业”;“保障妇女在经济上、政治上、法律上、社会上之绝对平等”(注:参见《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67与70页。)。其次,社会上弥漫着自由的空气。为了“使人民的身体的、智慧的及道德的能力,作充分优性的发展”,国家必须“尊重人民的人格,而自由即为维护人格完整所必要”。中间党派反对任何形式的极权主义,“没有自由的人民是没有人格的人民,没有自由的社会必是一个奴役的社会”(注:参见储安平:《我们的志趣和态度》,《观察》创刊号,1946年9月1日。)。
中间党派强调民主政治要有民主的教育作基础:“教育应是超政治的,任何形式和任何性质的党化教育,都是不正常的作法。这于真正的教育与政治两皆无补。在教育上,教者学者都需要有一个独立、超然、自由、纯洁、真诚的天地。”(注:《教育的反省》,天津《大公报》1948年10月4日。)中间党派呼吁“任何党派都应该放手,把自由还给教育”(注:《党派退出学校》,天津《大公报》1947年3月26日。),教育应以“养成独立人格、训练人民团体生活并发扬民主精神”为目的,“保障学术研究之绝对自由”,“确保人民享有教育之平等权利”(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69页。)。民盟中央委员陶行知认为,民主运用到教育方面有双重意义:一是“民主的教育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教育”,二是“民主的教育必须办到各尽所能,各学所需”,使老百姓在民主的生活与组织中学习民主,学习管理众人的事,学习怎样做国家的主人(注:参见陶行知:《实施民主教育的提纲》,载《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5卷,第328-331页。)。
中间党派要求实行国际民主。“将一种制度强迫加诸其他国家”等一切“改变他国政治制度的企图都是变相的,帝国主义’”(注:萧公权:《说民主》,《观察》第1卷第7期,1946年10月12日。)。各国与各民族应一律平等,不容再有“帝国主义侵略弱小民族”的事实,殖民地半殖民地“一律解放”,“国无论大小,民族无论强弱,都应有参加国际机构、共保世界和平的机会”(注:张志让:《中国宪政运动与世界民主潮流》,《宪政月刊》创刊号,1944年1月1日。)。中间党派主张中国成为美苏合作的桥梁,积极与联合国合作,“以奠定国际上之民主基础”。
民主的内容既然如此广泛,那么,民主的真正内涵是什么?民盟指出:“民主这个名词,原来是‘民众统治’的意义。他是一种政治制度。不过这个字的定义演变到了今天,却比一种政治制度广泛多了。民主是人类生活的一种方式,是人类做人的一种道理。这种道理认定人是目的,社会一切政治经济的组织,只是人类达到做人目的的工具……于是许多做人的必要的条件成了不可侵犯的东西。这些必需的条件就是通常所说的人身保障、思想、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自由。民主承认人是自己的主人,所以承认人的尊严与价值是平等的。”(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74-75页。)在这里,民盟不仅将民主视为一种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做人的道理,民主就是承认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张君劢则站在民主与人权之关系的高度,提出了“民主的根本在乎人权”这一著名论断。他说:“天地间最宝贵的事情,莫过于把人当作人”。一切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尊重人权,“由人民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制度与生活方式”,所谓选举权、议会与责任政府等只不过是这个出发点的表现而已。故“没有人权的保障,就不是民主”。张君劢以此来衡量英美的民主与苏联的民主,认为“前者是民主政治,后者是极权政治”(注:张君劢:《民主社会党的任务》,载《中国民主社会党》,第203-204页。)。人的尊严和价值在中间党派民主理论中所占据的显赫地位,启迪着后人对民主、法治与人权关系进行深思。
按照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出的观点: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障自然的不可消灭的人权,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中间党派对西方民主政治有较多了解,对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给予充分关注。1945年7月,民盟云南省支部要求在建立各党派联合政府和实施宪政之前,政府必须做到:“一、立即保障人民言论出版的自由,——即立即取消登记检查制度;二、立即保障人民集会结社的自由,——即立即承认各政党的合法地位;三、立即保障人民身体及居住行动的自由,——即立即取消特务制度。”(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第47页。)可见,中间党派理想中的民主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政府权力得到有效控制的民主,这与二战后国际上立宪主义及尊崇人权的时代潮流相吻合。
由上观之,以民盟为代表的中间党派力图调和国共,兼亲美苏,旨在国共两党之间、美苏之间开辟“第三条道路”。他们所要建立的民主社会,集人类历史上各种民主经验、民主制度的优点于一身:既要吸收欧美国家数百年来的民主成果,又要避免他们的种种弊端,似乎中国可以将英美传统资本主义和苏联社会主义的长处分别从他们的整个体制中剥离开来,而后合二为一,构成一种全新的制度,似乎中国可以照搬费边社会主义及英国工党政府的政策去改造社会,其思维方式表现出形而上学或机械性的特征。这种方案显然不是建立在对中国国情深入剖析的基础之上,带有超时代的理想主义色彩。中国不是英国,正如拉斯基的学生樊德芬所言:“东西文化进展之历程,有先后不同”,“我之视为当前急务者,在彼或不成问题,而彼之所视为潜伏危机者,在我或尚无影响。且国情民尚,彼此判若鸿沟;是以筹运推施,亦宜各觅途径。拉氏之书实为了解近代西方政治之索隐,其所示途径,亦为医治西方时代问题之良药”,中华民族惟有洞察世变,运用理智,“始有自救自拔之希望”(注:转引自孙宏云:《拉斯基与中国:关于拉斯基和他的中国学生的初步研究》,《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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