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新变化是: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港、澳、台、外商直接投资经济)迅猛发展,比重大幅度提高,公有制经济比重大幅度下降。以1996年与1978年比较,如下表:

项目 国内生产总值(%) 工业总产值(%) 商品零售总额(%)

类型 1978年 1996年1978年 1996年

1978年 1996年

公有制

9976 100 69 99.946

非公有1240 31

0.154

注:1996年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资料中有一些是股份制企业,这些企业包含一部分国有、集体成份,所以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实际上要高于上表的数字,尽管如此,非公有制经济比重的大幅度增加,仍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从上表可以看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非公制经济基本上是从无到有、飞速发展,长期以来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不合理局面已经被打破,非公有制经济已接近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工业总产值已超过国有经济(当年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的28.5%),商品零售总额则超过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之和。这些事实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不再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已经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再只是在国民经济中起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拾遗补缺”作用,而是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生力军作用。形象一点说,在社会主义经济大舞台中,非公制经济已经从一个不为人们所注意的小配角,变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角色。

一、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非公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决不是偶然的。

首先是由于我们党从中国基本国情的实际出发,制订正确的方针政策,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重大的调整。深刻认识和掌握中国的国情,特别是科学地理解中国的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是制订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最基本的依据,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它一方面表明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在经济上必须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基础,另一方面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还没有发展成熟,还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这种不发达状态表现在经济上首先在于生产力总体水平较低,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呈现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同这种客观情况相适应,我们只能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包括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而不能超越客观实际情况“急于求纯”,搞单一的、纯粹的公有制经济。否则,不仅不能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会破坏生产力的发展。1958年我们脱离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造成生产力的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就是极其深刻的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的思想。这是邓小平同志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具体实际所得出的科学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宝贵贡献。它既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反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我国生产力的必然选择。在邓小平这一思想指导下,我们党制订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逐步对原有的不合理的所有制结构进行了重大的调整。1981年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首次明确提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接着,1982年党的十二大又提出:“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发展”,这是我们党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迈出的至关重要的一步。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肯定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表明我们党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认识的深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和重要组成部分,将它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之中,标志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近20年来,正是由于我们党不断完善并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述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才能够存在并且得到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这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能够高速发展的根本原因。

其次,这也是加速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我国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基础差的社会主义大国,要快速、持续、稳定地发展我国经济,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有几个突出的问题急需解决:一是满足广大人民需要问题,这种需要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复杂多样。二是大量人口的劳动就业问题,不仅每年有1000多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有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问题。三是资金不足问题。资金严重短缺,各方面捉襟见肘,力不从心。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但是这些问题单靠发展公有制经济既解决不好,也解决不了,还必须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共同来解决。这是因为:

第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发展社会生产,增加社会商品供应,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 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多种多样的需要。 据统计1978年到1996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长率为25%,远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年均增长率,2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能够以年均9.8 %的速度高速增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特别是90年代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明显,已成为我国经济新的有力的增长点。目前我国将近1/4的国内生产总值、将近1/3的工业总产值和1/2以上的商品零售总额已由非公制经济提供也足以说明这一点。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可以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缓解我国城乡的就业压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吸收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加,仅以个体、私营经济而言,1992年新增就业岗位为78万人,1993年猛增至278万人,1994 年又激增至442万人,1995年更高达488万人,1997年我国90%新增就业岗位已由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其安排就业人数已居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首。1978年全国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仅10万人,1996年累计已达4600万人,私营经济累计达2100万人,三资企业累计达1770万人,三者共计8400万人,占城市就业人口的40%。这么多人就业,国家并没有花一分钱的直接投资(除三资企业中的合资、合营企业外),主要是给一些优惠政策和提供一些生产经营场地,而如按照同期国有经济新增一个劳动力需新增固定资产6万元计算,那就意味着为国家节省了5万亿元的巨额投资,大大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第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可以增加国家的税收和财政收入,扩大社会主义积累,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吸引外资,弥补我国资金的不足。据统计,“七五”期间个体、私营经济交纳的税金为482 亿元,年均96亿元,“八五”期间为1007亿元,年均201亿元,1996 年则达到448亿元。1991 年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交纳的税金占国家财政收入还不到10%,1996年已达到12%左右,有些地方非公有制经济交纳的税金已占当地财政收入的40—50%,成为当地财政的主要支撑。到1997年底,我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的资金已达7400多亿元,少数私营企业资金已突破亿元大关,其生产经营规模与一些公有制大中型企业不相上下。近20年来全国累计吸收外资超过3600亿美元,从1993年起我国已连续5年成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仅次于美国, 居全球第2位。这些都大大缓解了我国资金短缺的困难, 有力地推动我国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再次,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包括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完整的经济体系,没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市场经济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但只有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竞争与合作,也不可能是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各有长处,各有短处,二者相互竞争,互相补充,可强化各自长处,弱化各自短处,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企业微观经济活动是由市场调节的,非公有制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机制灵活等特点。这些特点天然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相吻合,因此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能够如鱼得水、纵横驰骋,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迅速发展。而长期束缚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有制企业则是与此相悖的,因此它不可能自然而然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成为它的微观基础,必须进行改革。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发展竞争机制,冲击铁饭碗、大锅饭和官工官商作风,促进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细胞,从而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筑起牢固的微观基础。

最后,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与其本身的努力和公有制经济对改革和发展所作出的巨大支持分不开的。20年来,在国家政策法令的正确引导下,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辛勤创业,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业务水平,不断规范自己行为,积极为社会主义服务,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同。特别是一些遵纪守法,诚实经营,业绩显著的优秀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崛起,他们不仅为社会作出较大的贡献,得到社会很高的评价,而且也起到了强烈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了一批又一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为了支持改革和发展,降低改革成本,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基础产业,长期以较低的价格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燃料、能源、动力以及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应该说非公有制经济同样从中享受了巨大的利益,获得了不少的好处。没有公有制经济提供的这些基本条件以及为改革和发展所付出的巨大代价,非公有制经济也是难以这样迅速发展的。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

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仍将保持迅速发展的势头,它们占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据预测到2010年,可能会分别达到30%、40%和60%左右。个别地区、个别部门的非公有制经济会超过公有制经济而占较大的比重,如目前浙江温州等地的情况,其依据是:

首先,党的十五大已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且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中共中央还把它列为修改宪法的部分内容并作为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认真讨论后已形成《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载入我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非公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外进入制度内,从必要的补充变为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新的确认和保证,将从根本上解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种种束缚,消除人们的种种顾虑,更加坚定人们的信心,鼓励人们更为大胆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从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的向前发展。正如一些人大代表所说:这是给非公有制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春天。

其次,随着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新的确认和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经济大环境也将明显改观。过去我们虽在宪法中明确指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并在实践中一再强调是有益的必要的补充,但总有些人看不起这个“补充”,甚至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将它们打入另册,致使一些地方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只能在“夹缝”中挣扎。有些非公有制企业为避免受歧视,不得不想法挂靠到集体或国有企业,买一顶假公的“红帽子”戴上,以求生存和发展。今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一切政策性的限制和歧视将会逐步被取消,它们将与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它们的运行空间将更为广阔,发展的机遇将会更多,管理体制和有关的政策法规将更为完善和健全,在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土地使用、原材料能源供应、财政税收、资金借贷、劳动人事、对外贸易等方面将会更为宽松。如最近国家经贸部已连续批准两批具备条件的61家私营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信息产业部也在考虑使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中国电信市场,这说明党和国家正在和将要采取各种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将会同公有制企业一样作为平等的主体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共同发展,这些都为非公有制经济的继续迅速发展提供更为良好的外部条件。

再次,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本身的经济实力已大为增强,资本更为雄厚,也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造就了一批会经营懂管理有技术的发展商品经济的人才。随着社会经济大环境的改善,非公有制经济也会加大资本、技术、人才的投入力度,特别是人才市场的开放,人们择业观念的改变和国家政策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也将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从而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素质、经营管理素质和职工队伍的素质。这些将为其继续迅速发展奠定较为牢固的内部基础。

但是非公有制经济要进一步迅速发展,还必须正视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市场行为紊乱、偷税漏税、短期心理、强烈的消费倾向、粗放经营、管理落后等等。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其本身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评价,从而影响其健康向前发展。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也要进行改革,走诚实合法经营的道路,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国家也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引导和帮助,监督和管理。

三、消除疑虑,大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要继续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还必须消除人们一些不必要的疑虑:

1.消灭私有制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指出:“共产党的理论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消灭私有制”。列宁也讲过,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现在我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否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呢?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私有制和阶级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也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后才能消灭。经过50年的发展,虽然我国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经济总量已名列世界前茅,经济实力大为增强,综合国力已相当可观,城乡人民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并正在奔向小康。但是,我们生产力的总体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位于世界后列,刚刚摆脱低收入国家的行列进入中低收入国家的行列,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目前和今后很长时间内显然不具备消灭私有制的条件。改革开放前,我们试图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消灭私有制,实现百分之百的公有制,结果社会资源大量浪费,劳动力不能充分利用,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对此至今人们记忆犹新。实践证明,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消灭私有制,是非常不切实际的幻想,它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2.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会不会改变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变社会主义经济为资本主义经济呢?我国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的基础,没有这一条,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要这一条不改变,就不可能改变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时,始终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为了从根本上保证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邓小平指出:“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 —111页。)“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 —111页。)邓小平还尖锐地指出:不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资本主义就要吃掉社会主义。”可见,只要我们坚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对其正确引导,加强监督和管理,即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快一点,比重提高一些,也不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的。

3.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会不会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并且进一步使其丧失主体地位呢?应该明确,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它的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占优势,更不是国有经济产值占优势,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3)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公有制经济的这种主体地位,绝不能靠限制、削弱甚至消灭非公有制经济来实现,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不仅无法利用非公有制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作用,也不利于公有制经济本身的健康发展。这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看起来似乎很牢固,实际上相当脆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坚决摒弃了上述做法,一方面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强调公有制经济只能在与非公有制经济竞争中发展壮大,必须努力搞好公有制经济本身,特别要搞好国有经济,才能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们通过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同时把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增强其竞争力和控制力。这样非公有制经济虽然迅速发展,比重大幅度提高,公有制经济比重大幅度下降,但仍居于主体地位。1996年公有资产仍占社会总资产的87%,国有经济仍控制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铁路、民航、邮电、通讯行业的100%,金融、保险、石油、电力、 煤炭行业的90%,冶金、化工行业的80%,外贸、机械、建筑行业的60%等。今后,只要我们在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同时,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搞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各种新形式,集中力量加强命脉部门,提高其竞争力和控制力,使公有制经济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发展壮大,那么即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到30%或者更多一点达到1/3,公有制经济也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牢牢保持自己的主体地位。

标签:;  ;  ;  ;  ;  ;  ;  

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