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政策研究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报告论文,中国论文,对中论文,政策论文,东欧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将有八个中东欧国家成为欧盟成员国。欧盟首次东扩第一阶段目标的实现将进一步推进欧洲一体化区域整合,使《罗马条约》提出的“欧洲从此远离战争”的构想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并将在地缘经济与政治上大大增强欧洲一极的分量。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拓宽了中国与欧盟合作的领域,鉴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存在根本利害冲突,近年来双方加强相互关系的要求增大,中国应考虑在对欧盟关系的框架内,进一步促进与中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外交关系的全面发展。为此,本报告特着重对中东欧国家的地位、作用及其内政外交调整进程做一总体评估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一、中东欧的国际地位与影响
中东欧的地缘政治在历史长河中经历了数度变化。冷战结束后,通过参与欧盟与北约双扩大进程,中东欧的地缘政治与发展模式出现重大转变,并对美欧巩固与扩展冷战成果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欧盟、美国以及俄罗斯对外战略中,中东欧已成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以来,中东欧因其在国际反恐及大国关系中的特殊作用,国际地位进一步凸显。
(一)“西向”方略见效
历史上,西欧与东欧之间并不存在“中东欧”这样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19世纪以后,随着俄罗斯人讨论斯拉夫人问题,一些历史学家开始用宗教与文明的地区标准来研判欧洲历史,“中东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缘概念被提了出来。(注:Piotrs Wandycz,"The Price of Freedom:A History of Central Europe From the Middle Ages to the Present",Routledge,Taylor & Francis Group,London,2001,p.8.)二战后,“中东欧”更多地被政治色彩浓厚的“东欧集团”一词所涵盖。1989年苏联剧变后,人们日益接受客观地理涵义上的“中东欧”概念。目前“中东欧”主要包含三大区域共15个国家:狭义的中欧国家(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巴尔干国家(包括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及西巴尔干五国,即克罗地亚、波黑、塞黑、马其顿和阿尔巴尼亚)。
冷战结束后,中东欧地缘政治发生了急剧变化,其标志是与原苏联的全方位同盟关系瓦解,各国相继提出了以加入北约和欧盟为优先目标的“融入西方”战略。经过十余年的转轨历程,波兰、匈牙利、捷克三国于1999年3月率先加入北约。2002年11月,北约向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等七国发出了入约邀请,目前入约谈判正在进行之中,预计将于2004年完成加入程序。西巴尔干国家也被纳入北约扩大的考虑范围。近年来,中东欧各国“回归欧洲”进程也明显加快。2002年底,欧盟哥本哈根峰会正式做出决定,于2004年5月吸收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等八个中东欧国家入盟,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入盟日期定于2007年。2003年6月在希腊召开的欧盟—西巴尔干国家峰会上,欧盟也首次确认了西巴尔干国家“未来成为欧盟成员国的前景”。(注:European Commission,"The Thessaloniki Summit:a Milestone in the European Union'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ern Balkans",Brussels,18 June 2003.http://europa.eu.int/comm/external-relations/see/news/ip03-860.htm)由此,中东欧国家基本完成了从原苏东集团向西方阵营的过渡,其地缘政治定位日渐清晰。2002年,欧盟委员会根据“入盟标准”对十个中东欧正式候选国(除西巴尔干五国)所作的达标评估报告指出,这些国家在政治上已基本形成了多党议会民主制度,三权分立框架也初步确立,并具备了确保国家机构稳定的能力;在巩固与深化民主、遵守法制、尊重人权及少数民族权利等欧洲基本价值观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注:European Commission,"Strategy Paper and Report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on the Progress towards Accession by Each of the Candidate Countries".http://europa.eu.int/comm/enlargement/report2002/)
与此同时,中东欧国家与欧盟的经济整合不断快速推进,中东欧转型经济正以一种新的改革与发展模式融入世界经济。虽然中东欧国家相互间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存在差异,且改革程度距欧盟的要求还有距离,但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及“应对欧盟内部大市场竞争压力”方面,多数国家已取得明显进展。以购买力平价计算,2001年中东欧十国GDP总值达到9499亿欧元,相当于欧盟总和的1/10左右;人均GDP为10010欧元,相当于欧盟平均水平的43.1%,其中斯洛文尼亚最高,达到欧盟平均水平的69%,罗马尼亚最低,为欧盟平均水平的25%。随着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业产值占GDP的比例持续下降,服务行业产值持续上升,私营经济已占据主导地位。2001年,中东欧候选国向欧盟的平均出口量已达到其总出口量的65.7%,进口达到61.7%,在欧盟市场上的占有率明显提高,双方贸易额占欧盟与第三国贸易总额的比例已从1992年的6%提高到2001年的12.3%,成为继美国之后的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1989-2001年,十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总额达1232.4亿欧元,其中2/3源于欧盟,波兰、匈牙利、捷克三国吸引外资占据了十国总额的3/4。
当前,中东欧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转型国家经济的共性。一方面,经济相对快速发展。2002年,即将入盟的八个国家的平均增长率为2.5%,2003年将达到3.1%,其中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的增长率超过5%。将于2007年入盟的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也接近5%,增长速度明显快于欧盟平均速度(1-1.2%)。同时,多数中东欧国家的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许多国家已经降到3%左右。但另一方面,结构失衡问题仍然存在,改革任务十分艰巨。例如,多数国家政府财政预算赤字居高不下,占GDP的比重平均为3.8%;对外经常项目赤字上升,占GDP的比重平均超出5%;多数国家在结构重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普遍出现高失业率问题(十国失业率平均达11.4%)。从总体上看,中东欧各国目前离加入欧元区的标准尚存在较大差距。欧盟强调,今后中东欧候选国应继续加强经济制度建设,推进各部门结构改造,特别是银行业的私有化。此外,还需进一步加强政治制度建设及深化改革,继续巩固司法体系改革,增强执法机制,提升打击腐败及经济犯罪的效率,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注:上文中有关中东欧国家的统计数字主要来源于欧盟官方网站(http://europa.eu.int/comm/)。)
(二)欧盟“大欧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欧洲”是欧洲统一的战略性目标。建立统一“大欧洲”的思想最早是在中世纪末形成的一种理想主义思潮。但丁、圣彼埃尔、卢梭、康德等各个时代的欧洲思想家、哲学家与政治家都提出了各自的欧洲联合构想,但直至20世纪50年代,欧洲联合才最终从理念变为现实行动,从欧洲煤钢共同体起步,发展至今日的欧洲一体化规模。1989年发生的中东欧剧变被欧盟视为自罗马帝国灭亡以来,“第一次统一欧洲的机会”。(注:欧盟委员会主席罗普罗迪在欧洲议会上的讲话。转引自朱晓中:《中东欧与欧洲一体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扉页。)十多年来,欧盟通过建立面向中东欧候选国的《法尔援助计划》(1989年12月制定)、《欧洲协定》(始于1991年)、《哥本哈根入盟标准》(1993年制定)等战略文件和建立相关机制框架,输出了自己的政治理念与治理经验,对中东欧国家的全方位转轨及入盟进程进行了精心“培植”。
中东欧入盟首先有利于提升欧盟在世界政治与经济中的地位。2004年5月八个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欧盟面积将扩至396.7万平方公里,人口增至4.5亿,GDP增至10万亿欧元,欧盟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实体和单一市场,在世界经济中的分量进一步加重。在宏观经济政策领域,中东欧新成员国以及联系国将被纳入欧盟规定的《稳定与增长公约》框架,为“大欧洲”经济创造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在国际金融领域,中东欧地区将成为“准欧元区”,增强欧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使欧盟在全球贸易、金融及商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更具影响力。由于中东欧劳动力素质较高,且成本低于欧盟国家,因而这些国家入盟后,不仅将成为欧盟现成员的重要市场,同时也将成为其扩大生产的潜在基地。通过跨国专业化生产,欧盟将加快内部生产结构重组,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从长远考虑,欧盟希望通过东扩,借助中东欧经济的活力,提高欧盟整体竞争力,成为经济上与美国并驾齐驱的战略一“极”。正如欧委会主席普罗迪所言,中东欧入盟“对整个欧洲经济的净利不会很高,……但促进增长的可能性却很大”。(注:Romano Prodi,"Enlargement Is a Necessity".http://www.businessweek.com:/print/magazine/content/02-46/b3808713.htm)东扩不仅将增强欧盟的硬实力,同时,通过东扩战略,欧盟“不费一枪一弹”保证了中东欧地区稳定,更彰显欧盟一体化模式的优越性及其“软实力”的强大。
其次,中东欧入盟也是欧盟对自身进行的“安全投资”。欧盟在2003年6月公布的首份安全战略报告中指出,“对某一成员国的大规模入侵已不可能”(注:Javier Solana,"A Secure Europe in A Better World",Thossaloniki,20 June 2003.http://www.statewatch.org/news/2003/sep/solanasec.pdf),但国际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及跨国犯罪已成为欧盟当前面临的三大新威胁。因此,欧盟东扩的一个重要考虑就是扩大自身的“安全圈”。一方面,在扩大后通过新旧成员国的合作,解决中东欧国家因转型而产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避免新成员对原成员带来“威胁输入问题”(注:Report of Wim Kok to the European Commission,"Enlarging The European Union:Achievements and Challenges",Brussels,26 March 2003.http://europa.eu.int/comm/enlargement/communication/pdf/kok-pr-en.pdf)。另一方面,随着欧盟扩大进程不断推进,欧盟将拥有陆路与水路边界的新邻居:波兰入盟后,欧盟将与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直接接壤,俄罗斯的飞地——加里宁格勒将完全被欧盟环绕;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入盟后,西巴尔干地区将纳入欧盟扩大进程,地中海将几乎成为欧盟内海。因此,东部和中近东邻国的稳定将成为欧盟安全政策的重要目标。欧盟于2003年3月推出“新邻居”政策,希望新成员分担维护“大周边”稳定的任务,利用其地理与文化相近之便,协助欧盟向邻国“输出稳定”,确保扩大后的欧盟的安全。
(三)美国实现全球战略的借重力量
冷战结束后,美国对中东欧国家在政治、经济、安全等各方面转轨倍下功夫。美国设想,通过支持北约与欧盟双东扩,将中东欧纳入西方阵营,不仅可扩大“由市场民主制国家组成的自由大家庭”,且利于美国“在冷战后的世界事务中起领导作用”。(注:“莱克说美国利益迫使美国参与国际事务”,美新署华盛顿1993年9月21日英文电。)通过北约东扩,美国一方面可以从地缘政治上进一步挤压俄罗斯战略空间,填补冷战结束初期中东欧地区的安全真空,进而巩固与扩大“冷战成果”。另一方面,可确立以美国为核心的欧洲安全结构。美国对欧盟东扩虽存在复杂心理,但总体上认为中东欧加入欧盟对美国利大于弊。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曾明确表示,“对所有东南欧国家最好的解决办法不是一味地划分边界,而是进一步融入欧洲一体化”(注:"Clinton's April 15,1999 Speech in San Francisco".http://frwebgate 6.access.gpo.gov/cgi-bin/waisgate.cgi/)。其原因在于,其一,中东欧入盟是“欧洲—大西洋结构的扩充”,(注:John Van Oudenaren,"EU Enlagement and Transatlantic Relations",AICGS Policy Report,NO.6,2003,p.94.)而欧洲的稳定与繁荣符合美国利益;其二,欧盟东扩只是“水平扩展”而非“垂直深化”(注:Brzezinski,"Extracts From Living With a New Europe",The National Interest,Summer 2000.),与欧洲国际影响的提升并无必然联系。
近年来,特别是“9·11事件”之后,欧美在处理反恐、反扩散、国际刑事法庭、环境保护等国际事务方式上出现不同政策取向,伊拉克危机更使美欧矛盾凸显。欧盟的独立倾向引起了美国的警觉。在伊拉克危机期间,以拉姆斯菲尔德为代表的美国政府“鹰派”人士曾试图通过划分“老欧洲”和“新欧洲”,挑起欧洲的分裂。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美国政府似乎认识到“分裂”欧洲实际上几乎不可能,而且对美国也未必有利。鉴于美欧在经济上和全球战略上的相互依赖和相互需要的关系,美国认识到,处理欧美矛盾应有“战略性眼光”,“不应陷于当前的政治分歧”。(注:Jack Spencer and John C.Hulsman,"Restructuring America's European Base Structure for the New Era",April 28,2003.http://www.heritage.org/Research/Europe/bg1648.cfm)基于这种认识。美国对欧洲和中东欧的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加强了对中东欧国家的重视,希望可以借助这些国家普遍的“大西洋主义情结”,增强欧洲内部的亲美势力,使之成为调和美欧矛盾、支持美国在欧洲存在的力量。美国总统布什在2003年5月30日访问波兰时曾公开表示,“波兰成为欧洲好公民及成为美国亲密朋友”并不矛盾,而“美国与欧洲如果联合起来,我们将战无不胜”。(注:"Bush To NATO:United We Stand",June 1,2003.http://www.cbsnews.com/stories/2003/06/01/world/main556392.shtml)
“9·11事件”后,中东欧在美国安全战略中的地位亦明显提升。美国五角大楼智囊人士巴尔耐特认为,中东欧正好位于滋生恐怖主义的“空洞”区与在全球化中受益的“核心”区之间的“接合部”,其对于美国反恐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美国一方面希望通过加速北约东扩进程,使中东欧新成员“成为除英国以外,美国在北约内最可信赖的盟友”,“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全球反恐做出贡献”;(注:Margarta Assenova,"The Debate on NATO's Evoluton",March 2003.http://www.csis.org/ee/NATO-Debate-guidebook.pdf)另一方面,谋划通过驻欧军事基地重心的“东移”和“南移”——从西欧移至波兰以及黑海沿岸的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等国,提高美军快速向中东及高加索地区调兵的能力。此外,美国对中东欧的主要援助项目——支持东欧民主行动(SEED)与自由支持行动(FSA)的重点目前也已转为以提高这些国家的反恐能力为主要目标。(注:Charles Ries,"U.S.Foreign Assistance to Eurasia Has Increased Anti-terror Focus",2 April 2003.http://usinfo.state.gov/topical/pol/usandun/03040202.htm)
(四)俄罗斯融入欧洲的连接纽带
苏联解体后,中东欧国家在谋求加盟入约的同时,普遍采取了疏远俄罗斯的政策,双方关系在相当一段时期处于“冷和平”状态。普京当选俄罗斯总统后欧俄关系的明显升温以及“9·11”后美俄关系的总体改善,客观上为俄罗斯与中东欧国家改善关系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随着越来越多的中东欧国家将成为欧盟与北约正式成员,俄罗斯主观上也开始关注中东欧国家在其对外关系中的重要性。
首先,俄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将取决于与中东欧关系。普京总统上台以来,明确将“融入”欧洲确定为俄罗斯重要战略目标。俄罗斯意识到,未来欧盟新成员既可能成为“妨碍俄罗斯多层面与西方拉近关系的障碍”,也可能成为“俄罗斯加速发展与欧洲深远关系及实现政治经济目标的推动力”。(注:"Putin Pleasing the Poles To Woo the West",January 20,2002.http://www.cdi.org/russia/johnson/6031-6.cfm)近年来,为了逐步化解中东欧对俄罗斯的不信任甚至敌视,防止欧盟东扩产生消极影响,使新成员在欧盟对俄罗斯政策中发挥积极作用,普京政府放弃了不切实际的大国政策,主动拉近了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1)尊重中东欧国家加盟入约的选择。称“俄罗斯将欧盟东扩进程视为符合所有欧洲国家利益的一个自然的融合进程,将与新成员一起分享传统关系及深厚的历史渊源”(注:"The EU and Russia:Ever Closer Partners in a Wider Europe",http://www.eur.ru/eng/neweur/attachments/info-pack-eng.pdf)。俄罗斯与罗马尼亚在2003年7月签订的《基本政治条约》中也重申,“双方都有权利为自身的安全安排做出选择”。(注:"Basic Political Treaty between Romania and Russian Federation Reaffirms Inherent Rights of Both Sides to Choose Security Arrangements".http://www.rompres.ro)(2)正视历史,重视合作。俄罗斯已与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国成功地解决了多年悬而未决的债务问题,对暂且无法解决的问题则表示要“留待历史学家去解决”。普京总统还主动改善与波兰的关系,希望波兰在俄罗斯与北约、欧盟之间充当“桥梁”。目前,两国总理间建立了每年两次的会晤机制,双方在反恐、军工等安全领域也达成了合作协议。
其次,中东欧亦攸关俄罗斯重要经济利益。目前,欧盟是俄罗斯的主要贸易伙伴。2002年,俄罗斯向欧盟出口占其总出口额的47.5%。中东欧国家入盟后,这个比例将超过50%。近年来,能源合作已成为俄欧关系的重要“支柱”,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能源已占其进口总额的20-25%。普京曾表示“能源对话是欧俄合作的重要方面,在将俄罗斯能源产品输向中欧及西欧的同时,俄罗斯也可吸引欧洲资本发展自己的能源行业”。(注:"The EU and Russia:Ever Closer Partners in a Wider Europe".http://www.eur.ru/eng/neweur/attachments/info-pack-eng.pdf)随着俄罗斯与欧盟长期能源伙伴关系的建立,中东欧的重要性日益突出。2002年3月,俄罗斯在参与斯洛伐克企业的私有化后,俄运往西欧的天然气将有70%取道斯洛伐克。(注:Michael Lelyveld,"Russian Gazprom Finds Export Route Through Slovakia",21 March 2002.http://www.rferl.org/nca/features/2002/03/21032002085042.asp)同年12月,俄罗斯通过与克罗地亚、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六国签署政府协定,将使俄罗斯拥有一条直通地中海的石油管道。借道中东欧出口油气不仅有利于俄罗斯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及与欧盟的经济融合,也使俄罗斯得以继续作为中东欧最主要的能源供应者,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其在该地区的经济与战略影响力。
二、中东欧国家对外政策走向
国家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是中东欧国家外交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历史与国力因素对其外交重点的优先选择有重要影响。从历史因素看,在过去的几百年中,中东欧国家一直是欧洲列强的争夺对象,大都处于被主宰的地位。特别是自1795年始两次被剥夺国家主权的波兰(前一次被奥匈帝国、普鲁士和俄罗斯三国,后一次是1939年被德苏两国)长期处于受大国统治和瓜分的历史阴影之中。(注:Hans-Joachim Giesmann,Sicherheispolitik in Ostmitteleuropa,Nomos Verlaggesellschaft Baden-Baden,1995,S.39.)冷战时期,中东欧国家被纳入“雅尔塔体系”,成为苏联的“卫星国”。由于中东欧在历史上反复成为其“大邻国”利益的角逐场,这些国家在获得自主后民族自尊和独立要求格外强烈。但从国力因素看,这一地区大都是中小国家,在外交与安全政策上难以真正独立。因此,虽然中东欧各国在外交政策上有一定差异,但与大国结盟和相互结盟是其外交政策的一致选择。中东欧国家“加盟入约”不仅使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得到欧美保证、为各国推进政治经济改革获得保护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为这些国家参与欧洲和国际事务提供了舞台,提升了这些国家在欧洲与国际层面的地位。
伊拉克战争所引出的所谓新老欧洲之说使中东欧国家卷入了美欧矛盾的漩涡,波兰总理外交政策顾问伊温斯基称,“这是一个两头为难的选择”;但同时强调,就像一个人不会在父母间作出选择一样,中东欧国家也“不会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注:彼德·福特:“‘新欧洲’在伊拉克问题上处于夹缝中”,[美]《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03年3月11日。)这一想法在中东欧颇具代表性。未来中东欧国家的外交政策将具有双重性:一方面,面对地区威胁需要美国的军事存在,一定程度认同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另一方面,随着加入欧盟,也将赞成和支持“加强欧洲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努力在“欧洲—大西洋体系”之内化解矛盾。因此,虽然中东欧国家在伊战中站在美一边,与法、德等欧盟国家发生了分歧,但出于其安全与经济利益考虑,中东欧国家将采取“亲美不脱欧”的大西洋主义政策,在美欧两者之间寻求利益平衡。
(一)倚“约”保安全
中东欧选择北约和美国作为安全保障,有几方面的考虑。首先,中东欧国家认为,其面临的安全威胁既有传统的军事威胁,也有新出现的非传统的威胁。由于中东欧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其危机感程度也有差别。波、捷、匈、保、罗等国长期处于苏联的政治、军事、经济控制之下,因此对俄防范心理颇强。苏联解体改变了该地区的地缘政治格局,捷、匈、罗等国不再同俄罗斯为邻,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后捷克不再与乌克兰接壤,这些国家对军事威胁的担心逐渐减少。但因俄罗斯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在欧盟之内且在欧洲没有明确的政治定位,所以临近的国家对俄仍怀有疑虑,因此,中东欧国家在安全上依靠北约、拉住美国的格局必不可缺。(注:Kai-Olaf Lang,"Amerikas bester Freund?",SWP-Aktuell,Februar 2003.)此外,中东欧国家对日趋增多的非传统威胁的担心增大,如潜在的种族、宗教和社会冲突、非法移民、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和瘟疫等等,这些威胁常常具有跨国性质,只有通过一个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才能对付。
其次,中东欧国家希望借助北约维护地区稳定。中东欧国家大都把北约视为有效的欧洲集体安全体系。尽管欧盟也在强调自己的防务力量,加强军事建设,但由于其成员国的利益和想法差距太大,在制定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存在分歧,“行动能力”有限,同时欧盟的军费预算、武器装备和技术也与美国“相差甚远”,因此中东欧一些国家对欧盟独立应对地区可能发生危机的能力尚有疑虑。波黑冲突和科索沃危机的解决使中东欧国家看到,没有北约,地区稳定就无法保障。
最后,中东欧国家把北约视为保障其新的政治体制的政治价值体系。对许多中东欧国家而言,北约不仅是军事联盟,而且也是政治联盟。加入北约有助于巩固和加强新生的民主制度,防止集权主义和极端主义死灰复燃。2002年11月8日匈牙利总理迈杰希在华盛顿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发表演讲称:“我们之所以加入北约是因为我们把北约视为共同价值的最有效的保护器。”更有国家把加入北约视为加入欧盟的入场券,如保加利亚改制后的首任总统热列夫就曾表示“加入北约组织是进入欧盟的政治捷径”(注:胡祖庆:《后冷战时期的东欧》,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58页。)。罗马尼亚外交部亦表示:“加入北约和加入欧盟是两个相辅相成的目标,……加入北约不仅意味着融进一个安全体系,而且意味着融进一个大体上与欧盟重合的价值、习俗和知识的共同体。虽然加入北约并不自动导致加入欧盟,但加入北约是在准备加入欧盟的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注:“罗马尼亚的北约成员资格”,罗马尼亚外交部网站。)已经加入北约的波、匈、捷三国表示,要帮助正在申请但尚未加入的其它中东欧国家融入西方的价值体系,巩固和发展欧洲的“民主和稳定区域”。因此中东欧国家总体上不希望北约受到削弱。
(二)入“盟”谋发展
加入欧盟可为中东欧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综合保障,因此“入盟”是中东欧国家安身立命的归宿。中东欧国家按照欧盟的政治制度与价值观实行转轨,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可获得仅靠北约军事联盟难以全面提供的政治与社会稳定。尤其是入盟对改善中东欧国家发展经济的环境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在中东欧国家把传统安全的保障托付给北约的同时,其发展目标则主要期望通过加入欧盟来实现。
首先,中东欧国家在接受欧盟一体化体系后将全面采用欧盟框架内的法律和法规,完善内部的政治机制和经济制度,推进经济结构与政策进一步调整。如宏观经济政策按照《马约》趋同标准进行稳定协调,建立统一的、保障共同市场四大自由——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往来自由——的市场机制,建立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监督机制和统一的对外经济管理体制,等等。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金融体系以及信息结构也将随之改进。
其次,入盟的中东欧国家可以获得用于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巨额补贴,从而加快结构调整。中东欧国家经济结构落后的主要表现,在其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普遍高于欧盟平均水平(2.3%),其中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等国的比重要高出一倍,匈牙利、爱沙尼亚和立陶宛的比重更高一些,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的比重高达21.1%和17.6%。根据2002年欧盟哥本哈根首脑会议上达成的协议,中东欧国家在入盟后,于2004-2006年将获得包括农业补贴和扶贫等援助基金共约400亿欧元。(注:"EU Copenhagen Summit",BBC News,17/2/2003.)此外还将在道路、环保、污水处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得到相当数量的入盟基金。
第三,入盟将进一步扩大中东欧的商品输出和资本流入,促进经济增长。中东欧签订《欧洲协定》的国家已经与欧盟实现了大部分商品的自由贸易,目前波、捷、匈、保、罗、斯洛伐克六国70-85%的商品出口欧盟。中东欧国家的直接投资的66-90%来自欧盟。欧盟是中东欧最大的贸易伙伴和引资来源。在贸易方面,入盟将使中东欧国家完全进入欧盟市场,消除《欧洲协定》中对某些出口的限制,东西欧的商品与劳务往来将会进一步加快发展。在引资方面,新成员国凭借较高的劳动力素质、较低的工资水平、相邻的地理位置等优势吸引大量来自欧盟其他国家的投资,不仅可弥补经常项目赤字,也有助于调整经济结构、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引进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据经济学家分析,八个中东欧国家入盟后,其国民收入将增长1.5-2.0%,如果将外资的增长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考虑在内,这些国家的实际收入将增长18.8%。(注:朱晓中:“彻底摆脱雅尔塔体系加强概念,中东欧国家欲圆欧洲梦”,人民网,2002年11月14日。)
总体看,入盟将为中东欧国家带来诸多利益,但同时这些国家也因市场开放而招致一定的竞争风险或冲击。入盟不仅对原欧盟国家,而且对中东欧国家也是一个克服各种困难与障碍的艰难里程。
(三)偕俄求稳定
苏联解体后,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和波罗的海三国获得独立,波、捷、匈、罗、保等国脱离了前苏联的控制。中东欧国家与俄罗斯的关系揭开了新的一页。
维护安全与稳定是中东欧国家改善同俄罗斯关系的首要考虑。冷战后初期,中东欧一些国家曾与俄罗斯产生隔膜,原因是:挣脱前苏联的政治束缚后,这些国家对俄罗斯的潜在威胁仍然担心;俄罗斯一度反对东欧国家、特别是波罗的海三国加入北约,双方因此发生矛盾;欧盟、北约与俄罗斯关系的改善又使中东欧国家担心自身的利益和地位会受到损害。随着中东欧加盟入约取得进展,以及俄罗斯普京政府外交调整,双边关系进入了良性互动阶段。入约以及申请入约的中东欧国家将安抚俄罗斯作为重要任务。它们一方面在北约和平伙伴关系的框架内与俄开展军事交流,如进行安全防务对话、通报军事改革情况、邀请俄罗斯派员观察在自己境内举行的军事演习等,以消除俄的担心;另一方面谋求发展与俄罗斯的政治和经济关系。波、捷、匈等国政府曾表示希望在自己的境内部署北约的核武器,但是后来转变了态度,支持缔结北约与俄罗斯关系基本法,支持北约承诺不在中欧部署大规模常规力量或核武器。其改变政策的考虑就是为了不刺激俄罗斯。1999年3月,波兰外长盖雷梅克在正式加入北约的前夕表示,对于波兰来说,俄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国,出于经济的、文化的和政治的原因,波兰仍然希望发展同俄罗斯的友好关系。(注:“加入北约影响与邻国的关系”,自由欧洲广播电台,1999年3月1日。http://www.domino.kappa.ro/mae/)
中东欧同俄罗斯改善关系也是出于协助欧盟“新邻居政策”、特别是向俄罗斯“输出稳定”的需要。虽目前捷、匈、斯、罗已不再与俄相邻,但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仍然是俄的邻居,立陶宛和波兰与俄罗斯的飞地加里宁格勒交界。鉴于中东欧国家在与东部邻国的关系上有着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以及丰富经验等独特优势,所以,欧盟“新邻居政策”的实施离不开新入盟和待入盟国家的支持。中东欧国家接受了欧盟的鼓励,在“新邻居政策”框架内重点向扩大后欧盟的新邻国展开“地区公关”。波兰外长齐莫谢维奇明确表示要深化同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其它独联体国家的关系,并在欧盟的相关政策中起重要作用。罗马尼亚对同摩尔多瓦、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密切关系也表现出积极性。捷克则将发展同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关系放在重要地位。(注:Franz guenther Cermak,"Politische Aspekte der EU-Erweiterung",Jahrbuch fuer internationale Sicherheitspolitik 2002,Verlag E.S.Mittler & sohn GmbH,2002.S.27-35.)中东欧国家愿意努力发展同欧盟新邻居的友好合作关系,充当欧盟与这些国家之间的桥梁,这对欧洲地区的稳定和国家间关系的改善将产生深远影响。
显然,中东欧重视同俄的关系也有着经济、特别是能源安全方面的考虑。这些国家长期以来同前苏联国家有着密切的经济关系,在能源方面对俄有严重依赖,如2000年斯洛伐克天然气的97%来自俄罗斯,捷克天然气的79%需要从俄进口。
(四)发展次区域合作,改善“小周边”环境
中东欧国家在谋求加入北约和欧盟的同时还加强了邻国间和地区间的多边合作。欧盟也特别要求这些国家培养集体观念和意识,鼓励其展开相互间的区域合作。中东欧国家的次区域合作有不同的形式与特点:(1)地区合作:主要通过中欧倡议(CEI)(注:1989年由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和南联邦建立四边合作。迄今成员已增到17个,是推动欧洲统一和合作和讨论地区问题的次区域组织。)、黑海经济合作组织(注:成立于1992年6月,参加国主要是黑海沿岸的国家,即土耳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希腊、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注:于1992年12月由匈牙利、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签署,斯洛文尼亚(1996年)、罗马尼亚(1997年)、保加利亚(1999年)、克罗地亚(2003年)陆续加入,波罗地海国家、马其顿、俄罗斯与乌克兰都表示了加入的兴趣。中欧贸易协定的目的是阻止地区贸易的崩溃。现欧盟东扩第一批候选国成员已经表明在2004年后退山该协定,而其他成员将继续维持它们之间的自由贸易区。)等地区合作组织展开合作。(2)入盟合作:维谢格拉德集团(注:1991年由匈牙利、波兰、捷克与斯洛伐克四个国家组成。)加入北约和欧盟主要目的已经达到,入盟后转而继续保持和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西巴尔干国家(注:1998年欧盟正式提出“西巴尔干”的概念,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马其顿、克罗地亚、塞尔维亚和黑山五个国家。)在贸易自由化、交通、电信、能源、司法等方面的合作已取得成效,目前通过改革和增加国内外投资及自由贸易往来、联合打击有组织犯罪,在加入欧盟方面展开合作。(3)入约合作:维尔纽斯十国集团(注:包括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和克罗地亚,2002年11月在北约布拉格峰会上,除阿尔巴尼亚、马其顿和克罗地亚外,其他七国被邀请加入北约。)建立“统一和不可分割的”欧洲的使命尚未结束,继续支持北约扩大的“开放政策”;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和马其顿为了尽快加入北约,一致同意加强三国在防务领域的合作,包括增加军事专家的交往,相互交流军事情报,落实加入北约的计划以及加强区域合作等,并成立军事专家联合工作组,以便研究和制定防务合作计划。(4)睦邻合作:有历史积怨和民族仇恨的两个国家塞尔维亚和黑山与克罗地亚的关系出现积极现象,克罗地亚总统梅西奇作为独立后的第一位总统近期访问了塞尔维亚和黑山,为以后两国乃至整个地区合作迈出坚实一步。
三、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现状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有着友好的传统历史,这种关系经历了不同时期的种种考验。随着中东欧战略地位的变化和对外政策的调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逐渐进入全面深化阶段。总体上看,今后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政策将纳入对欧盟政策的框架之中。2003年10月13日,中国发表了首份对欧盟政策文件,提出了双边关系的三大目标,即互尊互信,求同存异,促进政治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互利互惠,平等协商,深化经贸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互鉴互荣,取长补短,扩大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化的和谐与进步。(注:中国外交部:《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http://www.fmprc.com.cn)这也是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政策的基本准绳。中国应在此框架内,积极发展同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大力寻求双方利益与合作的交汇点,推动双边关系长期稳定发展。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到1989年):波动起伏,主流友好,双边关系随着中苏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注:Eberhard Sandschneider,"China's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States of Europe",The China Quarterly,March 2002,pp.41-42.)50年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处于全面发展时期;60年代,双边关系受中苏关系逆转的影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摩擦乃至破裂(阿尔巴尼亚除外);70年代后期,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开始回暖,许多国家为中国重返联合国做出了积极贡献,罗马尼亚还为改善中美关系做了许多工作。(注:http://www.fmprc.gov.cn/chn/wjb/zzjg/dozys/gjlb/1746/default.htm)整个80年代,中国与中东欧关系逐步实现了正常化。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从低潮徘徊转向升温。期间,中东欧大多数国家的对华政策主要受国内政治、经济转型进程的影响,经历了从分歧、隔阂到接触和理解的转变。东欧剧变之初,多数中东欧国家新政权上台,出于内政转变和外交西靠的需要,有意与中国拉开距离,在西藏、台湾或人权问题上追随西方,致使双边关系变冷。(注:曲星:《中国外交50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33页。)此后一段时间里,由于中东欧以加盟入约为其外交的首要重点,忽略了对华关系,中国与这些国家关系在低水平徘徊。然而,中国政府超越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方面的差异,尊重中东欧国家对发展道路的选择,理解其外交政策的调整,双方互信逐渐增加。随着中东欧国家转轨日益深化、对外政策逐渐成型和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日益瞩目,中东欧国家对华政策有所改善。自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双边关系开始升温。
第三阶段(从新世纪开始):加强交往,逐步深化。特别是近两年来,中东欧国家对外政策逐渐走向成熟,对外关系朝均衡方向发展。在优先发展与美欧关系的同时,也越来越看重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关系,如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已将中国纳入重点发展关系的对象国之列。2001年1月,波兰总理莱谢克·米莱尔表示,“我们要积极推动波兰与中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合作。现在,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波兰对华关系必须走出阴影,成为我们外交政策关注的重要领域”(注:Address by Mr.Leszek Miller,Prime Minister of the Republic of Poland on foreign policy during a meeting with foreign journalists Warsaw,18 January 2001.http://www.mfa.gov.pl/)。匈牙利总理迈杰西2003年8月访华时表示,匈牙利政府愿从长远的角度看待匈中关系,与中国建立“长期的建设性伙伴关系”。(注:见匈牙利总理迈杰西·彼得2003年8月28日访华时在中国外交学会发表的题为“匈牙利——中国长期伙伴关系”的讲话。)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主要体现在:(1)高层互访增多。2000-2002年,中国的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政协主席、外长和主管经济的国务委员对大多数中东欧国家进行了访问;中东欧国家自2002年以来访华进入高潮,其中副总理级别以上的共有13人次;波、匈、捷、阿等国议会还成立了对华友好小组;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政党之间也进行广泛接触。(2)经济合作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效。2002年,中国与中东欧12国贸易总额达53.2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35.5%,2003年前7个月的同比增长为66.9%。目前,中国已成为匈、波、罗等国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除货物贸易外,项目招标、金融合作、资本运营、高科技领域等合作也取得重要进展。2003年,中国银行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设立的分行正式营业,中国中兴通讯公司以1.73亿美元中标罗马尼亚邮政电信公司固定电话网建设项目,成为该公司在海外的最大投资项目。此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相互投资趋向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2年底,中东欧国家在中国投资项目共1132个,实际投资3.5亿美元;同期,中国在中东欧国家的投资约为1.6亿美元,共124个项目。(3)文化教育科技等交流活跃。中国与斯洛伐克、匈、罗、克、波、捷等国已续签或签署了长期文化教育合作交流协定;(注: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了十余项文化或教育协定和议定书。详见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com.cn)。)双方一直保持互派教育代表团、互换留学人员、互聘教师和高校间直接合作等交流形式;双方通过互派文艺代表团访演、举办图片展、“文化日”等形式加强文化艺术交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旅游领域的合作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匈牙利和克罗地亚已与中国签署了关于中国公民组团赴两国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
四、对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几点建议
鉴于中东欧国家近年来的转型和地缘政治与经济地位的变化,中国应采取更加积极和主动的措施,保持与其关系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并将此作为推动未来中欧关系的新动力。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政策思路:
第一、从战略角度重视中东欧国家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地理位置相距遥远,处于欧洲和东亚两大不同区域。无论从地缘政治还是地缘经济角度,都难以成为对方的优先重点。但国家无论大小、地域无论远近,全球化时代应平等、积极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往来。因此中国应继续珍视友好传统,在融入东亚区域化进程的同时,将发展与中东欧国家友好、正常的政治经济外交关系纳入对外关系的重要目标。中国尊重中东欧国家的外交和战略选择,支持其加入北约和欧盟、参与地区一体化。虽然在一些问题上中国与中东欧一些国家存在不同看法,但双方应努力从平等和相互尊重的精神出发,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与协商,共同维护关系的稳定发展,并为促进中欧关系的发展开拓新的契机。
第二、确定加强关系的重点领域,巩固已有的良好关系,拓展新的合作机遇。在经济方面,根据中东欧各国的不同国情,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扩大相互利益的交汇点,通过共同经济利益的“外溢作用”进一步拓宽合作基础,加强整体关系。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济合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中方的高度重视。比如,双边贸易额在各自外贸总额中的比例微不足道,2002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额仅占中国对外贸易的0.86%,占中东欧12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42%;存在贸易不平衡问题,中国分别是捷克和匈牙利的第二和第三大贸易逆差国;双方大型合作项目寥寥无几,经济合作缺少规模效应;其他技术性障碍:中东欧国家因缺乏对中国市场及国情的了解,导致其某些产品和技术难以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企业人士因签证等问题影响了赴中东欧考察或投资办厂的计划。中国方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问题,挖掘合作潜力:(1)中国政府部门应大力推动企业互访,建立“合作基金会”,以加深彼此的了解,寻求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贸合作;(2)加快改善进出口产品结构,增加高科技含量,同时努力把目前以双边贸易为主的经济关系转变到经济技术合作的层面上来;(3)在中东欧地区继续推行已初见成效的“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高技术、高资本密集、高产品附加值、有能力与欧盟同行业竞争的企业到中东欧投资建厂,扩大中国在中东欧国家的市场份额,形成一定规模的经济存在,牢固“捆绑”双方的经济利益,使双边关系保持永久的活力;(4)与中东欧国家共同探讨在WTO框架内的合作;(5)为致力于中国西部大开发的中东欧企业提供切实帮助;(6)通过外交渠道,向中东欧国家建议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到中东欧投资办厂入境难的问题。总之,只有夯实了经济关系,才能使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持久稳定的发展。
在政治方面,进一步密切高层领导人的交往。首先,针对近年中国来访多出访少的不平衡现象,适当增加中国高层领导人对这些国家的访问;多邀请中东欧国家领导人特别是新生代领导人和政治家来访,增进了解、建立互信,确保双边关系发展的连续性和长期性。其次,借鉴中国与东盟、中国与非洲论坛的模式,在中国与欧盟关系框架内,考虑同中东欧国家以及现有次区域合作组织(如维谢格拉德组织等)建立中国与中东欧地区论坛,就政治、经济合作及其它问题进行对话和讨论,密切与该地区国家关系。第三,加强议会、政党、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妇联及其他政府组织之间的交流。最后,鼓励中东欧国家的议员来华实地考察,了解中国的发展变化,以促进其政府制定和实施对华友好政策,并带动省市之间合作交流。
在文化教育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鉴于一些中东欧国家对中国缺乏了解的状况,中国宜创造一切条件使它们获得有关中国的信息,如加强文艺团体、体育团队之间的交流、报刊书籍的译介、举办中国文化等多种形式的展览,并积极参与当地举办的大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在人文观念方面的融合。在教育方面,可增加互换留学生名额到对方国家学习、更多开展学术交流以及院校之间的合作;鼓励一些有影响的民间组织之间的交流,包括邀请一些知名专家、学者、记者访华。
第三、理性处理敏感问题,避免双边关系出现大的波动。对此有四个问题值得关注。其一,台湾问题。大多数中东欧国家一直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不主张与台湾发展官方关系。然而,台湾从未停止在中东欧地区谋求发展“实质关系”、培植“邦交国”的活动。迄今,台湾已与四个中东欧国家互设了办事处或代表处,并在1999年与马其顿“建交”。中国应坚决地强调,支持中东欧国家继续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不与台湾发展官方关系,在与台湾进行民间交往时避免陷入政治圈套,做出不利于与中国关系的举动。
其二,人权问题。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历届联合国人权会上,总有少数中东欧国家支持美国等提出的反华提案,甚至个别国家还充当提案国。中国应与这些国家加强人权对话与沟通。鉴于人权问题也是中国与欧盟之间的最大和最棘手分歧,(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欧盟课题组:“中国对欧盟政策研究报告”,《现代国际关系》,2001年第8期。)中东欧国家入盟后,中国应努力促进他们成为解决分歧的积极因素,避免出现新生障碍。
其三,西藏问题。“藏独”势力在中东欧的活动颇为活跃:设办事处、挂藏旗、搞独立日、建寺庙、举行图片展、音乐会和演出藏剧等,歪曲史实,致使部分中东欧国家陆续出现了“西藏之友”、“援藏协会”等民间组织,一些国家的议会还成立了“西藏议员小组”,甚至通过有关西藏问题的反华议案,给双边关系带来了麻烦。中国应主动对西藏问题的由来、实质及中国西藏政策进行持之以恒的宣传,适当安排有关人士赴藏考察,派遣藏学代表团进行出访,让中东欧民众认清西藏问题的真相。
其四,中东欧国家的华人问题。近几年来,中国出境政策日益宽松,护照发放手续大大简化,这一方面为中国广大民众出境提供了方便,同时也给少数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这不仅损害了中国人及中国产品的形象,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信誉,致使一些国家出现拒绝或拖延中国官方代表团入境的现象,妨碍了正常交流。中国应加强对国内中介公司和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严格出入境审核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加大打击偷渡和走私的力度,积极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的司法合作。在预防和解决上述实际问题的同时,中国还应加强调查研究,对中东欧华人的真实情况做出客观准确的分析判断,避免有人夸大问题的严重性,破坏华人形象。当前,尤其须关注因开放克、匈两国境外游产生的新问题。中国政府应鼓励当地华商立足长远,合法经营,改变中国产品形象,把握和应对所在国入盟后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成为中国发展与中东欧国家以及欧盟整体关系的纽带。
标签:北约成员国论文; 欧盟总统论文; 国家经济论文; 中东论文;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