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育与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育论文,人才培养论文,教师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G65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203(2008)06-0056-07
对美的需要是人类心理需要中最高的需要,也是完美人格形成的必要条件之一。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完美的人格,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需要,故美育是达此目的不可或缺的要项之一。中外教育发展的历史证明,美育在教师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几乎所有成功的教育都离不开美育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包括教师的心灵、品德、教学内容与形式,教学管理与环境,甚至于教师的仪表衣着、言谈举止都应该是美的,都应该“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人”。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担负着培养未来教师的重任。因此,以培养教师教育专业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大学更应将美育放在突出的位置。按照美的规律塑造完美人格是教师教育专业发展的必要途径。欲达此目标,应在美育思想观念、美育课程体系、美育师资队伍、美育教学条件、美育质量考评等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建设,并借鉴古今中外的美育理论与实践的成果。
一、中外美育历史的借鉴意义
1.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与先秦诸子的审美教育思想
古希腊灿烂辉煌而又“早熟”的艺术催生出许多影响深远的美育思想。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先后对美育的功能和性质做过深刻的论述。古罗马贺拉斯“寓教于乐”的思想至今还在影响着我们的教育活动。我国先秦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将美育的功能作了深刻的论述,而且躬身实践,一生弦歌不辍。艺术是审美意识的反映。实施美育的途径多以艺术教育为主,其中尤以音乐艺术教育为最。在古希腊和先秦诸子的论述中,音乐的审美教育功能几乎都得到了高度的认同。
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核心是“礼乐”为先(礼、乐、射、御、书、数),目标是“成人”,强调音乐、舞蹈、诗歌、绘画等基本美育手段在教育中的重要性。《乐记·乐本》云:“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儒家教育重“礼乐”,是看到了“礼乐”的功用十分巨大。《乐记》作者懂得礼乐教化的艺术审美功用较之于其他工具其价值更大,更直接。《乐记》作者意识到音乐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观念性。这一点与后来的黑格尔所论一致。黑格尔认为,音乐的材料虽然是感性的,但音乐却可以发展到具有更深的主观性和特殊化。音乐的观念性不是空间的观念性。音乐最易表现“心灵中本身还没有确定的内在性和心灵性,使心境以及它的全部情感和情欲在它的声音里得到表现”。[1]也就是说,艺术愈不受它的表现形式(工具)的束缚,愈能表现心灵的自由。音乐较之于建筑、绘画、雕塑,较少受表现工具的影响,所以表现心灵较自由真实。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乐不可以为伪”,其对社会的影响异常有力,成为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内容。
《乐记》美学思想的核心是通过“和乐”的手段达到“礼乐”的目的,即通过音乐、诗歌、舞蹈的教化达到改造人性以利于君王封建统治秩序之巩固。从这一根本思想看,《乐记》所强调的美育观点与柏拉图的很相近。
柏拉图说:“我心目中的教育就是把儿童的最初德行本能培养成正当习惯的一种训练,让快感和友爱以及痛感和仇恨都恰当地植根在儿童的心灵里,这时儿童虽然还不懂得这些东西的本质,等到他们的理性发达了,他们会发现这些东西和理性是和谐的。”[2]在柏拉图看来,人的“和谐与节奏”的这些来自音乐和舞蹈的快感本质上来源于神,即诗神阿波罗和酒神狄俄尼索斯带来的欢乐。最优美的音乐是受过最好教育、在德行和教育两个方面都首屈一指的人所喜爱的音乐。只有用这种音乐来训练儿童,才能培养儿童的快感和和谐的德行。
亚里士多德则把音乐(乐调)分为“伦理的乐调”、“实践或行动的乐调”和“狂热的乐调”。他认为“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应选用伦理的乐调”[3],而具有净化作用的音乐可以使人产生一种无害的快感。
从以上可以看出,古希腊和先秦时期都比较重视音乐教育的作用。或者说,古希腊和先秦时期的美育活动是以音乐、舞蹈为主的教育,着重陶冶人的情操,其目的是教育和培养完美的人格。这种美育具有典型的功利性和价值作用,即以培养完美德行的人为目标的审美教育。
2.席勒关于美育塑造理性人格的理论与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的理论
继贺拉斯“寓教于乐”之后,被誉为“近代教育之父”的夸美纽斯首倡把教育作为“一种愉快的艺术”,其观点已开启审美教育的先河。但一般认为,首次提出“美育”(又译“审美教育”、“美感教育”)的是德国美学家席勒。
1795年,席勒发表了《美育书简》,对美育的性质、作用作了系统的研究。席勒认为,他那个时代的人在人格上是分裂的。作为自然的人具有感性冲动,而社会的进步需要人从自然的人走向理性的人,使人具有遵从社会秩序和法则的思想和道德,最后走向自由。审美教育即是让人走向完美人格、走向自由的桥梁。美育的这种功能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具备的。席勒下面的一段话应该说在今天仍有启发作用:“倘若公共社会把职业当作衡量人的标准;倘若他尊重甲公民是因为他的记忆力,尊重乙公民是因为他有把一切都分得象表格一样精确的知解力,尊重丙公民是因为他有机械的技能;倘若他一方面不问性格为何只要求知识,相反,另一方面又为了一种遵守秩序的精神和奉公守法的行为就原谅知性的最大黑暗;倘若他让这些个别技能的内涵发展到什么程度,主体的外延到此就不得再发展——那么,为了充分扶植某种能带来荣誉和报酬的单独技能,就忽略了内心一切其他的天禀,这怎么会使我们感到惊奇呢?”[4]如果可以说“记忆力”、“像表格一样精确的知解力”、“机械的技能”是通过智育方式得来,那么我们也可以把席勒的话理解为,倘若我们片面强调智育和“充分扶植某种能带来荣誉和报酬的单独技能”,虽然能使社会分工更加精确,在一定阶段会使社会在技术和运转上得到支撑,但最终会使人丧失“一切其他的天禀”,诸如好奇心、创造力、冒险精神、友爱利他精神等等,从而在更长久的阶段影响社会的进步。而改变这种状况的现实途径是让受教育者享受(接受)到培养出完整人格的古希腊、古罗马的艺术教育。
席勒极富理性主义光辉的美育理论对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教育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事实上在把“美育”这个术语从西语译介到中国来的同时,席勒的美育理论也被译介进来。蔡元培在以现代大学理念改造旧北大的时候,旗帜鲜明地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新观念(1917)。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以情感教育为核心,以智育、德育、体育相匹配,在中国现代教育史上首倡教育要培养完整人格。其关于“美育”的定义和倡导德育、智育与美育相辅相成的思想至今仍在发挥作用。蔡元培认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人生不外乎意志;人与人互相关系,莫大乎行为;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是也。顾欲求行为之适当,必有两方面之准备:一方面,计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静之头脑判定之;凡保身卫国之德,属于此类,赖智育之助者也。又一方面,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以热烈之感情奔赴之;凡与人同乐,舍己为群之德,属于此类,赖美育之助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5]蔡元培不仅是一位思想新锐的美育理论家,而且是第一位在近代大学教育中实践美育方针且贡献巨大的美育实践家。宗教是强加给人的外来力量,当人在对偶像顶礼膜拜时,内心天禀、自我主体意识丧失殆尽。而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儒教虽不是世俗化的宗教,但在儒家教育理念中却含有宗教的成分。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美育理论正是在这种历史文化背景中产生的。应该说,蔡元培的美育理论对中国现代教育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我们都还在他倡导并实践的美育思想的泽溉下为培养完美人格而努力。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实施的美育方针、政策及现状反思
建国以来,我国的学校美育工作时起时伏,经历了几次大起大落。第一次是1952年到1957年。1952年,教育部所颁布的关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三个《暂行规程》中,将美育列为与德育、智育、体育、技术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规定幼儿园教育阶段要培养学生爱美的兴趣,小学阶段要培养欣赏美的初步能力和爱美的观念,中学阶段要提升学生审美能力。这虽然是按照前苏联教育模式制订的方针,但在百废待兴,急需大批人才的建国初期能提出美育,其意义十分重大。然而到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一文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毛泽东的这一思想自然而然地取消了美育在教育中的地位,其根本原因是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所决定的教育目的的改变。从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更有创造力、想象力的完整的人到培养“劳动者”的改变,决定了美育的消弭。
第二次是1961年到1966年。在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1961)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精神指导下,教育界和学术界重提美育在教育中的地位。而这一阶段的文学艺术界创作出了许许多多艺术精品,为学校开展美育活动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人们至今还津津乐道小说、电影、戏剧、音乐、美术中的代表作对自己学习、工作、生活所产生过的“润物细无声”的影响。《十五贯》、《生死牌》、《天仙配》、《追鱼》、《杨门女将》等戏剧,《青春之歌》、《林海雪原》、《苦菜花》、《石头记》(《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战争与和平》等小说,《上甘岭》、《董存瑞》、《林家铺子》、《早春二月》、《舞台姐妹》、《红色娘子军》等电影,《江姐》、《马兰花》、《白毛女》等歌剧,到少年宫学画表演妆、排练节目等对那个时代的学生以及他们的人生经历和完美人格的塑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好景不长,“文革”撕碎了一切。美育无家可归,几乎绝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总的思想指引下,中国教育在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同时再次关注美育。1981年颁布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明确写进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的内容。学术界在艰难恢复之初即对美育高度关注。1980年在昆明召开的全国美学学会第一次年会上,周扬同志强调了提高人民审美能力的重要性,美育在美学界和“美学热”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义务教育法》。原国家教委负责人在说明《义务教育法》时指出,在学校教育中应当贯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方针。同年,国家“七五”计划报告中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贯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方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专门成立了艺术教育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学校的美育工作。1993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第35条指出:“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的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
但令人遗憾的是,美育虽被写进了教育方针,但十年“文革”对教育的摧残很难在十年后全面恢复。直到1995年,真正把美育放在与德育、智育、体育同等位置的学校寥寥无几。
1995年,随着世界高等教育的急剧变革和新时期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原国家教委在全国高校开展了文化素质教育,明确把学生的“艺术素质”纳入其中,这实际上是再次强调了美育的重要性。成立不久的高等教育美育研究会在此轮美育复兴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原国家教委分别以“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审议“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大纲”、评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培养基地”等行政手段,推动了中国高校美育工作的开展。1996年,原国家教委在颁布的《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美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具有其他学科所不能替代的作用。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是全面提高学生文化素质,促进高校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6]特别是1999年6月13日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规定:“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应该说,这是建国以来有关学校美育工作最权威、最科学的指导意见。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到,建国以来有关美育的方针政策虽然有起伏和波折,但总体上还是对美育作为培养完美人格的重要作用给予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新时期以来,美育获得新生,在教育思想观念、教育制度上、教育方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上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为中国高等教育迎头赶上“人文+科技”的世界高教发展趋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但是,学校美育发展的现状却难以令人乐观。在现行社会人才评价观念方法和高考人才选拔制度的影响下,中学美育一直蹒跚前行,而高等学校的美育课程至今难以令人满意。美育经费投入短缺在城市和农村都是普遍现象,而农村更为严重,严重到无法开展任何教学活动。比经费不足更严重的,是编制紧张、美育师资严重缺乏且素质偏低。据吉林省艺术学院12名师生组成的吉林省农村中小学美育现状课题调查组的调查,有67.6%的美育教师没有从事所学专业。吉林省17个县市的3500所农村中小学中,有9000多名美育教师承担着几十万的中小学生美育课,一个美育教师甚至要教20个班的美育课。而这9000多名教师中,本科以上毕业生不足100人,占美育教师的1%左右,专科毕业生不足1900人,占美育教师的21%,中专毕业生6200多人,比例高达69.5%。[7]这样的现状令人担忧,真正把美育落实到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还有很多事要做。这实际上还是一个认识和理论问题,即美育的有用与无用。
这个问题其实是就美育本身的性质和价值而言。美育(审美教育、美感教育)的特质在于通过审美活动培养和提高主体对审美对象的鉴赏力和创造美的能力。就学校美育而言,美育在融入学校一切教学活动的时候,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情操和掌握科技知识的能力起到促进作用。审美是不带直接功利性的人的情感活动,但人在情感活动中所培养起来的爱憎、好恶以及对他人的尊重、对美丑的鉴别却又是带有功利色彩的。有学者提出,审美教育着眼于人自身的身心全面发展,以实现人的自由本质为己任。审美教育既具有促进人的自由自觉发展的功能,又具有通过不断提升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人的社会实践能力,从而达到为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目标的功能。因此,“美育的价值应该是工具性价值与未来性价值、社会性价值与人的主体性价值的统一”。[8]但就人的需要而言,对美的需要是最高层次的需要。“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仪”、“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美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人对美的追求,对美好理想、美好家园、美好生活、完美人格的追求,从而满足人的审美的需要。因此,美育又是无功利性的。美育的价值在于满足人的需要,主要是一种心理需要的价值。以满足人对美的需要的美育,我把它称为“以美为目的的美育”,这是美育的最高境界,其功能、价值、作用是潜在的。
而学校美育则是一种“以美为手段的美育”。为什么这样讲呢?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组织的活动。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课程体系和专业学科建设以及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管理等等,都带有非常强烈的功利性和价值理性(当今甚至提出“经营大学”的理念)。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一部分,美育本身自然带有浓厚的非美学色彩而更向教育学靠拢。所谓“以美为手段”,实际上是说通过审美活动的开展和美育专业课程的教学,带有明确教学目标且须进行考核的教育过程。但这种教学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必须充分的个性化。除基本美学、美育理论的学习外,主要通过艺术技能课程的学习和艺术实践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感知美、认识美,从而获得心灵的快感和审美的快感。
三、美育在教师教育专业发展中的实施路径
1.美育的规律与教师专业发展规律
美育的规律与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作为培养人才,美育必须遵循教育的普遍规律;作为学校教育的一种的美育,也有它的特殊规律,而这些特殊规律与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有着相同的地方。
教师专业化首先要求学生具有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强且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的通用专业能力,同时又要求学生具备传播这些专业知识、技能、理论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作为教师,得有一颗博爱的心,包括爱美的心。具体而言,教师专业发展似乎在以下几个方面都涉及到美育的规律。一是语言表达艺术与教师口语训练。教学活动是人与人之间主要通过语言交流进行的活动。在口语和书面语言的运用上必须符合语言运用的规律,讲究语言艺术,语言要明确、生动、简练、幽默和逻辑性强。语音要亲切,语气要适度。已有的经验证明,一位优秀的教师不一定是一位语言大师,但绝对是一位运用语言十分优秀的教师。审美教育本质上是一种情感教育,而语言是心灵的窗户,是情感的翅膀。萧绎《全楼子·立言》云:“管仲有言:‘无翼而飞者,声也;无根而固者,情也。’然则声不假翼,其飞甚易;情不待根,其固非难。以之垂文,可不慎欤!”“垂文”慎语,教师则甚之。语言(口语和书面语)自然是教师情感的载体,应在词汇、语法、发声、书法训练中按照美的规律培养学生。
二是教师的衣着仪表美。美一定是赏心悦目的。教师课堂教学是育人的主要环节。我们的教师仪表须大方、自然,仪容须端庄、典丽,对色彩的搭配、对款式的选择、对季节气候的关联等都反映出教师的审美情操和对美的感悟能力。此外,三尺讲台即是人生舞台,教师的形体姿态会间接甚至直接影响到学生对老师的接受态度。
三是书法艺术的培养和训练。作为中国独特的艺术奇葩,书法之美可以说是奥妙无穷。尽管我们已进入所谓的“读图”时代和网络时代,但作为以汉语为主要传媒工具的教师来说,习得一手好字还是十分必要的。更重要的是,书法美的鉴赏涉及到主体对绘画、音乐、文字、建筑、戏曲、雕塑等的研究。人们常以“龙跳天门,虎卧凤阙”评论王羲之的书法,以“荆轲负剑,壮士弯弓”评论萧子云的书法,以“芙蓉出水,文采镂金”评论李镇东的书法。这些语言评论和欧阳询的“结字三十六法”无不说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似乎可以说,对书法艺术的学习和掌握是教师专业化的必然要求。
其他如CAI课件制作、班主任工作、课外活动开展、社会调查和家访以及教学工作环境布置,无不涉及到美学理论和美育规律。
2.以美启智是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首先,美育与智育具有关联性,以美启智已经得到证明。未来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启发学生的智慧,美育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将是巨大的。真、善、美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智育、德育、美育是达到这个目标、培养完美人格的重要途径。美育与智育、德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世界知名的爱因斯坦研究者、前苏联科学院和技术史研究所的库兹涅佐夫(1903-1984)博士曾全面研究了爱因斯坦对音乐艺术的爱好。他“每次把爱因斯坦的思想和其他的思想家、艺术家的创作风格进行对比,都揭示相对论创立者的世界观和精神中的某个新方面。这样的对比大都揭示出了一个共同的倾向:从世界和谐的概括图像过渡到真正的物理存在,用个别的、定域的文件充实几何的构架,实现理性的个性化的作用……在爱因斯坦的音乐爱好中,巴赫、海顿、舒伯特和莫扎特的作品居于前列。在巴赫的音乐中,吸引爱因斯坦的是它的哥特式的结构。照莫斯考夫斯基的话来说,扶摇直上的巴赫音乐使爱因斯坦不仅联想到耸入云霄的哥特式教堂的结构形状,而且还联想到数学结构的严密逻辑”。[9]爱因斯坦本人也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严格地说,想象是科学研究实在因素。”[10]而所谓想象力、联想力的培养主要来自于审美教育中的艺术实践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以美启智、以美育促进学生对自然科学知识、技能的学习和掌握对培养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对未来的学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哈佛大学甚至规定研究生必须修读包括小提琴课程在内的艺术课程,其目的就是以美启智、以美引善。
除了经验的证明外,以美启智的生理机能也已经得到了证明。1981年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医生、现代神经生理学家斯佩理博士经过多年临床研究证明,人的左脑被称为“优势半球”或“数字脑”,具有逻辑思维功能;右脑被称为“次要半球”、“艺术型半球”,具有形象思维功能,专司图形识别、音乐和色彩感知,侧重于审美感知。斯佩理认为,要开发人的智能潜力,关键在于开发右脑。只有让左右脑平衡发展、使用,才能充分发挥人的智慧、才能的潜力。防止大脑畸形发育或促使大脑发达,最好的办法就是对从事自然科学技术、专业知识学习的人进行审美教育。[11]
对于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来说,应改变过去以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人才从事中学审美教育的单一美育人才培养模式和以艺术类课程替代美育理论类课程的现象。今日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需要我们以美启智,以使他们掌握坚实宽厚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科学知识、能力,同时又要培养他们将来到中学去做老师时所需要的以美启智的能力。因此,承担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大学美育,不仅要对他们进行以美启智的教育,而且还要培养和训练他们怎样去以美启智。这是高师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课题。笔者认为,高师院校应规定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一至两种艺术类的技能课程而不是仅仅学习美育概论等理论课程。
3.美育课程体系的建设与考核
美育课程体系的建设应该说还处在探索阶段,尤其是在总的规定学分或学时的限定下,在专业学科教师(甚至是系主任)对美育的认同还难以与校方一致的情况下,要想在教学计划中划出一方模块专供美育使用,至少眼下还不现实。
原国家教委于1996年颁发的《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中,提出了“以先开设‘大学音乐鉴赏’、‘大学美术鉴赏’、‘大学影视鉴赏’、‘大学美育概论’为宜”的观点,首次对美育课程的开设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定位为“选修课”,实际上开设美育课程的高校为数不多,大学美育更多地局限在“美育活动”类课程范围的开展。
笔者认为,从事培养教师教育专业人才为主的高师院校的美育课程体系建设尤为必要,这是高师院校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所决定了的,仅仅以“鉴赏类”课程或“美育活动类”课程形式,按选修课性质开设似难达到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美育课程体系建设的核心是个性化和多样化。美是具体的,每个个体的自由发展是整个人类自由发展的前提。每个人的经历、性格、能力不一样,每个人的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情操自然不一样。因此,高师院校美育课程的开设应该多种多样,应因地制宜,挖掘自身优势,有统有分,因材施教,结合办学条件、学校定位、师资队伍、区域优势进行美育课程体系建设。特别重要的是,在美育课程资源的开发上要校内专、兼职和校外兼职教师一起建设。①
4.景观美育与校园环境建设
人总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生活,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制约着人的成长。希腊人的理想是“美之精神寓于美的身体”。我们的先哲说,一个具有独立人格意识的人,应该是“与天地精神相往还而不傲睨于万物”的人。而一个品格高尚、道德完美的人,应该也是喜爱山水之美,与山水之美“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的人。具有此等意识的人,既可以“捐躯赴国难,视死忽为归”,也可以“并天地为一心,邀万象为宾客”。这实际上是说,景观具有重要的美育价值。但景观的美育价值隐蕴在环境之中,只有在有组织、有目标的审美教育活动中,通过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和精神体验,景观的美育功能和价值才能得到实现。
景观首先是一个地理学名词,指的是“自然地域和水域综合体”。景观是地理学家研究自然地理环境、划分地理系统常用到的一个术语。美育学上所说的景观与地理学的景观有所区别。它指的是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中具有审美属性或观赏性的景色和景物。在美育学中,人们关心的是景观现象所具有的美育价值,即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所具有的启迪心智、陶冶情操的作用,以及在审美活动中所体验到的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
学校的校园环境建设应该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人文景观应是校园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在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以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校园环境建设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同时也应重视学生走出校门融入自然山水环境中的景观美育。校园环境建设的幽美和谐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美育的效果。这些与我们朝夕相伴的园林、雕塑等景物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天长日久,我们的眼睛会去发现美、鉴别美,培养良好的习惯和完备的审美心理结构,从而在“润物细无声”中使自己的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和审美情操得到提高。
美育作为我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之一,作为我国高校培养完美人格的目标之一正在受到国家、高校越来越具体的重视。教师专业化趋势迫使作为培养教师教育专业人才为主的高师院校把美育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并加以落实。美的规律与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内在相连,专业学科教育中渗透着审美教育。美育可以促进智育、德育的发展。美育在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其功能具有潜在性。总之,美育是实施教师专业发展的必要路径之一,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开设美育类必修课程应是当务之急。
注释:
①在美育课程体系建设和考核上,四川师范大学于1985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创办了“四川师范大学业余美育学校”(1997年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美育学校”)。学校校长由大学校长兼任。美育学校依托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文学院、团委等先后开设了“美育技能类”和“美育理论类”共一百余门课程。学校规定,所有教师教育专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其中至少两门(4-6学分)。同时,学校充分利用地处成都市区的区域优势,大量开设讲座类和活动类美育课程。经教育部专家组评估,“尚美”为这所大学鲜明的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