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可以更好_留守儿童论文

农村留守儿童,可以更好_留守儿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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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背井离乡,去城市、去沿海地区,追求更多的机会、更高的收入与更好的生活。2014年农村外出务工人数16821万。父母外出打工,将子女留在老家由祖父母照看,或父亲出去打工,母亲留在家里照看子女,都是很常见的情形。

      学界与舆论界普遍关心留守儿童现象,一般认为农村留守儿童面临下述五大问题/风险。

      (1)营养与健康问题。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常常由祖父母作为监护照料者,这些老人往往缺乏营养、健康与卫生常识,加之劣质代乳品与劣质食品充斥农村市场,这些因素令其孙子女面临暴露于营养不良及健康卫生方面的风险之中。

      (2)学习与认知问题。照料的老人往往没多少文化,缺乏辅导孙子女学习的能力;年老体衰,缺乏管束孙子女的精力;隔代抚育,往往过分溺爱孩子,缺乏督促孙子女学习的动力,这些因素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学习表现。

      (3)心理与性格问题。由于父母言传身教较少及与父母情感交流较少,一些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可能会两极化:或者有孤独倾向、过分敏感倾向与自卑倾向及社交障碍,变得过于内向与孤僻,在学校里缺乏朋友或被大孩子欺凌,或者因为缺乏管教而变得非常任性,叛逆心理特别强,甚至有暴力倾向,成为欺凌者。

      (4)行为问题。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与管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形成正确、正常的道德观念,成为问题儿童,乱纪、行为失范,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5)安全问题。留守儿童往往由祖父母照料,老人精力不足,令他们暴露于各种人身安全风险中,每年媒体报道的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因为生源持续减少,农村中小学在不断减少与合并,学校离家越来越远,提高了交通风险。相对于非留守儿童,缺乏照看的留守儿童更容易成为刑事犯罪受害人,留守儿童被拐卖、被杀害,留守女童被性侵的案件时有发生。

      照料与生存资源的权衡

      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心一般是问题导向的,多少有一些先入为主的基本假设:“留守儿童是农村中最弱势、最易受伤害的群体”“留守儿童是问题儿童”“留守儿童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等。这是一种宏观视角。但首先要理解留守儿童的微观发生机制,然后才能回答留守儿童在多大程度上是社会问题、哪些对策是有效率的。

      那么,在(1)营养健康与(2)学习认知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境况是否真的要比与父母同住的农村非留守儿童差呢?留守儿童真的是农村中最弱势、最易受伤害的群体吗?

      2015年,来自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及斯坦福大学等研究机构的11名学者,在《Health Affairs》34卷第11期发表论文《中国留守儿童:父母外流对其健康、营养与学业的影响》。

      2009-2013年,研究者按照随机抽样原则,抽取了10省份14.1万个农村儿童样本。高样本容量令该研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与公共政策价值。研究设置了9个指标,来衡量非留守儿童群体(对照组)VS留守儿童群体(实验组)的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为非留守儿童,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打工的为留守儿童。研究结果如下:

      贫血率,这两个群体的比例均为27%。在身高与体重这两项指标上,农村非留守儿童得分均略低于留守儿童,经统计检验,对照组表现等同于或劣于实验组。土源性蠕虫感染率,非留守儿童(39%)要高于留守儿童(25%)。屈光不正率,非留守儿童(17%)要显著高于留守儿童(13%)。简单说,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与营养状况不差于甚至优于非留守儿童。

      初中辍学率,两个群体的比例均为19%。将数学、语文与英文成绩标准化,均值为0,标准差为1。那么,农村非留守儿童这三门功课的成绩(-0.015,-0.005,-0.180)均略低于留守儿童(0.018,0.040,0.030),经统计检验,对照组的学业状况等同于实验组。简单说,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业表现并不比非留守儿童差。

      研究者还发现,在3-5岁阶段,农村非留守儿童的身高与体重指标及BMI均要显著低于留守儿童,不过到8-10岁阶段,这两个群体的差异就不显著了。

      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在健康营养与学业上是略优于至少不逊于非留守儿童群体的。也就是说,留守儿童并非农村最弱势、最易受伤害的儿童群体(注意,这绝非意味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非常令人满意)。

      这是非常反直觉的,但却符合经济学的逻辑。家长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而出去打工的。由此,相对于非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以享受较少关爱照料为代价,享受了更多的生存资源。上述研究表明,外出打工的家长在赋予子女关爱照料与生存资源之进行的权衡(Tradeoff),总体上有利于提升农村儿童的福祉,因而是有效率的。

      研究者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比非留守儿童的父/母更年轻,受教育程度也更高;留守儿童所在的家庭规模更大。前者意味着这些家长外出打工能取得更高的收入,后者意味着留守儿童能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照看。

      总体上,儿童健康营养与学业表现的序列为:农村非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儿童(含随迁儿童)。这一个序列的含意是:纵然大家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在健康营养与学业上有诸多问题,农村留守儿童本身其实已经代表了一定的边际改善,可取的解决之道绝不是父母回到农村与儿童生活在一起,这反而会恶化农村儿童的生存境况。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

      从中也看出了注意力资源与公共政策资源分配的某种不公平与无效率。农村留守儿童得到了媒体与学界的大量关注,政府也多次出台了多种关爱政策,但上述研究表明,享受了与父母同住之福的农村非留守儿童,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并不优于留守儿童,但显然媒体关注就少多了,成为一个几乎被媒体遗忘的边缘群体。

      这一序列揭示了问题解决的方向是继续向前攀升而不是向后退转。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城市化与现代化的一个副产品,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借用一句用滥了的话来说“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发展来解决”。这个方向就是后面将要阐释的赋予农民工市民权。

      自由选择与风险控制

      必须说明,上述研究结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在健康营养与学业上不逊于甚至略优于非留守儿童群体”,绝不能解释为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对留守儿童的(1)营养健康与(2)学习认知没有负面影响。不妨做一个思想实验,在父母收入等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儿童不再留守而随父母一起生活在X,那最可能的结果是:在更年轻、学历更高的父母照料与管教下,这些儿童的营养健康与学业多少会有提升。

      这个X如果是农村老家,那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的劣势,这些儿童学业的提升幅度可能会低一些。只是父母回到农村,要收入不下降几乎不可能,所以是纯思想实验。但这个X如果是父母工作所在的城市,那由于城市教育资源的优势,这些儿童学业提升幅度可能会高不少,上面的序列已经显示了这一点。总之,父母照料与管束对儿童学业有提升作用,在大概率上是成立的。提升幅度的高低是高阶问题。

      到这里,农村留守儿童的微观发生机制就昭然若揭了。家庭是最基本的经济与社会单位,基本功能有二:对子女的抚育,对收入与财富的适当安排。收入财富的积累对子女的抚育非常重要,有利于提升子代的生存优势与竞争优势。但这两个目标之间存在一定张力,例如家长对子女投入精力进行家庭教育,多多少少会牺牲一些收入。全职妈妈代表着母亲与家庭对孩子的牺牲:少一个人的收入,以增加对孩子的关爱照料管束,让孩子更好地成长。

      不妨把家庭看作一个双变量函数(抚育子女与赚取收入),家长的目标是家庭利益最大化,但这不等于家庭收入最大化。一开始,增加收入让子女有更多更好的生存资源,对孩子成长有利,这两个变量在某个区间是正相关的;但并非总是正相关,由于时间与精力的稀缺性,到一定阶段,就要牺牲对孩子最基本的关爱照料管束才能实现收入的增长,这对孩子成长不利,这两个变量在该区间会负相关。家长必须在抚育子女与赚取收入之间有一个权衡,以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

      值得一提的是,把农村留守儿童等同问题儿童是不对的。农村留守儿童公认面临的五大问题/风险,可以理解为在缺乏父母关爱照料管束时,农村留守儿童在这五方面面临比一般儿童更高的风险。风险是概率性的,是可能发生,但未必发生。风险=发生概率*严重程度,所以风险是可以成本化的。

      农村家庭要在管控这五大风险与赚取收入之间进行权衡。原则上,如果家长外出打工额外增加的收入高过这五大风险成本,就选择外出打工,否则就选择在家务农。在这个意义上,留守儿童是家长选择的结果,并且做了收益-风险的权衡,因而是有效率的。

      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两种类型也可以观察到家长的风控措施。

      被广泛引用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之说,来自2010年六普样本数据的推断,定义是0-17周岁,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其中,双留守/真留守儿童(父母都外出)比例为46.74%,单留守/准留守儿童(父母只有一方外出)占比为53.26%。

      而上述14.1万样本的调查显示,真留守儿童的占比为15.7%;准留守儿童占比为29.6%;与父母住在农村的非留守儿童占比为54.7%,超过生活在农村儿童的半数,这些儿童的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甚至比留守儿童还要略差一些。

      但是,所谓留守儿童面临的五大风险,主要是真留守儿童面临的风险。准留守儿童的家长一个出去打工挣钱,一个留守下来照料管束子女,这种安排已经极大地降低了儿童面临的风险。这种安排与城里人父亲上班挣钱、全职妈妈照料子女的家庭分工是同构的。

      一些学者把准留守儿童家庭类比为单亲家庭是有问题的。家长A已经过世或者对子女不闻不问的单亲家庭,家长B必须既要挣钱养家又要照顾子女,境况比留守家长还要差。离异造成的单亲家庭,即使脱离这个家庭的家长A给孩子支付生活费,家长B恐怕仍不得不要挣钱养家;如果家长A另组家庭,那孩子享受到家长A的关爱能有多少?准留守儿童还要好一些,外出家长还是家庭成员,平时会给子女打电话,过年还会回家。总之,准留守儿童的境况整体上是要优于单亲家庭的儿童。

      可见,一个出去打工、一个留守照料子女的准留守儿童家庭分工结构,本身就是一种风控安排。

      政府最应做什么

      政府出台的针对留守儿童的任何公共政策,应该符合效率原则:施行该公共政策所动用的公共资源+该公共政策所引起的新的问题<留守儿童尤其是真留守儿童面临的五大风险,即社会成本最小化。

      这样的政策应该会有很多,这里只谈最关键的一条。政府最应做的是拆除障碍、创造条件让农村儿童不再留守,与父母随迁进城,享受与城市儿童一样的公共服务,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亲子暌违导致的五大风险。

      首先,是废止一切不利于城市化的权利安排与制度安排,给城市化松绑。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这是朝着赋予农民完整土地权利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2014与2015年中国城市化率分别为54.8%与56.1%,比中国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仍低10个百分点左右。这意味着大量的农业人口要继续向城市转移。一是意味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留守成员也要进城,让留守儿童享受城里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像城市儿童一样。二是意味着举家生活在农村的非留守儿童家庭的家长也要去城里打工生活,这会暂时性地产生新的留守儿童,但儿童的营养健康与学业境况会有改善,然后逐步在城里安家,让这些儿童享受与城市儿童一样的教育资源。

      其次,要赋予农民工以市民权利。2014年,中国的城市化率是54.8%,但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只有35.9%,差了约19个百分点。这个差距应该抹平。如果一个农民工在城里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能在城里生存下来,就理应成为该城市的市民,而不应附加任何额外条件。这样,农村儿童就不需要留守而能随迁入城,享受与城市儿童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

      目前,人口从中西部向沿海转移、从农村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是基本趋势。但农民工愿意落户的城市与愿意给农民工市民权的城市并不匹配。2015年4月,财政部长楼继伟在清华讲演中指出:“公共服务资源应该随着人口的流动,特别是其中的教育,当然也包括卫生和医疗等。财政部和教育部合作,推行终身学籍制度,正在探索义务教育资源随着学籍流动。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已经开始了,但是不理想,2014年7月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下发,到现在为止有14个省市出台了落实的方案,而人们最愿意落户的那些省份一个也没有。”

      2016年3月17日新华社受权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大挂钩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如果这三大挂钩机制落到实处,那地方政府就有积极性给农民以市民权,甚至会展开抢人大战,这将有助于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福祉,有助于提升境况比留守儿童还要差的农村非留守儿童的福祉。农村留守儿童理应只是一个暂时性的过渡态,不算最惨,还能更好;解决之道不是回到过去,而是迈向未来;不是家长退回到农村,而是儿童与家长一起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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