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视野中的生态旅游——兼议我国生态旅游发展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态旅游论文,国际标准论文,视野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国际标准视野中的生态旅游概念
1.学界对生态旅游概念的不同描述
严格说来,国内外学者对“生态旅游”概念的界定,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专家学者和旅游管理者对此有着不同的描述,甚至可谓众说纷纭。究其原因,既有人们对其认识和理解上的不断深化问题,也有研究者或开发和经营管理者人为的各取所需,断章取义的现象。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生态旅游逐渐风行于全球。1983年,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墨西哥专家拉斯喀端(H·Cebllos Lascurain)在文献中使用了“生态旅游”一词。这一名词的正式确认是在1986年墨西哥召开的国际环境保护会议上。1988年,他又进一步给出了生态旅游的定义:“生态旅游作为常规旅游的一种特殊形式,旅游者在欣赏和游览古今文化遗产的同时,置身于相对古朴、原始的自然区域,尽情研究野生动物和享受旖旎的风光。”
(国际)生态旅游学会(ECOTOURISM SOCIETY)1992年所作的定义也极具代表性,它将生态旅游界定为“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地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 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
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性的是,1993年9月在中国北京召开第一届东亚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会议上对生态旅游所作的定义:“倡导爱护环境的旅游,或者提供相应的设施及环境教育,以便旅游者在不损害生态系统或地域文化的情况下访问、了解、鉴赏、享受自然及地域文化”。
除此之外,学界对此还有多种不同的描述。
分析对“生态旅游”所作的种种定义,虽然其所作的描述各异,但可以看出,生态旅游的概念在不断被拓展,内涵在不断被丰富与充实。并且都已基本形成一个共识:生态旅游是既能体验大自然,又充分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及当地发展的特殊旅游形式,它与自然旅游等其他形式的旅游有着本质的区别。
同时,上述定义对生态旅游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各不相同,这也就反映出理论界对生态旅游的认识尚存在较多的分歧,生态旅游的概念尚在形成之中。
2.国际标准视野中的生态旅游概念
2000年11月,全球生态旅游认证机构以及来自联合国环境署(UNEP)、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绿色环球21”组织(Green Globe21,以下简称GG21)、国际生态旅游学会(TIES)的专家学者聚会美国纽约州莫霍克山庄,共同讨论制订了国际生态旅游认证的原则性指导文件,即《莫霍克协定》。根据《莫霍克协定》的原则指导,全球最具权威性的可持续旅游认证组织“GG21”联合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协会共同制定了《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并将这一标准提交给2002年5月在加拿大魁北克召开的国际生态旅游高峰会讨论。2002年10月21至25日,该标准在澳大利亚凯恩斯国际生态旅游大会上正式公布实施。通过近两年的实践,2004年8月《国际生态旅游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使之更科学更可行。世界旅游组织(WTO)特别推崇“GG21”成为全球旅游业的核心规范体系,“GG21”也就成为了目前世界上唯一涵盖旅游全行业的全球性旅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标准体系。
《GG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对生态旅游的定义作出如下描述:着重通过体验大自然来培养人们对环境和文化的理解、欣赏和保护,从而达到生态上可持续的旅游。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在国际标准的视野中,生态旅游这一概念强调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其一,强调生态的可持续性。即生态旅游要保证生态秩序不受损害。其二,生态旅游注重自然区域,强调生态旅游产品或服务必须是以体验大自然为核心的。同时,也强调让游客享受文化体验,或者其他乐趣。其三,某旅游产品要成为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就必须实现其增进人们对环境和文化的理解、欣赏和保护。这一点将生态旅游产品同单纯的自然旅游或文化旅游或探险旅游区分开来。生态旅游比这些类型旅游的层次更高,因为它要求游客在度假的同时,获得对生态的理解,受到恰当的教育。(这里所说的教育,并不是指正式的学习,也不会打扰游客的享受过程。)
《GG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对生态旅游这一概念所作出的定义,连并标准及其评估体系一起,得到国际上相关权威机构和业内权威人士的共同认可并公布实施。这也就说明理论界针对生态旅游的认识所出现的分歧逐步缩小,进而达成了初步共识。
二、国际生态旅游标准中应严格遵循的原则
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的基本原则
《GG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的主要目标是:帮助生态旅游产品的经营者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尊重社会和社区的价值观,致力于改善环境和生态旅游概念;通过满足负责任的生态旅游实践标准来取得更好的商业效益。这一标准的实施必将有助于在全球、各国以及各地区范围内,全面改善环境、社会和文化形象。
为达到上述目标,新修订并公布的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在其制定中,严格遵循生态旅游的基本原则及支持原则。这些原则包括:(1)生态旅游经营者公开承诺遵循生态旅游的原则,并制定管理体系,确保其实施效果;(2)生态旅游要求游客亲身体验大自然;(3)生态旅游为游客提供体验自然和文化的机会,并增进其对自然和文化的理解、欣赏和赞美;(4)在生态可持续和了解潜在环境影响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生态旅游经营方式;(5)生态旅游产品在经营管理方面采取生态可持续的实践,保证经营活动不会使环境退化;(6)生态旅游应该保护做出切实的贡献;(7)生态旅游应该对当地社区的发展做出持续的贡献;(8)生态旅游产品在开发和经营阶段都必须保持对当地文化的尊重和敏感;为保证当地文化受到恰当的对待,需要咨询当地居民,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并真实地反映当地文化价值观;(9)生态旅游产品应满足或超出顾客的期望;(10)生态旅游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真实、准确的信息,使顾客对产品有符合实际的期望;(11)生态旅游产品对自然、社会、文化和环境的影响达到最小化,并且依照确定的行为守则进行经营。[4] 其中,第(4)、(5)条是生态旅游产品的核心,其贯穿于产品策划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环境可持续实践。
2.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的支持原则
为了使国际旅游生态标准的基本原则更为明确,《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对这11条基本原则中(3)、(4)、(5)条还提出了支持原则。如对第(3)条提出了三点支持原则:A、生态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讲解服务(即:讲解服务);B、对讲解进行充分准备,确保信息有效地传达给游客(即:讲解计划);C、直接为游客服务的一线员工有能力提供有关游览地点的自然价值、文化遗产和保护方面的准确信息,导游人员能提供高质量的讲解(即:员工培训)。对(4)条提出了两点支持原则,对(5)条提出了九点支持原则(内容在此均略)。
3.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的具体阐述
《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围绕这11条基本原则的要求,对这11条原则还逐条分别进行了具体阐述。例如:生态旅游对(7)条原则(即:生态旅游造福当地社区)还进行了以下具体阐述:生态旅游产品应该采取符合产品的性质和规模的以下措施:雇用当地员工;购买当地产品;使用当地服务;出售当地生产的旅游纪念品;以人、财、物支持当地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节庆等其他活动。对(8)条原则(即尊重文化及其敏感性)还进行了以下具体阐述:生态旅游产品应当可以证明:已经采取措施,与当地社区,包括与区内文化(传统)相似的人群保持联系; 已经考虑到了当地社区的文化敏感性;当地文化习俗得到遵循;文化公约得到尊重;对当地文化信息的讲解准确无误。高级生态产品还应具备“尊重文化的敏感性声明”,对以上方面作出书面的承诺。
由此可见,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的基本原则及其支持原则,以及对这些原则的具体阐述内容都很丰富,很有针对性。并且,在这些原则及其具体阐述内容的指导下,所作出的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及其指标评估体系为生态旅游产品及其经营者提供了一套工作框架。从环境和社会表现等方面对其进行达标评估和认证,促进其持续改进。
三、关于国际标准的生态旅游产品认证及其意义
1.“GG21”生态旅游认证
“GG21”标准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而为旅行、旅游业这种特殊部门专门制定的,其目的是要在全球、各国以及各地区范围内全面改善环境、社会和文化形象。因此,“GG21”不仅注重企业(景区)的环境问题,而且,还关注企业(景区)外部的社会与经济发展问题,强调企业(景区)对当地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这也正是“GG21”认证与ISO14000认证的显著区别。另外,要求所有加入“GG21”认证的企业必须首先通过量化的可持续性达标评估。而且,“GG21”标准体系要求实施独立的第三方认证。
要获得“GG21”生态旅游认证,生态旅游产品必须满足“GG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所有的相关实施要求,以此来证明其符合生态旅游的11条原则。为认证某生态旅游产品而所提交的所有量化数据,都达到评估指标的基点实践水平方可进入认证程序。
2.进行“GG21”认证的意义
(1)可以降低成本,节省开支。通过认证的生态旅游产品必然是减少了能源消耗,减少了废弃物总量,减少了淡水用量,以及通过综合系统的处理方法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从而达到节省开支,降低成本的目的。
(2)增强竞争力。生态旅游产品通过认证,既能改善其经营企业(景区)的环境与社会形象,可以获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国标认同和资信证明,还有助于吸引国际资本和给道德投资者提供可靠的国际信誉。
(3)促进市场营销。经过认证的生态旅游产品将通过“GG21”网站在国际上进行市场营销,这就使生态旅游产品在新型市场上占据制高点、赢得客户和增加商机都成为可能。
(4)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社区关系。旅游景区或旅游设施附近的社区能够把“GG21”认证视为一个检测和改善环境与社会文化影响的方法,以此促进其实施减少环境负面影响的标准。同时,也可作为其检测旅游企业是否遵守政府规章制度的方法,有助于鼓励企业改善它们的环境、社会文化和经济影响。
(5)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企业拥有清晰的环境政策、良好的员工培训计划,员工很好地了解雇主在生态环境可持续方面的承诺,必将大大地增强员工的责任感。
四、我国在发展生态旅游中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既能使旅客体验大自然,又能充分关注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充分关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旅游形式,它在我国也得到了推崇。但是,我国在发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尚存在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在本文中,笔者谈以下两个主要方面。
1.对生态旅游的认识普遍存在着较大的误区
目前,一些业界人士(旅游管理者和旅游经营者)和绝大多数游客在生态旅游概念及其内涵的理解和认识上,仍然停留在最早人们对生态旅游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上,把生态旅游的对象仅仅认为是自然旅游资源,未认识到生态旅游的客体既应当包括自然旅游资源,也应当包括人文旅游资源。片面地将人文旅游资源排除在生态旅游的客体之外。从生态旅游概念的最初提出至今,保护生态环境一直被作为生态旅游的关键来考虑的,但一些业界人士(特别是开发商)和较多的游客未能虑及此。开发商大多仅想利用好的生态环境尽快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游客仅想尽情享受优美的生态环境,未虑及同时还应当是旅游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至于能虑及让当地社区参与,让当地人也从中受益这类原则的就更少了。
在专家学者之间,专家学者与管理者之间,目前对生态旅游概念及其界定往往各执一词,可谓尚处于争论阶段。更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专家学者或生态旅游实践者甚至对此还有“各取所需”,“断章取义”的现象。他们无视全球范围内的业界目前对生态旅游已形成的原则性共识,不从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去充实完善理论或规范实践,而是仅仅从自己对此拥有的相关知识或旅游资源,来人为地对生态旅游作狭义地诠释,有的认为“生态旅游”仅仅是在多种形式的旅游实践中应当接受的一种理念,而不可能落实到特定的旅游产品,没有认识到生态旅游是多种形式的旅游中可付诸旅游实践的一种旅游形式:即在21世纪旅游发展中具有品牌意义,具有发展趋势,能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旅游形式。
因为对生态旅游的认识有误区,或认识不到位,导致现实中很多挂着“生态旅游”招牌的旅游产品,实际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产品。许多地方把仅仅具备、或者说仅仅属于自然旅游、森业旅游或乡村旅游等性质的旅游产品与生态旅游视为等同,以为生态旅游只是这些旅游形式的统称,而无质的区别。这种普遍存在的对生态旅游认识的不到位,是我国目前生态旅游不能够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2.生态旅游实践缺乏规范管理
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实践。正因为普遍存在着对生态旅游认识上的不到位,在生态旅游的实践中,就没有制定出一套科学的、可遵从的评价指标体系,管理上缺乏规范化。在实践中,管理者或开发商重经济效应、轻可持续发展,使所开发的“生态旅游”项目随着游客足迹的到达,造成景区资源和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甚至使很多遗产地也依然成为一些经营者掠夺性开发,牟取短期利益的“聚宝盆”。因而,即使是具有较高开发价值的生态旅游产品、很适宜实施生态旅游开发的旅游目的地,其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严重的威胁。从宏观视角来审视,因为对生态旅游的实践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致使生态旅游这一崭新的旅游模式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还未能成为引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排头兵”。
五、借鉴国际标准,规范我国的生态旅游,引领旅游业步入可持续发展
1.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旅游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即全球首脑会议)所形成的《21世纪议程》,确立了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各行业遵守的基本原则。中国政府已明确提出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发展的全过程,提出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1995年,可持续旅游发展世界会议通过的《可持续发展宪章》指出: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旅游发展必须建立在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之上,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规范。
2002年5月,世界旅游组织(WT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在加拿大魁北克共同主持召开了世界生态旅游峰会,并发表《魁北克声明》指出:生态旅游不仅被定义为一种适应市场机制的、以自然为基础的旅游;它还是国家政府机构用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有效工具。
世界各国已将可持续发展旅游的基本原则运用于生态旅游的开发中,并以可持续发展的标准评价生态旅游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的影响。生态旅游既不只是旅游开发的一种新的方法,也不仅是一种为满足少数人特殊兴趣和需要而专门开发设计的特殊的旅游产品,而是代表着旅游业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是一种能使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新的旅游发展模式。
中国旅游业发展到今天,其如何向深度发展?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我国,乃直全球旅游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这样,才能使我国旅游业以良性,健康的态势向深度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2.确认可行标准,严格规范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随着人类生态意识的觉醒;随着旅游市场需求发展变化的趋势;随着旅游行业内部寻求持续发展而对旅游发展模式作出的选择,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对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负责任的旅游发展模式,它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成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旅游业作为世界旅游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也必须融入到全球化的大潮中,应当从全球化着眼,将发展生态旅游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借鉴国际标准,规范我国的生态旅游市场。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生态旅游产品申请国际生态旅游达标认证,以促进其更快更好地发展。
为了使生态旅游在我国能够健康发展,在发展阶段上,可以先建立一些生态旅游示范区,对此加强实证研究,通过开展不同类型的生态旅游实践,促进我国本土化的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使本土化的生态旅游理论体系不断完善。除了应当特别重视对旅游、环境、生态、景观生态、能源(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等学科有关理论应用于生态旅游领域的研究外,还应当根据我国国情,借鉴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理论,积极探索我国生态旅游开发与社区参与的模式以及与社区发展的关系。充分调动社区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更有利于生态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由于生态旅游区别于其他旅游形式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生态旅游所产生的正面影响远远大于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它是旅游发展的最佳选择,它有着明显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能促进三者的协调发展,是促进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旅游业的必然选择。所以,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在借鉴国际标准,规范我国的生态旅游,推动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方面,必须起到主导作用,并且,从财政上提供必需的资金支持,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
通过政府强有力的主导作用,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借鉴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充分利用经济的、教育的、行政的、法制的,以及科技的管理手段,对生态旅游市场、生态旅游企业、生态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环境、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旅行者,以及对生态旅游有关的业内人士、社区居民等,与生态旅游相关的方方面面实施规范管理,从而实现生态旅游管理的核心:即处理和协调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间的关系,最终实现这三大目标的有机统一。进而,以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来引领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只有当生态旅游被广泛接受和普遍推广,并取代旅游的传统模式,而成为新的“大众旅游”模式时,生态旅游促进和引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才能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